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 189 号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你公司2016年承接的西安渭北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回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渭北项目”)计划竣工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2019年因项目规划调整及工程质量异议发生额外成本10,631.53万元;2017年承接的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及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无极项目”)协议水质达标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9年应业主方要求发生额外成本5,535.44万元;2017年1月承接的图木舒克纺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图木舒克项目”)约定工期为10个月,目前处于停工状态,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369.57万元。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 请补充说明上述项目发生停工、规划调整、工程质量异议及承担计划外成本的具体时间,你公司在项目延期完工及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未能以临时报告形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7.7条的规定。
2. 公开资料显示,图木舒克项目总包方新疆宏达环能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宏达”)于2018年3月、11月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你公司在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关于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项目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新疆宏达自有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新规。该规则在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报前发布。请结合上述事项补充说明你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判断新疆宏达具备履约能力、资金问题具有可行解决方案、项目风险可控的原因及合理性,2018年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谨慎、合理。请2018年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