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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红外: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0

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拓红外”)的控股股东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舟投资”)及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为主、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35,888,3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2.神舟投资与航天投资优先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将股票转让予行业内战略投资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3,012,99121.32%0153,012,991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9,875,82813.91%26,595,74473,280,084
合计252,888,81935.23%26,595,744226,293,075

神舟投资与航天投资受同一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神舟投资与航天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计划和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航天投资与神舟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为主、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35,888,3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其中,神舟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为主、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21,533,0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航天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为主、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14,355,3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为主、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神舟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其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其无减持所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计划,其计划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维持控股地位。(4)上述锁定期限届满24个月后,其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若其违反上述承诺的,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7)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航天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若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数量为其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5)如违反已作出的承诺,并对发行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航天投资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康拓红外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36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神舟投资、航天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神舟投资、航天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神舟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航天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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