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投资”)持有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8,904,0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4%;其一致行动人广东晋亚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亚纾困”)持有公司6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8%;其一致行动人任武贤先生持有公司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其一致行动人任伟先生持有公司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亚宝投资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在任意连续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亚宝投资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128,904,029 | 16.74% | IPO前取得:17,816,500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85,005,029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其他方式取得:26,082,500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晋亚纾困 | 63,000,000 | 8.18% | 亚宝投资与晋亚纾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晋亚纾困将其持有的63,000,000股股份的表决权、提案权及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委托给亚宝投资全权行使。 |
任武贤 | 2,000,000 | 0.26% | 亚宝投资实际控制人 | |
任伟 | 1,000,000 | 0.13% | 与亚宝投资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 | |
合计 | 66,000,000 | 8.57%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亚宝投资 | 3,030,775 | 0.39% | 2019/9/10~2019/9/24 | 6.08-6.45 | 2019/6/21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亚宝投资 | 不超过:15,400,000股 | 不超过:2%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5,400,000股 | 2020/8/5~2021/2/1 | 按市场价格 | 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 | 偿还借款 |
注:减持期间,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亚宝投资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变化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