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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蓝晓科技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4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951,320.7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4,048,679.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9]168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33,400万元向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剩余募集资金以高陵蓝晓借款的方式,向高陵蓝晓注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完成后,高陵蓝晓注册资本由10,200万元变更为43,6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款项,再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9年6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2,395.20万元,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为12,395.20万元。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7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5,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26,365.85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46.04万元。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了避免资金限制,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31万元。因此,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蓝晓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蓝晓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晓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鹏 崔永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 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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