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函
根据《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将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前,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我们审议,资料详实,尽到了勤勉义务,符合公司及法定程序。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及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该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函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月红 单喆慜 吴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