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20-02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起至2020年7月1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计划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大宗交易自公告起三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且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好利来总股本的2% ;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且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好利来总股本的1%。
公司于今日收到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及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的书面告知函,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666,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并于2020年7月6日提前终止前述减持计划。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
好利来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好利来控股 | 旭昇投资 | |||||
住所 | 香港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31楼 | 香港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31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3日 | ||||||
股票简称 | 好利来 | 股票代码 | 00272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好利来控股) | 40.2600 | 0.604 | |||||
A股(旭昇投资) | 26.4112 | 0.396 | |||||
合 计 | 66.6712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名称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好利来控股 | 合计持有股份 | 2834.8040 | 42.51 | 2794.5440 | 41.9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34.8040 | 42.51 | 2794.5440 | 41.91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 | 0 | 0 | ||
旭昇 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1661.4112 | 24.92 | 1635.0000 | 24.5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61.4112 | 24.92 | 1635.0000 | 24.52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持有股份 | 4496.2152 | 67.43 | 4429.5440 | 66.4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96.2152 | 67.43 | 4429.5440 | 66.4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变动为履行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7月17日(含2020年7月17日),且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好利来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旭昇投资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7.其他说明 |
好利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旭昇投资自2018年7月13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比例为2.05%。 |
8.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说明
鉴于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的减持情况说明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旭昇亚洲投资 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6月24日 | 34.08 | 264,112 | 0.396% |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6月30日 | 33.40 | 130,500 | 0.196% |
2020年7月01日 | 33.35 | 158,100 | 0.237% | ||
2020年7月02日 | 33.30 | 86,400 | 0.130% | ||
2020年7月03日 | 33.62 | 27,600 | 0.041% | ||
合计 | — | — | — | 666,712 | 1.000% |
(说明: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本次减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834.8040 | 42.51% | 2,794.5440 | 41.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34.8040 | 42.51% | 2,794.5440 | 41.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661.4112 | 24.92% | 1,635.0000 | 24.5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61.4112 | 24.92% | 1,635.0000 | 24.5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旭昇投资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好利来控股与旭昇投资上述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
3、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好利来控股经上述减持后剩余持有公司股份27,945,440股占公司总股本
41.91%,减持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经上述减持后剩余持有公司股份1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52%,减持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截至本公告日,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已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及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