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30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7月6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闫国荣、张旭光、方勇、杨跃明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原拟授予其股票期权合计10,000份,原拟授予其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0股。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4人调整为162人,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由2,100万股调整为2,09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人调整为1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870万股调整为85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闫国荣、张旭光、方勇、杨跃明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7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0年7月6日为授予日,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99万份,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5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