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由于产品销售模式改变及销售价格上升,对2010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调整为:
一、调整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调整后预计
关联交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原预计总金额
关联人 总金额(万
易类别 一步划分 (万元)
元)
肥料、地膜、农药、 农一师供销合作有限责
10000.00 未变
种子、油料 任公司
新疆阿拉尔新农塑业有
向关联 节水灌溉塑料制品 2500.00 未变
限公司
方采购
电 农一师电力公司 1700.00 未变
货物
其他交易 其他单位 1500.00 未变
合 计 15700.00
棉花 农一师棉麻公司 10000.00 120000.00
向关联
方销售 其他交易 其他单位 1000.00 未变
货物
合 计 11000.00
总 计 26700.00 1467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农一师供销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术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9607 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克苏市
主营业务:农副产品、农药化肥、日化产品、农用薄膜、废旧物资回收、报废汽车回收、金属材料、农用机械配件、煤碳、五金交电、润滑油、棉油加工机械、摩托车、吊车服务、汽车运输、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等。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新疆阿拉尔新农塑业有限公司(简称"新农塑业")
法定代表人:李云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83222715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阿拉尔南口镇迎宾路
主营业务:主营农用塑料膜,塑料管、板、杆、条,建筑塑料管材、管件,海绵,保温非导热材料,节水器材生产安装等。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简称"农一师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63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
主营业务: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安装、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运输。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简称"农一师棉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1753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 8-2 号
主营业务:主营棉花、棉纱、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农副产品购销。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拥有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本公司生产资料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统一采购,有利于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产品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统一销售,可以稳定本区的棉花销售市场,形成集团销售优势,增强公司棉花产品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效益。因此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并将长期存在。
2、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0 年12 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应参加董事7 人,实际参加出席董事7人。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方董事和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交易定价是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