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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药业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1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股东林璐持有公司股份8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8%,其股份来源于继承其父林子津持有的公司股票;股东郑冬芳持有公司股份8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8%,其股份来源于继承其配偶林子津持有的公司股票,林子津去世前持有公司126万股股票(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90万股,公司上市后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36万股),林子津去世后其股份分别由其妻郑冬芳获得63万股,女儿林璐获得63万股。 因2020年6月3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1,9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郑冬芳和林璐持有公司股份均增加至88.2万股。

上市前股东林子津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林璐和郑冬芳在减持公司股份时需按照林子津生前承诺执行。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收到股东郑冬芳及林璐关于《减持所持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郑冬芳及林璐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股东郑冬芳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7万股,股东林璐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7万股,即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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