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2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六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六人(独立董事刘张林、周放生、王淑红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不超过2.85亿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常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六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