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会议审议了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融资授信额度;公司2011年度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额度担保;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利德木业有限公司87.86%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司黑色金属分公司所属民星路仓库项目改造"等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利德木业有限公司87.86%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交易价格公开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通过通讯方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2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