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伊之密 股票代码:300415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Yizumi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号)
2020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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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5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7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13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23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25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25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30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30
四、募集资金投向 ...... 3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38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38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39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40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40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4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4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 42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 42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43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43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 43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 4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 43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44
一、业务风险 ...... 44
1-1-2二、财务风险 ...... 46
三、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 47
四、管理风险 ...... 47
五、审批风险 ...... 47
六、股市风险 ...... 48
第七节 其他事项 ...... 49
一、利润分配政策 ...... 49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 52
三、未来(2017-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 53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5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60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 61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62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64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65
董事会声明 ...... 66
一、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 66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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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伊之密 | 指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
A股 | 指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 |
香港佳卓、佳卓控股 | 指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印度工厂 | 指 | YIZUMI PRECISION MACHINERY (INDIA) PRIVATE LIMITED(伊之密精密机械印度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HPM北美 | 指 | 原HPM北美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后更名为YIZUMI-HPM有限公司 |
德国研发中心 | 指 | YIZUMI GERMANY GMBH(伊之密德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 | 指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 指 | 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 |
董事会 | 指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3月 |
不超过 | 指 | 含本数 |
二、专业名词释义 | ||
注塑机、塑料注射成型机 | 指 | 是一种专用的塑料成型机械,它利用塑料的热塑性,经加热融化后,加以高压力使其快速流入模腔,经一段时间的保压和冷却,脱模后成为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 |
压铸机 | 指 | 也称轻合金模压成型设备,是一种在压力作用下把熔融金属液压射到模具中冷却成型,开模后得到固体金属铸件的工业铸造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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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机、橡胶注射机、橡胶注射成型机 | 指 | 是橡塑机械装备中的一种模压成型装备,以橡胶材料为原料,用注射成型工艺生产橡胶制品的设备。 |
IPD产品研发模式 | 指 | 集成产品开发(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 简称IPD)是一套产品开发的模式、理念与方法。从流程重整和产品重整两个方面来达到缩短产品上市时间、提高产品利润、有效地进行产品开发、为顾客和股东提供更大价值的目标。 |
3C | 指 | 电脑产品(Computer)、通讯产品(Communication)、消费电子产品(Consumer electronics)的总称。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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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 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 国家持股 | - | - |
2. 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 其他内资持股 | 22,886,235 | 5.30 |
4. 外资持股 | 188,700 | 0.04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23,074,935 | 5.34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 人民币普通股 | 408,925,065 | 94.66 |
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 其他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408,925,065 | 94.66 |
三、股份总数 | 432,000,000 | 100.00 |
2.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800,000 | 33.75 |
2 | 程燕平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87,800 | 2.61 |
3 | 廖昌清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12,200 | 2.39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4,921 | 2.22 |
5 | 彭德强 | 人民币普通股 | 8,962,400 | 2.07 |
6 | 黎前虎 | 人民币普通股 | 8,397,501 |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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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7 | 梁仕璋 | 人民币普通股 | 7,167,368 | 1.66 |
8 | 高潮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1.62 |
9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优势(交易所) | 人民币普通股 | 6,176,620 | 1.43 |
10 | 何忠霞 | 人民币普通股 | 5,463,944 | 1.26 |
合计 | 220,172,754 | 50.95 |
3. 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控股股东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香港佳卓持有公司33.7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佳卓系2008年7月14日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编号1256445,注册资本为10,000港元,法定代表人为甄荣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E79012*(*)),住所为2/F WING YEE COMMERCIALBUILDING 5 WING KUT STREET CENTRL HK。
控股股东香港佳卓仅为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且其股权无纠纷,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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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香港佳卓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3)财务数据
香港佳卓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总资产 | 106,925.92 | 106,920.33 |
净资产 | 106,704.35 | 106,703.10 |
营业额 | 0.00 | 1,335.10 |
净利润 | 1.24 | 1,282.30 |
注:以上数据为香港佳卓未经审计的单体报表数据。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 行业的经营特征
(1)行业技术特征
模压成型设备属于机电液一体化产品,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创新均需机械、电气自动化、液压控制技术等基础技术的发展支撑。模压成型设备的技术进步,对成型材料和模具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材料和模具技术的进步同时也会促进模压成型设备技术和性能的提升。此外,节能化、高精度与高可靠性是模压成型设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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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重要方向,先进的全电动数控技术、二板式机器控制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正推动模压成型设备向高端化发展。
(2)生产模式特点
①精密产品、定制化生产
模压成型设备复杂度、精密度高,用户需求千差万别,产品规格与技术参数等指标需要按用户实际要求设计;为保证产品的精度、高速高效和可靠性,部分核心部件如铸件和液压阀板等由公司独立加工完成,这决定了模压成型设备定制化比重较高。因此,要求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工艺加工人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快速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技术、资本、智力并重
模压成型装备行业系技术、资本、智力密集行业,生产属于复杂的系统工程,对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工艺和试验检测等技术要求较高。同时,形成规模化的装备生产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满足购置土地厂房和大型精密设备、聘用高素质员工及日常运营的需要。另外,模压成型设备定制化比重高,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行业需求特点
行业基础需求量大。模压成型设备需求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消费量和国民收入呈正比。塑料机械作为塑料加工的上游行业,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塑料制品的基础需求大,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18年我国塑料材料产量达到10,070万吨,同比增长5.27%,约占同期全球塑料材料产量的30%,已经成为世界上塑料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未来塑料消费增长空间广阔。除了基础市场外,高端市场定制化市场也存在一定需求。在压铸工业领域,汽车工业一直是压铸工业的最大市场。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持续进步,近年来汽车零部件压铸件市场需求整体较为稳定,与此同时,建筑及住宅用品产业、器械与仪器、电力、电信工业、电子计算机设备等其他工业门类的压铸件市场领域亦在不断拓展,为压铸工业发展带来了发展空间。
行业需求已与工业互联网结合。制造业转型升级已是大势所趋,未来制造业将朝着标准化、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以支撑制造过程的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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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高效率、绿能化和柔性化,而机械装备作为制造业的“母机”,天然承担着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使命。早在2018年,伊之密就已搭建了面向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客户生产过程中设备监控、效率统计、设备维修、故障处理以及工艺参数监控&追溯等痛点问题,实现生产效率和制品品质的提升。模压成型装备下游应用领域发展前景良好,长期来看,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在短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等因素,市场需求可能存在波动。
2.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产业政策支持公司持续发展
公司所属模压成型装备行业属高端装备制造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国家政策、发展规划均强调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这为公司经营带来良好发展机遇。
②高分子材料和轻合金材料在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大
公司所属模压成型装备行业涉及的相关产业较多,属于长产业链行业,其上游行业包括模具、铸件制造、高分子材料、电子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等几十个配套工业;下游行业包括家用电器、汽车、3C、医疗器械、包装及航空航天等数十个行业,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将有利于本行业市场空间的拓展。
高分子材料如塑料等具有质轻、强度高、韧性好等诸多优良性能,易成型加工并可重复使用,因此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3C产品、医疗器械、包装、航天航空等领域,成为与金属、木材、水泥并重的四大结构材料之一。在建设循环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背景下,塑料作为节约资源的重要材料,在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应用范围得到了新的拓展,不仅在传统产业中开拓了新的应用领域,而且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生物塑料在医疗器械、人工器官等领域的应用,新型特种复合高分子材料在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铁动车、海洋工程、信息网络和高端制造等产业的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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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合金材料方面,铝、镁、锌等金属因其密度小而被称为轻金属,其相应的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则称为轻合金,铝合金具有比重小、导热性好、易于成形、价格低廉等优点,已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交通运输、家用电器、3C等行业或领域,是轻合金中应用最广、用量最多的合金。镁合金具有比重小、比强度高、减震性好、电磁屏蔽能力强、易回收、无污染等优点,在汽车、通讯电子和航空航天工业等领域正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
高分子材料和轻合金材料应用领域的扩大,为公司注塑机和压铸机产品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③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关键阶段,也是各行业自主创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黄金阶段。高端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基础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调整和升级是我国产业调整和升级的切入点,将对经济结构调整起到推进、升级的作用。作为高分子材料制品和轻合金材料制件行业的工作母机,模压成型装备行业是实现本轮产业升级的重要保障。新一轮的产业升级必将是先进制造业代替传统制造业,将大大增加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④国际产业转移
产业转移为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一方面,产业转移增加了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对中国市场快速反应并能提供全方位售后服务的优势,经历引进、消化、吸收到改进、完善的过程,加速融入到全球产业链中。
(2)不利因素
①关键功能部件的生产技术不足
模压成型设备的关键功能部件与产品的精度、速度、品质及售后服务成本的高低息息相关,关键功能部件主要包括液压泵、伺服电动机、控制器等。目前,公司部分关键部件仍需进口,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②高端人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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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模压成型设备产品结构专业且复杂,产品的设计、生产一方面需要精通模压成型设备结构和产品设计开发的高端研发人员,另一方面还需要具有熟练技能的生产、加工、装配和调试高级技术人员。随着公司规模持续增长,国内这两方面人才的相对缺乏,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 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模压成型装备行业属于技术与资本双密集型行业,加之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部企业需要充足的人才储备以应对技术更迭、产品升级,故行业壁垒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技术壁垒
对规模化的模压成型装备企业来说,技术壁垒明显,技术优势一方明显处于行业竞争的上游,只有经过长期生产、检测经验的积累以及先进技术的储备才能保证产品具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若新进入模压成型装备行业的企业若无法在短时间内掌握成熟的工艺技术,建立完善的生产体系和标准,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2)资金壁垒
模压成型装备行业对资金要求高,各个环节的投资额较大。模压成型装备企业的生产成本占比较高,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支持。除此之外,建设生产基地、研发基地也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对新进入模压成型装备行业的投资者来说,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规模及充足的流动性。
(3)人才壁垒
模压成型装备行业是结合机械、化工等学科的综合性行业,对技术研究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市场销售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专业素质要求较高。模压成型装备行业属于处在发展期的成熟行业,技术仍在不断突破,产品升级较快,无论是生产线、研发线都需要充足的人才储备。良好的人才激励和员工培训体系成为公司发展的保障。新进入模压成型装备行业的企业在专业化人才的引进上往往面临着一定的困难,这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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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模压成型装备行业涉及的相关产业较多,属于长产业链行业,其上游行业包括模具、铸件制造、高分子材料、电子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等几十个配套工业;下游行业包括家用电器、汽车、3C、医疗器械、包装及航空航天等数十个行业。
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度较高,上游行业的发展、供求状况、技术水平质量对本行业的质量、性能及行业的发展有较大影响。如电气设备、通用机械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本行业产品的性能;模具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本行业的质量和客户的满意度。
下游产业的发展对本行业发展具有拉动提升作用,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将有利于本行业市场空间的拓展,如家用电器行业节能降噪、汽车轻量化等发展趋势,扩展了高分子材料和轻合金材料的应用领域,进一步增加了模压成型装备的市场需求。
(二)行业竞争情况
1. 注塑机的主要竞争对手
注塑机生产厂家较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报告期内,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泰瑞机器、海天国际、震雄集团等,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①泰瑞机器(603289.SH),成立于2006年,于2017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塑料注射成型设备的制造商和方案解决服务商,专业从事注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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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并为下游应用领域提供注塑成型解决方案。该公司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8.04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5亿元(资料来源:该公司年报)。
②海天国际(1882.HK),成立于1966年,于2006年11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其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注塑机及相关部件并提供有关的支持服务,是国内注塑机行业成立较早、规模最大的企业。该公司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98.19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51亿元(资料来源:该公司年报)。
③震雄集团(0057.HK),成立于1958年,于1991年10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制造、销售注塑机及各类其他塑料机械。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年度,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92亿人民币,实现净利润0.86亿人民币(资料来源:该公司年报)。
2. 压铸机的主要竞争对手
我国压铸制品生产地域集群化特点明显,现已形成了以上海、浙江为代表的华东产业群、以广东为代表的华南产业群以及东北产业群。
公司在国内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力劲科技(股票代码:0558.HK),该公司成立于1979年,2006年10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制造、销售热室压铸机、冷室压铸机、精密注塑机、镁合金压铸机、数控加工中心。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年度,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5.73亿人民币,实现净利润0.03亿人民币(资料来源:该公司年报)。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1. 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的整体说明
生产物料的采购环节是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公司采购运作模式均在ISO9001质量规范的框架下进行。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物料和动力设备采购,其中,生产物料主要为铸件毛坯及各类机械、电气、液压零部件,动力设备主要为加工中心、铣床、检测设备等。综合考虑不同类别物资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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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特点、需求、及时性等因素分别采用不同方式,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包括批量采购、定量采购即物料需求计划采购、招标采购及零星采购等方式,其中,定量采购包括标准件和定制件采购。上述采购物资均由公司注册供应商供货。公司采购模式如下图所示:
(2)批量采购
批量采购即按批次集中进行采购。公司生产物料中机械、电气、液压零部件的标准件,如螺钉、液压油管、液压接头、电线电缆及线耳等品种多、单价低的部件,公司实行批量采购。批量采购具有批量大、易于统一采购谈判议价、能有效控制和降低成本等优势,同时,集中采购技术力量强、专业性强,便于择优采购、保证采购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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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量采购
定量采购即按照生产进度需求进行采购。对于定量采购中的标准件,如采购物料中传动部件、控制部件等价高部分的标准件,公司通常按照生产进度实行定量采购。公司信息人员采用系统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公司主生产计划、手持订单及库存量,确定采购计划,然后按照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公司按照物料需求计划采购能合理控制采购的数量和时间,在确保生产顺利完成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和效率,保证采购质量。对于定量采购中的定制件,公司生产物料中的定制件,如铸件毛坯、格林柱、调模螺母、机架、料管组件等,公司按照订单实行定量采购,其中,铸件毛坯还需要公司制造中心或外协厂商进一步加工处理。对于定制件,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或技术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完成(包括材质、尺寸、热处理、公差和硬度指标),公司各事业部品质部按照ISO9001要求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对于外协件,由公司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说明、工艺文件和检验标准等,经公司认证的外协单位完成外协件加工后,再由公司各事业部品质部按照技术资料、检验标准等文件要求验收并入库。
(3)零星采购
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新增零散物料需求且对时间要求比较及时的物料采购,由生产车间提出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车间计划需求找到注册供应商名录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采购需求清单。
(4)招标采购
对于大型设备采用的招标采购,公司设立设备采购小组,主要由设备使用部门、工艺技术科、设备科、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设备采购小组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和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作业能力,制定设备采购计划;设备科负责市场调查、选型、组织招标、合同签署等。招标采购通常邀请至少三家以上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投标,经过资质、报价对比后,由设备采购小组确定中标单位。大型设备单价高、精度精密、技术服务及时等要求,招标采购确保了采购设备的品质及性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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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原材料质量检验及成本控制制度。公司实施严格的供应商资格评审制度。首先,采购部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初选供应商;其次,采购部成本控制科进行核价与比价,技术中心初步评审相关技术资料,事业部品质部进行品质检验;然后由供应商评审组统一评审,确定供应商并进入公司注册供应商名册;最后,公司对物料进行采购。为了完善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公司不仅实施严格的供应商资格评审,并且实行供应商定期或不定期考评,以供应商的企业规模、商业信誉、原材料质量、技术水平、交货期、服务作为考评的基本原则,根据考评结果对注册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调整。公司对同类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对优秀供应商给予增加采购比例等奖励,对合格供应商保持合作关系,对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
(6)结算方式
公司对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主要根据境内采购和境外采购确定:
①公司对境内供应商采用的结算方式
对境内供应商,一般采用预付货款、货到付款、一定信用期内付款及分阶段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A. 对于客户指定的品牌、国内非充分竞争的生产物料供应商,公司采取预付30%,出货前支付60%,收到货物后付清全款的采购方式;
B. 对于长期合作的、国内生产的主要生产物料(如铸件毛坯、格林柱),公司通过全检,如果合格且双方对账确认及由供应商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后30天或60天内付清全款的采购方式;
C. 对于零散、时间紧急且非长期采购的生产物料,公司一般采取货到付款采购的方式;
D. 对于设备的采购,包括国内设备采购和进口设备采购:国内设备采购,公司一般采取预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60%,质保期到期后再付清全款的采购方式;进口设备采购,公司一般采取预付10%,出货前支付30%-50%,验收合格后支付35%-55%,质保期到期后再付清全款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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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对境外供应商采用的结算方式
对于境外供应商,一般采取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四种情形:
A. 预付货款的方式,支票付款;
B. 预付货款的方式,开立90天L/C;
C. 预付货款的方式,T/T付款;
D. 发货前在供应商给予的额度范围内内开立期票,额度不够时开立支票。
2. 生产模式
(1)生产模式的整体说明
公司产品包括注塑机、压铸机和橡胶注射机,其中,压铸机主要由母公司生产,注塑机主要由伊之密注压、苏州伊之密生产,橡胶注射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伊之密生产。产品具体可分为通用型和定制型两种。
公司生产模式如下图所示:
(2)通用型产品
通用型产品按照“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原则进行生产。由各事业部根据年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及实际销售情况,结合制造中心与装配车间的生产能力,制定月度主生产计划并下达给生产科,再由事业部生产计划科编制相应的物料需求计划并组织安排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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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制型产品
定制型产品由于不同的用户对产品的配置、性能、参数等要求一般有其特殊性,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的生产模式。订单生产是指公司提供多种产品的基本型号供客户参考,客户在提交订单前,先期在基本型号基础上提出定制要求,公司进行合同评审,销售部门根据评审结果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生效后,公司技术中心根据客户的定制要求进行个性化、专业化设计并生成物料清单,生产部门安排生产。对物料清单中需外购、外协的零部件,公司采购部下达采购和外协订单,对物料清单中的自制零部件,制造中心开始执行加工任务。
(4)生产管理
公司充分利用OA办公系统、SAP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合理预测客户需求、掌握库存商品及前期销售记录等情况,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保持适度库存,有效的缩短了交付周期。生产部负责按以下条款监督和协调各部门按生产计划和调度实施,并确保生产系统中SAP的有效运行:①生产部按《生产计划和调度管理制度》组织生产,并确保准时交付;②当不能按期交货时,生产部负责制定改进计划;③制造车间严格执行生产计划,出现变化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生产部,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准时交付;④生产部应每个月组织市场部、采购部、品质部及各制造车间等召开产销协调会例会。
(5)公司的外协加工情况
公司有部分原材料需要通过外协加工模式进行生产。外协加工主要包括外协采购及外协加工两部分。
外协采购是指公司原材料中定制部分,如射胶件、格林柱等,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或技术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采购原材料并完成(包括材质、尺寸、热处理、公差和硬度指标)加工,公司各事业部品质部按照ISO9001要求执行质量控制程序。
外协加工是指公司提供原材料及技术文件,以铸件毛坯为原材料的结构件部分由经认证的外协单位按公司提供技术文件完成工艺加工,再由公司各事业部品质部对外协件进行验收。公司将生产工艺简单、技术附加值较低部分交由外协单位完成,重要零件主要由公司自行加工完成。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公司克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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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场地和加工设备不足等限制,保证了公司近年来业务增长的需要。
为保证外协采购和加工的质量,公司建立严格的控制措施,具体表现在:
①按照ISO9000质量体系的要求,审核、检查、评定和选择合格的外协单位。公司采购部组织制造中心、各事业部下的生产部和品质部组成调查小组,对三家以上的外协厂商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加工水平、加工费、管理水平等审查基准评选出合格外协厂商进行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将该外协厂商确定为公司的正式协作厂商,并与之签订外协采购或加工合同。
②在外协中,采购部为外协厂商提供产品加工工艺、检验标准等资料,使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加工,确保加工质量与加工进度。外协完成后,采购部组织品质部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③公司对外协回厂的零件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外协回厂零件严格按公司《零件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针对不合格品,公司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反馈外协厂商制定纠正、改善措施;针对重大的、批量的质量问题,逐单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踪效果。
④公司实行外协厂商定期考评制度,根据考评结果进一步确定注册外协厂商的资格。公司定期进行一次外协厂商考评,以外协厂商的质量、交货期、服务作为考评的基本原则,考评结果包括表彰、警告、处罚作为外协厂商考核的依据,并由采购部通知被考评的外协厂商。
在长期生产经营中,公司在外协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对外协采购和加工严格执行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有效,与众多厂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良好的合作关系,未曾出现因外协质量而出现重大纠纷的情形。
3. 销售模式
(1)国内市场销售模式
①国内市场销售模式情况
在国内注塑机市场,公司采用“直销为主,买断式经销为辅”的模式。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于国内注塑机市场仍将以直销模式为主进行销售。
在国内压铸机和橡胶注射机市场,公司全部采用直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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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直销模式流程如下图所示:
② 国内业务信用政策
在信用政策上,对于直销客户,公司一般在签订合同后收取一定比例的预收款,发货前再收取一定比例的款项,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收清余款;对于经销商,公司每年根据上年销售情况给经销商下达销售指标,同时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内经销商可赊销,若欠款超过信用额度,在款项结清前公司将不予出货。
③国内业务的结算方式
国内业务主要采用转账或票据两种结算方式,其中,票据结算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2)国际市场销售模式
①国际市场销售模式情况
公司在国际市场销售采用买断式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模式。经销模式系通过在目标市场考察并选择合适的经销商作为公司的合作伙伴经销公司产品,采用这种方式有利于经销商发挥在海外各区域的文化、经济、客户需求等方面本土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直销模式主要为公司通过海外展会或同行业客户介绍直接获取的订单。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国际销售网络建设,利用HPM品牌在北美及欧洲市场的高知名度,实施多品牌战略,提高公司国际知名度。国际销售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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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外业务信用政策
在信用政策上,公司对海外客户主要采取先付全款后出机的模式,对于部分优质客户,公司给予一般给予180至360天信用期。对于海外经销商,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用评价体系。公司的经销商档案详细记录了经销商基本情况、合作协议、合同签订情况、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次数)、货款回笼情况(逾期次数)、预计销售目标等资料,由全球业务发展部负责更新和维护。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由信用管理组负责,组长由主管外销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财务总监担任,组员包括财务部经理、全球业务发展部经理、资信管理科成员等。信用评价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A. 经销商实力(规模及经营时间);B. 与公司业务交往时间;C. 当年的销售目标;D. 往年销售的金额及增长率;E. 款项回笼速度及逾期次数;F. 经销商违约次数;G. 国家整体风险级别。
③国外业务的结算方式
国外业务结算主要包括电汇及信用证两种方式。
(二)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1. 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塑机、压铸机、橡胶注射成型机、高速包装系统、机器人自动化集成系统。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设计水平、产品品质与性能整体处于国内行业先进水平,产品国内领先,部分产品国际领先。主要产品及主要应用领域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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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产品图 | 产品介绍 | 产品特点 |
注塑机 | 塑料注射成型机是一种专用的塑料成型机械,它利用塑料的热塑性,经加热融化后,加以高压力使其快速流入模腔,经一段时间的保压和冷却,脱模后成为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 | 1. 高效节能。变量泵驱动技术、伺服驱动技术、全电动控制技术、电磁感应加热技术、以及保温新材料技术的应用,大幅度降低设备的能耗水平,节约了生产成本。高速开合模控制技术、同步动作技术及高速注射控制技术的应用,大幅度提高了生产效率。 2. 精密控制。通过优化控制系统软硬件和执行元件的设计与制造,使执行元件的实际运动或温度参数与设定高度一致,保障了注塑制品生产的成品率,尤其对精密零件的成型质量起着关键作用。 3. 可靠性高。通过先进CAE软件对关键零部件进行验证,采用先进的制造设备和工艺技术,大幅度降低产品的故障率,延长关键零部件的使用寿命。 | |
压铸机 | 压铸机是一种在压力作用下把熔融金属液压射到模具中冷却成型,开模后得到固体金属铸件的工业铸造机械设备。 | 1. 自动化程度高。压铸机与给汤机、喷雾机、取件机、切边机和输送带等周边设备联机,组成柔性全自动生产单元,可实现无人化操作。 2. 可靠性高。强化锁模系统刚性设计、减少连杆机构的接触应力,压射系统设计集成简约,采用无浮动活塞结构设计,使零部件使用寿命大幅度延长,提高了整机的可靠性。 3. 在线品质监控智能化。压射过程中,压射曲线自动记录并智能对比,出现异常及时报警,确保大批量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避免因工作状态出现变化而产生批量次品现象。 4. 实现实时控制。采用先进的闭环控制方式,精确控制压射速度和建压时间稳定。 | |
橡胶注射成型机 | 橡胶注射成型机是橡塑机械装备中的一种模压成型装备,以橡胶材料为原料,用注射成型工艺生产橡胶制品的设备。 | 1. 制品品质高。塑化注射系统应用优化的塑化料筒结构及精确的温油控制利于排气又不漏胶,保证送入储料腔的胶料不夹气,提高螺杆输送能力,解决焦烧与胶料夹气的矛盾,提高橡胶制品的内在品质:结构合理、反应灵敏的止逆阀为精确的注射计量提供保证。 2. 可性高。符合人体工学的设计理念,结合国际最先进的橡胶制品成型工艺,让设备操作更安全可靠、运行稳定,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及制品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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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产品图 | 产品介绍 | 产品特点 |
3. 应用模块化设计。模块化设计使各种备选装置完善齐全,各种功能模块相组合,快速响应不同客户多种成型工艺的特殊需求。 |
2. 主要产品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如下: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致力于成为所在领域的世界级企业,通过不断的变革,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巩固和增强公司在模压成型装备行业的优势地位,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让伊之密从优秀走向卓越。
(二)未来发展战略
做大做强目前的主营业务产品注塑机、压铸机,持续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巩固和提高公司在模压成型设备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艺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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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橡胶注射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模压成型装备行业两大主导产品高分子材料模压注射成型设备和轻合金模压成型设备协同发展。此外,大力发展高速包装成套生产设备及机器人集成项目,形成新的业务收入增长点。研究与推广半固态镁合金技术及大型汽车结构件,推动此技术的市场应用并形成产业化,发掘增长点。公司还着眼于新材料、新工艺技术的研究应用与推广,并对工业互联网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探索新型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最佳性价比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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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 高端装备制造定位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模压成型装备行业正在经历转型调整战略期,工业互联网应用领域成长空间广阔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高端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先后推出《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纲领政策,高端装备制造作为“十三五“期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取得突破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6.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4%。
模压成型装备行业向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提供重要技术装备的工作母机,与宏观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关联度较高,行业周期性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产业变革引导不断生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催生模压成型装备行业经历转型调整。整体来看,行业内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控制技术、测量技术、智能化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不断得到应用,技术突破带动了行业进步,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应用领域持续拓展。
在此基础上,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日益成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2017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覆盖各地区、各行业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不断健全并规模化推广,形成3-5个达到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2018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发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指南》提出,要实施工业设备上云“领跑者”计划,推动高耗能流程行业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以及智能化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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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2018年8月,工信部发布的《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提出,力争到2020年,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国新增上云企业100万家。借助5G、工业互联网、AI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和中国的先发优势,将大幅提升装备的智能化水平和控制精度,解决传统装备制造领域的瓶颈技术问题。推动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模压成型智能装备上云,开展设备健康性监测、设备运营优化、设备安全操作等服务,构建云制造资源池,对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促进我国工业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
2. 公司作为模压成型装备行业龙头企业,依托产品、运营、全球化三大战略变革,积极布局工业互联网领域,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是专业从事模压成型专用机械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注塑机、压铸机和橡胶注射机等,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及交通、医疗器械、包装、轻工业、3C产品及正在兴起的5G行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开发出一大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新产品,充分利用转型调整战略期扩大竞争优势,保持了较好的收益和增长。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1,38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1%;营业利润21,890.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8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7%。
(1)坚持创新驱动,专注模压成型领域18年
公司2002年成立以来专注模压成型装备制造领域,持续自主研发,近三年一期,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7,849.09万元、8,592.33万元、10,519.77和2,599.88万元。经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和积累,公司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截至2020年3月31日,已有研发人员663名,覆盖了机械、电子电力、液压传动、高分子材料和软件开发等相关专业领域。公司拥有广东省高效节能注塑成型装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工程中心等多个技术创新平台,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是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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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司引入IPD产品研发模式,完善产品升级换代,不断加大创新投入,开发出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拥有专利234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近年来,公司在技术方面取得多项成就:公司有1个项目列入国家级科技项目计划,4个项目列入广东省省级科技项目计划,还有多个项目被列入市区级科技项目计划;公司主导编制完成了“冷室压铸机”和“压铸单元性能检测方法”两项国家标准,以及“压铸单元技术条件”行业标准;公司还获得多项荣誉,部分如下:
序号 | 获得时间 | 荣誉名称 | 颁发单位 |
1 | 2019年 |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
2 | 2019年 | 2018中国塑机制造业综合实力30强企业、中国塑料注射成型机行业15强企业 | 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
3 | 2017年、2019年 | 中国专利优秀奖(两次)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4 | 2018年5月 | 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排头兵企业 | 中国铸造协会 |
5 | 2018年2月 |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6 | 2018年1月 |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2)从设备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
为客户提供最高性价比的整体解决方案,这是伊之密近年来一直坚持的策略,也是公司能在行业内产生长期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2018年,公司搭建了面向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客户生产过程中设备监控、效率统计、设备维修、故障处理以及工艺参数监控和追溯等痛点问题,实现生产效率和制品品质的提升。公司在模压成型行业工业互联网和模压成型新材料新工艺技术成套解决方案等领域持续发力,加大创新和智能装备创业孵化力度,利用自身产业的优势,逐步从设备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公司形成了以高分子材料成型为主的注塑、高速包装及橡胶注射成型应用方案、以金属材料成型为主的压铸及机器人自动化领域应用方案,并已陆续为新能源汽车等客户提供了整套解决方案。公司积极把握5G通讯带来的新机遇,推出H系列冷室压铸机及高端冷室压铸岛,并携手多家压铸企业,开展5G铸件应用方案的合作。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公司在行业取得了排名靠前的成绩。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2019年公告信息,公司在国内塑机制造业综合实力排名第三,塑料注射成型机行业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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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定执行全球化战略,海外市场稳步增长
近年来,公司始终坚定执行全球化战略。2017年,公司越南展厅开业,印度工厂投产,HPM北美新工厂投入使用,并在德国成功注册伊之密德国研发中心,成为亚琛工业大学塑料成型研究所(IKV)和轻量化联盟(AZL)的会员。2018年,公司参股成立了比利时环保塑料创新中心,全球化战略得到稳步推进。2019年,越南子公司正式开始运营,公司位于佛山的全球创新中心也举行了奠基仪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伊之密已有超过40个海外经销商,业务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D1系列两板式注塑机、A5高端伺服注塑机、压铸高端H系列、SM系列、ARC系列等均赢得市场认可。在新产品的大力推广下,印度、土耳其、以色列和美国等市场表现出色,成为增长的主要动力。印度工厂投产两年之际,出机量(注塑机)突破400台,印度市场成为公司2019年最大的单一海外市场。公司连接欧洲领先的工艺技术,进一步深入欧洲市场,1250吨半固态镁合金触变成型机于2019年进驻德国客户。公司海外销售收入持续稳步增长,2019年海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56,530.05万元,同比增长18.73%。
3. 公司发展较快,客观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形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快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以满足生产规模扩大及产品多元化生产的场地需求,先后在印度、苏州、佛山等地投建新生产基地,并拟继续增建全球创新中心和新的生产基地。虽然公司多年来持续盈利,经营性现金流良好,近三年一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8,137.24万元、18,004.59万元、19,626.32万元和-1,330.98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584.24万元、15,375.30万元、30,070.33万元和-807.41万元,但长期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投入进行生产基地建设和其他资本投入,客观上形成了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形。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0.27%,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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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 强化公司核心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成立注塑机、压铸机、橡胶注射成型机、高速包装系统和机器人自动化集成系统等多个事业部,为客户提供从方案设计、产品制造到维修服务等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公司2018年被评为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排头兵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工程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多个技术创新平台,现已成为中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大型装备综合服务商,注塑机和压铸机均在国内行业排名前列。公司专注于高精密节能型塑料注射成型机、轻合金压铸成型机、橡胶注射成型机等模压成型产品,自主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个系列和多种规格的产品,覆盖锁模力从30吨到4,500吨的产品范围,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塑料制品、轻合金制品、橡胶制品的精密成型加工,以满足国内和海外不同客户的需要。公司产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西南、华东和东北地区等国内市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在海外市场也受到了欢迎。
随着市场的开拓和订单增加,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产能建设和运营投入,存在较为迫切的资金需求。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能够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战略布局提供资金保障,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大对订单承接、技术研发、渠道拓展的投入,有利于帮助公司增效提速,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提升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2. 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壮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近年来,公司营运资金主要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解决,资金成本压力较大。稳定的流动资金支持对公司后续发展至关重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60.27%,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由此产生的财务费用亦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179,997,989.31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此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利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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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定程度上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 进一步提升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32,000,000股,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通过香港佳卓间接持有公司145,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75%。此外,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直接持有公司771,72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86%。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能够控制公司33.9286%的表决权。本次发行中,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通过认购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证券的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年4月29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5.59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5.4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按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22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9,600,000股(含本数)。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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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次发行价格后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2,786,51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股份数量(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陈敬财 | 16,291,438 | 89,439,994.62 |
2 | 甄荣辉 | 7,331,147 | 40,247,997.03 |
3 | 梁敬华 | 9,163,934 | 50,309,997.66 |
合计 | 32,786,519 | 179,997,989.31 |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已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1.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陈敬财
①基本信息
姓名 | 陈敬财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4062319651221**** |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龙城路联合坊**号 |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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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职务 | 任职期限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
1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07月14日至今 | 是,间接持股27.78% |
2 | 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05月31日至今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3 | 佛山顺德伊之密模压成型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1月05日-2020年1月9日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
4 | 伊之密精密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11月10日至今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5 | 佛山市力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0年07月30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100% |
6 | 伟信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07月28日至今 | 否,为佛山市力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7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6月28日至今 | 否,为伊之密对外投资的公司 |
8 | 伊之密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7年10月17日至今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9 | 佛山市顺德区知常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2月14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60% |
10 | 佛山市顺德区联互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2月12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60% |
11 | 佛山市顺德区申宗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2月12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60% |
12 | 佛山市顺德区了得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2月12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60% |
13 | 佛山市顺德区翠亨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2月02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60% |
14 | 佛山市顺德区旺卡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2月02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60% |
陈敬财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长,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③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陈敬财除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外,其他投资的企业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情况 | 业务情况 |
1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 间接持股27.78% | 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2 | 佛山市力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100% | 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3 | 伟信发展有限公司 | 佛山市力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 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4 | 佛山市顺德区知常贸易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60% | 无实际业务 |
5 | 佛山市顺德区联互贸易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60% | 无实际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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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情况 | 业务情况 |
6 | 佛山市顺德区申宗贸易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60% | 无实际业务 |
7 | 佛山市顺德区了得贸易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60% | 无实际业务 |
8 | 佛山市顺德区翠亨贸易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60% | 无实际业务 |
9 | 佛山市顺德区旺卡贸易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60% | 无实际业务 |
10 | 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 | 与配偶共同持股50% | 持股平台,近三年无实际经营业务 |
11 | 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直接持股60.99% | 主要生产家电、儿童玩具车等 |
(2)甄荣辉
①基本信息
姓名 | 甄荣辉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香港 |
身份证号码 | E79012*(*) | ||
住所 | 香港山顶賓吉道30号**座**楼 |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是 |
②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职务 | 任职期限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
1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07月14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44.44% |
2 | 佛山伊之密精密橡胶机械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06月30日至今 | 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3 | 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05月31日至今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4 | 伊之密精密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11月10日至今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5 | 伊之密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10月17日至今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6 | 佛山顺德伊之密模压成型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11月05日-2020年1月09日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
7 | 广东伊之密高速包装系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0月23日至今 | 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8 | YIZUMI-HPM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07月08日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9 | 德国伊之密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12月21日至今 | 否,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
甄荣辉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总经理,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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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甄荣辉除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外,其他投资的企业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情况 | 业务情况 |
1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44.44% | 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3)梁敬华
①基本信息
姓名 | 梁敬华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香港 |
身份证号码 | R68517*(*) |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竹山新村竹云**巷**号 |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否 |
②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职务 | 任职期限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
1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07月14日至今 | 是,间接持股27.78% |
2 | 佛山市伊力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0年07月30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100% |
3 | 高讯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06月18日至今 | 是,直接持股99% |
4 | 伊之密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10月17日至今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5 | 伊之密精密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11月10日至今 | 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梁敬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③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梁敬华除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外,其他投资的企业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情况 | 业务情况 |
1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 间接持股27.78% | 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2 | 佛山市伊力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100% | 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3 | 高讯投资有限公司 | 直接持股99% | 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4 | 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 | 与配偶共同持股50% | 持股平台,近三年无实际经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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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情况 | 业务情况 |
5 | 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直接持股60.99% | 主要生产家电、儿童玩具车等 |
(4)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24个月内,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2. 附条件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摘要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协议签订时间:2020年4月28日补充协议签订时间:2020年6月29日
(2)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及价格、限售期
①认购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年4月29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5.59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5.49元/股。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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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②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按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220.00万股。因甲方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甲方调整本次发行的价格,修订后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32,786,519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股份数量(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陈敬财 | 16,291,438 | 89,439,994.62 |
2 | 甄荣辉 | 7,331,147 | 40,247,997.03 |
3 | 梁敬华 | 9,163,934 | 50,309,997.66 |
合计 | 32,786,519 | 179,997,989.31 |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双方确认,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认购人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亦做相应调整。
③认购方式
乙方承诺按照第三条的约定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并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且乙方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缴款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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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甲方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即成立,并自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①本协议及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② 本协议及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且甲方非关联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③ 本次发行已经获得所有需要获得的有权部门的同意、许可、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
本协议应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规定的有效期内履行完毕。
(4)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所作出的陈述、承诺、保证与事实不符,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如果双方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确认的具体缴款日期向专项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认购义务;逾期未缴足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认购款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政府部门和/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等)未能批准或同意注册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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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本条约定的守约方的权利和救济在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无效或终止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9,997,989.3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向上述发行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在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均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为香港佳卓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香港佳卓27.78%、44.44%和27.78%的股权。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通过香港佳卓间接持有公司33.75%的股份,香港佳卓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此外,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直接持有公司771,72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86%。因此,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能够控制公司33.9286%的表决权。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已签订《关于建立一致行动人关系之协议》,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若本次发行按发行数量的上限32,786,519股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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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将由发行前的432,000,000股增加到464,786,519股;本次发行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将增加至179,358,239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38.5894%,香港佳卓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议和批准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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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9,997,989.31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分析
1. 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
作为模压成型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伊之密现已成立注塑机、压铸机、橡胶注射成型机、高速包装系统和机器人自动化集成系统等多个事业部,为客户提供从方案设计、产品制造到维修服务等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在装备制造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公司已自主研发了多个系列和多种规格的产品,覆盖锁模力从30吨到4,500吨的产品范围,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塑料制品、轻合金制品、橡胶制品的精密成型加工,以满足国内和海外不同客户的需要。全球化经营下,伊之密旗下的生产基地分布国内外,占地总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队伍,截至2020年3月底已拥有研发人员663名,覆盖了机械、电子电力、液压传动、高分子材料和软件开发等相关专业领域,研发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研发经验较强。为推动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在内部效率提升、产品研发、产能扩张、产线升级和销售推广等多方面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依靠现有业务正常开展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不足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需通过外部融资以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可有效补充流动资金,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2.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需要改善资本和债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71%、55.92%、54.42%和60.27%。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发行人属于“制造业”之“专用设备制造业”。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共232家;选取其中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的可比公司(2020年3月末净资产规模10亿以上15亿以下)共42家,上述公司与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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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公司 | 2020年 3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同行业公司平均 | 3.14 | 2.84 | 2.54 | 2.66 |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 3.82 | 3.57 | 2.94 | 3.09 | |
发行人 | 1.37 | 1.42 | 1.35 | 1.25 | |
速动比率(倍) | 同行业公司平均 | 2.54 | 2.28 | 1.96 | 2.09 |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 3.13 | 2.93 | 2.25 | 2.47 | |
发行人 | 0.77 | 0.74 | 0.65 | 0.69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同行业公司平均 | 39.82% | 40.21% | 40.93% | 39.26% |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 35.16% | 34.63% | 36.37% | 36.03% | |
发行人 | 60.27% | 54.42% | 55.92% | 53.71% |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并高于同行业和可比A股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虽有上升趋势,但仍低于同行业和可比A股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高资产负债率将对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限制公司的长期发展与财务健康状况,公司亟需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发行实施后,若按照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降至57.10%。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提高。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公司缓解短期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本次发行的可行性分析
1. 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流动性风险将有所降低,现金流压力适当缓解,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2. 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整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与完善,从而形成了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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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保管、使用、投向以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从而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使用,以防出现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的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将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不断拓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实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营运资金得到充实,资金实力得到有效增强,资产负债率有所改善,资本结构更趋合理,财务费用支出有所减少,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需履行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批事项,亦不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情况。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效补充流动资金,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有效改善,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提升;本次发行有利于缓解公司面临的短期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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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充实营运资金,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变动和整合。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为香港佳卓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香港佳卓27.78%、44.44%和27.78%的股权。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通过香港佳卓间接持有公司33.75%的股份,香港佳卓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此外,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直接持有公司771,72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86%。因此,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能够控制公司33.9286%的表决权。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已签订《关于建立一致行动人关系之协议》,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按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香港佳卓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能够控制公司38.5894%的表决权,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为原有主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为原有主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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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业务风险
(一)新冠疫情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已严重影响了行业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其中,1-2月份,国内疫情较为严重,大量客户、供应商延期复工,导致公司原有订单不能按期交付,新接订单明显减少;进入3月后,国内疫情控制成效显著,公司及上下游的生产经营有序恢复,国内客户订单交付、新接国内客户订单、供应链配套等逐步恢复正常,但是国外疫情开始蔓延,给行业及公司的海外业务拓展带来较大困难;目前,国外疫情的发展仍有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海外业务的影响暂时无法有效评估。受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营业收入为35,296.01万元,同比下降2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4.49万元,同比下降125.65%。如果疫情广泛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将持续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环境变化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模压成型装备行业向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提供重要技术装备的工作母机,与宏观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关联度较高,行业周期性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当经济不景气时,下游需求就会减缓,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来自家用电器、汽车及交通、医疗器械、包装、轻工业、3C产品及正在兴起的5G行业等相关领域,如果上述领域发展放缓,市场需求不振,且公司无法积极开拓新市场,则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的风险
模压成型装备下游应用领域较广,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内主要公司如奥地利恩格尔、德国德马格、日本宇部和住友等跨国企业,国内的海天国际、震雄集团、力劲科技和泰瑞机器等竞争对手都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市场开拓。若公司不能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持续创新,不能及时满足下游客户日益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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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随着行业内其他公司实力增强,则可能对公司产品市场份额、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四)境外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9.50%、23.63%、26.74%和25.58%。随着全球疫情蔓延,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复杂多变,部分国家基于防范疫情、保护本国产业、保障自身就业等因素考虑,加大了对本国相关产业的保护力度,因此,公司可能面临主要出口国家发起的贸易限制或贸易保护风险。公司在全球多个国家设有境外子公司,产品出口到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如果上述地区未来发生较为频繁的贸易限制、贸易摩擦,且公司无法积极开拓其他市场,则将面临业绩下滑、甚至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五)核心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已达663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23.52%。技术研发队伍和核心技术是公司的重要资源。如果竞争对手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公司商业机密或技术研发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铸件毛坯、钢材、各类机电液零部件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6.07%、
84.09%、85.40%和83.72%,占比较高。公司上述原材料价格主要与钢材价格紧密相关,钢材价格大幅波动将加大公司营运难度。由于公司销售订单的签订与原材料采购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难以保持完全同步,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且产品销售价格调整滞后,则将造成公司营业成本增加或可能形成存货跌价损失,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62,270.77万元、81,096.07万元、82,086.50万元和83,733.45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流动资产的44.34%、52.04%、
47.65%和43.51%。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是由公司产品的特性和生产模式决定。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型产品,单位价值较大,生产销售周期较长,从原材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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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部件购进,到组织加工、装配,发货,再到安装调试,实现销售,历时2-8个月左右,导致公司存货特别是在产品总量价值较高。随着公司产品订单的不断增加和营业收入的增长,存货余额有可能会继续增加,存货余额较大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此外,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且周期较长,如出现价格不利变动,且公司无法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将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71%、55.92%、54.42%和60.27%。尽管上述负债规模和负债结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但较高的负债总额和资产负债率仍使公司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作好偿债安排,可能使公司面临偿债的压力从而使业务经营活动受到不利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公司尚处于成长期,较长时间内面临资本性支出和扩大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压力,且上市后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筹措生产和发展所需资金,因此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5、1.35、1.42和1.37,速动比率分别为0.69、0.65、0.74和0.77。如公司生产经营或资金周转出现严重不利情况,则将导致偿债风险。
(三)资产抵押风险
公司大量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均已向银行抵押。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借款余额为102,127.2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4,101.18万元、长期借款48,026.0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52.29%。如公司短期内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借款,银行对抵押资产行使抵押权,将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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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47.39万元、44,138.61万元、50,706.80万元和49,682.1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63%、28.33%、29.43%和25.82%。如果未来出现经济环境变化引致客户违约的情况,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同时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业绩,导致公司的较大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收入的总额分别为39,153.77万元、47,614.14万元、56,530.05万元和9,029.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50%、23.63%、26.74%和25.58%,出口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从国外采购部分生产用的零配件,最近三年一期金额分别为6,128.76万元、3,798.43万元及、3,947.42万元和524.26万元。如果人民币汇率未来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偿还经营性债务带来不利影响。
三、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但是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若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经营效率未能得到有效提升,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人员储备、管控体系的调整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将对公司的整体运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核批准和注册批复及其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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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股票供求关系、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整合、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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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其他事项
一、利润分配政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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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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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2.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并拟定。
3.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6.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7.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 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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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七)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
5.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母公司2019年度以430,000,590股为基数(此数据为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股本总额43,200.00万股减去公司已回购股份数199.941万股的数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20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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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母公司2018年度以426,940,590股为基数(此数据为截至2019年6月21日公司股本总额43,200.00万股减去2019年6月21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505.941万股的数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15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
3.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母公司2017年度以4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15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年份 | 现金分红金额 (万元) | 合并报表下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万元)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下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4,300.01 | 19,283.02 | 22.30% |
2018年 | 4,269.41 | 17,534.38 | 24.35% |
2017年 | 7,776.00 | 27,548.83 | 28.23% |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万元) | 21,455.41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76.18% |
注:以上现金分红金额为公司实际分红金额,未包含股份回购的金额。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发展规划,主要用于补充业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公司新建项目所需的资金投入。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未来(2017-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明确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以加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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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制度进行监督,公司已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21)>的议案》。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21)》中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察成长性、业务发展规模、资金筹措能力和股东意愿等指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的成长性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上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水平。目前公司仍处于高速发展期,亟需资金用于扩充产能和补充流动资金,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目前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比例适当的情况有利于公司股东的总体回报。
2. 公司的业务发展规模
现阶段公司仍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的产能将不断扩大,公司持续的产能扩张将使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3. 公司的资金筹集能力
尽管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贷信用,与银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但是现阶段银行信贷空间下降、利息成本上升,已制约公司外部融资的能力。外部融资难度增加、成本上升,加大了公司对留存自有资金的需求。
4. 股东的意愿
未来五年,公司仍有可能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公司每股净资产收益仍有机会保持较高水平,公司股东认为现阶段较多的留存可分配利润将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的资本性支出需要,从而提高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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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为了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增加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下,未来十二个月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时,公司将进行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股票股利的发放。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将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具体计划的程序及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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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1.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制定分红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并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决议形成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时充分考虑外部监事的意见(如有)。同意利润分配的提案的,应经出席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监事表决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就此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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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较大变化或者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并严格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导致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公司独立董事应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时考虑外部监事的意见(如有),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应经出席监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并表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同时就此议案公司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作出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及时通过公司章程中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向公众及时披露。
(五)公司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公司在2017-2021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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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本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即行生效执行。本规划的修订和调整须按照本规划规定程序报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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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
监事:
不担任董事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陈敬财 | 甄荣辉 | 梁敬华 | ||
张涛 | 廖昌清 | 高潮 | ||
余焯焜 | 梁志锋 | 何和智 | ||
刘奕华 | 杨格 |
王明东 | 张春凤 | 梁虹云 |
肖德银 | 杨远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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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甄荣辉
年 月 日
1-1-61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年 月 日
陈敬财 | 甄荣辉 | 梁敬华 |
1-1-62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 ||||||
汪雪芳 | ||||||
保荐代表人: | ||||||
于首祥 | 袁琳翕 | |||||
总经理: | ||||||
马 骁 |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江 禹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63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 ||||
马 骁 | ||||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 ||||
江 禹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64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邹盛武 王士龙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罗会远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1-1-65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周重揆 | 王昆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胡少先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66
董事会声明
一、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伊之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