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为基数(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为2020年6月17日至2025年12月10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股本总额可能会因前述事项而发生变动,截至2020年7月3日,公司总股本为881,452,465股,公司将根据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1.6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6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65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695 | 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 | 08*****699 | 上海元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 | 08*****573 | 无锡先导电容器设备厂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10日),若因“先导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根据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在此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先导转债,债券代码:12303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无锡市高新区新锡路20号
咨询联系人:李裕丰、缪龙飞
咨询电话:0510-81163600
传真电话:0510-8116364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