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7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曹仁贤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原激励对象姚少华、武宗建、张凤岗、刘磊、王睿、田耕、王宝平、吴杰、唐杰、颜世超、吴斌、程奇、杨钢鑫、申潭、宋子剑、林光沂、陈超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504,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原激励对象姚少华、武宗建、张凤岗、刘磊、王睿、田耕、王宝平、吴
杰、唐杰、颜世超、吴斌、程奇、杨钢鑫、申潭、宋子剑、林光沂、陈超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504,000股,并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关内容。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629.085万元。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629.085万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修订后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578.685万元。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578.685万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营业范围中增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并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营业范围相关内容。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制氢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制氢设备、新能
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本议案及2020年5月19日四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一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修订后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制氢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将定于2020年7月29下午14:00召开202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