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李娜女士通知,获悉李娜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李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宽先生、李朝莉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7.7%。现解除质押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 日期 | 质押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李娜 | 否 | 672.00 | 100% | 3.72% | 2019年7月4日 | 2020年7月6日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672.00 | 100% | 3.72%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李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娜 | 672.00 | 3.72%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王明宽 | 900.00 | 4.98% | 720 | 80.00% | 3.98% | 623.25 | 86.56% | 51.75 | 28.75% |
李朝莉 | 109.50 | 0.61%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1,681.50 | 9.30% | 720 | 42.82% | 3.98% | 623.25 | 86.56% | 51.75 | 5.38% |
注:股东王明宽先生于2019年12月17日离任公司董事,上述限售状态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李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宽先生、李朝莉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8%,该比例仍在合理范围内。针对部分股东质押比例较高的问题,公司已向其做出充分的风险提示,若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该部分股东将通过部分偿还本金、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解除质押等方式,避免出现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2、本次股份变动未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