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隆利科技 股票代码:300752
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二〇二〇年七月
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申请人”或“公司”)出具的20096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本次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会同申请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请人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及讨论,并按照本次反馈意见的要求针对有关问题对《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报材料进行相应的修订,修订处均以“楷体加粗”形式显示。
现就本次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以下回复中所用简称或名称,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第一章“释义”中所列含义一致;以下回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问题1、 ...... 3
问题2、 ...... 11
问题3、 ...... 16
问题4、 ...... 19
问题5、 ...... 33
问题6、 ...... 39
问题7、 ...... 55
问题8、 ...... 60
问题9、 ...... 65
问题10、 ...... 69
问题1、申请人拟将本次募集资金3.25亿元投入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和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请申请人:(1)详细说明上述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是否涉及新业务或新产品/服务,申请人是否具备开展该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2)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该项目的具体内容、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核心技术,是否存在需持续大额资金投入、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详细说明上述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是否涉及新业务或新产品/服务,申请人是否具备开展该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一)公司现有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可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和生产,依托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生产实践,已逐步发展为国内研发实力较强、生产规模较大的重要背光显示模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出色的品质控制能力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与京东方、深天马、深超光电、TCL集团、信利、帝晶光电、合力泰、同兴达、东山精密、群创、友达等国内外液晶显示模组知名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1、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Mini-LED显示模组主要指运用Mini-LED技术的显示模组。相比于传统的背光LED模组,Mini-LED显示模组能够实现更好的对比度和HDR(高动态范围图像)显示效果,且在功耗、成本、寿命、亮度等方面具备优势。目前Mini-LED技术已逐步成熟、可量产,有望在中高端液晶显示屏背光、LED显示得到大规模应用,特别是车载、平板、笔记本、电视、显示器等领域。
本次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产品包含车载类、平板/NB/显示器类以及
智能穿戴类Mini-LED显示模组,将应用于车载显示屏、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智能手表、VR眼镜、智能手机等终端电子产品中。且公司自2016年以来已经开始Mini-LED技术研发,目前已形成小批量生产。公司进行本次“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一方面能够早于行业周期完成产能布局,另一方面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
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建项目,有利于公司满足技术升级和需求升级带来的市场需求,有利于公司满足新兴市场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并扩大市场规模。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业务或新产品/服务
1、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技术是在公司原有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产品。Mini-LED对比传统侧背光LED的主要优点是可以实现背光分区控制并更省电,且在播放视频动画时拥有高动态对比度和极致色彩空间,给用户带来更好的视觉体验,跟现有产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光学设计、发光原理、工艺流程方面,不涉及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2、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
公司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建项目,不涉及新业务或新产品/服务。
(四)开展该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1、人员储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技术人员358名,占总人数的比重为
10.66%。公司主要管理团队成员均在相关行业从业10年以上,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在2015年和2019实施了股权激励机制,团队成员稳定,且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品质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均拥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及时获取客户诉求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明确公司的新兴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挖掘和实现新的业务增长点。
2、技术储备
(1)Mini-LED技术
Mini-LED技术在研发过程中具有多项技术难点,如:倒装难点、LED芯片转移难点、电流拥挤、热堆积等。自2016年以来,公司已投入资金及人力开展Mini-LED技术的研发,分别在结构、光学、IC驱动、电路设计以及柔性板封装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整合,率先研发出了多款产品,现阶段研究的Mini-LED技术可应用于显示屏、智能穿戴、电视、平板、笔记本、车载、游戏竞技屏等,公司代表性研发产品主要包括27.6寸曲面车载产品、12.3寸车载产品、32寸电竞显示产品、3.5寸VR产品、10.1寸平板产品等。公司已基本具备相应的技术,且已实现小批量生产。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318项,其中,发明专利93项,海外申请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22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已申请专利中Mini-LED显示模组相关专利共计51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Mini-LED相关专利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申请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型 | 专利状态 |
1 | 一种手机用底发光量子点背光源 | 2018100654225 | 2018-01-23 | 发明 | 已授权 |
2 | 一种无导光板底发光背光源 | 2018100654174 | 2018-01-23 | 发明 | 已授权 |
3 | 一种新型直下式背光源 | 2018214582139 | 2018-09-06 | 实用新型 | 已授权 |
4 | 一种可拼接直下式背光源 | 2018214745545 | 2018-09-10 | 实用新型 | 已授权 |
5 | 一种可拼接直下式背光源 | 2018110525343 | 2018-09-10 | 发明 | 实审 |
6 | 一种减小厚度的直下式背光源 | 2018214836489 | 2018-09-11 | 实用新型 | 已授权 |
7 | 一种导光板光源一体结构及直下式背光模组 | 2019201428664 | 2019-01-25 | 实用新型 | 已授权 |
8 | 一种手机用底发光背光源 | 2019203946386 | 2019-03-26 | 实用新型 | 已授权 |
9 | 一种改善光效且提高亮度的mini led背光模组 | 2019208229017 | 2019-05-31 | 实用新型 | 已授权 |
10 | 一种发光均匀的底发光背光源 | 2019211503708 | 2019-07-19 | 实用新型 | 已授权 |
11 | 面光源的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19109543434 | 2019-10-09 | 发明 | 实审 |
12 | 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19109544225 | 2019-10-09 | 发明 | 实审 |
13 | 面光源的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19109544371 | 2019-10-09 | 发明 | 实审 |
14 | 一种带梳状灯板结构的背光模组 | 2019219305300 | 2019-11-07 | 实用新型 | 已授权 |
序号 | 名称 | 申请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型 | 专利状态 |
15 | 直下式mini LED背光模组 | 2019111812814 | 2019-11-27 | 发明 | 实审 |
16 | 直下式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19112891300 | 2019-12-13 | 发明 | 公开 |
17 | 直下式式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19113725929 | 2019-12-27 | 发明 | 实审 |
18 | Micro-LED显示装置及电子设备 | 2019113731493 | 2019-12-27 | 发明 | 实审 |
19 | 直下式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20100167895 | 2020-01-08 | 发明 | 实审 |
20 | 直下式背光装置 | 2020200397286 | 2020-01-08 | 实用新型 | 审查中 |
21 | 柔性直下式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20100699971 | 2020-01-21 | 发明 | 公开 |
22 | 一种窄边框背光模组结构及显示装置 | 202020197243X | 2020-02-21 | 实用新型 | 审查中 |
23 | 一种用于底发光灯板的印刷钢网 | 2020202028498 | 2020-02-24 | 实用新型 | 审查中 |
24 | 一种背光模组及显示器 | 2020202348852 | 2020-02-29 | 实用新型 | 审查中 |
25 | 直下式背光装置及电子设备 | 2020101469680 | 2020-03-05 | 发明 | 审查中 |
26 | 直下式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20101466199 | 2020-03-05 | 发明 | 审查中 |
27 | 可拼接的显示器及显示设备 | 2020101468669 | 2020-03-05 | 发明 | 审查中 |
28 | 拼接显示器及显示设备 | 2020101467350 | 2020-03-05 | 发明 | 审查中 |
29 | 图像显示方法 | 2020101467219 | 2020-03-05 | 发明 | 审查中 |
30 | 用于拼接显示的图像显示方法 | 202010146695X | 2020-03-05 | 发明 | 审查中 |
31 | 一种返修mini-LED灯板治具 | 2020203101700 | 2020-03-12 | 实用新型 | 审查中 |
32 | 柔性直下式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20101893023 | 2020-03-18 | 发明 | 审查中 |
33 | 柔性直下式背光模组的制备方法及其装置 | 2020101893076 | 2020-03-18 | 发明 | 审查中 |
34 | 直下式背光模组及显示设备 | 202010189331X | 2020-03-18 | 发明 | 审查中 |
35 | 直下式背光模组及显示设备 | 2020101892995 | 2020-03-18 | 发明 | 审查中 |
36 | LED背光装置及显示设备 | 2020102178201 | 2020-03-25 | 发明 | 审查中 |
37 | mini-LED背光模组的制备方法 | 202010227891X | 2020-03-27 | 发明 | 审查中 |
38 | 裁切LED灯板的方法 | 202010233702X | 2020-03-27 | 发明 | 审查中 |
39 | 一种便于组装Mini-LED灯板的治具 | 2020204702396 | 2020-04-02 | 实用新型 | 审查中 |
40 | 导光LED灯板 | 2020102578492 | 2020-04-03 | 发明 | 审查中 |
41 | 面光源背光装置 | 2020102578488 | 2020-04-03 | 发明 | 审查中 |
42 | 面光源背光装置 | 202010257795X | 2020-04-03 | 发明 | 审查中 |
43 | 图像分区显示的方法 | 2020102902265 | 2020-04-14 | 发明 | 审查中 |
44 | 直下式背光装置 | 2020205542515 | 2020-04-15 | 实用新型 | 审查中 |
序号 | 名称 | 申请号 | 申请日 | 专利类型 | 专利状态 |
45 | 直下式背光模组 | 2020103100100 | 2020-04-20 | 发明 | 审查中 |
46 | 面光源背光装置 | 2020103158737 | 2020-04-21 | 发明 | 审查中 |
47 | 一种FPC软板平整定位治具 | 202020725464X | 2020-04-30 | 实用新型 | 审查中 |
48 | 直下式背光装置 | 2020103914819 | 2020-05-11 | 发明 | 审查中 |
49 | 直下式背光模组 | 2020103967002 | 2020-05-12 | 发明 | 审查中 |
50 | 可拼接的显示器 | 2020103966777 | 2020-05-12 | 发明 | 审查中 |
51 | 微型发光二极管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 2020104389368 | 2020-05-22 | 发明 | 审查中 |
(2)LED背光显示模组技术
LED背光显示模组方面,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为满足终端产品对液晶显示屏幕更薄、边框更窄、亮度更高的要求,公司不断改进背光显示模组相关技术。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自主研发并掌握了超薄超高亮度LGP压缩模技术、超短光程背光模组技术、线光源(COB)背光模组技术、异形背光模组(U槽和开孔项目)技术、单盲孔/双盲孔+COF技术、LGP光学设计和微结构设计加工技术等,不断升级超薄、高亮、窄边框、高色域及全面屏、异型屏等显示技术,提升产品的性能,满足产品升级的要求。如2017年布局 “孔系列”产品的研发,经过不断创新和改进,实现了“单盲孔到双盲孔系列”产品研发的突破,并率先于2019年实现量产,为华为荣耀系列、小米系列首款双盲孔5G手机供货。2018年公司在线光源(COB)背光模组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并为全球首家COB封装的中兴努比亚X型号手机供货。
同时,公司积极研发新技术,形成了包括光学透镜技术、防偷窥背光技术、屏下指纹技术、逆棱镜背光技术、VR技术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技术储备,部分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市场储备
(1)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Mini-LED显示模组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器、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产品情况如下:
型号 | 类别 | 用途 |
2.48、3.2、3.5 | VR、穿戴 | VR |
4.5 | 工控、仪表、仪器 | 掌纹识别 |
6.7 | 手机 | 手机 |
9.7 | 平板 | 教育平板 |
13.3 | NB | 笔记本 |
12.3、27.6曲面 | 车载 | 仪表、导航、影音 |
32 | 显示器 | 电竞、设计创作 |
65、75 | TV | 5G、智能家居 |
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产品目标客户主要为京东方、深天马、TCL集团、帝晶光电、群创等原有客户,以及新的应用领域的客户,如纬创、睿智威等;终端目标客户包括华为、三星、小米、联想、步步高、亚马逊、富士通及其他汽车领域等知名终端企业。市场需求不断增长,Mini-LED显示模组产品有望快速实现量产。
综上,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核心技术升级的需求、下游市场空间、现有客户资源及下游客户产品的协同性等方面,公司已具备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必须的市场储备。
(2)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
公司下游客户为京东方、深天马、深超光电、TCL集团、华星光电、信利、帝晶光电、合力泰、同兴达、东山精密、群创、友达等国内外液晶显示模组行业的知名企业,终端客户为三星、华为、小米、vivo、OPPO、SONY、LG、联想等知名终端企业。本次扩建项目目标客户与公司原有客户结构相同,公司已具备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必须的市场储备。
二、该项目的具体内容、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核心技术,是否存在需持续大额资金投入、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1、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本项目拟新建Mini-LED显示模组生产线,其中车载类生产线10条,年产能为96.72万片;平板/NB/显示器类生产线6条,年产能为187.20万片;智能穿
戴类生产线1条,年产能为249.60万片。产品方案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线 (条) | 产线生产能力(件/条/天) | 年产能 (万片/年) |
1 | 车载类 | 10 | 310 | 96.72 |
2 | 平板/NB/显示器类 | 6 | 1,000 | 187.20 |
3 | 智能穿戴类 | 1 | 8,000 | 249.60 |
* | 合计 | 17 | 9,310 | 533.52 |
2、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
本募投项目计划通过新建20条生产线扩大公司产能,拟新增年产背光显示模组5,616万片,为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满足新兴市场需求提供保障。
(二)募投项目的营运、盈利模式
销售模式方面:公司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议价能力与客户确定销售价格,并根据客户的经营实力及信用度分别确定信用期限。
生产模式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接受客户订单后,通过ERP系统下达订单需求,并根据产品物料清单计算生产物料需求,同时制定生产计划。
采购模式方面:公司采用以产定购模式,部分通用材料合理备料的采购模式,将原材料采购过程和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结合。
公司通过上述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实现产品销售,并获得利润。
(三)募投项目的核心技术
详见本回复问题一之“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之“(四)开展该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中关于技术储备的有关回复内容。
(四)是否存在需持续大额资金投入、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1、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投资总额25,574.63万元,项目建设期约2年,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8.19%,投资回收期为7.85年(含建设期)。由于本项目在建设期内需持续投入资金,募投项目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随着项目建设完成,本项目效益将逐步释放,募投项目预计将在运营期第二年实现盈利,项目市场前景良好。
2、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
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投资总额18,758.28万元,项目建设期约1年,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32%,投资回收期为4.79年(含建设期)。由于本项目在建设期内需持续投入资金,募投项目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随着项目建设完成,本项目效益将逐步释放,募投项目预计将在运营期第二年实现盈利,项目市场前景良好。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取得并查阅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内容,与申请人现有业务进行比较,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产品/新业务;
2、访谈申请人管理人员、研发人员、销售人员,了解本次开展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3、查阅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具体财务测算,分析是否需大额资金投入、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中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为申请人的新产品;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为申请人的原有产品,发行人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储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在行业内的进一步拓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业务。
2、Mini-LED显示模组为申请人的新产品,是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做出的战略性部署,属于对原有主要业务技术的升级和拓展;LED背光显示模组产品是申请人原有产品,本次募投项目具有清晰的营运模式和盈利模式,发行人具备实施
募投项目的核心技术。本次募投项目在建设期内需持续投入资金,募投项目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随着项目建设完成,效益将逐步释放。问题2、请申请人:(1)结合目前中美贸易冲突的背景和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募投项目技术来源、相关技术储备情况,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对美销售,海外疫情发展情况,量化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对申请人经营的影响;(2)补充说明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发展的措施。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中美贸易摩擦与新冠疫情对申请人经营的影响
(一)中美贸易摩擦情况的影响
1、供应商方面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光学膜材、FPC、LED灯珠、导光板、塑胶粒等。公司的主要高端原材料依赖于进口采购,中美贸易摩擦引起人民币汇率变动,人民币的贬值增加了公司的采购成本,汇率波动对公司2019年的业绩影响如下:
2018年人民币平均汇率 | 6.6174 |
2019年人民币平均汇率 | 6.8985 |
人民币贬值幅度 | 4.25% |
2019年公司美元定价采购(万元) | 46,747.70 |
汇率贬值对利润的影响(万元) | 1,904.87 |
2、客户方面
2019年5月15日,美国商务部下属共有和安全局宣布将公司个别终端客户等关联企业列入出口管制“实体名单”,清单上的企业或个人购买或通过转让获得美国技术需获得有关许可。随后,谷歌、高通、Intel等各大国际服务商、芯片制造商陆续暂停与公司个别终端客户的商业往来。
公司个别终端客户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要求公司储备产能,特别是从2019年3月开始,对公司的产能要求不断加大,预计全年的产能要求为7,900万片,
而实际接单达成率仅为48.6%。
公司为了满足个别终端客户的产能要求,不断增加设备投入,2019年增加设备约1.43亿元,同时为满足产能规划,人员配置增加,导致公司固定成本和人力成本费用分摊增加。
公司的接单和出货与产能匹配时,虽然固定资产折旧及人力成本增加,但公司基本能通过实现销售覆盖相应增加的成本。因此,虽然2019年5月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出货明显下滑,但总体上公司半年经营表现良好。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8,196.01万元,实现净利润6,201.71万元。
2019年5月发生中美贸易摩擦后,受个别终端客户影响,公司的接单和出货跟产能严重不匹配,公司通过客户订单实现的销售收入无法覆盖公司为客户配置的设备折旧和人力成本增加。特别是2019年第三季度业绩下滑较大,仅实现净利润855.77万元。
为了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公司及时调整了营销策略,积极开拓新客户,如同兴达、东山精密等,2019年度收入实现了9.75%的增长,但因新客户开发周期较长(约为3-6个月),因此未能及时弥补因为中美贸易摩擦导致的利润下滑。
随着2019年第四季度手机行业回暖,同时申请人积极拓展下游客户,其2019年第四季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收入均有所增长,毛利率趋于稳定。根据工信部统计的手机产量,申请人市场份额由2018年度的6.59%增至2019年度的7.18%,中美贸易摩擦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已逐步减弱。
3、募投项目技术来源、相关技术储备,是否新增对美销售
募投项目技术来源、相关技术储备详见本回复问题一之“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之“(四)开展该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中的有关回复内容。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属于中美贸易冲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范围。
公司下游客户为京东方、深天马、深超光电、TCL集团、华星光电、信利、帝晶光电、合力泰、同兴达、东山精密、群创、友达等国内外液晶显示模组行业的知名企业,终端客户为三星、华为、小米、vivo、OPPO、SONY、LG、联想等知名终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对内销售,无直接对美销售,2019年度内销占
营业收入比例为98.96%。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对美销售。2019年公司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的原因主要是属于个别终端客户销售占比较高所致,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以来,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开拓新客户,因此中美贸易摩擦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新冠疫情对申请人的影响
1、采购方面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为主的消费电子领域,在国内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虽然公司进口的高端膜材以美元定价,但供应商是通过其境内生产企业生产,其供应能力受海外疫情的影响较小。2020年3月份以来,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有效遏制,公司的供应商均已复工复产,公司相关采购没有受到影响,公司按订单计划进行正常采购,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
2、销售方面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方面取得成效,各地政府出台多项重要举措保证复工复产,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以及居民生活消费的逐步恢复,前期受疫情影响抑制的消费需求也会逐步得到释放,消费电子领域的销售情况有望得到较大的改善。截至2020年3月31日,申请人暂未发货的不含税订单为32,344.79万元,其中2020年3月份新增订单金额为18,599.79万元,订单充足。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23.39万元,实现快速增长,较去年同期增长
44.61%,从公司的销售收入方面公司没有受到疫情的影响。
3、生产方面
公司订单充足,但是公司复工后由于很多员工无法及时到岗导致产能产出低于预期;为了满足人员需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招聘新员工,员工培训期较长,人员效率降低。但公司克服客观困难,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至3月初公司生产基本恢复正常水平。
4、业绩方面
国内爆发新冠疫情,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及人员流动等疫情防控政策,对公司春节后复工时间造成较大影响。公司2020
第一季度因疫情造成的停工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包括停工期间为员工支付的工资664万元及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约260万元,合计约924万元;为应对疫情,2020年第一季度采购防疫物资约148万元。本次疫情对公司第一季度造成了1,072万元的损失。
综上,国内疫情对公司的采购、销售没有影响,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有限。但是自四月份以来,海外疫情出现迅速蔓延并在全球多个国家呈现爆发的态势,对宏观经济、企业经营及居民生活等均造成了影响,也相应对公司所在的消费电子领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并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导致公司订单出现了短暂下滑,但预期疫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未来疫情的发展超出预期并呈现长期化趋势,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发展的措施
(一)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措施
1、不断开拓新客户 ,减少贸易摩擦带来的风险
目前公司已经与下游客户如京东方、深天马、深超光电、TCL集团、信利、帝晶光电、合力泰、同兴达、东山精密、群创、友达等国内外液晶显示模组行业的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不断深化客户服务,持续挖掘现有客户潜力,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减少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客户集中风险。
2、拓宽产品线,分散贸易摩擦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过去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以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类电子产品,产品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公司产品在车载、工控、平板、NB等中尺寸领域的应用。通过“Mini-LED显示模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线将进一步拓宽,减少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产品集中风险。
3、积极布局海外新兴市场
公司将抓住新兴市场崛起带来的新机遇,逐步布局海外新兴市场,增强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以形成国内外多驾马车同步拉动,分散经营风险。公司已在印度设立孙公司,以方便服务国内客户在当地的分支机构,将有利于降低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4、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升级
公司将在产品创新及升级、产品应用领域拓展等方面加大力度,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形成持续研发创新能力如COB技术、双盲孔+COF技术,持续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水平,保持竞争优势,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导致的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二)应对新冠疫情的措施
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严格落实各级政府部门防控要求,储备防疫物资、做好防疫消毒和员工健康管理。同时,做好与客户、供应商的沟通,力求将本次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目前,公司的业务已基本恢复至正常状态。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近期中美贸易摩擦进展相关文件、贸易关税清单,并将申请人进口产品进行比对;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进口统计表,了解申请人采购地域分布以及直接自美国进口的采购情况,查阅2018年度及2019年度人民币汇率情况,复核汇率变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
2、获取报告期内申请人销售明细表,了解申请人销售地域以及是否出口至美国以及海外的情况;获取专利技术清单以及技术储备,判断是否属于技术贸易壁垒情形;
3、对申请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及行业上下游经营的影响以及申请人应对措施;查阅申请人2019年的季报、年报以及2020年一季报,分析中美贸易摩擦的因素是否消除,并查看同行业上市公司关于中美贸易摩擦对生产经营影响的公告;
4、与申请人高管访谈,了解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访谈客户与供应商的经营恢复情况;查阅政府部门对申请人下达的复工通
知书;实地查看厂区,了解防范措施的实际执行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1、申请人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虽然对2019年的业绩形成一定的冲击,但申请人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消化由此带来的影响,不会对申请人未来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新冠疫情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仅为暂时性影响,且申请人已经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已基本恢复正常状态。在全球疫情不出现严重恶化情形下,申请人2020年度生产经营能够基本维持稳定,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问题3、本次募投项目均采用租赁厂房的形式实施。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项目具体地址、土地性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属情况,出租方是否为权属所有人;(2)相关租赁手续落实情况,是否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3)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出租方违约风险及是否会对申请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项目具体地址、土地性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属情况,出租方是否为权属所有人
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用于“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厂房产权情况如下:
(一)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拟使用厂房产权情况
项目的具体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三工业区A5和A6幢;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属及出租方均为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出租方系房地产权人并已取得相关房产及土地的产权证明,产权人已取得深房地字第5000425037号房地产证。
(二)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拟使用厂房产权情况
项目的具体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属及出租方均为光浩实业有限公司;出租方系房地产权人并已取得相关房产及土地的产权证明,产权人已取得深房地字第5000319561号房地产证。
二、相关租赁手续落实情况,是否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已与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相关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同时,申请人在租赁期间未受到业主或第三方终止租赁的主张,也未因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此,申请人相关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不影响申请人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出租方违约风险及是否会对申请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租赁合同情况
根据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市隆利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厂房及宿舍租赁内部合同》,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为: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三工业区A5幢及A6幢厂房共计面积21,768平方米,空地面积为1,842.5平方米,租给乙方作合法生产经营使用。租赁期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每月共计租金680,866元。
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申请人,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申请人,合计1,361,732元,因此,出租方违约需承担较高违约金,且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申请人并给予充分的寻找替代厂房和搬迁的时间。
(二)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租赁合同情况
根据光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相关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为:
序号 | 租赁开始日 | 租赁结束日 | 租赁面积(㎡) | 地址 | 租金 |
1 | 2017.05.01 | 2021.04.30 | 1,394 |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高峰社区云峰路光浩工业园C栋3楼 | 32,759元/月 |
2 | 2018.05.16 | 2023.05.31 | 1,394 |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高峰社区云峰路光浩工业园C栋4楼 | 36,244元/月 |
3 | 2019.09.05 | 2021.08.31 | 1,594 |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高峰社区云峰路光浩工业园E栋2楼 | 53,877元/月 |
4 | 2019.02.01 | 2021.10.31 | 780 |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高峰社区云峰路光浩工业园F栋1楼西分隔体 | 27,300元/月 |
5 | 2017.10.01 | 2021.09.30 | 819 |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高峰社区云峰路光浩工业园H2栋-6分隔体 | 25,389元/月 |
6 | 2019.02.01 | 2021.10.31 | 1,082 |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高峰社区云峰路光浩工业园H3栋A分隔体 | 37,870元/月 |
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通知申请人,并双倍返还保证金,因此,出租方违约需承担较高违约金,且需与申请人协商并给予充分的寻找替代厂房和搬迁的时间。
(三)出租方违约风险是否对申请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申请人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不涉及大型、复杂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不需要对生产场地进行复杂且长期的特殊化改建,搬迁难度较小。同时,同等条件的房产在当地供应较为充分,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因此即使重新另寻其他厂房租赁,申请人亦可在短期内找到合适的经营场所,搬迁难度小,搬迁不会对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申请人前次募投项目“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预计2020年底可以交付使用,如果出现出租方违约的情形也可以搬迁至惠州隆利进行生产。
四、补充披露情况
申请人将在募集说明书“第八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之“(一)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概况”之“1、项目基本情况”及“(二)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之“1、项目基本情况”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申请人《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租赁合同,取得出租方的房产证,了解具体地址、土地性质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属情况,了解租赁手续的落实情况。
2、访谈申请人高管,了解出租方违约的应对措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租赁厂房的出租方拥有合法产权;相关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不影响申请人项目的顺利实施;出租方违约不会对申请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问题4、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32,450万元用于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和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2)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使用进度安排,并请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3)Mini-LED显示模组核心技术储备情况,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项目产能规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是否存在在手或意向性订单,是否存在有效消化措施;(5)项目效益测算依据、过程及谨慎合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
(一)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5,574.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估算为15,898.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为2,060.67万元;预备费估算为269.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346.03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内容 | 投资金额 | 占投资比例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拟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工程费用 | 15,898.54 | 62.17% | - | 15,898.54 |
1.1 | 建筑工程费 | 1,864.50 | 7.29% | 是 | 1,864.50 |
1.2 | 设备购置费 | 13,365.75 | 52.26% | 是 | 13,365.75 |
序号 | 内容 | 投资金额 | 占投资比例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拟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
1.3 | 安装工程费 | 668.29 | 2.61% | 是 | 668.29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060.67 | 8.06% | 是 | 2,060.67 |
3 | 预备费 | 269.39 | 1.05% | 否 | 269.39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7,346.03 | 28.72% | 否 | - |
* | 合计 | 25,574.63 | 100.00% | - | 18,228.59 |
(二)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18,758.2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234.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23.56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内容 | 投资金额 | 占投资比例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拟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建筑工程费 | 1,254.90 | 6.69% | 是 | 1,254.90 |
2 | 设备购置费 | 10,835.25 | 57.76% | 是 | 10,835.25 |
3 | 安装工程费 | 541.76 | 2.89% | 是 | 541.76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92.44 | 7.42% | 是 | 1,392.44 |
5 | 预备费 | 210.37 | 1.12% | 否 | 197.06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4,523.56 | 24.12% | 否 | - |
* | 合计 | 18,758.28 | 100.00% | - | 14,221.41 |
二、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使用进度安排,并请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一)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1、募投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项目选址和租赁、设备采购、人员招聘、项目试运行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建设内容 | 月 份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
1 | 项目前期准备(含设计) | * | * | ||||||||||
2 | 项目选址、租赁 | * | * | ||||||||||
3 | 项目装修工程 | * | * | * |
序号 | 建设内容 | 月 份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
4 | 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 | * | * | * | * | ||||||||
5 | 人员招聘与培训 | * | * | * | * | * | * | ||||||
6 | 竣工验收 | * | |||||||||||
7 | 试运行 | * |
本项目除铺底流动资金7,346.03万元外,其余建设资金18,228.6万元,预计第一年使用7,291.44万元,第二年使用10,937.16万元。
2、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始实际建设,仅开展前期可行性论证规划等相关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二)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
1、募投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年,项目进度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试运行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建设内容 | 月 份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 | 项目前期准备(含设计) | * | * | ||||||||||
2 | 项目选址、租赁与购置 | * | * | ||||||||||
3 | 项目装修工程 | * | * | * | |||||||||
4 | 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 | * | * | * | * | ||||||||
5 | 人员招聘与培训 | * | * | * | * | * | * | ||||||
6 | 竣工验收 | * | |||||||||||
7 | 试运行 | * |
2、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始实际建设,仅开展前期可行性论证规划等相关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三、Mini-LED显示模组核心技术储备情况,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Mini-LED显示模组核心技术储备情况详见本回复问题一之“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之“(四)开展该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中的有关回复内容。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现已成为国内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背光显示模组的专业制造商,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人员、核心技术的储备。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下游市场空间、现有客户资源及下游客户产品的协同性等方面,公司已具备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必须的人才、技术、市场储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项目产能规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是否存在在手或意向性订单,是否存在有效消化措施
(一)Mini-LED显示模组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新建Mini-LED显示模组生产线,其中车载类生产线10条,年产能为96.72万片;平板/NB/显示器类生产线6条,年产能为187.20万片;智能穿戴类生产线1条,年产能为249.60万片。
1、本次募投项目新建产能的必要性
(1)Mini-LED显示模组是满足公司技术迭代升级的需要
Mini-LED被业内认为是未来LED显示技术的主流和发展趋势,是LED显示技术升级的新产品。采用Mini-LED技术的LCD显示屏,在轻薄度、对比度、色彩还原等方面远优于普通LED背光的LCD显示屏,可以与OLED媲美和竞争,同时又具备OLED不具备的技术优势(比如稳定性、亮度、寿命等)和成本优势,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背光显示模组企业,近几年在Mini-LED显示技术、光学设计、显示效果(高对比、高亮度、高色域等)的研发和技术储备方面具有深厚的积累。本次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是公司技术迭代升级的需要,以提升公司竞争力。
(2)下游客户资质良好,不同产品之间协同性高,有助于Mini-LED显示
模组产能消化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快速的客户需求响应能力,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结构群体,吸引了众多高端优质客户。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产品目标客户主要为京东方、深天马、TCL集团、帝晶光电、群创等原有客户,以及新的应用领域的客户,如纬创、睿智威等;终端目标客户包括华为、三星、小米、联想、步步高、亚马逊、富士通及其他汽车领域等知名终端企业。Mini-LED显示模组为高性能产品,可满足下游客户对显示模组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3)公司通过布局Mini-LED产线,紧跟市场发展步伐
近年来,Mini-LED作为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而备受行业关注,各大厂商对Mini-LED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枕,纷纷布局以抢占市场先机。2019年以来Mini-LED显示产品密集发布。苹果、TCL、海信、华硕、群创、友达、京东方等巨头纷纷推出Mini-LED技术的电视、显示器、VR和车载显示等终端产品。与此同时,Mini-LED显示行业供应链的各大厂商也纷纷投资布局,以满足客户需求,如洲明科技计划投资22亿元建设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其中包括布局Mini-LED相关业务;晶元光电认购藏天科技开展Mini-LED封装业务;三安光电投资120亿元,兴办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项目,其中包含布局Mini-LED外延业务;奥拓电子、兆驰、晶台光电以及希达电子均已实现Mini-LED系列产品量产。本次“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有助于公司加大Mini-LED系列产品投资力度,扩大产品生产能力,紧跟市场发展步伐。
2、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的合理性
(1)Mini-LED显示模组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Mini-LED显示模组终端应用领域包括: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器、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据Yole预测,2020年Mini-LED将规模化进入车载LCD、笔记本电脑、中大尺寸领域,预计2023年搭载Mini-LED背光的下游终端将增长到8,070万台,Mini-LED手机、汽车显示屏、电视和显示器在2023年出货量将分别达到2,410、3,570、640和1,450万部。
根据Arizton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Mini&Micro-LED行业市场规模达28.1
百万美元,预计至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6,364.7百万美元,其中Mini-LED市场规模将达23.2亿美元。
(2)产能规模设计合理
公司提前布局Mini-LED技术,已具备一定先发优势,根据工信部统计的手机产量,2019年度申请人市场份额为7.18%。本次募投之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设计产能为533.52万片/年,根据Yole预测,预计2023年搭载Mini-LED背光的下游终端将增长到8,070万台,则公司届时所占市场份额约为6.6%,与公司目前手机市场份额相近,因此本次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产能设计合理。
因此,综合考虑本次募投项目核心技术升级的需求、下游市场空间、现有客户资源及下游客户产品的协同性等情况,公司具备消化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能力,本次募投项目设计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二)LED背光显示模组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新建LED背光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实现新增背光显示模组5,616万片。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主要原因如下:
1、扩建必要性
(1)公司现有产能不能很好得满足公司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如下:
单位:万片
年度 | 产能 | 产量 | 销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销率 |
2019年度 | 14,652.71 | 12,732.59 | 12,154.88 | 80.87% | 95.46% |
2018年度 | 12,601.93 | 12,524.28 | 12,001.90 | 91.90% | 95.83% |
2017年度 | 10,575.00 | 9,780.80 | 9,118.25 | 92.49% | 93.23% |
注:2018年度及2019年度申请人委外加工成品数量分别为942.68万片和882.92万片。2018-2019年产能利用率数据均扣除了对应委外加工产量。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19年度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低于2017、2018年度,主要原因为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公司第三季度订单下降以及子公司在12月份之前处于产能的爬坡期。
(2)全面屏的普及和5G的“换机潮”
近年来,随着新兴消费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电子产品“外型时尚、轻便可携”的超薄设计需求愈发强烈,促使人们对屏幕显示要求越来越高,屏幕成为各品牌商寻求差异化的焦点,如从普通屏到刘海屏、水滴屏、盲孔屏等,全面屏更高的屏占比带来了更强的视觉冲击力,由此带来更震撼的视觉效果,主流手机厂商三星、苹果、华为、小米、vivo、OPPO等都采用了全面屏。全面屏的渗透率快速提升,根据Witsview 预计,2020 年将到92.1%。这必将给拥有强大技术支持和牢固客户基础的背光显示模组企业带来新的增长空间。2019年6月6日,工信部正式下发5G商用牌照。5G应用要求包括一系列不同的频谱、技术和方法,以及全新的无线网络建设方法,同时带来对智能手机的全新要求,5G手机将发生重大变化。随着5G商用部署,智能手机将迎来新一波“换机潮”。Counterpoint预测,到2020年,中国市场5G手机产品将突破100款,并且5G手机在中国市场的出货量预计将超过1.5亿台。
公司作为LED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的头部企业,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快速满足技术升级和需求升级带来的背光显示模组的增长需求。
(3)满足新兴市场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目前,手机在发达地区已基本普及,但在印度、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智能手机市场还有较大的开发空间,这些新兴市场带来的增量市场和功能机替换市场,提供了智能手机在新兴市场销量增长的推动力。以印度为例,根据IDC发布的2019年印度全年手机市场统计报告,2019年印度市场的智能手机出货总量达到1.525亿部,同比2018年增长了8%,印度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仅次于中国的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市场。而在印度占据前五大智能手机品牌的三星、小米、vivo、OPPO均为公司客户。新兴市场智能手机的需求增长将支持手机出货量的增长,进而配套的背光显示模组出货量也会随之增长。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快速拓展新兴市场。
2、扩建的合理性
截至2019年末,公司的年产能为14,652.71万片,本次新增募投项目5,616万片,预计2021年完全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达到20,268.71万片,新增产能比
2019年末提升38.33%。
(1)稳定的客户关系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快速的客户需求响应能力,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结构群体,吸引了众多高端优质客户。公司下游客户为京东方、深天马、深超光电、TCL集团、信利、帝晶光电、合力泰、同兴达、东山精密、群创、友达等国内外液晶显示模组行业的知名企业,终端客户为三星、华为、小米、vivo、OPPO、SONY、LG、联想等知名终端企业。稳定的客户关系为本募投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2)在手订单及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申请人暂未发货的不含税订单为32,344.79万元,其中2020年3月份新增订单金额为18,599.79万元,订单充足。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23.39万元,实现快速增长,较去年同期增长
44.61%,未来2-3年预计年出货量将攀升至2亿片以上,根据公司2019年的产能计算,公司背光显示模组的产能缺口将达到5,400万片。本次募投的扩建项目扩建产能预计为5,616万片,扩建项目的新增产能基本可以实现全部消化。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增长等情况,公司具备消化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能力,本次募投项目设计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五、项目效益测算依据、过程及谨慎合理
(一)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产品类型包括车载类、平板/NB/显示器类、智能穿戴类产品,预计达产年项目年营业收入为139,838.15万元。
1、公司计算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内部收益率时所依据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如下:
(1)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期(年) | |||||
3 | 4 | 5 | 6 | 7 | 8-12 | |
生产负荷 | 40% | 60% | 80% | 100% | 100% | 100% |
车载类 | 23,612.06 | 35,418.09 | 47,224.12 | 59,030.15 | 59,030.15 | 59,030.15 |
平板/NB/显示器类 | 25,833.60 | 38,750.40 | 51,667.20 | 64,584.00 | 64,584.00 | 64,584.00 |
智能穿戴类 | 6,489.60 | 9,734.40 | 12,979.20 | 16,224.00 | 16,224.00 | 16,224.00 |
营业收入合计 | 55,935.26 | 83,902.89 | 111,870.52 | 139,838.15 | 139,838.15 | 139,838.15 |
(2)净利润
计算期(年) | 3 | 4 | 5 | 6 | 7 | 8-12 |
净利润(万元) | -43.49 | 2,744.90 | 5,673.87 | 8,613.71 | 8,613.71 | 8,760.71 |
注:计算期1-2年为建设期,故不产生收入及净利润。
2、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过程中主要参数及假设依据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建设部有关设计规范、标准。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39,838.15万元,实现年净利润8,760.71万元,本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7.85年,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8.19%。具体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如下:
(1)营业收入主要为Mini-LED显示模组产品销售收入,测算的依据为三类Mini-LED显示模组产品的设计产能、市场销售单价以及项目投产后每年生产负荷。
项目产品销量根据客户预计需求量以及市场容量综合预估而定;因项目产品属于新产品,在市场上未有类似产品价格可参考,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系公司根据现有客户的小批量订单,及电子产品价格走势的综合因素折算。
(2)主要成本费用
①项目正常年外购原辅材料费98,180.33万元,燃料动力费647.70万元。各
类外购原辅材料的价格,根据国内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
②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建筑物折旧年限取10年,残值率取3%;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3%。
③项目摊销按照直线法,无残值率。软件费用计入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
④该项目新增定员为1,300人,其中管理人员年人均工资按15.0万元估算,技术人员年人均工资按14.4万元估算,检测人员年人均工资按8.4万元估算,生产人员年人均工资按7.2万元估算。上述工资已包含福利费。经估算,正常年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10,944.00万元。
⑤设备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0%估算,正常生产年为766.21万元。
⑥项目正常年其他制造费用按照人工和材料费用的1.5%估算,其他管理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的46.0%估算;其他销售费用按年工资薪酬的1.5%估算。另外,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按收入的4.5%估算,计入其他管理费用。以上均计入其他费用。
总成本费用预测及构成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1-2 | 3 | 4 | 5 | 6 | 7 | 8-12 |
1 | 外购原材料费 | 39,272.13 | 58908.20 | 78544.26 | 98180.33 | 98180.33 | 98,180.33 | |
2 |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 259.08 | 388.62 | 518.16 | 647.70 | 647.70 | 647.70 | |
3 | 工资及福利费 | 4,377.60 | 6,566.40 | 8,755.20 | 10,944.00 | 10,944.00 | 10,944.00 | |
4 | 维修费 | 766.21 | 766.21 | 766.21 | 766.21 | 766.21 | 766.21 | |
5 | 其他费用 | 9,614.40 | 11,588.95 | 13,563.49 | 15,538.03 | 15,538.03 | 15,538.03 | |
5.1 | 其他制造费用 | 757.13 | 1,053.61 | 1350.10 | 1646.58 | 1,646.58 | 1,646.58 | |
5.2 | 其他管理费用 | 8,018.25 | 9,276.79 | 10,535.33 | 11,793.88 | 11,793.88 | 11,793.88 | |
其中:研究开发费用 | 2,517.09 | 3,775.63 | 5,034.17 | 6,292.72 | 6,292.72 | 6,292.72 | ||
5.3 | 其他销售费用 | 839.03 | 1,258.54 | 1,678.06 | 2,097.57 | 2,097.57 | 2,097.57 | |
6 | 折旧费 | 1,486.45 | 1,486.45 | 1,486.45 | 1,486.45 | 1,486.45 | 1,486.45 | |
7 | 摊销费 | 196.00 | 196.00 | 196.00 | 196.00 | 196.00 | - | |
8 | 总成本费用 | 55,971.88 | 79,900.83 | 103,829.78 | 127,758.72 | 127,758.72 | 127,562.72 |
3、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Mini-LED显示模组,该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显示模组产品相关的募投项目收益情况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内部 收益率 | 回收期(年) | 净利率 |
宝明科技 | 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 17.62% | 7.17 | 14.8% |
南极光 | LED背光源生产基地建设项 | 19.55% | 6.30 | - |
隆利科技 | 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 18.19% | 7.85 | 5.60% |
注1:上述指标均为税后指标,回收期包含建设期
因Mini-LED显示模组属于新产品,市场上未有同类产品可比较,因此选择同行业公司的LED背光建设项目进行对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内部收益率、回收期、净利率处于可比募投项目相关指标的区间范围内,具有谨慎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均建立在合理假设、类似产品生产项目的可比数据上,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二)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
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的业务模式为销售LED背光显示模组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预计达产年项目年营业收入为95,472.00万元。
1、公司计算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内部收益率时所依据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如下:
(1)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期(年) | |||||
2 | 3 | 4 | 5 | 6 | 7-11 | |
生产负荷 | 40% | 70% | 100% | 100% | 100% | 100% |
背光显示模组 | 38,188.80 | 66,830.40 | 95,472.00 | 95,472.00 | 95,472.00 | 95,472.00 |
营业收入合计 | 38,188.80 | 66,830.40 | 95,472.00 | 95,472.00 | 95,472.00 | 95,472.00 |
(2)净利润
计算期(年) | 2 | 3 | 4 | 5 | 6 | 7-11 |
净利润(万元) | -1,934.35 | 2,190.99 | 5,455.22 | 5,455.22 | 5,455.22 | 5,625.90 |
注:计算期1-2年为建设期,故不产生收入及净利润。
2、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过程中主要参数及假设依据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建设部有关设计规范、标准。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95,472.00万元,实现年净利润5,625.90万元,本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4.79年,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32%。具体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如下:
(1)营业收入主要为LED背光显示模组产品销售收入,其测算依据为LED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设计产能、市场销售单价以及项目投产后每年生产负荷。
项目产品销量根据客户预计需求量以及市场容量综合预估而定;新的募投项目设备主要用于中高端产品,并考虑将来售价的下降因素预估而定。
(2)主要成本费用
①项目正常年外购原辅材料费75,887.91万元,燃料动力费432.18万元。各类外购原辅材料的价格,根据国内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
②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建筑物折旧年限取10年,残值率取3%;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3%。
③项目摊销按照直线法,无残值率。软件费用计入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
④该项目新增定员为510人,其中管理人员年人均工资按15.0万元估算,技术人员年人均工资按14.4万元估算,检测人员年人均工资按8.4万元估算,生产人员年人均工资按7.2万元估算。上述工资已包含福利费,这里不再计入。经估算,正常年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4,524.00万元。
⑤设备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0%估算,正常生产年为116.85万元。
⑥项目正常年其他管理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5.0%估算;其他营业费用按年工资薪酬的1.5%估算。另外,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按收入的3.5%估算,计入其
他管理费用。以上均计入其他费用。
总成本费用预测及构成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1 | 2 | 3 | 4 | 5 | 6 | 7-11 |
1 | 外购原材料费 | 30,355.16 | 53,121.54 | 75,887.91 | 75,887.91 | 75,887.91 | 75,887.91 | |
2 |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 172.87 | 302.53 | 432.18 | 432.18 | 432.18 | 432.18 | |
3 | 工资及福利费 | 4,524.00 | 4,524.00 | 4,524.00 | 4,524.00 | 4,524.00 | 4,524.00 | |
4 | 维修费 | 116.85 | 116.85 | 116.85 | 116.85 | 116.85 | 116.85 | |
5 | 其他费用 | 3,619.97 | 5,052.05 | 6,484.13 | 6,484.13 | 6,484.13 | 6,484.13 | |
5.1 | 其他制造费用 | |||||||
5.2 | 其他管理费用 | 3,047.14 | 4,049.60 | 5,052.05 | 5,052.05 | 5,052.05 | 5,052.05 | |
其中:研究开发费用 | 1,336.61 | 2,339.06 | 3,341.52 | 3,341.52 | 3,341.52 | 3,341.52 | ||
5.3 | 其他销售费用 | 572.83 | 1,002.46 | 1,432.08 | 1,432.08 | 1,432.08 | 1,432.08 | |
6 | 折旧费 | 1,133.49 | 1,133.49 | 1,133.49 | 1,133.49 | 1,133.49 | 1,133.49 | |
7 | 摊销费 | 200.80 | 200.80 | 200.80 | 200.80 | 200.80 | ||
8 | 总成本费用 | 40,123.15 | 64,451.26 | 88,779.37 | 88,779.37 | 88,779.37 | 88,578.57 |
3、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为LED背光显示模组扩产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LED背光显示模组,项目建设依托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属于主营业务范畴。该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显示模组产品相关的募投项目收益情况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内部 收益率 | 回收期(年) | 净利率 |
宝明科技 | 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 17.62% | 7.17 | 14.8% |
南极光 | LED背光源生产基地建设项 | 19.55% | 6.30 | - |
隆利科技 | 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 17.32% | 4.79 | 5.15% |
注1:上述指标均为税后指标,回收期包含建设期
通过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募投效益测算对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内部收益率、回收期、净利率处于可比募投项目相关指标的区间范围内,具有谨慎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主要假设均建立在合理假设、LED背光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可比数据上,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保荐机构查阅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规划、建设进度规划及各项测算指标,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复核各项投入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
2、查阅申请人的账务记录,核查本次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的支出金额;
3、查阅申请人的Mini-LED专利技术,访谈管理层关于项目实施的安排;
4、访谈了申请人管理层,了解申请人未来发展战略安排、产能消化措施、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和计划;
5、查阅申请人披露的定期报告、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复核了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相关假设条件、参数设定及预测过程,核查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指标测算的合理性与谨慎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44,332.91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31,983.56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32,450.00万元,募集资金超出资本性支出
466.44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1.44%,占比较小。
2、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始实际建设,仅开展前期可行性论证规划等相关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3、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拥有核心技术,具备相关技术、人员、市场储备,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模适中,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已小批量出货;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存在在手订单或意向订单,产能消化措施有效。
5、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相关参数和指标设定合理,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问题5、申请人2018年11月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总额3.5亿元,用于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和隆利光学研发中心项目截至目前使用资金1.3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目前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建设风险或不能按时投产的风险,项目建设是否有延期,若有,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在前次募投项目进度缓慢的情况下进行扩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3)结合产品市场供需状况、销售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是否能可靠实现。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目前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的进度安排
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惠州隆利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 | 月份 工作内容 | 1-3 | 4-7 | 8-11 | 12-19 | 20 | 21 | 22 | 23 | 24 |
1 | 前期工作及报批立项 | |||||||||
2 | 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 |||||||||
3 | 土建施工及装修 | |||||||||
4 | 设备订购及安装 | |||||||||
5 | 设备调试 | |||||||||
6 | 组织验收 | |||||||||
7 | 人员培训 | |||||||||
8 | 试运转 | |||||||||
9 | 投产运营 |
(二)进展缓慢原因
项目于2019年4月通过设计图审批;2019年5月获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2019年7月获得《建设用地许规划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等;2019年11月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于募投项目在前期行政审批时间较长,于2019年11月才正式开始大规模建设,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总体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公司争取在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不存在建设风险或不能按时投产的风险,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为了解决公司产能不足,“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中的设备已经于2019年4月开始购买,截至2019年末已经购买完毕,目前购买的设备通过租赁厂房的形式进行生产,正处于产能爬坡期。2019年度,惠州隆利生产1,897.39万片背光模组,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正式开始大规模工程建设。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与原来计划2年的建设期的投资计划一致,不存在建设风险或不能按时投产的风险。
因此,项目均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在前次募投项目进度缓慢的情况下进行扩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
(1)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一致
本次募投项目两个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中的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均属于背光显示模组业务,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一致。
(2)主要客户基本一致
本次募投项目及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客户均为液晶模组显示企业,如京东方、TCL集团、深天马等,具有一致性。
(3)主要技术和工艺具有延续性
从技术研发层面,本项目新建产品Mini-LED显示模组产品是在公司现有
LED技术基础上进行研发设计,扩建产品与原产品技术一致。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
(1)本次募投项目之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本次募投项目之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之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并无实质上的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只是为了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现实情况。从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上,前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主要使用在工程建设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占前次募集资金的70.71%;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是使用在购买设备上,设备购置费占整个募投项目57.76%。
(2)本次募投项目之Mini-LED显示模组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从结构设计方面来看,传统背光的灯珠封装需要金线Bonding到支架杯内,点硅胶做保护,需要导光板、扩散、上增光、下增光、遮光等原材料,而Mini-LED背光在设计方面采用的是用倒装晶片直接Bonding到FPC上,用硅胶做保护,在材料上不需要导光板。从发光原理方面来看,公司现有的LED背光属于侧入式背光,光源为灯条形式,大致由20-30颗灯珠构成,灯珠由蓝光和荧光粉复合生成白光。而Mini-LED背光属于直下式背光,光源由整面灯板构成,灯珠数量大概为几百到几万颗,由蓝光经过光转换转化为白光。从生产工艺方面来看,公司新建的Mini-LED显示模组的核心工序包括模切、灯板制作和产品精密组装等。而前次募投项目公司生产背光显示模组的核心工序包括模切、五金、精密模具制作、注塑成型和产品精密组装。从应用领域方面来看,本次募投的Mini-LED显示模组主要用于智能穿戴、电视、平板、笔记本、车载、游戏竞技屏、户外显示屏等。而前次募投项目主要用于智能手机。
(二)前次募投项目进度缓慢的情况下进行扩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前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申请人前次募投项目为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隆利
光学研发中心项目,截至本回复意见签署日,项目投入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金额 | 已投资金额 |
一、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 | |||
1 | 建筑工程费 | 22,241.75 | 6,113.50 |
2 | 设备购置费 | 4,613.20 | 6,505.01 |
3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2,777.00 | 0.00 |
4 | 预备费 | 750.56 | 0.00 |
合计 | 30,382.52 | 12,618.51 |
由上表可知,公司“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资金12,618.51万元。
惠州生产基地的建筑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合计25,018.7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5,382.95万元的比重为70.71%,募投项目缓慢的原因是由于建筑工程审批流程较长。公司于2019年11月正式开始大规模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已投入12,618.51万元,项目进展顺利,公司预计在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扩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之LED背光显示模组的扩建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回复问题四之“四、项目产能规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是否存在在手或意向性订单,是否存在有效消化措施”的有关回复内容。
三、结合产品市场供需状况、销售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是否能可靠实现
(一)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近年来,随着新兴消费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电子产品的需求不断升级,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同时随着5G技术逐步实现商用,智能手机将迎来新一波“换机潮”,终端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为了解决产能不足问题,公司“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中的设备已经于2019年4月开始购买,截至2019年末已经购买完毕,目前购买的设备通过租赁厂房的形式进行生产,正处于产能爬坡期。2019年度,惠
州隆利生产1,897.39万片背光模组,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
(二)产品销售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
1、产品销售价格、成本在测算时和2019年差异说明
前次募投项目“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该项目的筹建期为2年,预计在2020年底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进行效益测算时,达产后第一年(2021年)的收入为5亿元。前次募投的设备于2019年4月开始购买,2019年当年试生产取得营业收入为2.46亿元,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261万元,按目前的毛利率及在手订单,预计达产后第一年将能完成5亿元的销售目标。前次募投项目按照20%左右的毛利率进行测算,由于受中美贸易摩擦和OLED技术的应用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同型号产品价格下降较快;4G、5G过渡期间,新款产品比往年有所减少等多种原因,测算时的毛利率与现实情况存在差异,公司2019年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仅为15.38%,与募集项目测算毛利率相差5个点。
综上所述,如公司毛利率维持2019年水平,前次募投虽然收入目标预计可以实现,但可能存在无法达到当时测算的效益水平的风险。
2、针对毛利率下降的情况,公司正积极采取以下一系列措施,保障前次募投效益的实现
(1)持续开拓市场订单,提升产能利用率
由于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影响,2019年第三季度部分客户暂缓提货,公司出货量下滑,导致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毛利率明显下滑,仅为11.69%。公司及时调整了营销策略,积极开拓新客户,如同兴达、东山精密等,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有效摊薄了机器设备折旧等方面固定成本,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及毛利率有所回升。2020年第一季度延续收入增长和毛利率回升趋势,目前毛利率已趋于稳定。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挖掘现有客户潜力,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持续开拓市场订单,提升产能利用率。
(2)持续改善生产工序及提升设备自动化水平,提升产品良率
公司将不断加强对生产成本的管控,优化组织配置,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管理
降低成本。2019年购买的用于募投建设的自动化设备,经过磨合运行后已经逐步进入稳定状态,未来将继续推动公司制造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
(3)积极进行研发创新,提升产品价值,优化产品成本结构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自主研发投入,促使产品技术水平保持业内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产品附加值;同时,从研发设计开始,不断优化产品设计,降低材料成本及工艺制程成本,不但提升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4)不断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不断强化经营管理意识,努力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工具提升库存周转率,缩短运营周期,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毛利率的改善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申请人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工程结算单,了解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的建设状况;
2、查阅前次、本次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了解两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根据申请人的目前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以及行业发展情况,判断申请人是否有需要扩建;
3、查阅申请人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的测算,与申请人目前的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进行比较分析是否能达到预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进度缓慢的原因是由于前期建设审批手续导致,目前施工建设进度正常,预计2020年底交付使用,不存在建设风险或不能按时投产的风险,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工艺等方面具有延续性,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为公司原有技术积累,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是在公司原有技术上的
升级;本次扩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前次募投产能处于稳定爬坡状态,根据2019年及2020年第一季度收入实现情况,预计可达到投产后第一年的收入目标,但因产品销售价格及成本变化带来的毛利率下降,导致前次募投可能存在无法达到当时测算的效益水平的风险,但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前次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问题6、申请人上市次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即从15,396.84万元下降至5,902.42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从2017年的4.80%大幅增至2019年的
30.82%。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均未形成开发支出,费用化金额合计18,515.76万元。请申请人:(1)详细分析说明上市次年公司产品毛利率、扣非归母净利润即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结合在研项目或技术进展、资本化条件等说明研发投入尚未形成成果的原因及合理性,在研项目或技术是否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3)申请人2019年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上市后业绩大幅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4)影响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详细分析说明上市次年公司产品毛利率、扣非归母净利润即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上市次年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5.38%,2018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1.43%,2019年比去年同期下降6.05%。单位产品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变动额 |
单位售价(元) | 13.96 | 12.88 | 1.08 |
单位成本(元) | 11.83 | 10.12 | 1.71 |
2019年公司产品的单位售价由2018年的12.88元增加至13.96元,增加1.08
元;单位成本由10.12元增加至11.83元,增加1.71元。尽管单位售价有所增加,但单位成本的增加远高于售价的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6.05%。以下对价格和成本两个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
1、价格影响
公司通过产品升级,大尺寸产品占比有所提高,从而带动综合平均价的上升。但随着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同尺寸产品价格下降较快。
(1)同尺寸产品价格有所下降
同多数电子产品价格走势相似,通常同规格的产品价格水平呈下降趋势;此外,受中美贸易摩擦和OLED技术的应用影响,4G、5G过渡期间新款产品比往年有所减少,行业竞争加剧,同型号产品价格下降较快。以2019年前十大产品中的4款同型号产品单价与2018年相比,下降情况如下:
型号 | 2019年销售数量 (万片) | 2019年售价(元/片) | 2018年售价(元/片) | 价格下降(元/片) | 单价下降比例 | 单价下降影响金额(万元) |
A | 1,403.17 | 13.35 | 14.71 | -1.36 | 9.25% | -1,908.31 |
B | 1,016.42 | 12.12 | 14.48 | -2.36 | 16.30% | -2,398.74 |
C | 756.35 | 13.19 | 13.79 | -0.60 | 4.35% | -453.81 |
D | 446.36 | 10.73 | 11.14 | -0.41 | 3.68% | -183.01 |
合计 | 3,622.30 | - | - | - | 9.52% | -4,943.87 |
根据以上测算,上述四个型号产品综合单价下降9.52%,影响金额约4,944万元,影响2019年度单位售价下降约0.41元。
(2)大尺寸产品占比有所提高
随着产品尺寸逐步增大,6.0寸及以上产品收入占比由2018年度的50.70%增至2019年度的77.15%,大尺寸产品的比例增加带来产品综合单位售价上升约
1.5元。
综上,虽然大尺寸产品占比增加导致产品综合单价上升,但由于同型号产品单价下降较快,导致2019年度单位售价仅上升1.08元,未能覆盖单位成本的上升。
2、成本影响
2018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综合平均单位成本呈上升趋势,一方面系公司大尺寸占比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系下游终端客户对产品品质要求逐步提高,采购价高质优原材料增多及工艺难度增加(部分高端产品采用新工艺-COF工艺)导致损耗增加。
单位:元
项 目 | 单 位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价 | 增幅 | 单价 | ||
反射膜材 | ㎡ | 41.54 | 20.06% | 34.60 |
反射膜片 | PCS | 2.33 | 15.92% | 2.01 |
增光膜片 | PCS | 0.98 | 10.11% | 0.89 |
增光膜材 | ㎡ | 38.47 | 11.96% | 34.36 |
黑黑胶 | ㎡ | 29.62 | -17.24% | 35.79 |
遮光片 | PCS | 1.17 | 14.37% | 1.02 |
扩散膜材 | ㎡ | 22.29 | -2.62% | 22.89 |
扩散片 | PCS | 1.06 | - | 1.06 |
导光板 | PCS | 1.02 | -4.67% | 1.07 |
导光板类塑胶粒 | ㎏ | 68.76 | 2.52% | 67.07 |
LED灯珠 | PCS | 0.10 | -9.09% | 0.11 |
FPC | PCS | 0.65 | 16.07% | 0.56 |
由上表可见,反射膜材单价上20.06%,反射膜片上升15.92%,增光膜片上升10.11%。随着核心客户定制的高端产品增多,品优价高的原材料采购增加,直接导致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尺寸的逐步增大,单个产品材料耗用量增加;因产品工艺难度增加,损耗相应增加;以上因素共同导致产品综合单位成本上升约1.47元。其中,2019年度人民币平均汇率较2018年度贬值4.25%,2019年全年进口采购额为4.67亿元,依据汇率波动测算,增加材料成本约1,900万元,影响单位产品成本上升约0.16元。
公司为了满足客户的产能要求,不断增加设备、人员、品质控制成本等,导致2019年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制造费用等影响单位产品成本上升约0.22元。
综上所述,受中美贸易摩擦和OLED技术的应用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同型号产品价格下降较快;4G、5G过渡期间,新款产品比往年有所减少;高端膜材需进口,受人民币贬值影响,采购成本增加;2019年新增设备和人员,固定
资产折旧和人员薪酬增加公司成本。以上因素导致公司2019年度单位售价未能有效覆盖单位成本的上升,从而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二)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度扣非后归母公司净利润为5,902.42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9,494.42万元,其中,由于毛利率变动影响下降6,901.58万元,由于期间费用增加等影响下降2,592.84万元。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169,637.86 | 154,570.85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15.38% | 21.43% |
主营业务毛利 | 26,089.62 | 33,130.95 |
其他业务毛利 | 482.53 | 342.78 |
期间费用(扣非) | 20,669.73 | 18,076.89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5,902.42 | 15,396.84 |
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 | -9,494.42 | - |
其中:毛利对利润影响 | -6,901.58 | - |
期间费用(扣非)增加对利润影响 | -2,592.84 | - |
2019年度,公司为了增强核心竞争力,布局新技术,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加1,773.11万元,是期间费用增加的主要因素。
(三)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
我们选取同行业竞争对手拟IPO企业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毛利率,以及下游公司的毛利率进行比较。
1、与同行业竞争对手比较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1.71% | 26.21% |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9.50% | 20.71% |
隆利科技 | 15.38% | 21.43% | 21.53% |
注: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2019年财务数据尚未公布;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根据主营业务中LED背光模组部分计算而来。
可以看出,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毛利率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无明显
差异。上述IPO企业尚未公布2019年财务数据。
2、与下游公司比较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京东方(000725) | 15.18% | 20.39% | 25.07% |
TCL集团(000100) | 11.47% | 18.31% | 20.54% |
隆利科技 | 15.38% | 21.43% | 21.53% |
京东方、TCL集团是公司的主要客户。2019年京东方毛利率下降了5.21%,TCL集团毛利率下降了6.84%,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下游客户基本一致。
二、结合在研项目或技术进展、资本化条件等说明研发投入尚未形成成果的原因及合理性,在研项目或技术是否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一)在研项目或技术进展情况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以提升技术实力作为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合计18,515.76万元。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自主研发并掌握了超薄超高亮度LGP压缩模技术、超短光程背光模组技术、线光源(COB)背光模组技术、异形背光模组(U槽和开孔项目)技术、单盲孔/双盲孔+COF技术、LGP光学设计和微结构设计加工技术等,不断升级超薄、高亮、窄边框、高色域及全面屏、异型屏等显示技术,提升产品的性能,满足产品升级的要求。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新技术,包括光学透镜技术、Mini-LED技术、防偷窥背光技术、屏下指纹技术、逆棱镜背光技术、VR技术等。
2017年-2019年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始日期 | 完成日期 | 投入资金 |
1 | 高强度新型结构背光模组 | 2016.01 | 2017.06 | 133.92 |
2 | 超薄胶铁一体背光源核心技术研发 | 2016.03 | 2017.09 | 525.48 |
3 | 背光模组柔性印刷线路板盖膜新型结构 | 2016.05 | 2017.10 | 421.86 |
4 | 新型背光模组光源封装结构 | 2016.04 | 2017.08 | 164.72 |
5 | 超薄超窄异型胶铁一体成型解决方案 | 2017.03 | 2017.12 | 362.32 |
6 | 超窄边框遮光超高精准度贴附方案 | 2017.02 | 2018.06 | 722.4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始日期 | 完成日期 | 投入资金 |
7 | 全面屏异型导光板成型及效果处理解决方案 | 2017.01 | 2018.06 | 642.01 |
8 | 全面屏异型背光模组 | 2017.01 | 2018.06 | 499.38 |
9 | 高平整度胶框与铁框分离结构解决方案 | 2017.02 | 2017.12 | 388.82 |
10 | 超短下边框背光模组技术研发(COB) | 2018.02 | 2018.12 | 876.31 |
11 | 高效能车载显示技术方案 | 2018.03 | 2018.12 | 1,014.80 |
12 | 基于量子点的车载新型高效曲面显示技术研发 | 2018.01 | 2019.12 | 1,655.25 |
13 | 逆棱镜超高亮度导光板技术研发 | 2018.02 | 2018.12 | 1,045.19 |
14 | 全面屏挖孔背光模组整体解决方案 | 2018.02 | 2018.12 | 913.04 |
15 | 柔性面光源技术研发 | 2018.01 | 2019.06 | 1,289.25 |
16 | 中尺寸超薄窄边框打孔背光模组解决方案 | 2019.01 | 2020.02 | 704.66 |
17 | 超薄智能手表背光模组替代OLED解决方案 | 2019.04 | 2019.12 | 706.21 |
18 | 超小挖孔背光模组整体解决方案 | 2019.01 | 2019.12 | 805.11 |
19 | 防偷窥背光技术研发 | 2019.01 | 2020.11 | 709.85 |
20 | 屏下指纹背光模组研发项目 | 2019.01 | 2020.06 | 908.93 |
21 | 5G后盖技术开发 | 2019.01 | 2020.03 | 805.47 |
22 | 反组背光模组整体解决方案 | 2019.01 | 2019.12 | 807.22 |
23 | MINI-LED直下式车载背光研发 | 2019.01 | 2020.12 | 709.09 |
24 | 透镜制成技术方案 | 2019.01 | 2019.12 | 1,111.23 |
25 | 无边框背光模组精密组装贴附方案 | 2019.01 | 2019.12 | 110.99 |
26 | 挖孔异形导光板成型及效果处理 | 2019.01 | 2019.12 | 113.99 |
27 | 胶铁自动上料解决方案 | 2019.01 | 2019.12 | 112.99 |
28 | 背光成品自动装盘解决方案 | 2019.01 | 2019.12 | 99.99 |
29 | 半成品自动检验解决方案 | 2019.01 | 2020.06 | 151.98 |
30 | 其他 | - | - | 3.26 |
合计 | - | - | 18,515.76 |
(二)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
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属于产品技术储备、工序及生产技术方面的研发,难以清楚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且其成果产生的经济利益难以估计,故全部费用化计入了当期损益。
(三)研发投入尚未形成成果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研发投入虽然没有进行资本化,但均产生了相应的研发成果,并申请了相关的专利,2017-2019年共申请了245个专利,已获得证书121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1 | 一种可改善LED密集型背光灯口效果的背光模组 | ZL 201621123172.9 | 2017/5/3 |
2 | 一种背光模组 | ZL 201621123299.0 | 2017/5/3 |
3 | 一种显示装置的无边框防尘结构 | ZL 201621136310.7 | 2017/5/17 |
4 | 一种可改善背光灯口黑白点的柔性线路板 | ZL 201621123171.4 | 2017/6/20 |
5 | 一种背光模组 | ZL 201621123149.X | 2017/7/28 |
6 | 一种手机背光组件的胶铁结构 | ZL 201621123150.2 | 2017/7/28 |
7 | 反射片组装治具 | ZL 201720099692.9 | 2017/8/22 |
8 | 一种背光模组 | ZL 201720336908.9 | 2017/10/31 |
9 | 一种节能异型背光模组 | ZL 201720600484.2 | 2018/1/2 |
10 | 一种改善发光效果的新型背光模组 | ZL 201720600483.8 | 2018/1/2 |
11 | 一种真空抽气注塑导光板模具 | ZL 201720584000.X | 2018/1/2 |
12 | 一种吸附式测试治具 | ZL 201720678602.1 | 2018/1/2 |
13 | 一种高屏占比背光模组 | ZL 201720599845.6 | 2018/2/2 |
14 | 一种灯条返修治工具 | ZL 201720685269.7 | 2018/2/2 |
15 | 一种可解决亮边问题的窄边框背光模组 | ZL 201720998432.5 | 2018/3/6 |
16 | 一种可解决全面屏倒角暗问题的背光源 | ZL 201720998110.0 | 2018/3/6 |
17 | 一种用于全面屏且发光亮度均匀的背光源 | ZL 201720998453.7 | 2018/3/6 |
18 | 一种冲床钢板 | ZL 201721040724.4 | 2018/3/13 |
19 | 一种整板刀架及应用该刀架的裁切机 | ZL 201721040728.2 | 2018/3/13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20 | 一种防下增光片移位加压治具 | ZL 201720997810.8 | 2018/4/27 |
21 | 一种双杆裁切刀 | ZL 201721040730.X | 2018/4/27 |
22 | 一种注塑机挂模对位治具 | ZL 201721143165.X | 2018/4/27 |
23 | 一种新型遮光胶结构 | ZL 201720105479.4 | 2017/8/22 |
24 | 一种可解决全面屏四角暗问题的导光板 | ZL 201720998434.4 | 2018/5/8 |
25 | 一种废料叠放架 | ZL 201721040725.9 | 2018/6/8 |
26 | 一种裁切导光板胶口的手动型防偏位裁刀 | ZL 201721143935.0 | 2018/5/1 |
27 | 导光板包装机 | ZL 201721499365.9 | 2018/6/12 |
28 | 一种新型楔形面结构导光板 | ZL 201721682602.5 | 2018/6/26 |
29 | 半自动压合治具 | ZL 201820018835.3 | 2018/8/31 |
30 | 一种背光模组铁框治具 | ZL 201820018684.1 | 2018/8/31 |
31 | 一种背光源胶框夹具 | ZL 201820018016.9 | 2018/9/25 |
32 | 背光源贴灯条治具 | ZL 201820326382.0 | 2018/10/23 |
33 | 一种模切扩散片贴遮光胶治具 | ZL 201820325165.X | 2018/10/23 |
34 | 一种改善漏光效果的背光模组 | ZL 201820570667.9 | 2018/11/27 |
35 | 一种扩散短光程背光模组 | ZL 201820571597.9 | 2018/11/27 |
36 | 一种适应视区的背光模组 | ZL 201820571599.8 | 2018/11/27 |
37 | 一种可实现动态HDR显示的侧入式窄边框背光模组 | ZL 201820572264.8 | 2018/12/21 |
38 | 一种量子点侧入式窄边框背光模组 | ZL 201820571600.7 | 2018/12/21 |
39 | 背光源FPC胶激活装置 | ZL 201820822818.5 | 2018/12/21 |
40 | 一种侧进胶导光板V-cut表面处理工艺 | ZL 201710682569.4 | 2018/12/7 |
41 | 一种提高遮光胶粘贴效果的背光源 | ZL 201821168539.8 | 2019/2/1 |
42 | 一种新型锯齿状导光板及背光模组 | ZL 201821168534.5 | 2019/2/22 |
43 | 一种防止亮边的导光板 | ZL 201821167102.2 | 2019/2/26 |
44 | 一种提高显示区域面积的液晶模块 | ZL 201821195710.4 | 2019/2/26 |
45 | 一种手机用底发光量子点背光源 | ZL 201810065422.5 | 2019/3/22 |
46 | 一种无导光板底发光背光源 | ZL 201810065417.4 | 2019/3/22 |
47 | 一种发光均匀的背光模组 | ZL 201821168537.9 | 2019/4/16 |
48 | 一种新型背光源模组 | ZL 201821634425.8 | 2019/5/21 |
49 | 一种侧入式背光光源组件以及背光模组 | ZL 201821692984.4 | 2019/5/21 |
50 | 一种减少反射光损耗的侧入式背光模组 | ZL 201821739062.4 | 2019/5/21 |
51 | 一种防止反射膜装反的背光模组 | ZL 201821739065.8 | 2019/5/21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52 | 新型背光源模组 | ZL 201821635130.2 | 2019/7/5 |
53 | 新型拼装式导光板裁切治具 | ZL 201821650555.0 | 2019/7/5 |
54 | 一种提高光反射率的背光组件及背光模组 | ZL 201821907653.8 | 2019/7/5 |
55 | 一种基于侧入式背光结构的HDR显示装置 | ZL 201821968064.0 | 2019/7/5 |
56 | 扩散膜结构、背光模组、液晶模组及终端设备 | ZL 201821970289.X | 2019/7/5 |
57 | 一种扩散膜及背光模组 | ZL 201821982706.2 | 2019/7/5 |
58 | 可调节出射光角度的导光板、背光模组以及液晶显示装置 | ZL 201821979443.X | 2019/7/12 |
59 | 导光板LED灯一体结构 | ZL 201822071788.1 | 2019/7/12 |
60 | 平行四边形手机 | ZL 201830474755.4 | 2019/7/23 |
61 | 一种背光模组的FPC结构 | ZL 201822007646.9 | 2019/7/23 |
62 | 一种胶铁一体框结构 | ZL 201822166018.5 | 2019/7/23 |
63 | 设棱镜结构的扩散膜及背光模组及液晶模组及终端设备 | ZL 201822199026.X | 2019/7/23 |
64 | 一种具有较好平整性的背光模组 | ZL 201822193094.5 | 2019/7/23 |
65 | 一种侧贴式的背光源结构 | ZL 201822193556.3 | 2019/7/23 |
66 | 设有通孔扩散膜结构及背光模组 | ZL 201822031289.X | 2019/8/6 |
67 | 背光源头部遮光胶自动化包边装置 | ZL 201822150692.4 | 2019/8/6 |
68 | 胶框光源一体结构、背光模组、液晶显示模组及终端设备 | ZL 201822247328.X | 2019/8/6 |
69 | 一种导光板结构及背光模组 | ZL 201821829727.0 | 2019/8/20 |
70 | 带预断线的铁框结构、背光模组、液晶模组及电子设备 | ZL 201821972332.6 | 2019/8/20 |
71 | 一种带吸光微结构的扩散膜及背光模组 | ZL 201822245087.5 | 2019/8/20 |
72 | 一种带空白区的扩散膜、背光模组及液晶模组 | ZL 201920083372.3 | 2019/8/20 |
73 | 一种带摄像头开孔的扩散膜、背光模组及液晶显示设备 | ZL 201920073664.9 | 2019/9/10 |
74 | 一种防漏光的窄边框背光模组 | ZL 201920100169.2 | 2019/9/10 |
75 | 一种侧入式窄边框背光模组 | ZL 201920097523.0 | 2019/9/10 |
76 | 一种导光板光源一体结构及直下式背光模组 | ZL 201920142866.4 | 2019/9/10 |
77 | 一种带摄像头开孔的铁框、背光模组及液晶显示设备 | ZL 201920142836.3 | 2019/9/10 |
78 | 一种背光模组结构 | ZL 201920149178.0 | 2019/9/10 |
79 | 一种可实现屏下指纹识别的液晶显示装置 | ZL 201920229862.X | 2019/9/10 |
80 | 一种可实现屏下指纹识别的液晶显示装置 | ZL 201821768143.7 | 2019/9/27 |
81 | 一种实现屏下指纹识别的液晶显示装置 | ZL 201920236576.6 | 2019/10/1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82 | 一种设凹槽的导光板及背光模组 | ZL 201920252650.3 | 2019/10/1 |
83 | 一种背光模组 | ZL 201920259123.5 | 2019/10/1 |
84 | 一种扩散膜、背光模组及液晶显示模组 | ZL 201920260346.3 | 2019/10/1 |
85 | 一种用于抓取注塑导光板的机械手 | ZL 201920099247.1 | 2019/11/5 |
86 | 一种防止镀镍层脱落的导光板注塑模仁结构 | ZL 201920098712.X | 2019/11/5 |
87 | 一种导光板应力检测装置 | ZL 201920266318.2 | 2019/10/15 |
88 | 防止FPC金手指断裂的背光模组及终端液晶模块 | ZL 201920344912.9 | 2019/11/5 |
89 | 一种牢固的防漏光窄边框背光模组 | ZL 201920401896.2 | 2019/11/5 |
90 | 一种高屏占比的液晶显示装置及终端设备 | ZL 201920404397.9 | 2019/11/5 |
91 | 一种高屏占比的背光模组 | ZL 201920432770.1 | 2019/11/5 |
92 | 高屏占比的背光模组 | ZL 201920426828.1 | 2019/11/5 |
93 | 一种背光源点亮治具 | ZL 201920436134.6 | 2019/11/5 |
94 | 一种电子终端设备后盖变色装置 | ZL 201822274874.2 | 2019/12/6 |
95 | 一种背光模组、液晶显示装置及终端设备 | ZL 201920427802.9 | 2019/12/6 |
96 | 一种遮光胶包边的背光模组结构、显示模组及终端设备 | ZL 201920436100.7 | 2019/12/6 |
97 | 一种牢固的侧贴式背光模组、显示模组及终端设备 | ZL 201920510422.1 | 2019/12/6 |
98 | 一种制备具有微结构导光板的模仁 | ZL 201920675585.5 | 2019/12/6 |
99 | 一种手机用底发光背光源 | ZL 201920394638.6 | 2019/12/6 |
100 | 屏下指纹识别液晶显示装置及终端设备 | ZL 201920350162.6 | 2019/12/17 |
101 | 一种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及其侧入式背光模组 | ZL 201920622708.9 | 2019/12/17 |
102 | 一种设有凸台结构的导光板、背光模组及指纹识别装置 | ZL 201920720057.7 | 2019/12/17 |
103 | 一种适用于双孔式破孔导光板的抛光治具 | ZL 201920509624.4 | 2019/12/17 |
104 | 一种适用于带通孔结构的导光板的抛光治具 | ZL 201920509671.9 | 2019/12/17 |
105 | 一种带有散光结构的背光模组 | ZL 201920602389.5 | 2019/12/17 |
106 | 一种背光源FPC整版点亮治具 | ZL 201920729376.4 | 2019/12/17 |
107 | 一种全自动背光模组组装机 | ZL 201920798855.1 | 2019/12/17 |
108 | 一种新型背光模组结构 | ZL 201821475821.0 | 2019/3/26 |
109 | 一种新型直下式背光源 | ZL 201821458213.9 | 2019/5/3 |
110 | 一种中框、背光模组、显示面板一体化装置 | ZL 201821474581.2 | 2019/5/3 |
111 | 一种背光模组结构 | ZL 201821478377.8 | 2019/5/3 |
112 | 一种连接牢靠的背光模组 | ZL 201821483652.5 | 2019/5/3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113 | 一种减小厚度的直下式背光源 | ZL 201821483648.9 | 2019/5/3 |
114 | 一种反射片吸附压块 | ZL 201821376181.8 | 2019/5/21 |
115 | 一种可拼接直下式背光源 | ZL 201821474554.5 | 2019/5/31 |
116 | 一种背光光源模组 | ZL 201821560923.2 | 2019/5/31 |
117 | 一种新型液晶显示模组 | ZL 201821560946.3 | 2019/5/31 |
118 | FPC双面胶贴合滚压装置 | ZL 201821315811.0 | 2019/07/05 |
119 | 一种LED尾灯防静电的FPC结构 | ZL 201821374897.3 | 2019/07/05 |
120 | 一种补强型FPC结构 | ZL 201821375633.0 | 2019/07/05 |
121 | 一种可改善LED背光源灯口效果的FPC结构 | ZL 201821376184.1 | 2019/07/05 |
(四)在研项目或技术是否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入方向为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2017年~2019年公司的研发投入大部分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基础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 研发项目 | 项目内容 |
1 | 高强度新型结构背光模组 | 用于防止光学膜材在贴附过程中发生位移,避免背光模组侧边出现亮线的问题。 |
2 | 超薄胶铁一体背光模组 | 通过在LED灯槽位置进行切口设计,减小铁框翘曲变形,从而避免由于铁框不平整而导致的整机装机时玻璃坏损及产生漏光现象。 |
3 | 背光模组柔性印刷线路板盖膜新型结构 | 用于避免生产加工时因油墨脱落而导致装配和运输过程中油墨转移到导光板上致使灯前产生污点的问题。 |
4 | 超薄超窄异型胶铁一体成型解决方案 | 通过新型工艺孔设计,优化进胶点设计,能有效地减小胶铁产品内的残留应力,防止胶铁成型后翘曲变形,以及信赖性实验后产品的翘曲变形。 |
5 | 超窄边框遮光超高精准度贴附方案 | 研发低收缩率遮光基材,导入日本高精度刀模,配合高精度全自动贴膜机和AOI检测设备,定做专用高精度治具,满足超窄边框背光模组的遮光贴附精度要求。 |
6 | 全面屏异型导光板成型及效果处理解决方案 | 解决全面屏异形带vcut导光板采用侧进胶进胶方式的成型问题,在保证成型无气纹的前提下,采用较深的vcut,用来提升导光板的亮度和良率。 |
7 | 全面屏异型背光模组 | 最大限度提升手机整体屏占比,使其同时显示更多的信息,并在背光源尾部预留矩形孔,用来防止前置摄像头,听筒,距离传感器等元器件。 |
8 | 高平整度胶框与铁框分离结构解决方案 | 优化模具设计和进胶点设计,采用进口注塑机,实现高平整度胶框成型;采用全新的五金模具设计,改善铁框冲压工艺。 |
9 | 超短下边框背光模组技术研发(COB) | 旨在开发一种采用线光源(COB)的背光模组,可以有效解决灯口hotspot以及实现超短下Border(黑边宽度1.5mm), |
序号 | 研发项目 | 项目内容 |
并能实现大规模量产。 | ||
10 | 高效能车载显示技术方案 | 研发新结构棱镜为技术核心的高效能复合型增光膜,通过棱镜角度、Pitch值、棱角高度、PET配方的调整及涂布粒子的浓度及大小以及膜片生产工艺的优化,使新型膜片达到高增益、抗刮、耐高温等性能。 |
11 | 基于量子点的车载新型高效曲面显示技术 | 通过液晶玻璃的频谱开发专用的符合车载显示要求的光学量子点膜,并结合玻璃导光板网点加工技术,研发设计出高效曲面量子点车载显示技术,能够让显示色彩更丰富、真实。 |
12 | 逆棱镜超高亮度导光板技术研发 | 研发采用逆棱镜的背光源,开发与逆棱镜相匹配的高亮度LGP,包含锯齿、网点、vcut的设计能力以及LGP模具制造和成型技术,预计亮度可比普通LGP提高30%以上。 |
13 | 全面屏挖孔背光模组整体解决方案 | 研究解决如何在侧发光背光源上挖孔,能够保证光学效果不影响使用,并能够快速实现量产的全面屏挖孔背光模组。 |
14 | 柔性面光源技术研发 | 用底发光的背光源可以降低显示模组功耗,增强显示画面对比度,实现动态HDR。随着现在LED封装技术的进步、LED芯片成本的降低,使得采用Mini-LED制作LED点阵发光面板成为可能、本项目就是研究解决如何将Mini-LED应用至移动显示设备上,并适配柔性显示技术,开发可实际量产的柔性面光源背光模组 |
15 | 中尺寸超薄窄边框打孔背光模组解决方案 | 主要研究解决如何实现中尺寸导光板超薄化、中尺寸导光板打孔方案、中尺寸胶铁一体高强度化、大高度背板翻边、中尺寸背光源高精度组装问题。 |
16 | 超薄智能手表背光模组替代OLED解决方案 | 主要研究使用传统的背光源架构实现超薄背光模组,具备同OLED屏幕进行竞争的智能手表模组方案。 |
17 | 超小挖孔背光模组整体解决方案 | 主要研究解决实现超高的屏占比,让手机正面颜值也更高,并能快速实际量产的全面屏挖孔背光模组。 |
18 | 防偷窥背光技术研发 | 防偷窥背光技术通过研究背光膜片搭配及结构的优化,减少大角度出射光;适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由于这类电脑多用于工作,使用这个可以防止商业机密的泄露,保护商业机密。 |
19 | 屏下指纹背光模组研发项目 | 主要研究如何解决在背光模组指纹识别区域的结构、光学设计,具备同常规项目光学效果上的一致,同时具注备高透光性(指纹识别),并能实际快速的导入量产中。 |
20 | 反组背光模组整体解决方案 | 解决COF项目在生产设备及组装工艺的升级改造,解决生产制程中出现的不良,提升大规模量产良率。 |
21 | Mini-LED直下式车载背光研发 | 解决显示模组Mini-LED光源面板、光学设计、模组组装等关键技术问题,实现技术突破,形成独立自主知识产权。 |
22 | 透镜制成技术方案 | 采用非球面设计,优化透镜形状,增大出光角度,减小OD,提升亮度。 |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募投项目相关的技术。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工艺等方面具有延续性,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为公司原有技术积累,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是在公司原有技术上的升级,与公司的研发项目或技术进展具有一致性,故对本次募投项目不会产生重大不确定
性。
三、申请人2019年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上市后业绩大幅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2019年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公司2019年度确认政府补助收入2,218.30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16.45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901.85万元。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中大尺寸LED背光模组项目财政补贴 | 与资产相关 | 39.50 |
超窄边框、超薄LED背光源研发项目 | 与资产相关 | 15.00 |
新型高亮度12000cd/m2背光源产品研发 | 与资产相关 | 1.50 |
超薄窄边框智能终端背光源技术改造自助 | 与资产相关 | 31.60 |
两化融合产业转型升级专项款 | 与资产相关 | 30.00 |
技术装备与管理提升补助 | 与资产相关 | 6.38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与资产相关 | 19.78 |
超薄LED背光显示模组研发及产业化 | 与资产相关 | 57.14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改造资助经费 | 与资产相关 | 25.26 |
工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 与资产相关 | 11.93 |
2019年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资助 | 与资产相关 | 28.58 |
LED背光显示模组智能化自动化产线技术改造 | 与资产相关 | 36.46 |
新一代信息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与资产相关 | 13.32 |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 与收益相关 | 94.05 |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国高资助 | 与收益相关 | 20.00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发资助 | 与收益相关 | 174.20 |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财力贡献奖 | 与收益相关 | 157.00 |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与收益相关 | 329.20 |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信息化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100.00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信发展领域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284.90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9年稳岗补贴 | 与收益相关 | 40.50 |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18年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奖 | 与收益相关 | 3.00 |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与收益相关 | 180.71 |
补助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计入损益的金额 |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市资助 | 与收益相关 | 250.00 |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稳增长资助 | 与收益相关 | 30.36 |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券兑付 | 与收益相关 | 70.68 |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人才专项资金 | 与收益相关 | 120.00 |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利息补贴 | 与收益相关 | 24.00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专利报账款 | 与收益相关 | 0.60 |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10.32 |
个税手续费款 | 与收益相关 | 12.33 |
合计 | 2,218.30 |
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司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公司报告期内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公司购买机器设备相关的补助。公司按照设备的剩余使用年限分摊,在计提折旧的同时确认结转至其他收益。
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报告期内确认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均为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实际收到款项后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上市后业绩大幅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市前后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增减情况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5.73 | -26.59 | 0.8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218.30 | 935.08 | 1,283.22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887.87 | - | 887.87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0 | -1.01 | 13.51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3,092.94 | 907.48 | 2,185.46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463.97 | 131.92 | 332.04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增减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628.98 | 775.56 | 1,853.42 |
上市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①公司2018年获得当地政府总部认定,当地政府为了促进总部经济的发展,及促进企业加大研发的投入,加强了对企业的相关补助,公司2019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②上市后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取得了投资收益,报告期内的投资收益增加。由于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下降,公司的经常性损益下降,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升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中的比重将降低,不存在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四、影响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主要受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事件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已逐步减弱,毛利率已趋于稳定。
(一)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已逐步减弱
国内疫情对公司的采购、销售没有影响,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有限。短期来看,疫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详见本回复之问题二之“一、中美贸易摩擦与新冠疫情对申请人经营的影响”。
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订单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随着2019年第四季度手机行业回暖,2019年第四季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收入均有所增长。同时根据工信部统计的手机产量,申请人市场份额由2018年度的6.59%增至2019年度的7.18%,中美贸易摩擦等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已逐步减弱。
(二)毛利率已趋于稳定
具体毛利表分季度趋势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第一季度 | 2019年第二季度 | 2019年第三季度 | 2019年第四季度 | 2020年第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33,001.05 | 45,194.96 | 40,565.48 | 51,380.86 | 47,723.39 |
营业成本 | 26,555.81 | 37,154.57 | 35,823.52 | 44,036.29 | 40,647.36 |
毛利 | 6,445.24 | 8,040.39 | 4,741.96 | 7,344.56 | 7,076.03 |
毛利率 | 19.53% | 17.79% | 11.69% | 14.29% | 14.83% |
由上表可知,从2019年第三季度以来,公司的毛利率正在逐步回升,已趋于稳定。
综上所述,影响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因素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申请人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与订单、销售明细表、成本计算单等基本资料;查阅客户对账单、收入明细账等账面数据;分析申请人毛利率变动原因;查阅利润表各科目的变动,扣非归母净利润即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与同行业的对比分析;
2、取得申请人报告期内的研发项目和专利证书,访谈申请人的技术人员,了解研发项目和专利是否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查阅申请人的会计政策对研发费用的处理,了解研发投入尚未形成成果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申请人报告期内政府补助项目的相关文件,分析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划分是否合理;复核对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测算;分析上市后取得非经常损益的合理性;
4、访谈申请人管理层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因素,查阅申请人的相关业绩公告,了解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消除。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上市次年公司产品毛利率、扣非归母净利润即大幅下降的原因有:受中美贸
易摩擦和OLED技术的应用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同型号产品价格下降较快;4G、5G过渡期间,新款产品比往年有所减少;高端膜材需进口,受人民币贬值影响,采购成本增加;2019年新增设备和人员,固定资产折旧和人员薪酬增加公司成本。以上因素导致公司2019年度单位售价未能有效覆盖单位成本的上升,从而导致毛利率及利润下降,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2、申请人报告期内研发支出未进行资本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但在研项目均形成了相应的研发成果。
3、申请人2019年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由于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下降,公司的经常性损益下降,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升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中的比重将降低,不存在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4、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主要受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事件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已逐步减弱,毛利率已趋于稳定,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问题7、报告期内申请人存货大幅增加,2019年末金额3.31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与公司业务模式、生产模式、期末在手订单是否相符,结合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相关存货成本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分析是否存在毁损、滞销或大幅贬值的情形,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与公司业务模式、生产模式、期末在手订单是否相符
(一)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
2019年较2018年存货期末余额增加13,496.20万元,主要原因系2019年第四季度行业回暖,客户订单增加,导致存货增加所致。其中,发出商品增加较为明显,期末发出商品余额为22,194.32万元,期末发出商品余额为截至2019年
12月31日已出库但尚未对账确认收入的产品,根据惯例,已在2020年1月开始检验并对账,截至2020年3月31日已确认收入99%。
(二)与公司业务模式、生产模式、期末在手订单是否相符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在按照订单生产完毕后,根据客户提货要求,组织发货后将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产品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后,客户组织对产品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与公司对账,依据对账结果确认与公司的结算金额。上述模式决定了公司从发出商品到将发出商品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需要一定的周期。自采购到实现销售,一般周期在2个月(约60天)左右。2019年末,公司在手订单大于存货期末的账面价值,具体如下:
期间 | 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 期末在手订单金额(万元) |
2019年度 | 33,099.75 | 59,527.85 |
因此2019年末公司的存货变动情况与公司业务模式、生产模式、期末在手订单相符。
二、结合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相关存货成本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分析是否存在毁损、滞销或大幅贬值的情形,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
公司原材料、产成品的正常保质期为6个月。报告期期末,库龄6个月内的存货账面余额为33,289.93万元,占比95.01%;6个月以上的为1,747.15万元,占比4.99%,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6个月内 | 6个月以上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
原材料 | 3,594.90 | 150.69 | 366.36 | 366.36 |
库存商品 | 2,467.77 | 188.55 | 1,154.62 | 880.60 |
发出商品 | 21,968.15 | 191.29 | 226.17 | 101.86 |
在制品及其他 | 5,259.11 | 58.28 | - | - |
合计 | 33,289.93 | 588.81 | 1,747.15 | 1,348.82 |
从公司存货库龄分布可以看出,公司的期末存货6个月以上库龄的占比较小,期末存货大部分在正常保质期内,不存在毁损、滞销或大幅贬值的情形。
(二)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相关存货成本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2019年度同行业公司LED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单位平均售价与成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平均售价(元) | 平均成本(元)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86 | 12.43 |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99 | 10.44 |
隆利科技 | 13.96 | 11.83 |
注: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2019年度中期数据。
由上可见,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存货成本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毁损、滞销或大幅贬值的情形。
(三)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末,公司结合存货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其变动情况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原材料、产成品的正常保质期为6个月,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库龄超过6个月的原材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无订单支持且超过6个月的库存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超过6个月的又未及时与客户有协商结果的发出商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库龄在6个月以内的,按单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019年末,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19年末,公司对保质期外(库龄6个月以上)的原材料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366.36万元。对其余原材料,由于公司从采购到生产完成周期为1个月左右,大部分原材料库龄在1个月内,在此周期内价格变动较小,其所生产的产品可变现净值通常大于成本,经测试无需计跌价准备。
2、2019年末,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库龄超过6个月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类别 | 账面余额(万元) | 计提的跌价(万元) |
库龄超过6个月的库存商品 | 1,154.62 | 880.60 |
2019年库龄6个月以上的库存商品中有部分因客户原因取消了订单,按与客户协商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对库龄在6个月以上的其他库存商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库龄未超过6个月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对于库龄在6个月以内的库存商品,按各产品型号的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按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末,减值测算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 账面余额 | 预计售价 | 销售 费用 | 税金 | 可变现净值 | 计提的跌价 |
经测算需计提跌价准备的产品型号汇总 | 695.57 | 517.82 | 8.39 | 2.41 | 507.02 | 188.55 |
经测算不需计提跌价准备的产品型号汇总 | 1,772.20 | 2,932.49 | 37.37 | 10.74 | 2,884.38 | - |
合计 | 2,467.77 | 3,450.31 | 45.76 | 13.15 | 3,391.40 | 188.55 |
3、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库龄超过6个月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账面余额(万元) | 计提的跌价(万元) |
库龄超过6个月的发出商品 | 226.17 | 101.86 |
2019年库龄6个月以上的发出商品中有部分因客户原因取消了订单,按与客户协商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对其他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库龄未超过6个月的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19年末,针对发出商品,按各产品型号的订单售价减去估计的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按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算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日 期 | 账面余额 | 订单售价 | 税金 | 可变现净值 | 计提的跌价 |
经测算需计提跌价准备的产品型号汇总 | 1,241.93 | 1,054.45 | 3.81 | 1,050.64 | 191.29 |
经测算不需计提跌价准 | 20,726.22 | 25,684.64 | 92.88 | 25,591.76 | - |
日 期 | 账面余额 | 订单售价 | 税金 | 可变现净值 | 计提的跌价 |
备的产品型号汇总 | |||||
合计 | 21,968.15 | 26,739.09 | 96.69 | 26,642.40 | 191.29 |
4、在制品及其他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19年末,公司在制品及其他的存货库龄均在6个月内。公司按完工产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价值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单项计提跌价准备58.28万元。综上,公司2019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管理层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6)存货”补充披露本题“(三)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内容”。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申请人的业务模式、生产模式,取得申请人2019年末的存货盘点表,取得存货的期末库龄清单,结合申请人的在手订单,分析期末存货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2、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按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并重新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在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申请人存货大幅增加主要系2019年第四季度行业回暖,客户订单增加,导致存货增加所致,与公司业务模式、生产模式及期末在手订单相符。
2、申请人的期末存货6个月以上库龄的占比较小,期末存货大部分在正常保质期内,不存在毁损、滞销或大幅贬值的情形,与同行业公司的存货成本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3、申请人结合存货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其变动情况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库龄超过6个月的原材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无订单支持且超过6个月的库存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超过6个月的又未及时与客户有协商结果的发出商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库龄在6个月以内的,按单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问题8、最近一期申请人账面货币资金3.09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5亿元,资产负债率56.86%。请申请人结合负债情况说明本次选择可转债发行的考虑,是否会增加公司财务风险,结合营运资金占用情况、未来投资安排、账面资金使用计划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选择可转债发行的考虑,是否会增加公司财务风险
(一)本次选择可转债发行的考虑
公司一直稳健经营,控制财务风险,若本次可转债成功发行,按本次投资项目32,450.00万元测算,以2020年3月末财务数据为基础,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由56.86%上升63.08%,公司偿债能力依然处于正常水平。
公司本次选择可转债融资,尽管在发行初期将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但从长期来看,随着债券持有人逐步转换为股票,公司负债规模将逐步降低。因此,本次选择可转债融资是公司认为较为合理的融资方式。
(二)是否会增加财务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规模为32,450.00万元。公司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31.39万元为基础,测算采用可转债融资和银行借款融资对发行完成后公司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假设:
1、本次可转债转股价为27.93元/股(2019年12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2019年12月31日发行完毕。2020年假设有三种可能:①转股率0%;②6月30日转股50%;③6月30日转股100%;
2、2020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持平;
3、本次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为1.00%;
4、银行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5月20日发布的5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65%测算;
5、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次可转债发行及转股阶段 | 银行借款 | ||
不转股 | 转股50% | 转股100% |
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8,531.39 | 8,531.39 | 8,531.39 | 8,531.39 |
利息支出导致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额 | 275.83 | 206.87 | 137.91 | 1,282.59 |
模拟调整后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8,255.57 | 8,324.52 | 8,393.48 | 7,248.80 |
发行前的股份总数 | 11,975.22 | 11,975.22 | 11,975.22 | 11,975.22 |
转股增加的股数(按发行可转债数量上限或转股数量上限计算) | - | 580.92 | 1,163.83 | - |
发行后的股份总数 | 11,975.22 | 12,556.14 | 13,173.05 | 11,975.22 |
模拟调整后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元) | 0.69 | 0.66 | 0.64 | 0.61 |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融资,转股前财务费用相对债务融资费用较低。可转债的票面利率通常呈现为前低后高的阶梯形。转股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转股期间,申请人利息费用有望持续降低。若采用借款的方式筹措资金,将提高公司融资成本,大幅增加财务费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因此本次选择发行可转债,将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当可转债全部转股后,本次发行可转债还本付息的财务负担全部解除,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申请人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9.48%、47.30%、57.31%和56.86%,与同行业相比较相对适中,若募投项目主要依靠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无法进行正
常的运营资金周转;若依靠银行借款,财务成本大幅上升,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前述两种情况不利于公司的经营稳健。因此,相比全部通过自有资金和借款投入募投项目建设,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稳健经营能力;有助于减少公司未来债务融资金额,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满足公司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
近年来,随着新兴消费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电子产品“外型时尚、轻便可携”的超薄设计需求愈发强烈,促使人们对屏幕显示要求越来越高,LED背光显示模组产品也不断向较大尺寸、超薄化、高亮化和超窄边框等方向发展。随着产品复杂度、尺寸的持续增加,生产线体产出效率呈现走低趋势。另外,客户终端逐渐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个产品和部件做到可追溯,并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和检测,这需要公司持续投入生产设备来满足。此外,为丰富产品线,公司还将新建Mini-LED产品产线。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达到5,678.49万元、9,559.89万元、17,579.27万元,各期投资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综上,日益增长的经营规模促使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大,2019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404万元,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非常必要。
(二)规模的合理性
1、账面货币资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30,884.25万元,其中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为20,689.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余额 | 可自由支配余额 |
1 | 库存现金 | 4.20 | 4.20 |
2 | 银行存款 | 22,576.80 | 20,685.67 |
序号 | 项目 | 余额 | 可自由支配余额 |
其中:前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 | 1,891.13 | - | |
3 | 其他货币资金 | 8,303.26 | - |
其中:保证金存款等 | 8,303.26 | - | |
合计 | 30,884.26 | 20,689.87 |
2、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15,00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全部属于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不可自由支配的银行理财。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2019年,申请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净利润 | 8,531.39 | 16,172.40 | 9,902.36 |
加:不影响现金流的成本费用变动 | 5,507.70 | 3,480.55 | 1,858.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28,053.90 | 29,972.84 | 15,663.6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20,830.96 | -23,909.45 | -12,407.13 |
存货的减少 | -14,095.52 | -4,539.31 | -8,463.06 |
其他 | -755.26 | 17.16 | -308.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1.25 | 21,194.19 | 6,245.48 |
由于2017-2019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取与公司目前情况相符的2019年度作为参考依据,公司未来两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22.50万元。
4、投资活动现金流
(1)未来两年重大投资
公司未来两年的重大投资主要为本次募投的两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4,332.91万元。
(2)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4月10日的公示,公司新型显示背光模组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正在公示中,本项目将打造新型显示背光模组智能
制造基地,建筑面积不超过83,378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参考深圳龙华区同类型土地招拍挂单价1,000元/平方米,预计土地价格为8,337.80万元。按照单位建筑面积成本3,000元/平方米,建筑成本为25,013.4万元,合计金额为33,351.2万元。
5、筹资活动现金流
2018-2019年,申请人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7,266.12万元和1,736.41万元。假设公司未来两年的现金分红支出以2019年现金分红为基数,金额为3,472.82万元。
6、资金缺口测算
假设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可自由支配的银行理财全部赎回,考虑到公司募投项目的2年建设期,公司未来2年内仍存在大额资金需求,预计资金缺口为47,644.56万元,与本次募集资金32,450.00万元基本匹配,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单位:万元
序号 | 用途 | 金额 | 备注 |
1 |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 | 20,689.87 |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中可自由支配资金 |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22.50 | 未来2年新增可动用货币资金,以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基础计算 |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金额小计 | 33,512.37 | ||
3 | 本次募投项目支出 | 44,332.91 | 本次募投项目总金额 |
4 | 新型显示背光模组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重点产业项目支出 | 33,351.20 | 土地价格参考深圳龙华区同类型土地招拍挂单价1000元/平方米计算,建筑成本按照现有市场价格3000元/平方米计算 |
5 | 现金分红支出 | 3,472.82 | 根据2019年的分红基础计算 |
未来大额资金需求小计 | 81,156.93 | ||
合计资金缺口=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金额-未来大额资金需求 | -47,644.56 |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文件,获取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会计师鉴证报告、主要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流水。
2、查阅申请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最近一期季报,访谈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核查账面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最近三年固定资产的购置情况、上市后的现金分红。
3、查阅申请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示,查阅2019年深圳龙华的出让价格。
4、查阅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核查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申请人本次发行可转债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将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结合申请人运营资金占用情况、未来资金安排、账面资金使用计划、上市后的现金分红、理财产品持有、账面货币资金等情况,根据对公司未来资金缺口的测算,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及规模合理性。问题9、2019年申请人应收账款金额大幅增至5.62亿元,周转率下降明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请申请人分析说明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销售的情形,结合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资质及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2019年申请人应收账款金额大幅增至5.62亿元,周转率下降明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销售的情形
公司销售的产品均为背光显示模组,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3个月,2019年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销售的情形。
(一)应收账款金额增加、周转率下降的原因
2019年公司应收款余额同比增加44.42%,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2019年第三季度部分客户暂缓提货,公司出货量未达预期,导致公司2019年年度内各季度收入的不平衡,前三季度销售占比较低,根据IDC数据显示,2019年第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比第三季度增长2.9%,行业回暖,营业收入逐步回升并有所增长。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3个月,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7,788.78万元,与2019年四季度收入51,380.86万元(不含税)相匹配。
公司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账 龄 | 2019年末账面余额(万元) |
1年以内 | |
其中:0-3个月 | 52,953.16 |
3-6个月 | 4,523.53 |
6-9个月 | 243.81 |
9-12个月 | 35.90 |
1年以内小计: | 57,756.41 |
1年以上 | 32.37 |
小计 | 57,788.78 |
截至2019年末,3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1.63%,与公司信用政策基本一致。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原因
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411.25,同比下降69.75%,各影响因素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差异 |
净利润 | 8,531.39 | 16,172.40 | -7,641.01 |
加:不影响现金流的成本费用变动 | 5,507.70 | 3,480.55 | 2,027.1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28,053.90 | 29,972.84 | -1,918.9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20,830.96 | -23,909.45 | 3,078.49 |
存货的减少 | -14,095.52 | -4,539.31 | -9,556.22 |
其他 | -755.26 | 17.16 | -772.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1.25 | 21,194.19 | -14,782.94 |
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的原因:毛利率下降等因素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第四季度公司订单回升,期末存货增加,导致经营性支出增加。
二、结合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资质及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资质及经营情况
2019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余额44,255.93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金额的
76.58%。计提坏账准备合计606.30万元,计提比例为1.37%。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京东方 | 12,919.47 | 177.00 |
深天马 | 10,659.48 | 146.03 |
TCL集团 | 8,997.34 | 123.26 |
信利 | 6,333.45 | 86.77 |
深超光电 | 5,346.18 | 73.24 |
合计 | 44,255.93 | 606.30 |
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基本情况:
客户名称 | 股票代码 | 主营业务 | 经营情况 |
京东方 | 000725 | 显示与传感器件 | 2019年度营业收入1,191亿元 |
深天马 | 000050 | 显示屏及显示模组 | 2019年度营业收入303亿元 |
TCL集团 | 000100 | 半导体显示业务 | 2019年度营业收入751亿元 |
信利 | - | 触摸屏、触控器件及集成触控模组 | 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3.4亿元 |
深超光电 | - | 平板显示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 | 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76,900万美元。 |
公司以上客户均为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的液晶显示模组厂家,资金实力雄厚。
(二)报告期内期后回款情况
截止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前五大客户已全部回款。前五大客户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情况
公司所处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比例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9% |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1% |
隆利科技 | 2.80%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2019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公布,坏账准备比例为2019年中期数据。
可以看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行业整体无明显差异。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申请人与主要客户的合同、订单,了解申请人的信用政策,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获取申请人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以及确认预期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评价应收账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查阅了申请人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复核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选取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等,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查阅了同行业公司,与申请人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进行比较,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2019年末申请人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主要受中美贸易摩擦及第四季度手机销售回暖因素影响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2、申请人前五大客户资质良好,其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且应收账款
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不能回收的风险较小;申请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没有明显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问题10、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020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投资或拟设立、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
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上述理财产品均为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类金融业务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下同)情形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15,0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均为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认购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赎回日 | 年化/预期/收益率(%) |
1 | 华夏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 | 2020/1/10 | 2020/4/10 | 1.54%-3.57% |
2 | 5,000 | 2020/3/19 | 2020/6/19 | 1.54%-3.52% |
2、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2020年3月末持有长期股权投资3,000.00万元,系对深圳市美铠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铠光学”)的股权投资。美铠光学从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玻璃盖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车载等领域,与华显光电、帝晶光电、同兴达等行业重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获得了终端客户华为、OPPO、TCL、中兴、LG、三星、联想的认可。因此,美铠光学不论是从产品角度还是客户角度,与公司具有明显的协同性。通过此次投资,
公司依托自身客户资源、丰富的研发经验,为未来加快公司产业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打下基础。
随着5G的来临,智能手机对信号的传导要求更高,加上无线充电的不断渗透,手机后盖去金属化成为大的趋势,玻璃盖板的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增加。同时,不论是何种显示技术(LED、OLED、Mini-LED、Micro-LED等),均需要玻璃盖板。因此,玻璃盖板产品可以较好的规避因OLED等技术冲击带来的风险。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于背光显示模组,OLED显示对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通过此次投资,公司未来可以拓宽公司的产品线,实现公司在显示行业的布局。
公司投资美凯的目的在于通过此次投资,公司依托自身客户资源、丰富的研发经验,为未来加快公司产业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打下基础;是准备长期持有、协同发展的战略性投资,不是为了将来转让获得变现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申请人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明细账、相关投资协议、理财合同以及相关公告,并对申请人管理层进行了访谈;
2、核查公司相关期间内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以及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孝坤 吕 佳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
马 骥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