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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6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69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0年7月6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军(董事长)、周英怀、刘少德、胡颖

独立董事:董战略、饶洁、张宇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3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战略委员会3人,成员为:王军(主任委员)、周英怀、董战略。审计委员会3人,成员为:饶洁(主任委员)、张宇、胡颖。提名委员会3人,成员为:张宇(主任委员)、王军、饶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成员为:董战略(主任委员)、张宇、周英怀。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吴施鹰(监事会主席)、李辉职工代表监事:米雪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周英怀董事会秘书:刘世伟副总经理:刘少德、陈金杰、刘世伟财务总监:张海涛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董事会秘书刘世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秘书刘世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8908100212传真:0838-6928305电子邮箱:lsw@injet.cn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第三届相同。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王军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自2010年12月18日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全资子公司四川蔚宇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蔚宇电气”)执行董事、四川英杰晨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冉科技”)总经理。现任德阳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德阳市工商联第七届副主席、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

截至公告日,王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8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2、周英怀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12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全资子公司晨冉科技执行董事。先后被授予2003年度德阳市科技先进工作者、第五届四川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德阳市“双百”人才等荣誉;分别在2005年-2009年、2015年度和2017年度被评为四川省电力电子学会先进工作者。现任四川省电力电子学会副理事长。

截至公告日,周英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60,0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6%,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3、刘少德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自2010年12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全资子公司蔚宇电气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少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4、胡颖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财务硕士、MBA。曾于2011年3月至2014年6月以及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波士顿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 自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谱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截至公告日,胡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5、董战略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比较文学硕士。曾于2003年10月至2015年4月历任浙江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自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

截至公告日,董战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6、饶洁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于2003年3月至2010年7月历任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0年7月起至今任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

公司总经理、四川精财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已届满离任)、四川金石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培训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后续教育授课老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校外指导教师、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资产评估专业校外硕士导师职务。

截至公告日,饶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7、张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法硕士。曾于1999年9月至2001年6月历任江苏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截至公告日,张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8、吴施鹰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历任公司内勤组组长,市场部副部长、销售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行政部部长,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行政总监兼行政部部长,现兼任四川英杰晨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施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吴施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9、李辉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于2010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公司运行部部长,2013年2月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9,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李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10、米雪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自2015年1月至今任公司人事专员、人资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行政部行政科科长。

截至公告日,米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刘世伟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全国律师资格证书,经济师。2015年7月之前历任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铸造分厂工人、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律风险防控专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自2015年11月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8年4月8日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世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陈金杰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公司市场部部长、销售总监,自2014年4月28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陈金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13、张海涛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0年12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自2015年11月5日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张海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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