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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1
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0)01412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0)01412号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科技”或贵公司)编制的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一、管理层的责任

宝通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宝通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宝通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1412号的签署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史晓华
中国·南京
2020年7月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柏丛江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宝通科技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经2020年4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张数为 5,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元。

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保荐协议,公司应支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6,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收募集资金为494,000,000.00元,于2020年6月11日汇入贵公司募集项目实施单位全资子公司无锡百年通工业输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贵公司还需支付其他发行费用2,310,000.00元(含增值税),合计发行费用8,31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1,690,000.00元。

本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 ( 2020 ) 0005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本公司2019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百年通工业输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备案证明环评批复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备案证明环评批复
1现代工业散货物料智能产业集群生产基地百年通60,000.0050,000.00《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锡新行审投备[2019]571号)《关于无锡百年通工业输送有限公司现代工业散货物料智能产业集群生产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号:锡行审环许[2019]7033号)
合计60,000.005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对“现代工业散货物料智能产业集群生产基地”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55,268,376.12元。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募投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1建设投资2453211,571.6911,571.69
2生产设备购置费用152502,784.222,784.22
3生产设备改造费用4729729.80729.80
4研发设备购置及改造费用705--
5工业互联网中心软硬件购置4882--
6项目其它相关费用3902274.01274.01
7流动资金6000
8发行费用167.11167.11
合计6000015,526.8315,526.83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310,000.00元(含增值税),除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6,000,000.00元(含增值税)外,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671,137.10元(含增值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71,137.10元(含增值税)。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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