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号)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1,45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0亿元,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35”。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赵晓非先生共计配售福莱转债10,807,340张,即1,080,734,000元,占发行总量的74.53%;其中阮洪良先生认购4,244,200张,占发行总量的29.27%;阮泽云女士认购3,386,140张,占发行总量的23.35%;姜瑾华女士认购3,130,630张,占发行总量的21.59%;赵晓非先生认购46,370张,占发行总量的0.32%。
2020年6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020年6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阮洪良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
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2020年7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2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8.62%;公司控股股东阮泽云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7)。
2020年7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阮洪良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公司于2020的7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和阮泽云女士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430,630张,占发行总量的2.97%;公司控股股东阮泽云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019,370张,占发行总量的7.03%。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持有人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前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数量(张) |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后占发行总量比例(%) |
阮洪良 | 1,344,200 | 9.27 | 0 | 1,344,200 | 9.27 |
阮泽云 | 3,186,140 | 21.97 | 1,019,370 | 2,166,770 | 14.94 |
姜瑾华 | 430,630 | 2.97 | 430,630 | 0 | 0.00 |
赵晓非 | 46,370 | 0.32 | 0 | 46,370 | 0.32 |
合计 | 5,007,340 | 34.53 | 1,450,000 | 3,557,340 | 24.53 |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