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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集团:关于对公司2019年年报关注函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4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关注函的专项说明

和信综字(2020)第00020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2020年6月1日下发的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3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悉,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如意集团”)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根据关注函的要求,答复如下:

问题1、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说明以下事项:

(1)请你公司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的实际影响金额,并说明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2)请年审签字会计师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金额、考虑影响金额后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理由,以及基于上述审计受限的情况下发表保留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留事项①:如意集团董事会于2019年7月5日通过了《关于投资入伙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拟出资1,098,550,000.00元认购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维信基金)865,000,000.00元的优先级合伙权益,如意集团于2019年10月、11月累计向关联方山东如意时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转款金额1,098,550,000.00元,账面记载为对维信基金的投资款。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投资入伙维信基金是否为关联方交易及投资是否已完成,该保留事项仅影响交易性质的判断及投资项目列报,我们无法判断将已支付的投资款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恰当,因该保留事项影响范围有限,我们认为对如意集团2019年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我们认为如果如意集团投资入伙维信基金的交易成立且完成,并且享有相关资产的控制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应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如果如意集团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相关资产的控制权,享有对合伙企业约定的权益,可以消除影响。保留事项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如意集团对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185,670,402.52元,对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63,000,000.00元,对裕龙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61,463,254.95元,金额合计310,133,657.47元。我们未能就三家供应商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款项性质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公司能收到货物或收回款项的金额,我们已获取回函相符的询证函并进行了现场访谈,我们认为该保留事项仅影响2019年财务报表的预付账款的列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具有广泛性。

保留事项③:如意集团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40,196,865.71元,计提了26,483,827.50元的坏账准备。该保留事项仅影响2019年财务报表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会计科目,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我们估计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会导致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我们认为保留事项主要体现为对交易性质认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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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可收回性影响的减值准备及损失,保留事项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我们认为保留事项不会导致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问题3、根据“形成保留意见基础”的第二项内容,截至2019 年年末,你公司对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裕龙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合计金额为3.1亿元。会计师无法确定你公司能否收到货物或收回款项。截至目前,上述供应商合计向你公司返还款项1.74亿元,仅交货1,860万元。请说明以下事项:

(1)上述三家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并结合向上述三家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及服务向上述三家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项的具体时点、金额等说明向其采购的必要性,相关支付进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提前预付大额款项但未收取货物的合理性,相关采购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财务资助和资金占用的情形。

(2)后续能否收回剩余预付款项及货物,公司是否已制定并执行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3)请会计师说明针对预付账款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交易背景的原因及影响的具体理由与依据。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如意集团的采购及生产业务;

②分析如意集团近3年预付账款余额的变动情况,判断其合理性,并与如意集团管理层沟通了三家供应商期末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款项性资;

③检查如意集团与预付账款相关的购货合同、付款审批单、银行回单等,分析与付款相关的内部资料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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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④函证;

⑤查询三家供应商的工商登记;

⑥到三家供应商生产或办公地点现场访谈及参观;

⑦检查期后回款银行回单、查看网银回款流水、检查期后收到的发票情况。针对上述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

①与如意集团向三家供应商预付货款相关的购货合同、付款审批单、银行回单;

②如意集团对三家供应商期末预付账款的合理性解释;

③回函相符的询证函;

④通过查询工商登记,我们未发现三家供应商与如意集团存在直接的关联关系;

⑤到三家供应商现场访谈,对方单位相关人员均表示与如意集团存在正常的贸易关系,与如意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⑥取得期后回款的银行回单及现场登录网银账户查看回款流水;

⑦取得期后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针对上述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无法判断上述交易背景的原因及影响的具体理由与依据:

①如意集团对三家供应商预付账款的形成时间均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预付货款时间过长;

②2019年如意集团向三家供应商预付款项的金额,超过面料正常生产耗用的毛条类原料金额。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无法判断如意集团对三家供应商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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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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