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2020年1-6月) | 上年同期(2019年1-6月)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00万元至1900万元 | 292.36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345% -55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95元至-0.0431元 | 0.0066元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0年1-6月份业绩同向上升的主要原因:
1、公司回归主业,聚焦实业,资产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银行贷款进一步压减,降低筹资成本。
2、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相关产业市场需求不足影响,主要产品产、销量
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的情况下,公司抢抓机遇确保原料采购,不断清理库存,进一步压降在线占用,通过提质增效,强化管理,上半年公司产品成本同比降幅高于收入降幅。
3、公司报告期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中报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