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