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磷酸铁锂、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储氢合金粉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的批发、零售(无仓储)(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 |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磷酸铁锂、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的批发、零售(无仓储)(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 |
公告编号:2020-081
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 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