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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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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下游为塑料制品加工业,色母粒的应用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受单一应用领域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小,但与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情况相关性较大。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但国外疫情形势依旧严峻,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各行业造成严重伤害,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树脂、钛白粉、颜料、炭黑、助剂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3.87%、86.80%、86.96%,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化工产品,其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采购量、到货时间、付款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采购价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有所波动,主要系市场价格的波动所致。当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有效调整产品价格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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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色母粒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一方面,色母粒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发展空间大,会不断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该行业,从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国内少数规模较大的色母粒企业凭借其资本优势、人才优势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压力。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同时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以应对市场竞争风险,将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

(四)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81%、32.29%、35.02%,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系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所致。

公司产品的售价主要根据原材料采购价格,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订单批量、配套技术服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灵活考虑定价策略,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会有所降低。此外,如出现竞争对手数量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不利因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也存在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及财务造成的影响

2020年1月,我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目前,公司无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总体可控。公司的产能产量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伴随疫情逐渐被控制,全国范围内工商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逐步推进,公司目前已全面复工复产,且公司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号召,采取必要措施应对疫情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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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的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承诺事项”。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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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及财务造成的影响 ...... 4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4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5

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5

目 录 ...... 6

第一节 释 义 ...... 10

一、一般词语 ...... 10

二、专业词语 ...... 11

第二节 概 览 ...... 13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3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3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5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6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7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17

八、募集资金用途 ...... 1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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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21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2

一、技术风险 ...... 22

二、经营风险 ...... 22

三、财务风险 ...... 24

四、募集资金风险 ...... 25

五、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 2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7

二、发行人改制与设立情况 ...... 27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91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91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91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93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 94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9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102

十、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 108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 109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二年内变动情况 109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和对外投资情况 ...... 110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112

十五、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1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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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119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27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61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64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源要素情况 ...... 167

六、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171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78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79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79

二、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 193

三、公司协议控制架构 ...... 193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193五、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193

六、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93

七、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194

八、同业竞争 ...... 195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 199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09

一、财务报表 ...... 209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审计意见 ...... 212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213

四、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及其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 213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15

六、非经常性损益 ...... 244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 ...... 244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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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九、经营成果分析 ...... 248

十、资产质量分析 ...... 282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03

十二、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 311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12

十四、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情况 ...... 31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20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32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 32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24

四、公司的战略规划 ...... 33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39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39

二、股利分配政策 ...... 340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44

四、重要承诺事项 ...... 345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1

一、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 361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62

三、重大诉讼、仲裁或违法违规事项 ...... 362

第十二节 声 明 ...... 364

第十三节 附件 ...... 371

一、附件内容 ...... 371

二、附件查阅时间、地点 ......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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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词语

宁波色母粒、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色母粒有限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浓色母粒厂宁波浓色母粒厂,系色母粒有限前身
中山分公司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东钱湖小贷公司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红润园投资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黄润园投资宁波黄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蓝润园投资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彩润园投资宁波彩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梅湖实业宁波梅湖实业总公司,与鄞县梅湖农场系“一套班子,二块牌子”的经营管理体制,于1999年整体变更为宁波梅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变更为宁波梅湖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宁波浓色母粒厂整体改制前系梅湖实业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宁波玛斯特宁波玛斯特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
和记塑料宁波和记塑料有限公司
华彩新材料宁波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金中塑化宁波金中塑化有限公司
和杰塑化宁波和杰塑化有限公司
乐金甬兴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卡博特Cabot Corporation,美国卡博特公司
舒尔曼A. Schulman, Inc,美国舒尔曼公司
科莱恩Clariant International Ltd,瑞士科莱恩公司
普立万PolyOne Corporation,美国普立万公司
安配色Ampacet Corporation,美国安配色公司
毅兴行毅兴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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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道恩股份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宝丽迪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伦事务所、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上市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对有限公司指1元注册资本,对股份公司指面值为1元的股份
人民币元

二、专业词语

树脂通常指受热后有软化或熔融范围,软化时在外力作用下有流动倾向,常温下是固态、半固态,有时也可以是液态的有机聚合物。树脂有天然树脂和合成树脂之分,其中合成树脂是指由简单有机物经化学合成或某些天然产物经化学反应而得到的树脂产物,是塑料的主要成分。若无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所称“树脂”均指合成树脂
塑料以单体为原料,通过加聚或缩聚反应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其抗形变能力中等,介于纤维和橡胶之间,由合成树脂及填料、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色料等添加剂组成
高分子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另外不同组成、不同形状、不同性质的物质复合粘结而成的多相固体材料,并且拥有界面的材料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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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母粒由颜料、树脂和助剂三个基本要素所组成,是把适量的颜料均匀地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圆柱状聚合体颗粒。色母粒当前主要应用于塑料制品和化纤制品的着色,公司的色母粒产品主要应用于塑料制品着色,因此本招股说明书主要介绍塑料色母粒的相关情况
塑料改性通过物理和机械的方法在聚合物中加入无机或有机物质,或将不同类聚合物共混,或用化学方法实现聚合物的共聚、接枝、交联,以达到使塑料材料成本下降、成型加工性能或最终使用性能改善效果的技术
注塑一种工业产品生产造型的方法,是通过注射成型机将热塑性塑料或热固性塑料,利用塑料成型模具制成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的塑料加工工艺
吹膜一种塑料加工方法,是将塑料粒子加热融化再吹成薄膜的一种塑料加工工艺
纺丝制造化学纤维的一道工序,是将某些高分子化合物制成胶体溶液或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分散性固体粒子的絮凝团或液滴,在水或其他均匀液体介质中,能分散为细小粒子悬浮于分散介质中而不沉淀的性能
着色力着色剂以其本身的色彩影响整个胶料颜色的能力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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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1日
英文名称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卫庆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
控股股东任卫庆实际控制人任卫庆
行业分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在其它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其它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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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创业板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保荐费、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
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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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34,465.8631,114.5629,065.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26,467.6422,387.3722,465.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3.2128.0522.71
营业收入(万元)40,542.4832,663.2228,009.90
净利润(万元)7,931.395,109.874,14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931.395,109.874,147.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547.484,951.724,040.75
基本每股收益(元)1.32不适用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1.32不适用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8822.4318.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7,250.555,980.175,750.42
现金分红(万元)3,950.005,188.202,953.1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253.343.92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塑料着色定制化产品,精准满足客户塑料着色和功能需求,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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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母粒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领域,在高端家电、食品饮料包装、太阳能光伏和液晶显示屏等要求产品具备高性能高标准高品质的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并与LG集团、农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大金空调、博西华(博世和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在中国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等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色母粒研究和生产的单位之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塑料色母粒供应商。公司的色母粒产品产销量、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名列前茅,其中彩色母粒连续多年市场占有率为国内第一。公司拥有的“Mingzhou”色母粒商标是浙江省著名商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7项发明专利,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还主持或参与起草了5项色母粒行业标准,参与修订了4项上下游行业标准,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作为国内领先的色母粒生产企业,宁波色母粒在先进的经营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在生产经营中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实现了企业的长效、稳定发展。

首先,从色母粒行业定位来看,色母粒行业位于塑料加工行业的中间环节,色母粒生产企业通过创造性地整合上游原材料行业资源,为下游客户提供兼具着色和功能特性的塑料色母粒,一步到位解决了客户着色和功能化需求,产品得到下游行业的广泛应用。

其次,在技术和产品创新方面,公司拥有先进的配色技术,是国内少数能生产全色谱色母粒产品的塑料色母粒供应商,拥有保存完整的配方数据库和具有独创性的实物档案库;公司拥有成熟的生产工艺,经过三十多年的生产经营,以多年生产经验为基础,积累了一套符合公司发展特点的独特的生产工艺;公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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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产品性能和丰富产品种类的方式不断进行产品的创新,在生产中执行严格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以提高产品质量,同时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实现了产品向高性能、高标准、高品质升级。

最后,在模式创新方面,公司秉持着主动创新的经营理念,积极探索公司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的可能性,同时针对下游应用领域广泛的特点,采取了多领域布局,全面开发的经营策略;公司采取高度定制化模式,以实现精准定制化和生产高性能产品为目标,为下游客户提供塑料着色定制化产品,精准满足客户塑料着色和功能需求。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根据立信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578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4,951.72万元、7,547.48万元,累计为12,499.2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司治理不存在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23,427.8823,427.88
2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9,456.379,456.37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900.003,900.00
4补充流动资金5,200.005,200.00
合 计41,984.2541,9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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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金在运用和管理上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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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创业板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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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5316112
传真0571-85316108
保荐代表人顾盼、卞雨晨
项目协办人方灏
项目其他经办人员陆瑶、萧杰、吴沈驹、孟超、方冲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28/31/33/36/37层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经办律师陈益文、刘佳、李艳华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西子国际TA28-29
联系电话0571-85800402
传真0571-85800465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小金、李丹
(四)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住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4幢1477室
联系电话021-63391088
传真021-63391116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王虹云、何江南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900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深港支行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9129200042215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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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64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事项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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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一)人才流失和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配色技术和生产工艺等方面。这些核心技术是在公司多年发展的基础上,公司技术人员经过长期生产经验积累产生的成果。随着行业内竞争加剧,对人才的争夺也将更加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有效的对公司人才进行激励,导致掌握核心技术的部分员工流失,有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

(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开拓塑料制品应用的新领域,研发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公司主要进行定制化色母粒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满足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这需要公司一方面对下游市场需求有敏锐的嗅觉,能精准把握客户整体需求的变化,同时需要具备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能力。若公司不能及时对下游需求做出反应进行技术和工艺创新以满足客户不断提出的新需求,会使公司产品面临逐渐被市场淘汰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下游为塑料制品加工业,色母粒的应用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受单一应用领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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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波动的影响较小,但与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情况相关性较大。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但国外疫情形势依旧严峻,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各行业造成严重伤害,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树脂、钛白粉、颜料、炭黑、助剂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3.87%、86.80%、86.96%,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化工产品,其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采购量、到货时间、付款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采购价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有所波动,主要系市场价格的波动所致。当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有效调整产品价格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色母粒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一方面,色母粒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发展空间大,会不断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该行业,从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国内少数规模较大的色母粒企业凭借其资本优势、人才优势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压力。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同时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以应对市场竞争风险,将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

(四)产品质量风险

可靠的产品质量是公司产品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有利于公司维持自身的市场地位。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出厂检验、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但如果公司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任何环节存在不足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可能导致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出现缺陷或不合格、产品交付延迟或者不得不替换缺陷或不合格产品,以及客户索赔、减少订单甚至终止合作,最终会对公司的声誉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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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一)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81%、32.29%、35.02%,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系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所致。

公司产品的售价主要根据原材料采购价格,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订单批量、配套技术服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灵活考虑定价策略,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会有所降低。此外,如出现竞争对手数量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不利因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也存在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993.99万元、8,686.66万元、10,224.07万元,其中各期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95%以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53%、36.26%、

36.96%,占比较高。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行业知名企业,销售回款良好。但如果客户未来经营状况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将增加,将对公司的流动性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中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彩色母粒颜色种类繁多,采取定制化、小批量生产方式,一个彩色母粒品种往往只供应一个客户。因此,当库存商品存在生产余量或客户取消采购订单时较难找到合适的替代客户,进而会产生相对较多的长库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中库龄1年以上的占比分别为27.43%、21.62%、19.46%。因此,公司的产品结构以彩色母粒为主,定制化程度较高,如公司库存商品存在生产余量或客户取消采购订单时,将使公司的存货增加并面临较大的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539.23万元、5,002.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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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2.6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68%、22.18%、18.88%,占比较高。如果出现产品售价大幅下跌的情况,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存在存货跌价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报告期内,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分别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75%、75%加计扣除。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额①888.25518.15467.4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额②146.57115.0978.72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③=①+②1,034.82633.24546.12
利润总额④9,226.525,922.024,875.68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⑤=③/④11.22%10.69%11.20%

如果公司未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国家关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是现有主业的扩张和升级。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论证,对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人员配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进行了前期准备,为实施募投项目奠定了基础。但在未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投资额增加、项目进度延期等情况,从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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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拓展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品产量与目前相比将有较大幅度提高,产品种类得到丰富,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或者竞争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建造房屋建筑物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约2.85亿元。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新增年折旧费约2,722.61万元。如果市场环境、技术保障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则公司面临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55%、

22.43%、32.88%,若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时期内取得显著效益,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投资回报率,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建设期内和投产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无法产生实质性的收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控、利率水平、汇率水平、投资者预期变化等各种因素均可能对股票市场带来影响,进而影响投资者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判断。因此,本次发行存在由于发行认购不足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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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卫庆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1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
邮政编码315105
电话号码0574-88393338
传真号码0574-88393335
互联网网址www.muli.com.cn
电子信箱nbsml@muli.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陈建国
电话号码0574-88393338

二、发行人改制与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第一次企业改制)

1、有限公司的设立

1985年8月19日,鄞县农业局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梅湖实业出资设立鄞县塑料制品五厂。鄞县塑料制品五厂设立时注册资金为50万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自企业设立至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期间,鄞县塑料制品五厂经过4次注册资金变更、1次经营范围变更并于1987年更名为“宁波浓色母粒厂”。截至1999年10月企业整体改制之时,宁波浓色母粒厂注册资金为77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主营塑料浓色母粒,兼营塑料制品、汽车货运”,企业性质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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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所有制企业。1999年10月21日,宁波浓色母粒厂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宁波浓色母粒厂的公司制改制过程如下:

①1998年12月9日,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1998)38号”《鄞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根据文件精神,梅湖实业及下属四家企业(农业分公司、鄞县梅湖万猪场、宁波光华电池配件厂、宁波浓色母粒厂)被列为县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企业。

②1999年4月22日,鄞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鄞国资评字(1999)第7号”国有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本次评估目的为计划股份制改造。

③1999年7月5日,鄞县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鄞评报字(1999)6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评估报告,以1999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宁波浓色母粒厂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378.85万元。

④1999年7月25日,鄞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鄞国资(1999)5号”《对宁波浓色母粒厂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通知》,对本次资产评估的程序、评估机构的资格、评估方法、评估结论予以认可。

⑤1999年9月9日,梅湖实业召开九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梅湖实业及下属四家企业的整体改制方案。

⑥1999年9月27日,梅湖实业出具“宁梅总(1999)8号”《关于要求审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置方案的报告》,向鄞县农业局上报梅湖实业和下属4个企业的股权设置方案。根据股权设置方案,宁波浓色母粒厂净资产为2,734万元(注:

根据《关于宁波梅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明州色母粒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请示》(宁梅股字(1999)03号),色母粒有限评估净资产为3,378.85万元,减政策性提留644.86万元,调整后净资产为2,733.99万元,决定净资产尾数按四舍五入法进行调整,使该公司净资产调为2,734万元),其中梅湖实业国有法人股40%,计1,093.60万股,职工股置换60%,计1,640.40万股。

⑦1999年9月28日,鄞县农业局出具“鄞农企(1999)103号”《关于同意宁波浓色母粒厂等四家企业改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置方案的批复》,同意梅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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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提出的所属农业分公司、鄞县梅湖万猪场、宁波光华电池配件厂、宁波浓色母粒厂改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设置方案。

⑧1999年10月15日,鄞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同意梅湖实业提交的“宁梅股字(1999)03号”《关于宁波梅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明州色母粒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请示》,对宁波浓色母粒厂整体改制方案内容予以确认。

⑨1999年10月21日,鄞县开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鄞开会验字(1999)046号),经审验,截至1999年10月21日止,色母粒有限已收到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人民币2,734万元;与上述投入实收资本相关的资产总额7,806.18万元,负债合计5,072.18万元;梅湖实业以净资产出资1,093.60万元,职工持股会以从梅湖实业置换的净资产出资895.40万元,赵茂华等37位自然人以从梅湖实业置换的净资产出资745万元。

⑩1999年10月27日,色母粒有限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县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宁波市江东区七里垫,法定代表人为叶天宇,注册资本为2,734万元,经营范围为“塑料浓色母粒、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汽车货运服务”。色母粒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梅湖实业1,093.6040.00%
2职工持股会895.4032.75%
3赵茂华110.004.02%
4洪寅110.004.02%
5董小法35.001.28%
6蔡春明35.001.28%
7史行伍23.000.84%
8陈忠芳23.000.84%
9俞云辉23.000.84%
10桑勇民23.000.84%
11阮小来22.000.80%
12陆俭宁22.000.80%
13茅百园22.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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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4任卫庆18.000.66%
15应丰源18.000.66%
16许英杰18.000.66%
17陈春雷18.000.66%
18李振和18.000.66%
19俞培伟15.000.55%
20毛春光14.000.51%
21朱舜伟14.000.51%
22张旭波14.000.51%
23王亚定10.000.37%
24陈杰10.000.37%
25汪富良10.000.37%
26周必红10.000.37%
27祖万年10.000.37%
28徐安明10.000.37%
29凌建10.000.37%
30李胜俭8.000.29%
31张才定8.000.29%
32张忠英8.000.29%
33陈芬莉8.000.29%
34吴建良8.000.29%
35严国君8.000.29%
36武长正8.000.29%
37郑后云8.000.29%
38罗贻飞8.000.29%
39钱信娣8.000.29%
合 计2,734.00100.00%

2、有权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2020年5月11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未发现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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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4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对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产权出具确认意见的批复》(甬东旅政发[2020]8号),针对此次改制事项,确认如下:1999年,宁波浓色母粒厂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中,履行了相关评估程序,改制审批程序、改制方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设置、剥离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关于县属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1999年,宁波浓色母粒厂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中,履行了评估程序,本次改制取得了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核准,改制过程及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关于县属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国有股东的退出情况(第二次企业改制)

1、国有股东的退出过程

2004年5月25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关于宁波梅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会议纪要》(甬东旅经会纪(2004)2号),启动梅湖实业及下属企业(含色母粒有限)的改制事项,明确以200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色母粒有限等四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拟定改制方案并负责改制相关工作。色母粒有限由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过程如下:

(1)2004年6月12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①同意梅湖实业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40%国有股按清产核资后的股价退出,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股权分配和认购方案;②同意梅湖实业聘请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对色母粒有限净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评估;③由洪寅作为受让方,受让梅湖实业所持的色母粒有限40%股权,受让价格按资产评估后经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和国资办核定的价格,出资额暂由色母粒有限先行支付,洪寅受让上述股权后,根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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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需要,在适当时候将整合有关股权,并及时把有关股权变更情况报工商部门备案。

(2)2004年7月26日,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书》(正评报字(2004)第229号),根据该报告书说明,截至评估基准日2004年4月30日,色母粒有限(未包括色母粒有限顺德分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256.99万元;2004年7月15日,深圳市启佳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深启评报字(2004)109号),根据该报告说明,以200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色母粒有限顺德分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5.96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截至2004年4月30日,色母粒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312.94万元。

(3)2004年12月18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关于梅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国有股权的报告》(甬东旅经发(2004)120号),向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梅湖实业下属色母粒有限等四家公司国有股权出让的方案。该报告确认色母粒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4,312.94万元,调整后的企业净资产为4,083.64万元,与原股本比例为2.334,为保证1999年改制政策的连续性,建议一次性付款打九折,与原股本比例为2.10。

(4)2004年12月21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对关于梅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国有股权报告的批复》(甬东旅政发(2004)69号),同意梅湖实业下属的色母粒有限等四家子公司收购梅湖实业所持色母粒有限的股权,并享受一次性付款打九折的优惠,收购价格为每股2.1元,在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后,收购股份资金一次性缴付给梅湖实业。

(5)2004年12月,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由洪寅以1,470万元价格受让梅湖实业持有的色母粒有限40%股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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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4年12月22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梅湖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700万元股权转让给洪寅,转让价格按“甬东旅政发(2004)69号”文件精神,每股价格2.10元,共计1,470万元。

(7)2004年12月24日,梅湖实业与洪寅通过宁波市鄞州区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书》(合同编号2004200号)。

(8)2004年12月31日,色母粒有限完成本次国有股退出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动前后,色母粒有限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增减出资转让后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梅湖实业700.0040.00%-700.00--
2叶天宇291.8416.68%-291.8416.68%
3职工持股会290.3216.59%-290.3216.59%
4赵茂华70.404.02%-70.404.02%
5洪寅70.404.02%700.00770.4044.02%
6俞云辉14.720.84%-14.720.84%
7陈杰6.40.37%-6.40.37%
8董小法22.41.28%-22.41.28%
9蔡春明22.41.28%-22.41.28%
10史行伍14.720.84%-14.720.84%
11陈忠芳14.720.84%-14.720.84%
12桑勇民14.720.84%-14.720.84%
13阮小来14.080.80%-14.080.80%
14陆俭宁14.080.80%-14.080.80%
15茅百园14.080.80%-14.080.80%
16任卫庆11.520.66%-11.520.66%
17应丰源11.520.66%-11.520.66%
18许英杰11.520.66%-11.520.66%
19陈春雷11.520.66%-11.520.66%
20李振和11.520.66%-11.5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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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增减出资转让后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1俞培伟9.60.55%-9.60.55%
22毛春光8.960.51%-8.960.51%
23张旭波8.960.51%-8.960.51%
24王亚定6.40.37%-6.40.37%
25汪富良6.40.37%-6.40.37%
26周必红6.40.37%-6.40.37%
27祖万年6.40.37%-6.40.37%
28徐安明6.40.37%-6.40.37%
29凌建6.40.37%-6.40.37%
30李胜俭5.120.29%-5.120.29%
31张才定5.120.29%-5.120.29%
32张忠英5.120.29%-5.120.29%
33陈芬莉5.120.29%-5.120.29%
34吴建良5.120.29%-5.120.29%
35严国君5.120.29%-5.120.29%
36武长正5.120.29%-5.120.29%
37郑后云5.120.29%-5.120.29%
38罗贻飞5.120.29%-5.120.29%
39钱信娣5.120.29%-5.120.29%
合 计1,750.00100.00%-1,750.00100.00%

本次改制过程中,根据相关改制文件精神,拟由色母粒有限职工受让梅湖实业持有的40%国有股权,但由于股权在员工间的认购及分配方案尚未确定,因此经股东会决议,色母粒有限指定时任副总经理洪寅代企业受让上述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实际由色母粒有限支付。上述受让股权方案已取得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符合改制方案的要求。2004年12月30日,根据色母粒有限董事会决议,洪寅将其从梅湖实业处受让取得的700万元股权中的650万元股权转让给51名员工,剩余50万元股权由洪寅本人认购;员工认购上述股权的每股价格为2.10元,认购价款由包括洪寅在内的52名员工(26名自然人股东、26名职工持股会会员)缴付至色母粒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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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股权转让同时,职工持股会将其所持有的71.16万元预留股以2.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陈忠芳等7名公司员工(2名自然人股东、5名职工持股会会员)。

本次国有股及职工持股会股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色母粒有限实际股权结构与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实际股权结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差异金额(①-②)
出资金额①出资比例出资金额②出资比例
1职工持股会437.2424.99%290.3216.59%146.92
2赵茂华213.0012.17%70.404.02%142.60
3叶天宇211.8412.11%291.8416.68%-80.00
4洪寅120.406.88%770.4044.02%-650.00
5俞云辉80.004.57%14.720.84%65.28
6任卫庆66.523.80%11.520.66%55.00
7董小法47.402.71%22.401.28%25.00
8桑勇民39.722.27%14.720.84%25.00
9陈忠芳34.721.98%14.720.84%20.00
10陈杰34.001.94%6.400.37%27.60
11蔡春明32.401.85%22.401.28%10.00
12张旭波30.961.77%8.960.51%22.00
13周必红30.401.74%6.400.37%24.00
14史行伍29.721.70%14.720.84%15.00
15陆俭宁28.081.60%14.080.80%14.00
16阮小来26.081.49%14.080.80%12.00
17毛春光22.961.31%8.960.51%14.00
18应丰源21.521.23%11.520.66%10.00
19李振和21.521.23%11.520.66%10.00
20徐安明20.401.17%6.400.37%14.00
21汪富良20.401.17%6.400.37%14.00
22俞培伟19.601.12%9.600.55%10.00
23祖万年16.400.94%6.400.37%10.00
24王亚定16.400.94%6.400.3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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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实际股权结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差异金额(①-②)
出资金额①出资比例出资金额②出资比例
25茅百园14.080.80%14.080.80%-
26武长正13.120.75%5.120.29%8.00
27罗贻飞13.120.75%5.120.29%8.00
28陈春雷11.520.66%11.520.66%-
29许英杰11.520.66%11.520.66%-
30郑后云11.120.64%5.120.29%6.00
31钱信娣11.120.64%5.120.29%6.00
32吴建良11.120.64%5.120.29%6.00
33张忠英11.120.64%5.120.29%6.00
34张才定5.120.29%5.120.29%-
35严国君5.120.29%5.120.29%-
36陈芬莉5.120.29%5.120.29%-
37李胜俭5.120.29%5.120.29%-
38凌建-0.00%6.400.37%-6.40
合 计1,750.00100.00%1750.00100.00%-

2、有权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2020年5月11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未发现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6月24日,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对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产权出具确认意见的批复》(甬东旅政发[2020]8号),针对此次改制事项,确认如下:2004年,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第二次改制过程中,国有股东梅湖实业出让40%国有股权,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计、评估程序,并取得了取得了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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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2004年,色母粒有限第二次改制过程中,国有股东梅湖实业出让40%国有股权,已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计、评估程序,并取得了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9年8月29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色母粒有限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宁波色母粒。根据立信事务所2019年9月3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F50048号”《审计报告》,色母粒有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为235,186,273.18元。2019年10月8日,银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05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色母粒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2,248.82万元。

2019年10月9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决议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色母粒有限根据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235,186,273.18元为基础,按照1:0.2551的折股比例将公司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6,000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部份175,186,273.18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10月25日,宁波色母粒召开创立大会,决议以色母粒有限全体现有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色母粒有限整体变更为宁波色母粒。2019年11月5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5005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10月25日止,宁波色母粒已按色母粒有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35,186,273.18元为基础,按照1:0.255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总额6,000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175,186,273.18元计入资本公积。2019年11月8日,宁波色母粒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色母粒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任卫庆2,385.53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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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2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4.237.40%
3宁波黄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0.577.34%
4赵茂华360.006.00%
5洪寅205.713.43%
6毛春光192.243.20%
7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0.023.17%
8周必红177.842.96%
9董小法173.362.89%
10祖万年154.952.58%
11张旭波111.281.85%
12史行伍109.821.83%
13应丰源80.341.34%
14陈春雷75.691.26%
15徐安明73.331.22%
16俞云辉68.571.14%
17桑勇民68.571.14%
18陈忠芳68.571.14%
19陈杰61.711.03%
20陆俭宁51.430.86%
21茅百园50.610.84%
22阮小来48.000.80%
23罗贻飞47.160.79%
24许英杰44.400.74%
25郑后云42.960.72%
26陈建国42.560.71%
27李兴达42.060.70%
28俞培伟34.290.57%
29汪富良34.290.57%
30严国君21.390.36%
31汤亚宁20.570.34%
32张忠英20.570.34%
33吴建良20.570.34%
34李胜俭18.4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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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35陈芬莉18.400.31%
合 计6,000.00100.00%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007年9月,因色母粒有限职工持股会不再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经鄞州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依法予以解散。根据2007年7月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原职工持股会会员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的色母粒有限股权转为委托时任色母粒有限财务负责人陈忠芳等人代持,代持双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色母粒有限形成了委托持股的情况。此外,任卫庆分别于2007年9月、2014年4月转让色母粒有限部分股权给谢华、赵仕良、钱刚、王振宙等4人,根据股权转让双方约定,受让方委托任卫庆代为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截至报告期期初,色母粒有限委托持股情况仍然存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任卫庆1任卫庆396.7322.67%
2赵仕良40.002.29%
3谢华30.001.71%
4钱刚20.001.14%
5王振宙10.000.57%
1任卫庆名义持有合计496.7328.38%
2陈忠芳6陈忠芳28.641.64%
7职工持股会预留股6.920.40%
8彭忠13.460.77%
9金绍叶12.500.71%
10朱益民12.500.71%
11陈建国12.410.71%
12李兴达9.270.53%
13刘振扬8.390.48%
14陈根乔8.300.47%
15瞿守柱8.300.47%
16袁宏升6.2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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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7俞芙波6.110.35%
18张跃祖6.110.35%
19王高峰6.000.34%
20庄伟君5.640.32%
21黄彩君5.160.29%
22陈布阳5.030.29%
23李冠华4.700.27%
24王利平4.630.26%
25万秀萍4.560.26%
26赵玲波4.080.23%
27毛巍4.000.23%
28贾爽4.000.23%
29朱锡华4.000.23%
30郭新强3.670.21%
31李行夫3.580.20%
32任桂芬3.580.20%
33王银星3.060.17%
34忻亚梅3.060.17%
35周毅3.000.17%
36竺东3.000.17%
37陈凤元3.000.17%
38陈挺3.000.17%
39孟超3.000.17%
40戴光杰3.000.17%
41陈尧3.000.17%
42章楠3.000.17%
43王骅骝3.000.17%
44邹学敏3.000.17%
45王亚飞2.580.15%
46张吉来2.100.12%
47张乾军2.000.11%
48竹建钢2.000.11%
49周福昌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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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50周海明1.510.09%
51朱桂芬1.510.09%
52叶铭1.500.09%
53乐兰卿1.340.08%
54张祯祥1.340.08%
55江涌1.000.06%
56包德英0.870.05%
57陈颖0.870.05%
58崔素忠0.870.05%
59董丽亚0.870.05%
60贺云峰0.870.05%
61蒋筱萍0.870.05%
62李明0.870.05%
63任丽琴0.870.05%
64施均芬0.870.05%
65童妙定0.870.05%
66王川波0.870.05%
67忻明康0.870.05%
68徐红波0.870.05%
69徐华玉0.870.05%
70徐柳英0.870.05%
71叶纪坤0.870.05%
72张玲花0.870.05%
73张云霞0.870.05%
74郑志明0.870.05%
75于吉仁0.670.04%
76俞秀燕0.670.04%
77陈定国0.500.03%
78许家骧0.500.03%
79董明霞0.440.02%
80励福娣0.440.02%
81钱芙蓉0.440.02%
82施佩儿0.4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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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83许波静0.440.02%
84陈德英0.220.01%
85陈亚红0.220.01%
86叶国英0.220.01%
87郑亚梅0.110.01%
88艾淑霞0.110.01%
89包银花0.110.01%
90陈惠琴0.110.01%
91顾如祥0.110.01%
92蒋孝棠0.110.01%
93蒋裕棠0.110.01%
94康慧珠0.110.01%
95李辉庭0.110.01%
96柳燕鸣0.110.01%
97吕维德0.110.01%
98那景惠0.110.01%
99曲云智0.110.01%
100任静君0.110.01%
101水飞0.110.01%
102宋桂玲0.110.01%
103汪玉清0.110.01%
104王敏杰0.110.01%
105邬云芳0.110.01%
106夏德才0.110.01%
107谢一平0.110.01%
108杨惠英0.110.01%
109杨展0.110.01%
110叶海珠0.110.01%
111曾桂芬0.110.01%
112章永杰0.110.01%
113赵月萍0.110.01%
114朱春梅0.110.01%
115朱徐琴0.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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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16庄英龙0.110.01%
117毕瑞娣0.110.01%
2陈忠芳名义持有合计281.3716.08%
3赵茂华118赵茂华169.839.70%
4毛竹君119毛竹君111.046.35%
5洪寅120洪寅93.555.35%
6俞云辉121俞云辉56.933.25%
7董小法122董小法49.692.84%
123董韶明0.870.05%
7董小法名义持有合计50.562.89%
8桑勇民124桑勇民31.261.79%
9应丰源125应丰源23.431.34%
126张杰14.510.83%
9应丰源名义持有合计37.942.17%
10陈杰127陈杰26.821.53%
11蔡春明128蔡春明16.980.97%
12张旭波129张旭波32.461.85%
13史行伍130史行伍32.031.83%
14周必红131周必红31.871.82%
15陆俭宁132陆俭宁22.221.27%
133陆联芳0.110.01%
15陆俭宁名义持有合计22.331.28%
16阮小来134阮小来20.671.18%
17毛春光135毛春光24.071.38%
136裴芬0.220.01%
17毛春光名义持有合计24.291.39%
18俞培伟137俞培伟15.270.87%
138黄佳定1.510.09%
18俞培伟名义持有合计16.780.96%
19李振和139李振和11.280.64%
20汪富良140汪富良15.690.90%
21徐安明141徐安明21.391.22%
22祖万年142祖万年17.1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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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3茅百园143茅百园14.760.84%
24汤亚宁144汤亚宁11.150.64%
25武长正145武长正6.880.39%
146吴金凤0.440.02%
25武长正名义持有合计7.310.42%
26罗贻飞147罗贻飞13.750.79%
27张忠英148张忠英8.830.50%
149吴孝英0.870.05%
150朱侃0.440.02%
27张忠英名义持有合计10.140.58%
28许英杰151许英杰12.080.69%
152陈爱飞0.870.05%
28许英杰名义持有合计12.950.74%
29钱信娣153钱信娣6.330.36%
30郑后云154郑后云12.530.72%
31陈春雷155陈春雷12.080.69%
32吴建良156吴建良8.830.50%
33严国君157严国君6.240.36%
34李胜俭158李胜俭5.370.31%
35张才定159张才定2.680.15%
36陈芬莉160陈芬莉5.370.31%
37李兴达161李兴达1.500.09%
合 计1,750.00100%

注:名义股东为工商登记的股东,下同

1、2017年1月,任卫庆第二期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

(1)2014年4月,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

2014年4月16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股东任卫庆先生的方案》。根据该方案,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100%股权,转让总价为3.2亿元,同时允许股东选择部分持有或继续持有原有股权。任卫庆承诺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后,一次性现金付清股权转让款的50%,在2017年1月31日前付清剩余的50%股权转让款。双方约定于2014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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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卫庆支付50%股权转让款,色母粒有限就转让50%股权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3年后,任卫庆付清剩余50%股权转让款后,色母粒有限同意就剩余的50%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按照《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股东任卫庆先生的方案》,2014年4月,任卫庆以18.3元/股的价格向86名股东合计收购427.00万元股权(其中曾伟康、林军、李际波、林翠英、杨国祥、崔萍等6人所持合计3.12万元股权于2014年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任卫庆,王亚定所持15.69万元股权于2014年转让给任卫庆,王亚定剩余1.5万元股权于2014年7月转让给李兴达),占色母粒有限注册资本的

24.40%。

(2)2017年1月,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

2017年1月,任卫庆根据2014年4月16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股东任卫庆先生的方案》,以17.05元/股的价格(该价格系在2014年确定的18.3元/股的价格基础上扣减了原股东于2015年获取的1.25元/股的现金分红,因此任卫庆2017年的受让价格调整为17.05元/股)向80名股东合计收购剩余的419.05万元股权(其中俞云辉系在2014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确定的转让股权数量之外增加转让10万元股权给任卫庆,董丽亚系于2017年新增的转让方,其于2017年与任卫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0.87万元股权转让给任卫庆,整体收购中的曾伟康、林军等7人已于2014年一次性转让完毕)。

2017年,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序号转让方转让出资金额转让价格受让方
1毛竹君111.0417.05任卫庆
2赵茂华64.8317.05任卫庆
3俞云辉36.9317.05任卫庆
4洪寅33.5517.05任卫庆
5蔡春明16.9817.05任卫庆
6李振和11.2817.05任卫庆
7桑勇民11.2617.05任卫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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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转让方转让出资金额转让价格受让方
8陈杰8.8217.05任卫庆
9陈忠芳8.6417.05任卫庆
10陆俭宁7.2217.05任卫庆
11武长正6.8817.05任卫庆
12阮小来6.6717.05任卫庆
13钱信娣6.3317.05任卫庆
14袁宏升6.2117.05任卫庆
15汪富良5.6917.05任卫庆
16庄伟君5.6417.05任卫庆
17俞培伟5.2717.05任卫庆
18汤亚宁5.1517.05任卫庆
19陈布阳5.0317.05任卫庆
20李冠华4.7017.05任卫庆
21王利平4.6317.05任卫庆
22郭新强3.6717.05任卫庆
23李行夫3.5817.05任卫庆
24任桂芬3.5817.05任卫庆
25王银星3.0617.05任卫庆
26忻亚梅3.0617.05任卫庆
27吴建良2.8317.05任卫庆
28张忠英2.8317.05任卫庆
29张才定2.6817.05任卫庆
30王亚飞2.5817.05任卫庆
31万秀萍1.5617.05任卫庆
32黄佳定1.5117.05任卫庆
33周福昌1.5117.05任卫庆
34周海明1.5117.05任卫庆
35朱桂芬1.5117.05任卫庆
36赵玲波1.0817.05任卫庆
37董丽亚0.8717.05任卫庆
38于吉仁0.6717.05任卫庆
39俞秀燕0.6717.05任卫庆
40陈定国0.5017.05任卫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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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转让方转让出资金额转让价格受让方
41许家骧0.5017.05任卫庆
42董明霞0.4417.05任卫庆
43励福娣0.4417.05任卫庆
44钱芙蓉0.4417.05任卫庆
45施佩儿0.4417.05任卫庆
46吴金凤0.4417.05任卫庆
47许波静0.4417.05任卫庆
48朱侃0.4417.05任卫庆
49艾淑霞0.1117.05任卫庆
50包银花0.1117.05任卫庆
51陈惠琴0.1117.05任卫庆
52顾如祥0.1117.05任卫庆
53蒋孝棠0.1117.05任卫庆
54蒋裕棠0.1117.05任卫庆
55康慧珠0.1117.05任卫庆
56李辉庭0.1117.05任卫庆
57柳燕鸣0.1117.05任卫庆
58陆联芳0.1117.05任卫庆
59吕维德0.1117.05任卫庆
60那景惠0.1117.05任卫庆
61曲云智0.1117.05任卫庆
62任静君0.1117.05任卫庆
63水飞0.1117.05任卫庆
64宋桂玲0.1117.05任卫庆
65汪玉清0.1117.05任卫庆
66王敏杰0.1117.05任卫庆
67邬云芳0.1117.05任卫庆
68夏德才0.1117.05任卫庆
69谢一平0.1117.05任卫庆
70杨惠英0.1117.05任卫庆
71杨展0.1117.05任卫庆
72叶海珠0.1117.05任卫庆
73曾桂芬0.1117.05任卫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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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转让方转让出资金额转让价格受让方
74章永杰0.1117.05任卫庆
75赵月萍0.1117.05任卫庆
76郑亚梅0.1117.05任卫庆
77朱春梅0.1117.05任卫庆
78朱徐琴0.1117.05任卫庆
79庄英龙0.1117.05任卫庆
80毕瑞娣0.1117.05任卫庆
合 计419.05--

(3)任卫庆将其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股权部分对外转让

2017年1月10日,任卫庆与李兴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1.5万元股权按照17.0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李兴达,相应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2017年3月31日,任卫庆分别与毛春光、周必红、祖万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32万元、20万元、28万元股权以17.05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毛春光、周必红、祖万年,相应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2017年4月11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股权转让的决议。色母粒有限针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5月12日,色母粒有限取得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302120000197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除上述股权转让外,任卫庆另于2017年1月15日分别与黄定、陈春雷、潘成宏、忻行军、张银辉、任益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代持协议》,将其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12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0.5万元股权以17.05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黄定、陈春雷、潘成宏、忻行军、张银辉、任益君,并约定前述受让方委托任卫庆代持其所受让的股权,相应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2017年8月13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补充确认同意任卫庆按照17.05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120万元股权给李兴达等10人(含任卫庆2017年1月、2017年3月转让给李兴达、毛春光、周必红、祖万年等4人的81.5万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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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卫庆与黄定、陈春雷、潘成宏、忻行军、张银辉、任益君之间的股权转让为实际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色母粒有限名义股权结构及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动。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色母粒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任卫庆1任卫庆695.7839.76%
2赵仕良40.002.29%
3谢华30.001.71%
4钱刚20.001.14%
5黄定12.000.69%
6王振宙10.000.57%
7陈春雷10.000.57%
8潘成宏10.000.57%
9忻行军5.000.29%
10张银辉1.000.06%
11任益君0.500.03%
1任卫庆名义持有合计834.2847.67%
2陈忠芳12陈忠芳20.001.14%
13职工持股会预留股6.920.40%
14彭忠13.460.77%
15金绍叶12.500.71%
16朱益民12.500.71%
17陈建国12.410.71%
18李兴达9.270.53%
19刘振扬8.390.48%
20陈根乔8.300.47%
21瞿守柱8.300.47%
22俞芙波6.110.35%
23张跃祖6.110.35%
24王高峰6.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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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5黄彩君5.160.29%
26毛巍4.000.23%
27贾爽4.000.23%
28朱锡华4.000.23%
29万秀萍3.000.17%
30赵玲波3.000.17%
31周毅3.000.17%
32竺东3.000.17%
33陈凤元3.000.17%
34陈挺3.000.17%
35孟超3.000.17%
36戴光杰3.000.17%
37陈尧3.000.17%
38章楠3.000.17%
39王骅骝3.000.17%
40邹学敏3.000.17%
41张吉来2.100.12%
42张乾军2.000.11%
43竹建钢2.000.11%
44叶铭1.500.09%
45乐兰卿1.340.08%
46张祯祥1.340.08%
47江涌1.000.06%
48包德英0.870.05%
49陈颖0.870.05%
50崔素忠0.870.05%
51贺云峰0.870.05%
52蒋筱萍0.870.05%
53李明0.870.05%
54任丽琴0.870.05%
55施均芬0.870.05%
56童妙定0.870.05%
57王川波0.8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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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58忻明康0.870.05%
59徐红波0.870.05%
60徐华玉0.870.05%
61徐柳英0.870.05%
62叶纪坤0.870.05%
63张玲花0.870.05%
64张云霞0.870.05%
65郑志明0.870.05%
66陈德英0.220.01%
67陈亚红0.220.01%
68叶国英0.220.01%
2陈忠芳名义持有合计211.0712.06%
3赵茂华69赵茂华105.006.00%
4洪寅70洪寅60.003.43%
5毛春光71毛春光56.073.20%
72裴芬0.220.01%
5毛春光名义持有合计56.293.22%
6周必红73周必红51.872.96%
7董小法74董小法49.692.84%
75董韶明0.870.05%
7董小法名义持有合计50.562.89%
8祖万年76祖万年45.192.58%
9应丰源77应丰源23.431.34%
78张杰14.510.83%
9应丰源名义持有合计37.942.17%
10张旭波79张旭波32.461.85%
11史行伍80史行伍32.031.83%
12徐安明81徐安明21.391.22%
13俞云辉82俞云辉20.001.14%
14桑勇民83桑勇民20.001.14%
15陈杰84陈杰18.001.03%
16陆俭宁85陆俭宁15.000.86%
17茅百园86茅百园14.7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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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8阮小来87阮小来14.000.80%
19罗贻飞88罗贻飞13.750.79%
20许英杰89许英杰12.080.69%
90陈爱飞0.870.05%
20许英杰名义持有合计12.950.74%
21郑后云91郑后云12.530.72%
22陈春雷92陈春雷12.080.69%
23俞培伟93俞培伟10.000.57%
24汪富良94汪富良10.000.57%
25张忠英95张忠英6.000.34%
96吴孝英0.870.05%
25张忠英名义持有合计6.870.39%
26严国君97严国君6.240.36%
27汤亚宁98汤亚宁6.000.34%
28吴建良99吴建良6.000.34%
29李胜俭100李胜俭5.370.31%
30陈芬莉101陈芬莉5.370.31%
31李兴达102李兴达3.000.17%
合 计1,750.00100.00%

2、2019年6月,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

2019年6月18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6.9217万股集体股认购方案》。根据该方案,职工持股会预留股的6.92万元股权由色母粒有限员工以16元/股的价格受让,股权款一次性缴清。

2019年6月20日,杨丽等17名色母粒有限员工与陈忠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16元/股的价格合计认购职工持股会预留股通过陈忠芳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6.92万元股权,相关股权款已经支付完毕。至此,公司职工持股会预留股全部清理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序号认购股东认购出资金额认购价格出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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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认购股东认购出资金额认购价格出让方
1杨丽2.00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2徐靓0.3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3高翔0.3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4许凯0.3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5陈勇0.3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6陈雄峰0.3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7梁品0.3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8王彦钦0.3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9张赢0.3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10林剑0.3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11张宇杰0.2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12李丹辉0.2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13潘柳青0.27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14李瑞芬0.20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15苗菲0.20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16周丽晶0.20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17乔凡0.2016.00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合 计6.92--

本次股权转让为实际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色母粒有限名义股权结构及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色母粒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任卫庆1任卫庆695.7839.76%
2赵仕良40.002.29%
3谢华30.001.71%
4钱刚20.001.14%
5黄定12.000.69%
6王振宙10.000.57%
7陈春雷10.000.57%
8潘成宏10.000.57%
9忻行军5.000.29%
10张银辉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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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1任益君0.500.03%
1任卫庆名义持有合计834.2847.67%
2陈忠芳12陈忠芳20.001.14%
13彭忠13.460.77%
14金绍叶12.500.71%
15朱益民12.500.71%
16陈建国12.410.71%
17李兴达9.270.53%
18刘振扬8.390.48%
19陈根乔8.300.47%
20瞿守柱8.300.47%
21俞芙波6.110.35%
22张跃祖6.110.35%
23王高峰6.000.34%
24黄彩君5.160.29%
25毛巍4.000.23%
26贾爽4.000.23%
27朱锡华4.000.23%
28万秀萍3.000.17%
29赵玲波3.000.17%
30周毅3.000.17%
31竺东3.000.17%
32陈凤元3.000.17%
33陈挺3.000.17%
34孟超3.000.17%
35戴光杰3.000.17%
36陈尧3.000.17%
37章楠3.000.17%
38王骅骝3.000.17%
39邹学敏3.000.17%
40张吉来2.100.12%
41张乾军2.000.11%
42竹建钢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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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43杨丽2.000.11%
44叶铭1.500.09%
45乐兰卿1.340.08%
46张祯祥1.340.08%
47江涌1.000.06%
48包德英0.870.05%
49陈颖0.870.05%
50崔素忠0.870.05%
51贺云峰0.870.05%
52蒋筱萍0.870.05%
53李明0.870.05%
54任丽琴0.870.05%
55施均芬0.870.05%
56童妙定0.870.05%
57王川波0.870.05%
58忻明康0.870.05%
59徐红波0.870.05%
60徐华玉0.870.05%
61徐柳英0.870.05%
62叶纪坤0.870.05%
63张玲花0.870.05%
64张云霞0.870.05%
65郑志明0.870.05%
66徐靓0.370.02%
67高翔0.370.02%
68许凯0.370.02%
69陈勇0.370.02%
70陈雄峰0.370.02%
71梁品0.370.02%
72王彦钦0.370.02%
73张赢0.370.02%
74林剑0.370.02%
75张宇杰0.2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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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76李丹辉0.270.02%
77潘柳青0.270.02%
78陈德英0.220.01%
79陈亚红0.220.01%
80叶国英0.220.01%
81李瑞芬0.200.01%
82苗菲0.200.01%
83周丽晶0.200.01%
84乔凡0.200.01%
2陈忠芳名义持有合计211.0712.06%
3赵茂华85赵茂华105.006.00%
4洪寅86洪寅60.003.43%
5毛春光87毛春光56.073.20%
88裴芬0.220.01%
5毛春光名义持有合计56.293.22%
6周必红89周必红51.872.96%
7董小法90董小法49.692.84%
91董韶明0.870.05%
7董小法名义持有合计50.562.89%
8祖万年92祖万年45.192.58%
9应丰源93应丰源23.431.34%
94张杰14.510.83%
9应丰源名义持有合计37.942.17%
10张旭波95张旭波32.461.85%
11史行伍96史行伍32.031.83%
12徐安明97徐安明21.391.22%
13俞云辉98俞云辉20.001.14%
14桑勇民99桑勇民20.001.14%
15陈杰100陈杰18.001.03%
16陆俭宁101陆俭宁15.000.86%
17茅百园102茅百园14.760.84%
18阮小来103阮小来14.000.80%
19罗贻飞104罗贻飞13.7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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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0许英杰105许英杰12.080.69%
106陈爱飞0.870.05%
20许英杰名义合计持有12.950.74%
21郑后云107郑后云12.530.72%
22陈春雷108陈春雷12.080.69%
23俞培伟109俞培伟10.000.57%
24汪富良110汪富良10.000.57%
25张忠英111张忠英6.000.34%
112吴孝英0.870.05%
25张忠英名义持有合计6.870.39%
26严国君113严国君6.240.36%
27汤亚宁114汤亚宁6.000.34%
28吴建良115吴建良6.000.34%
29李胜俭116李胜俭5.370.31%
30陈芬莉117陈芬莉5.370.31%
31李兴达118李兴达3.000.17%
合 计1,750.00100.00%

注:陈春雷和李兴达,既存在直接持股,又存在委托任卫庆、陈忠芳代持股权的情形,因此陈春雷、李兴达在计算实际股东时被计算了2次,色母粒有限实际股东人数=118人-2人=116人

3、2019年8月,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解除

2019年6月1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朱益民将原通过陈忠芳代持的2万元股权赠予其女儿朱虹;同意董韶明将原通过其父亲董小法代持的

0.87万元股权转让给董小法;同意陈爱飞将原通过其配偶许英杰代持的0.87万元股权转让给许英杰。前述股权转让双方系基于直系亲属关系进行的股权调整或合并,双方未实际支付价款。

2019年7月5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通过《公司股权代持解除方案》,委托持股人原通过直接股东代持的股权转让至相应的持股平台,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前后委托持股人最终持有的色母粒有限股权比例保持不变,陈建国、李兴达、陈春雷三人原通过他人代持的股权转为直接持有,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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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陈忠芳名下的彭忠等37名隐名股东,将其合计

113.97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蓝润园投资,通过蓝润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2)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应丰源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张杰,将其所持有的

14.51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蓝润园投资,通过蓝润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3)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毛春光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裴芬,将其所持有的

0.22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蓝润园投资,通过蓝润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4)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张忠英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吴孝英,将其所持有的0.87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蓝润园投资,通过蓝润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5)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陈忠芳名下的毛巍等34名隐名股东,将其所持有的55.42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红润园投资,通过红润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6)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任卫庆名下的赵仕良等9名隐名股东,将其所持有的128.50万元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宁波黄润园投资,通过黄润园投资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7)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陈忠芳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陈建国,将所持有的

12.41万元股权转让至本人名下,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8)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陈忠芳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李兴达,将所持有的

9.27万元股权转让至本人名下,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9)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任卫庆名下的1名隐名股东陈春雷,将所持有的10万元股权转让至本人名下,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2019年8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存在委托持股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陈建国、李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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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雷原通过他人代持的色母粒有限股权变更为本人直接持有,相关转让双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实质系股权还原,转让前后最终权益持有人未发生变化,因此股权受让方未实际支付价款。2019年8月23日,色母粒有限办理了前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色母粒有限的股权代持情况得到彻底清理,不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色母粒有限股权代持解除及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任卫庆695.7839.76%
2蓝润园投资129.577.40%
3黄润园投资128.507.34%
4赵茂华105.006.00%
5洪寅60.003.43%
6毛春光56.073.21%
7红润园投资55.423.17%
8周必红51.872.96%
9董小法50.562.89%
10祖万年45.192.58%
11张旭波32.461.85%
12史行伍32.031.83%
13应丰源23.431.34%
14陈春雷22.081.26%
15徐安明21.391.22%
16俞云辉20.001.14%
17桑勇民20.001.14%
18陈忠芳20.001.14%
19陈杰18.001.03%
20陆俭宁15.000.86%
21茅百园14.760.84%
22阮小来14.000.80%
23罗贻飞13.750.79%
24许英杰12.9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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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5郑后云12.530.72%
26陈建国12.410.71%
27李兴达12.270.70%
28俞培伟10.000.57%
29汪富良10.000.57%
30严国君6.240.36%
31汤亚宁6.000.34%
32张忠英6.000.34%
33吴建良6.000.34%
34李胜俭5.370.31%
35陈芬莉5.370.31%
合 计1,750.00100.00%

4、2019年11月,色母粒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色母粒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改制与设立情况”之“(三)股份公司设立情况”。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职工持股会情况

1、职工持股会设立

(1)职工持股会设立的依据和过程

1998年6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行办法》(浙政[1998]16号),该文件规定:公司股份既可由职工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也可设立职工持股会集中管理。

1998年11月19日,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波市总工会、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宁波市企业职工持股会试行办法》(甬体改[1998]36号),文件规定持股会设立的程序如下:①工会根据企业情况提出持股会组建方案(草案),起草持股会章程(草案);②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持股会组建方案(草案),审议持股会章程(草案);③工会将持股会组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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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和持股会章程(草案)及相关材料报上级审核,市属企业到市总工会审核,县(市)、区企业到当地总工会审核;④审核后,由工会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市属企业向市体改委报批,各县(市)、区企业向当地政府审批部门报批;

⑤工会收到批准文件后,向会员收缴购股资金,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成立持股会。1999年10月17日,宁波浓色母粒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按筹建方案设立职工持股会的决议,根据该决议:同意职工持股会资金总额为895.40万元(占色母粒有限总股本的32.75%)及其内部股权设置。

1999年10月,鄞县总工会和鄞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同意色母粒有限建立职工持股会。

(2)职工持股会认购出资情况

根据《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筹建方案》,遵循职工自愿认购的原则,结合职务高低确认认购额度,职工在以下额度范围内认购出资额:普通职工(含梅湖实业职工)0.325-3万元,主要供销和骨干3-6万元,副科长3万元,梅湖实业副科长以上干部2-15万元,厂长456万元。

根据上述筹建方案,最终职工持股会设立时由234名会员出资设立,其中自然人会员233名,职工持股会以色母粒有限可分配工资(奖金)结余资金在职工持股会中设置1名“预留股”会员。自然人会员由梅湖实业调拨至宁波浓色母粒厂任职的普通员工及梅湖实业本部任职员工组成,为了加强对职工持股会的管理,宁波浓色母粒厂厂长叶天宇及工会主席汤亚宁作为职工持股会会员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

1999年10月8日,宁波浓色母粒厂工会(职工持股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法证字第110207036),获得工会法人资格。

职工持股会成立时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单位时任职务
1叶天宇456.0016.68%宁波浓色母粒厂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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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单位时任职务
2职工持股会预留股98.033.59%
3汤亚宁23.000.84%宁波浓色母粒厂综合科长、持股会会长
4陈布阳15.000.55%梅湖实业副总经理
5吴国华7.500.27%梅湖实业工会主席
6蔡富国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
7陈建国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
8程奇芳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
9李兴达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
10马成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
11彭忠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
12宋志剑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
13王鑫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
14袁宏升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
15张杰6.000.22%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
16黄佳定4.500.16%梅湖实业科长级干部
17周福昌4.500.16%梅湖实业科长级干部
18周海明4.500.16%梅湖实业科长级干部
19朱桂芬4.500.16%梅湖实业科长级干部
20朱仙君4.500.16%梅湖实业科长级干部
21陈根乔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
22陈卫斌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
23陈宇任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
24黄彩君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生产副工段长
25黄定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
26童雷明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
27王亚飞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生产副工段长
28张春琦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
29张建银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
30赵玲波3.000.11%宁波浓色母粒厂生产副工段长
31江必达2.000.07%梅湖实业副科长级干部
32于吉仁2.000.07%梅湖实业副科长级干部
33俞秀燕2.000.07%梅湖实业副科长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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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单位时任职务
34曾伟康2.000.07%梅湖实业副科长级干部
35张祯祥2.000.07%梅湖实业副科长级干部
36陈定国1.500.05%梅湖实业医生
37金绍叶1.5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车队驾驶员
38李甫良1.5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车队驾驶员
39李冠华1.5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车队驾驶员
40潘小波1.5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车队驾驶员
41许家骧1.500.05%梅湖实业技术员
42朱益民1.5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车队驾驶员
43包大成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门卫
44包德英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45包宏敏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电工
46陈爱飞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47陈波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48陈佩芳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49陈雅芬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50陈颖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51崔金翠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52崔萍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53崔素忠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54丁财君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55丁瑞芬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56董丽亚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57董明霞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58董韶明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车料工
59高美红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60葛月佩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金工
61顾纪云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62贺云峰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金工
63蒋筱萍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64金亚飞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65李伦菊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66李明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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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单位时任职务
67李行夫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68李亚琴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称粉工
69李云锦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70励福娣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71林盛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金工
72卢彩花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73潘成宏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金工
74钱芙蓉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仓库保管员
75钱世菊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76邱秀芬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77任桂芬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78任丽华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门卫
79任丽琴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80戎晓燕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81邵惠琴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称粉工
82施均芬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83施佩儿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仓库保管员
84施悦众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85史朝阳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86史洪芬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87苏红文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88孙勇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电工
89童莉莉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食堂服务员
90童妙定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金工
91万宝珍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食堂服务员
92万世君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品管档案员
93万秀萍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仓库保管员
94王川波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95王利红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96王利平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财务记帐
97王晓敏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98王银星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电工
99吴荷娟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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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单位时任职务
100吴金凤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101吴险波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102吴孝英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03武海静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04项雷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05谢赤球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品管电脑员
106忻国利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称粉工
107忻明康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食堂厨师
108忻行军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金工
109忻亚梅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记帐
110徐凤兰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111徐红波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12徐华玉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13徐柳英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114徐萍飞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115徐素娥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品管统计员
116许波静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17许鲁微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18叶纪坤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19殷志成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门卫
120应水婷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包装工
121余位娟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22俞芙波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记帐员
123俞佩琴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24张军妮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25张玲花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26张胜利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27张为娜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28张选妹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29张永峰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30张跃祖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电工
131张云霞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办公室文员
132张云霞*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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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单位时任职务
133赵飞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34赵振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金工
135郑美萍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财务出纳
136郑美珍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洗衣工
137郑婷月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38郑兴法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金工
139郑志明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称粉工
140周佰芹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仓库保管员
141周小多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称粉工
142周志萍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43朱侃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食堂厨师
144朱科明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操作工
145庄伟君1.300.05%宁波浓色母粒厂财务出纳
146林军0.38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47艾淑霞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48包银花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49毕天波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0毕雅芝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1毕云彪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2蔡恩德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3曹宝珍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4曹德法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5曹益裕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6陈德英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7陈惠琴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8陈瑞林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59陈亚红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60丁锡云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61冯惠莉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62顾爱萍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63顾如祥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64顾晓华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65胡惠萍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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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单位时任职务
166胡夏连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67蒋孝棠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68蒋裕棠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69金吉琴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0金敏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1康慧珠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2李辉庭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3李际波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4李梅兰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5李珍珠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6李正根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7梁惠娣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8林翠英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79林敏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0林素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1柳燕鸣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2陆联芳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3吕维德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4马爱民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5那景惠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6裴芬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7曲云智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8任静君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89任哉裕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90邵惠设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91沈志弟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92史济美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93水飞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94水蓉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95宋桂玲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96唐同浩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97汪玉清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198王丽源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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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单位时任职务
199王敏杰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0王信芳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1魏际国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2文雪纯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3邬云芳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4夏德才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5谢一平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6忻安康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7徐华亚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8徐召菊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09许东法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0许振龙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1杨东生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2杨冬菊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3杨国祥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4杨惠英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5杨展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6叶国英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7叶海珠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8应建中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19曾桂芬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0曾惠珍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1张存元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2张烈烈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3张玲花*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4张祖仁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5章成伟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6章永杰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7赵月萍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8郑芳伦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29郑亚梅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30周亚芬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31朱春梅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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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单位时任职务
232朱徐琴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33庄英龙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234卓小龙0.330.01%梅湖实业普通职工
合 计895.4032.75%

注1:“出资比例”为职工持股会会员出资金额占色母粒有限出资金额的比例,下同;注2:同名情况,在一人姓名后添加“*”以示区分

2、职工持股会的持股演变

职工持股会自1999年10月成立以来的历次持股形成及演变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时间持股形成及演变情况会员数目及持股变动情况
11999年10月8日职工持股会成立,注册资金895.40万元。会员数目(含预留股)为234名,合计持有895.40万元股权。-
22001年①会员张云霞*将持有的1.3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②会员宋志剑将持有的6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③会员金吉琴、徐华亚分别将持有的0.33万元出资转让给郑亚梅,退出职工持股会;会员郑芳伦将持有的0.33万元出资转让给马爱民,退出职工持股会;会员张存元将持有的0.33万元出资转让给毕瑞娣,退出职工持股会。会员数目(含预留股)变更为229名,合计持有895.40万元股权。
32002年①2002年6月19日,色母粒有限注册资本由2,734万元减至1,750万元,其中职工持股会由895.40万元减至573.20万元,出资比例仍为32.75%不变; ②会员叶天宇原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的色母粒有限291.84万元股权由职工持股会持股转为直接持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③色母粒有限股东朱舜伟将持有的色母粒有限8.96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 ④色母粒有限股东叶天宇将持有的色母粒有限80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 ⑤预留股将37.60万元、35.28万元、7.60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色母粒有限股东赵茂华、俞云辉、陈杰; ⑥会员水蓉将持有的0.21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会员数目(含预留股)变更为227名,合计持有289.84万元股权。
42003年①马成等46名职工持股会会员将持有的合计21.54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②因符合认股条件的新员工入职及部分员工职务变动,预留股将持有的1.09万元、1.92万元、1.92万元、1.92万元、会员数目(含预留股)变更为185名,合计持有28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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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持股形成及演变情况会员数目及持股变动情况
0.96万元、0.96万元、1.92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潘成宏、阚亚军、瞿守柱、刘振扬、金绍叶、朱益民、郭新强等7名新会员。万元股权。
52004年①会员陈宇任将持有的1.92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②色母粒有限股东凌建将持有的色母粒有限6.40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 ③会员张建银、潘小波、蔡富国、谢赤球分别将持有的1.92万元、0.96万元、3.84万元、0.83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会员数目(含预留股)变更为180名,合计持有296.24万元股权。
62004年第二次改制①职工持股会受让洪寅持有的色母粒有限183万元出资,其中王鑫等23名会员受让其中的172万元出资,刘永利等3名新会员受让剩余的11万元出资; ②预留股将29.16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袁宏升等5名会员; ③预留股将22万元、20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色母粒有限股东张旭波、陈忠芳。会员数目(含预留股)变更为183名,合计持有437.24万元股权。
72005年①会员陈卫斌将持有的1.92万元出资转让给持股会会员庄伟君,退出职工持股会; ②会员吴国华、应建中、许东法、王信芳、张祖仁、朱科明、施悦众等7人将合计持有的7.30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③会员郑亚梅将持有的0.42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会员数目(含预留股)变更为175名,合计持有437.24万元股权。
82006年①会员李兴达将持有的9万元出资转让给持股会会员彭忠; ②程奇芳等48名持股会会员将持有的合计60.29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③李甫良等9名会员将持有的出资分别转让给各自配偶,前述9名会员的配偶系色母粒有限直接股东,双方合股之后不再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该9名会员退出职工持股会; ④会员汤亚宁将持有的14.72万元出资及其配偶郑兴法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的0.83万元出资转变为直接持股,二人退出职工持股会。会员数目(含预留股)变更为116名,合计持有404.07万元股权。
92007年①会员童雷明将持有的1.92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②2007年2月6日,色母粒有限召股东会,同意将原职工持股会持有的预留股99.80万元股权中的79.80万元股权按照“同股同利”对色母粒有限所有股东进行送配(其实际配股情况为对职工持股会预留股持有的79.71万股进行送配); ③会员曹宝珍、忻安康分别将持有的0.22万元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会员数目(含预留股)变更为113名,合计持有338.99万元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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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持股会设立时通过的《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章程》,其关于内部职工股转让的相关规定如下:

“①第七条规定,凡本公司的职工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持股会,并缴纳一定出资的,均可成为持股会会员;

②第九条规定,会员入会后不得抽回出资,但可在持股会成立一年后在持股会会员和本企业职工之间转让,也可由持股会回购,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转让 ,转让价格由双方自行商定;

③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会员资格自行终止:

A、被公司辞退、开除的;

B、合同期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约的;

C、自动离职的;

D、长期外流,一年以上未缴齐应缴和各项社会保险金的;

E、因组织调动离开公司的;

F、死亡的。

会员被终止资格后,其在持股会的出资按本章程第九条规定转让。”

职工持股会历次股权转让均为内部职工之间互相转让或由职工持股会根据持股会章程收回计入预留股账户,转让价格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不存在向企业以外人员转让的情况,符合职工持股会章程关于内部职工股转让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宁波市企业职工持股会试行办法》的情况。

截至2007年9月职工持股会解散前,职工持股会共有会员113名,其中112名为自然人会员,1名为职工持股会预留股;职工持股会对色母粒有限的出资金额为338.99万元,出资比例为19.37%,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职工持股会会员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职工持股会预留股22.451.28%
2王鑫等112名职工316.54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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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职工持股会会员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合 计338.9919.37%

注:“出资比例”为职工持股会会员出资金额占色母粒有限注册资本的比例

3、职工持股会解散

(1)职工持股会解散情况

①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006年4月25日,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作出决议,职工持股会因不能继续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失去社团法人资格,予以解散。解散后,会员所持的股权转让(挂靠)给自然人股东(如配偶或亲属为自然人股东的会员可将其股权转让(挂靠)在其名下),未作出选择的会员(包括职工持股会预留股),其股权统一挂靠在原持股会会长陈忠芳的名下。

②政府审批意见

2007年7月2日,宁波市鄞州区总工会出具《关于<关于要求解散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报告>的批复》,同意色母粒有限依法解散职工持股会。

2007年9月28日,色母粒有限向鄞州区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要求解散职工持股会后变更工商登记的报告》,根据“鄞政办发(2006)4号”文件和“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15号”会议纪要文件精神,色母粒有限对实际以职工个人出资的职工持股会的会员股权,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议转让,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2007年9月29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参照“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15号”会议纪要文件执行。

③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的处理方案

2007年7月20日,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由于职工持股会预留股尚未认购完毕,其权属未最终确认到具体股东,无法立即注销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并清算,因此保留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由色母粒有限工会委员会托管,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再办理清算、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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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职工持股会预留股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均已认购完毕,相应股权转让款已由认购股东支付完毕之时;B、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因银行政策原因,出现必须注销的情况时;C、公司股权整体转让或公司解散时。出现上述其中任一情况,持股会专项账户剩余资产由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设立清算小组予以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按照清算完成时的公司股东结构按持股比例享有,公司股东会另有决议的,按照相关决议进行分配。

(2)职工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的清算

2014年4月16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因色母粒有限拟整体转让给任卫庆,现决议职工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日后清算的剩余资产归属于2014年4月2日时点持股的股东(包括原挂靠在自然人股东名下的实际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9年6月,职工持股会预留股由色母粒有限员工认购完毕,色母粒有限对原职工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进行了彻底的清算,具体清算过程如下:

①2019年7月8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设立清算小组对色母粒有限工会委员会(职工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清算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A、由于职工持股会预留股已最终认购完毕,现设立清算小组对职工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的剩余资产进行清算,持股会专项账户剩余资产根据2007年7月20日《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2014年4月16日《股东会决议》,由任卫庆整体收购前的股东结构即2014年4月2日时点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B、成立以原职工持股会理事会成员陈忠芳、陈建国、王利平三人为成员的持股会专项账户剩余资产清算组,其中陈忠芳担任清算组组长,由清算组出具具体的分配方案,统筹清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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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聘请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职工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剩余资产清算审计事项的审计机构。

②2019年9月23日,宁波正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正会审专(2019)1114号),截至2019年8月31日,职工持股会资产总额为219.99万元,其中净资产219.99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

③2019年9月26日,色母粒有限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职工持股会清算及剩余资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清算分配方案》”),该《清算分配方案》详细内容如下:

A、持股会债权、债务的清算明细情况

a、债权的清收情况:应收账款0元,其他应收账款0元;预付账款0元;未清收回款0元;

b、债务的清偿情况:应付账款0元,已清偿0元;预收账款0元,其他已付款0元;未清偿0元。

B、持股会资产的清算方案

持股会净资产为219.99万元,按以下顺序进行清算

a、清算期间收到利息收入0.51万元;

b、清算费用8.11万元。

清算结果:清算损失8.11万元,清算收益0.51万元,清算净损失7.61万元,清算终结日2019年9月23日的净资产为212.38万元。

C、持股会剩余资产的分配方案

剩余资产由2014年任卫庆先生整体收购前的股东即2014年4月2日时点的色母粒有限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截至2019年9月26日,原职工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剩余资产已按照上述分配方案分配完毕,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由色母粒有限提留、代扣代缴,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已于2019年10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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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1)预留股的设立

根据《浙江省企业职工持股会暂行办法》(浙经体改(1998)9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在设立持股会时,可以在职工持股总额中设置一定的预留股,以备具备资格的新职工认购。新增职工一般按公司有关评分规则确定其购股额度,股价按上年末公司每股账面净资产值计算。”“第二十四条规定,预留股所需资金由持股会负责筹借,一次性解决,预留股每年所得红利纳入持股会专项资金,持股会所借款项用预留股红利和新职工购股资金偿还,持股会资金应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项管理。”1999年9月28日,鄞县农业局作出《关于同意宁波浓色母粒厂等四家企业改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置方案的批复》(鄞农企(1999)103号),同意宁波浓色母粒厂改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设置方案。

1999年10月17日,宁波浓色母粒厂在改制过程中,经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色母粒有限设立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资金总额为895.40万元(占色母粒有限总股本的32.75%)。根据《职工持股会筹建方案》,职工持股会资金来源为职工出资797.38万元,98.03万元预留股所需资金由持股会向色母粒有限奖金积余款筹借,预留股所得红利纳入持股会专项资金。

(2)预留股演变过程

职工持股会成立时,持有色母粒有限895.40万元出资,其中预留股出资98.03万元,预留股出资占色母粒有限的出资比例为3.59%。

从1999年职工持股会成立至2019年,预留股的形成及演变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时间预留股的形成及演变过程预留股出资金额
11999年10月职工持股会成立,设立预留股。98.03
22001年4月张云霞向预留股转让1.3万元出资。99.33
32001年7月宋志剑向预留股转让6万元出资。105.33
42001年11月①色母粒有限整体减少注册资本至1,750万元,其中职工持股会整体出资由895.40万元减至573.20万元,预留股出资由105.32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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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预留股的形成及演变过程预留股出资金额
万元减至67.55万元; ②色母粒有限股东朱舜伟向预留股转让8.96万元出资。
52002年1月色母粒有限股东叶天宇向预留股转让80万元出资。156.51
62002年4月预留股分别向赵茂华、俞云辉、陈杰转让37.60万元、35.28万元、7.60万元出资。76.03
72002年7月水蓉向预留股转让0.21万元出资。76.24
82003年3月至6月马成、朱仙君等46名会员分别向预留股转让其出资,合计转让出资金额21.54万元。97.78
92003年9月预留股向阚亚军、瞿守柱、刘振扬、郭新强、潘成宏、金绍叶、朱益民分别转让1.92万元、1.92万元、1.92万元、1.92万元、1.09万元、0.96万元、0.96万元出资。87.09
102004年5月至10月陈宇任、张建银、潘小波、凌建、蔡富国、谢赤球分别向预留股转让1.92万元、1.92万元、0.96万元、6.40万元、3.84万元、0.83万元出资。102.96
112004年12月预留股向张旭波、陈忠芳、袁宏升、刘振扬、郭新强、俞芙波、张跃祖分别转让22万元、20万元、8万元、6.08万元、5.08万元、5万元、5万元出资。31.80
122005年1月吴国华、郑亚梅、应建中、许东法、王信芳、张祖仁分别向预留股转让4.80万元、0.42万元、0.21万元、0.21万元、0.21万元、0.21万元出资。37.85
132005年3月朱科明向预留股转让0.83万元出资。38.68
142005年9月施悦众向预留股转让0.83万元出资。39.51
152006年5月至7月程奇芳等48名会员合计向预留股转让60.29万元出资。99.80
162007年①童雷明向预留股转让1.92万元出资; ②预留股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向所有股东进行送股,合计送配出资金额为79.71万元; ③曹宝珍、忻安康各自分别向预留股转让0.22万元出资。22.45
172007年9月职工持股会解散,原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的预留股转为由陈忠芳代持。22.45
182008年①顾晓华向预留股转让0.22万元出资; ②刘永利向预留股转让6.29万元出资; ③预留股向王高峰转让6万元出资。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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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预留股的形成及演变过程预留股出资金额
192010年9月杨东生向预留股转让0.22万元出资。23.17
202011年2月王鑫向预留股转让19.75万元出资。42.93
212013年12月阚亚军向预留股转让12.50万元出资。55.42
222016年1月预留股中向毛巍等17名员工转让48.50万元出资。6.92
232019年6月预留股向杨丽等17名员工转让6.92万元出资。0.00

(3)职工持股会实际清算时预留股的清理

2019年6月,色母粒有限对职工持股会进行最终清算,预留股账户剩余的

6.92万元股权由杨丽等17名员工认购,至此,预留股股权得到彻底清理。预留股的清理经过了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及色母粒有限股东会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程序完备,不存在潜在纠纷。预留股的股权转让款及历年累积分红均已纳入持股会专项资金账户,作为剩余资产部分进行清算。具体清算事宜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改制与设立情况”之“(五)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职工持股会情况”之“3、职工持股会解散”。

5、中介结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1999年宁波浓色母粒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在公司内设立职工持股会符合当时适用的浙江省和宁波市的相关规定,职工持股会设立之后发生的会员间股权转让、会员退出、职工持股会与直接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职工持股会解散、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剩余财产分配均符合当时适用的国家、民政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符合职工持股会章程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其股权结构中设置的预留股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认股资金的来源合法有效,职工持股会解散时预留股所对应的剩余财产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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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

1、委托持股的形成及演变

2006年4月25日,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通过决议,职工持股会因不能继续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失去社团法人资格,予以解散。解散后,会员所持的股权转让(挂靠)给自然人股东(如配偶或亲属为自然人股东的会员可将其股权转让(挂靠)在其名下),未作出选择的会员(包括职工持股会预留股),其股权统一挂靠在原持股会会长陈忠芳名下。2007年9月,职工持股会解散,原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的会员转为通过陈忠芳等人代持,并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2007年9月26日,色母粒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任卫庆将其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10万元股权以2.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谢华,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代持协议,谢华受让的股权委托任卫庆代持。

上述股权转让及色母粒有限职工持股会解散之后,色母粒有限形成委托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陈忠芳1陈忠芳37.272.13%
2职工持股会预留股22.451.28%
3-104王鑫等102人293.3416.76%
陈忠芳名义持有合计353.0620.17%
2赵茂华105赵茂华234.6613.41%
3叶天宇106叶天宇222.0812.69%
4洪寅107洪寅127.097.26%
5俞云辉108俞云辉83.874.79%
6任卫庆109任卫庆59.753.41%
110谢华10.000.57%
任卫庆名义持有合计69.743.98%
7董小法111董小法49.692.84%
112董韶明0.870.05%
董小法名义持有合计50.562.89%
8桑勇民113桑勇民42.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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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9应丰源114应丰源23.431.34%
115张杰14.510.83%
应丰源名义持有合计37.942.17%
10陈杰116陈杰35.642.04%
11蔡春明117蔡春明33.971.94%
12张旭波118张旭波32.461.85%
13史行伍119史行伍32.031.83%
14周必红120周必红31.871.82%
15陆俭宁121陆俭宁29.441.68%
122陆联芳0.220.01%
陆俭宁名义持有合计29.661.69%
16阮小来123阮小来27.341.56%
17毛春光124毛春光24.071.38%
125裴芬0.220.01%
毛春光名义持有合计24.291.39%
18俞培伟126俞培伟20.551.17%
127黄佳定3.020.17%
俞培伟名义持有合计23.571.35%
19李振和128李振和22.561.29%
20汪富良129汪富良21.391.22%
21徐安明130徐安明21.391.22%
22王亚定131王亚定17.190.98%
132崔萍0.870.05%
王亚定名义持有合计18.071.03%
23祖万年133祖万年17.190.98%
24茅百园134茅百园14.760.84%
25汤亚宁135汤亚宁16.300.93%
26武长正136武长正13.750.79%
137吴金凤0.870.05%
武长正名义持有合计14.630.84%
27罗贻飞138罗贻飞13.750.79%
28张忠英139张忠英11.660.67%
140吴孝英0.870.05%
141朱侃0.8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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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名义股东序号2实际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张忠英名义持有合计13.400.77%
29许英杰142许英杰12.080.69%
143陈爱飞0.870.05%
许英杰名义持有合计12.950.74%
30钱信娣144钱信娣12.660.72%
31郑后云145郑后云12.530.72%
32陈春雷146陈春雷12.080.69%
33吴建良147吴建良11.660.67%
34严国君148严国君6.240.36%
35李胜俭149李胜俭5.370.31%
36张才定150张才定5.370.31%
37陈芬莉151陈芬莉5.370.31%
合 计1,750.00100.00%

上述除陈忠芳及其委托方以外的股权委托代持关系中,任卫庆与谢华系好友关系,张杰与应丰源为同事兼好友关系,其余存在代持关系的委托方与受托方均为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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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持股的演变情况

公司委托持股情况形成至最终清理期间的演变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时间事项名义股东人数实际股东人数股权代持情况
12007年①色母粒有限职工持股会解散,原职工持股会会员所持色母粒有限股权转为通过陈忠芳等人代持; ②谢华按照2.1元/股的价格受让任卫庆持有的色母粒有限10万元股权,所受让股权委托任卫庆代持。37151①陈忠芳实际持股2.13%,另代103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8.04%股权; ②董小法等10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11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90%的股权。
22008年①顾晓华、刘永利分别将其委托陈忠芳代持的0.22万元、6.29万元股权按照2.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职工持股会预留股; ②职工持股会预留股将其通过陈忠芳代持的6万元股权按照2.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高峰。37150①陈忠芳实际持股2.13%,另代102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8.04%股权; ②董小法等10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11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90%的股权。
32010年杨东生将其委托陈忠芳代持的0.22万元股权按照2.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职工持股会预留股。37149①陈忠芳实际持股2.13%,另代101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8.04%股权; ②董小法等10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11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90%的股权。
42011年王鑫将其委托陈忠芳代持的19.75万元股权按照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职工持股会预留股。37148①陈忠芳实际持股2.13%,另代100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8.04%股权; ②董小法等10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11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90%的股权。
52013年阚亚军将其委托陈忠芳代持的12.50万元股权按照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职工持股会预留股。37147①陈忠芳实际持股2.13%,另代99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8.04%股权; ②董小法等10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11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9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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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事项名义股东人数实际股东人数股权代持情况
62014年①任卫庆以18.3元/股的价格向86名股东合计收购427.00万元出资金额的股权; ②任卫庆将其持有的4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出资金额的股权以18.3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赵仕良、谢华、钱刚、王振宙四人,受让方委托任卫庆代持。37144①任卫庆实际持股22.67%,另代4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5.71%股权; ②陈忠芳实际持股1.64%,另代94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4.44%股权; ③董小法等8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9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13%的股权。
72015年乐兰卿继承其配偶江必达通过陈忠芳代持的1.34万元出资金额的股权。37144①任卫庆实际持股22.67%,另代4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5.71%股权; ②陈忠芳实际持股1.64%,另代94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4.44%股权; ③董小法等8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9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13%的股权。
82016年色母粒有限17名职工以12元/股的价格认购职工持股会预留股48.50万元出资金额的股权。37161①任卫庆实际持股22.67%,另代4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5.71%股权; ②陈忠芳实际持股1.64%,另代111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4.44%股权; ③董小法等8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9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33%的股权。
92017年①任卫庆以17.05元/股的价格向80名股东合计收购419.05万元出资金额的股权; ②任卫庆以17.05元/股的价格向10位自然人转让合计120万元出资金额的股权。31100①任卫庆实际持股39.76%,另代10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7.91%股权; ②陈忠芳实际持股1.14%,另代56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0.92%股权; ③董小法等5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5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0.9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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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事项名义股东人数实际股东人数股权代持情况
102019年 6月色母粒有限17名职工以16元/股的价格认购职工持股会预留股6.92万元出资金额的股权,至此,职工持股会预留股被全部认购完毕。31116①任卫庆实际持股39.76%,另代10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7.91%股权; ②陈忠芳实际持股1.14%,另代72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10.92%股权; ③董小法等5名自然人股东除自身持股外,另代5名隐名股东持有色母粒有限0.99%的股权。
112019年 8月股权代持解除,原隐名股东委托他人代持的股权转让至持股平台,通过红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蓝润园投资三个持股平台间接持股(陈建国、李兴达、陈春雷转为直接持股)。3535股权代持情况彻底清理,公司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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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持股的清理

委托持股的清理过程参见本节“一、发行人改制与设立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3、2019年8月,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解除”。至此,公司委托持股情况得到彻底清理,公司不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4、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史上委托持股的清理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历史上的委托持股情况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的合法、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清晰,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历史上的委托持股情况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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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及纳税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历次股权转让及纳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股

序号转让方名称受让方名称转让时间转让股权定价依据转让原因纳税情况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工商登记情况
转让 出资金额转让价格
1职工持股会叶天宇2002.01291.841.00参照原始出资价格由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
2朱舜伟职工持股会2002.018.961.00参照原始出资价格离职转让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
3叶天宇职工持股会2002.0180.001.00参照原始出资价格因患病,需筹资治疗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否[注1]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于2007年补充办理变更
4职工持股会赵茂华2002.0437.601.00参照原始出资价格自愿认购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否[注1]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于2007年补充办理变更
5职工持股会俞云辉2002.0435.281.00参照原始出资价格自愿认购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否[注1]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于2007年补充办理变更
6职工持股会陈杰2002.047.601.00参照原始出资价格自愿认购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否[注1]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于2007年补充办理变更
7凌建职工持股会2004.106.401.40双方协商离职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否[注1]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于2007年补充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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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转让方名称受让方名称转让时间转让股权定价依据转让原因纳税情况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工商登记情况
转让 出资金额转让价格
8梅湖实业洪寅2004.12700.002.10按照评估价打九折计算国企改制已缴纳企业所得税
9洪寅赵茂华等25名自然人股东2004.12467.002.10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国企改制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于2007年补充办理变更
10洪寅职工持股会2004.12183.002.10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国企改制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于2007年补充办理变更
11职工持股会张旭波、陈忠芳2004.1242.002.10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自愿认购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于2007年补充办理变更
12职工持股会钱信娣等10名自然人股东2006.0833.171.00双方协商持股会会员将间接持有股权转让给其作为直接股东的配偶配偶间股权转让,无纳税义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于2007年补充办理变更
13职工持股会赵茂华等36名自然人股东2007.0165.090.00预留股配送职工持股会预留股配送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
14王鑫等112名持股会会员及职工持股会预留股陈忠芳等10名自然人股东2007338.990.00未支付价款持股会解散、形成股权代持无应纳税所得,无纳税义务
15任卫庆谢华2007.0910.002.10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自愿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委托代持,无需登记
16顾晓华职工持股会预留股2008.020.222.00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隐名股东间转让,无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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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转让方名称受让方名称转让时间转让股权定价依据转让原因纳税情况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工商登记情况
转让 出资金额转让价格
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
17刘永利职工持股会预留股2008.096.292.10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离职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隐名股东间转让,无需登记
18职工持股会预留股王高峰2008.126.002.10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新员工认购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隐名股东间转让,无需登记
19叶天宇毛竹君2008.11222.080.00继承继承股权继承,无需缴税
20杨东生职工持股会预留股2010.090.222.10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自愿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隐名股东间转让,无需登记
21王鑫职工持股会预留股2011.0219.752.50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离职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隐名股东间转让,无需登记
22阚亚军职工持股会预留股2013.1212.502.50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参照梅湖实业转让价格离职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隐名股东间转让,无需登记
23赵茂华等86名自然人股东、实际股东任卫庆2014.04427.0018.30双方协商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24任卫庆钱刚等4名自然人2014.049018.30参照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价格自愿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向隐名股东转让,无需登记
25王亚定李兴达2014.071.5018.30参照任卫庆整体离职转让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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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转让方名称受让方名称转让时间转让股权定价依据转让原因纳税情况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工商登记情况
转让 出资金额转让价格
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价格
26江必达乐兰卿2015.081.340.00继承继承股权继承,无需缴税隐名股东间转让,无需登记
27职工持股会预留股毛巍等17名自然人2016.0148.5012.00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参照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价格,并享有股权激励优惠职工持股会预留股清理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隐名股东间转让,无需登记
28赵茂华等80名自然人股东、实际股东任卫庆2017.04419.0517.05以2014年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价格为基础,扣减2015年公司发放给老股东的1.25元/股现金股利。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股权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29任卫庆李兴达等4名自然人201781.5017.05参考任卫庆整体收购价格自愿转让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30任卫庆黄定等6名自然人2017.0438.5017.05参考任卫庆整体收购价格自愿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向隐名股东转让,无需登记
31朱益民朱虹2019.062.001.00双方协商自愿转让直系亲属间股权转让,无纳税义务向隐名股东转让,无需登记
32董韶明董小法2019.060.871.00双方协商自愿转让直系亲属间股权转让,无纳税义务隐名股东转让给替其代持的名义股东,无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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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转让方名称受让方名称转让时间转让股权定价依据转让原因纳税情况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工商登记情况
转让 出资金额转让价格
33陈爱飞许英杰2019.060.871.00双方协商自愿转让直系亲属间股权转让,无纳税义务隐名股东转让给替其代持的名义股东,无需登记
34职工持股会预留股杨丽等17名自然人2019.066.9216.00参考2016年员工认购预留股价格,加上未分配利润职工持股会预留股清理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注2]向隐名股东转让,无需登记
35陈忠芳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08113.970.00未支付价款股权代持还原至持股平台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36应丰源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0814.510.00未支付价款股权代持还原至持股平台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37毛春光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080.220.00未支付价款股权代持还原至持股平台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38张忠英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080.870.00未支付价款股权代持还原至持股平台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39陈忠芳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0855.420.00未支付价款股权代持还原至持股平台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40任卫庆宁波黄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08128.500.00未支付价款股权代持还原至持股平台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41陈忠芳陈建国2019.0812.410.00未支付价款股权代持还原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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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转让方名称受让方名称转让时间转让股权定价依据转让原因纳税情况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工商登记情况
转让 出资金额转让价格
为直接持股
42陈忠芳李兴达2019.089.270.00未支付价款股权代持还原为直接持股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43任卫庆陈春雷2019.0810.000.00未支付价款股权代持还原为直接持股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1:相关股权转让当时未经股东会审议程序,2007年持股会解散时,公司股东会对前述股权转让一并进行了确认,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注2:相关股权转让当时未进行纳税申报,2019年8月,色母粒有限解除代持并将隐名股东股权还原至持股平台时,按照税务局核定金额对前述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一次性补缴;2020年6月11日,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如下:经查询,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前名称为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144455506B)历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未发现偷税、漏税行为,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亦无行政处罚记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历次股权变动中,存在部分股权转让未经股东会审议或未及时缴税的情况,但截至目前均已进行补正,发行人未因该类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合法、有效,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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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于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期间未在该地方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交易,不存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3月18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8日收到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甬股交函[2019]129号”《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函》。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终止挂牌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甬股交函[2020]143号”《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终止挂牌的函》。

2020年4月13日,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情况说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我中心成长板挂牌。现因公司拟在境内有关资本市场上市,建议该公司终止在我中心成长板挂牌。根据中心相关规则,我中心已于2020年4月13日同意该公司在我中心成长板终止挂牌。该公司挂牌期间,未在我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未通过我中心进行过股票发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增减资等行为,未发现违反我中心相关规则规定的事项,我中心未对其执行过相关违规处理。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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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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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发行人设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运行有效。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1家分公司、1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分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6月17日
负责人陈杰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尚义路9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塑料浓色母粒、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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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龙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大道551号(东钱湖商会大厦一楼东侧)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1,000.0020.00%
徐淑君500.0010.00%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500.0010.00%
宁波东海蓄电池有限公司500.0010.00%
浙江蓝雪食品有限公司500.0010.00%
宁波天工凌屹工具有限公司500.0010.00%
宁波企鸿工具有限公司400.008.00%
宁波新光文化包装有限公司350.007.00%
姜伟250.005.00%
裘群珠250.005.00%
宁波皓欣纸业有限公司250.005.00%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

东钱湖小贷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东钱湖小贷公司889.25851.45-0.91

注:上表财务数据经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任卫庆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39.76%的股份,同时系黄润园投资、红润园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黄润园投资控制发行人7.34%的股份,通过红润园投资控制发行人3.17%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50.27%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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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卫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227197003******。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任卫庆外,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蓝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赵茂华,具体情况如下:

1、蓝润园投资

公司名称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7月26日
出资额2,315.74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兴达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5幢303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蓝润园投资持有发行人7.40%的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兴达为唯一普通合伙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蓝润园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情况
1李兴达普通合伙人0.00240.0001%公司工艺科科长
2张杰有限合伙人259.3211.20%公司销售员
3彭忠有限合伙人240.5910.39%公司销售员
4金绍叶有限合伙人223.359.64%公司销售员
5朱益民有限合伙人178.737.72%公司销售员
6陈明有限合伙人152.306.58%未在公司任职[注1]
7刘振扬有限合伙人149.906.47%中山分公司技术员
8瞿守柱有限合伙人148.406.41%中山分公司技术员
9张跃祖有限合伙人133.265.75%公司动力设备科科长
10俞芙波有限合伙人109.284.72%公司销售员
11黄彩君有限合伙人107.784.65%公司退休员工
12王高峰有限合伙人107.244.63%公司品管科科长
13万秀萍有限合伙人53.622.32%公司退休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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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情况
14赵玲波有限合伙人53.622.32%公司生产车间工段长
15朱虹有限合伙人44.621.93%未在公司任职[注2]
16张吉来有限合伙人37.471.62%中山分公司销售员
17乐兰卿有限合伙人23.981.04%退休[注3]
18包德英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退休返聘员工
19陈颖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退休员工
20崔素忠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退休员工
21贺云峰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动力设备科科员
22蒋筱萍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销售科后勤
23李明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动力设备科科员
24任丽琴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退休返聘员工
25施均芬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退休员工
26童妙定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退休员工
27王川波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退休返聘员工
28忻明康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食堂主任
29徐红波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工艺科科员
30徐华玉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退休员工
31徐柳英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退休员工
32叶纪坤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工艺科科员
33张玲花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综合科科员
34张云霞有限合伙人15.590.67%中山分公司综合科科长
35吴孝英有限合伙人15.590.67%公司食堂员工
36陈亚红有限合伙人3.900.17%公司离职员工
37叶国英有限合伙人3.900.17%梅湖实业退休员工
38裴芬有限合伙人3.900.17%梅湖实业退休员工
合 计2,315.74100.00%-

注1:陈明系公司职工陈根乔(已故)、陈德英的女儿,其通过蓝润园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分别继承自其父亲陈根乔以及受赠自其母亲陈德英,其本人未在公司任职;

注2:朱虹系公司销售员朱益民的女儿,其通过蓝润园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受让自朱益民,其本人未在公司任职;

注3:乐兰卿系公司原隐名股东江必达的配偶,其通过蓝润园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继承自江必达,其本人未在公司任职

2、黄润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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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宁波黄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7月25日
出资额2,296.68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卫庆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5幢302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润园投资持有发行人7.34%的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卫庆为唯一普通合伙人,系该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润园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情况
1任卫庆普通合伙人0.00010.00%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赵仕良有限合伙人714.9231.13%宁波奉化新辉塑料有限公司经理
3谢华有限合伙人536.1923.35%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4钱刚有限合伙人357.4615.56%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5黄定有限合伙人214.489.34%公司销售员
6王振宙有限合伙人178.737.78%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7潘成宏有限合伙人178.737.78%公司销售员
8忻行军有限合伙人89.373.89%公司销售员
9张银辉有限合伙人17.870.78%公司车队驾驶员
10任益君有限合伙人8.940.39%和记塑料职员[注]
合 计2,296.68100.00%-

注:任益君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卫庆的妹妹,其通过黄润园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受让自任卫庆,其本人未在公司任职

3、赵茂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赵茂华持有发行人6.00%的股份。赵茂华,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22719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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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及公开发售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及公开发售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任卫庆2,385.5339.76%
2蓝润园投资444.237.40%
3黄润园投资440.577.34%
4赵茂华360.006.00%
5洪寅205.713.43%
6毛春光192.243.20%
7红润园投资190.023.17%
8周必红177.842.96%
9董小法173.362.89%
10祖万年154.952.58%
合 计4,724.4578.73%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任职情况
1任卫庆2,385.5339.76%董事长、总经理
2赵茂华360.006.00%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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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任职情况
3洪寅205.713.43%董事、副总经理
4毛春光192.243.21%董事、副总经理
5周必红177.842.96%销售员、监事
6董小法173.362.89%公司退休人员
7祖万年154.952.58%销售员、监事
8张旭波111.281.85%销售科长、监事会主席
9史行伍109.821.83%公司退休人员
10应丰源80.341.34%公司退休人员
合 计3,951.0865.85%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没有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取得股权时间、价格和定价依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序号新增股东 名称取得股权时间取得色母粒有限出资金额取得股权 价格定价依据出资比例
1红润园投资2019年8月55.420.00股权代持解除,隐名股东由委托持股转变为间接持股3.17%
2黄润园投资2019年8月128.500.00股权代持解除,隐名股东由委托持股转变为间接持股7.34%
3蓝润园投资2019年8月129.570.00股权代持解除,隐名股东由委托持股转变为间接持股7.40%
4陈建国2019年8月12.410.00股权代持解除,隐名股东由委托持股转变为直接持股0.71%

注:陈建国原为色母粒有限职工持股会会员、隐名股东,历史上先后通过色母粒有限职工持股会间接持有、陈忠芳代为持有色母粒有限上述股权,2019年8月公司股权代持解除后,其所持色母粒有限股权转变为直接持股

红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蓝润园投资系色母粒有限为清理公司股权代持情况,由公司股东于2019年7月设立的以持有公司股份为目的的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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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5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通过《公司股权代持解除方案》,对色母粒有限原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进行了清理,委托持股人原通过直接股东代持的股权转让至相应的持股平台,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前后委托持股人最终持有的色母粒有限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其中陈建国、李兴达、陈春雷三人原通过他人代持的股权转为直接持有(本次股权转让之前,李兴达、陈春雷已通过自身持有色母粒有限部分股权),前述股权转让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改制与设立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3、2019年8月,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解除”。

1、红润园投资

公司名称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7月25日
出资额990.5519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卫庆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5幢301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红润园投资持有发行人3.17%的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卫庆为唯一普通合伙人,系该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红润园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情况
1任卫庆普通合伙人71.497.22%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毛巍有限合伙人71.497.22%公司品管科调试员
3贾爽有限合伙人71.497.22%公司动力设备科副科长
4朱锡华有限合伙人71.497.22%公司工艺科副科长
5周毅有限合伙人35.753.61%公司工艺科技术员
6竺东有限合伙人53.625.41%公司工艺科技术员
7陈凤元有限合伙人53.625.41%公司供应科副科长
8陈挺有限合伙人53.625.41%公司销售员
9孟超有限合伙人53.625.41%公司销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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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任职情况
10陈尧有限合伙人53.625.41%公司综合科科长
11章楠有限合伙人53.625.41%公司销售员
12王骅骝有限合伙人53.625.41%中山分公司销售员
13邹学敏有限合伙人53.625.41%中山分公司技术员
14张乾军有限合伙人35.753.61%公司品管科技术员
15竹建钢有限合伙人35.753.61%公司工艺科技术员
16杨丽有限合伙人35.753.61%公司销售后勤
17叶铭有限合伙人26.812.71%中山分公司技术员
18江涌有限合伙人17.871.80%公司品管科质检员
19徐靓有限合伙人6.610.67%公司销售员
20高翔有限合伙人6.610.67%公司销售员
21许凯有限合伙人6.610.67%公司销售员
22陈勇有限合伙人6.610.67%公司销售后勤
23陈雄峰有限合伙人6.610.67%公司工艺科技术员
24梁品有限合伙人6.610.67%中山分公司技术员
25王彦钦有限合伙人6.610.67%公司工艺科技术员
26张赢有限合伙人6.610.67%公司品管科技术员
27林剑有限合伙人6.610.67%公司工艺科技术员
28张宇杰有限合伙人4.830.49%公司销售员
29李丹辉有限合伙人4.830.49%公司品管科质检员
30潘柳青有限合伙人4.830.49%公司工艺科技术员
31李瑞芬有限合伙人3.520.35%中山分公司品管科科员
32苗菲有限合伙人3.490.35%公司销售员
33周丽晶有限合伙人3.490.35%公司销售后勤
34乔凡有限合伙人3.490.35%公司销售后勤
合 计990.55100.00%-

2、黄润园投资

黄润园投资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3、蓝润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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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润园投资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4、陈建国

陈建国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任卫庆2,385.5339.76%任卫庆持有红润园投资7.22%出资,持有黄润园投资1元出资,担任红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系唯一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红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董小法、陈芬莉分别系其配偶的父亲、母亲。
2红润园投资190.023.17%
3黄润园投资440.577.34%
4董小法173.362.89%
5陈芬莉18.400.31%
6李兴达42.060.70%李兴达持有蓝润园投资24元出资,担任蓝润园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系唯一普通合伙人。
7蓝润园投资444.237.40%
8洪寅205.713.43%洪寅系汤亚宁的配偶的妹妹的配偶。
9汤亚宁20.570.34%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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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提名人任职期间
任卫庆董事长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赵茂华董事赵茂华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洪寅董事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毛春光董事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陈忠芳董事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陈杰董事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包建亚独立董事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周奇嵩独立董事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于卫星独立董事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公司董事简介如下:

任卫庆: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8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销售员;1999年10月至2016年11月,历任色母粒有限销售员、销售科科长、销售副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色母粒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钱湖小贷公司董事、红润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润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茂华: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年1月至1989年12月,任宁波市鄞县梅湖农场车间主任;1990年1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副厂长;1999年10月至2014年6月,历任色母粒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色母粒有限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色母粒有限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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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华彩新材料执行董事、总经理。洪寅: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12月至1992年12月,历任宁波市鄞县梅湖农场工人、车间主任;1993年1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副厂长;1999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色母粒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毛春光: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82年12月至1990年1月,历任鄞县梅湖农场万猪场兽医、综合科长;1990年2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1999年10月至2016年12月,历任色母粒有限销售员、销售科科长;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忠芳: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1980年11月至1984年12月,任宁波市鄞县梅湖农场会计;1985年1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财务科科长;1999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色母粒有限董事、财务科科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彩润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杰: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2001年1月至2013年5月,任色母粒有限分公司负责人;2013年6月至2019年9月,任色母粒有限董事、中山分公司负责人;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中山分公司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山分公司负责人。

包建亚: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中信宁波公司会计;1998年10月至1999年3月,任华纳圣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1999年4月至2005年3月,历任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5年4月至2018年5月,历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总监、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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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官、执行董事、顾问。现任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奇嵩: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二级律师。1988年9月至1997年1月,任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司法局办事员;1997年3月至2003年4月,任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主任;2003年5月至2006年4月,任浙江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2006年5月至今,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卫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8月至1999年4月,任宁波市高压氧舱厂总师助理;1999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宁波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2005年11月至2008年6月,任宁波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聚溢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宁波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领宇文化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海曙嘉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元达高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提名人任职期间
张旭波监事会主席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周必红监事任卫庆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祖万年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

公司监事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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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波: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7月至1992年10月,任宁波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维修工;1992年11月至1993年2月,任宁波市镇海发电厂车队维修工;1993年3月至1994年3月,任宁波梅湖汽车出租公司汽车维修工;1994年4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1999年10月至2019年9月,历任色母粒有限销售员、销售科科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销售科科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科科长,宁波六月奇迹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周必红: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0年8月至1996年7月,任宁波市鄞县横溪区供销社部门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1999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色母粒有限销售员;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销售员。现任本公司监事、销售员,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祖万年: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宁波硫酸厂职员;1998年2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销售员;1999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色母粒有限销售员;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销售员。现任本公司监事、销售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5名,分别为总经理任卫庆、副总经理洪寅、副总经理毛春光、财务负责人陈忠芳、董事会秘书陈建国。

任卫庆、洪寅、毛春光、陈忠芳的简介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陈建国: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0年7月至1992年3月,任浙江长广公司技术员;1992年4月至1994年3月,任宁波梅湖汽车出租公司财务;1994年4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办公室主任;1999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色母粒有限办公室主任;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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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核心人员

李兴达: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90年8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1999年10月至2019年9月,历任色母粒有限技术员,工艺科副科长、工艺科科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工艺科科长。现任本公司工艺科科长、蓝润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安明: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1年9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浓色母粒厂技术员;1999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色母粒有限技术员、配色工程师;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技术工程中心配色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技术工程中心配色工程师。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任职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兼职单位名称职务
任卫庆董事长、总经理东钱湖小贷公司董事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红润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黄润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茂华董事华彩新材料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其他企业
陈忠芳董事、财务负责人彩润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包建亚独立董事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奇嵩独立董事浙江素豪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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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任职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兼职单位名称职务
于卫星独立董事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
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其他企业
宁波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监事
宁波市领宇文化有限公司监事
宁波海曙嘉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
宁波聚溢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其他企业
宁波元达高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张旭波监事会主席、销售科科长宁波六月奇迹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其他企业
周必红监事、销售员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李兴达工艺科科长蓝润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与董事、监事签订了《聘任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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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况。

除上述协议外,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其他协议。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二年内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8年1月1日,色母粒有限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任卫庆、赵茂华、洪寅、陈忠芳、陈杰,其中任卫庆为董事长。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任卫庆、赵茂华、洪寅、毛春光、陈忠芳、陈杰为公司董事,选举包建亚、周奇嵩、于卫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8年1月1日,色母粒有限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陈建国、张旭波、桑勇民。

2019年10月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祖万年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张旭波、周必红为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年1月1日,色母粒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任卫庆、副总经理洪寅、副总经理毛春光、财务负责人陈忠芳。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任卫庆、副总经理洪寅、副总经理毛春光、财务负责人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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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董事会秘书陈建国。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二年内未发生变动。

(五)变动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动,主要原因系相关人员因调任、退休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化,或公司基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对原管理层进行进一步充实和合理化的考虑,做出相应调整。前述变化不构成重大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和对外投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公司职务被投资主体情况
被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出资比例备注
任卫庆董事长、总经理红润园投资71.497.22%公司股东
黄润园投资0.00010.00%公司股东
彩润园投资623.7099.00%-
赵茂华董事华彩新材料50.0050.00%-
宁波市鄞州合众担保有限公司210.007.00%-
宁波天堂硅谷创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23%-
陈忠芳董事、财务负责人彩润园投资6.301.00%-
于卫星独立董事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10.00100.00%-
宁波市领宇文化有限公司49.0049.00%-
宁波海曙嘉捷文化传播有4.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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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职务被投资主体情况
被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出资比例备注
限公司
宁波聚溢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80.0040.00%-
张旭波监事会主席、销售科科长宁波六月奇迹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90.0090.00%-
周必红监事、销售员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38.752.40%-
陈建国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宁波天堂硅谷创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23%-
李兴达工艺科科长蓝润园投资0.00240.00%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 名公司职务/亲属关系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任卫庆董事长、总经理2,385.5339.76%
赵茂华董事360.006.00%
洪寅董事、副总经理205.713.43%
毛春光董事、副总经理192.243.20%
陈忠芳董事、财务负责人68.571.14%
陈杰董事、中山分公司负责人61.711.03%
张旭波监事会主席、销售科科长111.281.85%
周必红监事、销售员177.842.96%
祖万年监事、销售员154.952.58%
陈建国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42.5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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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公司职务/亲属关系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徐安明技术工程中心配色工程师73.331.22%
李兴达工艺科科长42.060.70%
董小法任卫庆的配偶的父亲173.362.89%
陈芬莉任卫庆的配偶的母亲18.400.31%
汤亚宁洪寅的配偶的哥哥的配偶20.570.34%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公司职务/亲属关系持股平台在公司的持股数量[注1]在公司的持股比例[注2]
任卫庆董事长、总经理红润园投资13.71430.2286%
黄润园投资0.000020.0000%
李兴达工艺科科长蓝润园投资0.00050.0000%
任益君任卫庆的妹妹黄润园投资1.71430.0286%
裴芬毛春光的配偶的哥哥的配偶蓝润园投资0.74780.0125%
万秀萍陈忠芳的配偶的姐姐蓝润园投资10.28570.1714%
李明陈忠芳的配偶的姐姐的配偶蓝润园投资2.99040.0498%
张云霞陈杰的配偶蓝润园投资2.99040.0498%

注1:为上述人员在持股平台的出资比例乘以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下同;

注2:为上述人员在持股平台的出资比例乘以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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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成效等多方面相关。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制订、管理与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监事的薪酬与支付方式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任职的其他核心人员,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019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0年1月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二)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额811.47517.07498.53
利润总额9,226.525,922.024,875.68
占 比8.80%8.73%10.22%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同比增加294.40万元,主要系2019年10月祖万年、周必红被选举为新任监事,接替原监事陈建国、桑勇民。祖万年、周必红在公司担任销售员,其薪酬与销售业绩挂钩,两人薪酬合计为258.29万元,显著高于由非销售人员担任的原监事,且原监事桑勇民已于2016年退休,报告期内虽担任监事,但未在公司领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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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一年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任职薪酬金额(税前)
1任卫庆董事长、总经理150.72
2赵茂华董事-
3洪寅董事、副总经理105.70
4毛春光董事、副总经理105.43
5陈忠芳董事、财务负责人26.06
6陈杰董事49.86
7包建亚独立董事
8周奇嵩独立董事
9于卫星独立董事
10张旭波监事会主席43.43
11周必红监事132.81
12祖万年职工代表监事125.48
13陈建国董事会秘书24.26
14李兴达工艺科科长24.86
15徐安明技术工程中心配色工程师22.88

注:包建亚、周奇嵩、于卫星从2019年10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5万元/年(税前)

上述在公司任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任职领取薪酬的关联企业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任职情况
赵茂华董事华彩新材料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担任执行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
周必红监事、销售员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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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情况。

(四)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通过转让职工持股会预留股的方式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上述员工均通过红润园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逐年提升,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员工持股比例较低,不影响公司的控制权;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理费用”之“(2)股份支付”。

十五、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 目2019-122018-122017-12
人数29728528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员工人数持续小幅增长。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19年12月,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 目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研发及技术人员3411.45%
生产人员20268.01%
销售人员3712.46%
管理人员248.08%
合 计29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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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发行人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未缴纳的员工人数及原因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未缴纳的员工人数及其原因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12月2018年12月2017年12月
员工总人数(人)297285280
未缴纳人数(人)303024
未缴 原因退休返聘人员211915
兼职人员447
自己异地缴纳人员442
当月离职人员11-
次月缴纳的新员工-2-

如上表所示,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主要系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以及自己异地缴纳人员。公司已为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保。针对要求自己异地缴纳社保的员工,公司已通过补贴方式由其自己缴纳。离职时间早于公司每月缴纳社保日期(每月25号)的员工,根据双方约定,公司不再为其缴纳社保;入职时间晚于公司每月社保缴纳日期的新员工,公司于次月开始为其缴纳社保。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未缴纳的员工人数及其原因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12月2018年12月2017年12月
员工总人数(人)297285280
未缴纳人数(人)305050
未缴 原因中山分公司未缴纳公积金-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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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211915
兼职人员447
自己异地缴纳人员442
当月离职人员12
次月缴纳的新员工26

发行人中山分公司2017年至2019年5月因已为员工提供宿舍,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自2019年6月起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针对自己异地缴纳员工,公司已通过补贴方式由其自己缴纳。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次月缴纳的新员工公司无需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早于公司每月公积金缴纳日期(每月18号)离职的员工,根据双方约定,公司无需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合法合规性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存在被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的风险。剔除退休返聘、兼职人员等无需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员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应缴而实际未缴纳社保、公积金人数较少,如需补缴的金额较小,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该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合法合规证明开具情况

2020年3月17日,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兹证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6日期间,在本辖区内未发现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年1月17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中人社监证字(2020)007”号《证明》,“经查,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是我市辖区内企业,该公司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因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年3月25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该公司已在本中心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已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该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没有因为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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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中心处罚。”2020年1月16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已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已连续正常缴交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至此证明开具之前,该公司并未因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受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行政处罚。”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其分公司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纳情况而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人将在毋须发行人及其分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责任,使发行人及其分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四)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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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塑料着色定制化产品,精准满足客户塑料着色和功能需求,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色母粒(Color Master Batch)是一种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由颜料、树脂和助剂三个基本要素组成,是把适量的颜料均匀地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圆柱状聚合体颗粒,使用时只需将本色树脂和色母粒以一定比例混合加工,就可得到所需的色泽及各项技术要求的塑料制品。颜料是色母粒着色的有效成分,白色母粒通常采用钛白粉为颜料,黑色母粒通常采用炭黑为颜料,彩色母粒颜色丰富,使用的颜料种类较多,如采用偶氮类颜料、酞菁类颜料、金属氧化物颜料等。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按照不同配方将颜料、树脂、助剂加工制成各类色母粒产品,产品具有着色功能,能使塑料制品带有不同颜色,此外还可以实现抗紫外线、耐候、抗静电、爽滑、阻燃等一种或几种功能。

2、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全色谱塑料着色色母粒,主要包括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同时,以前述着色色母粒为基础,公司可以根据下游客户的特殊需求量身定制着色功能二合一的功能色母粒,使其具备抗紫外线、耐候、抗静电、爽滑、阻燃等一种或几种功能。色母粒可广泛应用于PE、PP、AS、PET、EVA、ABS等塑料制品领域,并最终应用于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另外,目前公司提供的其他着色材料主要包括染色造粒和色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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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产品简介产品示例应用领域
彩色母粒选用树脂、颜料及助剂,经过高速混合、均速控温混炼、挤出、冷却、切粒而成,根据客户要求可制成不同颜色食品饮料包装、日化用品、家居用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等
白色母粒选用树脂、钛白粉及助剂,经过高速混合、均速控温混炼、挤出、冷却、切粒而成,制品钛白粉含量约为40%-70%食品饮料包装、医疗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原料、太阳能光伏用薄膜、液晶显示用薄膜等
黑色母粒选用树脂、炭黑及助剂,经过高速混炼、挤出、冷却、切粒而成,制品炭黑含量约为10%-50%遮阳网、农业地膜、汽车塑料配件、家用电器等
功能母粒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原料等
染色造粒选用适量的颜料和树脂,经过高速混合机搅拌均匀、螺杆机组均速控温混炼、挤出、切粒而成家用电器、仪器设备、家居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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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粉将颜料和助剂按配方设计要求直接均匀混合后得到的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建筑材料等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商品38,430.0096.80%30,165.5196.53%23,896.2095.36%
其中:彩色母粒16,839.1542.41%15,681.3450.18%14,320.8257.15%
白色母粒14,083.8535.47%8,242.4826.38%4,100.7716.36%
黑色母粒4,628.3611.66%3,627.6111.61%2,983.4811.91%
功能母粒2,720.256.85%2,384.047.63%2,342.689.35%
其他158.390.40%230.040.74%148.450.59%
受托加工1,271.283.20%1,085.583.47%1,163.624.64%
合 计39,701.28100.00%31,251.08100.00%25,059.8210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塑料色母粒生产企业,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塑料着色定制化产品,精准满足客户塑料着色和功能需求。公司着眼于下游广泛的应用领域,以公司先进的配色技术、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基础,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生产和服务,提供质量稳定、高性能的产品和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并以此实现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模式,拥有多项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研发力量以具有创新精神的生产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核心,以公司所掌握的先进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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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技术和成熟的生产工艺为基础,公司研发活动的开展紧贴市场需求,以客户需求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公司根据《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研发项目,进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过程。

公司研发活动的具体实施包括以下环节,设计和开发的方案策划和信息输入、配方体系输出、方案评审、试产验证、结果确认,公司确定研发项目后由工艺科根据相关要求和所获取的信息制定研发方案并在内部进行评审,而后拟定产品配方体系,内部通过后会同其他部门对研发的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对前述方案进行试产验证,验证通过后对配方进行确认。若开发过程中存在不合格问题或需要改进的部分,则对相关程序重新执行。

3、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采购和备货式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所需的原材料数量结合库存情况进行相应的采购,同时对于历史上使用较多的原材料设置安全库存,以满足生产需要。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树脂、钛白粉、颜料、炭黑、助剂等。公司制定了《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程序》《采购内控制度》等制度对采购活动进行有效地控制。公司供应科负责选择原材料供应商,组织对供应商的质量能力评定,实施采购,确保采购物资质量,日常对供应商实施记录和监控。

公司采购的基本流程为综合科根据原材料库存基数和实际订单需求开具《采购单》,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采购单》交公司供应科,由供应科根据已审批过的《采购单》和市场判断进行原材料采购。供应科对原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等按照公司《原材料采购风险管理程序》和《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等制度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确定最终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品管科质检组对来料检验合格后,由综合科办理入库手续。财务科按照《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审核付款。

4、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和功能母粒。公司产品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点,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对于公司首次生产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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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公司在批量生产前确定产品配方并模拟顾客生产工艺进行试样试产,试产产品由客户确认合格。公司根据《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控制程序》《产品和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生产系统内控管理制度》等制度组织生产,保证生产产品的质量。公司生产的基本流程为销售科接到顾客的销售订单后,开具《销售订单》至品管科,由品管科安排生产计划。品管科根据生产计划,开具《称粉单》《原辅材料领料单》和《作业指导书》,由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凭《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品管科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调色检验,产品生产完成后由质检组进行成品检验后入库。

5、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以定制化生产为主,主要用于下游客户塑料制品生产,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主要为直销,客户中存在部分贸易商,均采用买断式销售。公司的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并与LG集团、农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大金空调、博西华等不同领域的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以浙江省宁波市和广东省中山市两个产销研一体化生产基地为核心,形成围绕下游塑料制品企业布局的销售网络,主要在华东、华南等地区开展营销活动,并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公司部分产品采用受托加工的方式,即由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或关键材料,公司按客户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将加工后的产成品销售给客户的一种生产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受托加工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63.62万元、1,085.58万元、1,271.2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4%、3.47%、3.20%。

公司销售的基本流程为公司直接与客户联络、洽谈,双方达成一致后确认订单,约定供需数量、产品型号、结算方式、交货方式和交货期限等要素,公司根据订单约定进行发货、开票、收款,并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

6、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其未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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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是根据色母粒产品原材料供应情况、下游客户需求情况、公司所处产业链的位置确定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在于色母粒行业的特点、客户及消费者需求变化情况以及行业竞争格局变化情况。

色母粒行业位于塑料工业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处于塑料制品加工业上游,处于树脂、颜料、助剂等原材料行业的下游。公司上游为化工原料行业,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价格较为透明,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价格存在一定影响;公司下游客户为塑料制品企业,塑料制品应用领域广泛、客户需求多样,因此行业内色母粒企业主要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以客户对塑料制品着色和功能改性的需求为出发点进行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期间内,公司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业务及其模式的独特性、创新内容及持续创新机制

(1)公司的创新特征

作为国内领先的色母粒生产企业,公司在先进的经营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在生产经营中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实现了公司的长效、稳定发展。公司的具体创新特征参见本节“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2)持续创新机制

公司的持续创新机制参见本节“六、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七)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机制”。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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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根据是否为公司首次生产,生产工序存在是否包含试产工艺的区别,公司色母粒产品的试产工艺和生产工艺分别如下:

1、试产工艺流程

2、生产工艺流程

拟定产品配方称量高速混合混炼挤出打板

控制色板与客户样板色差微调配方试产小样客户生产现场

试产客户确认称量投料高速混合混炼挤出

成品混合成品包装成品检验成品入库

冷却切粒

干燥强磁过滤

(五)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1、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仅产生少量的粉尘、废气、固废、生活污水和噪声。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称量投料高速混合混炼挤出

成品混合成品包装成品检验成品入库

冷却切粒

干燥强磁过滤主要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污染物名称处理方式实际运行情况
废气粉尘:颗粒物通过配备除尘设备进行粉尘处理正常
生产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生产废气经除烟气设备处理并经活性炭吸附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正常
生活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生活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所在楼顶排放正常
固体废弃物废活性炭、废包装、废料、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回收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废包装、废料:综合利用或出售;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正常
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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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
噪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设备管理,墙体隔声正常

2、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在投料和混合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粉尘,公司已安装了除尘设备和通风系统,通过集气罩收集粉尘后统一引入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公司的生产废气主要产生于混炼挤出环节,公司已安装了除烟气设备,通过在挤出机出料口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通过引风机抽吸至废气处理装置经水喷淋处理和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公司产生的固废有废活性炭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废活性炭通过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弃物如产生的废料和废包装物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有效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包括直接冷却水和喷淋水)均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河流;公司设备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设备管理,墙体隔声的措施进行控制。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均满足排放量的要求,使得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噪声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

3、公司环保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重视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污染物均已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置和排放;公司环保设施运行良好,环保设施处理能力能够覆盖实际排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保问题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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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类代码为C29;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类代码为C29。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目前,色母粒行业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其行业监管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调节监管体制,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色母粒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投资综合管理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等。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色母粒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多功能母粒专委会为行业自律组织,承担行业的指导和服务职能。中国染料工业协会色母粒专业委员会是隶属于中国染料工业协会色母粒行业方面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色母粒行业的产业与市场研究,行业技术交流与培训,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多功能母粒专委会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内设分支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行业工作计划,撰写行业报告,参与研究和解决行业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行业的科技与市场创新活动、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

2、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本行业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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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同时,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企业需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色母粒作为一种高分子复合材料,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近年来,国家不断推出政策支持新材料产业的发展,高分子复合材料作为新材料领域发展的重点之一,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与此同时,国家亦鼓励下游塑料制品行业中的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发展。近年来该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情况具体如下:

文件名称发文单位发文时间主要相关内容
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2015年以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等为发展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的优势,加大对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2016年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
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
中国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2016年“十三五”塑料加工业紧紧围绕“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成型”的技术方向,重点突破原料、先进成型技术与工艺、装备三大发展瓶颈。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2016年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基础零部件用钢、髙性能海洋工程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高强铝合金、高强韧钛合金、镁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髙端聚烯烃、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髙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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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发文单位发文时间主要相关内容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科技部2017年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将着力解决先进结构材料设计、制备与工程应用的重要科学技术问题,重点研究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温合金、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海洋工程用关键结构材料、轻质髙强材料、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材料表面工程技术、3D打印材料与粉末冶金技术、金属与陶瓷复合材料等关键材料和技术,实现我国髙性能结构材料研究与应用的跨越发展。
新材料产业搭建国家资源共享平台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18年到2020年,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新材料产业链各关键环节,基本形成多方共建、公益为主、高效集成的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生态体系。到2025年,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能力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改委2019年轻量化材料应用:如复合塑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和长寿命(三年及以上)功能性农用薄膜的开发、生产;新型塑料建材(高气密性节能塑料窗、大口径排水排污管道、抗冲击改性聚氯乙烯管、地源热泵系统用聚乙烯管、非开挖用塑料管材、复合塑料管材、塑料检查井);防渗土工膜;塑木复合材料和分子量≥200 万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生产,均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2019年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

3、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上述法律法规政策的推出,明确了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引导行业向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生态化等方向发展,有利于推动行业的整体提升,促进行业整合、规范,从而为行业内优质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战略机遇;同时,国家政策亦鼓励下游行业中的高性能产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扩大了下游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同时也将促进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产品结构升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的要求,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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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令第11号)的规定,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实施简化管理,按照《宁波市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通告》要求,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本公司已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中山分公司实施登记管理,已按照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登记。

(二)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1)塑料着色概述

塑料是重要的有机合成高分子材料,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可塑制成一定的形状,并在常温下能保持既定形状。塑料的本色大都是白色半透明或无色透明的,绝大多数塑料需要根据制品的应用要求和每种树脂自身的技术工艺特点,选择适当的着色方法和着色材料,对树脂进行着色处理,以起到色别标识、美化制品的作用。

塑料着色是指运用着色剂和着色技术,将本色的塑料物料制成符合使用要求的有色物料或制品的过程。塑料着色可以提高塑料制品的外观质量及内在性能,一方面,通过赋予塑料制品一定的颜色,能够美化塑料制品外观、获得标识效果,增加塑料制品的商品附加值;另一方面,某些着色剂本身具备如抗紫外线、抗老化等作用,通过塑料着色,可以改善塑料制品的应用性能,延长使用寿命或增加某些特殊功能。

塑料着色分为表面着色和整体着色,表面着色是对塑料制品进行彩绘、印刷、喷涂、贴花、染色等着色装饰,整体着色是将着色剂混入到树脂中,最终均匀地分散于塑料制品整体的各个部位。塑料整体着色主要有干混法和色母粒着色两种方法。干混法着色,是将塑料和着色剂直接混合或混炼后再进行成型加工,直接混合成型加工干混法着色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着色剂分散效果不理想,会影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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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制品的颜色质量和制品的性能,混炼后成型加工干混法着色是首先将着色剂与树脂混合后,进行染色造粒制成带色料,再使用带色料进行塑料制品成型加工,能获得良好的着色效果,但着色成本和生产成本高;色母粒着色,是将较大量的着色剂与树脂、分散剂、功能助剂按一定比例混合,制成高浓缩的着色母粒,再以色母粒和树脂按一定比例和速度投料进行塑料制品成型加工,这种方法能获得较好的着色效果,着色成本低,塑料制品生产过程绿色环保。随着经济发展和环保要求的提高,色母粒已经成为塑料着色的首选材料。

(2)色母粒简介

①色母粒的定义

色母粒是以树脂作为载体,添加高比例的颜料、分散剂和功能助剂,通过高速混合、熔融混炼挤出、冷却切粒后制成的一种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具有着色效果好、节能、环保、便于储存和运输等优点,被普遍应用在塑料制品的着色领域。颜料是色母粒着色的有效成分,白色母粒通常采用钛白粉为颜料,黑色母粒通常采用炭黑为颜料,彩色母粒颜色丰富,使用的颜料种类较多,如采用偶氮类颜料、酞菁类颜料、金属氧化物颜料等。树脂是色母粒的基体,经熔融剪切等工艺,使颜料均匀分布于其中,一般会选择与被着色塑料同类树脂作为载体,可以保证色母粒与被着色树脂的相容性,有利于颜料更好分散。分散剂可以促进颜料在树脂中分散,还可以提高色母粒的加工流动性,目前最常用的分散剂有聚烯烃蜡、酰胺蜡等。另外,塑料制品企业普遍存在对于普通塑料的改性需求,通过使用功能色母粒能实现塑料着色和塑料改性双重效果,因此色母粒生产企业在色母粒制备过程中可以按照塑料制品的用途和性能要求加入一定的功能助剂,使得塑料制品具备一些特殊功能,如抗紫外线、耐候、抗静电、爽滑、阻燃等。色母粒的基本成分如下:

序号成分作用
1颜料包括偶氮类颜料、酞菁类颜料等有机颜料、金属氧化物颜料、钛白粉、炭黑等无机颜料,为着色的有效成分。
2载体是母粒的基体,一般选择与制品树脂相同的树脂作为载体,两者的相容性最好。
3分散剂促使颜料均匀分散并不再凝聚,分散剂的熔点应比树脂低,与树脂有良好的相容性,和颜料有较好的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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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功能助剂为了赋予产品抗紫外线、耐候、抗静电、爽滑、阻燃等功能而添加,除非客户提出要求,一般情况下色母粒中不含有上述功能助剂。

②色母粒的分类

色母粒的分类方法较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将其分为不同的种类,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分类方法色母粒分类
1按颜色及功能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功能母粒等
2按用途注塑母粒、吹膜母粒、纺丝母粒等
3按载体PE色母粒、PP色母粒、AS色母粒、PET色母粒、EVA色母粒、ABS色母粒等

③色母粒的作用

色母粒着色具有着色效果好、着色成本低、使用方便、计量准确、节能环保等优点,能够满足下游塑料制品企业的着色需求,减少下游企业配色、添加颜料等生产环节,大幅提高下游产品的质量。色母粒具体的主要作用如下:

A、颜色高浓缩性、着色成本低

色母粒产品具有颜色的高浓缩性,少量添加就能获得高品质的颜色效果,被称为塑料界“颜色味精”,广泛应用于塑料制品生产的着色领域。同时,相较于干混法着色成本和生产成本较高,需加入的颜料数量大的特点,使用色母粒着色,由于其产品的颜色高浓缩性,少量使用就能达到同样的着色效果和范围,从而降低着色成本。

B、分散均匀、色相稳定

色母粒着色性能好,能够使颜料处于良好的分散状态,从而保持塑料制品色相均匀性。色母粒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颜料经过混炼设备处理,同时色母粒中添加了一定的分散剂以减少颜料团聚,使得颜料均匀分散于载体树脂之中,从而保证颜料在塑料加工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分散性,使塑料制品色泽均匀。同时,使用色母粒着色能够保持颜料的化学稳定性,色母粒是将着色颜料包覆于载体树脂制成的聚合物,可以避免颜料及其他助剂与空气接触,防止因氧化和受潮所引起的色质变化。因此,色母粒着色技术使得颜料具有长期良好的着色力,塑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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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外观能够稳定呈现。C、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色母粒着色无污染且节省原料。下游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在进行加工着色时可以使用色母粒直接与塑料树脂加工混合,无粉尘飞扬的缺点;同时,下游生产企业若直接使用颜料进行塑料着色,需经常对工作环境进行清洗,会增加污水的排放,通过色母粒着色,可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色母粒分散性好,使用色母粒着色,使得颜料得以均匀和充分地利用,减少储料,节约能耗。D、简化工序、提升质量色母粒着色能够简化下游塑料制品企业的生产工序,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下游塑料制品企业采用色母粒着色只需根据色母粒生产厂商的使用说明,直接将色母粒作为一种原料投入生产使用,省去了染色、造粒等工序,减少了塑料重复加热所产生的降解作用,既简化了操作,适用于下游企业的自动化连续生产过程,又有利于保证树脂的性能不受影响,提升塑料制品的内在质量。

④色母粒的应用

色母粒当前主要应用于塑料制品和化纤制品的着色,在塑料制品领域,色母粒的使用情况较为普遍和成熟,塑料着色色母粒和纤维着色色母粒在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等方面相似,但所处的产业链有较大区别(公司的色母粒产品主要应用于塑料制品着色,因此本招股说明书主要介绍塑料色母粒行业的相关情况)。塑料着色色母粒的应用领域有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色母粒在上述行业的典型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应用领域应用场景示例
1电子电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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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用品家居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
3食品饮料食品饮料包装
4化工塑料原料
5日化日化包装
6建材电线电缆、管道、太阳能电池组件、开关插座
7农业农用膜、地膜、包装袋
8汽车汽车塑料配件
9医疗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包装

(3)色母粒行业发展情况

①国外发展情况

欧洲的一些大型公司最早对色母粒进行研究开发,如瑞士的Ciba-Geigy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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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与德国的Hoechst公司。20世纪50年代,美国最早生产出用于塑料制品着色的色母粒,色母粒塑料着色技术于20世纪60年代在欧美塑料加工厂得到广泛推广应用。随着塑料工业的发展,色母粒的生产与应用越来越受到关注,色母粒已经成为塑料着色的首选材料。

②国内发展情况

我国的色母粒技术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染化厂、北京化工学院等单位率先在化工部支持下承担了研发项目。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及经济的全面发展,塑料制品的产量也急剧上升,花色品种及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随之对塑料制品的着色也有了较高的要求,一些中、高档塑料制品逐渐采用色母粒着色。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制造工艺,我国的一些色母粒企业如宁波色母粒等开始在塑料着色技术上取得进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塑料制品行业的快速发展、产品结构升级以及跨国公司色母粒技术和产能向我国转移,尤其是国内领先企业技术、资金、人才的积累和创新,我国色母粒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我国色母粒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色母粒和功能母粒市场,是亚洲最大的色母粒和功能母粒的生产国和消费国。

③我国色母粒行业存在的问题

A、企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

根据2018年中国染料工业协会色母粒专业委员会对国内近50家色母粒生产企业的调查,其中有16家企业产值过亿,总产量将近33万吨,销售额超过45亿元,但年产量超过3万吨的企业不多,而同期美国安配色公司总产量达到50万吨,产值63亿元。我国色母粒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生产规模偏小,尚未有大型色母粒生产企业诞生,与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相比竞争力不足。

B、研发及生产设备有待更新升级

相较于国外大型色母粒企业,国内色母粒生产企业设备更新升级较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品的研发能力与企业的技术升级。同时,在生产设备方面,自动化水平也与国外大型色母粒企业存在一定差异,这对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生产规模的扩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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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知名品牌较少国内色母粒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诞生的知名品牌较少。下游优质企业因自身的质量控制严格,对上游色母粒企业的要求也比较高,他们在选择供应商时,倾向于选择产品质量稳定、管理规范的知名品牌。因此,目前色母粒行业知名品牌较少的现状,使得下游优质客户的可选择性减小,对国外品牌的依赖加大。

(4)色母粒行业发展趋势

①产品生产向精准化定制模式转变

色母粒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客户需求多样化,色母粒生产企业需要具备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生产出不同颜色、不同功能的高质量色母粒产品的能力。目前,色母粒行业企业较多,但大多数企业定制化生产程度低或仅仅生产通用化产品,所生产的产品在颜色、性能等方面尚不能精准满足客户的需求,所生产的产品与客户的生产工艺情况无法完全匹配。面对下游广大的市场和塑料制品企业不断形成的新需求,色母粒生产企业需要提升自身技术、管理水平,需对下游客户的需求能够快速反应,实现产品生产向精准化定制的方向发展。

②色母粒产品向高性能、功能化、环保方向发展

下游塑料加工行业的发展、国家环保政策的推行等形势对色母粒生产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下游塑料产品越来越多样化且新品种大量涌现,使得高性能、功能化的产品才能满足下游企业的需求,色母粒企业必须具备能与下游行业的发展相匹配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才能有竞争力;国家环保政策的大力推行以及对环保材料研究开发的支持,要求色母粒生产企业必须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生产高性能、节能环保的产品。

因此,色母粒生产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必须努力拓展高性能产品,创新前瞻性产品,在新形势下为客户提供新型的定制化产品和服务。

2、行业市场需求情况

(1)色母粒市场情况

色母粒作为一种环保、经济、实用的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在塑料着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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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用已较为成熟和普遍,色母粒行业在全球市场和国内市场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受到下游塑料制品企业的青睐。根据Reports And Data咨询公司的报告统计,2018年全球色母粒行业的市场规模约为110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全球色母粒行业的市场规模约为173.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而在国内市场,色母粒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和壮大,色母粒产量不断增加,2011年我国色母粒产量为65万吨,2018年增至165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23%。色母粒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得益于下游塑料制品行业规模巨大和较快发展,另一方面是因为色母粒在下游塑料制品行业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不断提出对色母粒产品的新需求,促进了色母粒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

(2)下游塑料制品行业对色母粒产品的需求情况

塑料作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材料之一,已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并支撑着现代制造业的创新发展。塑料加工业是以制品成型加工为核心,以合成树脂及助剂、塑料机械及模具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新兴制造业,既是为经济社会提供产品、配件和材料的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也是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优质、可靠产品的民生产业,同时还是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塑料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由2011年的12,963家增加到2019年的15,835家,包含塑料薄膜制造、塑料管、板、型材的制造等产品类别;同期,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从15,583.74亿元增长至19,077.4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6%。2011年我国塑料制品行业汇总统计企业累计产量5,474.31万吨,同比增长22.35%,2019年我国塑料制品行业汇总统计企业累计产量8,184.17万吨,同比增长3.91%,2011年至2019年我国塑料制品行业汇总统计企业累计产量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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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工信部、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我国塑料制品加工业发展迅速,近年来,塑料人均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并且按照塑料行业的产业政策,塑料制品的结构转型将是未来该行业的发展重点。因此,下游塑料制品行业在原有的发展基础上,也在不断扩大、革新,从而积极促进了色母粒行业的发展,对色母粒产品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色母粒产品在塑料制品行业部分应用市场情况如下:

①家用电器行业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家用电器产品制造国,目前,在家用电器产品制造过程中,塑料的应用率仅次于钢材,也是家电行业中应用量增长速度最快的材料。我国也是家电产品消费大国,并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家电产品的普及率将会越来越高,因此家电行业在我国将有更大的市场空间。我国家用电器行业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2,843亿元,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6,02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76%。2013年至2019年我国家用电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及累计同比增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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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工信部、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我国家电行业总体上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家电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其稳定的市场发展情况,也是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同时,随着家电产品市场应用的不断开发,消费者对于家电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更新,轻量化、个性化、专用化、高性能化、安全和绿色环保的家电产品将会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因此,对于改性塑料、色母粒等新材料的需求会不断增加。

目前,色母粒在家用电器行业的应用已较为成熟,应用领域也比较广泛,在家电领域除塑料产品外观部件的着色需求外,更有着抗老化、抗静电等功能性需求,能够兼具塑料着色和塑料改性作用的色母粒产品将会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欢迎。

②电子信息行业

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和不断的更新换代,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我国手机、计算机、彩电产量分别占全球总产量的90%、90%和70%以上;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规模已连续多年全球占比超过50%,稳居全球首位;我国大陆企业显示面板出货面积位居全球第一。近年来,因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4,909亿元,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14,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39%,2011年至2019年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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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收入及同比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工信部、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Wind资讯金融终端

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也将带动色母粒行业的需求增长,消费电子产品中所使用的塑料外壳、电子元器件中使用的注塑结构件、显示面板中所使用的光学薄膜均应用到了色母粒产品,用以丰富产品外观颜色或实现某一功能效果如抗静电、提高反射率等。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旺盛,将促进色母粒行业不断拓展相关产品应用领域,推动行业创新,释放企业活力。

③塑料包装行业

包装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产业,塑料以其优异的性能广泛应用于包装行业中,而我国塑料包装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具备一定规模,在包装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在消费升级、技术更新、政策支持等有利因素的作用下,我国塑料包装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继续扩大。塑料包装以塑料薄膜、塑料容器等形态在食品饮料、日用品、日化用品、医疗用品及工农业生产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按照中国包装联合会的数据,我国塑料包装大类主要有塑料薄膜、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和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其中塑料薄膜制造企业2011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2,082亿元,2019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2,70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32%;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企业2011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1,354亿元,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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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1,59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5%。2011年至2019年我国塑料薄膜和塑料包装箱及容器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Choice金融终端、中国包装联合会

塑料包装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以及塑料包装在服务业和工业领域不断拓展加深的应用范围也将促进色母粒行业的发展,一方面,色母粒在塑料着色领域的应用成熟,可以实现塑料包装产品的着色需求;另一方面,根据《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十三五”期间,将以加快塑料加工业转型升级为主要突破点,塑料包装行业也将向高性能、高质量、环保化方向发展,因此对环保、经济的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色母粒的需求也将增大。

④汽车行业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我国汽车行业在政策、技术等因素驱动下,经历了高速增长、增速放缓、行业转型的三个阶段,未来将逐步走向行业成熟阶段。2005年至2010年,汽车行业在政策的引导下,进入蓬勃发展的高速增长期,汽车产量由2005年的571万辆增加到2010年的1,826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17%;2010年至2017年,汽车市场从鼓励消费向鼓励理性消费过渡,行业产能增速放缓,汽车产量由2010年的1,826万辆增加到2017年的2,902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84%;2017年至今,因政策影响和宏观经济影响,产量出现下降,但总体运行平稳,并且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产销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10年至2019年我国汽车产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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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工信部、Choice金融终端我国汽车工业总体发展状况良好,同时,在当前也存在着转型升级发展的挑战。绿色、环保、高效、安全将是汽车工业发展的趋势,节能降耗的市场需求对汽车工业提出了轻量化的发展方向。因此,塑料在汽车工业中的应用率将会越来越高,尤其是拥有出色的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性能的塑料改性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应用前景将十分广阔。

3、行业的技术水平与经营模式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色母粒属于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是以颜料、树脂及各种助剂作为主要原材料,进行高速混合、熔融混炼挤出、冷却切粒后而成,色母粒行业的技术特点在于色母粒产品的配色技术及其生产工艺。色母粒产品以配方设计为基础,配方对色母粒产品的影响最为直接,是影响色母粒的着色效果和功能性能的关键因素。色母粒生产企业需要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的颜色和功能的要求,确定产品的配方,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对配方进行及时、准确的调整,使得制造的产品能呈现最佳的外观和内在性能效果。色母粒生产企业只有掌握了成熟的配色技术,才能满足下游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所产生的新需求。色母粒生产工艺涉及生产设备的选型和调试、生产工序的确定和调整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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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成熟的生产工艺下制得的色母粒颜色浓缩性高、分散性好,产品能更符合客户的需求。现有大型色母粒生产企业所用的熔融剪切工艺具有流程一体化、分散性好、污染小、能耗低等优点。色母粒生产企业只有通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才能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使得企业产品具有竞争力。

目前国内色母粒行业的技术水平总体上落后于国际领先企业,但随着国内企业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和团队建设,国内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已在逐步提高,部分领先企业如美联新材、宁波色母粒等在某些产品上的技术水平已经具备与国际品牌抗衡的能力,可以满足大型企业的定制化产品需求。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

色母粒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行业内企业通过研发、生产并向客户销售色母粒产品从而获得利润。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功能多样性,以提升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盈利能力。

色母粒下游客户领域众多,分布较广,对色母粒产品在颜色或功能方面的需求存在多样性,对于色母粒生产企业来说,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在配方设计、生产工艺选择等方面都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生产和服务。因此,行业内企业普遍存在定制化生产模式。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目前色母粒主要用于塑料制品的着色和功能改性,并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多个行业,因此,行业景气周期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周期有一定的相关性。但由于色母粒产品的应用领域众多,产品种类分散,色母粒行业受单一行业的影响较小。

色母粒行业的经营状况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上游原材料、下游塑料制品加工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有关产业政策的调整会影响色母粒行业的景气度。

我国的色母粒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一方面色母粒生产企业主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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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这与色母粒市场需求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有一定关系;另一方面色母粒企业布局存在服务半径的局限,着色需要快速精准服务于下游塑料制品企业。

色母粒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阔,其生产和销售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4、色母粒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从塑料工业整个产业链结构来看,色母粒行业位于产业链的中间环节,是颜料和石油化工产品的下游、塑料制品加工业的上游,在塑料制品行业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色母粒行业内企业通过对树脂、颜料、助剂等原材料进行加工,制成兼具着色和功能改性作用的色母粒,为下游塑料制品加工企业在生产塑料制品时直接所用,制成兼具颜色和一定功能效果的塑料制品。色母粒行业的应用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如下图所示: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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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有树脂、钛白粉、颜料、炭黑、助剂等,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色母粒的成本波动有较大影响。目前,色母粒行业上游钛白粉、炭黑、颜料供应商数量众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单个厂商产品价格的变动对色母粒行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不大。树脂主要来源于大型石化企业,产品性能稳定,供应充足,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下游行业对色母粒行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牵引作用,其需求变化会影响色母粒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广泛,并且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和政策支持,具备节能环保优势的色母粒着色技术将在塑料制品行业中得到更多的应用,下游行业对色母粒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同时也要求色母粒行业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开发新工艺、新配方,满足下游塑料制品企业新需求。

(三)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色母粒行业位于塑料加工行业的中间环节,上游为颜料和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为塑料制品加工业,凭借着色母粒自身优异的产品特性,在塑料制品行业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作为国内领先的色母粒生产企业,公司在先进的经营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在生产经营中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实现了企业的长效、稳定发展。公司的创新特征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1、色母粒行业定位

色母粒作为一种环保、经济、实用的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具有着色效果好、使用过程无污染、操作便捷等优点,凭借其产品自身的优势,实现了下游客户在传统的直接使用颜料着色的基础上对颜色的需求升级,下游客户使用色母粒生产过程中避免了传统颜料着色的系列问题,得以最大化地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专注自身产品提升和技术升级。

色母粒产品除了能赋予塑料制品颜色之外,还能实现塑料制品的功能化特性,客户通过使用功能色母粒,其塑料产品能具备抗紫外线、抗老化等功能,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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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提升其产品的性能,满足客户多样的产品需求。色母粒行业在塑料制品加工业中的地位特殊,发挥着该行业的重要作用,通过创造性地整合上游原材料行业资源,为下游客户提供兼具颜色和功能特性的塑料色母粒,一步到位解决客户着色和功能化需求,得到下游行业的广泛应用。

2、技术和产品创新

(1)先进的配色技术

配色技术是色母粒生产企业的核心技术,是保证企业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宁波色母粒凭借其强大的配色能力成为国内少数能生产全色谱色母粒产品的国内领先的塑料色母粒供应商。公司研发力量以具有创新精神的生产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核心,以公司保存完整的配方数据库和具有独创性的实物档案库为基础。公司在传统的配色方法基础上形成了企业独特的配色体系和配色技术,这一技术保证了企业能够快速、精准地配制出客户所需求的任何颜色,全面地满足客户对于塑料着色的各类需求,有效地解决客户存在的着色难题。

公司以配色技术为基础形成了覆盖公司主要产品的5大核心技术,包括高品质黑色母粒生产技术、高品质白色母粒生产技术、食品接触容器包装材料用全色谱塑料专用色母粒生产技术、彩色塑料色母粒生产技术、功能母粒生产技术,并将核心技术在相关产品中的具体应用申请了7项发明专项进行保护。公司以核心技术为基础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活力和生机。

(2)成熟的生产工艺

公司经过三十多年的生产经营,以多年发展经验为基础,积累了一套符合公司发展特点的独特的生产工艺,为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了保证。公司拥有独创性的成熟生产工艺,包括模拟顾客生产工艺的试样试产机制、原材料预处理和混合技术、高低速剪切熔融挤出工艺等,应用于公司生产的关键工序中。

公司拥有自创的模拟顾客生产工艺的试样试产机制,通过试样试产过程,实现产品生产工艺符合客户的生产流水线条件和生产工艺,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能精准符合客户需求;原材料预处理和混合技术、高低速剪切熔融挤出工艺是实现颜料在塑料树脂间均匀分散的生产技术工艺,也是实现色母粒产品色泽的高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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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关键,采用原材料预处理和混合技术,颜料在前端工序中便得到充分分散,在投入挤出机混炼过程时能有更强的加工流动性,采用高低速剪切熔融挤出工艺,生产加工过程中利用高速混合机不同的高低速剪切来实现颜料或助剂均匀包覆于塑料树脂,同时通过优化螺杆挤出机组螺杆排列组合方式来实现颜料或助剂与塑料树脂的分区恒温均匀分散混炼。近年来,公司也在持续不断地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并配套更新相应的生产技术,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根据生产需要不断创新、不断优化的生产工艺是公司产品质量的保证,也是公司能与众多品牌客户维持长久合作关系的基础。

(3)持续创新的产品

公司通过提高产品性能和丰富产品种类的方式不断进行产品的创新。根据色母粒行业的相关标准,对于不同种类的色母粒产品需满足相应的技术指标,其中衡量色母粒产品性能的主要指标为色差和分散性指标,行业标准中ABS色母粒、PP色母粒、PS-HI色母粒所执行的色差标准分别为色差△E≤3.0、色差△E≤2.5、色差△E≤2.5,而公司的企业标准所执行的色差标准均为色差△E≤0.7,企业标准相较于行业标准更为严格,分散性指标方面,企业参照行业标准执行。公司执行严格的技术标准,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精准满足客户的颜色需求。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加深,从最初的应用于家电产品和日常生活用品,拓展至要求更高的食品饮料包装、太阳能光伏和液晶显示屏领域,随着公司研发、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产品向高性能、高标准、高品质进行升级。有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成熟的生产工艺的保障,公司得以实施更主动的产品开发战略,灵活地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创新,开拓应用领域。

3、模式的创新

(1)主动创新、全面布局的经营发展模式

公司秉持着主动创新的经营理念,积极探索公司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的可能性。一方面,客户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向公司提出产品需求,公司在原有产品基础上通过改进技术,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创新;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潜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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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求,主动寻找客户进行研究开发,在合作中不断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实现与客户的双赢局面。色母粒行业现有的市场广阔,在此基础上,公司着眼于更广阔的应用前景,以超前的眼光进行战略开发,以现有市场为基础,提前布局,实现在新的应用领域的快速转型。

公司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公司采取了多领域布局,全面开发的经营策略,从而将下游某一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至最低,也在客户间形成一定的美誉度,打造了公司“创新、全面”的独特品牌形象。

(2)高度定制化的模式

色母粒下游客户领域众多,分布较广,对色母粒产品在颜色或功能方面的需求存在多样性,对于色母粒生产企业来说,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在配方设计、生产工艺选择等方面都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生产和服务。但行业内不同企业的配色技术、生产工艺等存在差异,不同企业的经营策略亦存在不同,造成行业内企业间的定制化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的经营策略为多领域布局,全面开发,在公司较强的技术实力基础上,公司采取了高度定制化模式,以实现精准定制化和生产高性能产品为目标,为下游客户提供塑料着色定制化产品,精准满足客户塑料着色和功能需求。

(四)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竞争优势与劣势、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1、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色母粒研究和生产的单位之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塑料色母粒供应商。2018年我国色母粒产量为165万吨,公司的色母粒产品产量为1.50万吨,公司色母粒产品市场占有率约为1%,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的色母粒产品产销量、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名列前茅,其中彩色母粒的市场占有率为国内第一。公司主持或参与起草了5项色母粒行业标准,参与修订了4项上下游行业标准,是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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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料工业协会色母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多功能母粒专委会副理事长单位和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的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广泛,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公司产品在高端家电、食品饮料包装、太阳能光伏和液晶显示屏等要求产品具备高性能高标准高品质的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公司已经成为LG集团、农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大金空调、博西华等众多行业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 ,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序号荣誉名称颁发时间颁发机构
1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20年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浙江省2019年省级企业技术中2019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3宁波市塑料行业单项冠军企业2019年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
4宁波市塑料行业制造业二十强企业2019年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
5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8年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6会员单位2017年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
7浙江省著名商标证书2016年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8“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作为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色母粒的生产企业,其技术水平及特点主要体现在配色、混合、熔融挤出等环节,最终通过产品的性能展现,包括产品的颜色浓缩度、颜色的分散性和所能实现的产品颜色的丰富性等。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具有颜色高浓缩性、颜料分散均匀、产品质量稳定、产品种类丰富等特点,并具备高度的定制化生产能力。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色母粒生产技术,其一为基于公司庞大的配方数据库所形成的精准、快速的配色技术;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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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于对产品生产的高度理解和多年的操作经验形成的成熟的生产工艺,包括原材料预处理和混合技术、高低速剪切熔融挤出工艺等,在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依托配色技术和生产工艺,公司在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和功能母粒各产品种类上形成了自主研发、原始创新的核心技术,支撑公司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已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可以满足大型企业的定制化产品需求。公司的具体核心技术参见本节“六、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技术来源及公司的技术先进性”。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卡博特

卡博特创建于1882年,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是一家专业生产特种化学品和高性能材料的全球性跨国公司。卡博特的主要产品包括炭黑、气相法二氧化硅、喷墨墨水颜料色浆、特种金属材料、纳米胶、塑料色母粒以及特种钻井流体等。卡博特在我国拥有多家子公司和多个炭黑生产基地。卡博特为纽交所上市公司,2019年度(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卡博特的销售收入为33.37亿美元,色母粒业务所归属的高性能化学品业务单元的销售收入为9.95亿美元。

(2)舒尔曼

舒尔曼于1928年成立,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阿克隆,舒尔曼是一家高性能塑料混合物和树脂供应商。舒尔曼的主要产品包括色母料、功能母料、工程塑料等,产品运用于汽车设备、家电、消费品、通讯、医疗等诸多领域。舒尔曼已于2018年被纽交所上市公司利安德巴塞尔工业收购。2019年度,利安德巴塞尔工业的销售收入为347.27亿美元,色母粒业务所归属的APS业务单元的销售收入为48.50亿美元。

(3)科莱恩

科莱恩总部位于瑞士穆滕茨,是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公司。科莱恩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添加剂、催化剂、功能性矿物、特种工业与消费品、色母粒、颜料、石油和采矿服务等。科莱恩是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19年度,科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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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的销售收入为65.26亿瑞士法郎,色母粒业务所归属的塑料和颜料业务单元的销售收入为21.27亿瑞士法郎,2020年科莱恩的色母粒相关业务将出售给普立万。

(4)普立万

普立万于1927年成立,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埃文莱克,普立万是一家提供特种聚合物材料、服务与运营解决方案的公司。普立万的主要产品包括高级复合材料、聚合物添加剂、聚合物着色剂、热塑性弹性体、印刷油墨等。普立万在上海、东莞、苏州等地设有制造厂和销售办事处。普立万是纽交所上市公司,2019年度,普立万的销售收入为28.63亿美元,色母粒业务所归属的颜色、添加剂和油墨业务单元的销售收入为10.04亿美元。

(5)安配色

安配色于1937年成立,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安配色是世界领先的色母粒产品供应商。安配色的主要产品包括黑、白、彩色母粒,以及防粘连、防静电、抗氧化、防紫外线等功能母粒,其产品运用于薄膜、日用品、软包装和工农业产品等领域。安配色于2009年在上海设立了子公司。

(6)毅兴行

毅兴行于1970年初成立,总部位于中国香港,毅兴行主要从事塑胶原料、色粉、着色剂、混料及工程塑料的生产与销售。毅兴行是港交所上市公司,2018/2019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毅兴行的销售收入为

16.30亿港元,净利润为992.08万港元。

(7)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美联新材成立于2000年,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主营产品包括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彩色母粒、功能母粒、功能新材料等系列产品和三聚氯氰。美联新材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2019年度,美联新材的营业收入为12.60亿元,净利润为10,137万元。

(8)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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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股份成立于2002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龙口市,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和色母粒等功能性高分子复合材料,主要产品为改性塑料和热塑性弹性体。道恩股份的色母粒业务主要由其子公司青岛润兴开展,青岛润兴的主要业务为色母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道恩股份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2019年度,道恩股份的营业收入为27.35亿元,净利润为1.78亿元,子公司青岛润兴的营业收入为1.85亿元,净利润为1,147万元。

4、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①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的技术优势包括先进的配色技术、自创的模拟顾客生产工艺的试样试产机制、实现颜料均匀分散的生产技术工艺。

公司经过三十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了丰富的配色经验,并且以客户订单为基础建立了配方信息化数据库和产品实物档案库,公司产品配色精准、快速,为产品品质提供了保障;公司拥有自创的模拟顾客生产工艺的试样试产机制,通过试样试产过程,实现产品生产工艺符合客户的生产流水线条件和生产工艺,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能精准符合客户需求;颜料在塑料树脂间均匀分散的生产技术工艺是实现色母粒产品色泽的高浓缩性的关键,公司主要通过两道关键生产工序来完成,其一是利用高速混合机不同的高低速剪切来实现颜料或助剂均匀包覆于塑料树脂,其二是利用螺杆挤出机组螺杆排列组合方式来实现颜料或助剂与塑料树脂的分区恒温均匀分散混炼。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作为公司创新平台,进行新产品、新配方的研发,不断满足下游市场的新需求。公司的研发队伍经验丰富,在高分子材料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②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的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广泛,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着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稳定的产品质量,产品受到下游客户广泛的认可,已经成为LG集团、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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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大金空调、博西华等众多知名企业的供应商,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通过主动与客户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参与到客户的产品研发、生产等环节中,及时了解客户新需求,不断适应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③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领先的配色技术和不断提高的生产工艺水平,是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基础,同时,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在采购环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实施了完备的质量检验程序,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凭借先进的技术和精细化管理,公司产品实现了极佳分散性、较高的颜料浓缩度,在各性能指标方面均能满足下游客户的要求。色母粒行业的下游客户非常注重色母粒的品质等级和质量稳定性,尤其是塑料制品企业中的知名客户,其对价格敏感性较低,更加看重供应商的品牌形象所代表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因此公司稳定的产品质量是形成客户粘性的有力保障。

④配套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需要对客户自身的产品及生产技术有深刻的理解,并在试产环节即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和客户的产品生产过程,提前介入客户的产品开发和产品生产环节;客户在使用色母粒生产最终产品的过程中,因其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实际操作方法等因素的差异往往会对色母粒的色差、分散性、耐迁移性等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公司需要与客户保持充分沟通,并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公司通过在产品开发、产品生产、产品售后等环节,全流程地为提供客户相应的服务,与客户进行高效互动,对客户需求快速反应,提高了客户对公司的满意程度,使公司在与同行业公司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⑤品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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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十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品牌体系,在国内外色母粒行业均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所拥有“Mingzhou”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下游客户对公司品牌的可靠性和信誉度已形成一定共识,公司品牌的良好口碑已赢得新老客户的广泛认同,成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优势。

⑥标准制定优势

目前,公司是中国染料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染料工业协会色母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多功能母粒专委会副理事长单位,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是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之一,主持或参与起草了5项色母粒行业标准,参与修订了4项上下游行业标准。公司在标准制定方面的优势既是公司行业地位和技术能力的体现,又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使公司在技术标准、产品标准上更有话语权和先发优势。

⑦管理优势

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多年的色母粒行业的从业和管理经验,对产品技术、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均有深刻的理解。公司管理团队结构稳定、目标一致,确保了公司经营运作、技术研发、客户维护等能够有效执行。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产品研发等业务环节的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运作。目前,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保证公司管理的有序、有效进行。

(2)公司的竞争劣势

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使得公司的产品研发、设备更新无法及时到位,市场开拓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在研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方面与国外领先的色母粒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有待提升。

5、行业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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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①国际色母粒市场竞争状况

目前,国际色母粒市场呈现垄断竞争格局,色母粒生产集中在少数超级大公司。其中,卡博特是全球最大的黑色母粒供应商,科莱恩是全球最大的彩色母粒供应商,普立万提供的功能母粒占据了国际市场功能母粒较大市场份额。这些跨国公司竞争优势明显,处于行业的领先地位。

②国内色母粒市场竞争状况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色母粒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行业内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充分竞争。目前,国内从事色母粒生产的企业数量较多,但是这些企业中大多数为中小企业,甚至很多是家庭作坊,规模比较小,生产工艺不成熟,产品质量不稳定,缺乏可持续的竞争力。只有少数企业经过长期在该领域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较大的产业规模。这些企业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一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生产技术较为先进,凭借着自身技术研发、工艺设备、原材料采购等方面的优势,在激烈的竞争中逐渐占据一定的市场地位。这些企业在技术研发、工艺设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具备了与国际品牌抗衡的能力,获得了客户的认同,树立了自身的品牌形象,与跨国公司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2)行业壁垒

低端色母粒市场进入门槛较低,我国色母粒行业存在上千家中小微企业。中高端色母粒市场进入门槛相对较高,对色母粒生产企业自身技术和研发、生产工艺、品牌等均有较高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①技术和研发壁垒

色母粒作为一种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其关键技术为配色技术,也即选择合适的颜料、树脂、助剂等原料进行配方设计并将其加工成符合客户要求的颜色、性能的色母粒产品的技术。着色配方对色母粒的影响最为直接,往往轻微调整都会对色母粒的着色效果和性能产生较大差异,进而影响下游应用领域的产品性能。成熟的配色技术一方面需要相关人员积累多年的生产经验,基于公司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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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数据,精准调试出客户所需的产品颜色;另一方面需要公司根据客户要求不断研究开发新配方新产品,能够快速对下游市场做出反应,同时还需要公司具备良好的配方数据管理能力。

②生产工艺壁垒

色母粒生产对生产设备及工艺技术都有很高的要求,生产过程中需要选择合适的生产设备,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使得颜料能均匀分散,下游塑料制品使用后才能有良好的色相、光泽和质量,后期也需要对生产设备进行适用性改进。因此,色母粒生产企业需要操作人员能够娴熟使用生产设备、具有多年的生产经验;同时,色母粒生产中需要实现生产过程无污染、低能耗的环保效果,也需要企业拥有先进的设备、掌握成熟的生产工艺。

③客户及品牌壁垒

色母粒在下游企业生产环节中成本占比较低,但是对塑料制品的美观和品质具有重要影响。色母粒的色差、分散性、耐迁移性等技术指标不达标,往往会导致整批塑料制品品质等级下降甚至报废,给下游客户造成损失。因此,下游客户非常注重色母粒的品质等级和质量稳定性,一旦合作关系确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下游客户往往不会轻易改变原有的色母粒供应商,从而形成采购黏性。尤其对于塑料制品企业中的知名客户,其对价格敏感性较低,更加看重供应商的品牌形象所代表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形象需要长期经营方能建立,对新进入者构成进入壁垒。

(3)行业利润水平及其变动趋势

色母粒产品种类众多,行业内不同产品的配色技术、生产工艺等存在差异,不同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研发能力亦存在差异,配色能力强、生产工艺成熟、研发能力强、能进行精准定制化和生产高性能产品的企业盈利能力较强。总体而言,在低端色母粒市场,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单一、技术陈旧,质量不稳定,以价格竞争为主,企业利润水平普遍较低;中高端色母粒市场对产品技术含量和生产工艺的要求较高,且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具有技术、产品质量、品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企业利润水平相对较高。随着下游塑料制品行业的逐步发展以及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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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制品行业新的应用领域的逐步开发,色母粒行业的市场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加,行业利润水平也有望随之提高。

6、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面临的机遇

①国家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色母粒等高分子复合材料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十三五”期间,国家大力推进塑料加工业向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成型方向发展,支持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具有节能环保、高性能的色母粒等高分子复合材料将是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

②市场需求增加为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较快发展,塑料工业处于平稳发展时期,塑料制品产量增加,质量和层次不断提高,新品种不断涌现。塑料制品在满足日用消费品市场需要的同时,不断在电子电器、汽车、建材、包装、农业、医疗、能源、航天航空、海洋等领域得到应用。下游塑料制品行业广泛的应用领域、良好增长态势和巨大的增长空间,使得塑料着色母粒的市场需求巨大。同时,由于塑料改性技术的发展,塑料改性材料的战略意义,使得功能母粒所具备的优势得以发挥,潜在市场需求巨大。

③节能环保理念的普及为行业发展提供契机

首先,随着我国节能环保政策的不断出台,将促进我国塑料制品企业逐步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更加重视生产过程节能环保,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及节能环保优势的色母粒将是未来塑料制品企业的首选着色材料,节能环保理念的普及使得色母粒产品能够广泛应用。

其次,随着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治理环境开展环保督査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企业因排放不达标而处于被市场淘汰出局的局面,因此对企业产品创新、质量功能提升提出了要求,推动企业进行产品技术升级、管理理念提升、生产工艺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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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色母粒行业的行业标准制定情况尚不能与该行业中产品种类多样、应用领域广泛的特点相匹配,现有的行业标准数量相对较少,覆盖面较窄,不利于引领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不利于色母粒生产企业的产品技术升级和产品竞争力提升。随着色母粒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标准体系的不健全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制约显得越来越突出。

7、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一系列优化生产经营的措施,市场竞争地位不断提升。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注重人才引进与培养,强化公司竞争优势。随着公司竞争优势的进一步凸显,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将得到巩固和提高。

(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分析

公司根据行业分类、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综合选取美联新材、道恩股份、苏州宝丽迪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行业分类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终端应用领域
美联新材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精细化工行业美联新材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塑料着色一体化解决方案;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三聚氯氰及衍生产品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彩色母粒、功能母粒、功能新材料等系列产品和三聚氯氰包装材料、日用塑料制品、个人护理品材料、医疗器械材料、婴幼儿用品及玩具;旱田农药除草剂、荧光增白剂和染料、颜料等行业
道恩股份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道恩股份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和色母粒等功能性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和色母粒等功能性高分子复合材料汽车工业、家用电器、医疗卫生等行业
苏州宝丽迪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苏州宝丽迪专注于化学纤维原液着色和功能改性的核心原材料——纤维母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产品应用的技术支持纤维母粒(主要包括黑色母粒、彩色母粒、白色母粒、功能母粒)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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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行业分类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终端应用领域
宁波色母粒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宁波色母粒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全色谱塑料着色色母粒(主要包括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功能母粒等产品)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

注:资料来源于各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苏州宝丽迪主要生产纤维母粒,与公司无竞争关系,但考虑到纤维母粒与塑料色母粒在原材料种类、生产工艺等方面具有一定可比性,因此将苏州宝丽迪列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美联新材、道恩股份、苏州宝丽迪同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营业务均涉及色母粒类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的生产、销售,行业分类一致,主营业务相似,主要产品均包含色母粒类产品,因此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方面的比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
美联新材126,023.6610,137.4258,371.806,329.5946,414.485,456.92
道恩股份273,544.0817,770.28136,253.3212,442.9893,408.539,573.88
苏州宝丽迪--61,706.956,314.2349,339.953,485.70
宁波色母粒40,542.487,931.3932,663.225,109.8728,009.904,147.39

注:美联新材、道恩股份数据来源于其历年年度报告,苏州宝丽迪数据来源于2019年6月预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市场地位方面,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宁波色母粒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塑料色母粒生产企业,2017年至2019年,宁波色母粒的色母粒产品产销量、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名列前茅,其中彩色母粒的市场占有率为国内第一;根据美联新材2016年12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色母粒总产销量 2012 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位居国内塑料色母粒企业前列,其中白色母粒产销量 2012 年至2014 年连续三年位居第一名”;根据道恩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是国内热塑性弹性体的龙头企业”;根据苏州宝丽迪2019年6月预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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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纤维母粒产量均在国内排名第1”。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技术实力方面的比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技术实力相关指标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专利情况配方数量研发人员研发费用 (2019年度)参与行业 标准制定
美联新材9项发明专利,1项PCT专利, 28项实用新型专利数千个数量为53人,占比为7.74%金额为4,995.96万元,占比为3.96%参与1项三聚氯氰行业标准制定
道恩股份30 项发明专利、32 项实用新型专利未披露相关数据数量为227人,占比为22.7%金额为9,891.14万元,占比为3.62%主持或参与制订了18项热塑性弹性体TPV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苏州宝丽迪10项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7万余项数量为71人,占比为23.67%金额为1,063.83万元,占比为4.76%参与1项纤维母粒行业标准制定、3项化纤行业标准制定
宁波色母粒7项发明专利7万余项数量为34人,占比为11.45%金额为1,317.42万元,占比为3.25%主持或参与起草了5项色母粒行业标准,参与修订了4项上下游行业标准

注:美联新材和道恩股份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其2019年年度报告,苏州宝丽迪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其2019年6月预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其中美联新材专利数据包含其于2019年完成收购的子公司营创三征所拥有的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美联新材配方数量来源于2018年年度报告,道恩股份未披露配方数量

(3)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根据色母粒行业的相关标准,对于不同种类的色母粒产品需满足相应的技术指标,其中衡量色母粒产品性能的主要指标为色差和分散性指标,行业标准中ABS色母粒、PP色母粒、PS-HI色母粒所执行的色差标准分别为色差△E≤3.0、色差△E≤2.5、色差△E≤2.5,而公司的企业标准所执行的色差标准均为色差△E≤0.7,企业标准相较于行业标准更为严格,分散性指标方面,企业参照行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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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执行。公司执行严格的技术标准,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精准满足客户的颜色需求。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产品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2019年度彩色母粒1.240.710.7157.16%99.74%
白色母粒0.810.830.84103.49%100.47%
黑色母粒0.310.260.2582.06%96.64%
功能母粒0.200.160.1680.23%97.77%
合 计2.561.961.9576.59%99.48%
2018年度彩色母粒1.120.680.6660.23%97.98%
白色母粒0.580.500.4886.14%96.30%
黑色母粒0.340.210.2162.69%100.06%
功能母粒0.200.110.1156.90%98.54%
合 计2.241.501.4767.01%97.76%
2017年度彩色母粒0.990.610.6261.29%101.20%
白色母粒0.560.350.3662.87%101.98%
黑色母粒0.260.190.1872.28%97.76%
功能母粒0.140.100.1066.80%102.44%
合 计1.961.251.2663.60%101.00%

注:产量、销量数据均包含了受托加工模式下公司产品的产量、销量;公司彩色母粒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彩色母粒订单批量相对较小,且各批次产品配方差异较大,不同批次彩色母粒产品的生产间所耗用的设备调整、设备清洗、调色等步骤的时间相对较长,难以充分利用机器产能,导致公司彩色母粒产能利用率较低

2、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

(1)分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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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商品38,430.0096.80%30,165.5196.53%23,896.2095.36%
其中:彩色母粒16,839.1542.41%15,681.3450.18%14,320.8257.15%
白色母粒14,083.8535.47%8,242.4826.38%4,100.7716.36%
黑色母粒4,628.3611.66%3,627.6111.61%2,983.4811.91%
功能母粒2,720.256.85%2,384.047.63%2,342.689.35%
其他158.390.40%230.040.74%148.450.59%
受托加工1,271.283.20%1,085.583.47%1,163.624.64%
合 计39,701.28100.00%31,251.08100.00%25,059.82100.00%

(2)分区域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39,696.6799.99%31,223.3899.91%25,059.82100.00%
外销4.620.01%27.710.09%--
合 计39,701.28100.00%31,251.08100.00%25,059.82100.00%

3、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下游客户塑料制品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群体按照应用领域划分包括化工、食品饮料、电子电器、日化、日用品、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的客户,如LG集团、农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大金空调、博西华等均为公司主要合作客户。

4、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2.14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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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3

其中:彩色母粒2.462.462.44
白色母粒1.841.871.78
黑色母粒1.941.922.01
功能母粒2.522.562.64
其他2.832.081.80
受托加工0.520.580.44

(二)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9年度
1LG集团[注1]白色母粒、彩色母粒等4,777.9911.79%
2娃哈哈[注2]白色母粒、彩色母粒等2,194.925.41%
3怡毗化工[注3]白色母粒等1,908.644.71%
4长阳科技[注4]白色母粒等1,314.623.24%
5纳爱斯[注5]彩色母粒等1,274.133.14%
合 计11,470.3028.29%
2018年度
1LG集团白色母粒、彩色母粒等3,087.679.45%
2怡毗化工白色母粒等1,707.395.23%
3农夫山泉[注6]彩色母粒等1,263.303.87%
4奥克斯[注7]彩色母粒、材料等1,160.993.55%
5娃哈哈白色母粒、彩色母粒等1,132.593.47%
合 计8,351.9525.57%
2017年度
1奥克斯彩色母粒、功能母粒、材料等2,843.0010.15%
2纳爱斯彩色母粒等1,604.0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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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4

3怡毗化工白色母粒等1,128.804.03%
4农夫山泉彩色母粒等1,078.663.85%
5松下[注8]彩色母粒、功能母粒等1,049.323.75%
合 计7,703.8027.50%

注1:LG集团销售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注2:娃哈哈销售金额为相互之间具有关联关系的宿迁市宏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昌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昌盛方便食品有限公司等44家公司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注3:怡毗化工销售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红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怡毗(上海)化工销售中心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注4:长阳科技指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5:纳爱斯销售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丽水市纳爱斯包装有限公司、纳爱斯成都有限责任公司、纳爱斯益阳有限公司、纳爱斯乌鲁木齐有限公司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注6:农夫山泉销售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农夫山泉(淳安茶园)有限公司、农夫山泉浙江千岛湖有限公司、农夫山泉(建德)新安江饮料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的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注7:奥克斯销售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奥克斯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奥克斯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注8:松下销售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广东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杭州松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松下住宅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合并计算销售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50%、25.57%、28.29%,不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

2、公司与前五名客户的关联关系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公司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前五名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利益倾斜的情形。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及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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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5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期间主要原材料名称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单价占采购总额 比例
2019年度树脂9,886.258,584.990.8736.26%
钛白粉5,958.138,804.391.4837.19%
炭黑1,203.811,014.990.844.29%
颜料338.042,565.767.5910.84%
助剂2,264.892,462.011.0910.40%
2018年度树脂7,158.987,147.381.0037.27%
钛白粉4,131.156,346.861.5433.09%
炭黑776.08669.020.863.49%
颜料382.552,655.436.9413.85%
助剂2,111.342,159.531.0211.26%
2017年度树脂6,282.776,526.691.0441.30%
钛白粉2,932.104,384.011.5027.74%
炭黑864.01741.670.864.69%
颜料325.162,047.176.3012.95%
助剂1,810.331,960.021.0812.4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行情和结构变化影响有所波动。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及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万元)23.5719.5821.48
采购量(万吨)4.463.553.93
单价(元/吨)5.285.525.47
金额(万元)636.35557.19494.81
采购量(万千瓦时)934.59794.00652.16
单价(元/千瓦时)0.680.700.76

(二)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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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9年度
1深圳兴华[注1]钛白粉、颜料等2,642.2411.16%
2上海英强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1,931.608.16%
3龙蟒佰利[注2]钛白粉1,703.307.19%
4余姚市天都贸易有限公司树脂1,285.585.43%
5宁波新福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钛白粉987.154.17%
合 计8,549.8836.11%
2018年度
1上海英强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1,995.8210.41%
2深圳兴华钛白粉、颜料、助剂等1,921.0210.02%
3龙蟒佰利钛白粉1,894.239.88%
4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树脂846.324.41%
5前程石化[注3]树脂833.314.35%
合 计7,490.7039.06%
2017年度
1宁波和记塑料有限公司树脂、助剂等1,531.929.69%
2龙蟒佰利钛白粉1,469.499.30%
3上海英强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1,010.516.39%
4金中塑化[注4]钛白粉、树脂、助剂等982.996.22%
5深圳兴华钛白粉、颜料等884.525.60%
合 计5,879.4337.20%

注1:深圳兴华采购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深圳市兴华颜料色母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颜网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计算采购金额;注:2:龙蟒佰利采购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计算采购金额;注3:前程石化采购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前程物产有限公司合并计算采购金额;公司间接股东钱刚通过黄润园投资持有公司68.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其同时持有前程石化3.10%的股份,并在前程石化担任总经理;公司间接股东谢华通过黄润园投资持有公司102.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其同时持有前程石化1.98%的股份,并在前程石化担任销售事业部经理;注4:金中塑化采购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宁波金中塑化有限公司、宁波和杰塑化有限公司合并计算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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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7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20%、39.06%、36.11%,不存在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形。

2、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
1宁波和记塑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的配偶董韶红持有其9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卫庆的配偶的母亲陈芬莉持有其10%股权
2宁波金中塑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赵茂华的儿子赵东持有其90%股权,赵东的配偶周鎏薇持有其1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宁波和杰塑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赵茂华的儿子赵东曾控制的企业,已于2020年3月25日注销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源要素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资产原值资产净值成新率
1生产用螺杆挤出机531,190.18789.7966.36%
2生产用混合机50411.82238.5357.92%
3研发用螺杆挤出机30286.41213.3974.50%
4切粒机73249.99188.4675.39%
5预处理设备6142.1179.2455.76%
6研发用混合机25122.3889.7373.32%
7除尘系统10116.8761.88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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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密炼机280.1771.9489.73%
合 计249.002,599.931,732.9666.65%

公司主要机器设备为螺杆挤出机、混合机和切粒机等。这些机器设备均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使用,状态良好。

2、房屋建筑物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屋均为合法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用途权利限制
1宁波色母粒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437093号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37,439.19工业抵押
2宁波色母粒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93903号中山市南头镇尚义路9号13,233.92工业
3宁波色母粒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423136号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鄞县大道东段1299号501室817.18商业
4宁波色母粒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423138号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鄞县大道东段1299号502室827.45商业
5宁波色母粒浙(2020)北仑区不动产权第0007865号北仑区戚家山公园路30号A514室71.77商业

(2)临时建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的土地使用权上存在部分仓库、门卫用房、简易停车棚、公共厕所等临时建筑,该部分临时建筑面积为1,579.8平方米,公司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尚义路9号的土地使用权上存在部分仓库、门卫用房等临时建筑,该部分临时建筑面积为463.1平方米,上述临时建筑面积占公司总建筑面积(含临时建筑)的3.75%,占比较小。该等临时建筑不属于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场所,如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等建筑物,其生产经营不会因此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或停止使用上述建筑物,亦未因此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9

2020年4月1日,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能自觉遵守国家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2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人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宁波色母粒344885第2类2029.04.09原始取得
2宁波色母粒1652884第2类2021.10.20原始取得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7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
1宁波色母粒带珠光干涉效果的聚丙烯着色母粒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081012212562008.10.282011.01.05原始取得
2宁波色母粒爽滑PET色母粒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081012212412008.10.282011.05.18原始取得
3宁波色母粒聚丙烯仿玉色色母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081012212372008.10.282011.04.13原始取得
4宁波色母粒具有红外线反射效果的聚烯烃色母粒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111036324422011.11.162013.06.05原始取得
5宁波色母粒聚苯乙烯透明色母粒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111036312612011.11.162012.12.26原始取得
6宁波色母粒具有增韧效果的实色PC色母粒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 201510121290X2015.03.192017.11.07原始取得
7宁波色母粒聚甲基丙烯酸甲酯黑色母粒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151076091382015.11.102017.12.29原始取得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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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M2)取得 方式土地用途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1宁波色母粒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437093号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33,151.50出让工业用地2053.11.12抵押
2宁波色母粒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93903号中山市南头镇尚义路9号13,311.90出让工业用地2053.12.19
3宁波色母粒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423136号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鄞县大道东段1299号501室63.06出让商服用地2044.08.01
4宁波色母粒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423138号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鄞县大道东段1299号502室63.85出让商服用地2044.08.01
5宁波色母粒浙(2020)北仑区不动产权第0007865号北仑区戚家山公园路30号A514室11.96出让综合用地2043.06.07

(三)资产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承租人出租人权证编号租赁期限面积(M2)租金坐落用途
宁波色母粒李振和房权证河西字第津0126196号2020.01.01-2021.12.3166.351,500元/月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天意里4门101室员工住宿

(四)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公司已取得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相关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人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构有效期至
1宁波色母粒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283530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2宁波色母粒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编码:3352963156; 检验检疫备案鄞州海关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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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3805600388
3宁波色母粒排污许可证91330212144455506B001Z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3.12.31
4中山分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914420006770521441001Z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5.04.25
5宁波色母粒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1320Q10116R4M浙江公信认证有限公司2023.05.11
6宁波色母粒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320E10082R5M浙江公信认证有限公司2023.05.11
7宁波色母粒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320S10073R1M浙江公信认证有限公司2023.05.24
8中山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04919Q00633R3S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2022.05.07
9中山分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919E00289R3S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2022.05.07

(五)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六)各要素与所提供产品的内在联系

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是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必要基础,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技术来源及公司的技术先进性

色母粒配方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导致不同色母粒企业生产的色母粒产品在性能指标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能否研发设计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色母粒配方是衡量色母粒生产企业是否具备核心技术的主要指标之一。公司基于三十多年的配色经验,建立了庞大的全色谱配方数据库,具备行业内领先的配色技术,同时在生产工艺方面进行不断的探索和技术创新,形成了成熟的生产工艺,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多项具有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依托下述核心技术,公司已申请多项专利。

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简介技术来源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1高品质采用高色素炭黑为着色剂辅以耐高温、高分自主公司采用的高低速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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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母粒生产技术散性的分散剂,运用高低速混合包覆技术,通过高扭矩的双螺杆机组高剪切混炼挤出和先进的水切粒系统,大幅度提高载体树脂中填充的炭黑含量,制得的高品质黑色母粒系列产品具有高浓度、高黑度、高光亮的特点。研发、原始创新合包覆技术生产的黑色母粒具有高浓度、高黑度、高光亮的特点,部分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公司水平,成为下游客户的选择
2高品质白色母粒生产技术选择适宜粒径及粒径分布的金红石型钛白粉为载体,采用高效能的分散助剂辅以出色的热老化体系,在高速混合机对钛白粉进行机械剪切、粉体表面包覆,经用自主研制的螺杆组合同向双螺杆挤出机特殊混炼挤出切粒工艺所得。该高品质白色母粒系列产品具有颜料分散性极佳、钛白粉含量高、耐高温黄变性能好的特点。自主研发、原始创新公司使用自主研制螺杆组合生产的白色母粒的颜料分散性佳、钛白粉含量高、耐高温黄变性能好,部分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公司水平,成为下游客户的选择
3食品接触容器包装材料用全色谱塑料专用色母粒生产技术采用经反复验证的无气味、耐高温的树脂及分散剂,配以符合食品卫生法规要求的颜料,经高速混合机将塑料树脂与颜料、助剂进行低速预处理,高速包覆,再通过定制的双螺杆挤出机混炼挤出,水冷切粒所得,制得的食品接触容器包装材料用全色谱塑料专用色母粒系列产品无气味、无析出,在生产环境、脱色试验、总迁移量、重金属、分散性、抗翘曲、低气味等方面均满足各国食品卫生法规要求。自主研发、原始创新公司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为食品接触用色母粒产品构建了从原料选择至产品生产、产品检测方法全覆盖的生产体系,能够满足食品包装材料严格的卫生安全等标准
4彩色塑料色母粒生产技术本系列产品由树脂、颜料和加工助剂组成,通过高速混合机的高低速预处理,将配方设计所设定的颜料均匀包覆于树脂,精准做到颜色的高浓缩性;预处理后的物料在双螺杆挤出机组内以合适的螺杆长径比和温度下均匀混炼挤出、水冷切粒而得,制得的系列产品具有色泽高浓缩性、分散均匀、高光泽、艳丽和较好保持了塑料原有的物理性能等特点。自主研发、原始创新公司拥有全行业领先的塑料全色谱的配色技术体系,同时公司彩色母粒产品具有色泽高浓缩性、分散均匀、高光泽、艳丽和较好保持了塑料原有的物理性能等特点
5功能母粒生产技术由载体、分散剂、功能助剂和颜料组成的配方体系,采用载体、助剂预处理技术,在混合机中,以一定的转速搅拌混合,经双螺杆机熔融共混,通过螺杆的剪切、混炼使助剂在载体树脂中分散均匀,然后进行切粒、干燥制得产品。制得的功能母粒系列产品具有高性能化、功能化等特点。自主研发、原始创新采用载体、助剂预处理技术,产品具有高性能化、功能化等特点

(二)公司核心技术的技术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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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以配色技术和生产工艺等为基础的上述核心技术采取了如下保护措施:

1、发行人于2001年即制定了《企业保密条例》,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条例中对包括公司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研发信息、销售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存、查看、相关人员权责等作出了细致的规定;

2、发行人通过对核心技术的相关应用申请了7项发明专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约定,员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技术、配方、营销、电脑软件或其它方面的任何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4、公司建立了配方数据库和产品实物档案库,对配方信息及产品档案信息的获取需取得一定的权限或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配方信息进行保管。

(三)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涵盖了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和功能母粒等所有色母粒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色母粒产品销售收入39,701.2831,251.0825,059.82
营业收入40,542.4832,663.2228,009.90
占 比97.93%95.68%89.47%

(四)研发费用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研发材料消耗、研发资产折旧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1,317.421,089.971,0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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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40,542.4832,663.2228,009.90
占 比3.25%3.34%3.92%

(五)在研项目及其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在研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简介/拟达到目标项目进度人员及经费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1快速试样工艺流程优化的研究及推广应用该项目通过采用双螺杆挤出机替代原有单螺机挤出机,研究开发一种快速模拟顾客生产工艺的试样流程优化方法,减少了试产工序,节省试产时间、试产成本,提高颜料分散性和产品质量。通过大量的试验探索利用双螺杆的强剪切力,选用合适的模块组合,研究开发新设备下新的试产工艺。快速试样工艺优化流程可在不同产品试样中得到推广应用。试样项目人员3人、项目预算220万元通过采用双螺杆挤出机进行试样,减少了试产工序,节省试产时间、试产成本,提高颜料分散性和产品质量,实现了试产工艺的突破
2POM专用高浓度黑色母粒的开发及应用研究该项目通过以POM为载体,选用合适的炭黑和加工助剂,形成POM黑色母粒配方设计,通过公司现有的黑色母粒生产流水线以螺杆不同排列组合探索炭黑高填充量方法,研究开发出一种POM专用高浓度黑色母粒产品,最大程度地保持POM塑料的机械强度,可广泛应用于POM工程塑料领域。小试项目人员4人、项目预算230万元通过在POM工程塑料领域开发高浓度黑色母粒,实现技术突破
3ABS高耐候大红色母粒的研发该项目通过对不同材料的抗老化剂协同组配技术、着色和长效抗老化剂机理的同步技术和高抗老化剂含量ABS红色母粒制造技术的研究,开发出ABS高耐候大红色母粒,能提高户外用塑料制品的使用寿命。小试项目人员4人、项目预算26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改良研究,提高了产品附加值
4高浓度EVA白色母粒技术工艺及专用色母粒的研究该项目通过对EVA白色母粒技术工艺进行研究,筛选高分散性、高白度优质钛白粉和高效分散剂,探索使用高速强剪切混合熔融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高浓度、高分散性、高白度的EVA白色母粒产品,改进了高含量EVA白色母粒原有生产工艺中会出现的因钛白粉含量过高造成的颜料团聚、挤出不均等问题,提高了产品质量和性能。小试项目人员3人、项目预算175万元该项目通过研究开发高浓度、高分散性、高白度的EVA白色母粒产品,实现EVA白色母粒产品的升级
5PP高蓝相特黑专用黑母粒的开发该项目研究解决聚丙烯树脂黑色母粒的黑度和炭黑分散技术难题,通过试验筛选高蓝相炭黑和加工助剂,探索高含量炭黑的填充生小试项目人员3人、项目预国内首创PP高蓝相特黑专用黑母粒产品,通过解决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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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简介/拟达到目标项目进度人员及经费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及研究产技术,研究开发PP高蓝相特黑专用黑母粒产品,满足高档PP塑料制品对高黑色母粒的需求。算175万元丙烯树脂黑色母粒的黑度和炭黑分散技术难题,实现黑色母粒产品的升级
6专用耐灼热丝PP阻燃母粒的研发该项目通过筛选关键阻燃剂,研究不起明火850℃灼热丝PP阻燃母粒配方配伍协效体系,通过项目研究制得的产品能有效解决PP阻燃材料易析出、起霜发白的缺点。项目研究项目人员4人、项目预算270万元该项目研究的产品满足了下游对PP阻燃材料耐灼热丝试验的要求
7PMMA高透消光母粒的开发研究该项目通过筛选合适的消光剂、光扩散剂及分散助剂,研究在LED光源下PMMA光扩散材料消光和透光效果的机理,解决了现有PMMA光扩散材料吸塑后基本无消光效果的问题。项目研究项目人员3人、项目预算220万元该项目立足于市场需求,进行新品种研发,市场前景广阔
8PET开口母粒的开发研究该项目解决了PET片材的开口难题,通过选择不同摩擦系数的开口剂,研究PET开口母粒的配方体系,使用该母粒制得的产品分散均匀、细化、无白点,耐温达300℃。项目研究项目人员3人、项目预算200万元通过使用该产品能有效提升PET片材的产品性能,产品更具竞争力
9玻纤增强尼龙专用黑母粒的研制该项目通过研究油溶苯胺黑在玻纤尼龙的填充量,探索玻纤增强尼龙专用黑色母粒的配方体系,使用该母粒制得的产品具有稳定的色彩、不褪色和具有先进机械性能的特点。项目研究项目人员3人、项目预算120万元该产品的开发有利于提升玻纤增强尼龙材料的产品外观和产品性能,具有市场竞争力
10一次吹塑成型的PET磨砂母粒的研发该项目通过研究开发PET瓶磨砂雾面色母粒,使得下游客户在不改变现成的成型工艺设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该产品直接制得一次吹塑成型成磨砂雾面效果的瓶子。该产品的开发丰富了PET瓶的品种,且具有节能环保的意义。项目研究项目人员3人、项目预算110万元通过研发一次吹塑成型的PET磨砂雾面母粒,简化下游生产工序,达到节能环保目的
11PET白色母粒过滤性能影响因素的研究该项目旨在研究影响PET白色母粒过滤性能的因素,通过对钛白粉类型、加工设备和条件、分散剂等方面进行试验分析,从而得到生产过滤性能优良的高浓度PET白母粒的方法。项目研究项目人员3人、项目预算200万元该项目通过对PET白母粒过滤性能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以研究结果为依据,可进一步提高PET白母粒的钛白粉含量,满足下游需求

(六)合作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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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的合作研发项目。

(七)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机制

1、公司研发中心的设置

公司研发中心的组织架构如下:

公司研发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工艺技术组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究与管理,根据市场开发需要或顾客要求,设计母粒配方并进行试产,依据生产实际,策划、改进生产工艺;

质检组负责对原料及产品的理化性能进行检测,并管理及开发应用实验测试器材;

资料档案组负责对新产品试制的配方储存、色板保管和新产品技术工艺数据的电脑化保存等工作。

2、公司促进技术创新的措施

(1)建立并完善技术创新激励制度

公司大力鼓励员工进行创新,有良好的技术创新的氛围,建立了涵盖绩效考核、福利待遇、员工晋升等各个方面的激励机制,将员工的创新成果与员工的个人利益挂钩,充分调动了员工创新的积极性。

(2)加强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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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通过对员工进行培训、鼓励员工参加行业会议、学术交流活动、展会等活动,了解行业市场情况和前沿技术;积极吸收年轻的人才进入公司,完善公司的人才团队。通过人才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公司技术团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3)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机制

公司研发部门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产品、新配方的研发,同时公司销售人员会对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保持跟进,公司各部门协同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进行配方和生产工艺的创新,保证公司技术创新的活力。

(4)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等制度确保了公司研发项目和技术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在研发项目立项、研发计划的实施、项目验收等各流程均进行制度化管理,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展围绕公司既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研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验收有确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时间,从而确保了项目的有序开展。

(八)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的研发团队在色母粒产品的研究开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能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297人,其中研发及技术人员共34人,占员工总数的11.45%。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任卫庆、洪寅、李兴达、徐安明四人,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其取得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获得的奖项和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人员职位专业资质或职称重要科研成果、获得的奖项和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
1任卫庆董事长、总经理-《具有增韧效果的实色PC色母粒及其制备方法》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负责公司研发方向的总体把控
2洪寅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中国染料工业协会色母粒专参与起草《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色母料》等3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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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员会首届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制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专家、高级经济师母粒行业标准,参与起草《颜料和体质颜料 增塑聚氯乙烯中着色剂的试验》等4项上下游行业标准;《带珠光干涉效果的聚丙烯着色母粒及其制备方法》等7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3李兴达工艺科科长工程师《聚丙烯仿玉色色母料及其制备方法》等3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在《化工管理》等期刊发表了多篇科研文章
4徐安明技术工程中心配色工程师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改性塑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工程师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事项,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需遵守公司的《企业保密条例》,离职后需按照《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遵守竞业限制约定。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能够直接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建立了涵盖绩效考核、福利待遇、员工晋升等各个方面的激励机制有效激励核心技术人员。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也未在境外拥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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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先后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通过对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公司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完整,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利润分配、《公司章程》修订、首次公开发行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公司股东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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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完整,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完整,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综上所述,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并选举3名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并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和战略选择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陈建国为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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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与股东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正常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包建亚(主任委员)、周奇嵩、陈忠芳
战略委员会任卫庆(主任委员)、赵茂华、于卫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包建亚(主任委员)、于卫星、洪寅
提名委员会周奇嵩(主任委员)、于卫星、毛春光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薪酬考核、内部审计等事项提出建议和改善措施,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良好。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及完善情况

1、“转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形,但存在为满足客户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而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以下简称“转贷”)的情形,即公司客户为满足贷款银行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的要求,将贷款本金以支付采购货款的名义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在收到款项后2日内即将相应款项转回给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7年度
发生金额占比发生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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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1,395.005.27%5笔

注:占比为转贷发生金额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转贷”事项所涉及的银行贷款均已由公司客户按期足额向贷款银行偿还本金及利息。报告期内,公司“转贷”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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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贷款银行借款人贷款金额发放时间转入公司 时间转入公司金额转出公司时间转出公司金额差额贷款偿还日期
2017年度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遮阳网厂300.002017.01.032017.01.03300.002017.01.03200.00-2017.12.21
2017.01.04100.00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地遮阳有限公司365.002017.06.082017.06.08365.002017.06.08165.00-2017.12.17
2017.06.092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绿地遮阳有限公司300.002017.07.102017.07.10300.002017.07.10260.00差额40万元为扣除的货款金额2018.07.03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地遮阳有限公司250.002017.12.192017.12.19250.002017.12.19250.00-2018.12.17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遮阳网厂180.002017.12.272017.12.27180.002017.12.28120.00差额60万元为扣除的货款金额2018.12.26
合 计1,395.00--1,395.00-1,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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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贷”的原因、资金流向及使用用途

上述客户向其供应商的实际付款需求具有单次支付金额小、累计次数多的特点,为避免频繁向银行申请小额流动资金贷款,上述客户基于同公司长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及信任,请求公司协助其进行一定金额的流动资金贷款走账。

上述客户将贷款以支付采购货款的名义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在收到款项后2日内将相应款项再转回给该客户。经与客户协商一致,公司在扣除该客户部分未结货款后,将剩余贷款本金转回给该客户。公司未因上述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而向客户收取利息。

上述客户主要将贷款本金用于支付公司货款等日常经营性支出。

(2)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

根据《贷款通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公司客户作为借款人的“转贷”安排不符合《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并非前述“转贷”安排项下的借款人,其仅为客户作为借款人的银行贷款提供资金走账通道;公司亦未通过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谋取任何经济利益。

上述“转贷”安排所涉及的公司客户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公司因上述“转贷”事项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其将为公司承担全部的不利后果并对公司遭受的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综上所述,公司所涉及的“转贷”情形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发行条件,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公司为其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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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

针对为客户银行贷款提供资金走账通道的“转贷”行为,公司采取了下列整改措施:

①2018年1月开始,立即停止为客户银行贷款提供资金走账通道的“转贷”行为;

②与相关中介机构召开“转贷”事项专题研讨会,分析原因并确定整改措施;

③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集中培训,深入学习《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提高财务规范运行的意识;

④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进一步修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明确:A、公司获得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进行使用;银行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公司向银行提供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采购合同,并将贷款实际支付给该供应商;公司不得与关联方、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虚构交易合同,以贷款走账的方式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严禁向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未实际履行的销售合同,为其银行贷款提供资金走账通道;B、明确大额资金收支的审批程序及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C、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至少一次对公司是否存在“转贷”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至董事会,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⑤公司出具承诺:将严格遵守《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转贷”行为的再次发生;

⑥取得台州市遮阳网厂、绿地遮阳有限公司的承诺函,确保公司不因上述“转贷”行为遭受损失;

⑦取得上述贷款发放银行的确认函,确认上述贷款资金以及相关利息已按期归还。

上述整改措施实施之后,公司自2018年以来未再发生“转贷”行为,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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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拆借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与宁波玛斯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因上述资金拆借期限较短且金额较小,双方未收取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拆出金额当期清偿 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拆入金额当期清偿 金额期末应付余额
2018年度---25.0035.00-
2017年度154.44154.44-10.00-10.00

(1)资金拆借的原因、资金流向及使用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与宁波玛斯特之间的资金拆借系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性支出。

(2)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

根据《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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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公司与宁波玛斯特的资金拆借行为不符合《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但鉴于上述借款用于相关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需要,且双方约定不收取利息,因此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双方的借贷行为合法有效。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拆借资金均已清偿,公司与宁波玛斯特之间不存在任何因资金拆借导致的现实或潜在的纠纷。综上所述,上述资金拆借行为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发行条件,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

针对上述对外资金拆借的不规范行为,公司采取了下列整改措施:

①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深入学习《贷款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提高财务规范运行的意识;

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进一步修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明确:A、严禁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发生资金拆借情形;B、明确借款在内的货币资金支付事项的审批程序及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C、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至少一次对公司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至董事会,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③公司出具承诺,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相关要求,进行资金管理,杜绝与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发生资金拆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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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整改措施实施之后,公司自2019年1月起未再发生新的与关联方或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的行为,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3、通过个人卡代收代付公司款项的情况

(1)通过个人卡代收代付公司款项情况的形成原因及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个人卡代收代付公司款项的情形,主要目的为方便资金管理,提高收付款项的灵活性。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卡代收事项主要包括代收车辆使用押金、房租及水电费、房屋出售款、废旧物资及零星物资销售款等,报告期内合计金额分别为244.32万元、76.96万元、36.76万元;公司个人卡代付事项主要包括代付销售业务经费、代付员工工资等,合计金额1,172.52万元、0.00万元、0.00万元。

(2)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个人卡代收代付公司款项,存在违反《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的行为,但通过个人卡代收代付公司款项的行为并非恶意行为,且在股改前已经规范,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

针对公司个人卡代收代付的不规范情况,公司采取了下列整改措施:

①聘请立信事务所复核相关事项涉及的款项入账情况,保证公司财务入账真实、准确、完整;

②严令禁止通过使用个人卡代收代付公司款项行为,截至2019年7月末,通过个人卡代收代付公司款项的行为已全面停止,相关个人卡与公司之间的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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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账款项已于2019年9月结算完毕,相关资金已收回至公司银行账户,公司的资金收付业务一律通过公司账户执行;

③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注销非日常生活用途个人卡,相关人员已承诺不再使用个人卡代收代付公司款项;

④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集中培训,深入学习《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提高财务规范运行的意识;

⑤进一步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

上述整改措施实施之后,公司自2019年8月起未再发生新的通过个人卡代收代付公司款项的行为,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4、通过关联方或员工代收货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员工代收货款的情况,但员工代收货款情况所涉金额较小,且逐年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员工代收货款金额4.3523.5540.4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01%0.07%0.14%

(1)通过员工代收货款的情况形成的原因和资金流向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员工代收货款的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部分客户规模较小,其本身未建立规范的财务体系,因此出于支付便利性的考虑,客户会通过公司业务员进行货款支付。

公司员工代收货款的资金流向一般为客户直接通过现金、微信转账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先支付给业务员,继而由业务员通过柜台存现的方式将款项支付给公司或者业务员将现金转交给公司出纳,由公司出纳将货款存现到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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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

公司员工代收货款的情况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财务内控规范运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代收货款的整体金额较小且报告期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上述员工代收货款行为,并非恶意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公司上述员工代收货款所涉及的款项与客户、员工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已经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整改,不存在后续其它不利影响。

(3)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

针对通过员工代收货款的不规范情形,公司采取了下列整改措施:

①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集中培训,深入学习《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提高财务规范运行的意识;

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进一步修订了《销售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明确:A、客户支付货款必须打入公司的公账,不得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付货款,销售员不得通过直接收取现金的形式收付货款,严禁公司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B、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至少一次对公司是否存在员工代收货款的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至董事会,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③公司出具承诺,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相关要求,进行资金管理,杜绝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

④通知客户所有货款须直接支付至公司账户,公司禁止员工个人代收货款。

上述整改措施实施之后,公司自2020年1月起未再发生员工代收货款的情况,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5、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现金交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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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产品7.9826.6955.53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0.02%0.09%0.22%
采购原材料0.795.169.94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0.00%0.02%0.06%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控制现金交易,现金交易金额较小,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内控制度日益完善,现金交易金额逐年减少,公司现金交易得到有效控制。

(1)现金交易产生的原因、现金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产生现金交易主要原因为:①部分客户上门自提货物时,直接使用现金支付货款;②公司现金采购主要为日常零星小额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对象主要为一些小规模客户或原材料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现金交易是否符合行业特点、现金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是否具有可验证性

发行人为色母粒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报告期内主要以银行汇款、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现金交易金额及占比较小,符合色母粒生产企业的行业特点。

结合《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对现金交易流程、现金核对保管与缴存、财务核对等多个现金管理环节进行了规范,相关规定如下:

①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A、员工工资薪金、津贴;B、个人劳务报酬;C、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D、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E、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F、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G、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H、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 元。结算起点的调整,将依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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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现金采购由总经理审批(其中用于生产的不超过2,000元的零星现金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③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后仍有现金收入,不能在开户银行营业时间送存的,收款人要严格保管,第二天如数送存开户银行;

④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⑤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并在登记后于次日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主办会计助理;

⑥公司出纳在会计人员制证无误的情况下负责现金收付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结出余额后与实存现金核对;

⑦公司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制度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发行人针对现金交易的规范措施执行有效,付款审批单据、收付款收据、现金日记账等相关单据或记录齐备,具备可验证性。

(3)发行人为减少现金交易采取的改进措施

发行人为减少现金交易,主要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①修订了《现金管理规定》:A、客户打款应使用公对公付款方式,确需支付现金的,需交至公司出纳处,出纳收到后于当日或次日存入公司银行账户,每个业务员全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业务员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B、客户现金支付货款,相关业务员需提前向公司财务负责人申报,获得书面批准后,公司出纳方可收取,同时需要付款人出具现金交款确认书;

②财务部门定期与客户进行应收账款余额对账、回款情况确认,对收取现金货款的业务真实性进行核查,严格控制现金收款的行为。

自上述整改措施实施之后,发行人现金交易金额显著减少,有效防范了现金交易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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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公司协议控制架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建立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597号),并发表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受到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六、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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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色母粒有限整体变更而来,依法承继了色母粒有限的全部资产。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并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及总经理负责制管理层,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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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生产体系、技术研发体系与市场营销体系,能够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的稳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任卫庆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任卫庆先生还控制红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红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的业务均为股权投资,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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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情况

和记塑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的配偶董韶红控制的企业,其中董韶红持股90%,陈芬莉持股10%,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和记塑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韶红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9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五乡工业园区内(宁波华东物资城东外环市场438号)
经营范围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橡胶原料、化工助剂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和记塑料主要从事树脂的贸易业务,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互相独立,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宁波色母粒和记塑料
历史沿革公司前身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梅湖实业于1985年8月出资设立的鄞县塑料制品五厂,后更名为“宁波浓色母粒厂”。1999年10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和记塑料成立于2012年6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自成立之日起,企业性质与股东未发生变更,与发行人不存在相互投资关系
资产独立公司为生产型企业,主要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和记塑料为贸易型企业,主要资产包括仓库、存货、车辆等
人员独立公司人员包括研发及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计297人和记塑料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计6人
财务独立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独立使用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银行账户独立使用
机构独立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业务独立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和记塑料主要从事树脂的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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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宁波色母粒和记塑料
主要产品色母粒为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色母粒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85%、95.78%、96.42%。色母粒是一种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由颜料、树脂和助剂三个基本要素组成,是把适量的颜料均匀地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圆柱状聚合体颗粒,需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发,调整基本要素的种类与比例。色母粒使用时需与本色树脂以一定比例混合加工,方能得到所需的色泽及各项技术要求的制品树脂(ABS、AS)为和记塑料主要产品,且均来自外购,报告期内,和记塑料树脂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05%、98.98%、98.27%。树脂是一种有机聚合物,有天然树脂和合成树脂之分,其中合成树脂是指由简单有机物经化学合成或某些天然产物经化学反应而得到的树脂产物,是塑料的主要成分。和记塑料销售的均为合成树脂,其作为一种大宗原材料,是生产塑料制品的原材料,本身不具有着色功能

和记塑料系乐金甬兴的代理商,主要业务为采购并销售乐金甬兴生产的树脂(ABS、AS)产品。乐金甬兴为韩国LG化学株式会社与宁波甬兴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于1995年在宁波市镇海区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是国内最大的ABS树脂供应商,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行业,客户包括奥克斯、美的、格力、海信、海尔等。报告期内,和记塑料向乐金甬兴的采购金额占其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5.87%、96.80%、92.60%。乐金甬兴也是公司的客户、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对乐金甬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30.94万元(其中受托加工收入

208.16万元、原材料销售收入222.78万元)、3,041.18万元、4,727.0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4%、9.31%、11.66%;公司向乐金甬兴的采购金额在报告期内分别为0.00万元、846.32万元、4.27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0%、3.80%、0.02%。

和记塑料与公司存在部分供应商重合的情形。除乐金甬兴外,报告期内,公司向重合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4.08%、5.93%、

3.67%,占比较低,且逐年下降。双方供应商重合的主要原因系和记塑料除向乐金甬兴采购树脂外,也会根据其客户需求向其他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商品,其中部分同时也为公司供应商。

和记塑料与公司存在部分客户重合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向重合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1%、1.60%、0.74%,占比较低,且逐年下降。双方客户重合的主要原因系色母粒是一种塑料着色材料,在使用时需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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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与本色树脂按一定比例混合加工,方能得到色泽及各项技术符合要求的制品。因此,位于塑料加工行业的公司下游客户在生产时需要采购树脂,其中部分客户选择向和记塑料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和记塑料的交易定价公允;双方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亦不存在和记塑料替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二)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于2020年6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为他人经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情形;

2、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自营、联营、合营、合作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如因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现在或将来业务之间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构成同业竞争时,则本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或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享有该等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从第三方获得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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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任卫庆先生,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为红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红润园投资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黄润园投资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蓝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赵茂华,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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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主要关联方

(1)其他关联自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任卫庆、赵茂华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报告期内,桑勇民曾担任公司监事,于2019年10月离任。

(2)其他关联法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和记塑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的配偶董韶红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卫庆的配偶的母亲陈芬莉持股10%的企业
2宁波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赵茂华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3宁波金中塑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赵茂华的儿子赵东持股90%,赵东的配偶周鎏薇持股1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4宁波和杰塑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赵茂华的儿子赵东曾控制的企业,已于2020年3月25日注销
5浙江创源种猪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春光的配偶的姐姐的配偶闻尧祥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6宁波彩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陈忠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7深圳市杰昌物流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陈杰的妹妹的配偶黄征宇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8长沙市天心区鼎发钢材商贸服务部公司董事陈杰的配偶的弟弟的配偶王莉娜控制的企业
9海南精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包建亚曾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2019年4月26日注销
10宁波蜂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包建亚的哥哥包建峰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1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于卫星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2宁波聚溢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于卫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3宁波六月奇迹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旭波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4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周必红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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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5东钱湖小贷公司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担任董事的企业
16宁波玛斯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赵茂华曾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洪寅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18年9月6日注销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销售商品121.25134.61224.59
采购商品-286.892,667.65
出租厂房--15.00
出租车辆9.718.668.65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763.74481.20462.16
偶发性关联交易购买资产--193.03
出售资产2.36--
资金往来报告期内,公司与宁波玛斯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与临时性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3、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资金往来”。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占同类交易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占同类交易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和记塑料销售商品------114.440.41%0.41%
金中塑化销售商品121.250.30%0.30%134.610.41%0.41%110.150.3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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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占同类交易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占同类交易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注]
合 计121.250.30%0.30%134.610.41%0.41%224.590.80%-

注:金中塑化、和杰塑化为关联自然人赵东实际控制的企业,交易金额合并计算,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24.59万元、134.61万元、

121.25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除向金中塑化销售色母粒外,上述关联交易已不再进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上述交易相关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0.00万元、24.74万元、0.00万元,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占当期营业收入及同类交易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占同类交易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占同类交易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和记塑料采购商品------1,531.928.23%9.69%
金中塑化采购商品---286.891.29%1.50%982.995.28%6.22%
华彩新材料采购商品------152.740.82%0.97%
合 计---286.891.29%1.50%2,667.6514.33%16.88%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667.65万元、286.89万元、

0.00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且自2019年开始,上述关联交易已不再进行。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交易价格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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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交易相关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0.24万元、0.00万元、0.92万元。

报告期内,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租赁

①出租厂房

2017年度,宁波玛斯特向公司承租厂房,金额合计15.00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05%,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例为6.46%,房租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金 额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
租赁费用15.00-
其中:厂房租金8.19在厂房折旧成本基础上合理溢价,双方协商确定
电费6.81按当月实际电价与用电量扣缴

公司与上述交易相关的应收账款均于当年结清,期末不存在余额。自2018年开始,上述关联租赁已不再进行。

②出租车辆

报告期内,部分关联自然人向公司租用车辆,金额分别为8.65万元、8.66万元、9.7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3%、0.03%、0.02%,租金均于当年结清,期末不存在应收款项。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向上述人员支付的薪酬分别为462.16万元、481.20万元、763.74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48%、2.16%、2.90%。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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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公司向宁波玛斯特购买原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
原材料56.65双方协商,按账面价值确定
产成品80.25双方协商,按账面价值确定
固定资产56.13-
其中:生产设备35.93双方协商,按账面净值确定
轿车20.20双方协商,按账面净值的3倍确定
合 计193.03-

公司与上述交易相关的款项均于当年结清,期末不存在余额。上述交易行为发生在宁波玛斯特拟终止业务、进入注销程序期间,因此原材料、产成品依据其账面价值定价,生产设备依据其账面净值定价,具有公允性;购买的四辆轿车,使用时间均不超过7年,综合考虑其品牌保值率及性能情况,双方协商以其账面净值的3倍定价,为账面原值的14.91%,具有公允性。

因宁波玛斯特注销前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从事的业务在原材料、产成品、生产设备等方面具有相似性,因此上述交易具有合理性,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较小。

(2)出售资产

2019年度,公司向监事周必红出售二手轿车,金额2.36万元,双方参考资产的账面净值协商定价,具有公允性。上述交易的金额较小,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较小。

(3)资金往来

①资金拆借

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与宁波玛斯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因上述资金拆借期限较短且金额较小,双方未收取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拆出金额当期清偿 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拆入金额当期清偿 金额期末应付余额

1-1-205

2018年度---25.0035.00-
2017年度154.44154.44-10.00-10.00

②临时性资金往来

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与宁波玛斯特之间存在临时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主要是为了保持银行账户活跃度或配合银行开展在线收付业务而进行的临时资金划转。上述资金皆在当年结清,且未计息。

单位:万元

序号资金往来期限最高额度往来次数
12017年5月15日1,100.001次
22017年5月16日2,000.005次
32017年5月17日2,000.005次
42017年5月18日2,000.002次
52017年5月22日至12月18日500.001次
62017年11月9日800.001次
7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500.001次
82018年2月8日至2月23日2,000.0019次
92018年3月30日200.001次
102018年4月3日至4月4日500.001次
112018年4月28日300.001次
122018年5月30日500.001次
132018年10月26日800.001次
14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3日500.001次

③委托代发工资

2017年度,公司对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部分新入职员工的工资薪金、职工福利,委托宁波玛斯特代发,金额合计267.13万元。主要原因系上述新入职员工原为宁波玛斯特员工,宁波玛斯特终止业务后,公司聘用了其部分员工。在过渡期间,由于员工社会保险等接转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为便利考虑,公司将相关人员的工资支付给宁波玛斯特,并由宁波玛斯特向上述员工代发工资。自2017年6月起,公司已终止委托代发工资,上述员工的相关薪酬、福利完全由公司发放。

1-1-206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或虽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但已取得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确认。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体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导致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受到实质性损害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成本费用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也不存在持续大额关联交易影响发行人经营独立性的情形。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按照发行人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或虽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但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事后予以确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2)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公平性;

(3)公司制订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4)为规范和减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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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①本人保证,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宁波色母粒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宁波色母粒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必须按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宁波色母粒《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在宁波色母粒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②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③宁波色母粒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宁波色母粒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宁波色母粒或宁波色母粒其他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宁波色母粒或宁波色母粒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不正当利用股东地位,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对宁波色母粒或宁波色母粒其他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本人同意对因违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宁波色母粒、宁波色母粒其他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三)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的关联方已在本节“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减少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期初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变化原因
1桑勇民曾任公司监事于2019年10月离任
2宁波和杰塑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赵茂华的儿子赵东曾控制的企业于2020年3月25日注销
3海南精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包建亚曾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于2019年4月26日注销
4宁波玛斯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赵茂华于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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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洪寅曾担任董事的企业注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由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而继续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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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报告期内,公司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故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根据其中数据计算得出。公司提醒投资者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更详尽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8,082,321.4757,541,448.3747,042,571.63
应收票据5,108,294.2226,049,367.4116,533,451.84
应收账款95,971,513.0781,773,908.0975,102,194.30
应收款项融资39,494,447.07--
预付款项1,548,825.994,464,733.391,273,592.70
其他应收款445,368.175,667,361.774,763,184.10
存货49,026,275.9950,025,803.4855,392,269.31
流动资产合计259,677,045.98225,522,622.51200,107,263.8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737,811.22852,365.892,060,278.74
投资性房地产7,396,090.608,237,883.779,142,073.69
固定资产64,372,206.7663,385,998.2066,291,444.82
在建工程-151,206.90660,672.91
无形资产7,183,790.737,401,448.857,523,949.84
长期待摊费用1,504,410.121,786,395.971,933,530.86
递延所得税资产2,147,378.562,151,637.582,260,98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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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1,639,861.191,656,012.40674,676.93
非流动资产合计84,981,549.1885,622,949.5690,547,612.10
资产总计344,658,595.16311,145,572.07290,654,875.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000,000.0018,000,000.00
应付票据14,855,522.0015,583,556.50-
应付账款9,959,718.156,752,947.985,274,882.95
预收款项451,466.89562,883.24663,817.94
应付职工薪酬15,006,354.3911,073,033.2312,310,234.36
应交税费21,372,789.0416,308,803.679,514,174.15
其他应付款4,723,675.654,377,785.694,547,553.81
流动负债合计66,369,526.1272,659,010.3150,310,663.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3,146,987.633,237,082.633,328,822.63
递延收益10,465,666.6411,375,730.5412,358,273.07
非流动负债合计13,612,654.2714,612,813.1715,687,095.70
负债合计79,982,180.3987,271,823.4865,997,758.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60,000,000.0017,500,000.0017,500,000.00
资本公积175,186,273.1872,930,784.7072,930,784.70
盈余公积7,931,385.198,750,000.008,750,000.00
未分配利润21,558,756.40124,692,963.89125,476,332.37
所有者权益合计264,676,414.77223,873,748.59224,657,117.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4,658,595.16311,145,572.07290,654,875.98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405,424,807.44326,632,174.79280,099,031.02
减:营业成本263,485,586.41222,653,075.76186,095,530.62
税金及附加3,464,508.843,349,732.813,393,122.70
销售费用26,498,193.3222,032,177.7721,452,924.63
管理费用11,340,381.0010,175,402.858,921,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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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13,174,189.1310,899,729.8710,990,583.11
财务费用425,128.94580,705.55797,586.03
其中:利息费用731,041.65791,095.82853,962.49
利息收入559,554.40294,796.4372,747.96
加:其他收益1,220,297.631,443,777.531,498,379.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4,554.67592,087.15-106,418.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4,554.67592,087.15-106,418.3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2,316.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8,571.53-569.93-672,989.5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99,297.3828,229.84-403,375.50
二、营业利润92,710,972.4959,004,874.7748,763,740.59
加:营业外收入139,969.39508,285.6944,270.73
减:营业外支出585,699.52292,999.6651,221.48
三、利润总额92,265,242.3659,220,160.8048,756,789.84
减:所得税费用12,951,390.478,121,498.037,282,876.89
四、净利润79,313,851.8951,098,662.7741,473,912.9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79,313,851.8951,098,662.7741,473,912.9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79,313,851.8951,098,662.7741,473,912.9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2不适用不适用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2不适用不适用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5,313,646.63251,790,732.16235,401,121.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450,630.393,339,181.2717,212,789.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9,764,277.02255,129,913.43252,613,9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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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1,826,204.54112,182,873.02101,461,546.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6,610,685.0835,342,173.4230,127,265.97
支付的各项税费36,741,205.2325,729,526.9330,340,959.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080,721.2522,073,671.6733,179,96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7,258,816.10195,328,245.04195,109,734.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05,460.9259,801,668.3957,504,175.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1,300,000.001,2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053,845.88216,960.0612,826,131.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53,845.881,516,960.0614,026,131.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514,271.455,948,014.046,532,579.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14,271.455,948,014.046,532,579.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60,425.57-4,431,053.987,493,552.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000,000.0018,000,000.001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000,000.0018,000,000.001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000,000.0018,000,000.001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1,981,041.6550,923,127.0730,385,212.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981,041.6568,923,127.0749,385,212.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981,041.65-50,923,127.07-31,385,212.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563,993.704,447,487.3433,612,515.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490,058.9747,042,571.6313,430,056.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054,052.6751,490,058.9747,042,571.63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审计意见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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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5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性。重大事项标准为报告期平均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四、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及其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一)产品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全色谱塑料着色色母粒,主要包括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同时,以前述着色色母粒为基础,公司可以根据下游客户的特殊需求量身定制着色功能二合一的功能色母粒,使其具备抗紫外线、耐候、抗静电、爽滑、阻燃等一种或几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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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059.82万元、31,251.08万元、39,701.28万元,逐年上升。塑料制品行业广泛的应用领域、良好的增长态势、巨大的增长空间及公司产品较高的品质保证使得公司客户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二)业务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模式,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未来,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不断优化盈利模式、研发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公司现阶段上述模式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现有业务模式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行业竞争程度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色母粒研究和生产的单位之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塑料色母粒供应商,具备深厚的技术底蕴。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程度及其变动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竞争优势与劣势、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之“5、行业发展态势”之“(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色母粒生产技术,其一为基于公司庞大的配方数据库所形成的精准、快速的配色技术;其二为基于对产品生产的高度理解和多年的操作经验形成的成熟的生产工艺,包括原材料预处理和混合技术、高低速剪切熔融挤出工艺等,在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公司技术实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是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提升现有核心业务的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

若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未来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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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竞争压力会有所增加,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盈利(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有消极影响。

(四)外部市场环境

从塑料工业整个产业链结构来看,色母粒行业位于产业链的中间环节,是颜料和石油化工产品的下游、塑料制品加工业的上游,在塑料制品行业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公司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广泛,并且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和政策支持,具备节能环保优势的色母粒着色技术将在塑料制品行业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下游行业对色母粒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同时也要求色母粒行业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开发新工艺、新配方,满足下游塑料制品企业新需求,从而带动公司产品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未来的盈利(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将得到有力保障。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一般原则为: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原则为:

境内销售:产品交付客户并取得索取货款的依据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境外销售:产品完成报关装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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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1)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分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收入确认具体标志

(1)收入确认具体标志

①境内销售:产品发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得索取货款的依据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志为索取货款的凭据。公司内销业务中,存在部分受托加工业务,具体模式为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或关键材料,公司按客户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将加工后的产成品交付给客户。报告期内,受托加工业务收入确认具体标志与普通内销客户一致。

②境外销售:发行人外销占比较小,各年度均低于0.1%,且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根据外销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装船离港,并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日常经营中,销售人员将报关单、提单等转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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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订单等资料确认收入。因此,公司外销系以产品完成报关装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志为报关单。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收入确认原则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收入确认原则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美联新材①境内销售:公司在商品已经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并已收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依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境外销售:公司境外销售为自营出口销售,一般采用FOB、CIF贸易方式,公司产品在境内港口装船后,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公司不再实施和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产品实施有效控制。因此,实际操作中,公司以完成报关装船(即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出口收入的确认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道恩股份①境内销售: A、普通客户:业务员根据客户订单与客户联系确认发货的具体产品牌号和数量,确认发货信息后业务内勤负责在系统填制并打印连续编号的销售出库单,销售出库单信息包括客户信息、地点、发货数量等内容。销售出库单经营销中心主管审核后签字确认交仓库保管员,保管员根据销售出库单安排发货,货物运输采用招标的方式委托外部物流公司运输,小部分由客户自提,客户收到所需货物后在公司提供的收条上签字或盖章,并在收条上填写签收日期。公司以经客户签字或盖章的收条上签收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B、寄售客户:一般当月底核对上月的消耗情况,核对无误后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 ②境外销售:业务员根据客户订单与客户联系确认好具体的产品牌号和数量,确认发货信息后业务内勤负责在系统填制并打印连续编号的销售出库单,销售出库单信息包括客户信息、发货数量等内容。销售出库单经营销中心主管审核后签字确认交仓库保管员;保管员根据销售出库单安排发货,货物运输采用招标的方式委托外部物流公司运输至港口等待出关。公司根据海关系统打印出来的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苏州宝丽迪①国内销售:货物由公司或者客户委托的承运人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公司取得对方签收单据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出口销售:公司委托承运人将产品运送至海关,待货物报关通关装船后,即完成交货义务,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收入确认原则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收入确认的方法和时点恰当,境内外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志与相关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行业惯例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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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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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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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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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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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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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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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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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如果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组合2不存在无法收回风险或无法收回风险极低的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分析法
组合2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5.00%
1-2年20.00%20.00%20.00%
2-3年50.00%5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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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3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C、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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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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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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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2)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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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005.0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005.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005.00%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5.005.00%19.00%

(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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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年限平均法预计可使用年限
软件5年年限平均法预计可使用年限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1-1-232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九)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车间改造支出等。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车间改造支出按5年摊销。

(十一)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1-233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1-234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1-1-235

面价值。

(十三)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

1-1-236

行处理。

(十四)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根据发放补助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补充说明作为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2、确认时点

按照实际收到金额的时点确认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1-1-237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1-1-238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六)租赁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17年度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1-1-239

务报表。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017年度持续经营净利润金额列示41,473,912.95元;2017年度终止经营净利润金额全部为0.00 元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2017年度调增其他收益1,498,379.36元,调减营业外收入金额1,498,379.36元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017年度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61,407.04元,调减营业外收入金额161,407.04元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017年度调减资产处置收益564,782.54元,调减营业外支出金额564,782.54元

(2)2018年度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分别为91,635,646.14元、107,823,275.50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17年末-2018年末分别为5,274,882.95元、22,336,504.48元;“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长期应付款”未产生实质影响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017年度-2018年度调减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10,990,583.11元、10,899,729.87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列示,其中利息费用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为853,962.49元、791,095.82元,利息收入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为72,747.96元、294,796.43元

(3)2019年度

1-1-240

①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部分“应收款项”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应收票据:减少23,034,301.00元;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23,034,301.00元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57,541,448.37货币资金摊余成本57,541,448.37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26,049,367.41应收票据摊余成本3,015,066.41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3,034,301.0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81,773,908.09应收账款摊余成本81,773,908.09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5,667,361.77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5,667,361.77
应付票据摊余成本15,583,556.50应付票据摊余成本15,583,556.50
应付账款摊余成本6,752,947.98应付账款摊余成本6,752,947.98
其他应付款摊余成本4,377,785.69其他应付款摊余成本4,377,785.69

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

1-1-241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2017年-2019年末分别为16,533,451.84元、26,049,367.41元、5,108,294.22元;“应收账款”2017年末-2019年末分别为75,102,194.30元、81,773,908.09元、95,971,513.07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2017年-2019年末分别为0.00元、15,583,556.50元、14,855,522.00元;“应付账款”2017年-2019年末分别为5,274,882.95元、6,752,947.98元、9,959,718.15元
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比较数据不调整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金额为-42,316.12元

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④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 目2018年12月312019年1月1调整数

1-1-242

日余额日余额重分类重新计量合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7,541,448.3757,541,448.37---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
应收票据26,049,367.413,015,066.41-23,034,301.00--23,034,301.00
应收账款81,773,908.0981,773,908.09---
应收款项融资不适用23,034,301.0023,034,301.00-23,034,301.00
预付款项4,464,733.394,464,733.39---
其他应收款5,667,361.775,667,361.77---
存货50,025,803.4850,025,803.48---
流动资产合计225,522,622.51225,522,622.5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852,365.89852,365.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8,237,883.778,237,883.77---
固定资产63,385,998.2063,385,998.20---
在建工程151,206.90151,206.90---
无形资产7,401,448.857,401,448.85---
长期待摊费用1,786,395.971,786,395.97---
递延所得税资产2,151,637.582,151,637.58---
其他非流动资产1,656,012.401,656,012.40---
非流动资产合计85,622,949.5685,622,949.56---
资产总计311,145,572.07311,145,572.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000,000.0018,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不适用----

1-1-2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
应付票据15,583,556.5015,583,556.50---
应付账款6,752,947.986,752,947.98---
预收款项562,883.24562,883.24---
应付职工薪酬11,073,033.2311,073,033.23---
应交税费16,308,803.6716,308,803.67---
其他应付款4,377,785.694,377,785.69---
流动负债合计72,659,010.3172,659,010.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3,237,082.633,237,082.63---
递延收益11,375,730.5411,375,730.54---
非流动负债合计14,612,813.1714,612,813.17---
负债合计87,271,823.4887,271,823.4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7,500,000.0017,500,000.00---
资本公积72,930,784.7072,930,784.70---
盈余公积8,750,000.008,750,000.00---
未分配利润124,692,963.89124,692,963.89---
所有者权益合计223,873,748.59223,873,748.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1,145,572.07311,145,572.07---

3、2020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无影响。

4、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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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1.512.82-40.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2.03144.38149.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1521.53-0.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8.88--
所得税影响额-74.60-10.58-2.1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83.90158.15106.64
净利润7,931.395,109.874,147.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47.484,951.724,040.75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06.64万元、158.15万元、383.9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7%、3.09%、4.84%。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税率

税 种计税依据税率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增值税[注]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5%、13%、16%5%、17%、16%5%、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7%、5%7%、5%7%、5%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3%3%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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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计税依据税率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15%15%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第32号),公司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的调整为16%;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公司房屋出租收入、房屋处置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计征缴纳增值税

(二)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的税收优惠以所得税税收优惠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有关规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宁波市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10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533100131,资格有效期为三年,2015-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宁波市201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

GR201833100285,资格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2、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报告期内,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分别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75%、75%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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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上述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额①888.25518.15467.4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额②146.57115.0978.72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额③=①+②1,034.82633.24546.12
利润总额④9,226.525,922.024,875.68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⑤=③/④11.22%10.69%11.20%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20%、10.69%、11.22%。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且历年基本保持稳定,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具有持续性、稳定性,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3.913.103.98
速动比率3.172.422.88
资产负债率23.21%28.05%22.7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4112.7912.84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293.923.54
存货周转率(次/年)4.623.652.7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0,170.436,905.465,853.9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931.395,109.874,147.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7,547.484,951.724,040.7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25%3.34%3.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1.213.423.2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60.251.92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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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或期末实收资本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或期末实收资本金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或期末实收资本金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期 间项 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 收益稀释每股 收益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881.321.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291.261.26
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43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73不适用不适用
2017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55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07不适用不适用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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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40,542.4832,663.2228,009.90
营业利润9,271.105,900.494,876.37
利润总额9,226.525,922.024,875.68
净利润7,931.395,109.874,147.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7,931.395,109.874,147.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47.484,951.724,040.7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653.31万元,同比增长16.61%,净利润同比增加962.48万元,同比增长23.21%;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7,879.26万元,同比增长24.12%,净利润同比增加2,821.52万元,同比增长55.2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色母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系客户自身业绩增长、客户工艺改进或新产品推出导致的采购需求增长、客户给予公司产品的供应份额增长、新客户的开发等因素导致的主要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色母粒研究和生产的单位之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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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色母粒供应商。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色母粒产品产销量、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名列前茅,其中彩色母粒的市场占有率为国内第一。色母粒行业的应用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公司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广泛,并且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和政策支持,具备节能环保优势的色母粒着色技术在塑料制品行业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下游行业对色母粒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

综上所述,受益于下游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凭借核心技术、高品质产品及优质服务获得市场认可,公司保持在细分领域领先的市场占有率水平,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持续增长。

2、对公司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目前已经存在的趋势变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公司管理层认为,对公司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目前已经存在的趋势变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研发费用率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059.82万元、31,251.08万元、39,701.28万元。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行业需求下滑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出现下滑趋势,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81%、32.29%、35.02%,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如果未来因竞争激烈、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产品销售单价下降,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成本上升,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3.92%、3.34%、3.25%。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积累顺应市场趋势的技术经验、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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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39,701.2897.93%31,251.0895.68%25,059.8289.47%
其他业务收入841.202.07%1,412.134.32%2,950.0910.53%
合 计40,542.48100.00%32,663.22100.00%28,009.9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009.90万元、32,663.22万元、40,542.48万元,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47%、95.68%、97.93%。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销售、房屋租金收入等,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059.82万元、31,251.08万元、39,701.28万元,销售商品及受托加工业务合计销量分别为13,301.73吨、15,618.48吨、20,440.69吨,逐年增长。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分别增加6,191.27万元、8,450.20万元,主要原因为:

(1)客户需求增长

①客户自身业绩增长导致的采购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LG集团、怡毗化工、农夫山泉、长阳科技等客户的自身业绩有所增长,对于公司色母粒产品的采购需求相应增长,进而导致了公司对其产品销量、销售收入有所增长。

②客户自身生产工艺改进、新产品推出导致的采购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根据市场需求或环保政策,改进了生产工艺或推出了新产品,并选用公司的色母粒产品为其新工艺或新产品的配套原材料,导致公司产品的销量、销售收入有所增长。公司以较强的配方设计能力作为基础,完善的配套技术服务作为支持,有助于公司参与到客户新产品的开发设计中,从而更好地应对客户在业务发展中的需求变化,进一步维护客户关系,保持客户黏性。

③客户给予公司产品的供应份额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增加了公司产品的供应份额,进而导致公司产品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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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销售收入有所增长。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其各自行业的知名企业,规模一般较大,其在选择色母粒供应商时,为确保供货稳定性,分散供应链风险,一般会选择多家供应商为其同时供货,并根据各个供应商的产品售价、产品品质、供货能力等因素确定各自的供应份额。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产品品质稳定、供货能力强,多家客户增加了公司产品的供应份额,导致公司产品的销量、销售收入有所增长。

④新客户的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团队进行了持续的新客户开发工作,进而导致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对于新客户的开发,主要是依托先进的配色技术、较高的产品品质、完善的配套技术服务、良好的品牌知名度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2)销售团队精准服务

公司重视销售团队的建设,对销售团队实行技术化培训方案。对于新入职的销售人员,须在生产车间轮岗3个月以上,并在接受工艺科的基础技术培训后,视个人表现和领导评价确定最终转至销售岗位的时间;对于在岗销售人员,每年须至少在生产车间执行5个工作日的生产工作。公司对于销售团队的技术化培训,有助于使销售人员熟悉产品的设计、生产流程,理解常见的生产技术难点和解决方法,从而使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接洽的过程中,能够适当地参与到产品的开发设计环节中,以提高沟通效率,使公司的生产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产品需求,进而提供更为专业的塑料着色方案,精准满足客户需求。

(3)下游客户黏性较高及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①下游客户黏性较高

色母粒在下游行业中的主要功能为着色,对塑料制品的美观程度具有重要影响。塑料制品一般为规模化、连续式生产,如色母粒的分散性、耐迁移性等技术指标不达标,进而导致了塑料制品在色泽、亮度等方面无法达到设计要求,将直接影响整批塑料制品的品质。色母粒在塑料制品的生产中属于辅助材料,添加比例和成本占比较低,成本敏感性较低。因此,下游客户对于已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供应商一般具有较高黏性。

色母粒行业的客户黏性较高,有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稳固

1-1-252

业务基础,并在此基础上依托客户业务的发展提高自身经营业绩,有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量的持续增长。

②色母粒产品终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色母粒行业位于塑料制品加工业的中间环节,下游行业主要为塑料制品业,终端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报告期内,公司色母粒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近年来,我国塑料制品加工业发展迅速,规模以上企业由2011年的12,963家增加到2019年的15,835家,包含塑料薄膜制造、塑料管、板、型材的制造等产品类别;同期,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从15,583.74亿元增长至19,077.4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6%。下游塑料制品行业在原有的发展基础上不断扩大、革新,从而积极促进了色母粒行业的发展,对色母粒产品的需求也持续增长。

塑料制品行业广泛的应用领域、良好的增长态势和巨大的增长空间,为色母粒产品的应用提供了机会,色母粒产品需求的增长态势明显,有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量的持续增长。

③国家大力推行环保政策

近年来,我国各行业大力推行低碳环保政策,国家对于节能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相比传统的颜料着色,色母粒着色无污染且节省原料,下游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在进行加工着色时可以使用色母粒直接与树脂加工混合,无粉尘飞扬的缺点;同时,下游生产企业若直接使用颜料进行塑料着色,需经常对工作环境进行清洗,会增加污水的排放。色母粒分散性好,使用色母粒着色,可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并使得颜料得以均匀和充分地利用,减少储料,节约能耗。

色母粒的环保性能较好,符合节能环保理念,国家对于环保政策的大力推行促进了公司产品销量的持续增长。

(3)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销售模式中,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期间产品产量销量产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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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彩色母粒6,863.056,838.6899.64%
白色母粒7,603.697,638.63100.46%
黑色母粒2,467.572,383.4696.59%
功能母粒1,104.191,078.6697.69%
合 计18,038.5017,939.4399.45%
2018年度彩色母粒6,529.306,387.3297.83%
白色母粒4,665.804,418.8194.71%
黑色母粒1,897.481,893.2999.78%
功能母粒942.52931.3698.82%
合 计14,035.1013,630.7897.12%
2017年度彩色母粒5,803.705,874.96101.23%
白色母粒2,191.722,298.54104.87%
黑色母粒1,534.501,485.0096.77%
功能母粒858.46887.33103.36%
合 计10,388.3810,545.84101.52%

注:上表数据为公司商品销售模式下各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不包含受托加工模式下对应产品的产量、销量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主要产品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4)公司与主要客户LG集团下属乐金甬兴业务合作模式调整对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LG集团下属乐金甬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08.16万元、3,041.18万元、4,727.03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对乐金甬兴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1360.99%、55.43%,其中2018年度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业务合作模式调整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收入产品销量销售单价销售收入产品销量销售单价销售收入产品销量销售单价
受托加工模式---25.87160.890.16208.161,277.880.16
销售商品模式4,727.032,500.621.893,015.321,548.911.95---
合 计4,727.032,500.623,041.181,709.79208.161,2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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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公司与乐金甬兴的业务合作模式由受托加工模式逐渐转变为销售商品模式,业务模式改变后,生产所需原材料不再由乐金甬兴提供,公司需自行采购并负担相应成本,销售单价随之大幅上升,进而导致2018年度公司对乐金甬兴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商品38,430.0096.80%30,165.5196.53%23,896.2095.36%
其中:彩色母粒16,839.1542.41%15,681.3450.18%14,320.8257.15%
白色母粒14,083.8535.47%8,242.4826.38%4,100.7716.36%
黑色母粒4,628.3611.66%3,627.6111.61%2,983.4811.91%
功能母粒2,720.256.85%2,384.047.63%2,342.689.35%
其他158.390.40%230.040.74%148.450.59%
受托加工1,271.283.20%1,085.583.47%1,163.624.64%
合 计39,701.28100.00%31,251.08100.00%25,059.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059.82万元、31,251.08万元、39,701.28万元。其中,销售商品业务中,由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功能母粒组成的色母粒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76%、95.79%、96.40%,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产品主要包括染色造粒和色粉,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销售收入、平均销售单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量销售收入单价销量销售收入单价销量销售收入单价
销售商品17,995.3238,430.002.1413,741.4530,165.512.2010,628.2123,896.202.25
其中:彩色母粒6,838.6816,839.152.466,387.3215,681.342.465,874.9614,320.822.44
白色母粒7,638.6314,083.851.844,418.818,242.481.872,298.544,100.7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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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母粒2,383.464,628.361.941,893.293,627.611.921,485.002,983.482.01
功能母粒1,078.662,720.252.52931.362,384.042.56887.332,342.682.64
其他55.89158.392.83110.67230.042.0882.36148.451.80
受托加工2,445.371,271.280.521,877.041,085.580.582,673.521,163.620.44
合 计20,440.6939,701.2815,618.4831,251.0813,301.7325,059.82

报告期内,公司彩色母粒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4,320.82万元、15,681.34万元、16,839.15 万元,占比分别为57.15%、50.18%、42.41%,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彩色母粒销售收入逐年增长,但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白色母粒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彩色母粒的销售收入增幅不及白色母粒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白色母粒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100.77万元、8,242.48万元、14,083.85万元,占比分别为16.36%、26.38%、35.47%,占比逐年升高,主要系主要客户自身业绩增长、客户工艺改进或推出新产品导致的采购需求增长、客户给予公司产品的供应份额增长、新客户的开发,以及公司与LG集团业务合作模式调整导致的产品售价提高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黑色母粒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983.48万元、3,627.61万元、4,628.36万元,占比分别为11.91%、11.61%、11.66%,销售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母粒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342.68万元、2,384.04万元、2,720.25万元,占比分别为9.35%、7.63%、6.85%,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受白色母粒销售收入增幅相对较大的影响占比有所下降。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39,696.6799.99%31,223.3899.91%25,059.82100.00%
其中:华东33,893.6085.37%26,484.6184.75%21,162.2384.45%
华南2,070.805.22%1,454.304.65%1,103.024.40%
华中1,854.544.67%1,657.085.30%1,330.415.31%
华北1,475.973.72%1,139.473.65%790.453.15%

1-1-256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东北218.330.55%314.091.01%323.681.29%
西南141.700.36%114.330.37%286.221.14%
西北41.730.11%59.490.19%63.810.25%
外销4.620.01%27.710.09%0.000.00%
合 计39,701.28100.00%31,251.08100.00%25,059.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内销收入占比分别为100.00%、99.91%、99.99%。其中,华东地区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4.45%、84.75%、85.37%,占比较高,是公司的核心区域市场,主要系华东地区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对塑料制品的需求量较大,塑料制品产业在华东地区形成的集群效应为公司在市场开拓方面提供了广阔空间,公司地处华东地区,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

3、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各季度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8,897.1522.41%6,805.7621.78%5,607.9422.38%
第二季度10,115.8825.48%8,203.1126.25%6,021.1424.03%
第三季度9,673.9024.37%7,823.9325.04%6,766.7827.00%
第四季度11,014.3527.74%8,418.2826.94%6,663.9526.59%
合 计39,701.28100.00%31,251.08100.00%25,059.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度性波动主要受客户生产需求、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公司自身生产安排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下游的塑料制品行业发展态势良好,下游客户分散,客户所在行业分布广泛,因此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上不存在显著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较少,主要受春节假期停工停产的影响所致。2018-2019年度,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较多,主要系春节时间提前,下游客户需要提前安排下年度生产而预先备货所致。

4、受托加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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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受托加工业务,具体模式为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或关键材料,公司按客户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将加工后的产成品销售给客户。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或关键材料,主要目的为保证产品质量或防止配方泄密。公司受托加工业务中,公司对客户提供的原材料不具有所有权,客户仍可对其进行定期管理,且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款项与前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无关,只包括加工费、公司提供的材料成本和利润,因此上述业务按照受托加工业务进行处理。

5、第三方回款

(1)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较小,且逐年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所列示的正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第三方回款情形的金额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客户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其通过家庭约定由直系亲属代为支付货款----0.380.00%
客户为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款--1.640.01%1.240.00%
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10.170.03%10.150.03%16.210.06%
其他情形5.900.01%24.720.08%43.030.15%
合 计16.070.04%36.510.11%60.850.22%

(2)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经营特点、相关方是否为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主要为客户关联方和客户员工,除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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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列的因客户自身经营模式形成的第三方回款外,公司其他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主要为:其一,客户因临时性资金周转由其关联企业代为支付;其二,客户员工出于支付便捷性考虑将货款先代为支付至公司账户。上述第三方回款出现的原因主要为公司客户中存在部分小微企业其财务内控不严格,客户因偶发性原因需要其关联方代为支付货款,公司业务员出于应收账款回款及时性的考虑而允许客户关联方或客户员工代为支付货款至公司账户,前述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均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公司已通过整改措施严格控制公司第三方回款的发生。

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发生因第三方回款情况导致的公司与客户或第三方的任何纠纷。

(3)对第三方回款所对应的营业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真实的销售行为,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

(三)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5,796.3697.90%21,160.0195.04%16,085.4486.44%
其他业务成本552.202.10%1,105.294.96%2,524.1113.56%
合 计26,348.56100.00%22,265.31100.00%18,609.5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8,609.55万元、22,265.31万元、26,348.56万元,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6.44%、95.04%、97.90%。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原材料销售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和摊销等,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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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商品24,953.1196.73%20,343.9396.14%15,368.6895.54%
其中:彩色母粒9,599.3137.21%9,662.1145.66%8,820.9654.84%
白色母粒10,951.8742.46%6,836.6932.31%3,292.0320.47%
黑色母粒2,755.8910.68%2,300.8110.87%1,846.7111.48%
功能母粒1,561.826.05%1,397.956.61%1,298.858.07%
其他84.220.33%146.370.69%110.130.68%
受托加工843.253.27%816.093.86%716.764.46%
合 计25,796.36100.00%21,160.01100.00%16,085.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6,085.44万元、21,160.01万元、25,796.36万元。其中,由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功能母粒组成的色母粒销售成本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4.86%、95.45%、96.40%,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销售成本随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各类产品销售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与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成本22,432.4486.96%18,366.6786.80%13,491.1083.87%
直接人工成本1,743.196.76%1,467.856.94%1,387.438.63%
制造费用1,620.736.28%1,325.496.26%1,206.927.50%
合 计25,796.36100.00%21,160.01100.00%16,085.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3.87%、

1-1-260

86.80%、86.96%,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主要为树脂、钛白粉、颜料、炭黑、助剂等原材料,上述原材料为化工产品,其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采购量、到货时间、付款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采购价格。2018年度,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同比上升2.93%,主要原因为:(1)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同比上升,其中,颜料、钛白粉、炭黑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同比上涨10.23%、2.75%、0.42%,导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同比上升;(2)公司调整了与LG集团下属乐金甬兴的业务合作模式,2017年度,双方合作模式为受托加工模式,乐金甬兴提供生产所需全部原材料,2018年度,双方合作模式调整为直接销售色母粒产品模式,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加,进而导致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同比上升。

2019年度,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同比上升0.16%,基本保持稳定。

3、主要产品平均单位成本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业务中,各主要产品平均单位成本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位 成本较上年变动平均单位 成本较上年变动平均单位 成本
彩色母粒1.40-7.21%1.510.75%1.50
白色母粒1.43-7.33%1.558.03%1.43
黑色母粒1.16-4.85%1.22-2.28%1.24
功能母粒1.45-3.54%1.502.54%1.46

2018年度,公司销售产品业务中,彩色母粒、白色母粒、功能母粒产品平均单位成本分别同比上涨0.75%、8.03%、2.54%,主要系颜料、钛白粉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所致。公司黑色母粒产品平均单位成本同比下降2.28%,主要系产品销售结构变动所致。2019年度,公司销售产品业务中,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功能母粒产品平均单位成本分别同比下降7.21%、7.33%、4.85%、3.54%,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同比下降所致,其中,树脂、钛白粉、炭黑平均采购

1-1-261

单价分别同比下降13.02%、3.82%、9.88%。

(四)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及毛利率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毛利率金额占比毛利率金额占比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13,904.9297.96%35.02%10,091.0797.05%32.29%8,974.3795.47%35.81%
其他业务毛利289.002.04%34.36%306.842.95%21.73%425.984.53%14.44%
合 计14,193.92100.00%35.01%10,397.91100.00%31.83%9,400.35100.00%33.56%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毛利分别为9,400.35万元、10,397.91万元、14,193.92万元,逐年增长。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的占比分别为95.47%、97.05%、97.96%,是公司营业毛利的主要来源。

1、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商品13,476.8996.92%9,821.5897.33%8,527.5295.02%
其中:彩色母粒7,239.8452.07%6,019.2359.65%5,499.8761.28%
白色母粒3,131.9822.52%1,405.7913.93%808.749.01%
黑色母粒1,872.4713.47%1,326.8113.15%1,136.7712.67%
功能母粒1,158.438.33%986.089.77%1,043.8311.63%
其他74.170.53%83.670.83%38.310.43%
受托加工428.033.08%269.492.67%446.864.98%
合 计13,904.92100.00%10,091.07100.00%8,974.3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8,974.37万元、10,091.07万元、13,904.92万元。其中,由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功能母粒构成的色母粒产品的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4.59%、96.50%、96.39%,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持续增长,主要系客户自身

1-1-262

业绩增长、客户工艺改进或新产品推出导致的采购需求增长、客户给予公司产品的供应份额增加、新客户的开发等因素导致的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2、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率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率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率
销售商品35.07%96.80%33.95%32.56%96.53%31.43%35.69%95.36%34.03%
其中:彩色母粒42.99%42.41%18.24%38.38%50.18%19.26%38.40%57.15%21.95%
白色母粒22.24%35.47%7.89%17.06%26.38%4.50%19.72%16.36%3.23%
黑色母粒40.46%11.66%4.72%36.58%11.61%4.25%38.10%11.91%4.54%
功能母粒42.59%6.85%2.92%41.36%7.63%3.16%44.56%9.35%4.17%
其他46.83%0.40%0.19%36.37%0.74%0.27%25.81%0.59%0.15%
受托加工33.67%3.20%1.08%24.82%3.47%0.86%38.40%4.64%1.78%
合 计35.02%100.00%35.02%32.29%100.00%32.29%35.81%100.00%35.81%

注:分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产品毛利率×收入占比,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81%、32.29%、35.02%,有所波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综合影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2018年度

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2.29%,同比下降3.52%,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动和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①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

2018年度,公司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0.18%,同比下降6.97%,公司白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6.38%,同比上升10.01%,公司白色母粒的毛利率低于彩色母粒,进而导致了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彩色母粒的毛利率高于白色母粒,主要系彩色母粒颜色种类繁多、批量较小,在前期沟通、配方设计、试产调色等业务和生产环节方面相对复杂,且彩色母粒主要应用于塑料制品外观件,通常对于客户最终产品的附加值较大,售价较高,因此毛利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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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2018年度,公司原材料平均采购成本同比上涨,其中,颜料、钛白粉、炭黑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同比上涨10.25%、2.75%、0.42%。2018年度,公司彩色母粒、白色母粒和黑色母粒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其中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比为

50.18%,颜料、钛白粉、炭黑分别作为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的主要原材料,生产领用量较大,其价格上涨对于公司生产成本的整体影响较为显著,进而导致了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2)2019年度

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5.02%,同比上升2.73%,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

2019年度,公司原材料的整体采购单价同比下降,其中,树脂、钛白粉、炭黑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同比下降13.02%、3.82%、9.88%。树脂为公司各品种母粒产品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树脂采购单价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程度较高;2019年度,公司白色母粒的销售收入占比上升幅度较大,钛白粉采购价格同比下降,对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程度亦较高。以上整体导致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上升。

3、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联新材21.26%20.84%22.00%
道恩股份18.38%13.74%17.08%
苏州宝丽迪-18.45%19.93%
平均值19.82%17.68%19.67%
宁波色母粒35.02%32.29%35.81%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数据来源于其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下同;

注2:美联新材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取自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务毛利率,道恩股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取自色母粒产品的毛利率,下同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19.67%、

17.68%、19.8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

1-1-264

平均值,主要系公司在产品种类、产品结构、下游客户及应用领域分布等方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且公司市场竞争力突出,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高所致。公司色母粒产品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销售单价、平均单位成本的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吨

公司名称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联新材平均销售单价1.341.401.58
平均单位成本1.061.111.23
道恩股份平均销售单价0.991.041.18
平均单位成本0.810.900.98
苏州宝丽迪平均销售单价-1.611.45
平均单位成本-1.311.16
平均值平均销售单价1.171.351.40
平均单位成本0.931.111.12
宁波色母粒平均销售单价2.132.202.25
平均单位成本1.391.481.45

注:宁波色母粒数据为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和功能母粒四类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平均单位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色母粒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平均单位成本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公司的色母粒产品销售单价的定价组成主要包括生产成本、必要费用和合理利润。公司的产品定价较高,主要系公司在产品种类、产品结构、下游客户及应用领域分布等方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且公司市场竞争力突出,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1)产品种类、产品结构的差异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中彩色母粒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15%、50.18%、42.41%。彩色母粒定制化程度高,采用小批量生产方式,生产配方较为复杂,配方设计、试产过程中,往往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进行反复调整,并且,应部分客户的要求,公司还需派驻技术人员前往客户处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相比白色母粒、

1-1-265

黑色母粒而言,彩色母粒在配方调整、试产磨合阶段将产生更高的配套技术服务成本。因此,除去原材料成本等生产成本导致的定价差异以外,彩色母粒通常因其复杂定制化配方设计和配套技术服务,较普通白色母粒和普通黑色母粒具备更大的定价空间。此外,彩色母粒主要应用于塑料制品外观件,通常对于客户最终产品的附加值较大。因此,彩色母粒具备更大的定价空间,产品销售单价较高,毛利率较高。美联新材、苏州宝丽迪的产品种类、产品结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美联新材主要产品中白色母粒的占比较高,报告期内,美联新材白色母粒销售收入占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46%、64.02%、64.84%;苏州宝丽迪主要产品中黑色纤维母粒的占比较高,2017-2018年度,苏州宝丽迪黑色纤维母粒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64%、66.19%。报告期内,公司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平均为49.91%,比例较高,同期美联新材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务收入的比例平均为5.65%,2017-2018年度苏州宝丽迪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平均为21.18%。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产品定价空间更大的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比高于美联新材和苏州宝丽迪,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美联新材、苏州宝丽迪。

(2)下游客户及应用领域分布的差异分析

公司的色母粒产品主要应用于塑料制品加工业,其应用领域广泛,涉及化工、食品饮料、电子电器、日化、日用品、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下游客户行业分布广泛。公司色母粒产品的下游客户及其所在行业较为分散,在一定程度上为公司分散了经营风险,有助于加强公司在销售端的议价能力。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LG集团、农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大金空调、博西华等众多知名企业,公司部分色母粒产品最终用于液晶显示用薄膜、光伏薄膜、食品级塑料制品、知名品牌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工艺水平及毛利率均较高。此外,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大多为各自行业知名企业,对产品质量重视程度较高,常在试产磨合阶段要求公司全力配合,对产品配方进行反复改进,此类客户对于产品质量的重视也使其愿意接受较高的产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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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股份的色母粒产品主要应用于塑料制品生产,下游主要客户为海尔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海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均为家电行业企业。根据道恩股份招股说明书的披露,2013-2015年度,道恩股份对海尔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海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销售收入占色母粒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55%、40.76%、

42.00%,下游客户及其行业分布较为集中。海尔集团和海信集团均为家电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行业内的议价能力较强。海尔集团和海信集团均主要采用公开招投标的采购管理模式,通过规模订购的方式取得采购价格优势。因此,道恩股份色母粒产品的下游客户及应用领域分布与公司存在差异。

苏州宝丽迪的纤维母粒产品主要应用于化纤产品生产,下游主要客户为化纤生产企业。2017-2018年度,苏州宝丽迪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38%、28.76%,下游客户较为分散,但行业分布集中。我国的化纤行业具有显著的资金壁垒和规模壁垒,行业内企业规模普遍较大,在采购端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苏州宝丽迪纤维母粒产品的下游客户及应用领域分布与公司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的下游客户及其所在行业分布较为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得公司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此外,公司部分主要客户对于产品质量的重视也使其愿意接受较高的产品价格。因此,公司的产品销售单价较高,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3)公司市场竞争力突出、定价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具备突出的市场竞争力,定价较高,具体表现在先进的配色技术、较高的产品品质、完善的配套技术服务上,具体分析如下:

①配色技术先进

公司基于三十多年的生产经营,建立了庞大的全色谱配方数据库,具备行业内领先的配色技术。通过多年的研发、生产积累,公司已形成基于PE、PP、AS、PET、EVA、ABS等塑料载体的多品种全色谱配色体系。截至目前,公司配方数据库已累计建立产品配色方案7万余个,具有丰富的配色方案和配色经验。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彩色母粒,一般应用于塑料制品外观件,配色的精准程度将直接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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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其对于最终产品的附加值。因此,公司先进的配色技术有利于公司精准、快速地设计出产品配色方案,进而精准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使公司产品定价较高。

②产品品质较高

公司基于三十多年的生产经营,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在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功能母粒等的制备工艺方面取得领先,其中,公司彩色母粒具有色泽高浓缩性、分散均匀、高光泽、艳丽和较好保持了塑料原有的物理性能等特点,白色母粒具有颜料分散性极佳、钛白粉含量高、耐高温黄变性能好等优势,黑色母粒具有高浓度、高黑度、高亮光等优势,功能母粒具有高性能化、功能化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进口替代,使公司产品定价较高。

③配套技术服务完善

公司与客户在生产、销售接洽等过程中,往往会通过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技术指导型配套服务。公司的色母粒产品主要应用于塑料制品生产,由于塑料品种繁多,不同品种的塑料特性不同,客户在使用色母粒生产最终产品的过程中,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实际操作方法等因素的差异往往会对色母粒的色差、分散性、耐迁移性等方面产生影响。对此,公司已建立了成熟的模拟生产机制,通过模拟顾客生产工艺的方法,实现产品生产工艺符合客户生产条件,以解决客户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此外,公司还会根据客户的要求,适当派驻技术人员去往客户生产场地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公司完善的配套技术服务有助于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使公司产品定价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的产品结构以定价空间较大的彩色母粒为主,下游客户及其所在行业较为分散,同时,公司配色技术先进、产品品质较高、配套技术服务完善,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基于以上业务差异和竞争优势,公司产品定价较高,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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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2,649.826.54%2,203.226.75%2,145.297.66%
管理费用1,134.042.80%1,017.543.12%892.113.18%
研发费用1,317.423.25%1,089.973.34%1,099.063.92%
财务费用42.510.10%58.070.18%79.760.28%
合 计5,143.7912.69%4,368.8013.38%4,216.2215.05%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195.2945.11%840.3538.14%881.9841.11%
业务招待费486.3218.35%523.9823.78%506.4823.61%
运费696.5726.29%536.1324.33%451.0821.03%
折旧和摊销89.543.38%90.114.09%97.064.52%
车辆费用54.132.04%58.182.64%61.182.85%
差旅费57.292.16%61.212.78%52.652.45%
其他70.692.67%93.274.23%94.864.42%
合 计2,649.82100.00%2,203.22100.00%2,145.2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运费构成,以上三项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5.75%、86.26%、89.75%。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145.29万元、2,203.22万元、2,649.82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7.66%、6.75%、6.5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逐年上升,而销售费用率逐年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超过了销售费用增长幅度所致。

(2)销售费用率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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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联新材3.64%2.70%2.62%
道恩股份3.15%3.00%3.45%
苏州宝丽迪-1.92%2.31%
平均值3.39%2.54%2.79%
宁波色母粒6.54%6.75%7.66%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平均值分别为2.79%、2.54%、

3.39%。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运费构成,除以上几项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占比较低,主要包括折旧和摊销、车辆费用、差旅费等。公司以上方式分类的销售费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宁波色母粒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宁波色母粒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宁波色母粒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职工薪酬2.95%0.44%2.57%0.44%3.15%0.47%
业务招待费[注1]1.20%-1.60%0.08%1.81%0.17%
运费[注2]1.72%2.37%1.64%1.71%1.61%1.83%
其他费用[注3]0.67%0.58%0.93%0.36%1.09%0.43%
销售费用率合计6.54%3.39%6.75%2.54%7.66%2.79%

注1:报告期内,美联新材、道恩股份未披露其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2017-2018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取自苏州宝丽迪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宝丽迪尚未披露其2019年度财务数据;

注2:苏州宝丽迪的运费取自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费用-运杂费”;

注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其他费用分别取自其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扣除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运费的其他销售费用合计值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导致销售费用率较高。

①职工薪酬

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公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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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人均薪酬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分别为31.50万元、27.11万元、34.65万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分别为7.86万元、10.19万元、

11.38万元(美联新材、道恩股份、宁波色母粒的销售人员人数为期初、期末平均人数,苏州宝丽迪的销售人员人数为2018年末人数且仅包含2018年度数据,下同)。公司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公司的薪酬福利较好,主要根据销售人员对公司的创利水平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方法合理,对销售人员的激励程度较高。

②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

公司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生产模式、客户群体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所致。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功能母粒。报告期内,公司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15%、50.18%、42.41%,功能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5%、7.63%、6.85%。公司彩色母粒、功能母粒个性化需求高,采取定制化、小批量生产方式,生产配方较为复杂,前期配方设计的投入时间较长,且在后续的试产过程中,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进行反复调整。在此过程中,销售人员需要频繁与客户进行沟通,进而产生较多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汽车费用等相关必要费用,因此销售费用率较高。同时,公司下游客户分布在化工、食品饮料、电子电器、日化、日用品、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下游客户及其所在行业较为分散,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成本较高。

2017-2018年度,美联新材的主要产品为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彩色母粒、功能母粒,2019年度收购了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创三征”)后,主要产品中新增了三聚氯氰和液碱产品。报告期内,美联新材白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46%、64.02%、33.46%,黑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2%、10.75%、6.23%,三聚氯氰和液碱销售收入占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合计为46.50%。美联新材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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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粒和黑色母粒产量、销量较大,采取规模化、连续式生产方式,子公司营创三征为大型化工企业,也采用连续生产方式,与公司的产品结构、生产模式存在差异。道恩股份的主要产品为改性塑料、热塑性弹性体、色母粒。报告期内,道恩股份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49%、12.16%、7.14%,占比较低。道恩股份的热塑性弹性体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密封系统、汽车防尘罩系统等,改性塑料和色母粒产品主要供给汽车和电器零部件制造商,因此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家用电器,客户群体所在行业较为集中,与公司的产品结构、生产模式、客户群体存在差异。苏州宝丽迪的主要产品为纤维母粒,具体包括黑色母粒、彩色母粒、白色母粒、功能母粒。2017-2018年度,苏州宝丽迪黑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64%、66.19%,白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4%、7.84%。苏州宝丽迪的主要客户为化纤企业,客户群体所在行业较为集中,且其产品结构中黑色母粒和白色母粒的占比较高,更容易实现规模化生产。2018年度,苏州宝丽迪主营业务收入61,589.72万元,2018年末,其销售人员人数为10人,销售人员人均主营业务收入为6,158.97万元,远高于当年度公司销售人员人均主营业务收入1,008.10万元。因此,苏州宝丽迪与公司的产品结构、生产模式、客户群体存在差异。

③运费

2017-2018年度,公司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差异较小。2019年度,公司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2019年度美联新材收购了营创三征,营创三征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三聚氯氰产品,与公司差异较大,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公司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且在产品结构、生产模式、客户群体等方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导致了公司对于销售活动的投入较大,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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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503.2944.38%560.2155.06%473.1653.04%
折旧和摊销208.2018.36%201.8619.84%231.7625.98%
中介咨询费178.2515.72%148.4114.58%27.763.11%
车辆费用54.954.85%58.475.75%38.214.28%
其他189.3516.70%48.594.78%121.2213.59%
合 计1,134.04100.00%1,017.54100.00%892.1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中介咨询费、车辆费用构成,以上四项费用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6.41%、95.22%、83.30%。

(1)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892.11万元、1,017.54万元、1,134.04万元。

2018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4.06%,主要系中介咨询费和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的增长所致。中介咨询费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上市申报的前期工作所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有所增长主要系管理人员人数增长,以及公司业绩增长导致的管理人员奖金增加所致。

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1.45%,主要系中介咨询费、其他费用的增长所致。中介咨询费有所增长主要系上市申报的前期工作的继续开展所致。其他费用有所增长主要系股份支付及因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和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导致的办公费、通讯费、快递费等行政管理相关的必要费用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3.18%、3.12%、2.80%,基本保持稳定。

(2)股份支付

①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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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股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6.92--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6.92--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期末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根据公司2019年6月18日股东会的决议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由陈忠芳代持的职工持股会预留股6.92万股股权转让给公司员工杨丽等17人,转让价格为16.00元/股,并约定继续由陈忠芳代持。

根据公司2019年8月15日股东会的决议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陈忠芳将代持的以上6.92万股股权转让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红润园投资,杨丽等17人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6.92万股。

2019年度,公司合计授予员工6.92万股股权,授予价格为16.00元/股。

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通过评估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实际行权数量--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98.88--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98.88--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财报字(2019)沪第367号”《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拟股份支付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53,000.00万元。授予股份的公允价值以评估价值确定,即30.2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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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209.63万元(30.29元×6.92万股)与实际购买价格110.75万元(16.00元/股×6.92万股)之差98.88万元,一次性确认为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应会计处理为:

单位:万元

会计科目借方金额贷方金额
管理费用-股份支付98.88-
资本公积-98.88

(3)管理费用率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联新材5.03%3.04%3.06%
道恩股份1.75%1.86%2.36%
苏州宝丽迪-2.42%7.33%
平均值3.39%2.44%4.25%
宁波色母粒2.80%3.12%3.18%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平均值分别为4.25%、2.44%、

3.39%。

2017-2018年度,苏州宝丽迪的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2%、0.07%,导致苏州宝丽迪2017年度管理费用率较高。

2019年度,美联新材收购了营创三征,营创三征折旧及摊销、职工薪酬较高,导致2019年度美联新材管理费用率大幅上升。2019年度,美联新材母公司管理费用为2,361.04万元,营业收入为65,061.09万元,管理费用率为3.63%。

剔除苏州宝丽迪股份支付费用,并用2019年度美联新材母公司管理费用率替代合并报表管理费用率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平均值分别为2.81%、2.42%、2.69%。2017-2018年度,公司的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所致。

3、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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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研发材料费611.9246.45%495.3945.45%509.7746.38%
职工薪酬626.5547.56%520.2547.73%493.4444.90%
研发资产折旧9.480.72%21.171.94%30.712.79%
其他69.465.27%53.164.88%65.145.93%
合 计1,317.42100.00%1,089.97100.00%1,099.0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材料费和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构成,两项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1.28%、93.18%、94.01%。

(1)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99.06万元、1,089.97万元、1,317.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2%、3.34%、3.25%,基本保持稳定。

(2)研发费用率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联新材3.96%3.35%3.47%
道恩股份3.62%2.96%2.85%
苏州宝丽迪-1.72%1.43%
平均值3.79%2.68%2.58%
宁波色母粒3.25%3.34%3.92%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平均值分别为2.58%、2.68%、

3.79%,公司研发费用率与美联新材、道恩股份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以来均十分重视研发工作,研发经费的投入充足且稳定。

(3)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76

项 目整体 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 进度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塑料导电功能母粒的开发研究90.00--29.70已完成
新颖高反光膜机理研究及专用色母粒的研发550.00--207.57已完成
高档窗膜UV全阻隔机理研究及专用色母粒的研发500.00--189.79已完成
超高浓度色母粒的分散性研究及应用110.00--13.09已完成
色母粒无分散剂配方体系的研究及应用180.00--46.76已完成
超透聚丙烯片材抗粘连专用母粒的研发120.00--33.57已完成
耐热耐水煮高浓度尼龙纺丝专用母粒的开发与研究110.00-24.07121.47已完成
高性能透明阻燃PC色母粒的开发与研究120.00-68.6473.17已完成
耐热耐水煮食品包装用尼龙母粒的开发及研究110.00-32.5888.76已完成
瓶盖用珠光母粒的研发及其稳定性的研究115.00-85.4975.67已完成
注塑用超闪无流痕专用母粒的研究与开发60.00--70.14已完成
低压聚乙烯超薄超耐高温的注塑产品的色母粒研究及其专用色母粒的研究85.00-10.8473.08已完成
新型低气味聚乙烯食品级母粒的研发及载体对气味影响的研究70.00-33.0332.70已完成
高耐热工程塑料增白消黄光色母粒的开发与研究130.00-114.7843.59已完成
无蜡聚乙烯环保高浓度色母粒的开发与研究500.00249.80245.39-已完成
箱包专用聚碳酸酯珠光母粒的研发330.00146.30175.70-已完成
低碳排放车用聚丙烯专用色母粒的研发200.00101.0397.42-已完成
液体包装吹塑膜母粒的开发和应用150.0042.4574.84-已完成
塑料耐低温机理研究及专用色母粒的研发230.00155.6374.94-已完成
原液着色纤维用PET全色谱色母粒的研发100.0039.7952.25-已完成
快速试样工艺流程优化的研究及推220.00100.96--实施中

1-1-277

广应用
POM专用高浓度黑色母粒的开发及应用研究230.00136.90--实施中
ABS高耐候大红色母粒的研发260.00164.68--实施中
高浓度EVA白色母粒技术工艺及专用色母粒的研发175.00118.42--实施中
PP高蓝相特黑专用黑母粒的开发及研究175.0061.47--实施中
合 计1,317.421,089.971,099.06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73.1079.1185.40
减:利息收入55.9629.487.27
汇兑损益0.66-0.25-
其他24.708.691.64
合 计42.5158.0779.7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79.76万元、58.07万元、42.51万元,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8%、0.18%、0.10%,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持续减少,主要系银行存款增长导致的利息收入增长所致。

(六)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339.31万元、334.97万元、346.45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278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政府补助122.03144.38149.84
合 计122.03144.38149.8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资产/收益相关
政策性搬迁补助91.0198.2594.51与资产相关
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补助资金-2.922.99与收益相关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研发投入补助资金9.40--与收益相关
纳税贡献奖励资金-17.50-与收益相关
宁波市鄞州区稳增促调专项补贴资金-20.0229.07与收益相关
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1.303.28-与收益相关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清洁生产补助资金8.00--与收益相关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财政审计政策补助资金10.30--与收益相关
购房契税补贴--18.97与收益相关
授权专利奖励-2.00-与收益相关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财政审计外经贸发展补助资金2.02--与收益相关
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资金-0.40-与收益相关
中东欧经贸合作补助资金--1.80与收益相关
外贸奖励资金--1.50与收益相关
人才引进奖励资金--1.00与收益相关
合 计122.03144.38149.84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1.4659.21-10.64

1-1-279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合 计-11.4659.21-10.6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0.64万元、59.21万元、-11.46万元,为公司对东钱湖小贷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4.23万元。2019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坏账准备减值损失。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零,主要系在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前,计提坏账准备减值损失记录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下。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计提坏账准备--132.47-78.15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86132.4110.85
合 计-18.86-0.06-67.3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7.30万元、-0.06万元、-18.86万元,主要为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2018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正,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存货管理,增加了长库龄原材料的领用,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增加。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小,公司存货库龄结构较上年未发生显著变化。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42.692.82-40.34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益437.24--
合 计479.932.82-40.34

1-1-28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40.34万元、2.82万元、479.93万元,主要系公司处置房屋、机器设备等产生的利得或损失。2019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当年度出售一套房产所致。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违约金、罚款收入11.2748.281.21
其他2.732.553.22
合 计14.0050.834.43

报告期内,公司违约金、罚款收入主要包括对供应商的违约金、罚款收入等。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对外捐赠5.005.005.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8.42--
滞纳金30.93--
违约金、赔偿金14.1520.00-
其他0.074.300.12
合 计58.5729.305.12

9、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728.29万元、812.15万元、1,295.14万元,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利润总额持续增长所致。

(七)非经常性损益、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投资收益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明细参见本节“六、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06.64万元、158.15万元、383.90万元,占当期

1-1-281

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7%、3.09%、4.84%。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对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被投资主体形成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0.64万元、59.21万元、-11.46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26%、1.16%、-0.14%,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较小。

(八)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1、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应缴与实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本期应缴本期实缴本期应缴本期实缴本期应缴本期实缴
增值税1,996.532,044.431,935.491,493.751,720.321,967.47
企业所得税1,294.711,298.37801.22762.28724.29763.33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及其与会计利润的关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润总额9,226.525,922.024,875.68
税率15%15%1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383.98888.30731.3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1.93-23.62-14.1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69.6762.5689.8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146.57-115.09-78.72
所得税费用1,295.14812.15728.29

3、税收优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税收优惠以所得税税收优惠为主,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报告期内的主要税种、税

1-1-282

率及税收优惠”之“(二)税收优惠”相关内容。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25,967.7075.34%22,552.2672.48%20,010.7368.85%
非流动资产8,498.1524.66%8,562.2927.52%9,054.7631.15%
合 计34,465.86100.00%31,114.56100.00%29,065.4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9,065.49万元、31,114.56万元、34,465.86万元,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其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8.85%、72.48%、75.34%,逐年上升,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的增长所致,与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情况相符。从资产构成情况来看,公司资产结构呈现流动资产比例相对较高、非流动资产比例相对较低的特点。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808.2326.22%5,754.1425.51%4,704.2623.51%
应收票据510.831.97%2,604.9411.55%1,653.358.26%
应收账款9,597.1536.96%8,177.3936.26%7,510.2237.53%
应收款项融资3,949.4415.21%----
预付款项154.880.60%446.471.98%127.360.64%
其他应收款44.540.17%566.742.51%476.322.38%
存货4,902.6318.88%5,002.5822.18%5,539.2327.68%
合 计25,967.70100.00%22,552.26100.00%20,010.7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0,010.73万元、22,552.26万元、

1-1-283

25,967.70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等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10.580.16%5.320.09%12.230.26%
银行存款6,094.8289.52%5,143.6889.39%4,692.0399.74%
其他货币资金702.8310.32%605.1410.52%--
合 计6,808.23100.00%5,754.14100.00%4,704.2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704.26万元、5,754.14万元、6,808.23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业绩逐年增长,现金净流入持续为正。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2,303.43953.13
商业承兑汇票537.72317.38737.07
账面余额合计537.722,620.811,690.20
减:坏账准备26.8915.8736.85
账面价值510.832,604.941,653.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1,690.20万元、2,620.81万元、

537.72万元。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同比增加930.61万元,主要系部分客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比例所致。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同比减少2,083.09万元,主要系因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1-1-284

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下核算所致。

(1)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账龄合并计算的原则,从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应收账款初始确认时点开始计算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并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余额按账龄连续计算原则确定的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017-12-31737.07一年以内5%36.85700.22
2018-12-31317.38一年以内5%15.87301.51
2019-12-31537.72一年以内5%26.89510.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分别为737.07万元、317.38万元、537.72万元,按账龄连续计算原则确定的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各期期末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应收票据到期无法承兑的情况

2018年末,公司有4笔当年度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承兑,合计18.14万元,期末在应收票据科目中核算。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均为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前手方分别为哈尔滨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鲁中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已分别于2019年1月、8月全额承兑,自2019年度起,公司未再收取由上述出票人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

按照账龄合并计算的原则,2018年末,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公司按5%计提坏账准备,合计0.91万元,对应应收款项已于2019年度全额收回,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已背书或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1-1-285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077.36-2,785.41-4,240.56-
合 计3,077.36-2,785.41-4,240.56-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考虑到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于报告期各期末,将已背书或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背书转让票据未出现已到承兑期无法兑付的情况。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10,224.078,686.667,993.99
减:坏账准备626.92509.27483.77
账面价值9,597.158,177.397,510.22

(1)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993.99万元、8,686.66万元、10,224.07万元,逐年增长。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同比增长8.67%、17.70%,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286

1年以内9,918.2597.01%501.2379.95%9,417.0198.12%
1至2年189.091.85%37.826.03%151.281.58%
2至3年57.720.56%28.864.60%28.860.30%
3年以上59.010.58%59.019.41%--
合 计10,224.07100.00%626.92100.00%9,597.15100.00%
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8,496.2197.81%424.8183.41%8,071.4098.70%
1至2年110.381.27%22.084.33%88.301.08%
2至3年35.380.41%17.693.47%17.690.22%
3年以上44.700.51%44.708.78%--
合 计8,686.66100.00%509.27100.00%8,177.39100.00%
2017-12-31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7,743.6796.87%387.1880.04%7,356.4997.95%
1至2年164.312.06%32.866.79%131.451.75%
2至3年44.570.56%22.284.61%22.280.30%
3年以上41.440.52%41.448.57%--
合 计7,993.99100.00%483.77100.00%7,510.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743.67万元、8,496.21万元、9,918.25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6.87%、97.81%、

97.01%,账龄结构良好。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自行业内的知名企业,信誉较好,回款较为及时。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A、2019年度

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487.4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216.59619.43

1-1-287

项 目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10,216.59619.43
合 计10,224.07626.92

a、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19年末,公司将宁波市北仑颉润塑彩有限公司、浙江华乐电子有限公司、慈溪市西贝乐电器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系以上客户未按约定支付所欠公司货款,公司已对其提起诉讼并取得了法院判决支持,目前尚未收到欠款。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19年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包括账龄分析法组合,金额为10,216.59万元,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计提比例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年以内5%9,912.65495.63
1-2年20%189.0937.82
2-3年50%57.7228.86
3年以上100%57.1257.12
合 计10,216.59619.43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美联新材5%20%50%100%
道恩股份5%10%20%3-5年为50%; 5年以上为100%
苏州宝丽迪5%20%50%100%
宁波色母粒5%20%50%100%

2019年度,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有恰当性和合理性。

1-1-288

B、2017-2018年度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各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686.66509.277,993.99483.7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8,686.66509.277,993.99483.77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以应收账款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计提比例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年以内5%8,496.21424.817,743.67387.18
1-2年20%110.3822.08164.3132.86
2-3年50%35.3817.6944.5722.28
3年以上100%44.7044.7041.4441.44
合 计8,686.66509.277,993.99483.77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

483.77万元、509.27万元,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有恰当性和合理性。

c、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289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不存在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
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账龄
LG集团[注1]837.728.19%1年以内
长阳科技478.834.68%1年以内
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360.433.53%1年以内
娃哈哈[注2]356.443.49%1年以内
欧普照明[注3]352.693.45%1年以内
合 计2,386.1123.34%
项 目
2018-12-31
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账龄
LG集团595.106.85%1年以内
奥克斯[注4]385.414.44%1年以内
欧普照明348.014.01%1年以内
怡毗化工[注5]282.423.25%1年以内
台州遮阳[注6]265.033.05%1年以内
合 计1,875.9721.60%
项 目2017-12-31
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账龄
奥克斯1,432.5217.92%1年以内
欧普照明277.403.47%1年以内
得力集团[注7]260.533.26%1年以内
台州遮阳237.882.98%1年以内
怡毗化工225.992.83%1年以内
合 计2,434.3230.45%

注1:LG集团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合并计算的金额;

1-1-290

注2:娃哈哈的应收账款金额为相互之间具有关联关系的的宿迁市宏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昌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昌盛方便食品有限公司等43家公司合并计算的金额;注3:欧普照明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苏州诚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计算的金额;注4:奥克斯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奥克斯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奥克斯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合并计算的金额;注5:怡毗化工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怡毗(上海)化工销售中心、上海红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计算的金额;注6:台州遮阳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台州市遮阳网厂、绿地遮阳有限公司合并计算的金额;注7:得力集团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宁波得力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宁波得力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得力文具有限公司、宁波得力装订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得力保险箱有限公司合并计算的金额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不高,且账龄均在1年以内,发生减值损失的风险较小。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3,949.44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

0.00万元,主要系在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科目中核算。2019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上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长71.4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且部分客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比例所致。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27.36万元、446.47万元、154.88万元,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53.1998.91%446.46100.00%126.1899.07%
1-2年1.671.08%--0.470.37%
2-3年----0.020.01%

1-1-291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年以上0.020.01%0.020.00%0.690.54%
合 计154.88100.00%446.47100.00%127.3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账龄结构良好。截至2019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
款项性质金额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龙蟒佰利[注]原材料采购46.3329.91%
雅展展览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展会费13.488.70%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8.255.33%
上海珑乾贸易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7.004.52%
中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6.604.26%
合 计81.6652.72%

注:龙蟒佰利的预付款项金额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计算的预付款项金额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67.62733.12557.79
减:坏账准备23.08166.3881.47
账面价值44.54566.74476.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保证金、员工借款、备用金等构成,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持股会往来款--527.6971.98%447.9880.31%

1-1-292

员工借款5.207.69%101.0213.78%72.2512.95%
应收退回投资款(减资)--50.006.82%--
备用金4.466.59%17.562.40%26.644.78%
保证金49.8073.65%25.203.44%7.901.42%
其他8.1612.07%11.651.59%3.020.54%
合 计67.62100.00%733.12100.00%557.79100.00%

截至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
款项性质金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湖南万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29.58%
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14.79%
邢雅娥员工借款5.207.69%
刘爱玲其他5.107.5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保证金5.107.54%
合 计45.4067.14%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3,329.5658.85%3,345.5058.26%4,650.6272.41%
库存商品2,261.7839.98%2,347.1840.83%1,759.9827.07%
发出商品65.991.17%52.800.92%33.850.52%
账面余额5,657.33100.00%5,745.48100.01%6,444.46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754.70742.90905.23
账面价值4,902.635,002.585,539.23

(1)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6,444.46万元、5,745.48万元、5,657.33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构成。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

1-1-293

树脂、钛白粉、颜料、炭黑、助剂等,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主要包括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功能母粒等。2018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同比减少10.85%,主要系公司产量提高,领用原材料数量增加,并加强了存货管理,有效控制了原材料备货。

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同比减少1.53%,基本保持稳定。

(2)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556.4680.54%--4,556.4692.94%
1-2年283.285.01%48.606.44%234.694.79%
2-3年164.332.90%52.857.00%111.482.27%
3年以上653.2411.55%653.2486.56%--
合 计5,657.33100.00%754.70100.00%4,902.63100.00%
2018-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503.1578.38%--4,503.1590.02%
1-2年480.248.36%42.665.74%437.588.75%
2-3年129.072.25%67.219.05%61.851.24%
3年以上633.0211.02%633.0285.21%--
合 计5,745.48100.00%742.90100.00%5,002.58100.00%
2017-12-31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676.4872.57%--4,676.4884.42%
1-2年833.2312.93%65.837.27%767.4013.85%
2-3年159.342.47%64.007.07%95.341.72%
3年以上775.4012.03%775.4085.66%--
合 计6,444.46100.00%905.23100.00%5,539.2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的库龄主要为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1-1-294

72.57%、78.38%、80.54%。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库龄为1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预先备货形成的原材料和生产余量或客户取消采购订单形成的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若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相应计提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①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4,650.62万元、3,345.50万元、3,329.5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预测原材料需求量,并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和原材料供应、需求情况进行采购。公司原材料基本为批量采购,若客户后续实际订单低于预期,则会出现原材料未被完全领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主要在当年领用完毕,少量原材料在入库后2年内领用完毕。公司的原材料化学性能较为稳定,库龄较长的存货不会影响产品品质。对于库龄为3年以上的原材料,周转速度较慢,可能形成呆滞物料,公司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库存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一般在当年完成销售,对于库龄为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存在一定的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1,759.98万元、2,347.18万元、2,261.78万元。其中,库龄为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占比分别为42.19%、

28.79%、31.22%,公司库龄为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占比较高,主要系产品结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72%、

50.64%、43.06%,占比较高。公司库龄为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彩色母粒。彩色母粒的颜色种类繁多,不同客户对于颜色的要求不同,导致了一个彩色母粒品种往往只供应一个客户,因而当库存商品存在生产余量或客户取消采购订单时,较难找到合适的替代客户,进而产生滞销风险。公司分别对库龄为1-2年、2-3年、3年以上的库存商品计提35%、70%、100%的存货跌价准备。

③发出商品

1-1-295

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33.85万元、52.80万元、65.99万元,主要为已发运的在途商品,不存在减值风险,公司未对其计提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联新材---
道恩股份2.80%0.67%-
苏州宝丽迪---
平均值1.40%0.34%-
宁波色母粒13.34%12.93%14.05%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平均值分别为

0.00%、0.67%、1.40%。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4.05%、12.93%、

13.34%,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公司的产品结构、生产模式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同时公司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跌价政策。

公司的主要产品中彩色母粒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彩色母粒颜色种类繁多,采取定制化、小批量生产方式,一个彩色母粒品种往往只供应一个客户。因此,当产量略高于订单量时库存商品将产生生产余量或客户取消采购订单,库存商品较难找到合适的替代客户,进而会产生相对较多的长库龄存货。公司据此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跌价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
原材料394.75161.49566.55175.161,025.47312.40
库存商品706.12593.21675.78567.74742.51592.83
合 计1,100.86754.701,242.33742.901,767.97905.2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767.97万元、

1-1-296

1,242.33万元、1,100.86万元,逐年下降,主要系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逐年下降所致。

①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1,025.47万元、

566.55万元、394.75万元,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强对长库龄原材料的管理,鼓励生产部门使用库龄较长的原材料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原材料主要用于色母粒产品的生产,主要包括树脂、钛白粉、颜料、炭黑、助剂等,其化学性质较为稳定,库龄较长的存货仍可正常使用。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期末计价,由于原材料涉及的品类、数量繁多,且单价较低,因此对原材料按照存货类别整体考虑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81%、32.29%、35.02%,主要产品毛利率较高且销售单价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库龄3年以内的原材料大部分均可正常用于生产,其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库龄3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因产品配方更新、改进而难以正常生产耗用的原材料,此部分原材料存在呆滞、失去使用价值的风险,公司对库龄3年以上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1,025.47万元、

566.55万元、394.75万元,对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312.40万元、

175.16万元、161.49万元,实际计提比例分别为30.46%、30.92%、40.91%,公司对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②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742.51万元、

675.78万元、706.12万元。

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根据客户订单生产、销售后剩余的色母粒产品,后期主要通过重新加工或对其他客户销售的方式消耗。根据对库龄1年以上库存商品未来重新加工、销售比例的估计,公司对库

1-1-297

龄1-2年库存商品计提35.00%存货跌价准备,对库龄2-3年的库存商品计提

70.00%存货跌价准备,对3年以上库存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742.51万元、

675.78万元、706.12万元,对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592.83万元、

567.74万元、593.21万元,实际计提比例分别为79.84%、84.01%、84.01%,公司对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73.780.87%85.241.00%206.032.28%
投资性房地产739.618.70%823.799.62%914.2110.10%
固定资产6,437.2275.75%6,338.6074.03%6,629.1473.21%
在建工程--15.120.18%66.070.73%
无形资产718.388.45%740.148.64%752.398.31%
长期待摊费用150.441.77%178.642.09%193.352.14%
递延所得税资产214.742.53%215.162.51%226.102.50%
其他非流动资产163.991.93%165.601.93%67.470.75%
合 计8,498.15100.00%8,562.29100.00%9,054.7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9,054.76万元、8,562.29万元、8,498.15万元,主要由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构成。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持股比例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东钱湖小贷公司10%73.7885.24206.03
合 计73.7885.24206.03

1-1-298

报告期内,公司对东钱湖小贷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并派驻董事一名,具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06.03万元、85.24万元、73.78万元。2018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减少58.63%,主要系东钱湖小贷公司减资退回投资款所致。2019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较大变动。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563.99702.6495.00%1,744.95785.8295.39%1,744.95866.8494.82%
土地使用权54.3736.975.00%54.3737.974.61%65.9447.375.18%
合 计1,618.36739.61100.00%1,799.32823.79100.00%1,810.89914.2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14.21万元、823.79万元、739.61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用于经营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3、固定资产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6,471.453,729.7057.94%6,471.454,038.9763.72%6,471.454,347.1965.58%
机器设备3,636.342,121.1332.95%3,136.631,851.9129.22%2,788.431,697.2825.60%
运输设备1,620.90437.096.79%1,574.65349.955.52%1,560.30488.347.37%
电子设备及其他405.27149.302.32%349.5797.781.54%318.3396.341.45%

1-1-299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
合 计12,133.956,437.22100.00%11,532.306,338.60100.00%11,138.506,629.1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629.14万元、6,338.60万元、6,437.22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匹配情况

①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匹配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9.12.312018年度/2018.12.312017年度/2017.12.31
产能(万吨)2.562.241.96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3,636.343,136.632,788.43
产能设备原值比(吨/万元)(产能/设备原值,下同)7.047.157.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产能设备原值比分别为7.02、7.15、7.04,平均值为7.07,波动较小。

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A、美联新材

报告期各期末,美联新材未公开披露其产能信息,2013-2016年1-6月,美联新材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匹配情况如下:

项 目2016年1-6月/2016.06.302015年度/2015.12.312014年度/2014.12.312013年度/2013.12.31
产能(万吨)1.592.972.422.17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8,160.446,264.953,535.863,303.78
产能设备原值比(吨/万元)(2016年6月末数据已年化)3.884.746.846.57

2013年度、2014年度,美联新材的产能设备原值比分别6.57、6.84,与公

1-1-300

司差异较小。2015年末、2016年6月末,美联新材设备原值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77.18%、30.26%,主要系其月浦和岐山北厂区的生产设备转固、濠江厂区黑色母粒生产线转固所致。2015年度、2016年1-6月,美联新材同比分别新增产能5,500吨、2,000吨(年化),同比分别新增机器设备原值2,729.09万元、1,895.49万元,新增机器设备的产能设备原值比分别为2.02、1.06,因此整体产能设备原值比大幅下降。

B、苏州宝丽迪2019年末,苏州宝丽迪尚未公开披露其产能信息,2016-2018年度,苏州宝丽迪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匹配情况如下:

项 目2018年度/2018.12.312017年度/2017.12.312016年度/2016.12.31
产能(万吨)3.702.902.90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6,595.784,084.003,407.08
产能设备原值比(吨/万元)5.617.108.51

2016-2018年度,美联新材的产能设备原值比分别8.51、7.10、5.61,平均值为7.07,与公司差异较小。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匹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合理。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66.07万元、15.12万元、0.00万元,主要为待安装机器设备。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1,060.28717.3199.85%1,060.28738.8899.83%1,048.71751.7799.92%
软件3.181.070.15%3.181.270.17%2.010.620.08%

1-1-301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净值占比
合 计1,063.46718.38100.00%1,063.46740.14100.00%1,050.72752.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52.39万元、740.14万元、

718.38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93.35万元、178.64万元、150.44万元,主要为车间改造费用。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431.59214.741,434.43215.161,507.32226.10
合 计1,431.59214.741,434.43215.161,507.32226.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226.10万元、215.16万元、

214.74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减值、其他应收款减值、存货跌价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67.47万元、165.60万元、

163.99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工程款项等。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293.923.54
存货周转率(次)4.623.652.77

1-1-302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4次、3.92次、4.29次,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联新材9.495.886.20
道恩股份5.793.973.88
苏州宝丽迪-14.1710.71
平均值7.648.016.93
宁波色母粒4.293.923.54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平均值分别为6.93次、

8.01次、7.64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其中,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道恩股份基本一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美联新材、苏州宝丽迪,主要系信用政策及下游客户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一方面美联新材给予其客户的信用期相对较短;另一方面美联新材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85%、13.40%、14.40%,境外收入回款较快。美联新材境外销售结算方式主要为电汇和信用证,采用电汇的收付款方式,美联新材通常要求客户下达订单后先行支付10%-30%的预付款,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发货并向境外客户要求付款,待客户全额支付货款后向其寄送提单,客户凭提单方能提货;采用信用证收款的情况下,美联新材在发货前已取得信用证,待发货并取得全套文件后向银行要求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苏州宝丽迪,主要系苏州宝丽迪主要产品纤维母粒的主要客户为化纤企业,其规模普遍较大,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付款较为及时所致。2017年末、2018年末,苏州宝丽迪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2.54%、11.40%,同期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当年度营业收入的6.03%、8.02%,苏州宝丽迪客户较多采用票据支付货款的方式,导致苏州宝丽迪应收账款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进而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苏州宝丽迪。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

1-1-303

回款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7次、3.65次、4.62次,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联新材6.453.243.04
道恩股份6.874.705.41
苏州宝丽迪-7.527.16
平均值6.665.155.20
宁波色母粒4.623.652.77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平均值分别为5.20次、5.15次、6.66次。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公司的产品结构以彩色母粒为主,彩色母粒定制化程度高,品种繁多,因此库存相对较大,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存货管理,合理控制了存货数量和长库龄存货,存货周转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6,636.9582.98%7,265.9083.26%5,031.0776.23%
非流动负债1,361.2717.02%1,461.2816.74%1,568.7123.77%
合 计7,998.22100.00%8,727.18100.00%6,599.7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6,599.78万元、8,727.18万元、7,998.2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例分别为76.23%、83.26%、82.98%。从负债构成情况来看,公司负债结构呈现流动负债比例相对较高、非流动负债比例相

1-1-304

对较低的特点。

(二)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800.0024.77%1,800.0035.78%
应付票据1,485.5522.38%1,558.3621.45%--
应付账款995.9715.01%675.299.29%527.4910.48%
预收款项45.150.68%56.290.77%66.381.32%
应付职工薪酬1,500.6422.61%1,107.3015.24%1,231.0224.47%
应交税费2,137.2832.20%1,630.8822.45%951.4218.91%
其他应付款472.377.12%437.786.03%454.769.04%
合 计6,636.95100.00%7,265.90100.00%5,031.0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5,031.07万元、7,265.90万元、6,636.95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等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800.00万元、1,800.00万元、0.00万元。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0.00万元、1,558.36万元、1,485.55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18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对资金管理的要求有所提高,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2019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基本保持稳定。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27.49万元、675.29万元、995.97万元,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项。

1-1-305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66.38万元、56.29万元、45.15万元,基本保持稳定,主要为向客户预收的销售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480.3298.65%1,094.5598.85%1,178.4795.73%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15.311.02%12.751.15%18.811.53%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000.33%--33.752.74%
合 计1,500.64100.00%1,107.30100.00%1,231.0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231.02万元、1,107.30万元、1,500.64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构成。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增值税668.7131.29%716.6143.94%274.8628.89%
企业所得税594.2027.80%597.8536.66%558.9258.75%
个人所得税740.7834.66%197.9512.14%17.221.81%
城市维护建设税34.751.63%47.482.91%16.791.76%
房产税62.432.92%42.902.63%53.595.63%
教育费附加19.580.92%19.621.20%12.031.26%
土地使用税16.740.78%8.370.51%18.011.89%
印花税0.090.00%0.0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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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 计2,137.28100.00%1,630.88100.00%951.4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951.42万元、1,630.88万元、2,137.28万元,主要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构成。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车辆押金429.3290.89%418.4895.59%435.7195.81%
其他43.059.11%19.304.41%19.054.19%
合 计472.37100.00%437.78100.00%454.7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454.76万元、437.78万元、472.37万元,主要为车辆押金。

(三)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应付款314.7023.12%323.7122.15%332.8821.22%
递延收益1,046.5776.88%1,137.5777.85%1,235.8378.78%
合 计1,361.27100.00%1,461.28100.00%1,568.7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568.71万元、1,461.28万元、1,361.27万元,主要由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

1、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332.88万元、323.71万元、314.70万元,主要为退休工人医疗备用金等应付退休员工福利款项。

1-1-307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235.83万元、1,137.57万元、1,046.57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3.913.103.98
速动比率3.172.422.88
资产负债率23.21%28.05%22.71%
财务指标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0,170.436,905.465,853.97
利息保障倍数(倍)127.2175.8658.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有所波动。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应付票据、应交税费等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的增长所致。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上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等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增长,以及短期负债余额减少的综合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有所增长,主要系盈利能力增长所致。

总体来看,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良好,财务结构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2、未来需偿还的负债及利息与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银行借款,未来12个月内需偿还的负债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信用负债,公司现金流充裕,偿债能力较强。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对比分析

1-1-308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美联新材1.031.352.65
道恩股份1.911.656.04
苏州宝丽迪-3.082.15
平均值1.472.033.61
宁波色母粒3.913.103.98
速动比率美联新材0.770.912.07
道恩股份1.431.174.68
苏州宝丽迪-2.191.47
平均值1.101.422.74
宁波色母粒3.172.422.88
资产负债率[注]美联新材49.75%35.81%29.58%
道恩股份39.89%42.26%14.95%
苏州宝丽迪-23.24%32.21%
平均值44.82%33.77%25.58%
宁波色母粒23.21%28.05%22.71%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系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均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偿债能力较强。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0.555,980.175,750.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6.04-443.11749.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98.10-5,092.31-3,138.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56.40444.753,361.2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05.415,149.014,704.26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1-1-309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531.3625,179.0723,540.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45.06333.921,721.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976.4325,512.9925,261.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182.6211,218.2910,146.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661.073,534.223,012.73
支付的各项税费3,674.122,572.953,034.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08.072,207.373,31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725.8819,532.8219,51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0.555,980.175,750.4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50.42万元、5,980.17万元、7,250.55万元,逐年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盈利能力逐年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为1.39、1.17、0.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为充足,盈利质量较高。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130.0012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05.3821.701,282.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5.38151.701,402.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51.43594.80653.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1.43594.80653.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6.04-443.11749.3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9.36万元、-443.11万元、-296.04万元。2017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公司转让名下房产,导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大。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购置生产设备和车间装修改造产生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所致。

1-1-310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00.001,800.001,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00.001,800.001,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00.001,800.001,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198.105,092.313,038.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98.106,892.314,938.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98.10-5,092.31-3,138.5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38.52万元、-5,092.31万元、-5,998.1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股利分配金额较大所致。

(六)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2017年以来,公司股利分配均以现金分红的形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 间股东会/股东大会时间股利分配金额
2017年2017年8月13日2,953.13
2018年2018年1月10日875.00
2018年7月1日3,438.20
2018年12月1日875.00
2019年2019年4月30日2,887.50
2019年8月25日1,062.50
2020年2020年1月5日517.50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金额分别为2,953.13万元、5,188.20万元、3,950.00万元,2020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利分配金额为517.5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报告期内历次利润分配方案均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已实施完毕。

1-1-311

(七)发行人的流动性已经或可能产生的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以及发行人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措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3.98、3.10、3.91,速动比率分别为 2.88、

2.42、3.17,整体来看,公司流动性风险较低。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未来若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对公司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将销售人员的奖金与回款比例和进度挂勾,保证及时回款;

2、由于公司仍处于成长期,需要较多的支出用于研发和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公司拟进行股权融资,以缓解流动性风险。

(八)发行人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以及管理层自我评判的依据

公司管理层基于行业发展和公司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判断,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等。发行人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披露。

十二、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一)报告期内重大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事项。

(二)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购买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报告期内,公司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53.26万元、594.80万元、851.43万元。

1-1-312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四)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的有关内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月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7.50万元(含税)。

2、其他

2020年1月,我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目前,公司无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总体可控。公司的产能产量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伴随疫情逐渐被控制,全国范围内工商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逐步推进,公司目前已全面复工复产,且公司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号召,采取必要措施应对疫情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1-313

十四、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的变动趋势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具体新股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因此,在公司业绩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综合考虑股本增加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短期内尚不能充分体现等因素,假定本次发行于2020年12月底前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的谨慎预估,公司2020年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较2019年度可能将有所摊薄。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优势产品产能的扩张和技术的改造升级;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提升原有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能力,为公司在国内市场进一步确立更加稳定的竞争地位奠定基础。

2、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论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由于项目尚未达产,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有所下降,但随着项目陆续投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盈利水平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3、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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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账面价值将显著上升。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利于公司间接融资能力和抵御财务风险能力的提升。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提升、技术改造及研发升级,以期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色母粒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突出产品规模化和技术升级,致力于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募集资金数额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员工297人,其中生产人员203人、销售人员36人、研发及技术人员34人、管理人员24人。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企业工作的重心,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公司拥有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多年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的行业经验,能够快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制定相应经营策略,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

(2)技术储备

公司建立了自主高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了涵盖绩效考核、福利待遇、员工晋升等各个方面的激励机制,将员工的创新成果与员工的个人利益挂钩,充分调动了员工创新的积极性。同时,公司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色母粒行业的配方设计、上游原材料特性、下游塑料制品生产工艺及塑料制品性质有较为深入地研究,可以快速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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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于三十多年的配色经验,建立了庞大的全色谱配方数据库,具备行业内领先的配色技术,同时在生产工艺方面进行不断的探索和技术创新,形成了成熟的制造工艺。公司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彩色塑料色母粒生产技术、高品质白色母粒生产技术、高品质黑色母粒生产技术、食品接触容器包装材料用全色谱塑料专用色母粒生产技术、功能母粒生产技术等多项具有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具备较为成熟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

(3)市场储备

公司经过三十多年的生产经营,通过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客户服务,逐步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产品受到下游客户广泛的认可,经过多年发展,凭借着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公司已经成为LG集团、农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大金空调、博西华等众多知名企业的供应商,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品牌体系,在国内外色母粒行业均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下游客户对公司品牌的可靠性和信誉度已形成一定共识,公司品牌的良好口碑已赢得新老客户的广泛认同,成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优势。

(四)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全色谱塑料着色色母粒,应用领域包括化工、食品饮料、电子电器、日化、日用品、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逐年增长。未来,随着公司继续挖掘客户需求,并不断加强对色母粒产品的研发投入,持续提高产品品质,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得到持续提升。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主要风险

①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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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下游为塑料制品加工业,色母粒的应用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受单一应用领域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小,但与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情况相关性较大。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但国外疫情形势依旧严峻,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各行业造成严重伤害,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下游为塑料制品加工业,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受单一应用领域的需求波动影响较小,但与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情况相关性较大。我国国内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全球范围内其他国家亦有发生。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受本次疫情影响,将对各行业造成严重伤害,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②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树脂、钛白粉、颜料、炭黑、助剂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3.87%、86.80%、86.96%,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化工产品,其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采购量、到货时间、付款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采购价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有所波动,主要系市场价格的波动所致。当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有效调整产品价格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色母粒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一方面,色母粒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发展空间大,会不断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该行业,从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国内少数规模较大的色母粒企业凭借其资本优势、人才优势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压力。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同时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以应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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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风险,将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

(2)改进措施

面对宏观经济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带来的风险,公司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丰富产品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升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色母粒行业的优势地位。

①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丰富产品结构,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②加强对市场需求、竞争对手、行业发展趋势等的研究,及时改进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

③对投资项目做好可行性研究,确保投资项目实现预期效益;

④有效控制三项费用率,改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降低运营成本;

⑤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和信息系统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⑥多渠道筹集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⑦加强预算管理和费用考核,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严格控制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⑧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积极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优化绩效评估和考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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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设完成,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3)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产品结构优化,开拓塑料制品应用的新领域,研发适应市场的高端新产品,提升研发和生产装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能,在生产提速和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保证产品高品质。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客户合作基础上,借助与优质客户的合作经验,加强公司品牌推广,进一步开发行业内新的优质客户。公司将以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为基础,不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公司慎重提示投资者,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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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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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23,427.8823,427.88
2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9,456.379,456.37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900.003,900.00
4补充流动资金5,200.005,200.00
合 计41,984.2541,984.25

除补充流动资金外,上述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的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第一年预计 投入金额第二年预计 投入金额投入总额
1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5,479.9217,947.9623,427.88
2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3,429.456,026.929,456.37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2,326.101,573.903,900.00
合 计11,235.4725,548.7836,784.25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金在运用和管理上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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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备案情况
1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鄞州区发改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212-29-03-107566
2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中山市工信局备案,备案证编号:202000309020008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鄞州区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212-29-03-107712
4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制度。2020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经营战略、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关系

公司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优势产品产能的扩张和技术的改造升级;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未来经营战略制定,有利于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项目围绕色母粒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突出产品规模化和技术升级,致力于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有利于未来经营战略的实现。

公司在技术和产品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先进的配色技术、成熟的生产工艺与持续创新的产品。其中,以先进的配色技术为基础,公司形成了包括“高品质黑色母粒生产技术”、“高品质白色母粒生产技术”在内的5大核心技术。公司在模式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主动创新、全面布局的经营发展模式与高度定制化的模式。本次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是对公司先进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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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技术和成熟生产工艺的运用与再提升,并且专注于中高端黑色、白色母粒的生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展下游应用领域,落实主动创新、全面布局的经营发展模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配色技术与持续创新的能力,从而实现持续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生产需求的目标,不断发展公司生产高度定制化的模式。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公司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提升、技术改造及研发升级,以期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核心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且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包括“高品质黑色母粒生产技术”、“高品质白色母粒生产技术”等。上述核心技术将会在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运用,使黑色母粒具有高浓度、高黑度、高光亮的特点;白色母粒具有颜料分散性极佳、钛白粉含量高、耐高温黄变性能好的特点。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成后,也将在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研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不同,亦不存在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近年来,国家不断推出政策支持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包括色母粒在内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作为新材料领域发展的重点之一,也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这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制造2025》《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文件将“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列为发展重点;《中国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塑料加工业的重点任务是紧紧围绕“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成型”的技术方向,重点突破原料、先进成型技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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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装备三大发展瓶颈。国家政策支持为色母粒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的引导作用将推动行业内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深厚的技术积累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公司经过三十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了丰富的配色经验,并且以客户订单为基础建立了配方信息化数据库和产品实物档案库,公司产品配色精准、快速,为产品品质提供了保障。公司拥有自创的模拟顾客生产工艺的试样试产机制,通过试样试产过程,实现产品生产工艺符合客户的生产流水线条件和生产工艺,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能精准符合客户需求。公司掌握颜料在塑料树脂间均匀分散的关键生产技术工艺,能实现色母粒产品色泽的高浓缩性。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作为公司创新平台,进行新产品、新配方的研发,不断满足下游市场的新需求。公司的研发队伍经验丰富,在高分子材料领域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及完善的技术体系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公司拥有色母粒相关领域生产运营的成功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多年色母粒行业的从业和管理经验,对产品技术、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均有深刻的理解。公司管理团队结构稳定、目标一致,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客户维护等能够有效执行。公司运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积累的色母粒产品生产运营的成功经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丰富的客户资源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消化提供了可靠保障

公司通过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逐步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凭借着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稳定的产品质量,产品受到下游客户广泛的认可,已经成为LG集团、农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大金空调、博西华等众多知名企业的供应商,并与其建立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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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通过主动联合客户进行研究开发参与到客户的产品研发、生产等环节中,及时了解客户新需求,不断适应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广泛的客户资源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也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销售提供了可靠保障。

(五)公司拥有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产品研发等业务环节的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运作与产品质量的全过程控制。目前,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保证公司管理的有序、有效进行。公司拥有的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扩大公司色母粒产品生产能力并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23,427.88万元,对公司原色母粒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12,000吨/年的黑色母粒和8,000吨/年的白色母粒产能。该项目业经宁波市鄞州区发改局备案,项目实施主体为宁波色母粒。

2、项目投资概算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为23,427.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
1建设投资17,989.7776.79%
1.1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费16,591.4070.82%
1.2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398.375.97%
2预备费539.692.30%
3铺底流动资金4,898.4220.91%
合 计23,427.8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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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分6个阶段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进度安排(月)24681012141618202224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与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3、项目工艺技术

(1)本项目的工艺流程

色母粒的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相关内容。

(2)本项目所需主要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色母粒为公司生产多年的优势产品,公司已掌握了相关的核心技术,该等技术成熟、稳定,部分核心技术已取得专利。公司核心技术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技术来源及公司的技术先进性”相关内容。

4、项目主要设备选用情况

为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满足生产技术的需要,增强生产工艺的可操作性,本项目设备选型遵循设备配置、工艺技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等原则,主要新增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安装费合计金额
1振动筛126.00-72.00
2振动上料器128.00-96.00
3连续密炼机系统61,300.00-7,800.00
4水循环系统620.005.00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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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安装费合计金额
5吸水机62.00-12.00
6烘料机1265.00-780.00
7自动打包机1860.00-1,080.00
8自动码板机680.00-480.00
9真空系统240.005.0085.00
10除尘系统470.005.00285.00
11排烟系统490.005.00365.00
12其他环保设备1450.005.00455.00
13其他设备---6.40
合 计--25.0011,641.40

5、项目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树脂、钛白粉、炭黑、助剂等,原材料供应市场竞争充分,货源稳定,供应充足。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分别由当地自来水公司、电力部门供应。

6、项目环保情况

(1)废气治理

本项目塑料熔融废气、抽真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配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统一引入袋式除尘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不新增食堂、宿舍,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至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消)声、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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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料头、不合格产品、粉尘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综合运用;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5)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涉及新建生产线,拟投入285万元进行除尘系统建设,处理加工烟尘;拟投入365万元进行排烟系统建设,处理废气;拟投入455万元用于垃圾分类、处理;合计拟投入1,105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上述金额投入,符合公司生产线产能与环保投入的配比,与排污量相匹配。

7、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业已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437093号。

8、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数值
1营业收入35,858.16
2净利润5,367.53
3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8.70%
4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7.07年
5净现值(税后)8,887.03

(二)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扩大公司色母粒产品生产能力并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9,456.37万元,对中山分公司色母粒生产线进行扩产,新增合计10,000吨/年的中高端黑色、白色母粒产能。该项目业经中山市工信局备案,项目实施主体为宁波色母粒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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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概算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为9,456.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
1建设投资6,798.7671.90%
1.1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费6,708.2070.94%
1.2建设工程其他费用90.560.96%
2预备费203.962.16%
3铺底流动资金2,453.6525.95%
合 计9,456.37100.00%

本项目分5个阶段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进度安排(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厂房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3、项目工艺技术

(1)本项目的工艺流程

色母粒的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相关内容。

(2)本项目所需主要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色母粒为公司生产多年的优势产品,公司已掌握了相关的核心技术,该等技术成熟、稳定,部分核心技术已取得专利。公司核心技术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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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技术来源及公司的技术先进性”相关内容。

4、项目主要设备选用情况

为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满足生产技术的需要,增强生产工艺的可操作性,本项目设备选型遵循设备配置、工艺技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等原则,主要新增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安装费合计金额
1振动筛66.00-36.00
2振动上料器68.00-48.00
3连续密炼机系统31,300.00-3,900.00
4水循环系统320.0015.0075.00
5吸水机32.00-6.00
6烘料机665.00-390.00
7自动打包机960.00-540.00
8自动码板机380.00-240.00
9真空系统140.005.0045.00
10除尘系统270.0010.00150.00
11排烟系统290.0010.00190.00
12其他环保设备1160.005.00165.00
13其他设备---3.20
合 计--45.005,788.20

5、项目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树脂、钛白粉、炭黑、助剂等,原材料供应市场竞争充分,货源稳定,供应充足。

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分别由当地自来水公司、电力部门供应。

6、项目环保情况

(1)废气治理

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主要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净化装置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抽真空及熔融挤出工序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工序有机废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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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主要经集中收集后配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由排气管有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后纳入南头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排放,治理达标尾水排入河流,对项目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3)固废治理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4)噪声治理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区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重大影响。

(5)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涉及新建生产线,拟投入150万元进行除尘系统建设,处理加工烟尘;拟投入190万元进行排烟系统建设,处理废气;拟投入165万元用于垃圾分类、处理;合计拟投入505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上述金额投入,符合公司生产线产能与环保投入的配比,与排污量相匹配。

7、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尚义路9号。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业已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93903号。

8、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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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数值
1营业收入17,929.08
2净利润2,616.18
3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21.91%
4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6.03年
5净现值(税后)5,989.44

(三)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项目概况

为充分发挥研发中心的作用,支撑公司快速发展,公司拟在现有研发中心基础上,投资3,900.00万元,进一步扩展研发空间,完善研发、检测设备设施,引进研发技术人才,提升研发中心的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该项目业经宁波市鄞州区经信局备案,项目实施主体为宁波色母粒。

2、项目投资概算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为3,9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
1建设投入3,526.0690.41%
1.1设备投入2,847.8073.02%
1.2软件投入124.003.18%
1.3场地装修费554.2614.21%
2预备费105.782.71%
3研发费用投入268.166.88%
合 计3,900.00100.00%

本项目分5个阶段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进度安排(月)24681012141618202224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软件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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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安排(月)24681012141618202224
试运行与验收

3、项目主要设备选用情况

本项目采用设备包括先进的试验设备、检测设备、分析设备、试制设备及软件等,主要新增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安装费合计金额
1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115.001.0016.00
2氙灯老化试验机4138.008.00560.00
3紫外老化试验箱214.00-28.00
4高低温循环试验机113.000.8013.80
5耐刮擦试验机127.00-27.00
6同步热分析仪239.002.0080.00
7盐雾试验箱13.00-3.00
8实验室挤出机2463.00-926.00
9实验室拉丝机115.00-15.00
10实验室三层共挤吹膜机1120.00-120.00
11高低温万能试验机414.00-56.00
12万能试验机47.00-28.00
13多轴冲击试验机2203.00-406.00
14高温蠕变仪2147.00-294.00
15激光粒度分析仪1120.00-120.00
16转矩流变仪1150.00-150.00
17其他设备---5.00
18管理软件22.00-4.00
19设计软件1110.00-110.00
20办公软件101.00-10.00
合 计--11.802,971.80

4、项目建设内容

(1)建立完善的研发硬件体系

本项目拟对现有的研发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通过设立产品研发实验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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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实验室、性能检测实验室、办公资料室等部门,购置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氙灯老化试验机、紫外老化试验箱、高低温循环试验机等试验设备,以及高温蠕变仪、激光粒度分析仪等检测设备,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建立与公司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基础平台,以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

(2)建设研发人才队伍

公司拟在保持原有技术研发队伍的基础上,在相关紧缺技术和重点领域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人才,扩充技术研发团队的整体规模,形成专业的创新技术队伍,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5、项目建设目标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本次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主要目标为:

(1)通过全面升级改造企业研发中心,力争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成为国内先进的色母粒产品研发中心,为公司提供中长期发展所需要的创新技术。在加强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技术工艺改进的同时,公司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新产品、新工艺进行研发和创新,并提高公司综合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2)通过引进先进的试验、检测设备及软件,提升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根据不同客户对色母粒产品的颜色、光泽及性能等不同要求进行研究与开发的能力,确保公司的产品能够满足客户更高层次的需求;

(3)建立完善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综合性平台,通过设立产品研发实验室、产品应用实验室、性能检测实验室等加强公司各个阶段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紧密连接程度,为技术成果产业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6、项目环保情况

(1)废气治理

本项目在实验室内,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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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管至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消)声、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小样、粉尘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综合运用;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7、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业已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437093号。

8、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的实施,主要目的在于建设公司技术研发、产品试验试制的综合性开发平台,其效益主要体现在缩短开发周期、加快研发成果的转化步伐上。因此,本项目虽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建成后,通过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增加公司技术、产品储备,有利于公司扩大产业规模,为公司带来可持续的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有利于在产品研发与生产销售环节形成良性循环,从而能够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最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5,2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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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带来的资金需求,并适当降低负债规模。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中有升,复合增长率达到20.31%。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总规模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对公司流动资金形成了较大的占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美联新材8.11%12.74%10.83%
道恩股份11.48%23.67%31.99%
苏州宝丽迪-31.48%35.46%
平均值9.80%22.63%26.09%
宁波色母粒29.33%34.65%31.53%

注:美联新材、道恩股份数据来源于其历年年度报告,苏州宝丽迪数据来源于其2019年6月预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而公司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金额也较为有限,公司发展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营业收入将继续稳步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更为迫切,需要运用募集资金予以补充。

3、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无法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在短期内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看,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意义。同时,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提高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的资产流动性进一步提高。

四、公司的战略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科技兴司、质量为本、用户至上、诚实守信”的经营宗旨,弘扬“开拓、求实、团结、奋进”的企业精神。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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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和企业经济实力,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顶尖的塑料色母粒供应商。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色母粒生产企业,将秉承“市场导向,服务顾客;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提升装备,产品升级;优化管理,精益求精”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塑料着色定制化产品,精准满足客户塑料着色和功能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二)公司发展规划

1、总体经营目标

未来三年,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产品结构优化,开拓塑料制品应用的新领域,研发适应市场的高端新产品。提升研发和生产装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能,在生产提速和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保证产品高品质。公司将不断提高产品配色技术并不断完善和更新全色谱的配方数据库,强化公司塑料着色定制化产品供应的领先优势,同时将围绕募投项目的开展,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具体发展计划

(1)技术创新与提升计划

公司将在目前已具备的行业内领先的配色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研究新型配色方法,引进国际先进的电脑配色软件和测色设备,优化公司配方数据的管理方式,加强信息技术在色母粒研发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公司也将持续改进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更新研发和生产设备,加大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

(2)新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多项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深入研究上下游产品,不断拓展应用领域并进行新产品开发,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3)市场开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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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受到下游客户广泛的认可,已经成为LG集团、农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大金空调、博西华等众多知名企业的供应商,并且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客户合作基础上,借助与优质客户的合作经验,加强公司品牌推广,进一步开发行业内新的优质客户。公司将以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为基础,不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三)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技术和产品创新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着主动创新的经营理念,积极探索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可能性。依托先进的配色技术和生产工艺,公司在彩色母粒、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和功能母粒各产品种类上形成了自主研发、原始创新的核心技术,支撑公司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同时,公司通过提高产品性能和丰富产品种类的方式进行产品创新,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公司产品已在电子电器、日用品、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广泛应用。

2、市场开拓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因公司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公司采取了多领域布局,全面开发的经营策略,公司在现有产品应用领域的基础上,着眼于更广阔的应用前景,以现有市场为基础,进行提前布局。通过采取积极的市场开拓措施,公司稳固了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

3、人才培养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对员工进行培训、鼓励员工参加行业会议、学术交流活动、展会等活动,了解行业市场情况和前沿技术;积极吸收年轻的人才进入公司,完善公司的人才团队。通过人才培训和人才引进措施,提高了公司人才团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4、管理优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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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得公司治理水平有所提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四)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拓宽融资渠道

公司将做好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利用好募集资金实现公司的发展规划,积极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加快推动公司产品发展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实力。未来将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科学选择融资方式,以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实力。

2、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程序、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证财务运作合理、合法、有效;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销售服务能力,谋求公司的长效发展。

3、人才引进与培养

公司将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建立并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公司将面向市场,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销售人才、管理人才,完善公司的人才队伍结构;公司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培训,提升员工素养和专业能力;公司将通过薪酬、股权等方面加强对人才的激励,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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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维护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等,对信息披露、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进行了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标准、信息披露的流程等内容,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有效地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获取公司信息。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的流程为:1、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2、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3、董事长签发;4、公告披露。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上市后将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媒体、报刊、路演、现场参观、公司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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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1、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于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布;

2、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股东大会的安排组织工作,并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充分考虑,以便于股东参加;

3、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及时和定期披露公司经营状况、重大经营决策等信息;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根据情况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

4、如有需要,公司将安排投资者、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到公司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参观,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5、公司将设立投资者咨询热线,由专人值班,解答投资者提出的关于公司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6、公司将对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其他内容。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在不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应注重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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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由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现金分红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即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

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差异化分红政策

公司按照以下不同的情况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采取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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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前款所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购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收购兼并)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6、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1)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要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会将调整或变更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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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举行与公众投资者的见面活动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利润分配政策,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拟定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制定和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需分别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举行与公众投资者的见面活动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无法按照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满足分红条件而不进行分红的,董事会将就无法确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不进行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章程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对股利分配政策做了原则性规定;本次发行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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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说明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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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四、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卫庆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④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关于所持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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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

②减持股份的方式

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④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本人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⑤减持股份的期限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蓝润园投资

发行人股东蓝润园投资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444.23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40%,其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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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黄润园投资

发行人股东黄润园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卫庆控制的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440.57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34%,其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③赵茂华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赵茂华担任公司董事,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36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6%,其承诺如下:

A、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B、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C、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D、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关于所持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蓝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赵茂华关于所持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①减持股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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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减持股份的方式

若本企业/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本人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④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就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进行自主决策、择机减持。限售期结束后的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100%。

⑤减持股份的期限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公司董事洪寅、毛春光、陈忠芳、陈杰,监事张旭波、祖万年、周必红,高级管理人员陈建国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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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

(4)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

4、其他股东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董小法、陈芬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红润园投资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红润园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的锁定情况

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公司股东史行伍、应丰源、陈春雷、徐安明、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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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辉、桑勇民、陆俭宁、茅百园、阮小来、罗贻飞、许英杰、郑后云、李兴达、俞培伟、汪富良、严国君、汤亚宁、张忠英、吴建良、李胜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本公司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①公司回购股票;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③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承诺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本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本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本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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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

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①公司回购股票;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③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承诺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人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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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90%。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本人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①公司回购股票;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③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承诺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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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本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年度内本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本人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3)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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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作出上述认定后,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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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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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情况”。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1月3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参见本节 “二、股利分配政策”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从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根据《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七)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于2020年6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之“(二)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八)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未来可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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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5、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九)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之“(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之“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合法合规性情况”。

(十)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公司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③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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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卫庆及其关联方董小法、陈芬莉、红润园投资、黄润园投资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②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公司董事赵茂华、洪寅、毛春光、陈忠芳、陈杰、包建亚、周奇嵩、于卫星,监事张旭波、周必红、祖万年,高级管理人员陈建国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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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②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其它持股5%以上股东蓝润园投资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②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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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十一)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在为宁波色母粒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6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除特别说明外,重大合同是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交易金额大于2,000万元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与2019年度前五名客户签订且正在履行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履行情况
1LG集团色母粒框架协议2020.01.01-2020.12.31正在履行
框架协议,2019年度销售金额为4,777.99万元2019.01.31-2020.01.31履行完毕
框架协议,2018年度销售金额为3,087.67万元2018.01.31-2019.01.31履行完毕
2娃哈哈色母粒框架协议2019.12.20-2020.12.31正在履行
框架协议,2019年度销售金额为2,194.92万元2018.12.26-2019.12.31履行完毕
3怡毗化工色母粒框架协议2020.01.01-2020.12.31正在履行
4长阳科技色母粒框架协议2020.01.01-2020.12.31正在履行
5纳爱斯色母粒框架协议2020.01.01-2020.06.30正在履行
6奥克斯色母粒框架协议,2017年度销售金额为2,843.00万元2016.12.01-2020.05.31履行完毕

(二)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大于400万元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含税)履行期限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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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含税)履行期限履行情况
1深圳市兴华颜料色母有限公司钛白粉438.402019.07.03-2020.07.02履行完毕
1,776.342019.04.12-2020.04.11履行完毕
464.002018.09.25-2019.09.24履行完毕
976.602018.05.11-2019.05.10履行完毕
1,803.002018.01.09-2019.01.08履行完毕
478.002017.09.18-2018.09.17履行完毕
2上海英强化工有限公司钛白粉420.002019.07.01-2019.07.31履行完毕
456.002019.04.29-2019.05.31履行完毕
3龙蟒佰利钛白粉468.002019.03.08-2019.05.07履行完毕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

2020年1月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1.95亿元,抵押期限自2020年1月2日至2023年1月2日,抵押财产类型为房屋等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书号:

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437093号)。双方约定,该合同设立前已经存在的编号为CD94172019880199、CD94172019880132、CD94172019880189合同项下的债权,转入本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仲裁或违法违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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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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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任卫庆赵茂华洪 寅
毛春光陈忠芳陈 杰
包建亚周奇嵩于卫星
监事:
张旭波周必红祖万年
高级管理 人员:
任卫庆洪 寅毛春光
陈忠芳陈建国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5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任卫庆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方 灏

保荐代表人:

顾 盼 卞雨晨

总经理:

邓 舸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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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陈益文刘 佳
李艳华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6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声明仅供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小金
李 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69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签字资产评估师:
王虹云何江南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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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 伟 陈小金 李 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71

第十三节 附件

一、附件内容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披露: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8、其他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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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查阅时间、地点

附件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1、发行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联系人:陈建国电话:0574-88393338传真:0574-88393335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5楼联系人:顾盼、陆瑶电话:0571-8511530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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