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披露了《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持本公司股份6,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8%)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瑞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7%)。罗瑞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本公司股份2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58%)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7月3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故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的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
近日公司接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通知,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8日,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4.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王丽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罗瑞发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濠盛商务中心7楼707J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8日 | ||
股票简称 | 金溢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869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罗瑞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股数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 ||||
A股(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 | 104.62 | 0.87% | ||||
A股(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 69.57 | 0.38% | ||||
合 计 | 174.19 | 1.2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罗瑞发 | 合计持有股份 | 660 | 5.48% | 828.50 | 4.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5 | 1.37% | 86.00 | 0.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95 | 4.11% | 742.50 | 4.11% | ||
敏行电子 | 合计持有股份 | 2,360 | 19.58% | 3,475.00 | 19.2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60 | 19.58% | 3,475.00 | 19.2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总计持有股份 | 3,020 | 25.06% | 4,303.50 | 23.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25 | 20.95% | 3,561.00 | 19.7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95 | 4.11% | 742.50 | 4.11%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减持与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形。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19日披露的《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截至目前,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