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
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