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60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了逐项认真自查,现就问询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一、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将“货币资金的存在性及完整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71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25.81%,其中银行存款21.69亿元。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1.01亿元,主要为保函和票据保证金。
(1)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来源、正常营运资金需求、负债水平及负债成本、货币资金的存放及理财(如有)方式和收益情况等,具体说明你公司报告期末存在大额银行存款的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2.71亿元,其中募投资金12.26亿元,资金占比54%,自有资金10.45亿元,资金占比46%,均以存款方式存放在银行。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中,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基建项目建设;自有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主要来源于业务销售回款及银行借款,其中2019年末银行借款余额
13.85亿元(短期借款13.15亿元,长期借款 6,964.00万元)。截至 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4.32%,有息负债率 15.74%。
(2)请以列表形式补充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请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货币资金真实性、安全性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货币资金项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回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存放金额 |
公司保险柜 | 库存现金 | 1,065,222.70 |
招商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 | 一般存款 | 60,379,785.80 |
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 一般存款 | 152,582,572.65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一般存款 | 605,014,079.12 |
农业银行天津新城开发区支行 | 一般存款 | 20,279,489.47 |
北京银行橡树湾支行 | 一般存款 | 49,908,425.39 |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宝盛支行 | 一般存款 | 4,798,944.77 |
中国银行敦煌阳关东路支行 | 一般存款 | 5,865,627.16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募投账户 | 1,222,603,082.09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盛河支行 | 募投账户 | 4,248,654.93 |
哈密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 票据保证金 | 770,000.00 |
建行厦门厦禾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900,000.00 |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 保函保证金 | 15,769,215.00 |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8,067,780.28 |
招商银行宣武门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6,881,000.00 |
兴业银行东城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10,000.00 |
宁波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6,242,287.57 |
北京银行橡树湾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9,888,000.00 |
建设银行光华路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800,000.00 |
民生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51,900,414.10 |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实施的审计程序
我们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测试并评价了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持有较大金额货币资金的意图以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分析,评价期末货币资金金额较大的合理性;
(3)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4)取得了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并对函证过程进行控制;
(5)对定期存单原件实施监盘,并关注定期存单的持有人等信息;对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检查,判断其用途的合理性;
(6)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7)实施完整性测试,检查重要银行账户对账单的本年发生额合计数,与银行存款明细账进行核对;抽取重要账户两个月的银行对账单,与账面交易逐笔核对;抽查重要银行账户其他月份流水,关注发生额是否异常;
(8)获取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检查流水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一致。
2、获取的审计证据
内控制度、管理层访谈记录、银行开户清单、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询证函回函、定期存单、企业信用报告、银行存款明细账。
3、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货币资金是真实的,未发现影响货币资金安全性的事项。
(3)请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结合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健全的相关资金制度有:《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在原则、范围、职责、内部审批程序及权限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的要求建立了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起到制约和监督作用。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
程》等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共同作出了《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对发生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守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监督。不存在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实施的审计程序
(1)获取并检查公司提供的关联方及其交易清单,并复核公司识别关联方的程序;
(2)查阅以前年度工作底稿,确认已识别的关联方关系;
(3)查阅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4)复核已识别的关联方交易及文件;
(5)访谈重要客户和供应商,并查询工商资料,关注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关联方;
(6)检查大额资金往来,关注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关联交易;
(7)在执行函证和细节测试等常规项目审计中,关注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8)获取管理层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声明。
2、获取的审计证据
内控制度、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清单、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纪要、主要股东清单、访谈记录、银行函证回函和往来函证回函、银行对账单、关联交易声明书。
3、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3,347.65万元,主要为2019年6月6日你公司与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针对前期签订的空冷系统、管束等
购销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减记合同金额至9,000万元,并将剩余应收款项8,5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盈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确认为一项“处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并冲回减值准备3,347.65万元。
(1)请具体说明合同金额调减的具体原因,针对前期确认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等的具体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及依据。回复:
2013年8月13日公司与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签订4×360MW机组工程所需间接空冷系统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2014年11月18日供需双方签订了翅型管束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7,204,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应收账款已收回500万元,提取坏账准备50,680,461.54元。2019年6月6日公司为了更快回笼资金,与其亚公司协商同意核减17,204,000.00元合同金额,减记合同金额至9,000万元,在进行此笔业务账务处理前,公司应收账款为102,204,000.00元,坏账准备50,680,461.54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1,523,538.4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及应用指南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全部债权终止确认,债权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重组债权,重组债权的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重组债权的确认金额为8,500万元,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51,523,538.46元,二者差额33,476,461.54元确认为“投资收益”核算。
(2)你公司与深圳市盈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合同,转让应收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的8,500万元。请说明上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情况,确认投资收益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目前转让对价的收回情况。
回复:
2019年6月6日公司与深圳市盈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三方签订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合同》,三方同意转让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8,500万元债务方转为深圳市盈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公司终止确认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1,523,538.46元(账面余额102,204,000.00元,坏账准备50,680,461.54元),与减免后应收账款8,500万元差额确认为“处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33,476,461.54元。借:其他应收款85,000,000.00元坏账准备50,680,461.54元贷:应收账款102,204,000.00元投资收益33,476,461.54元公司已于2019年6月27日收到深圳市盈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8500万元回款。
借:银行存款85,000,000.00元贷:其他应收款85,000,000.00元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实施的审计程序
评价、测试与债务重组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检查债权补充合同、保理合同;复核该项债权已提取的坏账准备;检查相关资金往来情况;对交易各方进行函证;对保理公司进行访谈;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和依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本年度对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处理,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情况,确认投资收益的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应用指南的规定。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已全额收到转让对价。
问题三、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售电业务实现收入8,278.9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11.13%,毛利率为12.99%,2018年该项业务未实现收入。请说明你公司开展售电业务的具体时间、业务模式、电力来源,与披露的余热发电、光热发电业务模式的差异,收入确认原则是按照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并结合业务模式、收入确认原则等具体说明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新疆自治区电改政策,是第一批在新疆自治区能源局、工信厅、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备案并注册的售电公司之一。国家本轮电力体制改革,主要是售电侧市场改革还原“电”的商品属性,放开发电侧、用电侧市场,培养售电企业代理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形成以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为主体的电力批发市场,以中小用户为主体的电力零售市场,售电公司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电网公司把电零售给电力用户,构建新型的市场化交易机制,打破行业垄断。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开始注册并取得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的备案。公司经营售电的业务模式为通过向发电企业购买电量,然后零售给中小电力用户,取得中间的差额利润,同时为电力用户提供节能降耗、负荷预测、设备技改等增值服务。收入确认原则是总额法核算。
售电业务的模式与披露的余热发电、光热发电业务模式有本质不同。售电业务的电力来源是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向发电企业购买电量,依据零售终端使用用户电量来产生收入。余热发电和光热发电是公司作为直接发电的企业通过自有电站发电送网,依据发电量来产生收入。
售电业务的模式决定了其规模效益显著,2019年新疆西拓能源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大力发展售电业务,签约电力用户160余家。与各行业企业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因为售电业务交易模式单一,规模效益明显,所以毛利率相对能保持稳定。
问题四、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214.68万元,同比增长76.75%。请说明2019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相比2018年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合理性、主要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等,并说明上述政府补助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如是,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况。
回复:
2019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相比2018年大幅增长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两项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补贴是否 | 收到时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披露日期 |
影响当年盈亏 | |||||||
九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九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 | 补助 | 是 | 2019-12-13 | 31,850,000.00 | 17,867,400.00 | 2019-12-17 |
大兴区人民政府对中小板上市补助 | 大兴区人民政府 | 补助 | 是 | 2019-3-28 | 8,000,000.00 | 0 | 2019-3-30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两项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计入当期损益,均已披露,不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况。
问题五、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64.30%,其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3.55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48.3%;去年同期,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占比为43%,其中第一大供应商占比为27.6%。请说明你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对应的业务类型,与去年相比采购集中度提高的原因,对公司业务稳定性的影响。
回复:
2019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表
供应商 | 采购商品 | 采购类型 | 采购金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减速机 | 直接采购 | 355,049,620.35 | 48.30% |
第二名 | 蝶阀、调节阀等 | 直接采购 | 39,500,000.00 | 5.40% |
第三名 | 塔式光热定日镜清洗车、加水车 | 直接采购 | 29,600,000.00 | 4.00% |
第四名 | 铝材 | 直接采购 | 29,310,444.00 | 4.00% |
第五名 | 磁栅尺 | 直接采购 | 19,600,000.00 | 2.70% |
合计 | 473,060,064.35 | 64.30% |
2018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表
供应商 | 采购商品 | 采购类型 | 采购金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减速机 | 直接采购 | 450,508,002.42 | 27.60% |
第二名 | 平面反射镜 | 直接采购 | 88,719,832.23 | 5.44% |
第三名 | 汽轮发电机组 | 直接采购 | 71,199,999.99 | 4.36% |
第四名 | 铝材 | 直接采购 | 46,614,547.64 | 2.86% |
第五名 | 硝酸钠盐 | 直接采购 | 44,778,661.64 | 2.74% |
合计 | 701,821,043.92 | 43.00% |
2019年度采购金额7.36亿元,2018年度采购金额为16.32亿元,2019年较2018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集中度提高是由于2018年度是敦煌光热100兆瓦项目集中建设期,当年采购量大、采购基数大,相应前五名占全年采购比例低,第一名相对应比例也低。2019年敦煌光热项目趋于完工,大规模采购额较2018年减少,采购基数下降,相应的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提高,但玉门光热项目下半年启动,核心设备开始订购,导致供应商第一名采购金额相对提高。
问题六、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为3.37亿元,较期初增长
165.28%,前五大预付对象占比为82.12%。请说明账龄超过1年的主要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形成时间、涉及交易的主要内容及截至目前进展情况、涉及对手方的情况及其是否属于关联方。
回复:
账龄超过1年的主要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预付款余额 | 账龄 | 形成原因 | 形成时间 | 采购/服务内容 |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 是否属于关联方 | |
一年以内 | 超过一年 | |||||||
1 | 7,399,812.00 | 3,206,952.00 | 4,192,860.00 | 研发项目用 |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 | 镀层设备 | 正在执行中 | 否 |
2 | 30,231,349.40 | - | 30,231,349.40 | 光热项目储备设备 | 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 | 光热项目蒸汽轮机 | 项目储备 | 否 |
3 | 24,225,000.00 | 11,475,000.00 | 12,750,000.00 | 根据执行项目采购 | 2018年11月 | 玉门龙腾项目进口阀门货款 | 正在执行中 | 否 |
4 | 1,030,769.23 | - | 1,030,769.23 | 空冷项目储备 | 2016年7月 | 蒸汽隔离阀 | 项目储备 | 否 |
5 | 31,072,000.00 | - | 31,072,000.00 | 根据执行项目采购 | 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 | 玉门龙腾项目工程款 | 正在执行中 | 否 |
6 | 2,300,000.00 | 220,000.00 | 2,080,000.00 | 研发项目用 | 2018年8月 | 光热太阳能项目清洗车研发项目 | 正在执行中 | 否 |
合计 | 96,258,930.63 | 14,901,952.00 | 81,356,978.63 |
目前项目都在正常进行,对手方经营良好不属于关联方。
问题七、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财务费用-1,477.76万元,其中利息费用
3,635.9万元,同比下降10.98%,利息收入5,251.74万元,同比下降32.76%。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13.17亿元,较期初增长119.37%;长期借款余额0.49亿元,较期初增长5.79%。请补充披露你公司报告期内有息负债、生息资产的明细情况及期限结构,说明利息费用在期末长短期债务余额增长的情况下同比降低的原因,利息收入规模高于利息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回复:
报告期内利息支出明细情况表
单位:元
借款银行名称 | 借款金额 | 2019年期初借款余额 | 借款日 | 到期日 | 2019年期末借款余额 | 2019年当年利息费用 | 计入会计科目 |
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 | 350,000,000.00 | 70,000,000.00 | 2015-1-16 | 2019-12-22 | 2,636,699.27 | 财务费用 | |
宁波银行 | 43,042,450.00 | 43,160,150.00 | 2017-8-30 | 2019-8-22 | 710,175.90 | 财务费用 | |
华夏银行北京朝内支行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18-2-1 | 2019-2-1 | 1,218,000.00 | 财务费用 | |
兴业银行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18-4-13 | 2019-4-12 | 1,764,000.00 | 财务费用 | |
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018-5-21 | 2019-5-16 | 500,409.93 | 财务费用 | |
北京银行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2018-6-13 | 2019-6-13 | 901,972.50 | 财务费用 | |
北京银行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2018-6-13 | 2019-6-13 | 901,972.50 | 财务费用 | |
北京银行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2018-6-13 | 2019-6-13 | 901,972.50 | 财务费用 | |
北京银行 | 18,972,861.11 | 18,972,861.11 | 2018-4-18 | 2019-4-12 | 288,972.22 | 财务费用 | |
北京银行 | 19,005,555.56 | 19,005,555.56 | 2018-4-19 | 2019-4-12 | 280,555.55 | 财务费用 | |
北京银行 | 19,038,666.67 | 19,038,666.67 | 2018-5-11 | 2019-4-12 | 288,972.22 | 财务费用 | |
北京银行 | 19,038,666.67 | 19,038,666.67 | 2018-5-11 | 2019-4-12 | 288,972.22 | 财务费用 | |
北京银行 | 19,038,666.67 | 19,038,666.67 | 2018-5-11 | 2019-4-12 | 288,972.22 | 财务费用 | |
北京银行 | 19,038,666.67 | 19,038,666.67 | 2018-5-11 | 2019-4-12 | 288,972.22 | 财务 |
费用 | |||||||
北京银行 | 19,038,666.67 | 19,038,666.67 | 2018-5-11 | 2019-4-12 | 288,972.22 | 财务费用 | |
厦门国际银行 | 300,000,000.00 | 2019-3-15 | 2020-3-14 | 145,000,000.00 | 12,248,142.88 | 财务费用 | |
厦门国际银行 | 55,000,000.00 | 2019-8-23 | 2020-8-22 | 55,000,000.00 | 1,381,780.82 | 财务费用 | |
厦门国际银行 | 50,000,000.00 | 2019-10-24 | 2020-3-10 | 50,000,000.00 | 661,643.84 | 财务费用 | |
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 | 14,490,000.00 | 2019-6-20 | 2020-6-19 | 14,490,000.00 | 402,544.11 | 财务费用 | |
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 | 940,000.00 | 2019-6-27 | 2020-6-26 | 940,000.00 | 25,176.55 | 财务费用 | |
华夏银行兰州分行 | 300,000,000.00 | 2019-9-25 | 2020-9-25 | 300,000,000.00 | 5,638,356.16 | 财务费用 | |
厦门国际银行 | 100,000,000.00 | 2019-11-11 | 2020-11-10 | 100,000,000.00 | 978,082.19 | 财务费用 | |
厦门国际银行 | 605,000,000.00 | 2019-12-31 | 2020-12-30 | 605,000,000.00 | 116,027.40 | 财务费用 | |
厦门国际银行 | 45,000,000.00 | 2019-12-2 | 2020-12-1 | 45,000,000.00 | 258,904.11 | 财务费用 | |
昆仑银行 | 110,000,000.00 | 55,000,000.00 | 2014-12-25 | 2022-12-24 | 35,000,000.00 | 2,510,502.61 | 财务费用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52,971,445.28 | 14,766,212.72 | 2017-7-31 | 2019-6-30 | 0.00 | 264,015.77 | 财务费用 |
厦门兆阳创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5,714,380.00 | 4,745,355.16 | 2017-9-30 | 2019-9-30 | 0.00 | 324,217.04 | 财务费用 |
小计 | 744,843,467.90 | 1,350,430,000.00 | 36,358,984.95 | ||||
昆仑银行 | 32,420,000.00 | 16,280,000.00 | 2014-6-12 | 2022-6-11 | 11,640,000.00 | 1,268,484.69 | 在建工程 |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 | 30,000,000.00 | 2019-1-7 | 2021-12-20 | 23,000,000.00 | 1,590,233.94 | 在建工程 | |
小计 | 16,280,000.00 | 34,640,000.00 | 2,858,718.63 | ||||
总计 | 761,123,467.90 | 1,385,070,000.00 |
说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和厦门兆阳创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计19,511,567.88元计入
长期应付款核算。
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13.85亿元,其中2019年新增借款
13.38亿元,占96.60%,2019年12月借款6.50亿元计息期限较短,利息费用少,所以报告期末长短期债务余额增长的情况下同比利息支出费用降低。
报告期内利息收入明细情况表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存款金额 | 产品类型 | 计息天数 | 利息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48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360 | 13,384,297.50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63,04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101 | 182,040.00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22,05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89 | 201,696.25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26,84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180 | 443,137.15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39,31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162 | 654,511.50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67,7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184 | 1,115,451.50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67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360 | 14,378,313.75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及其他银行 | 活期存款 | 22,157,924.91 | ||
合计 | 52,517,372.56 |
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22.71亿元,其中募投资金12.26亿元,资金占比54%。报告期初货币资金余额26.60亿元,其中募投资金20.23亿元,资金占比76.05%。为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将募投资金部分存放在利率较高的银行存款产品上,所以报告期产生5,251.74万元利息收入。而占比较大的借款金额在2019年12月产生,故支付的利息支出要小于获得的利息收入。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