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3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召集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主持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遂宁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23人,代表公司股份1,202,803,653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3,485,013,762股的34.5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数与构成的议案》
2、《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利平女士、姚波先生、顾敏先生、叶素兰女士、李敬和先生、王开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3、《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肖遂宁先生、理查德o杰克逊(RichardJackson)先生、胡跃飞先生、陈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4、《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卢迈先生、刘南园先生、段永宽先生、夏冬林先生、储一昀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邱伟先生、车国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选举罗康平先生、肖立荣女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第2、3、4、5、6项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1 1,202,475,553 99.97% - 0.00% 328,100 0.03% 通过
届董事会董事人数与构成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1 王利平 1,110,016,710 92.29% - 0.00% - 0.00% 通过
2.2 姚波 1,110,016,710 92.29% - 0.00% - 0.00% 通过
2.3 顾敏 1,110,016,710 92.29% - 0.00% - 0.00% 通过
2.4 叶素兰 1,110,016,710 92.29% - 0.00% - 0.00% 通过
2.5 李敬和 1,666,738,368 138.57% - 0.00% - 0.00% 通过
2.6 王开国 1,110,016,710 92.29% - 0.00% - 0.00% 通过
3 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3.1 肖遂宁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3.2 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 1,202,802,953 约100.00% - 0.00% 700 约0.00% 通过
3.3 胡跃飞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3.4 陈伟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4 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 卢迈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4.2 刘南园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4.3 段永宽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4.4 夏冬林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4.5 储一昀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5 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1 邱伟 1,202,802,953 约100.00% - 0.00% 700 约0.00% 通过
5.2 车国宝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6 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6.1 罗康平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6.2 肖立荣 1,202,803,653 100.00% - 0.00% - 0.00% 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卞昊、温丽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