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36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