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贷款的公告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0 年7月3日,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项目贷款的议案》。现就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项目贷款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拟与光大银行签订基本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拟在光大银行申请不高于人民币 1,8000万元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用于公司“云创大学大数据中心项目”的资金支出,贷款利率参照光大银行规定执行。本次项目贷款拟担保方式如下:
1、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真女士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鹏先生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
以上方式、最终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该事项审议情况
如追加上述拟担保1方式,即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真女士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鹏先生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则已
公告编号:2020-039
包含在公司年度总的由张真女士及刘鹏先生共同或单方面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该事项只审议追加上述拟担保2方式情况,即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追加用应收账款质押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可审批的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但不满50%的”,超过50%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 428,949,640.60元,因此本事项需要经董事会审议。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即“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项目贷款1,8000万元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事项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项目贷款额度是用于“云创大学大数据中心项目”资金支出,且拟分三年分批提款,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会议全套文件。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