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
进展公告
一、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1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吴通控股”)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暨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众广告”)因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纠纷相关方深圳市微连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微连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导致互众广告银行基本户中的6,822,108.54元及公司银行基本户中的15,975,067.12元被司法冻结。根据事项进展,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6日、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1月6日、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4日、2020年2月5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等系列公告。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一)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深圳市微连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云联传媒(上海)有限公司因不服上海浦东新区法院2020
年6月16日作出的(2019)沪0115民初62374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要内容如下:
1、深圳市微连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微连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原审被告一):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二(原审被告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一:云联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第三人二: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云联传媒(上海)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云联传媒(上海)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深圳市微连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2019)沪0115民初6237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
(2)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部分银行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经公司核查确认,互众广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账户类型 | 被冻结金额 | 截至目前可用余额 | 进展情况 |
1 | 互众广告 | 10574000000027557 | 华夏银行张江支行 | 基本户 | 22,770,000.00 | 176,601.31 | 涉及诉讼,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 |
三、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解决措施公司基本户已于2019年8月22日恢复正常,不存在资金被冻结的情形。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互众广告银行基本户中的22,770,000.00元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4.64%。该事项对互众广告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诉讼案件处于二审受理阶段,公司无法判断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已组织律师等相关专业团队积极应诉,以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互众广告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微连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2、云联传媒(上海)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