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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3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Kitech New Material Holding Co.,Ltd.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1-1-1

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10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包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416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已就股份限售安排、稳定股价、欺诈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利润分配、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等事项作出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比例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四、阅读风险因素章节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五、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1-1-4

(一)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未来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贸易摩擦、技术失密、市场竞争等,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完整披露。

(二)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经过对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各种因素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所处行业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发行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在产品质量、品牌、技术、市场等方面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拥有较为稳定及优质的客户群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六、发行人的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分别为21,980.30万元、24,551.42万元、26,930.59万元和3,540.13万元,2017-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69%。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或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客户需求的变化等因素或者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或市场推广不能保持或未达预期,则公司经营业绩有可能出现不利变化,从而面临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1-1-5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3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3

三、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3

四、阅读风险因素章节提示 ...... 3

五、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 3

六、发行人的成长性风险 ...... 4

目 录 ...... 5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2

第二节 概览 ...... 14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三、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6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8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9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19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1

1-1-6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2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23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时间安排 ...... 2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4

一、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 24

二、技术风险 ...... 24

三、经营风险 ...... 25

四、财务风险 ...... 28

五、法律风险 ...... 30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 31

七、发行失败的风险 ...... 3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2

一、公司基本情况 ...... 32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情况 ...... 32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 35

四、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的瑕疵情况 ...... 40

五、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3

六、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49

七、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 49

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 49

九、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4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 ...... 58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 ...... 60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66

十三、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 67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67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69

1-1-7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70

十七、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71

十八、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75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79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 7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03

三、发行人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 139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46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150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157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57

八、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的情况 ...... 167

九、境外经营情况 ...... 168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69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 169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174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174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74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 ...... 175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76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 176

八、同业竞争 ...... 178

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181

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192

十一、发行人关于确保关联交易公允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193

十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变化情况 ...... 194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95

一、财务报表 ...... 195

1-1-8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99

三、发行人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及其变化趋势情况,及对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 200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03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04

六、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主要税种、法定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 234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36

八、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237

九、分部信息 ...... 238

十、对发行人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 239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 240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 319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56

十四、报告期存在的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 367

十五、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68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69

一、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 369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7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 37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79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389

六、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390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95

1-1-9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95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397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01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02

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40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4

一、重大合同 ...... 424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29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29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 431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32

第十三节 附件 ...... 441

一、附件 ...... 441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 441

1-1-10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奇德新材、本集团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奇德有限江门市奇德工程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邦德投资江门市邦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奇德控股广东奇德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粤科汇盛广东粤科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珠海奇德奇德(珠海)商业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珠海邦塑珠海邦塑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香港奇德奇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山邦塑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韶关邦塑韶关邦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孙公司
邦塑模具广东邦塑汽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公司孙公司
邦塑投资中山邦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于2020年3月完成注销
宝贝天使广东宝贝天使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孙公司
德宝体育中山市德宝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奇德电子中山市奇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
邦德工程邦德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
龙道新材广东龙道新材料有限公司
邦凯塑料广东邦凯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晋升贸易中山市晋升贸易有限公司
聚赛龙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鹿山功能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三菱集团日本三菱集团
DOREL、乐瑞集团美国乐瑞工业集团
MaxicosiDorel工业集团旗下品牌
QuinnyQuinny 是欧洲知名婴儿车品牌
KC美国知名儿童品牌Kolcraft
Mothercare美国知名儿童品牌Mothercare

1-1-11

Summer美国知名儿童品牌summerinfant
Uppababy美国知名儿童用品品牌Uppababy。
Forbaby、福贝贝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Mybaby、妈咪宝宁波妈咪宝婴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乐美达集团广东乐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米高瑞士米高集团
格兰仕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万和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
吉利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东箭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麦格纳广东麦格纳汽车镜像有限公司
诗兰姆中山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LG化学LG化学株式会社,韩国最大的综合化工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会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10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报告期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3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3月31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复核验资机构、会计师、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信评估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江源江门市江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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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术语

通用塑料通用塑料有5大品种,分别是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苯乙烯(PS)和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
工程塑料在工程技术中作为结构材料的塑料,能够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承受机械应力,能够应用于较为苛刻的化学物理环境,是一种强度、耐冲击性、耐热性、硬度和抗老化性能均优的塑料材料。工程塑料的品种主要有聚碳酸酯(PC)、聚酰胺(PA)、聚甲醛(POM)、聚酯(PBT和PET)和聚苯醚(PPO)等。
改性塑料将塑料通过物理的、化学的或两者兼有的方法,引入特定的添加剂,或改变树脂分子链结构,或形成互穿网络结构,或形成海岛结构等所获得的高分子树脂新材料。
合成树脂由人工合成一类高分子聚合物。为粘稠液体或加热可软化的固体,受热时通常有熔融或软化的温度范围,在外力作用下可呈塑性流动状态,某些性质与天然树脂相似。
PA聚酰胺(俗称尼龙),Polyamide(nylon),是一种半结晶材料,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滑性等,因摩擦系数低,具有一定的阻燃性,易于加工,适用玻璃纤维和其它填料填充增强改性。主要应用于汽车、仪表、机械、电子、建筑、包装等,是用途广的工程塑料之一。
PP聚丙烯,Polypropylene,是一种半结晶性材料,具有良好的抗吸湿性、抗酸碱腐蚀性、抗溶剂性,但对芳香烃溶剂、氯化烃(四氯化碳)溶剂等的抵抗力较差,高温下抗氧化性较弱。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器械、日用消费品等。
PC聚碳酸酯,英文名称为Polycarbonate,是一种非结晶材料;具有特别好的抗冲击强度、热稳定性、光泽度、抑制细菌特性、阻燃特性以及抗污染性。主要应用于电气和商业设备、器具、交通运输行业等。
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是一种非结晶性材料,具有超强的易加工型、低蠕变性、优异的尺寸稳定性和很高的抗冲击强度。主要应用于一般机械零件、减磨耐磨零件、传动零件和电讯零件。
塑料合金两种或以上不同的塑料经物理共混或化学接枝等方法处理而获得的功能改变或性能改善的新材料。
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olybutylece Terephthalate,是一种结晶性材料,具有高耐热性、韧性、耐疲劳性、自润滑性、低摩擦系数、耐候性、吸水率低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电器元件。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具有优良的电绝缘性、抗蠕变性、耐疲劳性、耐摩擦性、尺寸稳定性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包装业、电子电器、建筑、汽车等领域。
ISO/TS16949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公布的一项行业性的质量体系要求,全称为“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8的特殊要求”,该项技术规范适用于整个汽车产业生产零部件与服务件的供应链。目前,该标准的新版本为IATF16949:2016。
ISO90001国际化组织9000族标准所包括的一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
RoHS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注塑注塑是一种工业产品生产造型的方法。产品通常使用橡胶注塑和塑料注塑。注塑还可分注塑成型模压法和压铸法。
注塑模具注塑模具,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精密注塑模具是用来制作成型物品的工具,这种工具由各种零件构成,不同的模具由不同的零件构成。它主要通过所成型

1-1-13

材料物理状态的改变来实现物品外形的加工。
DFM面向制造的设计(Design for manufacture),指产品设计需要满足产品制造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可制造性,使得产品以低成本、短时间、高质量制造出来。
以塑代钢用机械性能、耐久性、耐腐蚀性、耐热性等方面性能高的工程塑料代替金属材料,应用于汽车、机械、航空航天等行业。
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直接为整车厂、主机厂进行产品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汽车零部件二级供应商的客户。
新料石油炼化企业聚合形成的聚合物,除在原来合成与配制的过程中经过加工外,没有在成型加工中使用过的一种塑料或树脂。
再生料又称再生塑料,是指通过预处理、熔融造粒、改性等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对废旧塑料进行加工处理后重新得到的塑料原料,是对塑料的再次利用。
副牌料又称副牌塑料,是指塑胶行业中对同一生产厂家出产的同一型号的两种档次的料的区分,是国外或国内的石油能源化学大厂生产合格产品(正牌)时产生的不良品,这些不良品一般在性能或外观上有少许瑕疵,但经改性后能达到使用标准。
VOC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普通意义上的VOC就是指挥发性有机物;但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EDMElectrical Discharge Machining的缩写,即电火花加工。电火花加工其基本工作原理是利用连续移动的细金属丝(称为电极丝)作电极,对工件进行脉冲火花放电蚀除金属、切割成型。
CNC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的简称,是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

注:本招股说明书所有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4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8月16日
英文名称Guangdong Kitech New Material Holding Co.,Ltd.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8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312万元法定代表人饶德生
注册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
控股股东饶德生实际控制人饶德生
行业分类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未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2,10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10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416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47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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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元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有资格进行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募集资金总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审计,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0.3.31/2020年1-3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35,646.6635,319.1927,727.9625,759.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28,235.7627,821.5023,126.6620,266.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0.53%13.32%10.15%18.18%
营业收入(万元)3,540.1326,930.5924,551.4221,980.30
净利润(万元)374.435,199.433,661.513,505.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16.095,122.683,693.533,316.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63.854,839.593,458.832,803.04
基本每股收益(元)0.070.820.590.95
稀释每股收益(元)0.070.820.590.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820.5617.1329.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821.315,931.452,472.271,2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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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万元)-937.79833.5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24%5.33%4.65%4.4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1,921.8354.29%14,100.8152.36%13,982.6657.02%11,776.0853.60%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396.7811.21%3,262.2212.11%2,505.2210.22%3,329.2715.15%
小计2,318.6165.50%17,363.0364.48%16,487.8867.23%15,105.3468.75%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718.7920.31%2,710.8410.07%2,527.3210.31%2,115.959.63%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125.283.54%953.573.54%787.283.21%821.903.74%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48.761.38%1,337.134.97%2,471.5310.08%2,358.0710.73%
小计892.8425.22%5,001.5418.57%5,786.1323.59%5,295.9224.10%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87.665.30%936.133.48%973.263.97%1,035.584.71%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01.792.88%323.821.20%303.191.24%374.581.70%
小计289.458.18%1,259.954.68%1,276.455.20%1,410.166.42%
精密注塑模具7.610.22%2,869.9110.66%189.900.77%--
其他31.260.88%435.181.62%783.453.19%160.460.73%
合计3,539.77100.00%26,929.61100.00%24,523.81100.00%21,971.88100.00%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例如高端婴儿推车的关节、前叉、轮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安全卡扣、支撑结构件,溜冰鞋壳体,滑板车底板、轮座,汽车后视镜基座、门把手基座、空滤散热风轮等,该类应用部件对安全性及功能性、材料的机械性能、综合物理性能及稳定性等要求较高;此外,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中熔喷专用料主要用于生产口罩专用的熔喷布、无纺布等防护用品。综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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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购尼龙(PA)、聚丙烯(PP)等原料,经过配方设计、复合改性,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其中部分高分子材料用于对外销售,部分作为原料,经过进一步结合模具、注塑工艺加工生产出相关制品销售给下游客户。随着产品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进一步增强,且基于深度服务客户的需要,公司逐步增加了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并最终形成了塑胶成型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服务体系。

公司的业务描述如下图所示:

(三)竞争地位

公司产品品质优异,深受下游客户的认可,目前公司产品销售已遍布全国各地,且已实现出口。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婴童车制造商及品牌商如乐瑞集团、乐美达集团、妈咪宝、福贝贝等长期合作,产品应用在包括Maxicosi、Quinny、Uppababy、KC、Mothercare、Summer等世界著名童车品牌上。公司与知名汽车主机厂及一级供应商如吉利、麦格纳、东箭、诗兰姆等,知名家用电器生产商万和、格兰仕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该等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12项。通过十余年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建设,公司成功掌握了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PA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无卤阻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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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6纳米复合材料制备方法、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关键核心技术。公司的“长玻纤增强纳米尼龙复合材料”、“再生纳米尼龙复合材料”、“低挥发纳米阻燃尼龙复合材料”等15项产品先后获得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公司目前是广东省塑料工业协会的会员,作为起草单位,参与制定了3项行业标准。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获得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奖等荣誉称号。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模式创新情况

目前,我国高分子材料产业中合成树脂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如下三类:

经营模式简要描述
单纯生产塑料将原材料添加改性剂等加工为合成材料后对外销售
单纯生产塑料制品从市场上购进合成材料后经注塑、吹塑等成型工艺加工为相应的制品
塑料与其制品纵向一体化经营将原材料添加改性剂等加工为合成材料并进一步经注塑、吹塑等成型工艺加工为制品,或者运用一体化的工艺设备将原材料和改性剂等直接加工成型为相应制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为主的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生产经营为从原材料加工改性,生产出环保改性材料,部分对外销售后,部分产品作为原料生产改性材料制品,同时,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客户黏度,增加了精密注塑模具业务。通常公司下游客户产品从设计到生产要经过“外观设计-结构设计-模具设计-模具测试-模具确认-模具制造-材料生产-注塑成型”多个流程环节来实现,其中材料、注塑工艺、模具设计三个环节较为重要,如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将影响产品良品率。一般而言,这三个环节会分别交付两至三家企业来完成,增加了新产品开发周期和沟通成本。公司经营模式属于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业务覆盖了行业的完整产业链,在外观设计环节就已参与其中,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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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定制化材料,缩短了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周期,体现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得公司客户黏度高、成本转嫁能力强、毛利率较高。综上,公司形成了从改性材料到精密注塑件、精密注塑模具的塑胶成型一体化的创新业务模式,业务协同效益较强,主要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二)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掌握了“耐高压击穿纳米尼龙制备技术”、“低温高抗冲增韧尼龙制备技术”、“无卤阻燃尼龙制备技术”、“长玻纤增强聚丙烯制备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取得了“一种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备将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同时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紧紧围绕下游婴童车、运动器材、汽车等领域的客户需求,开发了“高性能玻纤增强尼龙”、“高性能增韧耐寒尼龙”、“高性能阻燃增强尼龙”等产品,实现了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发行人科技成果的详细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之“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2017、2018、2019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16.27万元、3,693.53万元、5,122.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03.04万元、3,458.83万元、4,839.59万元,公司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2.1.2条的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等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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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已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拟将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万元)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
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17,146.1417,146.14奇德新材2年
2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11,178.6111,178.61奇德新材2年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301.754,301.75奇德新材2年
合 计32,626.5032,626.5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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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不超过2,104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发行价格:根据初步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若发行价格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跟投条件的,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发行价格/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47元(按照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有资格进行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总额【】万元,下述费用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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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话号码0769-22119285
传真号码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文斌、杨娜
项目协办人李飞越
项目经办人姚根发、杨雄辉、何流闻、徐扬、钱啸啸、萧廷锋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炯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楼
电话号码0755-88265288
传真号码0755-88265537
经办律师曹平生、李运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电话号码020-28309500
传真号码020-2830953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莹、吴瑞玲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喜佟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16楼
电话号码020-83642123
传真号码020-83642103
经办资产评估师李小忠、晏帆

(五)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郝树平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3层
电话号码010-5171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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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010-5171679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湘飞、周强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号码0755-21899999
传真号码0755-21899000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号码0755-88668888
传真号码0755-82083667

(八)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户名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 0213 1990 0008 08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时间安排

1、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2、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3、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4、申购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5、缴款日期【】年【】月【】日
6、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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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敬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逐项仔细阅读。

一、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下游客户多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对产品各项指标要求严格,公司唯有坚持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才能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客户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若公司未来不能吸收应用新技术,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则存在丧失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出现下滑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一)研发失败风险

技术创新一直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目前在研项目有长玻纤增强尼龙合金的制备、长效抗静电复合材料的制备与应用研究、无卤阻燃增强聚邻苯二酰胺复合材料的制备、一种具有导热高灼热丝无卤阻燃聚丙烯复合物的制备等,在研项目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未来市场的开拓起到重要的作用。若公司在研项目未达预期或下游客户需求出现变动,导致研发投入不能获得预期经济效益,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技术配方是改性塑料的核心,不同客户因其产品差异对改性塑料性能的要求不同,不断研发和掌握独特的高性能改性配方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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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以来重视技术研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12项。公司产品配方种类较多,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共拥有1,100个配方,其产品配方无法全部申请专利保护,因此公司核心技术大部分为非专利技术,不受专利法保护。若因技术人员违反规定恶意泄露产品配方或因不正当竞争被他人盗用,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的技术优势将受到削弱,则公司面临核心技术配方失密的风险。

另一方面,核心技术人员对于公司产品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服务多年,在共同创业和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同时,通过对研发技术人才多年的培养及储备,公司目前已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实际开发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为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并且在长期的研发实验和生产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经验。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改性塑料行业市场集中度低,行业内多数企业的产品品种单一,规模较小,产品缺乏竞争力,从而造成改性塑料低端市场呈现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的格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跨国公司看好中国市场的巨大需求,以强化市场地位、优化资源配置为目的,加强在中国的本土化开发和生产,国外公司依靠其在技术、品牌、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国内改性塑料应用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此外,近年来国内也诞生了一批较有竞争力的行业企业,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占的风险,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出现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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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是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防护用品等领域。近年来,受益于下游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等行业的稳定增长,对高性能复合材料的需求快速增长。若未来下游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景气度下降,公司产品的需求亦下降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贸易摩擦及境外销售业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3,932.98万元、2,993.70万元、3,822.52万元和510.1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90%、12.21%、

14.19%和14.41%。

近年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同时部分国家和地区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等手段加大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力度;2018年6月以来,美国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美国进一步提高加征关税的税率或扩大加征关税清单范围,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销售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为华南地区。报告期内,来自该地区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9.68%、65.06%、69.90%和67.57%,存在一定的销售区域集中风险,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公司营业收入集中在华南地区的主要原因是该地区为国内婴童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及汽车配件等的重要产业集群且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华南地区。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开发产品种类,推广产品应用领域,大力拓展华南地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市场,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用于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提升研发能力。根据现有技术水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产品市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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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则可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完成时间和实施效果等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且随着时间推移,如果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由于行业技术进步使得项目技术水平不再具备竞争优势,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如果这些项目不能如期建成投产,也将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以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的产能将会扩大,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需求。为消化新增产能,公司一方面加强对下游细分行业的跟踪,不断开拓新客户;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销售队伍和销售网络的建设,扩大销售区域。如果本公司市场开拓不力或下游客户需求出现不利变化,仍将可能造成因产能扩张带来的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21%、16.04%、19.43%和0.94%。若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发行后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科学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存在项目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如本次公开发行后遇到不可预测的情形,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既定计划贡献利润,公司原有业务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为抗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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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广东省及江门市等各级政府均出台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推迟企业复工、对返工人群进行隔离等。2020年3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经评估后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具备全球大流行特征。公司已于2020年2月18日复工,全部生产及管理人员均已返岗,生产经营活动已在正常开展中。公司基于在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的技术优势,以纤维级聚丙烯为原料,加入特种助剂,通过可控流变方式和先进共混改性工艺,利用专业的设备生产出改性聚丙烯熔喷专用料,可用于生产口罩专用的熔喷布、无纺布等防疫物资,产品性能优异,目前生产及销售情况良好。但鉴于国内疫情尚未完全消除,且国外疫情呈现增长态势,可能对公司的销售、生产和采购等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甚至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况。

四、财务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的原材料是尼龙(PA)、聚丙烯(PP)、玻纤和助剂等,其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81.99%、83.16%、79.70%和82.30%,平均为81.62%。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上述原材料中尼龙(PA)、聚丙烯(PP)等属于石油衍生品,其价格通常会受到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一定的影响。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的布伦特原油和尼龙PA6价格走势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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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报告期内,受国际原油价格及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现了一定程度波动。以公司2019年度采购成本、采购数量、原材料采购价格为基准,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序号原材料采购均价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10%-5%5%10%
1尼龙12.22%6.11%-6.11%-12.22%
2聚丙烯3.30%1.65%-1.65%-3.30%
3玻纤1.93%0.96%-0.96%-1.93%
4合金塑料原料0.90%0.45%-0.45%-0.90%
5其他塑料1.21%0.61%-0.61%-1.21%
6助剂1.67%0.84%-0.84%-1.67%
7模胚0.99%0.50%-0.50%-0.99%

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大的为尼龙和聚丙烯等,主要是由公司各原材料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决定的。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受到下游客户需求、国内外其他厂商生产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价格调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因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09.88万元、2,854.74万元、2,568.64万元和3,841.2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10%、15.00%、

10.79%和16.40%,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74%、10.30%、7.27%和10.78%。

公司期末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随着公司生产和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有可能会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存货的有效管理,较大的存货规模将会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压力,且可能导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上升,一定程度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运营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36.97万元、6,083.31万元、7,644.43万元和5,774.6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28%、31.97%、

32.12%和24.65%,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9.55%、21.94%、21.64%和16.20%,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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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

156.63万元、194.70万元、311.09万元和264.00万元。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会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5年9月、2018年11月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544000056、GR201844004299),公司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公司不再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存在因税收优惠政策变动而对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

(一)子公司部分经营场所搬迁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中山邦塑拥有的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0)第易091325号),其部分房屋建筑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公司自有部分厂房存在产权瑕疵,尽管公司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但公司仍可能面临因产权手续不完善,从而存在因经营场所搬迁导致生产经营中断的风险,导致需新建或租赁其他房产替代现有厂房,最终给公司带来搬迁成本,对公司短期内的业务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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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房产等资产被抵押风险

为解决公司规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以土地、房产进行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该等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964.47万元。目前,虽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但若公司未来不能偿付到期借款,可能导致土地、房产等资产权属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饶德生,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4.36%的股份,通过邦德投资和奇德控股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8.38%、5.30%的股份,实际支配的有表决权股份合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8.04%。饶德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控制,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须满足相应的上市条件,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须经过深交所审核,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本次发行能否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也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发行认购不足等情况导致发行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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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KITECH NEW MATERIAL HOLDING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6,312万元
法定代表人:饶德生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8月16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8月11日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870755
联系传真:0750-3870303
互联网网址:http://www.qide.cn
电子邮箱:zqb@qide.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人:陈云峰 联系电话:0750-3870755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情况

(一)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奇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15日,经股东会决议,奇德有限以江门市经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经华评报Z[2014]第097号”《江门市奇德工程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中对公司截至2014年4月30日的评估净资产32,595,455.57元按照

2.1730:1的比例折合成1,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5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评估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7,595,455.57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更名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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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1日,公司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440700000002832的《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饶德生1,000.0066.67
2江门市邦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0013.33
3陈栖养150.0010.00
4陈云峰150.0010.00
合计1,500.00100.00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及负债全部由股份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在整体变更前后不存在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的情形;但上述股改过程中评估机构无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且未对整体变更前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故后续对股改时点净资产进行追溯审计、评估及股改复核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6月30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6]02104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4月30日,奇德有限的经审计净资产为2,898.83万元。

根据上述追溯审计结果,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于2016年7月15日和2016年7月30日审议通过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4月30日的净资产值28,988,326.26元按1.9326: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股本总额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000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有限公司原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按照整体变更前其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2016年12月5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联信(证)评报字[2016]第A0820”号《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核实当时股改时用于折股资产与负债的价值情况事宜所涉及其2014年4月30日资产及负债的追溯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4月30日,奇德有限的评估净资产值为3,485.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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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净资产折股追溯性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7]021040),确认截至2014年7月20日,公司已收到与投入股本相关净资产折合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超过部分的净资产1,398.83万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20日,奇德有限股东饶德生、邦德投资、陈栖养、陈云峰4名发起人共同签署了重新确认后的《发起人协议》。

2020年2月18日和2020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江门市奇德工程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全体股东确认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的注册资本一致,并且整体变更时经审计的净资产高于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有限公司原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在股改过程中评估机构无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且未对整体变更前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但后续发行人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股改时点净资产进行了追溯审计、评估及股改复核验资,验资报告显示: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奇德有限2014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净资产折合的股本1,500万元;同时公司在整体变更前后不存在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已经过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所述,发行人股改瑕疵已整改,相关瑕疵已得到弥补,发行人的整体变更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未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亦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纠纷或者被处罚风险,不构成发行人首发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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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奇德有限系由饶德生、陈栖养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名称为“江门市奇德工程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为江门市高新开发区21号地,法定代表人为饶德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饶德生以货币出资120万元,陈栖养以货币出资80万元。

2007年8月13日,江门市英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英翔会验[2007]064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8月9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2007年8月16日,奇德有限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注册号为4407000000028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奇德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占比(%)
1饶德生120.0060.00
2陈栖养80.0040.00
合计2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注册资本为3,35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一)2017年9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3,750万元

2017年8月28日,奇德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350万元变更为3,750万元,其中奇德控股以1,784万元现金出资,认缴公司新增223万股,其中223万元为实收资本,溢价1,561万元进入资本公积;珠海邦塑以688万元现金出资,认缴公司新增86万股,其中86万元为实收资本,溢价602万元进入资本公积;珠海奇德以328万元现金出资,认缴公司新增41万股,其中41万元为实收资本,溢价287万元进入资本公积;刘明涛以2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公司新增25万股,其中25万元为实收资本,溢价175万元进入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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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姜晓春以2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公司新增25万股,其中25万元为实收资本,溢价175万元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8元/股。2017年10月23日,江门市江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江源所验字[2017]017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9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增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400万元,累计收到的注册资本为3,75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7年9月6日,公司收到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江核变通内字[2017]第1700192349号)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0665032613L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饶德生1,866.6749.78
2邦德投资773.3320.62
3陈栖养280.007.47
4陈云峰280.007.47
5奇德控股223.005.95
6珠海奇德191.005.09
7珠海邦塑86.002.29
8刘明涛25.000.67
9姜晓春25.000.67
合计3,750.00100.00

本次增资价格为8元/股,公司以最近一次2017年12月粤科汇盛增资价格

12.48元/股作为确认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标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确认2017年度股份支付费用351.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支付形成原因

2017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由3,350万元变更为3,750万元,其中奇德控股认缴公司新增223万股;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奇德和珠海邦塑分别认缴公司新增41万股和86万股;无关联自然人刘明涛和姜晓春分别认缴公司新增25万股;本次增资价格为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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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选取的每股公允价格为发行人于2017年12月增资时,外部股东粤科汇盛增资入股奇德新材对应的每股价格12.48元,对应2017年度市盈率为15.69倍。

2、股份支付计算过程

股份支付金额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珠海奇德(剔除实际控制人及原股东陈云峰所属权益部分后)珠海邦塑(剔除实际控制人及原股东陈云峰所属权益部分后)
投资前持股比例3.06%0
投资后持股比例3.07%1.80%
增资前持有的公司公允价值份额1,281.32-
增资后持有的公司公允价值份额1,438.31844.56
增资成本109.00541.39
增资利得47.99303.18
股份支付47.99303.18
股份支付合计351.17

注:1、奇德控股中的自然人股东饶德生、黎冰妹、陈云峰因投资后在发行人的间接持股比例下降,故奇德控股无需股份支付处理;2、无关联自然人刘明涛和姜晓春不适用股份支付处理。

3、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公司股份支付费用是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351.17万元

贷:资本公积 351.17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是属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奇德及珠海邦塑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取得发行人增资股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

(二)2017年12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4,168万元

2017年12月25日,奇德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750万元变更为4,168万元,其中粤科汇盛以5,216.64万元现金出资,认缴公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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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418万股,其中418万元为实收资本,溢价4,798.64万元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12.48元/股。

2018年1月24日,江门市江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江源所验字(2018)001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12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增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418万元,累计收到的注册资本为4,168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7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江核变通内字[2017]第1700308751号)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0665032613L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饶德生1,866.6744.79
2邦德投资773.3318.55
3粤科汇盛418.0010.03
4陈栖养280.006.72
5陈云峰280.006.72
6奇德控股223.005.35
7珠海奇德191.004.58
8珠海邦塑86.002.06
9刘明涛25.000.60
10姜晓春25.000.60
合计4,168.00100.00

(三)2018年5月,股份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18年4月27日,奇德新材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公司股本总额由4,168万元变更为6,252万元。

2018年5月4日,公司取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江核变通内字[2018]第1800153645号)并取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0665032613L的《营业执照》。

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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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饶德生2,800.0044.79
2邦德投资1,160.0018.55
3粤科汇盛627.0010.03
4陈栖养420.006.72
5陈云峰420.006.72
6奇德控股334.505.35
7珠海奇德286.504.58
8珠海邦塑129.002.06
9刘明涛37.500.60
10姜晓春37.500.60
合计6,252.00100.00

本次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计税金额为1,238.34万元,自然人股东应缴个税税项247.67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经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备案及同意,上述自然人股东应缴个税将延期至2022年12月缴纳。

(四)2019年11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6,312万元

2019年10月9日,奇德新材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252万元变更为6,312万元,其中珠海邦塑以现金出资306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6万元;珠海奇德以现金出资204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4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8.5元/股。

2019年12月18日,江门市江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江源所验字[2019]016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11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增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60万元及前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084万元,累计收到的注册资本为6,312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9年11月5日,公司收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江核变通内字[2019]第1900309086号)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0665032613L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饶德生2,800.00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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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邦德投资1,160.0018.38
3粤科汇盛627.009.93
4陈栖养420.006.65
5陈云峰420.006.65
6奇德控股334.505.30
7珠海奇德310.504.92
8珠海邦塑165.002.61
9刘明涛37.500.59
10姜晓春37.500.59
合计6,312.00100.00

2020年6月17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验资复核报告》(ZYZH/2020GZA30219),验证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册资本从3,350万元增加到6,312万元,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四、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的瑕疵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存在的瑕疵情况一是2010年8月存在货币出资金额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情况;二是特定股的转让和解除,具体说明如下:

(一)2010年8月增资后导致全体股东货币出资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010年8月12日,奇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1,200万元,其中饶德生以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新增出资780万元,陈栖养以货币新增出资70万元,陈云峰以货币新增出资150万元。

本次饶德生以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出资分别以江门市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诺诚[2010]地技字第0808号”《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和“诺诚估字2010(A)280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

本次增资后奇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形式占比(%)
1饶德生900.00货币、土地使用权、实物75.00
2陈栖养150.00货币12.50
3陈云峰150.00货币12.50
合计1,2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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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奇德有限股东饶德生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增资发生于2010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但鉴于奇德有限本次部分股东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履行了所必需的股东会决议、评估、验资等法律手续,并已取得工商主管部门的核准和登记,其未因上述事项受到工商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包括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已经取消了前述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比例下限的要求。因此,上述瑕疵不影响发行人的有效存续,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发行人特定股转让与解除情况

1、特定股的转让

奇德有限成立于2007年8月。从成立至2012年以来,陈栖养作为创始股东之一,和另外两位股东饶德生、陈云峰相比,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公司各股东协商一致,由陈栖养作为主要签约执行人,通过特定股激励员工。

鉴于上述原因,2012年4月-2014年8月期间,公司股东陈栖养与公司员工钟秀英、沙卿琪、许树东、兰来群、刘其、李剑英、陈卫明、周梦、陈传良、陈若垠、张霭亲、李仲好分别签订《特定股转让协议书》,约定各员工分别以现金出资向陈栖养受让特定股,约定期满5年后各员工可按所持特定股数计算分红,奇德有限担保5年后三倍回报率(含本金),协议有效期5年,并约定奇德有限搭建员工持股平台后,则权利义务按员工持股平台章程约定。

2、特定股的解除

因公司筹划上市并拟由中介机构辅导搭建员工持股平台,2016年1月23日,奇德有限、陈栖养与各员工分别签署《委托持股解除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述员工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特定股转让给陈栖养。同时,各员工签署了《收条与确认书》《确认函》,同意提前终止签署《特定股转让协议书》,确认已收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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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款并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16年下半年,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奇德、珠海邦塑搭建完成,除陈卫明、周梦已离职外,各员工目前均在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特定股受让及解除回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特定股转让开始时间委托受让金额(万元)解除委托回购金额(万元)解除时间
1钟秀英2012/4/301.152.992016/1/23
2沙卿琪2012/4/306.4516.772016/1/23
3许树东2012/4/303.007.802016/1/23
4兰来群2012/8/213.007.402016/1/23
5刘其2013/4/610.0022.002016/1/23
6李剑英2013/4/69.5020.902016/1/23
7陈卫明2013/4/63.006.602016/1/23
8周梦2013/4/63.006.602016/1/23
9陈传良2013/9/233.006.002016/1/23
10陈若垠2013/12/510.0019.142016/1/23
11张霭亲2014/4/26.0010.6562016/1/23
12李仲好2014/8/184.006.4562016/1/23

2020年3月1日,陈栖养及各员工签署《声明及承诺》:确认《特定股转让协议》约定的主要是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主要目的系员工在5年期满后按照受让的特定股计算保底分红,该等特定股不是工商登记的股权,各员工实际无法行使也未行使除约定分红权外的其他权利。各员工签署《委托持股解除及股份转让协议》《确认函》后,《特定股转让协议》已提前终止。确认对上述特定股事项不存任何未结清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陈栖养、饶德生亦签署《声明及承诺》,确认若因上述特定股问题对奇德新材造成任何损失,将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清晰,不存在委托代持的情形,发行人股东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因此上述特定股事宜不会对奇德新材本次申请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2010年8月,奇德有限股东饶德生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增资,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但鉴于奇德有限本次部分股东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履行了所必需

1-1-43

的股东会决议、评估、验资等法律手续,并已取得工商主管部门的核准和登记,其未因上述事项受到工商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包括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已经取消了前述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比例下限的要求,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未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亦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纠纷或者被处罚的风险,该事项不影响发行人的有效存续,亦不构成发行人首发的法律障碍。

2012年4月-2014年8月期间,发行人股东陈栖养曾与发行人部分员工签署特定股转让协议,该等协议已于2016年1月全部解除。发行人目前股权清晰,不存在委托代持的情形,发行人股东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瑕疵已得到弥补,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未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亦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纠纷或者被处罚的风险,上述特定股事宜不构成发行人首发的法律障碍。

五、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业务完整性,消除潜在的利益冲突及同业竞争,2017年公司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取得中山邦塑100%股权;为聚焦主业发展,2019年公司转让德宝体育控股权,上述事项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中山邦塑

1、收购中山邦塑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公司受让饶德生、珠海邦塑、陈卫明、陈云峰、刘明涛、姜晓春所持有中山邦塑全部出资额共计2,250.00万元,中山邦塑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天健出具的《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1-6月合并审计报告》(天健粤审[2017]1065号),截至2017年6月末,中山邦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777.26万元,对应1.23元/每份注册资本,根据该审计报告,本次收购价格为1.25元/每份出资额。此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已全部缴纳完毕。

1-1-44

2017年9月4日,中山邦塑收到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中核变通内字[2017]第1700269889号)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6924816098的《营业执照》,此次工商变更完成。

此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前一年度收购双方相关财务对比情况如下:

2016年度/2016年末
财务指标中山邦塑奇德新材中山邦塑/奇德新材(%)
资产总额(万元)2,700.7813,449.7520.08
营业收入(万元)2,482.6214,697.9816.89
利润总额(万元)66.462,278.072.92

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股权收购,公司通过收购中山邦塑介入精密注塑件业务,提升了公司对改性复合材料客户的技术服务能力,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资产已完成交付及过户。

2、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中山邦塑被收购前十二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收购前12个月(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中山邦塑的股权情况如下:

①2016年8月中山邦塑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12个月,即2016年8月中山邦塑的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比(%)
1饶德生250.0025.00
2陈卫明190.0019.00
3陈云峰190.0019.00
4刘明涛150.0015.00
5谭桂清150.0015.00
6姜晓春70.007.00
合计1,000.00100.00

2015年12月,中山邦塑股东陈卫明、陈云峰作为授权人与饶德生签署《股东表决权授权书》,具体内容为: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其拥有的中山邦塑表决权由饶德生代为行使,授权人不干涉被授权人行使表决权。授权人对被授权人

1-1-45

代为作出的关于公司经营、决策、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对外签订重大合同、分红比例、增资扩股、新进股东、减少股东、公司解散、注销等事项予以认可。自《股东表决权授权书》签署以来,饶德生拥有中山邦塑63%出资额的表决权,能够对中山邦塑公司经营决策、对外投资、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起控制作用,为中山邦塑的实际控制人。

②2017年1月,中山邦塑第二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21日,中山邦塑召开股东会,同意中山邦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1,700万元,其中原股东饶德生、刘明涛、姜晓春分别新增认缴注册资本580万元、20万元和100万元;同意陈云峰和谭桂清分别将140万元和150万元注册资本平价转让给饶德生,其他股东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并放弃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17年1月18日,中山邦塑收到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中核变通内字[2017]第1700007692号)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6924816098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中山邦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比(%)
1饶德生1,120.0065.88
2陈卫明190.0011.18
3刘明涛170.0010.00
4姜晓春170.0010.00
5陈云峰50.002.94
合计1,700.00100.00

③2017年3月,中山邦塑第三次增资

2017年2月25日,中山邦塑召开股东会,同意中山邦塑注册资本由1,700万元变更为2,2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50万元由珠海邦塑以货币形式认缴。

2017年3月10日,中山邦塑收到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中核变通内字[2017]第1700047004号)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6924816098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

1-1-46

本次增资后中山邦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比(%)
1饶德生1,120.0049.78
2珠海邦塑550.0024.44
3陈卫明190.008.44
4刘明涛170.007.56
5姜晓春170.007.56
6陈云峰50.002.22
合计2,250.00100.00

④2017年7月,中山邦塑第二次股权转让

此次股权转让后,中山邦塑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转让情况详见本节“五、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收购中山邦塑”之“1、收购中山邦塑的基本情况”。综上,收购中山邦塑前12个月内,饶德生拥有中山邦塑的表决权比例均超过50%,能够对中山邦塑的公司经营决策、对外投资、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起控制作用,为中山邦塑的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收购前十二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情况

①2016年8月发行人股权结构

收购中山邦塑前12个月,即2016年8月发行人的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饶德生1,866.6766.67
2邦德投资373.3313.33
3陈栖养280.0010.00
4陈云峰280.0010.00
合计2,800.00100.00

②2016年10月,发行人增资

2016年9月28日,奇德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800万元变更为3,200万元,其中邦德投资以785万元现金出资,认缴公司新增股本400万股,其中400万元为实收资本,溢价385万元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1.9625元/股。

1-1-47

2016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江核变通内字[2016]第1600205438号)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0665032613L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饶德生1,866.6758.33
2邦德投资773.3324.17
3陈栖养280.008.75
4陈云峰280.008.75
合计3,200.00100.00

③2016年12月,发行人增资

2016年12月9日,奇德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200万元变更为3,350万元,其中珠海奇德以1,200万元现金出资,认缴公司新增150万股,其中150万元为实收资本,溢价1,05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8元/股。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比(%)
1饶德生1,866.6755.72
2邦德投资773.3323.08
3陈栖养280.008.36
4陈云峰280.008.36
5珠海奇德150.004.48
合计3,350.00100.00

综上,收购中山邦塑前12个月内,饶德生拥有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均超过50%,能够对发行人的公司经营决策、对外投资、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起控制作用,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收购中山邦塑前,发行人与中山邦塑均由饶德生控制,且受饶德生控制的时间超过一年,收购中山邦塑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执行,会计处理准确、合理。

1-1-48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属于申请境内发行上市的红筹企业,不存在协议控制或类似特殊安排。2017年发行人收购中山邦塑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执行,会计处理准确合理。

(二)转让德宝体育控股权

1、转让情况

德宝体育系由中山邦塑于2018年12月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中山邦塑占100%,主要从事运动器材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为聚焦于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的主营业务,2019年9月通过增资方式转让了德宝体育控制权,本次增资后,德宝体育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600万元,其中原股东中山邦塑以货币新增认缴注册资本50万元,新增股东麦泳诗、叶新荣分别新增认缴注册资本360万元和90万元,中山邦塑认缴出资占比由100%变更为25%,德宝体育变更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此次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转让前一年度双方相关财务对比情况如下:

2018年度/2018年末
财务指标德宝体育奇德新材中山邦塑/奇德新材(%)
资产总额(万元)10.0027,727.960.04
营业收入(万元)0.0024,551.420.00
利润总额(万元)0.004,252.410.00

转让控股权前后,德宝体育相关资产、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市场监督、税务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德宝体育在发行人控股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转让后交易情况

2019年9月德宝体育控股权转让之后,中山邦塑存在向其销售聚丙烯材料制品及少量尼龙制品及其他注塑制品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

1-1-49

六、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七、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1、中山邦塑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8.38%

饶德生邦德投资奇德控股粤科汇盛

宝贝天使邦塑模具韶关邦塑德宝体育

44.36%

5.30%

9.93%

25.00%

60.00%67.00%90.91%

84.69%

陈栖养

6.65%

中山邦塑

100.00%

香港奇德

100.00%

100.00%

珠海邦塑

2.61%

19.14%

23.82%

刘明涛姜晓春

0.59%0.59%

珠海奇德

4.92%

陈云峰

6.65%

名称

名称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8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云峰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研发、销售:塑胶制品、塑料色母、塑胶粒、改性塑料、模具、婴儿童车、塑胶零件、儿童用品、汽车座椅、家用电器、无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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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熔喷布、护目镜、体温计、普通劳动防护用品;以上产品包装、仓储、装卸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产品质量检测;货运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产品质量检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
股权结构奇德新材持有100.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中山邦塑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经信永中和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12,899.254,656.91-353.19
2019年末/2019年度13,484.914,880.101,068.19

2、香港奇德

名称奇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中环夏悫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25楼2508A室
注册资本2万美元
实收资本0美元
法定代表人饶德生
业务性质一般贸易及服务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发行人产品提供出口服务
股权结构奇德新材持股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香港奇德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经信永中和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339.32-5.24-0.89
2019年末/2019年度244.43-2.51-1.43

3、宝贝天使

名称广东宝贝天使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3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2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1-1-51

实收资本330万元
法定代表人饶德生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婴儿童车、儿童用品、汽车座椅、儿童汽车座椅、家用电器、日用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汽车安全座椅的研发及销售,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
股权结构中山邦塑持有90.91%股权,韦发华持有9.09%股权,故公司间接控制宝贝天使

最近一年及一期,宝贝天使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经信永中和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277.83130.51-10.65
2019年末/2019年度292.18141.16-50.01

4、邦塑模具

名称广东邦塑汽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3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一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德利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模具、汽车模具及塑胶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
股权结构中山邦塑持有67.00%股权,张德利持股33.00%,故公司间接控股邦塑模具

最近一年及一期,邦塑模具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经信永中和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3,338.591,066.42-118.82
2019年末/2019年度3,194.561,055.24248.21

5、邦塑投资(已注销)

名称中山邦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5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之二

1-1-52

主要生产经营地-
注册资本27,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云峰
经营范围企业项目投资、企业投资咨询、投资办实业;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经营
股权结构奇德新材持有66.66%股权,中山邦塑持有5.56%股权,杜浩明持有27.78%股权,故公司直接控股邦塑投资

最近一年及一期,邦塑投资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经信永中和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0.06
2019年末/2019年度0.070.040.07

邦塑投资成立后未开展实际经营,因公司拟不再使用邦塑投资开展业务,为减少管理成本,故将其予以注销;2020年3月18日,邦塑投资取得“粤中核注通内字[2020]第2000047432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已完成注销手续。

邦塑投资存续期间注册资本未实缴,未聘请员工,根据市场监督、税务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邦塑投资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注销期间相关资产、债务处置合法合规,未产生任何纠纷。

6、韶关邦塑

名称韶关邦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1号B栋A区二楼101C
主要生产经营地-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经营范围汽车座椅、婴童产品的技术研发、设计;材料科学研究、新材料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汽车座椅、婴童产品贸易;货物的进出口;一般商品信息咨询交流服务;仓储物流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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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中山邦塑持有60.00%股权,李帮健持有40%股权,故公司间接控股韶关邦塑

最近一年及一期,韶关邦塑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经信永中和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397.54393.93-5.93
2019年末/2019年度402.67399.86-2.45

(二)参股公司情况

1、德宝体育

公司名称中山市德宝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5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4号第二卡
注册资本600万元
实收资本145万元
法定代表人麦泳诗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滑板车、溜冰鞋、运动防护用具、儿童手推车、玩具、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运动器材的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股权结构麦诗泳持有60%股权,中山邦塑持有25%股权,叶新荣持有15%股权;控股股东为麦诗泳。

最近一年及一期,德宝体育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2019年度数据经江源审计,2020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143.98138.62-0.53
2019年末/2019年度142.65139.15-5.85

德宝体育设立时为中山邦塑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运动器材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为聚焦于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的主营业务,2019年9月通过增资方式转让了德宝体育控制权,增资后中山邦塑持有德宝体育的股权比例降低至25%,由发行人控股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德宝体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德宝体育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参见“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1-1-54

之“(二)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转让控股权后,德宝体育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输送利益等情形。

九、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饶德生。饶德生直接持有公司44.36%的股份,通过邦德投资和奇德控股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8.38%、5.30%的股份,实际支配的有表决权股份合计占公司股本的68.0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饶德生,男,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为440232197304XXXXXX,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饶德生简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黎冰妹与饶德生为一致行动人,两人育有一子。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共有6名,分别为饶德生、邦德投资、奇德控股、粤科汇盛、陈云峰和陈栖养。上述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饶德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饶德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36%。饶德生先生情况介绍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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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粤科汇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粤科汇盛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5158MC48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门市蓬江区江门万达广场1幢3617室自编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8日

粤科汇盛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江门市恒科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10050.50
2广东省粤科江门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30.00
3广东省粤科松山湖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17.50
4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1.00
5珠海市广汇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1.00
合计-20,000.00100.00

2017年12月25日,奇德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750万元变更为4,168万元,其中粤科汇盛以5,216.64万元现金出资,认缴公司新增418万股。粤科汇盛与公司原股东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并与饶德生、邦德投资、奇德控股及发行人签署了《投资补充协议》,其中《投资补充协议》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及其控制的邦德投资、奇德控股约定了有关发行人业绩承诺和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优先清算权等对赌条款。

2019年12月31日,粤科汇盛与饶德生、邦德投资、奇德控股及发行人签署了《解除协议》,确认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及其控制的邦德投资、奇德控股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等条款均已解除,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需履行任何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违反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约定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及其控制的邦德投资、奇德控股曾与粤科汇盛签订过对赌协议,但目前该协议已解

1-1-56

除。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股东不存在签订对赌协议的情形,发行人股权不存在任何纠纷或者潜在纠纷,对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满足《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3条规定的条件。

粤科汇盛系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系私募投资基金,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粤科汇盛不属于国有资本为最大出资人或国有资本出资占比超过50%的情形,不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粤科汇盛已于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备案编号为SCB301,其管理人为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其证书编号为P1001949。

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87975054D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4301房自编5号房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项目投资管理,投资项目策划及咨询。
成立日期2006年4月28日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3、邦德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邦德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0917524349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文昌花园文明小区8幢115室2楼2号
法定代表人饶德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1-1-57

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1日

邦德投资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饶德生846.9084.69
2黎冰妹100.0010.00
3陈云峰53.105.31
合计1,000.00100.00

报告期内,邦德投资除持股本公司外无实际经营业务,不存在其他控股或参股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

4、奇德控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奇德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4WXKM593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文昌花园文明小区8幢115室2楼1号
法定代表人饶德生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788.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不含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日

奇德控股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饶德生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奇德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全资所有的一人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除持股本公司外,不存在其他控股或参股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

5、陈云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云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5%。陈云峰,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232198010XXXXXX,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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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峰简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6、陈栖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栖养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5%。陈栖养,男,195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232195902XXXXXX,已退休。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和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6,312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104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总数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04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数(万股)比例(%)股数(万股)比例(%)
1饶德生2,800.0044.362,800.0033.27
2邦德投资1,160.0018.381,160.0013.78
3粤科汇盛627.009.93627.007.45
4陈栖养420.006.65420.004.99
5陈云峰420.006.65420.004.99
6奇德控股334.505.30334.503.97
7珠海奇德310.504.92310.503.69
8珠海邦塑165.002.61165.001.96
9刘明涛37.500.5937.500.45
10姜晓春37.500.5937.500.45
公开发行新股--2,10425.00
合计6,312.00100.008,416.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5名自然人股东,相关持股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发行前发行后任职
股数(万股)比例股数(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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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饶德生2,800.0044.36%2,800.0033.27%董事长、总经理
2陈栖养420.006.65%420.004.99%前董事、前员工
3陈云峰420.006.65%420.004.99%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刘明涛37.500.59%37.500.45%-
5姜晓春37.500.59%37.500.45%-
合计3,715.0058.86%3,715.0044.14%-

(三)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

(四)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直接股东人数为10位。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各直接股东间关联关系情况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控制邦德投资、奇德控股,并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珠海奇德、珠海邦塑19.14%和23.82%出资额;

②陈栖养为饶德生之姐夫;

③陈云峰持有邦德投资5.31%股权,持有珠海奇德14.49%出资额。

(2)本次发行前各间接股东间关联关系情况

①黎冰妹与饶德生为一致行动人,两人育有一子。

②尧贵生与饶德生为兄弟关系;

③尧俊平、尧水清与饶德生为叔侄关系;

④尧利生与饶德生为远房堂兄弟关系;

⑤蔡奕佳与万双姣为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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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发行前各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情况

(1)公司直接持股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饶德生2,800.0044.36
2邦德投资1,160.0018.38
3陈云峰420.006.65
4陈栖养420.006.65
5奇德控股334.505.30
6珠海奇德310.504.92
7珠海邦塑165.002.61

(2)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情况

序号间接股东名称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比例(%)
1饶德生奇德控股、邦德投资、珠海邦塑、珠海奇德1,415.6522.43
2黎冰妹邦德投资、珠海邦塑、珠海奇德155.86682.47
3尧贵生珠海奇德34.33820.54
4尧利生珠海邦塑24.39270.39
5蔡奕佳珠海奇德4.31250.07
6万双姣珠海奇德2.43750.04
7尧水清珠海奇德1.87500.03
8尧俊平珠海奇德0.93750.01

(六)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所有董事均由公司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提名人任职期间
1饶德生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2陈云峰董事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3尧贵生董事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4黎冰妹董事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5赵建青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6刘玉招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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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饶莉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饶德生先生 董事长饶德生先生,男,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利伯堤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山市晋伦贸易有限公司材料专员;2002年2月至2020年1月任奇德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8月成立奇德有限,任奇德有限执行董事,现任奇德新材董事长、总经理,兼任邦德投资执行董事、宝贝天使执行董事、香港奇德董事及奇德控股执行董事。陈云峰先生 董事陈云峰先生,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大专学历。2005年8月至2009年7月任广州逸高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09年8月至今历任中山邦塑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2月至2020年3月任邦塑投资执行董事;2010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中山邦塑执行董事。

尧贵生先生 董事尧贵生先生,男,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8年11月至1983年12月于部队服役;1984年1月至1988年7月任中国铁道部工程指挥部北京第十六局职员;1988年9月至1998年9月任北京造纸七厂车间段长;1998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自来水安装中心副经理;2008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2015年9月接受公司返聘,现任公司行政总监、董事,兼任韶关邦塑监事。

黎冰妹女士 董事黎冰妹女士,女,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会计专业,大专学历。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山市健豪制衣有限公司统计专员;2003年1月至2003年2月待业;2003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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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2008年1月任中山市奇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8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供应链总监、董事。

赵建青先生 独立董事赵建青先生,男,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聚合反应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2014年3月至今兼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今兼任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兼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兼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刘玉招先生 独立董事刘玉招先生,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03年2月任教于江门市工业中专学校;2003年3月至2006年6月任广东华法(江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6年6月至2014年2月任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14年2月至今任广东森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兼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饶莉女士 独立董事饶莉女士,女,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物资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1993年7月至1998年8月任江门市钢木家具厂会计;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江门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99年12月至今任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7年4月至今兼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兼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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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提名人任职期间
1李剑英监事会主席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2许树东监事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3陈若垠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李剑英先生 监事会主席

李剑英先生,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恩施自治州工业学校机电专业,中专学历。1995年10月至1998年6月任广州大新电器有限公司注塑部班长;1998年6月至2006年4月任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塑部主管;2006年5月至2009年8月,自由职业;2009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技术服务部总监、监事会主席,兼任邦德投资监事。

许树东先生 监事

许树东先生,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电力高等专业技术学校发配电专业,大专学历。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乳源瑶族自治县韶乳龙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运行值班班长;2002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乳源瑶族自治县源泉水电有限公司站长助理;2010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仓储经理、监事。

陈若垠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

陈若垠先生,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集美轻工业学校日用化工专业,中专学历,中国石油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大专在读。1997年8月至2008年1月任中山市新力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8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生产经理、研发中心经理、监事;现任公司研发中心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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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共3名,设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均由董事会聘任。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任职期间
1饶德生总经理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2陈云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3魏国光财务总监2020年06月23日至2023年06月22日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饶德生先生 总经理

详细介绍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陈云峰先生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详细介绍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魏国光先生 财务总监

魏国光先生,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任教于中山市浪网中学;2005年8月至2006年9月待业学习;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深圳市汇德隆包装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12月至2017年5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授薪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3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
1饶德生董事长、总经理
2陈云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陈若垠研发中心经理、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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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现任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饶德生先生详细介绍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陈云峰先生详细介绍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陈若垠先生详细介绍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二)监事会成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本公司 职务主要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任职职务任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饶德生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奇德控股执行董事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控制的企业
邦德投资执行董事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控制的企业
宝贝天使执行董事公司控股孙公司
香港奇德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
陈云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中山邦塑执行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
尧贵生董事韶关邦塑监事公司控股孙公司
珠海奇德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赵建青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企业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企业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企业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企业
饶莉独立董事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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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企业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企业
刘玉招独立董事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企业
广东森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合伙人
李剑英监事邦德投资监事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兼职情况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有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饶德生先生与公司董事黎冰妹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两人育有一子。饶德生先生与董事尧贵生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或三代以内亲属关系。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或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股数(股)间接持股主体合计持股(股)持股比例
1饶德生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8,000,0003,345,000奇德控股42,156,51766.79%
9,824,040邦德投资
594,379珠海奇德
393,098珠海邦塑
2陈云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200,000615,960邦德投资5,265,9608.34%
450,000珠海奇德
3黎冰妹董事-1,160,000邦德投资1,558,6682.47%
225,000珠海奇德
173,668珠海邦塑
4尧贵生董事、饶德生之兄弟-343,382珠海奇德343,3820.54%
5赵建青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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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饶莉独立董事-----
7刘玉招独立董事-----
8李剑英监事200,551珠海奇德200,5510.32%
9许树东监事-18,750珠海奇德18,7500.03%
10陈若垠监事、核心技术人员-174,926珠海奇德174,9260.28%
11魏国光财务总监-99,632珠海奇德99,6320.16%
合计32,200,00017,618,386-49,818,38678.93%

注:间接持股数量=间接持股主体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各人员所持有间接持股主体的出资份额÷该间接持股主体总出资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公司构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均与公司签订《独立董事聘任合同》。除上述合同和协议外,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要影响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有关合同和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期 间董事会成员
2018.01.01-至今饶德生、陈云峰、尧贵生、黎冰妹、赵建青、饶莉、刘玉招

2018年1月1日至今,公司董事会成员为饶德生先生、陈云峰先生、尧贵生先生、黎冰妹女士、赵建青先生、饶莉女士、刘玉招先生,其中赵建青先生、饶莉女士、刘玉招先生为独立董事。

近两年发行人的董事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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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变动情况

期 间监事会成员
2018.01.01-至今李剑英、许树东、陈若垠

2018年1月1日至今,公司监事会成员为李剑英先生、许树东先生、陈若垠先生,其中李剑英先生为监事会主席,陈若垠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近两年发行人的监事未发生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期 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
2018.01.01-2018.01.15总经理:饶德生-
2018.01.16-至今总经理:饶德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云峰;财务总监:魏国光新增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5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饶德生先生。

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聘任陈云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聘任魏国光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期限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增设,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且上述变化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认定饶德生先生、陈云峰先生及陈若垠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成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

综上所述,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未发生变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仅为新增高管人员,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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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公司职务对外投资企业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对外投资企业与发行人关系
饶德生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奇德控股5,000.00100.00%公司股东
邦德投资846.9084.69%公司股东
珠海奇德331.5519.14%公司股东
珠海邦塑236.6923.82%公司股东
中山盘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4.76%
江门市海盛投资有限公司15.003.95%
江门市民盈投资有限公司50.002.50%
陈云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珠海奇德251.0114.49%公司股东
邦德投资53.105.31%公司股东
尧贵生董事珠海奇德191.5411.06%公司股东
黎冰妹董事邦德投资100.0010.00%公司股东
珠海奇德125.517.25%公司股东
珠海邦塑104.5710.53%公司股东
饶莉独立董事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1.0021.00%
江门北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0020.00%
江门华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5.0010.00%
李剑英监事会主席珠海奇德111.876.46%公司股东
许树东监事珠海奇德10.460.60%公司股东
陈若垠监事、核心技术人员珠海奇德97.585.64%公司股东
魏国光财务总监珠海奇德55.583.21%公司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1-1-70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况,不存在与对外投资相关的承诺和协议,亦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情形。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以及履行程序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构成。其中工资按照职级、岗位等因素综合确定;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独立董事薪酬主要为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其进行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监事的薪酬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公司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方案由总经理审定。

(二)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额61.93303.19330.67236.13
利润总额476.035,952.914,252.414,129.81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13.01%5.09%7.78%5.72%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支付薪酬分别为236.13万元、330.67万元、303.19万元和61.93万元。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报酬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1-71

陈云峰2018年因中山邦塑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代表公司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等原因导致当年年终奖较2017年增加28.18万元。

(三)最近一年在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处领取薪酬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本公司职务2019年度 薪酬2019年是否在关联方企业领薪
饶德生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8.40
陈云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2.28
尧贵生董事26.43
黎冰妹董事41.71
赵建青独立董事6.00是(外部董事)
刘玉招独立董事5.00是(外部董事)
饶莉独立董事5.00是(外部董事)
李剑英监事会主席27.05
许树东监事22.23
陈若垠监事、核心技术人员26.07
魏国光财务总监33.02
合计303.19-

公司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提供报酬,向独立董事提供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其自身任职单位和其他担任独立董事的单位领取薪酬或津贴外,未在公司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七、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没有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但为了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使公司的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表现突出人才等重要员工可以分享公司经营、成长带来的红利,进一步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1-72

发行人成立了珠海邦塑、珠海奇德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以稳定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人员和业务骨干,实现员工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有机结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情况如下:

(一)珠海邦塑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珠海邦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377W5M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4373(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尧利生
注册资本993.50万元
实收资本993.5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9日

珠海邦塑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尧利生普通合伙人146.873614.79%
2饶德生有限合伙人236.692623.82%
3黎冰妹有限合伙人104.569210.53%
4赵海波有限合伙人62.90126.33%
5刘春祥有限合伙人62.13896.25%
6张德利有限合伙人35.41923.57%
7杨明安有限合伙人24.18302.43%
8兰来群有限合伙人24.03072.42%
9全小敏有限合伙人20.48902.06%
10黄传福有限合伙人16.94731.70%
11李芳有限合伙人16.94731.70%
12彭至梁有限合伙人16.12241.62%
13黄伟强有限合伙人14.16731.43%
14陈海静有限合伙人14.16731.43%
15李绮敏有限合伙人12.58011.26%
16钟秀英有限合伙人11.45051.15%
17高山保有限合伙人11.29821.14%
18马泽琴有限合伙人10.32101.04%
19赵可军有限合伙人10.32101.04%
20敬大华有限合伙人9.19070.93%
21覃琼英有限合伙人9.19070.93%
22王冬梅有限合伙人9.03840.91%
23付清香有限合伙人7.90880.79%
24周克山有限合伙人7.90880.79%
25陈伟平有限合伙人7.08400.71%

1-1-73

26古则强有限合伙人7.08400.71%
27黎召宏有限合伙人7.08400.71%
28卢海波有限合伙人6.77870.68%
29王小林有限合伙人5.80140.58%
30王永光有限合伙人5.80140.58%
31梁天兴有限合伙人5.66720.57%
32陈述坤有限合伙人5.64910.57%
33蒋世文有限合伙人5.64910.57%
34陈俊涛有限合伙人4.51950.45%
35李芷菁有限合伙人3.54170.36%
36何锦志有限合伙人3.54170.36%
37黄海平有限合伙人3.54170.36%
38龚龙飞有限合伙人3.54170.36%
39孙远华有限合伙人3.54170.36%
40刘才兵有限合伙人3.54170.36%
41柳志兰有限合伙人3.54170.36%
42张俊彪有限合伙人3.54170.36%
43何开菊有限合伙人3.54170.36%
44朱俊坤有限合伙人3.38930.34%
45吴国兵有限合伙人2.25980.23%
合计993.50100.00%

(二)奇德(珠海)商业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珠海奇德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TYPT9G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9806(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尧贵生
注册资本1,732.00万元
实收资本1,732.00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发展,电子产品的销售。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3日

珠海奇德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尧贵生普通合伙人191.542111.06%
2饶德生有限合伙人331.548819.14%
3陈云峰有限合伙人251.014514.49%
4黎冰妹有限合伙人125.50727.25%
5李剑英有限合伙人111.86966.46%
6陈若垠有限合伙人97.57575.64%
7方家琼有限合伙人64.10713.70%
8邓艳群有限合伙人63.18433.65%
9魏国光有限合伙人55.57593.21%

1-1-74

10张霭亲有限合伙人31.37681.81%
11李小辉有限合伙人29.28501.69%
12陈秀平有限合伙人27.48031.59%
13唐小丰有限合伙人26.14731.51%
14饶叫养有限合伙人24.19911.40%
15蔡奕佳有限合伙人24.05561.39%
16张新静有限合伙人23.56341.36%
17陈婵娟有限合伙人23.15321.34%
18阳怡发有限合伙人20.91791.21%
19林秀云有限合伙人18.84661.09%
20张孝宜有限合伙人15.68840.91%
21万双姣有限合伙人13.59660.79%
22陈锦强有限合伙人12.55070.73%
23尧明忠有限合伙人11.79190.68%
24陈传良有限合伙人10.45890.60%
25刘 其有限合伙人10.45890.60%
26沙卿琪有限合伙人10.45890.60%
27许树东有限合伙人10.45890.60%
28尧水清有限合伙人10.45890.60%
29甘荣富有限合伙人9.41300.54%
30何翠华有限合伙人6.56250.38%
31李仲好有限合伙人6.27540.36%
32廖海梅有限合伙人5.25000.30%
33刘荣庆有限合伙人5.22950.30%
34马维新有限合伙人5.22950.30%
35谭兆雄有限合伙人5.22950.30%
36尧俊平有限合伙人5.22950.30%
37廖炳阳有限合伙人5.22950.30%
38周 琪有限合伙人5.22950.30%
39饶宝梅有限合伙人3.28120.19%
40萧俭清有限合伙人3.28120.19%
41李楚君有限合伙人3.28120.19%
42马绮敏有限合伙人3.28120.19%
43李苑芬有限合伙人3.28120.19%
44余艳娴有限合伙人3.28120.19%
45莫景欣有限合伙人3.28120.19%
46田志国有限合伙人3.28120.19%
合计1,732.00100.00%

珠海奇德及珠海邦塑均为员工持股平台,所有出资均为出资人自有资金,不属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未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1-1-75

根据持股员工与珠海奇德及珠海邦塑签署的“合伙协议”,发行人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定期内,员工所持珠海邦塑及珠海奇德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公司员工转让。珠海奇德及珠海邦塑均已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十八、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员工人数(人)352344356288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员工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 目结构人数所占比例
按专业分类管理及行政人员5014.20%
研发与技术人员4412.50%
生产人员21861.93%
销售人员267.39%
财务人员143.98%
合计352100.00%
按学历分类硕士以上51.42%
大学(含大专)9326.42%

1-1-76

高中(含中专)8323.58%
中专以下17148.58%
合计352100.00%
按年龄分类50岁以上236.53%
41-50岁11833.52%
31-40岁12234.66%
30岁以下8925.28%
合计352100.00%

2019年12月,发行人子公司中山邦塑与中山市亿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协议,中山邦塑为满足用工需求对部分辅助性的生产岗位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补充,该类岗位对操作技术要求较低,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人数超过用工总量10%以上的情形。截至各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从劳务派遣单位接受派遣人员的数量及占用工总数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3月末2019年12月末2018年12月末2017年12月末
劳务派遣员工数量01800
公司用工总数(含派遣工)352362356288
劳务派遣人员占用工总数比例0%4.97%0%0%

中山市亿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取得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拥有劳务派遣资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社保和公积金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和解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所在地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同时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2020年3月31日
项目养老 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 保险医疗 保险住房 公积金
员工人数(人)352
已缴纳人数(人)319318318318319321
未缴纳人数(人)333434343331

1-1-77

差异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788875
自愿放弃222222
正在办理242424242424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养老 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 保险医疗 保险住房 公积金
员工人数(人)344
已缴纳人数(人)337335335335337333
未缴纳人数(人)7999711
差异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88867
自愿放弃000003
正在办理111111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养老 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 保险医疗 保险住房 公积金
员工人数(人)356
已缴纳人数(人)327325325325327330
未缴纳人数(人)293131312926
差异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1131313116
自愿放弃111113
正在办理171717171717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养老 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 保险医疗 保险住房 公积金
员工人数(人)288
已缴纳人数(人)269268268268269256
未缴纳人数(人)192020201932
差异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0111111107
自愿放弃1111110
正在办理888881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已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已就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出具相关承诺,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以前年度的员工社保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和损失,本人将在无需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代发行人全部承担。若本人违反承诺,本

1-1-78

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发行人不存在因补缴社保公积金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风险。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例如高端婴儿推车的关节、前叉、轮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安全卡扣、支撑结构件,溜冰鞋壳体,滑板车底板、轮座,汽车后视镜基座、门把手基座、空滤散热风轮等,该类应用部件对安全性及功能性、材料的机械性能、综合物理性能及稳定性等要求较高;此外,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中熔喷专用料主要用于生产口罩专用的熔喷布、无纺布等防护用品。综上,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领域。

公司采购尼龙(PA)、聚丙烯(PP)等原料,经过配方设计、复合改性,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其中部分高分子材料用于对外销售,部分作为原料,经过进一步结合模具、注塑工艺加工生产出相关制品销售给下游客户。随着产品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进一步增强,且基于深度服务客户的需要,公司逐步增加了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并最终形成了塑胶成型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服务体系。

公司的业务描述如下图所示:

1-1-80

尼龙原料聚丙烯原料其他树脂原料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其他改性复合材料

原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配方

直接应用制品应用

精密注塑模具设计与开发

注塑成型、组装加工

应用

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高端家电汽车配件其他应用应用改性

公司产品品质优异,深受下游客户的认可,目前公司产品销售已遍布全国各地,且已实现出口。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婴童车制造商及品牌商如乐瑞集团、乐美达集团、妈咪宝、福贝贝等长期合作,产品应用在包括Maxicosi、Quinny、Uppababy、KC、Mothercare、Summer等世界著名童车品牌上。公司与知名汽车主机厂及一级供应商如吉利、麦格纳、东箭、诗兰姆等,知名家用电器生产商万和、格兰仕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该等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12项。通过十余年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建设,公司成功掌握了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PA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制备方法、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关键核心技术。公司的“长玻纤增强纳米尼龙复合材料”、“再生纳米尼龙复合材料”、“低挥发纳米阻燃尼龙复合材料”等15项产品先后获得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公司目前是广东省塑料工业协会的会员,作为起草单位,参与制定了3项行业标准;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获得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奖等荣誉称号。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聚焦于下游客户产品关键部件及结构部件的材料应用与研究。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以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高分子材料也称为聚合物材料,是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体,添加其他助剂所构成的材料。高分子材料按来源分为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

天然高分子材料来源于动植物体内的高分子物质,可分为天然纤维、天然树脂、天然橡胶等。合成高分子材料主要是指合成树脂(塑料)、合成橡胶和合成纤维三大合成材料,此外还包括胶黏剂、涂料以及各种功能性高分子材料。

公司生产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属于合成高分子材料领域,具体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等三大系列;精密注塑模具分为汽车塑料零部件模具、婴童出行用品零部件模具和其他模具。公司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

尼龙(Nylon)即聚酰胺,又被称为耐纶、锦纶(国内),英文名称Polyamide,指主链含有重复的酰胺基团(-NHCO-)的一类线型高分子。尼龙为白色结晶或半透明的热塑性树脂,抗拉强度、耐油性和耐磨性优异,机械强度较高。

在工程塑料领域,尼龙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包括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滑性,且摩擦系数低,有一定的阻燃性,易于加工,适于用玻璃纤维和其它填料填充增强改性,提高性能和扩大应用范围,在汽车、电子电气、机械、交通运输、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尼龙的品种繁多,有PA6、PA66、PA11、PA12、PA46、PA610、PA612、PA1010等,以及近几年开发的半芳香族尼龙PA6T和特种尼龙等新品种。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尼龙材料主要是PA6和PA66,全球占比约90%。PA6和PA66具体情况如下:

1-1-81名称

名称功能特性应用领域
PA6强度高,机械性能优异,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自润滑性和耐溶剂性用作纤维制品,如服装、面料、箱包、轮胎帘子布、传送带、运输带、渔网、地毯等制造;用作电子器件、汽车、婴童出行用品等工程塑料制品或食品、药品包装等薄膜制品

1-1-82PA66

PA66自润性、耐摩擦性好,弹性好、耐疲劳性好,耐腐蚀性能佳,硬度、刚性高,耐热性好用作各种机械和电器零件,其中包括轴承、齿轮、滑轮泵叶轮、叶片、高压密封圈、垫、阀座、衬套、输油管、贮油器、绳索、传动带、砂轮胶粘剂、电池箱、电器线圈、电缆接头等

公司生产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的原材料中,主料包括PA6、PA66原料,辅料包括玻纤、助剂等;该类产品部分直接对外出售,经SGS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后满足客户需求,在力学性能、环保、耐高温、阻燃等方面均表现出优异性能,符合国内及欧美高端产品标准,尤其在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拉伸模量、弯曲强度、弯曲模量等力学指标,与国外同类产品已处于同等水平,具有稳定的产品品质和一定的价格优势,能够为客户降本增效。以经SGS检测的公司两款高玻纤产品为例,具体性能对比如下:

项目奇德PA6高玻纤产品进口PA6高玻纤产品奇德PA66高玻纤产品进口PA66高玻纤产品
拉伸强度/MPa205193199192
断裂伸长率/%2.93.22.12.2
拉伸模量/MPa17,10016,00016,80016,100
弯曲强度/MPa318296319308
弯曲模量/MPa15,00013,40014,80014,000
IZOD/KJ/m226282121
HDT/℃211210251251

注:来源于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检测

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下游客户主要是乐瑞集团、乐美达、妈咪宝、福贝贝等国内外知名婴童用品生产企业、麦格纳等知名汽车一级供应商和万和、格兰仕等知名家用电器生产企业;部分该类产品由公司自用,用于制作、生产婴童出行用品关键结构件、汽车零部件中性能要求高的部件等。该类产品系列、特性和应用领域见下表所示:

产品系列主要产品功能特点应用领域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高性能玻纤增强尼龙高刚性、高抗冲、高弯曲模量、低吸湿、尺寸稳定、表面性优、抗浮纤、耐高温儿童推车关键结构件:前叉、关节、轮组、踏板等
汽车安全座椅关键部件:安全扣、底盘旋转支持件等
汽车零部件中性能要求高的部件:后视镜基座、旋转骨架、散热系统、碳管、车用扎带、发动机罩盖、转向油壶、门把手基座、行李支架等
运动器材重要零部件:复健鞋壳体、滑板车底座、运动船桨、齿轮、高尔夫球车配件等
高性能增韧耐寒尼龙超韧增强、低温耐寒、超高抗冲、柔韧性儿童推车关键结构件:折弯关节、把手、收车按钮、连接座等

1-1-83运动器材重要零部件:溜冰鞋壳体、运动鞋壳体等

运动器材重要零部件:溜冰鞋壳体、运动鞋壳体等
汽车零部件中性能要求高的部件:车用扎带等
高性能阻燃增强尼龙阻燃性优、耐热稳定、电气性能优高端家电重要零部件:电机齿轮、电源相关配件、电机风轮、厨房电器壳体、电热水器防电墙等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婴儿童车配件高抗冲、耐低温环境、耐疲劳、结构性部件,符合欧洲REACH、ROSH等环保认证婴儿童车关键结构部件,承重关节:前叉、轮组、踏板等
风轮抗翘曲、抗变形、尺寸稳定性高、耐热、耐疲劳、阻燃性汽车风轮、电器风轮、工业风轮等
办公家具配件高刚性、高流动性、表面性优、无浮纤、高弯曲模量及拉伸模量,符合REACH、ROSH要求办公家具核心部件,承重部件:椅脚、椅背、扶手支架等

公司生产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外观如下图所示:

2、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

聚丙烯,英文名称为polypropylene,简称PP,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热塑性合成树脂,为无色半透明的热塑性轻质通用塑料。公司针对聚丙烯在低温下的抗冲击性能差、耐候性不佳、表面装饰性差以及在电、磁、光、热、燃烧等方面的功能性与实际需要的差距,对聚丙烯加以改性,可以提高其机械性能、耐热性、耐老化性等性能,提升其综合性能、扩大其应用领域,可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以及口罩等防护用品生产。

公司生产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的原材料中,主料包括PP原料,辅料包括玻纤、助剂等;该类产品大部分直接对外出售,经SGS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后满足客户需求,品质优良,性能稳定,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下游客户主要是乐瑞集团等婴童制品企业以及东箭等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部分产品由公司自用,用于生产婴童产品、汽车配件、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配件、智能家居或家具配件等。公司具体产品系列、特性和应用领域见下表所示:

1-1-84产品系列

产品系列主要产品功能特点应用领域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高性能玻纤增强聚丙烯低收缩、高刚性、耐温优、流动性好家用电器功能件:电烤炉配件、高端电饭煲罩盖与壳体等
泳池设备功能件:水泵壳体等
运动器材功能件:高尔夫球车轮毂、运动船桨等
户外产品功能件:遮阳伞骨架、户外座椅配件等
高性能矿纤增强聚丙烯表面性优、尺寸稳定、抗变形、高光泽、低VOC家用电器功能件:厨房电器壳体、电热水器端盖等
泳池设备重要功能件:沙缸底座等
汽车功能件:保险杠、车身立柱、门板配件等
智能水浴功能件:智能马桶盖、底座、水箱等
低温耐寒复合聚丙烯低温耐寒、超高抗冲、耐疲劳、低反白等婴儿童车功能件:儿童餐椅、儿童学步车、摇椅、推车配件等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功能件:壳体、底座、装饰盖等
运动器材功能件:儿童滑板车,溜冰鞋配件等
高熔指熔喷专用聚丙烯超高熔指、食品级、高过滤效率、超低分子量、超低气味,出丝稳定,良好的亲肤性能,优越的极性表现,具有优异静电吸附效果国标KN95、KN99、KN100、KP90、KP95、KP99等防护口罩;欧标FFP1、FFP2、FFP3出口型防护口罩;美标N90、N95、N99出口型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婴童产品配件食品级、无卤无毒、低反白、高抗冲、高光泽度、低温耐寒儿童推车功能件:餐盘、前扶手,学步车玩具盘,围床,门护栏,洗澡盆等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低反白、高抗冲、高强度、无卤无毒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公司生产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外观如下图所示:

3、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

公司生产的其他改性复合材料主要有改性PBT合金、改性PC/ABS合金、改性PPS合金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领域。该类材料以PBT合金、PC/ABS合金、PPS合金为主要原材料,根据产品性能指标,添加其他助剂,生产出可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电气等领域的改性材料,且经SGS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后满足客户需求,性能稳定,品质优良,具有价格优势。其他改性复合材料产品系列、特性和应用领域具体如下表:

1-1-85主要产品及系列

主要产品及系列功能特点应用领域
PBT合金系列耐热、高刚、耐候、尺寸稳定家用电器重要零部件:电烤炉配件、把手、咖啡机壳体、厨房电器壳体、齿轮
PC/ABS合金系列尺寸稳定、高光泽、表面性优、阻燃性优汽车及家用电器重要零部件:后视镜外壳、门把手外壳、格栅配件、厨房电器外壳等
PPS合金系列超高刚性、阻燃、超高耐温、低缩水家用电器重要零部件:咖啡机配件、热水器配件、电饭煲配件等
其他改性材料制品:家用电器配件,电动车电池外壳等尺寸稳定性、电气性能、光泽度优、阻燃性好家用电器及汽车重要零部件:暖风机上下风口、暖风机面板、电动车电池外壳等

公司生产的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外观如下图所示:

4、精密注塑模具

公司通过模具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及装配、调试、质量检测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模具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塑料零部件模具、婴童出行用品零部件模具和其他模具,具体应用领域为汽车配件、婴童出行用品(婴童推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和其他领域(如高端家电、包装等)。公司模具产品系列和应用领域具体如下表:

1-1-86产品系列

产品系列主要产品功能用途应用领域
汽车配件模具汽车外饰件用于制作汽车配件格栅、保险杆、饰条、轮眉、外门把手等
汽车内饰件A/B柱、中控、门板、副仪表板、座椅、防撞件等
汽车功能件绝缘板、刹车踏板、电池盒盖、前舱盖板、汽车缸盖、雷达支架等
婴童出行用品零部件模具婴童推车用于制作婴童车配件折弯关节、扶手、脚踏板、前轮组、后轮组等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用于制作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配件椅身、底座、装饰盖、固定座等
其他模具高端家电用于制作家电零配件高端热水器、微波炉、空调等
高端包装及其他用于制作配件瓶盖、酒瓶外盖、泳池水泵等

公司生产的模具外观如下图所示: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单位:万元

1-1-87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1,921.8354.29%14,100.8152.36%13,982.6657.02%11,776.0853.60%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396.7811.21%3,262.2212.11%2,505.2210.22%3,329.2715.15%
小计2,318.6165.50%17,363.0364.48%16,487.8867.23%15,105.3468.75%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718.7920.31%2,710.8410.07%2,527.3210.31%2,115.959.63%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125.283.54%953.573.54%787.283.21%821.903.74%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48.761.38%1,337.134.97%2,471.5310.08%2,358.0710.73%
小计892.8425.22%5,001.5418.57%5,786.1323.59%5,295.9224.10%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87.665.30%936.133.48%973.263.97%1,035.584.71%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01.792.88%323.821.20%303.191.24%374.581.70%
小计289.458.18%1,259.954.68%1,276.455.20%1,410.166.42%
精密注塑模具7.610.22%2,869.9110.66%189.900.77%--
其他31.260.88%435.181.62%783.453.19%160.460.73%
合计3,539.77100.00%26,929.61100.00%24,523.81100.00%21,971.8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类产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合计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1,811.42万元、23,550.46万元、23,624.52万元和3,500.9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27%、96.03%、87.73%和98.9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上三大类产品的销售,主营业务收入集中。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从产业链的角度看,公司所处行业位于大型石化企业与生产具体消费产品的制造企业之间,其产品主要为具有特定用途和性能的非标准化产品。因此,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方式,即由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并交货;或者同客户共同进行开发,生产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销售模式方面,由于高分子复合材料种类繁多,不同产品的性能差异较大,对产品的选择和加工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因此公司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需要对下游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这一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的销售模式是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方式。公司具体的经营模式如下:

1-1-88

供应商客户订单采购部生产制造中心营销中心品质部研发中心原料供应成品销售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精密注塑模具产品生产PA、PP、其他树脂等原料,模胚、助剂等物流中心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来获取合理利润,即采购PA、PP等原材料、玻纤和助剂等相关辅料,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采购模具原料及配件、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精密模具成品,销售给境内外客户。

2、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的主要原料是PA原料、PP原料及玻纤和助剂等辅料,精密注塑模具的主要原材料是模具钢材,均由采购部对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按照客户订单采购原材料,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储备合理库存。

公司对供应商执行严格的审核标准,并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等制度程序文件,确保采购部门的高效运行。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规模、订单反应时间、供应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服务能力、资信程序等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供应商品质定期评价,建立相关档案。公司具体采购原材料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在对品质、价格、供货速度等进行综合考量后,安排订单采购,具体价格和数量随市场价格和订单而定。

3、生产模式

(1)生产模式概述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方式,即由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并下达订单,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并交货。为有效控制产品品质、成本及交期,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公司在ERP体系下建立了完善的生产管制程序,公司客户服务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品管部门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流程操作,确保公司生产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的统一及生产的有序和高效。

公司以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业务核心,同时开展模具开发制作及精密注塑成型业务,形成了从改性材料到精密注塑、精密注塑模具的塑胶成型一体化服务平台。公司从客户的产品设计、模具设计、模具制作、试模验证到注塑成型、产品测试、制件结构优化等关键环节均参与其中,在完善服务提高业务附加值的同时,使客户具有较高的认可度、满意度及较强的黏度。

此外,公司部分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生产采用ODM模式,即由公司完成产品主体结构设计,并由客户提出部分外观及配色要求,按订单最终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报告期内,同公司合作的品牌包括首席官、阿布纳、安默凯尔、贝适宝、安途美、贝婴适、怡戈、布兰堡等知名品牌。

(2)外协加工情况

为较好满足客户对交货期的要求以及出于对专业分工、降低成本的考虑,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部分成品及非核心工序委外加工情形,具体为:1、部分改性复合材料制品由于短期生产周期负荷已达饱和,会由外协加工厂生产成品;2、部分制品特定的丝印工序以及汽车安全座椅的布套加工工序也采用外协加工方

式;3、精密注塑模具生产工艺流程中,如枪钻、CNC、线切割等工序由外协加工厂生产。公司与外协加工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规格型号、技术质量标准、数量、价格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相关的订货、交货和结算等委托加工业务操作。

①报告期内外协加工的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90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外协加工费用18.54590.70345.06368.28
主营业务成本2,436.8217,410.8417,161.1714,537.06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0.76%3.39%2.01%2.53%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外协加工费用分别为368.28万元、

345.06万元、590.70万元和18.54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53%、

2.01%、3.39%和0.76%。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商的名称、交易金额及占比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加工内容加工费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2020年1-3月
1中山市欧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模具委外加工10.990.45%
2中山市索莱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委外加工8.750.36%
3中山市东升镇精研塑料模具厂模具委外加工5.630.23%
4东莞市博研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委外加工5.310.22%
5中山市东升镇奕胜模具厂模具委外加工4.370.18%
合计35.051.44%
2019年度
1中山市东升镇宝宝康日用制品厂加工汽座布套67.450.39%
2中山市欧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模具委外加工47.770.27%
3中山市强泽模具有限公司模具委外加工44.520.26%
4中山市索莱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委外加工44.320.25%
5中山市港口镇华兴五金加工店模具委外加工40.630.23%
合计244.691.40%
2018年度
1中山市东升镇宝宝康日用制品厂加工汽座布套165.600.96%
2中山市新易成纺织制品有限公司加工汽座布套93.520.54%
3中山市东升镇丽轩丝印厂注塑产品加工29.760.17%
4中山市东升镇精研塑料模具厂模具委外加工13.970.08%
5中山市港口镇华兴五金加工店模具委外加工9.770.06%

1-1-91合计

合计312.621.81%
2017年度
1中山市洪茂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加工汽座布套169.591.17%
2中山市和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塑产品加工50.120.34%
3中山市东升镇丽轩丝印厂注塑产品加工47.990.33%
4中山市东升镇宝宝康日用制品厂加工汽座布套29.750.20%
5中山市新易成纺织制品有限公司加工汽座布套29.570.20%
合计327.022.24%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协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327.02万元、312.62万元、244.69万元和35.0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24%、

1.81%、1.40%和1.44%,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随着2019年模具业务规模的提升,2019年度外协采购额与外协厂商数量均有所增加所致。

②外协加工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与外协加工方签订外协加工合同,对加工材料质量标准与责任、保密性、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公司对外协加工厂商设置了严格的筛选程序,并纳入供应商管理体系,制定了《委外加工管理流程》,与外协加工厂商签有质保协议。公司对外协加工商的引入、监督、品质评价作出严格的规定。新供应商的引入需经过公司的供应商信息调查、现场核实、样品确认、现场评审、试用等过程,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4、销售模式

(1)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

由于公司生产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种类繁多,不同产品的性能差异较大,对原材料和配方的选择以及加工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因此改性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生产厂商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需要对下游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在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领域,客户群体一般为行业知名企业或高端产品制造企业,对原材料性能、模具精度及制品质量等要求较高,因此客户在供应商选择及审核方面较为严格且周期较长,该业务特点决定公司与客户通常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鉴于上述业务特点,公司的销售模式是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方式,具体可分为国内直接销售、直接出口和进料加工国内转厂三类。国内直接销售:公司把产品出售给客户,客户加工成制品后销往国内市场,流程如下:

1-1-92

进口或国内原材料研发、生产公司产品销售给国内客户

直接出口:公司经过海关把产品直接出售给国外客户,流程如下:

在向国外客户直接出口的销售方式下,公司在营销部门中配有专门负责海外销售的人员。公司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产品由本公司作为供货商直接出口给客户。在此方式下,由客户直接和公司进行产品质量确认,公司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发出货物、完成出口报关手续。

进料加工国内转厂: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公司进口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销售给国内客户,该客户再以本公司的产品为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出口,即进口原材料经本公司及本公司客户两次加工后再行出口,流程如下:

进口 原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给国内客户客户以该产品为原料生产客户的产品报关出口

公司进料加工国内转厂和直接出口的产品主要是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出口的国家或地区主要是香港、欧洲和美国等,上述地区或国家一般无特别的产业政策限制。

(2)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销售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具体说明如下:

进口或国内原材料研发、生产公司产品报关出口

①公司通过直接为客户进行贴牌代工生产,由客户提出部分外观及配色要求,公司完成产品主体结构设计,按订单最终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由客户通过线上线下的各类销售渠道进行终端销售;

②公司通过线上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并委托第三方物流向其提供配送及退换货等服务。公司主要通过在第三方B2C平台(天猫、京东)开设自营店铺进行直接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线上实现销售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收入分别为

82.67万元、39.70万元、30.58万元和5.72万元。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1)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

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根据行业特性、产业政策、客户需求、市场竞争及公司资源要素构成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2)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①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

改性复合材料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领域,由于消费品市场需求千差万别,也基于下游制造企业的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改性材料制造商普遍采用“订单生产”模式,需快速响应不同客户的特定要求,组织研发和生产,及时向客户交付各类产品。

②市场竞争

国内高分子复合材料市场的竞争更多的体现在各厂商是否具备满足客户要求的定制能力、高端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能力、产品性能稳定性的控制能力以及技术支持服务能力等多个维度。公司只有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并推出新品;优化生产流程,提升智能制造能力;加强技术服务,加大加强客户服务力度,取得客户持续的信赖,和客户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才能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6、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的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及其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的未来变化趋势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消费者不仅要求终端产品具有不同的性能指标,而且要求其具有“低碳、环保、经济”的特质,因此改性材料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研发能力,优化产品配方,研发出性能稳定、品质优良且具有价格优势的环保改性材料及可循环再生材料等。随着环保概念的普及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在下游行业需求带动下,未来环保改性材料的需求会进一步扩大,该市场前景广阔。在此前提下,公司作为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生产者和推动者,要进一步加强研发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提高经营业绩。

8、发行人业务模式创新性情况

目前,我国高分子材料产业中合成树脂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如下三类:

1-1-94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简要描述
单纯生产塑料将原材料添加改性剂等加工为合成材料后对外销售
单纯生产塑料制品从市场上购进合成材料后经注塑、吹塑等成型工艺加工为相应的制品
塑料与其制品纵向一体化经营将原材料添加改性剂等加工为合成材料并进一步经注塑、吹塑等成型工艺加工为制品,或者运用一体化的工艺设备将原材料和改性剂等直接加工成型为相应制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为主的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生产经营为原材料加工改性,生产出高性能环保改性材料,部分直接对外销售,部分产品作为原料生产改性材料制品,同时,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塑胶成型的技术服务能力及缩短客户新品开发周期,从而提升客户黏度,公司增加了精密注塑模具业务。

公司下游客户产品从设计到生产要经过“外观设计-结构设计-模具设计-模具制造-模具测试-模具确认-材料验证-注塑成型”多个流程环节来实现,其中材料、注塑工艺、模具设计三个环节较为重要,如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将影响产品良品率与产品质量。一般而言,这三个环节会分别交付两至三家企业来完成,增加了新产品开发周期和沟通成本。公司经营模式属于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业务覆盖了行业的完整产业链,在客户产品设计

环节就已参与其中,为客户提供选材建议、模具设计评估、材料定制、成型优化方案等服务,缩短了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周期,体现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得公司客户黏度高、成本转嫁能力强、产品毛利率较高。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1、初创阶段(2007年-2011年)

在当前新一轮产业升级背景下,新材料产业已成为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和先导,对全球经济、科技、环境等各个领域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为了进一步优化新材料产业发展环境,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21世纪初国家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知识产权等几个方面加大对新材料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全球工业制品呈现轻量化、低碳化、环保化的趋势,以塑代钢、以塑代木成为工业产品开发的前沿需求。在此背景下,公司前身“江门奇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于2007年成立,专注于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逐年增加在该领域的研发和设备投入。

在此阶段,公司产品主要以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为主,通过了TS16949等体系认证,获得了“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中国塑料行业之十佳工程塑料认定”、“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等荣誉称号,为产品品牌形象的树立打下了基础。同时,公司开始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设立北京理工大学、五邑大学产学研合作基地,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发展创新阶段(2012年-2017年)

公司根据初创阶段的经验与技术积累,在发展战略上精准定位于“两个高端”,即产品性能高端和下游应用领域高端。产品性能高端体现为公司研发、生产均紧紧围绕高性能产品,其路径是工程塑料高性能化和进口材料替代国产化;而下游应用领域高端体现为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且销售对象为业内知名品牌客户。

在全球环保要求不断严格的趋势下,公司产品不仅达到国家标准,而且符合欧美等国家相关法规,产品已经通过FDA、CHCC、ROHS、REACH、EN71等认证标准,产品环保性能和科技含量较高,品质稳定性强,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本阶段公司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聚酰胺增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相关认定,公司对研发中心进行了扩建,通过收购中山邦塑延伸了产业链,并获得“十二五塑料加工业优秀企业”、“江门市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等荣誉称号,同时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生产效率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推动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3、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至今)

此后,随着下游行业需求的发展、公司市场开拓工作的加强和产能规模的提升,公司在改性尼龙复合材料行业的市场地位不断提高,同时公司不断改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等产品的品质和工艺,研发改进生产装备并提升其自动化水平,取得了多项专利。

由于下游产品从设计到生产要经过“外观设计-结构设计-模具设计-模具制造-模具测试-模具确认-模具制造-材料验证生产-注塑成型”多个流程环节来实现,材料、模具设计、注塑工艺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良品率。为节约客户新产品开发时间,提升产品良品率,公司在客户产品设计环节就参与其中,并提供定制化材料服务,同时开拓塑胶成型一体化商业模式,成立了邦塑模具,主要负责模具的设计开发与生产,形成了完整产业链和服务体系,缩短了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周期,完善了产品开发的技术支持能力,提升了客户的认可度和黏度,从而与客户形成了更紧密而稳定的合作关系。

至此,公司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和销售服务体系以及塑胶成型一体化商业模式,夯实了公司持续创新和巩固发展的基础。

(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工艺的关键环节在于配方的研发与配制,其需要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制品生产工艺的关键环节

取决于生产材料的质量、模具的设计与开发;精密注塑模具生产工艺的关键环节取决于设计能力与工艺水平。

公司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情况如下:

1、改性复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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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

PA、PP等原料

助剂

混料、投料熔融混炼

其他材料

冷却

风干切粒过筛检验入库

工艺流程步骤介绍:

配料

PA、PP等原料

助剂

混料、投料熔融混炼

其他材料

冷却

风干切粒过筛检验入库序号

序号工序工艺内容主要设备
1配料按照产品配方比例配置各种原辅料,并将配好的料放置在指定地点电子秤、自动喂 料秤
2混料、投料将物料按比例投入到混合机中,按特定的拌料工艺混合均匀后放到料斗中,在此过程中确保物料搅拌均匀高混机
3熔融混炼根据物料的加工特性,在一定温度下,经双螺杆挤出机熔融混合,使各种材料成分、助剂均匀分散在聚合物中,并将聚合物熔体挤出挤出机
4冷却料条在水槽冷却水中适当冷却水槽
5风干料条通过风刀机进行风干风刀机
6切粒经冷却、风干好的料条通过切粒机切粒,得到塑料粒子切粒机
7过筛利用振动筛除去过长或过细的异样料粒,确保成品粒子符合规定要求振动筛
8检验入库产品秤重按规定打包,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将成品移至仓库,完成入库手续搬运设备

其中,改性复合材料的生产工艺中核心的环节主要是配料和熔融混炼。第一,配料公司严格按照产品的特有技术配方选取规定标准的原材料,产品配方科技含量高,不同配方所制出产品的性能千差万别,部分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可通过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配方调整制作而成。公司产品配方由技术中心负责开发并保存,按照一个客户一个产品作为一个配方计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1,100

个产品配方。配方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能够设计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配方。

第二,熔融混炼熔融混炼是在螺杆机搅拌过程中,对原材料配方体系中的分散相物质进行预分散处理,促进其与基体树脂的相容,提升其在基体树脂中的分散效果;以及促进原材料的多相体系合理分布,如改善体系中不同树脂的分布状况,有利于提升挤出工序的混炼效果。搅拌过程中,伴随机械搅拌所产生的摩擦热,以及外部加热套提供的热源,体系中的有机低分子物质能够起到桥梁作用,在分散相物质和基体树脂之间建立分子链尺度上的连接,从而有助于提升原材料配方的相容性和综合性能。

2、改性复合材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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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料、调色烘料模具安装工艺调试包装入库品质检验注塑成型首件检查其他制品装配安全座椅聚丙烯底座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工艺流程步骤介绍:

序号工序工艺内容主要设备
1拌料、调色依据客户要求进行材料的调色与拌料工作拌料机
2烘料设定温度与时间对材料进行干燥处理干燥机
3模具安装将模具安装到注塑机台上,并提前预热模温行车、注塑机
4工艺调试设定注塑压力、时间、位置、温度、背压注塑机
5首件检查依客户样品、图纸进行产品外观、颜色、装配检查卡尺、检测设备
6注塑成型进行注塑产品的加工作业机械手、剪钳、注塑机
7装配提取当批物料(包括布套、安全座椅底座、五金件等)装配首件样品,确认合格后进行批量生产流水线输送带、铆钉机、风批等
8品质检验巡检、终检、出货检验卡尺、检测设备

其中,改性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工艺中核心的环节主要是材料的投入和模具开发。第一,材料的投入改性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离不开满足其特性需求的改性复合材料,公司自身可以生产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改性合金复合材料,其性能稳定,且公司拥有众多的产品配方,能够通过改性生产出满足下游制品行业所需的材料。第二,模具开发公司具备较强的模具配套开发能力,公司与高端婴童出行用品企业、汽车零部件生产商确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公司建立了具有较强的模具研发、设计、制造能力的技术团队,在产品开发设计阶段与客户直接沟通,为其开发能够满足相关性能指标的模具设计,为新产品提供模具解决方案。

3、精密注塑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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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编制工艺CNC编程CNC加工FIT模/装配省模/抛光EDM加工电极加工品质检测试模模具入库

工艺流程步骤介绍:

序号工序工艺内容主要设备
1模具设计按客户要求设计模具图,并存档到服务器电脑
2编制工艺按模具要求和模具特征,编写加工工艺电脑
3CNC编程按模具要求和模具特征,编写CNC加工刀路电脑
4CNC加工按编写好的CNC加工刀路,加工模具工件数控加工设备
5电极加工CNC加工局限余量部分,需做电极数控加工设备
6EDM加工CNC加工局限余量部分,以电极做电蚀加工EDM加工设备
7省模/抛光按模具工艺要求,对模具进行研磨、抛光抛光设备
8FIT模/装配模具分型面和滑块在合模机上进行模拟注塑,直至无间隙后将模具每个配件根据总装图进行组装合模机
9品质检测检查模具的各项特征及水路等三次元测量设备

1-1-100序号

序号工序工艺内容主要设备
10试模对模具进行注塑工艺调试注塑机
11模具入库完成检测后将模具移至仓库,办理入库手续搬运设备

其中,精密注塑模具的生产工艺中核心的环节主要是模具设计和模具制造。第一,模具设计首先,设计前期研发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其开模零件的要求,如原材料特性、装配功能、测试要求、尺寸精度等;其次,运用模流分析模拟注塑成型,找出最佳进胶方案,避免产品翘曲变形、受力破裂、表面缩痕、产品困气等不良现象;然后进行模具DFM,找出产品开模问题与客户探讨,最后根据双方确认的DFM报告和客户模具要求,展开正式设计。在设计同时要考虑模具冷却系统合理性、后续加工的可操作性等。第二,模具制造工艺人员需要充分了解模具结构和模具精度,合理安排先后加工工序及选用合适的加工机台,加工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规范进行作业,品质人员需要在每个加工环节进行检测,确保每道工序的加工零件符合设计的图纸要求。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公司业务属于“C 制造业”门类下的“C 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界定的存在重污染情况的行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场所已取得必要的环境保护许可手续。

1、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水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公司排放的生活废水不含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公司在厂区自建的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生产废水主要设备冷却、产品冷却补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配料、上料会产生一些粉尘,塑料受热分解会产生有机废气,公司安装了密封漏斗、密闭集气罩,经收集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塔进行处理,确保废气不影响周围的生活环境。同时公司设有员工厨房,会产生少量油烟废气,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经烟管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管引致所在建筑物高空处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影响。

(3)固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包装废物、生活垃圾等,前述固体废弃物均可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而部分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金属等)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噪声

公司对于噪声污染采取了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安置在密闭厂房内,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其次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等措施,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报告期内环保守法证明情况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15日在生态环境方面无受到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审查的记录。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5月6日出具的《关于协助提供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等企业环保守法情况的复函》,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我局行政处罚。广东邦塑汽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2018年2月13日至今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我局行政处罚。广东宝贝天使儿童用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3日至今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3、排污许可证情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能较好地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公司已取得当地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子公司及孙公司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1-102序号

序号单位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至主体
1江门市江海区环境环保局44070420113009582022年5月8日奇德新材
2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914420006924816098001W2025年3月12日中山邦塑
3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91442000MA51C3289E001W2025年3月9日邦塑模具

4、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保情况

(1)公司环境保护审批情况

公司取得的环境保护审批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建设项目名称/产品产量批复文号验收文号
奇德新材塑料粒生产项目:年产塑料粒成品2,000吨江环建[2005]263号江海环验[2010]03号
厂区布局规划调整建设项目江环海[2011]76号注1
改性塑料生产扩建项目:年产改性塑料粒成品2,000吨增至20,000吨江环审[2016]35号江环验[2016]29号

注1:2011年8月10日,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海分局出具符合环保要求的验收意见。

由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爆发,口罩产品市场需求较为旺盛,公司在自身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专用料产品的基础上开发了熔喷布产品。2020年4月13日,公司熔喷布生产项目编制的《江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申请表》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审批通过。

(2)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环境保护审批情况

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取得的环境保护审批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建设项目名称/产品产量批复文号验收文号
中山邦塑新建项目:年产童车配件700吨,电器产品配件300吨中(升)环建表[2015]0021号、中(升)环建登[2015]00184号中(升)环验表[2016]7号
新建项目(二期)、改扩建项目(一期),改扩建后:取消童车配件的生产,年产电器产品配件2,950吨,童车8万吨中(升)环建表[2019]0017号中(升)环验表[2019]93号
邦塑模具年产模具400套中(升)环建表[2019]0048号中(升)环验表[2019]132号

由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爆发,防护用品市场需求较为旺盛,中山邦塑在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专用料产品及自身注塑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开发了无纺布、护目镜、熔喷布、体温计等产品。2020年4月9日,中山邦塑“无纺布、护目镜、熔喷布、体温计”生产项目取得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东升分局的复函,该项目适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的规定,可以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于疫情后仍需使用的,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3)本次募投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如下:

1-1-103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环评情况
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江江环审[2020]29号
2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江江环审[2020]30号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江江环审[2020]28号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为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公司业务属于“C 制造业之C 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 制造业之C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之C 292 塑料制品业之C2929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由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其中,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产业的宏观调控角色,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改性塑料专业委员会。该等自律性组织对行业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标准、市场信息、行业自律管理及国内外贸易协调等方面开展协作与咨询服务,收集、分析行业信息,推动会员间、国际间的协作与交流,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以推动本行业的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高分子复合材料属于高分子材料和化工新材料领域,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大力推动该领域加快发展,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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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文件名称颁布单位发布时间有关内容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2006.2.7重点研究开发满足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大型、超大型符合结构部件的制备技术,高性能工程塑料。
2《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办公厅2009.5.18加快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推进装备自主化和关键技术产业化;加快塑料等行业技术改造步伐,淘汰高耗能、高耗水、污染大、效率低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3《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10年)》科技部2009.09重点支持PP、PE、ABS、PS、PVC等通用塑料的改性材料等。
4《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2010.10.10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
5《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2011.6.23包括“新型工程塑料与塑料合金,新型特种工程塑料,阻燃改性塑料,通用塑料改性技术,汽车轻量化热塑性复合材料”。
6《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11.12.24“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包括“5.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6万吨/年及以上非光气法聚碳酸酯(PC)、聚甲醛(POM)、聚酰胺(尼龙6、尼龙66、尼龙11和尼龙12)、聚乙烯醋酸乙烯酯(EVA)、聚苯硫醚、聚醚醚酮、聚酰亚胺、聚砜、聚醚砜、聚芳酯(PAR)、液晶聚合物等产品生产”。
7《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科技部2012.1.29“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六个重点产业,推进实施一批科技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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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2015.5.19以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等为发展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的优势,加大对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9《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第十八届五中全会2015.10.29加快突破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壮大。
10《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10.31四、重点任务和方向,(二)重点方向,“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
11《“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2016.11.29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
12《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2017.1.23推进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需求,加快调整先进基础材料产品结构,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品种,提高关键战略材料生产研发比重。
13《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2017.3.5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新材料、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制药、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14《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2018.3.5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
15《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2019.3.5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设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10.30第一类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10、乙烯-乙烯醇共聚树脂、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乙烯-辛烯共聚物、茂金属聚乙烯等特种聚烯烃,高碳α烯烃等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液晶聚合物、聚苯硫醚、聚苯醚、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等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高吸水性树脂、导电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
17《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11.25“重点鼓励先进化工材料中(一)特种橡胶及其他高分子材料及(二)工程塑料”对材料做出了性能要求并指出这些材料可应用于医疗、纺织、轻工、农业、航空航天等领域”。

3、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发行人生产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是我国化工新材料发展的重点领域,亦属于重点鼓励并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我国政府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国务院于2015年5月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航天设备、通信设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设备、家用电器等产业急需的关键基础材料的先进制造工艺得到推广应用,并且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象沉淀、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技术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国务院于2016年11月29日发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同年12月,为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19年3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设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

随着《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一系列国家和行业政策的推出,对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和政策保障,同时为发行人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及政策支持,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受益于国家大力支持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发展的各类产业政策。

(三)行业发展基本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情况

1、行业概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在传统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科技的研究成果,开发出新材料。新材料按材质可分为高分子材料、先进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

料(如陶瓷、砷化镓半导体等)、金属材料四大类,应用范围较为广泛。目前,新材料产业已经渗透到了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对国民经济发展作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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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产业高分子材料先进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塑料橡胶纤维粘胶剂及涂料通用塑料工程塑料特种工程塑料

塑料是一类具有可塑性的合成高分子材料,它与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形成了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三大合成材料。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如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苯乙烯PS、ABS)和工程塑料(如聚酰胺PA、聚碳酸酯PC、聚甲醛POM、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苯醚PPO)的基础上,经过加工改性,使其具有阻燃、抗冲、高韧性、易加工性等更加优越性能的塑料。改性塑料的应用覆盖了家电、汽车、办公设备、电子电气等传统行业和轨道交通、精密仪器、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从需求来看,我国人均塑料消费量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塑料工业发展水平的指标塑钢比,我国仅为30:70,不及世界平均的50:50,更远不及发达国家如美国的70:30和德国的63:37。未来随着我国改性塑料的技术进步和消费升级,我国塑料制品需求预计可保持10%以上的增速

衡量改性塑料行业发展的水平的一个关键指标是改性化率,即改性塑料产量占初级形态塑料产量比重。近几年我国改性塑料产量与改性化率大幅提升,我国改性塑料产量由2010年的718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1,849万吨;改性化率由2010

中国产业信息网《2018年中国塑料制品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分析》

年的16.2%增长到2018年的21.6%,首次突破20%。我国改性塑料产量与改性化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1)尼龙材料市场情况

尼龙是一种性能优良的工程塑料,具有优异的力学性能、突出的耐腐蚀、耐油性、耐热性、高模量等优点,通过对其进行增强、阻燃改性,可以显著提高其耐热性、模量尺寸稳定性及阻燃性,广泛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家电等行业。近十年来,我国尼龙产能从2011年222.9万吨增长到2018年514.1万吨,增长

1.3倍;产量从2011年135.19万吨增长到2018年376.60万吨,增长1.79倍。分产品来看,2018年尼龙6(PA6)产能达到425.5万吨,占比达到了82.8%;尼龙66(PA66)产能达到52.8万吨,占比达到了10.3%;其他尼龙产品产能达到35.8万吨。2011-2018年我国PA产品产能与产量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凌傲咨询

需求量方面,目前国内尼龙产业竞争力近年来提升较快,需求量保持稳定增长,2018年中国尼龙需求量为432.68万吨,同比增长14.2%。其中PA6的需求量最大,2018年PA6为348.9万吨,占比80.64%;PA66需求量达51.7万吨,占比11.95%。2012-2018年中国尼龙需求量及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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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经产业研究院

随着尼龙产品开发技术的不断提高,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带动尼龙市场规模不断增长,2018年中国尼龙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012.34亿元,同比增长30.54%。

华经产业研究院:《2019年中国尼龙产量、产能、市场规模、需求量及进出口现状分析》

预计到2025年,中国尼龙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709亿元。2012-2023年中国尼龙行业市场规模及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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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经产业研究院

(2)聚丙烯材料市场情况

在改性塑料中,改性聚丙烯(包括车用和非车用两大类)是产量和销量最大的品种。近年来,我国聚丙烯整体产能增速快于下游需求增速,行业自给率不断提升,对外依存度下降至15%,对海外产品的依赖主要体现在东南亚和中东的低成本通用产品以及来自欧洲、日本、美国的高附加值产品。在需求方面,2018年,我国聚丙烯产量2,092万吨/年,需求2,389万吨/年,需求同比增长5.39%。自2019年后,我国聚丙烯迎来扩能高峰期。据聚烯烃人数据,预计2019-2020年我国聚丙烯新增产能高达1,410万吨,其中2019年新增约465万吨,2020年新增约945万吨。

华经产业研究院:《2019年中国尼龙产量、产能、市场规模、需求量及进出口现状分析》

数据来源

1-1-111

:银河证券研究院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生产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动态型产品,下游主要包括婴童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汽车零部件、体育运动器材和家电行业等,这些行业的稳定发展将带动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随之发展,下游应用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为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的市场增长空间提供了保障。

(1)婴童车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中童研数据,婴童商品占整个婴童产业的56%(制造/零售占比分别为46%/10%)。按商品的消费属性来看,婴童商品可以分为非耐用品和耐用品,其中耐用品细分领域包括婴儿床、儿童汽车安全座、婴儿推车、儿童自行车、三轮车、婴儿学步车、电动玩具车、儿童家具等。高性能改性尼龙和高性能工程化聚丙烯在婴儿手推车得到广泛应用,主要优点是减重、减震、不易断裂。

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我国孕婴童市场快速增长。2016年全球主要孕婴童产品市场规模为1.6万亿元,其中2016年中国孕婴童市场规模为3,676亿元,占全球

银河证券研究院《改性塑料:基于全产业链视角看好行业发展,推荐低估值龙头企业》

比重约22%。2017年中国孕婴童市场规模达到4,204亿元,同比增长14.4%。2011-2018年我国孕婴童产品市场规模及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兴业证券

1-1-112

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7年我国儿童耐用品市场规模约370亿元,同比增速为15.6%,略高于孕婴童市场增速14.4%,在孕婴童消费中占比为8.8%。

①婴童车生产消费快速发展的具体原因

A、我国正处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轮婴儿潮,新增人口出生率企稳回升

在多数人口普查和相关报告中,一般把“婴童”界定在0-14岁,有时也会缩窄到0-12岁或扩展到0-16岁。自2010年以来我国0-14岁婴童人口比例稳定在

16.5%左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0-14岁婴童人口约有2.35亿人,人口占比为16.78%。2010年-2019年我国0-14岁婴童数量和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20180704-兴业证券-好孩子国际-1086.HK-白马潜质显露,业绩增长确定》,兴业证券

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B、消费升级显现,人均收入提高促使消费者追求更高品质人均收入提升使得消费升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28元,同比增长8.7%。此外,我国有77%的育儿家庭用于孩子的月均生活花费不断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加以及育儿家庭开支不断提高,推动消费结构升级。2015-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

②婴童车市场具体情况

在婴童车市场方面,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婴童车市场蓬勃发展,并涌现了一批诸如好孩子的自主品牌生产企业。据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数据,2013年-2018年复合增速为12.58%,其中2018年我国婴童手推车零售规模约为

132.07亿元,同比增长6.33%。因此,未来随着生活水平条件的提高以及对婴幼儿的重视程度增加,对于婴儿推车、安全座椅等耐用消费品的购买欲望及消费水平有望有所提振。2013-2018年我国婴童车市场规模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2019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发展白皮书》

从婴儿手推车的全球供应链分布来看,90%的产能集中在中国,在过去20年里行业内大部分公司已经将供应链向中国转移。

1-1-114

(2)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改性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两部分,一部分为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底座,主要使用改性聚丙烯材料,因其具有良好的耐热性和耐腐蚀性,不易变形,从而有更强的受冲击能力,且较为环保,不会对孩子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另一部分是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零部件,例如安全卡扣,主要使用改性尼龙材料,因其具有良好的强度、韧性,耐冲击性能强。

①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使用相关法规出台

数据来源,《婴童协会:2016年中国婴童用品市场发展现状及行业发展趋势》,中国产业信息网http://www.chyxx.com/industry/201604/401313.html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生产基地,但是每年生产量国内市场消化量相对出口国外较低。在德国,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使用率在90%以上,国内则仅为个位数,市场前景广阔,而国内诸多政策法规的实行和完善将更进一步推动国内儿童座椅的市场发展。2012年7月1日,我国《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为我国首个有关儿童乘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随后,上海、山东和深圳等地区也已经通过地方立法,规定4周岁以下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未来,预计还将会有更多的地区出台类似规定,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推广使用趋势显著。

②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市场规模

近年来,我国汽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市场规模在不断增长,2018年规模达到

33.19亿元,同比上涨37.7%,近年来平均增速达到20%以上。2014-2019年我国汽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市场规模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报告网

当前,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生产制造国之一,近年来每年生产的安全座椅数量均在千万级别,2018年产量大约为1,787万个,同比上涨

8.9%。同时中国安全座椅的生产技术水平已相当成熟,甚至大量出口世界各国。然而从市场销售端来看,当前我国汽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销量远低于产量,2018

年国内安全座椅销量为284万个左右,仅为国内产量的15%左右,不过近年来国内销量增速较快,2014年销量仅94万个,到2018年已经增长了约2倍。2014-2018年我国汽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市场产量与销量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报告网随着生活水平条件的提高以及对婴幼儿的重视程度增加,对于汽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等耐用消费品的购买欲望及消费水平有望有所提振。据公安部统计,2018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172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27亿辆,其中汽车2.4亿辆,预计2019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56亿辆,但配备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比例较低。随着国内立法及安全意识的加强,新生儿数量以及国内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预计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比例将逐步提高,进一步释放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我国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行业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3)体育运动器材行业发展状况

体育运动器材既要适应户外或室内不同环境的使用状况,还要根据不同的竞技项目,在强度、韧性、受力、耐磨等方面给予运动员全面的保护。因此,体育运动器材对材料一般有以下要求:耐高温、耐低温、抗冲击和抗弹性形变。而改性复合材料具备理想的性能,以及具备多样化和简单的成型工艺,能够满足体育

运动器材不同性能的要求。同时,体育设施和运动器械中应用改性复合材料还具备成本低、应用年限长等优势。体育运动器材的发展带动了对改性复合材料的需求。长远来看,体育运动器材行业前景广阔。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健康和运动的重要性。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全面健身计划,到2020年全国将会有40%的人口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这些因素将会推动体育运动器材市场在未来几年内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此外城市居民对体育用品的消费已经从低档为主向中高档方向发展,农村居民尤其是已经进入小康生活标准的农村地区,对中低档体育用品的消费也将逐步形成新的需求。

另一方面,在中国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拉动下,体育用品行业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国务院于2014年10月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目前体育产业规模约1万亿,这意味着未来10年体育产业年均增长率将达17.5%。

在上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引导下,我国体育用品行业将有望实现快速发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体育用品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613亿元,同比增长10.05%。并预测到2022年体育用品行业收入规模将进一步突破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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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年体育用品行业细分产品市场规模与发展前景分析》

其中,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包括各种竞技比赛器材,如体操器材、田径器材、举重器材等。2012年以来,体育器材及配件市场销售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2018年,体育器材及配件市场销售收入预计在453.17亿元左右,同比增长4.86%。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综上所述,在体育产业结构逐步调整、大众体育锻炼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享受利好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体育产业发展将迎来“最好的时代”。体育产业链全面发展,市场化进程加快,相关产业的市场空间巨大。

(4)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①我国汽车行业整体销售情况

过去20年,中国汽车行业经历了两轮汽车需求爆发,第一轮2001-2004沿海地区需求爆发,第二轮2009-2011汽车民用市场全面爆发。2011年之后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下降,虽然内部结构上出现SUV销售的爆发,但总体上,中国汽车行业进入平稳增长的新时期。2012-2019年我国汽车销售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由上图表可知,我国汽车销量增速呈现负增长趋势,但新能源汽车销售呈快速增长趋势,具体说明如下:

2009年1月由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牵头的“十城千辆工程”拉开我国新能源汽车序幕,各种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出,商用新能源汽车开始爆发。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技术开始成熟,各项成本迅速降低,加上全国多地的限购,购置新能源汽车免费上牌等措施的实施,我国民用新能源汽车需求开始爆发。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我国新能源汽车2017年、2018年、2019年销量分别为77.7万辆、125.6万辆、120.6万辆,同比增速分别为53.3%、61.7%、-3.98%,约占全国汽车总销量的2.7%、4.7%、4.68%。2012-2019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占全部汽车销量比重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据工信部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量将达到200万辆,以及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总销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发展目标,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②车用改性塑料市场情况

塑料材料使用量随汽车轻量化趋势逐步提高。一般而言,1kg塑料可以替代2-3kg钢等更重的材料,而汽车自重每下降10%,油耗可以降低6%-8%,所以增加塑料在汽车中的用量可以降低整车成本、重量,并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塑料占汽车重量的比例不断提高,国际上平均单台车的塑料用量从上世纪的50-60kg发展到2000年的105kg,目前单台汽车改性塑料使用量中,欧美国家的平均水平达到了16%,为210-260千克,其中最高的是德国,其改性塑料的使用率达到了22%,为300-360千克,我国乘用车单台车的改性塑料使用率只有8%,为100-13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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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汽车轻量化是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无论是对于传统的燃油汽车,还是对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都是有效降低汽车能耗、提高能量效率的有效手段。有研究显示,燃油汽车整车重量减轻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对应的重量每

数据来源,20191227-国信证券-国信改性塑料行业专题报告:原材料供应充分,行业迎来景气拐点

减少100kg,汽车百公里油耗可降低0.3-0.6L,百公里CO2排放量可减少约5g;对纯电动汽车而言,整车重量降低10kg,续驶里程可以增加2.5km。电动汽车的轻量化需求更迫切。要使每消耗1Kwh电量电动汽车行驶更远的距离,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增加电池带电量(提高能量密度或者增加电池数量)或者减轻汽车的重量。2016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路线图中,轻量化作为七大技术路线之一被单独提出,并制定了车辆整备质量在2020年、2025年、2030年较2015年分别减重10%、20%和35%的宏观目标,轻量化与新能源汽车一起,是未来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在汽车轻量化趋势下我国车用改性塑料应用前景良好。由于改性塑料具有密度小、易加工、改性后强度高、耐磨、抗腐蚀性绝缘性好等优点,可作为钢铁等材料的替代品用于汽车领域。目前,聚丙烯(PP)、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酰胺(PA)、聚碳酸酯(PC)、聚甲醛(POM)、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加强型聚氨酯(PRT)和聚氯乙烯(PVC)等塑料都在汽车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我国车用改性塑料消费量占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Yano Research Institute,西南证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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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191218-西南证券:改性塑料龙头拓展上游,新材料有望爆发增长》

其中,由于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等优点,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可广泛应用于汽车零部件、汽车内饰件、外装件,还用于制造各种结构件和功能件。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用于汽车各部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22用途

用途主要材料特性使用部位
汽车内饰件PA/ABS独有的亚光特性和其他极佳的性能特点,可以带来表面柔和的哑光效果汽车座椅滑块、仪表板、天窗折板
汽车外装件PA+GF涂装性好,耐热、耐寒、耐老化,表面不易擦伤,减轻汽车本身自重挡泥板、后视镜及支架、轮毂盖、门把手、引擎盖
汽车功能件PA+GF刚性、韧性好,耐热、耐寒、耐老化,耐油、耐化学腐蚀,耐汽车振动等进气歧管、发动机罩盖、汽车水室、空气滤清器壳体、油门踏板

数据来源:《汽车用改性尼龙简介》

(5)家电行业发展状况

家电行业正向轻量节能、安全和个性化等方向升级,改性塑料质轻而高刚度、免喷涂、高阻燃绝缘、抗菌和低成本等优质性能完美贴合了这些高端要求,因而随着家电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塑料已经成为家电材料中仅次于钢材的第二大原材料。目前改性塑料在家电中的应用比例已经攀升至30-40%。例如,电视机中塑料平均用量占比为23%,冰箱中塑料平均用量占比为38%,洗衣机为34%,空调为10%,家电塑料市场前景广阔

家电中主要使用热塑性塑料,几乎都需要改性,品种包括PP、ABS、AS、PC、POM、PA、增强PBT、增强PPS、PSF等。目前塑料在家电中的用量已达到40%的重量比,并且随着家电产品日趋轻量化、小型化和个性化,塑料的应用会越来越广泛。

在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与产业面临整体转型的大背景下,2018年以来中国家电市场整体面临的压力较大。根据奥维云网数据,2018年中国家电市场零售额规模累计8,327亿元(包含25个常见品类),同比增长仅为2.55%。2012-2018年我国家用电器零售额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汽车用高性能改性尼龙简介》,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6/1226/77274485.shtm

数据来源:《亚洲改性塑料龙头,新材料多点开花成长可期》,中信证券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AVC)

未来随着家电行业的发展,对高性能工程塑料应用将更加广泛,应用比例将不断提高。因此,未来我国高性能工程塑料在家电行业的应用前景广阔。

3、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情况

(1)模式创新情况

目前,我国高分子材料产业中合成树脂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如下三类:

1-1-123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简要描述
单纯生产塑料将原材料添加改性剂等加工为合成材料后对外销售
单纯生产塑料制品从市场上购进合成材料后经注塑、吹塑等成型工艺加工为相应的制品
塑料与其制品纵向一体化经营将原材料添加改性剂等加工为合成材料并进一步经注塑、吹塑等成型工艺加工为制品,或者运用一体化的工艺设备将原材料和改性剂等直接加工成型为相应制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为主的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生产经营为从原材料加工改性,生产出环保改性材料,部分对外销售后,部分产品作为原料生产改性材料制品,同时,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客户黏度,增加了精密注塑模具业务。

通常公司下游客户产品从设计到生产要经过“外观设计-结构设计-模具设计-模具测试-模具确认-模具制造-材料生产-注塑成型”多个流程环节来实现,其中材料、注塑工艺、模具设计三个环节较为重要,如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将影响产品良品率。一般而言,这三个环节会分别交付两至三家企业来完成,增加了新

产品开发周期和沟通成本。公司经营模式属于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业务覆盖了行业的完整产业链,在外观设计环节就已参与其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材料,缩短了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周期,体现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得公司客户黏度高、成本转嫁能力强、毛利率较高。综上,公司形成了从改性材料到精密注塑件、精密注塑模具的塑胶成型一体化的创新业务模式,业务协同效益较强,主要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2)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掌握了“耐高压击穿纳米尼龙制备技术”、“低温高抗冲增韧尼龙制备技术”、“无卤阻燃尼龙制备技术”、“长玻纤增强聚丙烯制备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取得了“一种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备将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同时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紧紧围绕下游婴童车、运动器材、汽车等领域的客户需求,开发了“高性能玻纤增强尼龙”、“高性能增韧耐寒尼龙”、“高性能阻燃增强尼龙”等产品,实现了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发行人科技成果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之“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

1、发行人市场地位

改性塑料行业的整体市场容量很大,但由于国内改性塑料行业起步较晚,与国际行业巨头相比,在技术、规模、产业链上均不具备优势。目前,虽然我国有上千家企业从事改性塑料生产,但规模企业(产能超过3,000吨)仅70余家。行业集中度偏低,单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比重较小。另外高端改性塑料特别是高

端改性工程塑料仍需依赖进口,从市场占有率情况来看,国内企业市场占有率仅30%,远低于国外企业。

1-1-125

改性材料行业的高端产品市场主要由国外的杜邦、巴斯夫、朗盛等国际巨头占据。公司是国内进入细分高端产品市场为数不多的材料供应商之一。公司对环保限令的要求严格执行,产品不仅达到国家标准,且符合欧美等国家法规限令,产品通过FDA、CHCC、ROSH、REACH、EN71等认证标准,产品环保性能和科技含量较高,品质稳定性强,公司的资质和产品质量得到国内外客户的一致认可。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改性尼龙、高性能改性聚丙烯为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并掌握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核心技术的制造和应用服务商之一,通过塑胶成型一体化的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最优化的新材料解决方案和増值服务,致力于成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和一流的塑胶成型方案提供者。

本着科技创新,质量精益求精的宗旨,公司成为通过TS16949、ISO9001、ISO14001等国际体系认证的改性塑料制造企业。经过13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公司已拥有先进的改性塑料生产和检测设备,完善的产品研发能力,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及先进的客户服务理念,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及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婴儿童车、汽车配件、运动器材、家用电器等行业的高端改性复合材料供应商之一。

2、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拥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创新平台,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在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研究开发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及优势的产品,得到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品牌影响力显著。

数据来源,《汽车轻量化催生改性塑料旺盛需求》,中塑协http://www.cppia.com.cn/cppia1/gcsl2/2018322211211.htm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16项,同时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制备方法”和“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多项核心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竞争力。公司核心技术成熟,曾先后承担“嵌入式高致密度纳米增强复合尼龙材料研发与制备”等省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纳米功能型环保尼龙复合材料”、“高性能纳米交联聚丙烯复合材料”等多项市级科技攻关项目,相关技术被认定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经过十余年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建设,公司产品在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拉伸模量、弯曲强度、弯曲模量等指标上,与国外同类产品已处于同等水平。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研发能力,提升现有核心业务产品的技术水平,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

3、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1)巴斯夫(BASF)

巴斯夫公司创立于1865年,是一家全球知名的化学工业公司,主要业务覆盖化学品及塑料、天然气、植保剂和医药等,保健及营养,染料及整理剂,化学品,塑料及纤维,石油及天然气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石油化学品、中间体、功能性聚合物、聚氨酯(TPU)、分散体和颜料、护理化学品、造纸化学品、催化剂、化学建材、涂料,并经营石油和天然气业务。2019年营业收入为593.16亿欧元、净利润为25.46亿欧元。

(2)朗盛(LANXESS)

朗盛集团是德国第四大化学品集团,目前该公司在全球29个国家设有生产设施或办事机构,拥有员工16,700余人,核心业务为塑料、橡胶、中间体和特殊化学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朗盛集团已被纳入道琼斯世界可持续指数(DJSI)中。朗盛集团2019年营业收入为68.02亿欧元、净利润为2.41亿欧元。

(3)沙特基础工业公司(SABIC)

SABIC公司成立于1976年,是世界第五大石化产品制造商,2007年5月以116亿美元收购了有75年经营历史的美国GE塑料,从而正式进军全球塑料行业并组建创新塑料事业部,现已在超过35个国家及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PC、ABS、ASA、PPE以及LNP系列高性能特种复合材料等,在中国市场销售PC、PA、PC/ABS合金等。SABIC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450.96亿美元、利润为57.38亿美元。

(4)杜邦(DuPont)

杜邦公司成立于1802年,是一家以科研为基础的全球性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军工、农业、化工、石油、煤炭等多个行业,生产石油化工、日用化学品、医药、涂料、农药以及各种聚合物等1,700个种类,20,000多个品种。产品主要涉及化学制品、材料和能源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尼龙、乙烯共聚物、热塑性工程塑料、添加剂和改性剂等高性能聚合物。在全球90多个国家经营业务,2019年营业收入为215.12亿美元、净利润为-6.79亿美元。

(5)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专业从事特种高分子材料、环保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技术咨询及其相关国际贸易。该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特种及新型工程高分子、高性能复合材料、碳纤维及碳纳米管复合材料、含氟高分子材料。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电子、家电、办公设备、通讯、汽车、水处理、电气、航空等领域。2019年营业收入为90,015.83万元、净利润为4,733.07万元。

(6)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京聚隆化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4月在南京国家高新开发区注册成立,2009年9月改制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研究开发高性能改性尼龙、高性能工程化聚丙烯、长玻纤增强复合材料、高性能塑料合金和塑木环境工程材料等五大产品系列群。2019年营业收入为95,324.89万元、净利润为2,927.30万元。

以上行业内企业资料来源于各公司网站主页、工商信息查询等公开披露信息。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下游市场对高分子复合材料性能需求具有较多要求,且其应用领域广泛,故要求生产企业不断加大科研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公司能够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向其销售产品,得益于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具有较强优势,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具体表现如下:

①完善的研发创新平台

公司设立了技术中心,配备了先进的研发设备和强大的研发队伍,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所获的外部重要认定或奖项情况如下:

1-1-128序号

序号外部认定授予单位时间
1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1年
2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
3质量信用AA级企业江门市企业质量发展促进会2014年
4“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
5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2016年
6“十二五”塑料加工业优秀企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2016年
7“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
8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2017年
9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2017年
10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018年
1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博士后管委会2018年
1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8年

在技术方面,公司聚焦动态型高端产品市场,打造高性能改性尼龙领域中国知名品牌,持续不断地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公司在纳米改性技术、高强度增韧技术、流动性增强技术、低挥发阻燃技术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大幅提高了产品的综合性能和生产效率,具备较强的技术竞争优势。

公司是广东省塑料工业协会的会员,作为起草单位,参与制定了3项行业标准,公司参与的标准制定情况如下:

1-1-129序号

序号标准名称相关内容
1口罩用聚丙烯(PP)熔喷专用料(T/GDPIA 13—2020)本标准规定了口罩用聚丙烯(PP)熔喷专用料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用过氧化物为降解剂,经改性制得的口罩用聚丙烯熔喷专用料。
2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专用驻极母粒(T/GDPIA 14—2020)本标准规定了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专用驻极母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烯烃为载体,加入具有驻极功能的材料(驻极体)和/或其他助剂而制得的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专用驻极母料。
3口罩用聚丙烯(PP)熔喷布 (T/GDPIA 15—2020)本标准规定了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经熔喷法制得,用于口罩的非织造布。

②技术创新持续投入

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驱动力,近年来公司持续进行研发费用投入,以保证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972.90万元、1,140.76万元、1,435.12万元和291.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3%、4.65%、5.33%和8.24%,呈持续增长之势,其中2019年度研发费用比上年度增长25.80%。

③丰富的项目研发成果

公司目前拥有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优势明显,多项专利技术已经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公司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突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获得了16项发明专利和12项实用新型专利。产品配方是改性材料生产企业的核心技术,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100个配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多项科技创新项目曾获得相关部门奖项或认定,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的技术研发成果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成果评价时间
1改性聚碳酸酯/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PC/ABS)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2年
2增强改性聚酰胺(PA)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2年
3环境友好型高性能无机纳米复合聚丙烯材料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3年
4高致密度纳米增强尼龙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4年
5纳米抗菌防霉材料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6年

1-1-130

6机车锂电池专用外壳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6年
7可修复性尼龙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6年
8耐高压增强阻燃尼龙6复合材料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6年
9高性能舒适安全座椅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6年
10泳池封边专用增韧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7年
11低挥发纳米阻燃尼龙复合材料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7年
12再生纳米尼龙复合材料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8年
13长玻纤增强纳米尼龙复合材料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8年
14加强型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8年
15可旋转调节婴儿童车座椅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2018年

(2)产品质量优势

依托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产品性能稳定、品质卓越,满足客户的要求,并成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格材料供应商,公司产品具有质量优势。公司严格执行环保限令的相关规定,产品不仅达到国家标准,且符合欧美等国家法规限令,产品已经通过FDA、CHCC、ROSH、REACH、EN71等认证标准,产品环保性能和科技含量较高,品质稳定性强,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公司制定了《采购与供应商管理程序》、《进料检验控制程序》、《产品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一系列保证品质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成品入库、发货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测与控制,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客户及市场的需要。同时,努力培养全体员工产品质量保证意识,并将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贯穿在公司的整个业务运行体系,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据以有效运作,规范了产品质量控制流程,确保了优异的产品质量。

(3)品牌客户优势

经过公司在改性塑料领域十多年的经营,凭借公司良好的信誉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公司在下游行业中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该等客户较多是行业内知名的生产企业,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中高端婴童车领域,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婴童车品牌生产商美国DOREL(乐瑞集团)、乐美达集团、贯新幼童、妈咪宝、福贝贝、福建欧仕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汽车用改性材料领域,公司与国内汽车主机厂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开展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主要通过向一级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供货,进入国内外汽车行业主机厂的供应链体系。公司与麦格纳、东箭、诗兰姆、恒勃等主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合作,并通过其将产品应用于广汽传祺、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的部分车型上。

在其他领域:如家电行业的格兰仕、万和电器等,办公家具行业的美国赫比特等,泳池设备行业的意万仕等,公司与该等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部分知名品牌客户或终端应用客户或品牌对应情况如下:

1-1-131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终端应用客户或品牌
婴童出行用品(推车、安全座椅)Maxicosi、Quinny、Uppababy、KC、Mothercare、Summer等
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广汽传祺、三菱、长安、北汽等
家用电器万和、博世、格兰仕等
家具配件美国9 to 5 seating
泳池设备长隆、香港海洋公园
智能马桶地尔汉宇、摩恩、美标、TOTO,恒洁等
基站风轮华为、中国移动
滑板车/溜冰鞋MICRO(米高)

(4)产业链完整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产品从设计到生产要经过“外观设计-结构设计-模具设计-模具测试-模具确认-模具制造-材料生产-注塑成型”多个流程环节来实现,其中材料、注塑工艺、模具设计三个环节较为重要,如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将影响产品良品率。一般而言,这三个环节会分别交付两至三家企业来完成,增加了新产品开发周期和沟通成本。公司经营模式属于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业务覆盖了行业的完整产业链,在外观设计环节就已参与其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材料,可有效缩短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周期,体现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得公司客户黏度高、成本转嫁能力强、产品毛利率较高。

(5)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中既有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的技术人才,也有从业务一线成长起来的行业专家。丰富的生产管理和市场拓展经

验,使公司的管理团队对行业与技术的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为公司持续保持竞争力提供保障。同时,公司建立了精益化质量管理体系,其是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凭借着多年以来在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的经验积累,结合公司产品开发和管理实践,在IATF16949等质量控制体系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持续完善,结合下游婴童出行用品、汽车、运动器材、家用电器等不同业态的产品及客户需求,公司构建了具有自身特点的精益化质量管理体系,可以有力地支持公司产品批量化、高品质的快速交付。

(6)人才优势

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多年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积累了丰富生产管理和研发经验。公司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资历与从业年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大部分业务骨干均持有公司股票,有利于公司保持管理层及核心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各职能部门能够在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财务会计等方面发挥所长并协同一致,为本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本公司通过自身培养与外部招聘的方式,不断优化和提高公司生产管理人员和研发团队的专业水平;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维持和不断提高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以保证公司始终处于高效的运营状态。

5、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当前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研发实力较强、人员较为稳定的研发队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但与国际高分子复合材料巨头在某些领域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且随着未来公司新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公司在项目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储备仍需强化,需要进

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拓展专业人才队伍,加强高端技术研发、技术管理人员的储备。

6、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态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改性尼龙、高性能聚丙烯复合材料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作为一种性能优异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广泛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目前,全国范围内的大小改性材料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这些生产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产品品种较为单一,采用常规加工设备,在工艺过程中缺乏系统的控制手段,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差,主要集中于中低档下游产品领域,无法与进口产品抗衡。

随着国内对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生产技术研究的不断突破,国内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的竞争亦将不断加剧。由于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性能对下游产品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客户为了保证其产品质量,通常需要对上游复合材料企业进行考察和审查认证,一旦进入其合格材料体系认证供应商中,则不会轻易更换,形成较高的进入壁垒,并且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需要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专业的技术人员,因此行业内生产规模小、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会面临被淘汰或被整合的局面,而具有品牌、规模、技术优势的企业在高附加值产品、高端应用领域更具竞争优势,拥有较大发展空间,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2)行业发展机遇

①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高分子复合材料制造及其下游行业是受国家、地方和行业协会大力鼓励的产业,《中国制造202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一系列国家、地方和行业政策的推出,对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

好的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同时为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对行业企业的持续稳定经营带来了积极影响。

②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市场空间广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和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等产品作为高分子复合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和家用电器等领域。随着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对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和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产品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作为国内该行业的主要企业之一,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同时,随着发行人技术和工艺的不断完善、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产品将不断替代国外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

③产品技术不断成熟

改性材料产品种类、牌号众多,技术性能指标复杂多样,产品更新换代迅速。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改性材料行业的整体技术与国外技术差距在缩小,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高,技术研发与生产实践实现良性互动,持续跟踪国际塑料改性技术的新发展,并在专用料、耐寒材料、无卤阻燃、改性用助剂和添加剂、废旧工程塑料回收利用等方面不断取得研究成果和技术进步,部分企业更是打破了国外垄断,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并实现对进口产品的替代。我国改性材料企业的技术积累和不断增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已成为促进行业发展的积极因素。

④消费趋向及购买力提升促进行业的发展

我国国民经济正处于稳步增长的阶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消费理念也发生了改变,对产品的健康、环保等特性开始有所注重,同时随着婴童出行用品、汽车、家电和运动器材等行业的不断发展,必将对高分子材料产品的性能提出更多和更高的要求,其产品的应用领域也将日益广泛。从目前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推断,未来高附加值和高性价比的产品产量和品种将增加,高分子材料产品的需求将主要沿着功能性、环保性的轨道发展,其人均消费量也将稳步上升。

(3)面临的挑战

①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结构化矛盾突出

由于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国内大部分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企业仍处在中低端产品市场;行业中存在部分技术水平较低、资金投入低的小型企业,以低质量、低环保投入带来的低成本冲击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市场,通过价格竞争挤压其他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的生存空间,导致市场无序竞争。与此同时,美国、德国等国家在高端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领域仍占据一定的优势。高端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供应不足,对进口有所依赖,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②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研发投入不足

我国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整体上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仍显薄弱,市场上的产品大多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而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依赖进口,企业核心技术的缺乏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加上管理水平不高、科技创新体制落后,使得企业产品配方设计和研发能力较差、科研成果少,开发的新技术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影响了我国未来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的持续发展。

7、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通过实施一系列优化生产经营的措施,公司市场竞争地位不断提升。一是重视人才培养,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二是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加强新产品开发,获得多项发明专利;三是优化生产流程,高效、保质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四是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使公司获得了多家国内外知名制造商的认可,形成了良好的企业声誉。

未来,随着竞争优势的进一步凸显,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行业竞争地位将得到巩固和提高。

(五)发行人与行业内主要企业对比情况

1、经营情况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收入占比分别为67.94%、71.29%、65.90%和79.90%,为公司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且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中以改性工程塑料为主,故主要选取改性工程塑料为主的行业内可比企业进行对比。

2019年度,公司与国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收入等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36公司名称

公司 名称主要产品类别下游具体应用情况营业 收入净利润
南京聚隆(代码:300644)高性能改性尼龙产品(以PA66、PA6为主)轨道交通领域铁路轨道紧固部件(轨距块、轨距挡板、预埋套管)以及减震部件(调高垫板、轨道基板)90,015.832,927.30
汽车领域汽车发动机舱部件(进气歧管、气缸罩盖等)、动力系统部件(油门踏板、换档器等)、散热系统部件(冷却风扇、水室等)
电子电气领域电子部件(接线盒、充电桩等)以及结构部件(前端框架、座椅等)
沃特股份(代码:002886)改性工程塑料(PC、PC/ABS、PPO、PBT、PA、PPS、LCP等)家用电器、IT设备、通讯设备、光伏、电子元器件、LED照明、汽车、建筑电器等的内外部结构件95,324.894,733.07
公司高性能改性尼龙为主,其中尼龙以PA6为主婴童出行用品领域儿童推车关键结构件:前叉、关节、轮组、踏板等;汽车安全座椅关键部件:安全扣、骨架、底盘旋转支持件26,930.595,217.40
汽车配件汽车零部件中性能要求高的部件:后视镜基座、旋转骨架、散热系统、碳管、车用扎带、发动机罩盖、转向油壶、门把手基座、行李支架等
运动器材运动器材重要零部件:复健鞋壳体、滑板车底座、运动船桨、齿轮、高尔夫球车配件等

2、市场地位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地位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市场地位
巴斯夫(BASF)、朗盛(LANXESS)、沙特基础工业公司(SABIC)、杜邦(DuPont)等国外巨头均为国际改性塑料巨头,全产业链公司,涵盖原料生产、改性加工、产品销售三大部分,该等企业具有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产品研发历史,在产品数据、性能、配方、工艺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积累,借力一体化,这类公司能在控成本、研发新品、销售推广等方面拥有更强的优势。

1-1-137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市场地位
沃特股份(代码:002886)现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单位、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单位、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并相继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广东省制造业100强、广东省名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深圳知名品牌、深圳首届质量百强等荣誉称号。子公司惠州沃特、江苏沃特、沃特特种、浙江科赛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南京聚隆(代码:300644)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年积累,在高铁及汽车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尼龙改性材料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形成了面向多个应用领域的高性能改性塑料体系,其中“几种无机纳米材料的制备及应用研究”项目和“有机化无机颗粒改性聚合物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项目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高速铁路轨道交通用尼龙工程塑料及其制造方法”、“矿物与长玻璃纤维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曾获中国发明专利优秀奖。在行业内,拥有较好的声誉,在汽车和高铁领域的改性塑料复合材料市场得到了广泛认可。
奇德新材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拥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创新平台,在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品牌影响力显著。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多项核心技术,曾先后承担“嵌入式高致密度纳米增强复合尼龙材料研发与制备”等省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纳米功能型环保尼龙复合材料”等多项市级科技攻关项目,相关技术被认定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经过十余年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建设,公司产品在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拉伸模量、弯曲强度、弯曲模量等指标上,与国外同类产品已处于同等水平。

注:上述行业内企业的市场地位引自相关研究报告、上市公司年报以及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官方网站及其出具的证明。

3、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部分关键指标对比

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在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制备方法”和“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多项核心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产品质量优异,得到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品牌影响力显著。

公司在研发情况、客户分布和产品应用领域方面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研发情况客户分布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公司最近三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3%、4.65%和5.33%。与国内外知名婴童车品牌生产商如乐瑞集团、乐美达集团,以及知名汽车主机厂及一级供应商如吉利、麦格纳、东箭、诗兰姆等,知名家用电器生产商万和、格兰仕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为该等企业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

1-1-138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
沃特股份(002886.SZ)最近三年,该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7%、3.97%和4.69%。汽车材料领域,该公司成功开发路虎、吉利等重要客户。电子电气方面,与华为、中兴、大疆、海信、富士康、小米生态链、联想、日本大金、索尼、韩国晓星等国际知名客户间合作持续深入。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电子、家电、办公设备、通讯、汽车、水处理、电气、航空等领域。
南京聚隆(300644.SZ)最近三年,该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2%、3.67%和3.87%产品应用于上汽、通用、大众、福特、日产、长城、吉利、广汽等中高档车型上;以及京沪、京广、沪昆等高速铁路,成为我国高铁工程建设用改性尼龙的主要供应商;在电子电气产品运用领域里,为百得、TTI、博世等知名厂商提供专用产品。产品改性工程塑料材料已规模化进入了轨道交通、汽车、通讯电子电气等领域。

注1: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信息主要摘自于其2019年报和其他公开披露信息。注2:由于国外改性塑料生产巨头,产业链较长且产品种类繁多,其研发、客户分布情况较为复杂且难以获取具体数据,此处只列式国内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公司生产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的主要原料是PA原料,属于工程塑料;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的主要原料是PP原料,属于通用塑料;其他改性复合材料的主要原料是各类合成树脂。上述各类原料均为原油炼制产品。因此,公司所处行业上游主要为石化企业。

除上述高分子复合材料外,公司还生产相应的材料制品,主要产品是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和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等,广泛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因此,公司所处行业下游主要为国际知名婴童车制造商、运动器材、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如下图:

1-1-139

石油、天然气通用塑料通用工程塑料改性复合材料通用材料改性改性材料婴童出行用品汽车高端家电运动器材其他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改性塑料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通用塑料、工程塑料等合成树脂行业,其为改性塑料的生产提供了基础原材料。合成树脂是由石油、天然气炼制的产品,因此上游的合成树脂生产企业基本为大型的石化企业。这类企业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行业进入门槛较高,需要大规模的资本投入和资金支持;二是由于石油、天然气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石化行业资源垄断程度较高。该行业的以上特点决定了合成树脂市场处于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改性塑料行业下游主要是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家用电器等行业。其产品种类丰富,分布十分广泛,产品大多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消费类产品,因此下游行业的需求和发展状况与公司所处行业密切相关,影响着其市场规模、发展速度以及产品价格。

与上游行业的垄断竞争格局不同,下游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产品主要是面向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家用电器、汽车等制造企业,必须和客户共同研发产品,改进配方、开发模具,才能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

三、发行人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一)主要产品规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1-1-140产品

产品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产能(吨)3,918.7515,675.0013,207.5012,037.50
产量(吨)2,581.2212,906.8113,245.4811,365.36
销量(吨)1,975.9811,405.9010,999.959,684.12
产销率76.55%88.37%83.05%85.21%
产能利用率65.87%82.34%100.29%94.42%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产能(机器工时)90,450.00301,050.00280,800.00209,700.00
产量(精密注塑机器工时)57,476.00255,932.00213,963.50223,774.60
产量(吨)251.431,810.571,863.172,650.33
销量(吨)227.991,610.471,450.852,123.30
产销率90.68%88.95%77.87%80.11%
产能利用率63.54%85.01%76.20%106.71%
精密注塑模具数控加工中心理论可用工时7,020.0022,464.004,212.00--
数控加工中心实际运行工时4,500.0023,328.004,536.00
产量(套)47.00284.0079.00--
销量(套)2.00250.0034.00--
产销率4.26%88.03%43.04%--
产能利用率64.10%103.85%107.69%--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产能(套)13,500.0054,000.0054,000.0054,000.00
产量(套)274.0023,823.0043,386.0045,070.00
销量(套)793.0023,964.0043,208.0042,505.00
产销率289.42%100.59%99.59%94.31%
产能利用率2.03%44.12%80.34%83.46%

注1:产销率=销量/产量,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表格中销量不含内部自用部分。注2:公司产品产能测算主要以生产设备的单台产能以及生产流水线的生产能力来确定,根据设备保养情况和设备安装投产时间,按照一天18小时,一年300天计算生产时间和产能。

注3:精密注塑模具产品产能以CNC精加工工序为测算依据,理论可用工时的测算按照单台设备每月运作26个工作日(月度内变动的设备以实际运转工作日为准);单台设备每个工作日运转18小时(综合考虑运转期间的维护、保养以及工序间的检测、修正、传递、准备等时间因素)。

由上表可知,公司各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存在一定波动,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2019年产能利用率有所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18年年末购置了机器设备,导致2019年产能增加2,467.50吨,而公司2018年末存在一定库存,2019年产量相应有所减少。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产能利用率2018年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客户乐瑞集团产品线调整,其新品上市需要一定的筹备时间,在筹备调整期间其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导致订单业务量阶段性下降,同时由于公司2017年底增加了机器设备导致2018年度产能有所增加,因此产量下降但产能增加,导致产能利用率降低。精密注塑模具产能及产能利用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司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处于起步阶段;2019年公司该业务增长较快,公司购置了机器设备,产能和产量同时增加,产能利用率有所上升。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逐年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将主要资源投入发展改性复合材料业务和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市场开拓力度相对减少。

2020年1-3月,由于春节放假及新冠疫情爆发导致延迟复工等因素的影响,各产品产能利用率较低。

(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按照产品结构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41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1,921.8354.29%14,100.8152.36%13,982.6657.02%11,776.0853.60%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396.7811.21%3,262.2212.11%2,505.2210.22%3,329.2715.15%
小计2,318.6165.50%17,363.0364.48%16,487.8867.23%15,105.3468.75%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718.7920.31%2,710.8410.07%2,527.3210.31%2,115.959.63%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125.283.54%953.573.54%787.283.21%821.903.74%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48.761.38%1,337.134.97%2,471.5310.08%2,358.0710.73%
小计892.8425.22%5,001.5418.57%5,786.1323.59%5,295.9224.10%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87.665.30%936.133.48%973.263.97%1,035.584.71%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01.792.88%323.821.20%303.191.24%374.581.70%
小计289.458.18%1,259.954.68%1,276.455.20%1,410.166.42%
精密注塑模具7.610.22%2,869.9110.66%189.900.77%--
其他31.260.88%435.181.62%783.453.19%160.460.73%

1-1-142

合计

合计3,539.77100.00%26,929.61100.00%24,523.81100.00%21,971.88100.00%

2、按照区域结构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3,029.6185.59%23,107.0985.81%21,530.1287.79%18,038.9082.10%
华南地区2,391.8667.57%18,824.7569.90%15,954.9265.06%13,112.1959.68%
华东地区593.7816.77%4,020.8114.93%5,080.6520.72%4,475.4720.37%
华中地区17.440.49%253.720.94%254.471.04%425.011.93%
西北地区26.390.75%7.810.03%227.160.93%24.360.11%
其他地区0.140.00%--12.920.05%1.870.01%
境外510.1514.41%3,822.5214.19%2,993.7012.21%3,932.9817.90%
合计3,539.77100.00%26,929.61100.00%24,523.81100.00%21,971.88100.00%

3、按照应用领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领域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婴童出行用品1,359.1438.40%11,975.2644.47%12,447.8250.76%13,210.0960.12%
运动器材308.358.71%2,988.9811.10%3,033.7612.37%2,491.7711.34%
汽车配件321.169.07%3,060.2211.36%1,983.048.09%1,017.294.63%
家用电器608.4917.19%3,836.9714.25%2,743.6811.19%2,035.029.26%
办公家具348.709.85%2,235.448.30%2,191.148.93%2,248.9110.24%
电子及机电产品206.125.82%977.233.63%686.992.80%576.502.62%
防护用品186.885.28%------
其他200.935.68%1,855.506.89%1,437.385.86%392.291.79%
合计3,539.77100.00%26,929.61100.00%24,523.81100.00%21,971.88100.00%

(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平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表: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量单价销售量单价销售量单价销售量单价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吨、元/吨)1,191.5716,128.578,433.0916,720.828,335.7116,774.407,321.9316,083.30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吨、元/吨)129.5330,632.521,042.3731,296.24919.2227,253.801,408.5223,636.69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吨、元/吨)691.2810,398.062,397.9411,304.872,145.3611,780.411,793.6011,797.24

1-1-143

料及制品

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吨、元/吨)63.8619,617.08467.1620,412.27410.6519,171.43537.6315,287.40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万套、元/套)0.08614.882.40557.984.32572.014.25554.77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吨、元/吨)93.1320,150.91574.8716,284.40518.8818,756.86568.5918,212.92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吨、元/吨)34.6029,421.80100.9432,079.71120.9825,060.59177.1521,145.48
精密注塑模具(套、元/套)238,053.10250114,796.233455,854.16--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除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产品以外,其他产品的平均价格波动较大,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四)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广泛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领域。目前,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国际知名婴童车品牌运营商及制造企业、汽车一级供应商、家电及办公家具制造商,精密注塑模具的主要消费群体是汽车一级供应商。

(五)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如下: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2020年1-3月份1乐瑞集团332.679.40%
2乐美达集团281.457.95%
3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187.125.29%
4泛仕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45.24.10%
5中山玛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1.580.04%
Hong Kong Margo Sports Requisites Co Limited143.344.05%
小计144.924.09%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1,091.3630.83%
2019年度1乐瑞集团2,596.989.64%
2乐美达集团1,936.087.19%
3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1,703.896.33%
4Hong Kong Margo Sports Requisites Co Limited1,553.685.77%

1-1-144中山玛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中山玛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126.050.47%
小计1,679.736.24%
5中山市赫比特家具有限公司1,013.213.76%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8,929.8933.16%
2018年度1乐美达集团1,922.557.83%
2乐瑞集团1,843.967.51%
3中山玛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1,348.195.49%
Hong Kong Margo Sports Requisites Co Limited323.621.32%
小计1,671.806.81%
4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1,609.106.55%
5中山市赫比特家具有限公司1,183.024.82%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8,230.4333.52%
2017年度1乐瑞集团3,327.1115.14%
2乐美达集团1,503.756.84%
MARCO SKATES LIMITED645.732.94%
中山玛浩体育用品厂有限公司382.911.74%
Hong Kong Margo Sports Requisites Co Limited188.250.86%
中山玛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127.740.58%
小计1,344.636.12%
4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1,079.154.91%
5中山市赫比特家具有限公司875.683.98%
HABITAT LIMITED100.790.46%
小计976.474.4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8,231.1137.45%

注:①乐瑞集团包括Dorel Juvenile Group, Inc.、DOREL GLOBAL (MACAU COMMBRCIALOFFSHORE) LIMITED、黄石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小天使婴童用品(中山)有限公司,该等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下企业;

②乐美达集团包括ROADMATE TRADING(HONG KONG) LIMITED、广东乐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特凯斯婴童用品有限公司,该等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下企业;

③中山玛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山玛浩体育用品厂有限公司、Hong Kong Margo SportsRequisites Co Limited和MARCO SKATES LIMITED为关联关系公司;

④中山市赫比特家具有限公司、HABITAT LIMITED,为同一实际控制下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实现收入合计分别为8,231.11万元、8,230.43万元、8,929.89万元和1,091.3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45%、

33.52%、33.16%和30.83%,公司前五名客户较为稳定,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叠情况,主要原因为:(1)公司向供应商采购成品用于电商销售,同时销售改性复合材料用于该客户生产成品,具体客户如福建欧仕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盛加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等;(2)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料,同时该等供应商基于自身或供应链需要向公司采购少量改

性复合材料或玻纤、助剂等,如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强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VIETNAMBANGTHAIPOLYBLENDCO.,LTD等;(3)公司将部分注塑业务或模具业务外发加工,同时对方基于生产需要向公司采购改性复合材料,如中山市东升镇伟金塑料制品厂、中山市东升镇裕隆塑料厂、中山市和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东升镇众所模具加工厂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45时间

时间公司名称采购情况销售情况
金额内容金额内容
2020年1-3月东莞市歆菲塑胶科技有限公司9.83采购PPS,PPO材料0.89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蓬江区恒尊新材料厂0.29PP材料13.54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合计10.12--14.43--
2019年度福建欧仕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8.96婴童用品592.75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77.89塑料原料77.0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创龙塑胶科技有限公司1.97模具维修10.92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盛加儿童用品有限公司21.27婴童用品80.25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东升镇裕隆塑料厂22.07注塑加工2.54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东升镇众所模具加工厂29.73模具加工1.22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和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0.54注塑加工6.2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强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576.14塑料原料110.62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VIETNAMBANGTHAIPOLYBLENDCO.,LTD119.37塑料原料8.50玻纤助剂
合计1,157.94--890.03--
2018年度东莞市腾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67塑料原料8.30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福建欧仕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30.17婴童用品395.06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广州慧正智联科技有限公司45.46塑料原料14.48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23.28塑料原料29.57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盛加儿童用品有限公司7.03婴童用品45.09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东升镇伟金塑料制品厂4.35注塑加工3.56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东升镇裕隆塑料厂8.51注塑加工1.83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和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6.58注塑加工13.04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强塑塑胶科技有610.34塑料原料26.16高性能高分

1-1-146

限公司

限公司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泰崎日用制品有限公司0.06塑料原料82.69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小榄镇成业塑胶贸易商行9.31塑料原料21.86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合计1,147.76--641.64--
2017年度安徽龙腾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4.81塑料原料18.22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东升镇东骏塑料制品厂3.31注塑加工2.5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东升镇贵成塑料制品厂24.91注塑加工4.49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东升镇伟金塑料制品厂12.64注塑加工11.66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东升镇裕隆塑料厂5.44注塑加工13.87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和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50.12注塑加工26.14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小榄镇成业塑胶贸易商行38.98塑料原料7.90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中山市长河塑料有限公司7.06塑料原料9.83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珠海阳光儿童用品有限公司18.11塑料原料9.32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
合计175.37--103.94--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自身业务需要与上述公司同时发生采购和销售往来,符合公司塑胶成型一体化商业模式的客观情况。

(六)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在上述客户中所占权益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尼龙(含副牌料、再生料)、聚丙烯、玻纤、合金原料和助剂等;公司采购的能源主要为生产用电和水。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分别为81.99%、

83.16%、79.70%和82.30%,平均为81.62%。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采购制度,拥有了较为稳定的采购渠道。目前,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充足、质量稳定,能够满足生产所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47

原材料

原材料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尼龙6新料989.1732.37%3,156.9522.31%2,080.7814.15%2,336.2117.94%
副牌料204.496.69%1,619.3711.45%2,801.8419.06%1,714.3513.17%
再生料165.335.41%1,268.148.96%1,482.7010.09%1,591.6612.22%
小计1,358.9944.47%6,044.4642.72%6,365.3243.30%5,642.2143.33%
尼龙66新料43.931.44%698.764.94%539.423.67%427.383.28%
副牌料86.612.83%379.062.68%638.274.34%345.562.65%
再生料21.900.72%154.431.09%113.760.77%152.151.17%
小计152.444.99%1,232.258.71%1,291.458.78%925.107.10%
尼龙合计1,511.4349.46%7,276.7251.43%7,656.7752.08%6,567.3150.44%
聚丙烯共聚PP207.246.78%808.595.71%807.675.49%559.594.30%
均聚PP301.849.88%628.434.44%821.935.59%558.864.29%
其他PP50.361.65%526.993.72%303.782.07%589.474.53%
小计559.4418.31%1,964.0013.88%1,933.3813.15%1,707.9213.12%
玻纤220.657.22%1,148.158.11%1,239.498.43%1,159.758.91%
合金塑料原料115.893.79%538.353.80%686.574.67%851.826.54%
其他塑料119.163.90%722.915.11%827.745.63%1,036.227.96%
助剂267.618.76%994.237.03%1,073.677.30%905.916.96%
模胚63.282.07%592.224.19%118.680.81%--
其他198.226.49%912.156.45%1,165.077.92%791.706.08%
合计3,055.68100.00%14,148.73100.00%14,701.37100.00%13,020.6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材料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二是公司采购渠道的扩充情况、产品可使用材料种类以及采购规模的影响。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如下表:

原材料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
尼龙 (元/吨)尼龙6新料9,530.98-17.77%11,590.93-17.56%14,060.499.34%12,859.73
副牌料9,088.36-14.41%10,618.03-12.76%12,171.4222.48%9,937.82
再生料7,689.77-9.37%8,485.16-4.42%8,877.447.66%8,245.90
小计9,195.73-12.62%10,524.38-9.86%11,675.1013.23%10,311.06
尼龙66新料19,877.47-12.64%22,753.98-16.71%27,317.5642.20%19,210.43
副牌料18,503.514.23%17,752.33-1.96%18,107.7140.56%12,882.14
再生料11,419.27-6.64%12,231.18-1.73%12,446.8522.40%10,168.65
小计17,305.54-9.15%19,049.18-5.40%20,136.5539.39%14,446.69
合计9,651.92-15.24%11,387.35-9.38%12,565.7016.95%10,744.32
聚丙烯 (元/吨)共聚PP7,170.96-10.65%8,026.09-7.36%8,663.4011.37%7,779.06
均聚PP6,298.25-15.03%7,411.99-11.25%8,351.3210.63%7,548.74
其他PP7,351.47-15.36%8,686.064.22%8,333.965.77%7,879.01
小计6,685.89-16.19%7,977.24-5.89%8,476.109.57%7,735.70

1-1-148玻纤(元/吨)

玻纤(元/吨)3,988.05-10.73%4,467.16-8.12%4,861.91-2.01%4,961.76
合金塑料原料(元/吨)13,989.9018.68%11,787.55-7.76%12,779.837.16%11,925.66
其他塑料(元/吨)13,389.1412.08%11,945.64-18.72%14,696.686.96%13,739.80
助剂(元/吨)18,465.3811.60%16,546.35-6.20%17,639.524.23%16,923.55
模胚(元/个)22,599.271.51%22,264.0080.09%12,362.6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耗用能源情况如下表:

分类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电力
采购金额(万元)92.08574.22504.15447.34
采购量(万度)143.62926.19812.34733.38
平均采购价格(元/度)0.640.620.620.61
采购金额(万元)2.9719.2222.1316.75
采购量(吨)8,353.0052,984.0061,460.0047,727.00
平均采购价格(元/吨)3.563.633.603.51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水。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耗用电力逐年增加;公司生产耗用水主要是在冷却环节,2018年用水量增加主要是公司中山邦塑厂房建设耗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用电均价分别为0.61元/度、0.62元/度、0.62元/度和0.64元/度,电力价格近年较为平稳。2018年度,公司用水均价为3.60元/吨,较2017年增加0.09元/吨,增幅2.56%,主要原因为:

2017年中山市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从1.08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中山邦塑污水处理费自2017年6月起,每立方米上升

0.32元,导致2018年度公司用水均价上升。

(二)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占采购金额的比例
2020年1SUMITOMO CHEMICAL ASIA PTE LTD668.2921.87%

1-1-149

1-3月

1-3月2PT MULTI SARANA PLASINDO334.1510.94%
3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248.238.12%
4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89.926.22%
5上海朗特实业有限公司159.335.21%
前5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1,599.9252.36%
2019年度1SUMITOMO CHEMICAL ASIA PTE LTD2,128.1315.04%
2上海朗特实业有限公司873.356.17%
3PT MULTI SARANA PLASINDO799.745.65%
4华峰集团有限公司617.714.37%
5博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409.342.89%
BOROUGE PTE LTD189.581.34%
小计598.924.23%
前5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5,017.8535.46%
2018年度1SUMITOMO CHEMICAL ASIA PTE LTD1,156.437.87%
2上海朗特实业有限公司904.826.15%
3PT MULTI SARANA PLASINDO876.495.96%
4东莞市众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34.604.32%
5中山市强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610.344.15%
前5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4,182.6828.45%
2017年度1PT MULTI SARANA PLASINDO1,531.9011.77%
2中山市强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948.957.29%
3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756.935.81%
4上海朗特实业有限公司732.195.62%
5江门市蓬江区佳远塑料厂504.183.87%
FONG YIAN CO.,LTD49.130.38%
小计553.314.25%
前5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4,523.2834.74%

注:①博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BOROUGE PTE LTD全资子公司;

②江门市蓬江区佳远塑料厂、FONG YIAN CO.,LTD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4,523.28万元、4,182.68万元、5,017.85万元和1,599.92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74%、

28.45%、35.46%和52.36%。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和结算方式新增年度
1东莞市众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3/08/21直接采购,月结45天。2018年度

新增供应商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公司进一步开发了合格供应商,2018年开始与东莞市众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展开合作。该公司尼龙再生料主要是对

国内废旧塑料进行回收处理,受到政策鼓励支持,且质量较好,在业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自2018年开始至今,发行人一直向该公司采购尼龙再生料。

(三)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在上述供应商中所占权益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50固定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4,014.85908.69-3,106.1577.37%
生产设备4,532.431,474.6115.593,042.2367.12%
运输工具398.76320.79-77.9719.55%
办公及电子设备305.67140.96-164.7153.88%
合计9,251.712,845.0615.596,391.0769.08%

1、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一、改性复合材料主要设备
1双螺杆挤出机组19701.42447.6463.82%
2码垛机器人117.865.7031.92%
3雄鹰生产线控制系统117.525.5931.92%
4抽真空整形包装机210.606.8264.34%
5信易干燥机118.450.924.99%
6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223.418.5336.44%
7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16.215.1382.61%
8百格法刮擦性测试仪15.715.2692.12%
9二次热解析仪110.679.8392.13%
10热重分析仪17.947.3192.07%
二、精密注塑主要设备
1注塑机691,944.771,331.2868.45%
2五轴伺服横走式机械手3180.3157.8071.97%
三、精密模具主要设备
1五轴龙门加工中心1399.14371.2393.01%

1-1-151

2龙门加工中心1117.07109.6593.66%
3磁盘式合模机1103.6199.5196.04%
4双头电火花成型机146.9842.8991.29%
5磁盘立式合模机121.7917.8381.83%
6电动双梁起重机248.2837.5777.82%
7三次元测量仪器120.2616.8983.37%
8CNC加工中心143.5937.3885.75%
9高速机加工中心193.3380.0385.75%
10电火花成型机242.7436.6585.75%
11起重机219.9117.5588.15%
合计3,801.572,758.9972.58%

2、自有房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产权证书编号坐落地址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权利人层数是否抵押
1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3244号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13,522.6017,675.21奇德新材--
2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0049366号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7,573.502,698.28中山邦塑4层
3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0049358号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7,573.501,008.80中山邦塑3层
4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0049368号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7,573.50579.78中山邦塑2层

子公司中山邦塑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地块(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0)第易091325号,终止日期2048年12月31日)上的部分房屋建筑因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覆盖,因此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中山邦塑在该等房屋建筑内主要开展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

2020年3月2日,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证明中山邦塑拥有的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0)第易091325号,终止日期2048年12月31日)的用途为工业用地。截止证明出具日,该地块不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变更,不涉及已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预计未来三年内可继续使用该土地及地上物业进行生产经营,后期若涉及政策的调整变化导致不能继续使用,将提前告知用地权利人。

2020年3月13日,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证明中山邦塑拥有的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0)第易091325号,终止日期2048年12月31日)的用途为工业用地。截止证明出具日,该地块不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变更,不涉及已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预计未来三年内可继续使用该土地及地上物业进行生产经营,后期若涉及政策的调整变化导致不能继续使用,将提前告知用地权利人。

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5月22日出具《证明》:中山邦塑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不存在重大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重大建设行政处罚的情形。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若中山邦塑因自有房屋建筑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该房屋建筑被拆除或拆迁,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等直接损失,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等),本人就公司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以使公司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3、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1-1-152序号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坐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
1李少华邦塑 模具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4号厂房2,731m250,425.20元/月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备注:发行人承租李少华的厂房已取得出租方提供的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11201410C号”号的房产证,且租赁合同已取得编号为“XB09-2020-000971”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主要无形资产和重要资质证书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取得方式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出让、购买、股东投入2,312.75179.132,133.62
合 计2,312.75179.132,133.62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1-153序号

序号权证编号位置面积 (平方米)终止日期取得方式土地用途他项权利
1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3244号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13,522.602055.12.21股东投入工业抵押
2中府国用(2010)第易091325号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7,573.502048.12.30购买抵押
3粤(2019)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6027号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与彩虹路交界东南侧地段33,115.522067.12.23出让抵押

2、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人商标名称注册号商品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1奇德 新材5371785172019/8/14-2029/8/13受让取得
2奇德 新材537178312019/8/21-2029/8/20受让取得
3奇德 新材537178412019/8/21-2029/8/20受让取得
4奇德 新材5371780172019/8/21-2029/8/20受让取得
5奇德 新材857784212011/8/28-2021/8/27自主申请
6奇德 新材8577918172011/10/21-2021/10/20自主申请
7奇德 新材919683012012/3/14-2022/3/13自主申请
8奇德 新材9196882352012/3/14-2022/3/13自主申请
9奇德 新材3463216352014/8/28-2024/8/27受让取得
10奇德 新材30607988122019/6/21-2029/6/20自主申请
11奇德 新材34845074352019/11/07-2029/11/06自主申请
12中山 邦塑15850535122016/3/14-2026/3/13受让取得
13中山 邦塑32251515292019/4/7-2029/4/6自主申请
14中山 邦塑32254333292019/4/7-2029/4/6自主申请
15中山 邦塑32253300242019/4/7-2029/4/6自主申请
16中山 邦塑32251807282019/6/7-2029/6/6自主申请
17中山3225566592019/6/7-2029/6/6自主

1-1-154

邦塑

邦塑申请
18中山 邦塑32254325122019/6/21-2029/6/20自主申请
19中山 邦塑32254581282019/7/14-2029/7/13自主申请

此外,公司“”商标在国外注册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注册人注册证号国家或地区有效期至核定使用商品取得方式
1奇德新材302018213006.6德国2028.04.30第12类原始取得

3、专利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注重研发投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取得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12项。公司已取得专利情况如下:

(1)发明专利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名称申请日权利期限取得方式
1奇德新材ZL201310020897.X耐高温抗黄变高性能阻燃PET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01.1820年原始取得
2奇德新材ZL201310018859.0一种高强度无卤阻燃PBT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01.1820年原始取得
3奇德新材ZL201310018834.0一种高流动性玻纤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01.1820年原始取得
4奇德新材ZL201310020899.9一种高性能纳米交联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01.1820年原始取得
5奇德新材ZL201310018930.5一种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01.1820年原始取得
6奇德新材ZL201310624252.7一种脲醛树脂的再生工艺及含有再生脲醛树脂的复合材料2013.11.2920年原始取得
7奇德新材ZL201310624258.4一种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11.2920年原始取得
8奇德新材ZL201310619265.5一种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11.2920年原始取得
9奇德新材ZL201610080747.1一种耐磨PA66复合材料2016.02.0420年原始取得
10奇德新材ZL201610080738.2一种纳米导电导热复合材料2016.02.0420年原始取得
11奇德新材ZL201610080771.5一种陶瓷聚丙烯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2016.02.0420年原始取得
12奇德新材ZL201610080720.2一种耐磨PA66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2016.02.0420年原始取得

1-1-155序号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名称申请日权利期限取得方式
13中山邦塑ZL201310643809.1一种用于塑料切粒后的分离装置2013.12.0320年继受取得
14中山邦塑ZL201310642700.6一种用于玻璃纤维表面改性的装置2013.12.0320年继受取得
15中山邦塑ZL201110319987.X汽车座椅头枕管件的弯曲成型模具2011.10.2020年继受取得
16邦塑模具ZL201810327427.0一种点浇式的高效高精度注塑模具2018.04.1220年继受取得

(2)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名称申请日权利期限取得方式
1奇德新材ZL201120451075.3一种闭环控制失重式计量装置2011.11.1510年原始取得
2奇德新材ZL201120452599.4一种全自动包装装置2011.11.1610年原始取得
3中山邦塑ZL201820428976.2一种调节机构带有卡位控制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2018.03.2810年原始取得
4中山邦塑ZL201820430847.7一种带有多自由度调节机构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2018.03.2810年原始取得
5中山邦塑ZL201820205674.9一种儿童安全座椅的旋转结构2018.02.0610年原始取得
6中山邦塑ZL201820207443.1一种儿童安全座椅的安装调节机构2018.02.0610年原始取得
7中山邦塑ZL201820242584.7一种注塑五金件回收装置2018.02.0910年原始取得
8中山邦塑ZL201820229828.8一种注塑件的定型卡装装置2018.02.0810年原始取得
9中山邦塑ZL201820232446.0一种注塑件的定型降温装置2018.02.0810年原始取得
10中山邦塑ZL201820242086.2一种注塑机烘干输送装置2018.02.0910年原始取得
11中山邦塑ZL201921240640.4一种带有旋转锁定功能的安全座椅及其车辆2019.08.0110年原始取得
12中山邦塑ZL201921240736.0一种带有角度调节功能的头靠、安全座椅及其车辆2019.08.0110年原始取得

4、软件著作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取得相关软件著作权。

5、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公司于2012年7月23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18440042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8日)。子公司中山邦塑

于2018年11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184401038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8日)。

6、其他重要资质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所拥有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1-1-156序号

序号名称出具部门资质登记号发(续)证日期有效期主体
1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江门海关44079605322014.09.05长期奇德 新材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04918Q01739R1M2018.08.06三年奇德 新材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04918E00765R1M2018.08.06三年奇德 新材
4IATF 16949:2016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NSF International Strategic RegistrationsCNIATF0374782018.11.05三年奇德 新材
5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江AQBQGIII20202000062020.02.19三年奇德 新材
6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4076016602014.09.05--奇德 新材
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江门海关036719472018.11.13--奇德 新材
8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山海关44209631872016.09.09长期中山 邦塑
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04918Q02575R0M2018.11.21三年中山 邦塑
1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04918E00613R0M2018.06.29三年中山 邦塑
11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中山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ZSAQBIII20180001992018.12.10三年中山 邦塑
12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4206048842009.09.23--中山 邦塑
1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山海关007624732010.04.20--中山 邦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主要无形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的情形,主要业务资质的认证标准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1、公司核心技术及对应专利情况

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在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品牌影响力显著。公司目前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属于集成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部分实现批量生产,公司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1-1-157

序号

序号技术名称核心技术简介及主要应用产品对应的专利(含在申请专利)
1耐高温抗黄变高性能阻燃PET复合材料制备技术本技术制备了一种耐高温抗黄变高性能阻燃PET复合材料,使用自制复配的纳米成核剂和其他各种原料混合均匀,然后置于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造粒,使得材料具有优异的抗黄变性能与力学性能,可以应用于对耐高温、抗黄变、力学性能、阻燃性能要求较高的场合。主要应用于美发产品、节能灯具配件、电器配件、线圈骨架等领域。耐高温抗黄变高性能阻燃PET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2无卤阻燃PBT纳米复合材料制备技术本技术采用复配的磷氮阻燃剂和其他成原料混合均匀,然后置于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本发明制备的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综合性能。制得的复合材料具有较好的力学性能,而且由于复合材料中不含卤系阻燃剂,所以对环境无污染,符合欧盟ROHs指令。主要应用于电子电器的连接器、散热风扇、开关、继电器外壳、电器外壳、线圈骨架等。一种高强度无卤阻燃PBT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3高性能纳米交联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本技术通过将各种原料混合均匀,置于螺杆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通过改性纳米碳酸钙和交联反应协同增强聚丙烯、EPDM和改性纳米碳酸钙协同增韧聚丙烯。最终制备的复合材料具有优良的力学性能和热学性能,能替代一些在汽车上应用的尼龙件,特别是在汽车保险杠的应用。主要应用于汽车保险杠配件、挡泥板、门板、电器外壳、儿童手推车配件等。一种高性能纳米交联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4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本技术使用偶联剂和成核剂对长玻纤表面改性,均匀涂覆在玻纤表面,将各种原料混合均匀,置于螺杆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制备的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综合性能,尤其是具有很好的力学性能和尺寸稳定性,可以作为以塑代钢的材料之一。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周边产品、后视镜底座、办公桌椅、健身器材配件、儿童手推车配件等。一种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5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制备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采用自制的无卤磷氮系复配纳米阻燃剂与各种原料混合均匀,置于螺杆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本发一种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

1-1-158方法

方法明制备的PA6复合材料具有较好的阻燃性能,阻燃级别达到V0级别,同时也具有较好的力学性能。主要应用于电子电器的连接器、散热风扇、开关、继电器外壳、电器外壳等。方法
6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本技术采用新型的三种维度纳米材料,分散在己内酰胺中,再引发聚合反应,制备纳米阻隔母粒,再将母粒与各种原料混合均匀,置于螺杆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制备的复合材料不仅具有较好的阻隔性能,同时还具有较好的力学性能。主要应用于包装材料、儿童座椅、手推车、健身器材、器材周边配件、电子电器外壳、结构件等。一种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7一种耐磨PA66复合材料本技术制备了一种耐磨PA66复合材料。在高温熔融条件下,使用PTFE包覆三硫化钼制备耐磨剂,然后将该耐磨剂与各种原料混合均匀,置于螺杆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制备的复合材料解决了单种材料的单耐磨耗不高,同时增加了力学方面的性能,主要应用于齿轮、轴承、轴承护套等产品。一种耐磨PA66复合材料
8一种纳米导电导热复合材料本技术制备了一种纳米导电导热复合材料,通过超声雾状切粒对撞设备,将石墨硅氧烷乳液制备石墨烯乳液,在和己内酰胺一起聚合反应,制备石墨烯母粒,将母粒与各种原料混合均匀,置于螺杆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制备的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性能。对环境无污染,符合欧盟ROHs指令。主要应用在散热器、LED配件、OA办公产品、芯片包装产品等领域。一种纳米导电导热复合材料
9陶瓷聚丙烯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本技术制备的陶瓷聚丙烯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性能,能够解决传统的陶瓷烧结污染较大、废料较多的问题,同时给陶瓷的制作增加了韧性,使之不易破碎。主要应用家具配件、厨房橱柜灯柜体配件。一种陶瓷聚丙烯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
10三元PA6/PBT/AS合金制备方法本技术优选纳米凹凸棒、纳米高岭土、纳米二氧化硅作为成核剂和PA6/PBT/AS及其他材料一起加入,混合均匀,置于螺杆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制备的复合材料通过几种材料互相搭配,同时添加有纳米材料,从而不仅解决了尼龙的吸水问题,而且提高复合材料的力学性能。主要应用于包装材料、儿童座椅、手推车、健身器材、器材周边配件、电子电器外壳、结构件等。一种三元PA6/PBT/AS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11低挥发阻燃的聚酰胺复合材料制备方法本技术使用红磷作为主阻燃剂,优选勃姆石与纳米凹凸棒协销,及其他材料一起加入,混合均匀,置于螺杆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可。制备的聚酰胺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力学性能、较低的挥发特性、成本低、效果显著,可替代工程塑料应用于水泵、汽车等要求高流动性、高性能的领域。一种低挥发阻燃的聚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12长效抗静电纳米复合材料制备方法本技术采用氧化石墨烯作为抗静电驻极,生产的纳米抗静电材料具有优异的性能,可以应用于对抗静电、耐高温、抗高低温、力学性能要求较高的场合。应用于电子器件和电器领域的工程塑料制品、OA办公打印机硒鼓、芯片包装材料等领域。一种长效抗静电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13增韧增强尼龙复合材料制备方法本技术采用自己聚合的润滑剂母粒和复配的增韧剂母粒一起和各组分在高速混料机中混合后放入双螺杆挤出机中挤出造粒即得。制备的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性能,可以应用于对耐高温、抗高低温、力学性能要求较高的场合。主要应用于包装材料、儿童座椅、手推车、健身器材、器材周边配件、电子电器外壳、结构件、脚轮等。一种增韧增强尼龙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14PA6、PP、PS长玻纤复合本技术涉及合金材料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PA6、PP、PS长玻纤复合材料制备方法,使用石墨烯复一种PA6、PP、PS长玻纤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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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制备方法

材料制备方法配无作为交联剂,提高复合材料的机械性能,制备的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性能和冲击性能。对环境无污染,符合欧盟ROHs指令。长玻纤复合材料材料在家电、汽车领域都有较好的应用,要应用于汽车配件、儿童座椅、手推车、健身器材、器材周边配件、电子电器外壳、结构件、脚轮等以塑代钢领域。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15导热高灼热丝无卤阻燃聚丙烯复合物制备方法本技术制备的一种具有高灼热丝无卤阻燃的聚丙烯复合物,是一种具有良好导热性能、阻燃达到1.6-V0、高灼热丝850℃的材料,该材料在智能家电、智能家居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主要应用于电器外壳、排插外壳、开关外壳等领域。一种导热高灼热丝无卤阻燃聚丙烯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16透明耐汽油PMMA合金材料制备方法本技术制备的合金材料,具有优异的表面硬度,启闭硬度可以达到2H,表面光泽度达到90,同时具有优异的耐化学和耐候性能,长期在户外使用不变色。主要应用于汽车配件、户外遮阳板产品、电器外壳等。一种透明耐汽油PMMA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17无卤阻燃增强聚邻苯二酰胺复合材料制备方法本技术采用复配的磷氮无卤阻燃剂和各组分在高速混料机中混合后放入双螺杆挤出机中挤出造粒即得材料。该材料能提高了PPA树脂的机械强度和耐热性,同时也提高了PPA树脂的阻燃等级,使其能达到UL94-0.8mm V0级,同时可快速成型,性价比较高,极大的拓展了PPA树脂的应用领域,主要应用于连接器、电器外壳、继电器壳子、开关零配件。一种无卤阻燃增强聚邻苯二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18绿色环保纳米免喷涂材料制备方法本技术采用纳米腐蚀处理金属粉,再和其他物料经过高速搅拌机混拌均匀,由主喂料加入一起熔融挤出造粒,制备得到具有特殊闪烁效果聚合物材料。该材料具有较明显的金属质感等特殊的美学效果,大大提高了免喷涂材料的市场应用范围。主要应用于汽车配件、家电外壳、电子电器外壳、工艺装饰品外壳等领域。一种绿色环保纳米免喷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19抗静电PCABS复合材料制备方法本技术使用自制的季铵盐型阳离子抗静电剂,及其他材料一起加入,混合均匀,置于螺杆挤出机中熔融挤出即得材料。该复合材料具有优异冲击性能与流动性,长期放置不会析出,影响手感,应用于电子器件和电器领域的工程塑料制品、OA办公打印机硒鼓、芯片包装材料等领域。一种本色的抗静电PC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20超高流动性抗菌PP材料制备方法本技术采用特种助剂以及可控流变的方式和先进的共混改性工艺,通过专用的设备生产出的熔喷无妨布材料不仅具有稳定的高流动性、环保无毒、分子量分布窄、灰分低、低VOC、无其他产物残留,且具有抗菌性能。主要应用于高端的医用口罩布材料、医院手术服材料,可以有效隔离飞沫、颗粒物、酸雾、微生物,还具有抗菌、杀菌的效果。一种超高流动性抗菌PP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21超高熔指聚丙烯熔喷专用料制备方法本技术制备了一种超高融指聚丙烯熔喷专用料,通过在PP的挤出过程中添加过氧化物降解剂,通过控制过氧化物的量和合理的控制挤出过程的参数,也可以得到相应的高MFI分子量窄分布的产品,主要应用口罩,防护服等领域。熔喷无纺布专用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研发
22熔喷专用复配型有机驻极母粒制备方法本技术制备了熔喷专用复配型有机驻极母粒,电气石等无机粉体的基础上引入硬脂酸、乙烯基双硬脂酰胺等有机组分,大大降低了无机粉体的用量,降低了对熔喷无纺布工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驻极母粒配方中的电荷加强剂逐渐从无机材料转成了有机材料,通过在硬脂酸、乙烯基双硬脂酰胺中复配杂环酰亚胺等第三组分形成了复配型有机驻极母粒技术。--

2、公司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公司主要依靠其核心技术开展经营,报告期内对主营业务收入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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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1,921.8354.29%14,100.8152.36%13,982.6657.02%11,776.0853.60%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396.7811.21%3,262.2212.11%2,505.2210.22%3,329.2715.15%
小计2,318.6165.50%17,363.0364.48%16,487.8867.23%15,105.3468.75%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718.7920.31%2,710.8410.07%2,527.3210.31%2,115.959.63%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125.283.54%953.573.54%787.283.21%821.903.74%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48.761.38%1,337.134.97%2,471.5310.08%2,358.0710.73%
小计892.8425.22%5,001.5418.57%5,786.1323.59%5,295.9224.10%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87.665.30%936.133.48%973.263.97%1,035.584.71%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01.792.88%323.821.20%303.191.24%374.581.70%
小计289.458.18%1,259.954.68%1,276.455.20%1,410.166.42%
合计3,500.9098.90%23,624.5287.73%23,550.4696.03%21,811.4299.27%

3、核心技术保护情况

在公司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公司的核心技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司十分重视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一方面公司通过申请国家专利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对于涉及核心工艺等高度机密的技术实行分级管理,即针对关键的工艺进行流程分割,有效防止技术泄密。同时,公司还与相关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技术保密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

4、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驱动力。公司目前拥有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突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获得了16项发明专利和12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多项科技创新项目曾获得相关部门奖项或认定,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的技术研发成果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之“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之“(1)技术研发优势”。

(二)发行人主要的在研项目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研发,目前主要在研项目的情况如下:

1-1-161序号

序号项目 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行业技术水平对比主要开发人员进展应用领域预算金额
1长玻纤增强尼龙合金的制备克服现有材料的困难,利用石墨烯的氧化材料来做交联剂,进而与相容剂一起制备出一种高冲击、高模量、表面性能优异,又容易加工的长玻纤尼龙合金复合材料。立足于小试生产转化,形成批量生产规模,打破国外的技术垄断,弥补国内技术空白行业领先李小辉、陈若垠、饶明忠、陈云峰、张霭亲、陈秀平批量化生产汽车,家电,童车,办公家具300万元
2长效抗静电复合材料的制备与应用研究克服现有纳米材料分散的困难,利用复配的纳米抗静电剂(蒙脱土、氧化石墨烯、季铵盐、硝酸银,乙二醇)作为长效抗静电剂,进而与PA等材料一起来制备出一种高冲击、高模量、表面性能优异,又容易加工的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抗静电性能与力学性能,可以应用于对耐高温、力学性能要求较高的场合。立足于小试生产转化,形成批量生产规模,打破国外的技术垄断,弥补国内技术空白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饶明忠、陈云峰、张霭亲、廖海梅小批量试产OA办公电器250万元
3无卤阻燃增强聚邻苯二酰胺复合材料的制备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产品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无卤阻燃增强聚邻苯二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解决现有聚邻苯二酰胺树脂中存在的阻燃等级达不到UL94 V0等级及机械强度不高的缺陷。行业领先李小辉、徐建辉、陈若垠、陈云峰、张霭亲、廖海梅小批量试产汽车,电子电器,无线通信用品350万元
4一种具有导热高灼热丝无卤阻燃聚丙烯复合物的制备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产品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导热高灼热丝无卤阻燃聚丙烯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解决现有聚丙烯树脂中存在的灼热丝起燃温度低及导热效果不好的缺陷。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饶明忠、陈云峰、张霭亲、陈秀平批量化生产家电,OA办公用品,厨房电器160万元
5绿色环保免喷涂聚合物复合材料及制备方法从环境保护和健康管理的角度来看,毫无疑问免喷涂聚合物材料是有压倒性优势的。免去喷漆的过程,可以有效控制VOC的产生,对环境、人体健康都是有利的。从成本的角度来看,虽说免喷涂产品价格较高,但是成型过程中,免去油漆喷涂过程,加之可100%回收利用,综合来讲,相较于喷漆产品,成本下降了20-30%。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饶明忠、陈云峰、张霭亲、陈秀平批量化生产汽车,家电300万元

1-1-162序号

序号项目 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行业技术水平对比主要开发人员进展应用领域预算金额
6一种透明耐汽油PMMA合金材料的制备替代喷涂材料,免去喷漆的过程,可以有效控制VOC的产生,对环境、人体健康都是有利的。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陈若垠、饶明忠、陈云峰、邓国锋、张霭亲、陈秀平批量化生产汽车,家电80万元
7一种本色的抗静电PC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克服抗静电材料只能做黑色的缺点,通过复配的抗静电剂,生产制备了一种本色,不影响着色,可以生产彩色效果的抗静电材料。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阳怡发、饶明忠、陈云峰、许春城、张霭亲、廖海梅小批量生产OA办公电器100万元
8一种无锑的阻燃增强聚邻苯二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产品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无锑阻燃增强聚邻苯二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解决现有聚邻苯二酰胺树脂中存在,氧化锑导致材料分解,同时阻燃等级达不到UL94 V0等级,加工困难及机械强度不高的缺陷。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阳怡发、饶明忠、陈云峰、邓国锋、张霭亲、廖海梅小批量试产汽车,电子电器,连接器150万元
9超轻量化PP复合材料的制备针对现有PP复合材料密度大,收缩率大,强度低的缺点,制备一种高强度,轻量化,且尺寸稳定的PP复合材料。行业领先廖登雄、李小辉、陈若垠、饶明忠、陈云峰、许春城、张霭亲、廖海梅批量化生产汽车,家电,办公用品120万元
10一种智能终端应用的纳米注塑专用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由于金属对通信信号具有屏蔽效应,而塑料在薄壁化智能手机中强度不足,催生一种金属与塑胶结合的新技术纳米注塑,本技术针对现有塑胶与金属结合强度不足的缺点,通过改性技术,制备一种新型的复合材料提高塑胶与金属的结合力,同时具有接近金属的热膨胀系数的材料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阳怡发、饶明忠、陈云峰、邓国锋、张霭亲、廖海梅研发中连接器,智能通信,笔记本电脑230万元
11一种高频5G通信用低介电低损耗纳米增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全球大力发展5G通信,对材料提出新的应用要求,需要开发一种低介电,低损耗的材料,保证信号传输过程中补损耗,不失真。一种高频5G通信用低介电低损耗纳米增强复合材料能有效保证通信的功率与效率。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陈若垠、饶明忠、陈云峰、邓国锋、张霭亲、陈秀平研发中连接器,智能通信,笔记本电脑250万元

1-1-163序号

序号项目 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行业技术水平对比主要开发人员进展应用领域预算金额
12高效抗菌聚丙烯熔喷专用料制备方法本技术制备了一种高效抗菌聚丙烯熔喷专用料,通过自制的抗菌剂,在PP的挤出过程中添加过氧化物降解剂与抗菌剂,通过控制过氧化物的量和合理的控制挤出过程的参数,也可以得到相应的高MFI窄分布,且具有抗菌作用的产品。主要用于口罩,防护服等产品。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陈若垠、饶明忠、陈云峰、许春城、邓国锋、张霭亲、廖海梅批量化生产口罩,防护服120万元
13可降解聚丙烯熔喷专用料制备方法本技术制备了一种可降解聚丙烯熔喷专用料,通过自制的降解母粒,在PP的挤出过程中添加过氧化物降解剂,通过控制过氧化物的量和合理的控制挤出过程的参数,也可以得到相应的高MFI窄分布的产品,在熔喷过程中,加入自制的降解母粒,在连续光照条件下可以有效的降解熔喷布,分解成水与CO2。主要用于口罩,防护服等产品。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陈若垠、饶明忠、陈云峰、许春城、邓国锋、张霭亲、廖海梅小试中口罩,防护服200万元
14石墨烯驻极复合型聚丙烯熔喷专用料制备方法本技术制备了石墨烯驻极复合型聚丙烯熔喷专用料,在熔喷专用料中加入与分散的石墨烯,可以使熔喷布突破300纳米以上的级别,并因石墨烯多孔状态使过滤效率增加并使通气性能反而提高,石墨烯熔喷布和石墨烯口罩不仅可以过滤100纳米左右的病毒颗粒,而且不会使人佩戴口罩后出现憋闷状况,反而呼吸更加顺畅,即使周围有各种烟味或异味,经分解后也会让佩戴者吸入的是新鲜空气。行业领先李小辉、廖登雄、陈若垠、饶明忠、陈云峰、许春城、邓国锋、张霭亲、廖海梅小试中口罩,防护服300万元

(三)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职工薪酬147.53736.20560.78326.80
折旧及摊销21.9876.4971.2657.56
直接投入111.25518.90428.20511.58
其他费用11.04103.5380.5176.96
研发费用合计291.801,435.121,140.76972.90
营业收入3,540.1326,930.5924,551.4221,980.30
占比8.24%5.33%4.65%4.43%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手段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972.90万元、1,140.76万元、1,435.12万元和291.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3%、4.65%、5.33%和8.24%,呈持续增长之势,其中2019年度研发费用比上年度增长25.80%。

(四)产学研合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作研发情况具体如下:

1-1-164

序号

序号合作对方主要内容合作成果权属的约定以及保密义务合作期限
1宜春学院共同研究开发长效抗静电复合材料的制备与应用。奇德新材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2019年4月25日至2020年8月30日。

(五)公司研发创新机制

1、研发模式

公司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应用领域十分广泛,目前主要应用领域包括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同时密切关注和了解国内外高分子材料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动态。由于不同领域的客户对产品性能、规格要求差异较大,根据客户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要求,公司组织营销部、技术中心同客户进行技术沟通,识别客户需求,在此基础上研发配方;其次,由研发部门试制样品,设计模具和调整配方,通过对样品进行反复测试,试制出符合相关测试指标的样品后交给客户进行测试和试样;最后,经客户测试和试样合格后,公司确定配方并下达生产订单。

2、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机构,目前主要系由研发中心承担研发工作,研发中心的架构设置如下:

涉及研发的各部门主要职责情况如下:

1-1-165序号

序号部门主要职责
1技术委员会主要由公司技术专家、核心技术人员和外聘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司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中心工作提出建议、负责参与中心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以及中心研究成果的鉴定等工作。
2研发组负责新应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与技术推广、交流等工作;负责公司产品有关的重大关键、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研究;负责提出相关研究的技术路线和方案,并依据批准的技术路线和方案开展研究工作,交付知识产权化的产品方案;对产品和技术的商品化全过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等。
3工程组负责新产品小试、批量化的转化工作,并提出批量化的生产方案;负责新工艺的工程化转化工作,并提出产品化的工艺方案;负责新材料的工程化转化工作,并提出产品化的材料采购和使用方案;对产品和技术的产品化全过程提供工程化支持等。
4技术服务组负责现有产品的售前、售后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了解顾客需求,编制和提供产品资料,提供样品并跟踪评估情况,解决顾客产品使用问题,签署顾客技术质量协议,维护客户关系,建立和完善顾客技术档案等;负责顾客反馈处理的归口管理,包括顾客反馈的外部处理,以及内部改进流程发起和结案确认等。
5测试分析中心负责常规产品的理化分析检验工作;负责为研发和工程化提供测试分析服务;负责制定测试所需要仪器、设施和设备的校准、专业维护保养计划和预算,并按要求对研发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对研发测试现有方法标准进行完善,参与和支持内外部标准制修订工作等。
6项目组负责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相关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企业的知识产权与科技项目战略、目标、制度、工作计划,每年向管理层报告执行情况及知识产权、科技项目工作支持企业经营战略的相关建议等。

3、技术创新机制

(1)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研究开发

公司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重视加强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合作。一方面公司积极寻求参与下游客户新品研发的机会,以便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做好新产品的研发项目规划工作;另一方面公司在内部的研发过程中,重视下游客户的参与,充分听取下游客户对公司新产品的建议,从而对公司研发项目产生显著正向的影响。公司能够在精准识别客户需求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公司产品的研发方向并高效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开展研发工作,从而不断研究产品在下游中的应用趋势、需求状况,持续推进新产品、新工艺在下游客户的应用。公司始终坚持以领先的技术,较高的研发效率不断设计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形成了“储备一代、研发一代、量产一代”的良性循环局面。

(2)完善用人机制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和技术发展的需要,不断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的方式强化公司科研队伍建设。公司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和再教育,并积极为其创造和提供条件,组织研发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行业展会、学术会议等,以使研发人员能够与时俱进,始终掌握行业内的前沿方向,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支持创新、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技术创新积极性,促使企业技术创新资源得以发挥最大效应。

(3)实行激励政策

为确保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公司建立了《研发立项管理制度》、《研究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研发中心规范性管理制度》和《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规范公司技术研发相关工作,并不断完善研发项目管理、项目评价和人才培养等机制。公司会根据项目开发的效果和进度以及成果的大小给予项目开发人员相应的激励,提高了研发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了研发效率。同时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的股份,使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能够得到统一,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4)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

为保证持续创新能力,公司在重视自主研发、完善技术创新机制的同时,也非常注重整合外部科研力量。公司重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理念,拥有广东省聚酰胺增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时,与宜春学院等研究机构建立了科研合作关系,共同对环境友好型多层包裹耐高温纳米无卤阻燃尼龙复合材料、高耐电压击穿尼龙材料、复合型纳米尼龙材料等高性能环保产品及其他改性塑料产品进行开发研究,这些产品多数成功实现了产业化并获得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公司核心产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被广泛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

八、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的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与技术人员(含核心技术人员)46人,占总人数的比例为13.07%。公司目前构筑了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三位一体的研发人员体系,为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生产及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的产品技术服务。公司研发团队年龄结构方面以中青年为主,研发团队成员年富力强,富有创新精神。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及相关人员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认定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饶德生先生、陈云峰先生和陈若垠先生。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饶德生先生

饶德生先生的简历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饶德生先生参与了公司“一种高流动性玻纤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高性能纳米交联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一种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工作。作为起草人,参与制定了口罩用聚丙烯(PP)熔喷专用料(T/GDPIA 13—2020)、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专用驻极母粒(T/GDPIA 14—2020)、口罩用聚丙烯(PP)熔喷布(T/GDPIA 15—2020)等标准的制定。

2、陈云峰先生

陈云峰先生的简历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陈云峰先生参与了公司“一种高流动性玻纤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高性能纳米交联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一种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

备方法”等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工作。作为起草人,参与制定了口罩用聚丙烯(PP)熔喷专用料(T/GDPIA 13—2020)、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专用驻极母粒(T/GDPIA 14—2020)、口罩用聚丙烯(PP)熔喷布(T/GDPIA 15—2020)等标准的制定。

3、陈若垠先生

陈若垠先生的简历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之(二)监事会成员”。陈若垠先生参与了公司“一种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工作。

(二)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发行人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及相应的激励管理措施:(1)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以防止核心技术泄密;(2)发行人建立了《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制度文件激励公司技术管理人员,同时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股份,进一步增强了技术团队的凝聚力。

(三)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出现变动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一直为饶德生先生、陈云峰先生和陈若垠先生,未发生变化。

九、境外经营情况

2016年3月22日,公司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负责公司对外贸易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香港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工程塑料、塑料粒、童车、汽座及其他日用制品。公司香港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34次股东大会,公司相关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均按规定参与历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对订立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聘请独立董事、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对外投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并行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40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在召开、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方面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利润分配、股东大会的召开及一般性规章制度的制订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

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并行使职权。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33次监事会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运作,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监督义务。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监事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赵建青、饶莉、刘玉招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员达到了三分之一,其中饶莉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科学决策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自本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其应尽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选择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陈云峰为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任免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要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其任职期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要求忠实地履行了职责,为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运作规范。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会议决定公司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其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

1-1-171委员会

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饶莉、陈云峰、刘玉招饶莉
提名委员会赵建青、饶德生、饶莉赵建青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玉招、陈云峰、饶莉刘玉招
战略委员会饶德生、赵建青、刘玉招饶德生

1、审计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饶莉、陈云峰、刘玉招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饶莉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累计召开16次会议。

2、提名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赵建青、饶德生、饶莉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赵建青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累计召开5次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刘玉招、陈云峰、饶莉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玉招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累计召开5次会议。

4、战略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饶德生、赵建青、刘玉招为董事会战略委员,其中饶德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累计召开11次会议。

5、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运行情况良好。各位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勤勉地行使相关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规范运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但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专门委员会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聘请了独立董事,聘任了董事会秘书,设置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为公司的高效运营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还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先后制订或完善了相关公司治理文件和内控制度,并能够有效落实、执行上述制度。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之间权责明确,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规范性文件规范运行,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权责明确,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或类似安排。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20GZA30215),认为“奇德新材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3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销售及采购情况

1、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中存在现金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74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现金销售金额2.8314.2113.6116.35
营业收入3,540.1326,930.5924,551.4221,980.3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08%0.05%0.06%0.07%
现金采购金额0.5711.934.465.88
营业成本2,437.4317,412.2817,187.8314,543.34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0.02%0.07%0.03%0.04%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主要为部分材料尾款、变卖边角料所收取的货款。金额分别为16.35万元、13.61万元、14.21万元和2.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7%、0.06%、0.05%和0.08%,占比极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主要是五金件、辅料货款和零星货款尾款等,金额分别为5.88万元、4.46万元、11.93万元和0.57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04%、0.03%、0.07%和0.02%,占比极低。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和采购主要通过银行结算,通过现金收付款的金额小,占比低,与业务情况相符。公司现金进行交易的客户和供应商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2、与现金销售及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货币资金》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用以规范现金结算业务,相关规定如下:(1)资金的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经办人员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列必要的内部凭证,在预算范围内根据授权原则由各级负责人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收入和支出手续。(2)财务总监或主管会计对业务部门收入、支出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复核。会计人员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作为出纳员办理收付的依据。(3)出纳人员必须逐日逐笔根据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必须将库存现金同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月底现金日记账要与会计总账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付款符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现金交易的规范措施执行有效,收付款审批单据、收付款收据等相关单据齐备,具备可验证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现金交易对方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现金交易可验证,相关内控设计合理并有效执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现金交易真实、合理、存在一定必要性。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3月28日,江门市江海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江海地税稽处[2017]3号),认定发行人2013年未按照税法规定足额申报缴纳房产税,2013年应补缴房产税4,470.88元,并对未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的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发行人所缴纳的滞纳金系《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税款征收行为,不构成行政处罚;且发行人上述补缴税款情形所涉金额较小,发行人已及时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未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上述税务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征信情况》,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没有因税务问题受到该局处罚。

综上所述,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补缴房产税的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及时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构成发行人首发的法律障碍。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和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节之“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之“3、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研发、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保障体系。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自身情况作出财务决策,完全自主决定资金的使用。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分开,在内部设置上不存在与上述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亦不存在上述企业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独立签署各项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独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受到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干涉、控制,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不存在依赖其他股东或关联方情况,也不存在受制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情况,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饶德生。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1-1-178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控制关系备注
1奇德控股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存续
2邦德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存续
3邦德工程一般贸易及服务,塑料,塑胶,色粉贸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企业(2019年3月注销)已注销
4奇德电子销售:五金制品、化妆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已注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处于存续状态的企业为奇德控股和邦德投资,其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形成同业竞争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注销公司也不再构成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1)邦德工程

邦德工程于2002年11月在香港设立,股本10,000股,饶德生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为:UNIT I 3/F 33 ON CHUEN STREET FANLING NT,经营范围为:

一般贸易及服务,塑料,塑胶,色粉贸易,该公司主要从事塑料贸易业务,已于2019年3月依法完成注销。

(2)奇德电子

奇德电子成立于2001年9月,注册资本150万元,饶德生、陈栖养分别持有55%和45%的股权,注册地址为: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经营范围为:

销售五金制品、化妆品、电子元件、家用电器,报告期内该公司无实际经营,已于2020年1月依法完成注销。

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的情况如下:

1-1-179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营业范围控制关系
1珠海奇德商业发展,电子产品的销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之兄弟尧贵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尧贵生控制的珠海奇德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形成同业竞争关系。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

电子元件、家用电器制的企业(2020年1月注销)

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出具了《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本人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实体(以下简称“其他经营实体”)不开展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4、本人其他经营实体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5、无论是由本人或本人其他经营实体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6、本人或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7、若发生本承诺函第5、6项所述情况,本人承诺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尽快提供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公司可在接到本人或本人其他经营实体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生产权;

8、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将按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④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⑤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方式;

9、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10、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11、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12、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181序号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饶德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4.36%的股份,通过邦德投资和奇德控股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8.38%、5.30%的股份,实际支配的有表决权股份合计占公司股本的68.0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饶德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节之“八、同业竞争”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及其控制的奇德控股、邦德投资外,公司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

1-1-182序号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系
1陈栖养直接持有发行人6.65%股份
2陈云峰直接持有发行人6.65%股份,通过邦德投资、珠海奇德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0.98%、0.71%,合计持有发行人8.34%的股份
3粤科汇盛直接持有发行人9.93%股份

上述主要股东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香港奇德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2中山邦塑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3宝贝天使中山邦塑持有90.91%股权
4邦塑模具中山邦塑持有67.00%股权
5韶关邦塑中山邦塑持有60.00%股权
6德宝体育中山邦塑持有25.00%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
1饶德生董事长、总经理
2陈云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尧贵生董事
4黎冰妹董事
5赵建青独立董事
6刘玉招独立董事
7饶莉独立董事
8李剑英监事会主席
9许树东监事
10陈若垠职工代表监事
11魏国光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介”。

6、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

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属于本公司关联方,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7、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外,关联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或主体也是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如下表所示:

1-1-183序号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珠海奇德董事尧贵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珠海邦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之亲属尧利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3邦凯塑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之侄子尧善昌任执行董事、经理且持有60%股权的公司
4龙道新材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陈栖养之子陈卫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且持有100%股权的公司
5东莞市名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陈栖养之子陈卫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且持有100%股权的公司
6北京创世德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尧贵生之子尧遥担任执行董事、经理且持有100%股权的公司
7广州市荔湾区狄芙发型设计室董事陈云峰之兄弟陈云辉所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8中山市东升镇自然诚美甲店董事陈云峰之妻陈绮微所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9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建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0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关联公司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11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建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建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建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4桐乡市洲泉建峰制线厂独立董事赵建青之兄弟赵建林全资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
15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饶莉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6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饶莉、刘玉招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7广东华澳生命科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饶莉之配偶何雄辉任副董事长的公司
18百色市泥卡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饶莉之兄弟肖德杰任董事的公司
19四川中恒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饶莉之兄弟肖赠任总经理的公司
20东莞市创慧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魏国光之妹魏巧珍任执行董事、经理且持有100%股权的公司

8、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1-184

1邦塑投资发行人曾直接持有66.66%股权,中山邦塑持有5.56%股权,发行人合计持有72.22%股权,2020年3月已注销
2晋升贸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曾持有30%的股权、董事陈云峰曾持有30%的股权,2016年2月转让退出
3邦德工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曾经控制的企业,2019年3月注销
4奇德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曾担任执行董事且持有55%股权的企业,2020年1月注销
5深圳市乳商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曾持有20%股权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2017年8月转让退出,并于2017年9月辞任董事长,该公司于2019年12月已注销
6广州地势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曾持有38%股权且担任经理的企业,2018年6月注销
7北京通和顺服装加工部董事尧贵生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017年4月被吊销营业执照,2020年4月已完成注销
8乳源瑶族自治县东开猪肉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之兄弟尧东生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9月注销
9乳源瑶族自治县东生猪肉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之兄弟尧东生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017年10月注销
10乳源瑶族自治县奇生猪肉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之兄弟尧东生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9月注销
11广东华塑传媒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栖养之子陈卫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且持有90%股权的企业,2019年9月注销
12贵州精立航太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饶莉之兄弟肖德杰任董事的企业,2019年12月辞任该公司董事
13成都山江岩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饶莉之兄弟肖赠任经理的企业,2019年4月辞任该公司经理
14四川准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饶莉之兄弟肖赠任总经理的企业,2019年4月辞任该公司总经理

(二)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简要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2020年1-3月/2020年3月末2019年度 /2019年末2018年度 /2018年末2017年度 /2017年末
关联采购3.7915.3625.8317.02
关联销售-5.39-348.37
关联租赁0.370.370.202.10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61.93303.19330.67236.13
资金拆入---202.00
资金拆出--65.00-
接受关联方担保13,800.005,000.003,000.002,500.00
关联方代收货款---111.11
收购中山邦塑100%股权---2,812.50

注:上述表格中的关联方担保金额是指当期新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1-1-185

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鹿山新材增韧剂----13.780.08%17.020.12%
鹿山功能3.790.16%11.030.06%6.170.04%--
小计3.790.16%11.030.06%19.960.12%17.020.12%
聚赛龙聚丙烯(PP)--4.320.02%5.870.03%--
合计3.790.16%15.360.09%25.830.15%17.020.12%

注:鹿山功能系鹿山新材全资子公司

①鹿山新材/鹿山功能

鹿山新材为公司独立董事赵建青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其于2016年开始向公司供应增韧剂辅料,彼时赵建青尚未在奇德新材任职,赵建青及鹿山新材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2017年11月30日,赵建青被聘任为奇德新材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鹿山新材自2016年12月起视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增韧剂采购规模较小,公司主要通过鹿山新材采购LG化学的增韧剂,2017年12月,鹿山新材设立全资子公司鹿山功能,公司后续主要向其子公司鹿山功能采购增韧剂。

报告期内,公司向鹿山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鹿山功能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17.02万元、19.96万元、11.03万元和3.7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12%、0.12%、0.06%和0.16%,金额及占比较小,采购价格主要系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②聚赛龙

聚赛龙为公司独立董事赵建青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子公司中山邦塑存在向聚赛龙采购聚丙烯(PP)原料的情形,公司向聚赛龙采购聚丙烯(PP)主要系下游客户东箭指定要求使用聚赛龙品牌聚丙烯。

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中山邦塑向聚赛龙采购金额分别为5.87万元和4.32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3%和0.02%,金额及占比较小,采购价格主要系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1-1-186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龙道新材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80.040.36%
邦凯塑料改性尼龙------249.071.13%
德宝体育聚丙烯材料制品、尼龙制品、其他注塑制品--5.390.02%----
晋升贸易改性尼龙、尼龙原料8.880.25%36.450.14%93.790.38%147.550.67%
1-2月: 19.260.09%
合计8.880.25%41.840.16%93.790.38%476.662.17%

注:2016年2月,实际控制人饶德生、董事陈云峰将其持有晋升贸易的全部股权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2017年3月起晋升贸易不再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报告期内晋升贸易由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比照关联交易披露后续与发行人交易情况。

①龙道新材

2017年度,公司主要向龙道新材销售改性尼龙及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销售金额为80.0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36%,占比较小。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18年停止向龙道新材销售改性复合材料。

②邦凯塑料

2017年度,公司主要向邦凯塑料销售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销售金额为249.0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13%,占比较小。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18年停止向邦凯塑料销售改性复合材料。

③德宝体育

德宝体育原为中山邦塑持股100%股权的公司。2019年9月25日,德宝体育增资,注册资本增加为600万元,中山邦塑持有德宝体育15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由发行人控股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德宝体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中山邦塑向德宝体育销售主要系聚丙烯材料制品及少量尼龙制品及其他注塑制品,销售金额为5.3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02%,占比较小。

④晋升贸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曾持有晋升贸易30%股权,董事陈云峰曾持有晋升贸易30%股权。2016年2月,饶德生、陈云峰分别将其持有晋升贸易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自2017年3月起,公司与晋升贸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向晋升贸易销售的产品主要系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少量尼龙原料,销售金额分别为147.55万元、93.79万元、36.45万元和8.88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7%、0.38%、0.14%和0.25%,交易金额及占比较小。

(3)关联方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出租给关联方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1-1-187

出租方

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种类租赁面积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奇德新材邦德投资房屋建筑物30.00--0.110.69
奇德新材奇德控股房屋建筑物50.00--0.090.27
中山邦塑奇德电子房屋建筑物200.00---1.14
中山邦塑德宝体育房屋建筑物100.000.370.37--
合计0.370.370.202.10

注:2019年9月前,德宝体育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双方交易金额在合并报表中抵消,2020年4月起中山邦塑不再向德宝体育出租房屋,关联租赁统计期间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报告期内,公司出租给关联方的房屋面积及租金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1-188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61.93303.19330.67236.13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分别为236.13万元、

330.67万元、303.19万元及61.93万元。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云峰2018年因中山邦塑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代表公司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等原因导致当年年终奖较2017年增加28.18万元。

3、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方资金往来

①关联方资金拆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关联方名称期初拆入余额拆入金额拆入偿还金额期末拆入余额
饶德生58.5666.00124.56-
陈云峰39.1067.00106.10-
黎冰妹-64.0064.00-
尧利生-5.005.00-
合计97.66202.00299.66-

2017年度,公司存在向关联自然人拆入资金的情形,公司拆入资金全部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上述款项为无息拆借,公司已于2017年全部偿还完毕。

②关联方资金拆出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关联方名称期初拆出余额拆出金额拆出偿还金额期末拆出余额
奇德电子-65.0065.00-
合计-65.0065.00-

2018年2月,中山邦塑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奇德电子拆出资金合计65万元,主要系奇德电子与无关联第三方拟投资合作项目,后续因投资计划调整未达成合

作协议,奇德电子需归还第三方投资款,但因资金周转不足,暂由中山邦塑代奇德电子支付该笔款项。2018年5月21日,关联方奇德电子归还了上述资金。本次借款因期限较短,未计提利息费用。自上述资金占用清理完毕以来,公司未再发生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前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对发行人经营成果无显著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2020年2月25日、2020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审议,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确认意见。为规范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行为,发行人进行了规范治理的整改工作,制定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了规定,规定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同时,公司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发行人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不构成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亦不构成发行人首发的法律障碍。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形,针对该事项发行人已及时清理,并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公司对该笔关联交易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制定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不构成对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亦不构成发行人首发的法律障碍。

(2)关联方担保情况

①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对外担保的情形。

②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公司的关联担保主要是关联方对公司借款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90序号

序号借款银行合同名称及编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最高债权额主债务合同期限报告期末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中国工商银行东升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年20110270G字第86390501)饶德生中山 邦塑1,200.002014.10.29-2024.10.28
陈云峰
陈卫明
2中国银行江门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5022015384饶德生发行人2,000.002015.12.15-2026.12.31
3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保证合同》编号:中交银保字第31730049号陈云峰中山 邦塑1,000.002017.12.28-2020.12.28
陈绮微
4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保证合同》编号:中交银保字第31930033号陈云峰中山 邦塑1,500.002017.12.28-2024.12.31
陈绮微
5广发银行江门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8)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90号-担保01邦德投资发行人2,000.002018.09.11-2019.09.10
饶德生
6招商银行江门分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7XY201803066601饶德生发行人1,000.002018.10.19-2019.10.18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7中国银行江门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Z4750220190662饶德生发行人3,000.002019.06.01-2023.12.31 (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8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江门190175号饶德生发行人1,000.002019.07.15-2020.07.15
9广发银行江门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9)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5号-担保01邦德投资发行人1,000.002019.09.26-2021.12.31
饶德生
10浦发银行中山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1501202000000019饶德生发行人13,800.002020.3.25-2023.3.24

注1: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中山东升银行出具的说明文件,《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年20110270G字第86390501)自2020年4月8日已终止履行。注2:陈卫明为持股5%以上股东陈栖养之子。注3:根据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出具的说明文件,2019年6月1日起,编号:ZBZ475022019066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已覆盖原编号为GBZ47502201538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注4:《保证合同》(中交银保字第31730049号)及《保证合同》(中交银保字第31930033号),陈绮微作为陈云峰之配偶已出具声明:“基于该保证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偿”。

(3)股权收购

中山邦塑原为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控制的企业,公司为整合资源,为客户提供材料成型一体化服务,完善公司产业链,公司决定收购饶德生、珠海邦塑、陈卫明、陈云峰、刘明涛、姜晓春持有中山邦塑的100%股权。

2017年8月15日,中山邦塑召开股东会,同意饶德生将其持有中山邦塑

58.22%的股权共1,310万元出资额以1,637.5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珠海邦塑将其持有中山邦塑24.44%的股权共550万元出资额以687.5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刘明涛将其持有中山邦塑7.56%的股权共170万元出资额以212.5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姜晓春将其持有中山邦塑7.56%的股权共170万元出资额以212.5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陈云峰将其持有中山邦塑2.22%的股权共50万元出资额以

62.5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中山邦塑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本次收购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中山邦塑主要从事精密注塑模具、注塑加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山邦塑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整合资源,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关联方代收货款情况

单位:万元

1-1-191项目

项目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邦德工程代收货款---111.11

报告期之前,发行人为便于境外货款结算,同境外客户HABITAT LIMITED协商由邦德工程代为收取部分境外货款。报告期初,公司已针对报告期之前年度代收货款情况进行了规范,2017年度,公司收回以前年度个别代收货款合计

111.11万元,代收货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51%,占比较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1)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报告期各期,关联方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92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邦凯塑料------137.214.12
德宝体育--6.090.18----
预付款项聚赛龙----0.07---
邦德工程------1.03-
其他应收款奇德控股------0.060.00
其他应收款德宝体育2.080.311.690.07----

注:2017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奇德控股坏账准备18.00元,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导致上述表格中出现0.00万元。

(2)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3月末2019年12月末2018年12月末2017年12月末
其他应付款邦德投资--0.72-
预收款项龙道新材---0.04

5、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担保、关联方股权收购及资金拆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同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合理定价依据,公平、公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范,用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020年2月25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2018年、2019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及合法性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公司2017-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和业绩的真实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0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1-3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及合法性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公司2020年1-3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和业绩的真实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0年2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至2019年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公正、合法,在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020年6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1-3月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2020年1-3月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公正、合法,在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关于确保关联交易公允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约定。公司及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发行人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奇德新材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本企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遵守奇德新材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奇德新材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奇德新材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如因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奇德新材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本企业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十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参见“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8、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晋升贸易由关联方转为非关联方且后续存在交易,2016年2月,饶德生、陈云峰分别将其持有晋升贸易的3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因此,2017年3月起晋升贸易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发行人已比照关联交易的要求,持续披露与晋升贸易的后续交易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2016年2月晋升贸易股权变更时,不涉及资产、人员去向处置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其他曾经的关联方后续不存在关联交易。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的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GZA30214”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请认真阅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1-1-195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1,152,861.18125,229,726.1774,271,913.7971,653,746.50
交易性金融资产10,230,000.00---
应收票据2,503,515.561,316,077.314,602,846.112,219,388.00
应收账款57,746,797.2976,444,339.4260,833,144.9550,369,738.11
应收款项融资5,359,252.855,556,583.47--
预付款项5,694,366.752,515,756.742,678,690.241,734,507.22
其他应收款591,217.31496,946.62871,908.011,032,250.26
存货38,412,470.0925,686,352.6728,547,412.6325,098,834.86
其他流动资产2,560,996.50720,808.9918,495,889.8239,551,560.99
流动资产合计234,251,477.52237,966,591.39190,301,805.55191,660,025.9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35,655.44236,986.89--
固定资产63,910,665.0265,615,572.6146,931,298.8638,268,003.45
在建工程25,903,313.4219,224,397.7014,350,722.274,530,081.34
无形资产21,336,201.4021,456,965.3821,912,289.965,105,758.52
长期待摊费用6,314,537.876,568,659.69212,613.05-
递延所得税资产535,211.93640,937.39728,872.74588,004.62
其他非流动资产3,979,536.071,481,760.002,841,947.6417,443,500.04
非流动资产合计122,215,121.15115,225,279.6686,977,744.5265,935,347.97

1-1-196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356,466,598.67353,191,871.05277,279,550.07257,595,373.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00,000.00-18,092,351.87
应付票据39,444,984.2825,917,118.1112,273,045.84-
应付账款18,289,765.8722,488,673.7617,959,011.7928,300,872.46
预收款项2,910,442.584,409,849.361,548,892.65
合同负债6,563,572.18
应付职工薪酬2,961,342.443,658,296.364,724,859.913,001,684.01
应交税费1,188,959.225,634,342.082,943,997.682,900,045.29
其他应付款1,037,749.95628,741.79730,453.87791,953.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9,486,373.9471,237,614.6843,041,218.4554,635,799.8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收益----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69,486,373.9471,237,614.6843,041,218.4554,635,799.88
所有者权益:
股本63,120,000.0063,120,000.0062,520,000.0041,680,000.00
资本公积134,019,036.48134,019,036.48129,519,036.48129,519,036.48
其他综合收益-18,966.77-633.90-134.02326.21
盈余公积11,200,691.9011,200,691.907,162,307.683,626,763.53
未分配利润74,036,791.0569,875,874.8832,065,366.0827,841,470.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82,357,552.66278,214,969.36231,266,576.22202,667,596.60
少数股东权益4,622,672.073,739,287.012,971,755.40291,977.43
股东权益合计286,980,224.73281,954,256.37234,238,331.62202,959,574.0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56,466,598.67353,191,871.05277,279,550.07257,595,373.9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5,401,318.15269,305,907.78245,514,242.84219,803,041.66
其中:营业收入35,401,318.15269,305,907.78245,514,242.84219,803,041.66
二、营业总成本32,426,947.39211,707,623.53204,688,247.03181,356,421.55
减:营业成本24,374,333.91174,122,792.94171,878,315.62145,433,419.35
税金及附加66,099.491,925,136.571,674,877.871,649,316.49
销售费用2,508,106.0011,384,059.1310,396,494.849,544,355.45
管理费用2,874,096.4711,222,580.9310,620,529.8814,875,769.75
研发费用2,917,964.2114,351,233.7611,407,580.619,728,975.13

1-1-197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313,652.68-1,298,179.80-1,289,551.79124,585.38
其中:利息费用331,155.77399,139.39716,301.5140,367.33
利息收入531,097.092,345,836.372,178,722.0131,558.69
加:其他收益1,732,130.812,875,210.421,770,839.031,742,813.12
投资收益59,695.23903,180.86961,587.172,142,287.9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信用减值损失373,599.70-1,196,722.54--
资产减值损失-384,890.29-235,339.67-1,117,893.25-1,003,866.93
资产处置收益----43,975.92
三、营业利润4,754,906.2159,944,613.3242,440,528.7641,283,878.32
加:营业外收入52,135.7232,405.88305,200.28133,224.52
减:营业外支出46,703.03447,958.44221,620.98118,978.60
四、利润总额4,760,338.9059,529,060.7642,524,108.0641,298,124.24
减:所得税费用1,016,037.677,534,777.135,909,015.246,243,020.84
五、净利润3,744,301.2351,994,283.6336,615,092.8235,055,103.4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44,301.2351,994,283.6336,615,092.8235,055,103.4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0,916.1751,226,752.0236,935,314.8533,162,677.60
2.少数股东损益-416,614.94767,531.61-320,222.031,892,425.8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332.87-499.88-460.23326.2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332.87-499.88-460.23326.2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8,332.87-499.88-460.23326.21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8,332.87-499.88-460.23326.21
七、综合收益总额3,725,968.3651,993,783.7536,614,632.5935,055,429.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142,583.3051,226,252.1436,934,854.6233,163,003.8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16,614.94767,531.61-320,222.031,892,425.8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820.590.9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820.590.9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1,819,929.99273,240,077.09248,751,536.64209,961,547.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29,561.029,580,134.258,026,695.903,711,726.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149,491.01282,820,211.34256,778,232.54213,673,274.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3,399,334.53149,474,976.83163,298,051.58135,945,314.92

1-1-198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575,015.3637,700,637.0029,937,361.4624,952,529.25
支付的各项税费8,006,432.5419,707,318.5523,192,223.8720,298,090.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55,617.0516,622,745.8215,627,889.6320,422,075.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36,399.48223,505,678.20232,055,526.54201,618,010.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13,091.5359,314,533.1424,722,706.0012,055,264.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8,580,000.00242,257,000.00244,862,296.26191,069,981.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2,619.46515,837.181,006,829.712,142,297.9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6,153.8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662,619.46242,772,837.18245,869,125.97193,258,433.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02,254.2932,947,046.9421,498,296.5428,762,290.49
投资支付的现金68,810,000.00224,694,931.82214,677,000.00241,511,977.9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312,254.29257,641,978.76236,175,296.54270,274,268.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49,634.83-14,869,141.589,693,829.43-77,015,835.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300,000.005,100,000.003,100,000.0098,341,4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0,737,295.54-18,539,931.6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53,797.2630,616.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53,797.2625,867,911.993,100,000.00116,881,331.6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0,015,104.1710,737,295.5417,815,941.82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572.918,595,566.647,860,179.84250,547.9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9,210.8716,353,755.954,563,283.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34,887.9535,686,618.1330,239,405.555,250,547.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81,090.69-9,818,706.14-27,139,405.55111,630,783.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5,355.39-22,628.9914,731.43-643,803.4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32,278.6034,604,056.437,291,861.3146,026,409.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4,312,686.3369,708,629.9062,416,768.5916,390,359.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780,407.73104,312,686.3369,708,629.9062,416,768.59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GZA30214”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1-199收入确认事项

收入确认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奇德新材的主营业务是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奇德新材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540.13万元、26,930.59万元、24,551.42万元及21,980.30万元。 由于收入是奇德新材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了解、评价并测试奇德新材管理层关于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系统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 结合产品类型及销售模式实施了分析性程序,对各类产品的收入和毛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并对收入和成本匹配性执行了分析程序,关注产销量的合理性; 结合行业特点、销售模式及产品类型,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选取检查销售合同样本,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并与管理层讨论,评估管理层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是否有重大偏颇和错报的迹象; 执行细节测试,审查了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会计核算,并检查了重大及相关文件记录,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或验收合格报告、报关单及回款单据等是否核对相符; 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奇德新材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的准确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应收款项及发出商品实施函证及走访程序,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结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XYZH/2020GZA30214”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主要为收入确认事项。针对上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活动实质、经营模式特点制定了相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标准,并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进行披露。

三、发行人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及其变化趋势情况,及对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产品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凭借公司良好的信誉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公司在下游行业中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该等客户较多是行业内知名的生产企业,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证。在中高端婴童车领域,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婴童车品牌生产商美国DOREL(乐瑞集团)、乐美达集团、贯新幼童、妈咪宝、福贝贝、福建欧仕等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汽车用改性材料领域,公司与国内汽车主机厂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

开展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主要通过向一级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供货,进入国内外汽车行业主机厂的供应链体系。公司与麦格纳、东箭、诗兰姆、恒勃等主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合作,并通过其将产品应用于广汽传祺、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的部分车型上。

公司产品具体情况及主要产品的演变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五)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二)业务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成熟、稳定的业务发展模式,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较稳定的业务模式,并不断拓展客户需求,持续开展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工作,促进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

(三)行业竞争程度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改性尼龙、高性能改性聚丙烯为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并掌握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核心技术的制造和应用服务商之一。公司在改性尼龙方面的竞争对手包括国际化工材料企业如巴斯夫、杜邦、朗盛等,以及国内改性尼龙企业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程度及其变动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971.88万元、24,523.81万元、26,929.61万元和3,539.77万元,2018年和2019年增长率分别为11.61%和

9.81%。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生产能力的不断扩张以及产品品质的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不断加强。公司产品品质优异,深受客户的认可,公司生产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在力学性能、环保、耐高温和阻燃等方面均表现出优异性能,具有稳定的产品品质,与国外同类产品已处于同等水平。

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国外知名化工企业的竞争压力,以及国内同行优秀企业的挑战。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并进一步加大研发和生产投入,以带动公司销售收入和资产规模继续增长。

(四)外部市场环境

公司生产的以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为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下游主要包括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和家用电器等下游领域,该等行业的稳定发展将带动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7年我国儿童耐用品市场规模约370亿元,同比增速为15.6%,略高于孕婴童14.4%的市场增速。另据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数据,2018年我国婴童手推车零售规模约为132.07亿元,同比增长6.33%。此外,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引导下,我国体育用品行业将有望实现快速发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体育用品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613亿元,同比增长10.07%。预测到2022年体育用品行业收入规模将进一步突破2,000亿元。公司主要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市场需求,促使公司营业收入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有一定的波动,对公司盈利构成一定影响。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之“3、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因素分析”之“(1)直接材料成本中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未来,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有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向的影响,若能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将有利于公司业绩的进一步提升。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负向影响,若继续上涨将加大公司成本压力。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2、持续经营

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1、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1-1-203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合并期间
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2,250万元100.00%2017.01-2020.03
奇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万美元100.00%2017.01-2020.03
广东宝贝天使儿童用品有限公司1,000万元90.91%2017.05-2020.03
广东邦塑汽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0万元67.00%2018.02-2020.03
韶关邦塑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60.00%2018.06-2020.03
中山市德宝体育用品有限公司600万元25.00%2018.12-2019.09
中山邦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02-2020.03

注:中山邦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18日注销。

2、合并范围的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纳入合并范围日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日期取得/丧失方式
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2017.01.0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奇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16.03.22-投资设立
广东宝贝天使儿童用品有限公司2017.05.0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邦塑汽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2018.02.13-投资设立
韶关邦塑科技有限公司2018.06.20-投资设立
中山市德宝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8.12.052019.09.25投资设立/股权稀释
中山邦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02.052020.03.18投资设立/注销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境外子公司奇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

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①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

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c.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披露具体金融负债内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b.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c.不属于以上a或b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a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②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存在明显证据可单项预计信用损失率的款项外,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本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本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适用于2017-2018年)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①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本集团将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

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②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金融负债

①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②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活跃市场上,本集团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出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要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和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则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八)应收款项

1、以下与应收款项减值有关的会计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1)应收票据减值

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1-214项目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非银行金融机构承兑汇票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减值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信用风险极低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1-215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分别确认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信用风险极低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4)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3.003.003.00
1-2年15.0015.0015.00
2-3年50.0050.0050.00
3-4年80.0080.0080.00
4-5年80.00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2、以下与应收款项减值有关的政策适用于2017年度-2018年度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100万以上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1-1-216

账龄

账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下同)3.003.003.00
1-2年15.0015.0015.00
2-3年50.0050.0050.00
3-4年80.0080.0080.00
4-5年80.00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九)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十)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十一)合同资产(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十二)合同成本(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集团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集团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四)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直线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1-1-221序号

序号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55.00
2生产设备4-10523.75-9.50
3运输工具4523.75
4办公及电子设备3-5531.67-19.00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五)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十六)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七)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商标专利权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本集团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使用寿命如下:

1-1-222类别

类别使用寿命(年)年摊销率
土地使用权45-492.04%-2.22%
商标专利权616.67%

(十八)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根据其性质在受益期内进行摊销,其中装修费摊销期限4年、模具摊销期限5年。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在实施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长期福利主要是本集团实施的核心人员中长期激励计划中的递延激励基金。核心人员中长期激励计划,根据激励对象目标年薪及公司当年净利润为基数分别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基本激励基金及盈利激励基金。

(二十一)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二十二)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二十三)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以下与收入原则和计量方法有关的会计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

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货物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时点确认收入,如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商品法定所有权转移、商品实物资产转移等。

本集团销售产品确认收入具体情况:①内销产品:A、由公司负责运输的,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B、由客户上门提货的,经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C、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的,于产品交付予终端顾客且退货期满后确认收入。②外销产品:A、出口转厂销售产品:将货物交付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产品收入;B、直接出口销售产品:a.客户接收地址为国内工厂的,以办理报关手续并将货物交付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b.客户接收地址为国外工厂的,以办理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作为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③公司销售精密注塑模具,于公司完成模具生产,产品交付客户并取得客户认可的终验报告或说明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服务合同

本集团提供的模具维修等服务,在完成模具维修等合同履约义务后确认收入。

本集团为提供模具维修等服务项目而发生的材料、人工和其他劳务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本集团在确认收入时,将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2、以下与收入原则和计量方法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年-2019年度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商品销售及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货物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时点确认收入,

如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商品法定所有权转移、商品实物资产转移等。

本集团销售产品确认收入具体情况:①内销产品:A、由公司负责运输的,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B、由客户上门提货的,经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C、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的,于产品交付予终端顾客且退货期满后确认收入。②外销产品:A、出口转厂销售产品:将货物交付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产品收入;B、直接出口销售产品:a.客户接收地址为国内工厂的,以办理报关手续并将货物交付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b.客户接收地址为国外工厂的,以办理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作为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③公司销售精密注塑模具,于公司完成模具生产,产品交付客户并取得客户认可的终验报告或说明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本集团提供的模具维修等服务,在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完成维修服务并提交客户时确认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对公司在收入确认原则及计量方法等方面产生的变化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作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比照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及提供劳务收入,本集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除将本集团已收取合同对价但未完成履约义务的预收账款调整到合同负债列报外,计量方式及金额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十四)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六)租赁

本集团的租赁业务包括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二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1-230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相关会计政策变更说明1

1-1-231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要求按通知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说明2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说明3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比照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四项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说明4
财政部于2019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说明5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比照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说明6

说明1:本集团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集团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说明2:本集团在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集团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于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利润总额和净利润。2017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1-1-2322017年度受影响项目

2017年度受影响项目变更前变动额变更后
其他收益合并报表-1,742,813.121,742,813.12
母公司报表-1,134,143.731,134,143.73
营业外收入合并报表1,876,037.64-1,742,813.12133,224.52
母公司报表1,145,067.51-1,134,143.7310,923.78

说明3:本集团在编制报告期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本集团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
变更前报表项目及金额变更后报表项目及金额
其他应收款1,032,250.26其他应收款1,032,250.2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付款783,314.02其他应付款791,953.60
应付利息8,639.58
应付股利-
管理费用24,604,744.88管理费用14,875,769.75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9,728,975.13
母公司报表
变更前报表项目及金额变更后报表项目及金额
其他应收款430,916.41其他应收款430,916.4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付款415,086.97其他应付款423,726.55
应付利息8,639.58
应付股利-
管理费用17,274,178.85管理费用10,421,854.52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6,852,324.33

说明4: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在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计入2019年1月1日的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如下:(1)本集团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并将原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2)将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银行承兑汇票自“应收票据”转入“应收款项融资”列报计量。(3)将不保本不保收益或保本不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自“其他流动资产”转入“交易性金额资产”。

2019年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1-1-233受影响项目

受影响项目合并报表
2018年12月31日变动额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4,602,846.11-3,818,427.44784,418.67
应收款项融资-3,818,427.443,818,427.44
其他流动资产18,495,889.82-17,807,000.00688,889.82
交易性金融资产-17,807,000.0017,807,000.00
受影响项目母公司报表
2018年12月31日变动额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3,382,557.25-3,118,348.15264,209.10
应收款项融资-3,118,348.153,118,348.15
其他流动资产12,547,000.00-12,547,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12,547,000.0012,547,000.00

说明5:本集团在编制报告期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不影响本集团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说明6: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在编制2020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新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1-1-234受影响项目

受影响项目合并报表
2019年12月31日变动额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2,910,442.58-2,910,442.58-
合同负债-2,910,442.582,910,442.58
受影响项目母公司报表
2019年12月31日变动额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331,168.01-331,168.01-
合同负债-331,168.01331,168.01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主要税种、法定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一)公司目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1、主要流转税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
17%、1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当期应缴流转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当期应缴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期应缴流转税额2%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6%;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2、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00%15.00%15.00%15.00%
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15.00%15.00%15.00%25.00%
奇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16.50%16.50%16.50%16.50%

1-1-235广东宝贝天使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宝贝天使儿童用品有限公司20.00%20.00%25.00%25.00%
广东邦塑汽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20.00%20.00%20.00%-
韶关邦塑科技有限公司20.00%20.00%20.00%-
中山邦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0%20.00%20.00%-
中山市德宝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00%20.00%-

(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及批文

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编号为GF20154400005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并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18440042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8日)、子公司中山邦塑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184401038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子公司中山邦塑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公司还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的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广东邦塑汽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韶关邦塑科技有限公司、中山邦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德宝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8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广东邦塑汽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广东宝贝天使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中山邦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韶关邦塑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1-3月,及中山市德宝

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9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0%。根据《关于继续执行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复函》(粤财法〔2017〕11号)的规定,韶关邦塑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和2019年、2020年免征应缴纳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部分即40%,按60%缴纳。

(三)报告期内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收政策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收优惠金额对利润总额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1-1-236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润总额476.035,952.914,252.414,129.81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61.54493.74403.23309.6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金额20.76144.01109.73129.04
上述两类税收优惠合计金额82.30637.75512.95438.69
上述两类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17.29%10.71%12.06%10.62%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严重依赖,相关税收优惠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中山邦塑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4004299和GR201844010388)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8日,且公司报告期内持续符合《高新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在可预见的将来,公司及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237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173.21287.52177.08174.2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6.1092.0096.16214.2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657.1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54-41.568.361.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51.17
小计179.86337.97281.60691.52
所得税影响额26.6948.7741.81177.28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153.17289.19239.79514.2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152.24283.08234.70513.22

八、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3.373.344.423.51
速动比率(倍)2.822.983.763.0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0.53%13.32%10.15%18.1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474.413.704.86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513.784.285.36
存货周转率(次)0.756.336.296.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31.336,697.534,841.914,520.9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16.095,122.683,693.533,316.2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263.854,839.593,458.832,803.04
利息保障倍数15.37150.1460.371,024.0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24%5.33%4.65%4.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130.940.400.2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00.550.121.1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含资本化利息)+计提折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含资本化利息)]/利息支出(含资本化利息)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费用化研发支出+资本化研发支出)/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1-238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利润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3月1.48%0.070.07
2019年度20.56%0.820.82
2018年度17.13%0.590.59
2017年度29.83%0.95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3月0.94%0.040.04
2019年度19.43%0.770.77
2018年度16.04%0.550.55
2017年度25.21%0.800.80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分部信息

发行人内部不存在独立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风险和报酬可区分的业务分部。

公司分产品业务收入和分地区业务收入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十、对发行人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公司管理层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净资产收益率和存货周转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

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主要指标具体如下:

1-1-239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9.81%11.61%-
主营业务毛利率31.16%35.35%30.02%33.84%
期间费用率22.56%13.24%12.68%15.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4%19.43%16.04%25.21%
存货周转率(次)0.756.336.296.29

(一)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判断公司发展趋势的重要指标。2018年和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1.61%和9.81%,保持稳定增长,成长性较好。未来,公司将发挥核心技术优势,进一步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种类,以保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果未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出现下滑,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二)主营业务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是判断公司主要产品竞争力和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体现公司盈利能力水平,对分析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84%、30.02%、35.35%和31.16%,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获利能力。

(三)期间费用率

期间费用率,即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其主要反映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和对运营费用的管理能力。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3,427.37万元、3,113.51万元、3,565.97万元和798.65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15.59%、

12.68%、13.24%和22.56%。

公司期间费用率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

(四)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21%、16.04%、19.43%和0.9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了公司净资产利用的效率,是驱动公司净利润增长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高,说明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资产利用效率相对较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五)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反映了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29次、6.29次、6.33次和0.75次,存货周转能力较好,其变动原因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分析”之“(8)存货”。公司存货周转率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其变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间接影响。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40

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241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3,539.7799.99%26,929.61100.00%24,523.8199.89%21,971.8899.96%
其他业务收入0.370.01%0.980.00%27.610.11%8.430.04%
合计3,540.13100.00%26,930.59100.00%24,551.42100.00%21,980.30100.00%

2017-2019年度,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持续增长,2018年度和2019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同期增长11.70%和9.69%。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以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及其他改性复合材料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的销售,其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合计金额分别为21,811.42万元、23,740.37万元、26,494.43万元和3,508.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平均为98.39%,主营业务突出。

2、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3,539.7726,929.619.81%24,523.8111.61%21,971.88
其他业务收入0.370.98-96.44%27.61227.68%8.43
合计3,540.1326,930.599.69%24,551.4211.70%21,980.30

2017-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趋势,分别为21,971.88万元、24,523.81万元和26,929.61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增幅分别为11.61%和

9.8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下游行业需求保持增长

公司生产的以高性能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下游主要包括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和防护用品等领域,该等行业的稳定发展带动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需求。

婴童车和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属于儿童耐用品,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7年我国儿童耐用品市场规模约370亿元,同比增速为15.6%,略高于孕婴童

14.4%的市场增速;据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数据,2013年-2018年婴童车复合增速为12.58%,其中2018年我国婴童手推车零售规模约为132.07亿元,同比增长6.33%;同时,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生产制造国之一,

近年来每年生产的安全座椅数量均在千万级别,2018年产量大约为1,787万个,同比上涨8.9%,且以出口为主,在国内汽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销量远低于产量,但随着国内立法及安全意识的加强,新生儿数量以及国内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预计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比例将逐步提高,进一步释放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我国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行业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体育运动器材市场方面,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引导下,我国体育用品行业将有望实现快速发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体育用品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613亿元,同比增长10.07%。预测到2022年体育用品行业收入规模将进一步突破2,000亿元。

车用改性塑料市场方面,由于改性塑料具有密度小、易加工、改性后强度高、耐磨、抗腐蚀性绝缘性好等优点,可作为钢铁等材料的替代品用于汽车领域,在汽车轻量化趋势下我国车用改性塑料应用前景良好。

主要下游行业的发展带动了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市场需求,促使公司营业收入较快增长。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发展概况、前景以及公司与产业融合的情况”。

(2)公司在高端改性尼龙复合材料行业逐步形成较强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高端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其制品,聚焦于尼龙结构件和功能件应用领域,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已拥有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在高端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得到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品牌影响力较为显著。

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PA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无卤阻燃PA6纳米复合材料制备方法”和“高阻隔纳米PA6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多项核心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基于公司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客户逐步加大了对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的采购,公司订单数量增加,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3)塑胶成型一体化的商业模式促进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基础上,逐步拓展至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注塑模具,形成塑胶成型一体化的商业模式,有效减少客户新品开发时间和沟通成本,提高客户产品良品率,增强客户黏度,促使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协同发展。2017-2019年度,精密注塑模具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189.90万元和2,869.91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塑胶成型一体化商业模式的实施有效拓展了客户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4)客户群体需求的有效拓展

公司基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和汽车配件等主要下游客户,深入拓展从材料、精密注塑到精密模具的一体化需求,并逐步开发其他应用领域,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整体水平。

2019年度,公司在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等领域销售收入合计金额为6,897.19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3,844.8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0.32%。此外,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料需求快速增加,2020年公司防护用品领域销售收入有所增长。综上,公司收入水平随着不同客户群体需求的有效拓展而进一步上升。

3、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及变动趋势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情况

按照产品结构划分,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43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1,921.8354.29%14,100.8152.36%13,982.6657.02%11,776.0853.60%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396.7811.21%3,262.2212.11%2,505.2210.22%3,329.2715.15%
小计2,318.6165.50%17,363.0364.48%16,487.8867.23%15,105.3468.75%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718.7920.31%2,710.8410.07%2,527.3210.31%2,115.959.63%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125.283.54%953.573.54%787.283.21%821.903.74%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48.761.38%1,337.134.97%2,471.5310.08%2,358.0710.73%
小计892.8425.22%5,001.5418.57%5,786.1323.59%5,295.9224.10%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87.665.30%936.133.48%973.263.97%1,035.584.71%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01.792.88%323.821.20%303.191.24%374.581.70%
小计289.458.18%1,259.954.68%1,276.455.20%1,410.166.42%

1-1-244

精密注塑模具

精密注塑模具7.610.22%2,869.9110.66%189.900.77%--
其他31.260.88%435.181.62%783.453.19%160.460.73%
合计3,539.77100.00%26,929.61100.00%24,523.81100.00%21,971.8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类产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合计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1,811.42万元、23,550.46万元、23,624.52万元和3,500.9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27%、96.03%、87.73%和98.9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上三大类产品的销售,主营业务收入集中;公司精密注塑模具在2018年和2019年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89.90万元和2,869.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77%和10.66%,销售收入和占比逐年上升,另2020年1-3月精密注塑模具客户受疫情影响开工推迟,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完成终验量产并确认收入较少;其他产品收入主要为公司在国内电商平台销售其他品牌儿童推车、复合材料改性加工服务和注塑加工服务等,金额分别为160.46万元、783.45万元、435.18万元和

31.2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73%、3.19%、1.62%和0.88%,占比较小。

(2)各类产品收入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其中改性复合材料制品由改性复合材料经过精密注塑模具加工制成,具体关系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1,921.8314,100.810.85%13,982.6618.74%11,776.08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396.783,262.2230.22%2,505.22-24.75%3,329.27
小计2,318.6117,363.035.31%16,487.889.15%15,105.34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718.792,710.847.26%2,527.3219.44%2,115.95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125.28953.5721.12%787.28-4.21%821.90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48.761,337.13-45.90%2,471.534.81%2,358.07

1-1-245

小计

小计892.845,001.54-13.56%5,786.139.26%5,295.92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87.66936.13-3.81%973.26-6.02%1,035.58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01.79323.826.80%303.19-19.06%374.58
小计289.451,259.95-1.29%1,276.45-9.48%1,410.16
精密注塑模具7.612,869.911411.24%189.90--
其他31.26435.18-44.45%783.45388.26%160.46
合计3,539.7726,929.619.81%24,523.8111.61%21,971.8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是各类产品收入变动的综合结果。公司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金额较2017年度增加2,551.94万元,增幅

11.6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公司主要产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和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收入合计金额较同期增加1,872.75万元,增幅

9.18%;同时公司新增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当年实现收入189.90万元;此外其他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622.99万元,增幅为388.26%;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收入较同期下降133.71万元;以上因素综合作用带动公司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金额较2018年度增加2,405.79万元,增幅

9.8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公司主要产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875.15万元;同时随着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发展,该业务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2,680.00万元;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和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合计较同期下降1,132.86万元;以上因素综合作用带动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公司2020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539.7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①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5,105.34万元、16,487.88万元、17,363.03万元和2,318.61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增幅分别为9.15%和5.31%,具体分析如下:

A.改性尼龙复合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销售收入分别为11,776.08万元、13,982.66万元、14,100.81万元和1,921.83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较同期增长2,206.58万元和118.15万元,增幅分别为18.74%和0.85%,主要原因是: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异,随着市场进一步开拓,新老客户订单数量增加,带动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销售收入增加,具体分析如下:

a.2018年度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销售收入变动

2018年度,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2,206.58万元,增幅18.74%,销售收入增加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46

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金额增加额销售金额
1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1,588.56509.401,079.15
2玛高体育及其关联公司1,390.39313.171,077.23
3乐美达集团1,645.27213.471,431.80
4西安天瑞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226.65202.2924.36
5佛山市顺德区冠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71.78171.78-

1-1-247

合计

合计5,022.651,410.113,612.54

注:玛高体育及其关联公司指中山玛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山玛浩体育用品厂有限公司、Hong Kong Margo Sports Requisites Co Limited和MARCO SKATES LIMITED。b.2019年度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收入变动2019年度,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18.15万元,增幅

0.85%,变动较小。

B.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报告期内,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329.27万元、2,505.22万元、3,262.22万元和396.78万元,2017-2019年度呈先降后升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客户乐瑞集团产品线调整,2018年对其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销售金额有所减少,但2019年随着乐瑞集团新产品线收入的增长及公司其他客户销售规模的上升,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收入有所回升。具体分析如下:

a.2018年度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收入变动2018年度较2017年度下降824.04万元,降幅24.75%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要客户乐瑞集团产品线调整,其新品上市需要一定的筹备时间,在筹备调整期间其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导致公司对其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收入较2017年度减少1,269.88万元;二是公司加大与中山市赫比特家具有限公司、乐美达集团、中山市硕森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的合作规模,并开发了泛仕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新客户,但对上述客户收入增加规模低于乐瑞集团收入减少规模,最终导致2018年度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收入下降。b.2019年度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收入变动2019年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收入较2018年增加756.99万元,增幅为

30.22%,主要原因:一是随着乐瑞集团产品线调整完成,其新产品市场需求开始逐步增长,带动2019年公司对其销售收入较同期增长;二是公司2018年度期间开发的新客户如泛仕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老客户如乐美达集团、中山市硕森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等销售规模持续上升。2019年度,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收入增加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48

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金额增加额销售金额
1泛仕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59.65271.1088.55
2乐瑞集团1,273.94239.451,034.49
3乐美达集团316.79136.98179.80
4中山市硕森日用制品有限公司257.16102.76154.41
5EasyLi Batteries40.7940.79-
合计2,248.33791.081,457.25

②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295.92万元、5,786.13万元、5,001.54万元和892.84万元,其中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9.26%和减少13.56%,具体分析如下:

A.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销售收入分别为2,115.95万元、2,527.32万元、2,710.84万元和718.79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较同期增加411.37万元和183.51万元,增幅分别为19.44%和7.26%,主要原因是:

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异,随着销售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来自新老客户收入持续增加所致;2018年公司对耶格尔橡胶塑胶(深圳)有限公司和乐瑞集团销售收入分别较同期增加166.99万元和110.29万元;2019年公司对广州祈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销售收入较同期增长116.65万元。

B.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收入分别为821.90万元、

787.28万元、953.57万元和125.28万元。2018年度较2017年度下降34.62万元,降幅4.21%,2019年度较2018年度上升166.29万元,增幅21.12%,该类产品销售收入变动原因和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变动原因相同。2018年度公司对乐瑞集团该类产品销售收入较同期减少254.24万元;2019年度公司对乐瑞集团该类产品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70.65万元,同时对中山市硕森日用制品有限公司销售规模较同期增加186.52万元。

C.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报告期内,公司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销售收入分别为2,358.07万元、2,471.53万元、1,337.13万元和48.76万元。2018年度较2017年增加113.46万元,增幅4.81%,变动较小;2019年度较2018年度下降1,134.40万元,降幅45.90%,主要原因:公司将主要资源投入发展改性复合材料业务和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市场开拓力度相对减少。上述因素导致2019年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主要客户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具体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1-1-249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金额增加额销售金额
1安徽安默凯尔婴童用品有限公司10.48-367.64378.11
2福州英孚婴童用品有限公司966.67-236.731,203.40
3苏州贝恩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3.64-209.68223.32
4香港智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104.42-103.10207.53
5昆雷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5.58-85.30100.88
合计1,110.79-1,002.452,113.25

上述客户均为公司ODM客户,产品由公司开发、生产并贴客户品牌进行销售。

③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410.16万元、1,276.45万元、1,259.95万元和289.45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较同期减少133.71万元和16.50万元,降幅分别为9.48%和1.29%。

2018年度该类产品销售收入下降9.48%的主要原因是: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中山诚盈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山市鑫辉电子有限公司产品结构或需求发生变化,导致2018年公司对上述客户销售收入较同期减少386.75万元;2019年度公司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变化较小。

④精密注塑模具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公司精密注塑模具收入分别为189.90万元、2,869.91万元和7.6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0.77%、10.66%和0.22%。

公司2019年度精密注塑模具销售收入较2018年度增加2,680.00万元,增幅1411.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司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公司精密注塑模具客户的拓展以及原有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客户合作深度增加,

精密注塑模具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2019年度公司对主要精密注塑模具客户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50

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金额增加额销售金额
1中山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436.16394.8641.30
2广东佛山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86.28386.28-
3柳州市富英华工贸有限公司362.45362.45-
4柳州正远机电有限公司201.43201.43-
5乐瑞集团204.14192.4311.71
合计1,590.471,537.4653.01

4、销售单价、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及均价情况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量单价销售量单价销售量单价销售量单价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吨、元/吨)1,191.5716,128.578,433.0916,720.828,335.7116,774.407,321.9316,083.30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吨、元/吨)129.5330,632.521,042.3731,296.24919.2227,253.801,408.5223,636.69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吨、元/吨)691.2810,398.062,397.9411,304.872,145.3611,780.411,793.6011,797.24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吨、元/吨)63.8619,617.08467.1620,412.27410.6519,171.43537.6315,287.40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万套、元/套)0.08614.882.40557.984.32572.014.25554.77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吨、元/吨)93.1320,150.91574.8716,284.40518.8818,756.86568.5918,212.92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吨、元/吨)34.6029,421.80100.9432,079.71120.9825,060.59177.1521,145.48
精密注塑模具(套、元/套)238,053.10250114,796.233455,854.16--

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4,523.81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2,551.94万元,增幅11.61%,主要原因:一是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销售量和销售单价分别较同期上升13.85%和4.30%;二是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销售量较同期上升

19.61%。

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6,929.61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2,405.79万元,增幅9.81%,主要原因:一是精密注塑模具销售量和销售均价分别较同期上升216套和5.89万元/套,增幅分别为635.29%和105.53%;二是公司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不含汽车安全座椅)销售量合计较同期上升

529.61吨,增幅4.48%,且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均价较同

期上升。

公司2020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539.7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单价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2)报告期内产品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51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2019年度相比2018年度相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因素分析2018年度相比2017年度相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因素分析
单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产品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合计单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产品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合计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45.19163.35118.15576.091,630.502,206.58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421.37335.62756.99332.49-1,156.54-824.04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114.03297.55183.51-3.61414.98411.37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57.97108.33166.29159.50-194.12-34.62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33.63-1,100.77-1,134.4074.4639.00113.46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42.13105.01-37.1328.22-90.54-62.32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70.85-50.2220.6347.37-118.76-71.39
精密注塑模具1,473.551,206.452,680.00---
合计1,688.761,065.302,754.061,214.51524.531,739.04

注:上述产品单价和产品销量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是运用连环替代法计算得出,替代顺序为产品销量和产品单价。报告期内,销售均价增长是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18年度较上年度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1,214.51万元,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524.53万元;2019年度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1,688.76万元,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1,065.30万元。

5、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以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量、产品价格为基准,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分类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10%-5%5%10%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23.69%-11.84%11.84%23.69%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5.48%-2.74%2.74%5.48%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4.55%-2.28%2.28%4.55%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1.60%-0.80%0.80%1.60%

1-1-252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2.25%-1.12%1.12%2.25%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57%-0.79%0.79%1.57%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0.54%-0.27%0.27%0.54%
精密注塑模具-4.82%-2.41%2.41%4.82%

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大的主要有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和精密注塑模具,主要是由公司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决定。

6、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结构分析

按照销售区域划分,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3,029.6185.59%23,107.0985.81%21,530.1287.79%18,038.9082.10%
华南地区2,391.8667.57%18,824.7569.90%15,954.9265.06%13,112.1959.68%
华东地区593.7816.77%4,020.8114.93%5,080.6520.72%4,475.4720.37%
华中地区17.440.49%253.720.94%254.471.04%425.011.93%
西北地区26.390.75%7.810.03%227.160.93%24.360.11%
其他地区0.140.00%--12.920.05%1.870.01%
境外510.1514.41%3,822.5214.19%2,993.7012.21%3,932.9817.90%
合计3,539.77100.00%26,929.61100.00%24,523.81100.00%21,971.88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外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8,038.90万元、21,530.12万元、23,107.09万元和3,029.6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2.10%、87.79%、

85.81%和85.59%。境内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华南地区和华东地区,其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05%、85.78%、84.83%和84.35%,主要原因是公司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主要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和防护用品等行业,该类企业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

7、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领域分析

按照客户所在领域划分,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领域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婴童出行用品1,359.1438.40%11,975.2644.47%12,447.8250.76%13,210.0960.12%
运动器材308.358.71%2,988.9811.10%3,033.7612.37%2,491.7711.34%

1-1-253汽车配件

汽车配件321.169.07%3,060.2211.36%1,983.048.09%1,017.294.63%
家用电器608.4917.19%3,836.9714.25%2,743.6811.19%2,035.029.26%
办公家具348.709.85%2,235.448.30%2,191.148.93%2,248.9110.24%
电子及机电产品206.125.82%977.233.63%686.992.80%576.502.62%
防护用品186.885.28%------
其他200.935.68%1,855.506.89%1,437.385.86%392.291.79%
合计3,539.77100.00%26,929.61100.00%24,523.81100.00%21,971.8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等,上述行业的收入合计分别为18,754.18万元、20,208.31万元、21,861.43万元和2,597.15万元,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5.36%、82.40%、81.18%和73.37%。

汽车配件和家用电器行业客户需求增长是推动公司业绩上升主要动力,2019年度,公司在汽车配件和家用电器等领域销售收入合计金额为6,897.19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3,844.8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0.32%,其他应用领域的产品收入也构成了公司销售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8、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季度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一季度3,539.77100.00%5,255.3919.52%4,976.1020.29%3,584.9116.32%
二季度--6,331.2023.51%6,928.7228.25%6,079.1427.67%
三季度--6,552.7524.33%6,164.3825.14%6,164.2828.06%
四季度--8,790.2632.64%6,454.6126.32%6,143.5527.96%
合计3,539.77100.00%26,929.61100.00%24,523.81100.00%21,971.88100.00%

由于春节假期等因素,公司2017-2019年度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相对较低。2017年和2018年各季度收入结构占比相对稳定,2019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现有客户中多为知名婴童、运动器材品牌在中国的工厂或代工厂,中美贸易政策变化对其经营有一定影响,第四季度中美贸易争端有所缓和,上述客户业务回升导致公司对该类客户销售收入增加;二是2019年公司新承接模具订单3,600.19万元,其中第3季度承接订单金额为1,601.50万元,占全年比例为44.48%,因精密注塑模具生产周期一般需2-3个月,且模具收入需客户验收后才能确认,因此第3季度承接的模具订单较多在第

4季度确认收入,2019年四季度的模具收入为1,147.11万元,占全年模具收入比例为39.97%,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按季度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5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季度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南京聚隆一季度14,971.96100.00%24,629.4625.84%25,808.4425.35%22,479.5621.96%
二季度--20,776.9221.80%24,507.3624.07%23,606.5723.06%
三季度--21,828.0322.90%24,545.9924.11%22,195.9821.68%
四季度--28,090.4829.47%26,957.5426.48%34,092.8533.30%
合计14,971.96100.00%95,324.89100.00%101,819.33100.00%102,374.96100.00%
沃特股份一季度19,277.82100.00%16,690.9018.54%17,059.1521.11%13,884.2718.15%
二季度--22,285.9024.76%20,160.6524.95%14,905.6519.49%
三季度--24,263.4826.95%18,014.1922.29%23,266.1630.42%
四季度--26,775.5529.75%25,582.7831.66%24,436.8031.95%
合计19,277.82100.00%90,015.83100.00%80,816.77100.00%76,492.88100.00%
日盈电子一季度6,809.88100.00%8,357.9616.76%7,038.8319.76%6,559.7420.65%
二季度--9,694.6719.44%8,969.0225.18%7,653.0824.09%
三季度--11,703.5823.47%8,503.1223.87%7,173.0522.58%
四季度--20,113.4940.33%11,107.0331.18%10,377.2832.67%
合计6,809.88100.00%49,869.70100.00%35,617.99100.00%31,763.15100.00%
兆机威电一季度--21,419.6028.95%14,585.3019.34%12,510.4022.83%
二季度--52,576.9071.05%15,580.3520.66%14,593.7726.63%
三季度----22,679.2130.07%13,052.7623.82%
四季度----22,569.4329.93%14,639.8226.72%
合计--73,996.50100.00%75,414.29100.00%54,796.75100.00%
上海亚虹一季度9,787.59100.00%12,619.0322.37%14,522.0022.79%13,247.3323.09%
二季度--12,263.1721.74%16,871.8526.47%15,695.9827.35%
三季度--14,394.5525.52%15,974.1525.06%14,101.0924.57%
四季度--17,132.6530.37%16,365.6425.68%14,339.5824.99%
合计9,787.59100.00%56,409.41100.00%63,733.63100.00%57,383.98100.00%
昌红科技一季度18,043.64100.00%16,639.1923.26%14,980.3721.60%12,621.4121.08%
二季度--16,819.0423.51%15,371.4722.16%14,236.6723.78%
三季度--18,479.0125.83%18,392.8126.52%14,267.3623.83%
四季度--19,599.0627.40%20,620.8429.73%18,754.9431.32%
合计18,043.64100.00%71,536.29100.00%69,365.48100.00%59,880.39100.00%
祥鑫科技一季度35,178.42100.00%36,428.0922.81%72,829.3749.28%--
二季度--37,667.3823.58%--
三季度--37,908.7923.74%35,434.0323.98%--
四季度--47,707.9029.87%39,518.9026.74%141,676.74100.00%
合计35,178.42100.00%159,712.16100.00%147,782.30100.00%141,676.74100.00%
肇民一季度--6,180.9619.58%6,367.8222.61%4,884.0822.03%

1-1-255科技

科技二季度--7,570.3023.99%7,591.1726.95%5,243.9323.66%
三季度--7,143.7022.63%6,799.2624.14%5,392.5624.33%
四季度--10,666.1633.80%7,406.7226.30%6,644.9929.98%
合计--31,561.12100.00%28,164.97100.00%22,165.56100.00%

注:可比上市公司收入按季度划分数据是根据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计算。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普遍较低,与发行人收入按季度划分不存在重大差异。

9、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情况

(1)第三方回款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具体原因为:公司前期的客户结算制度不够规范,同时客户基于结算方便、资金临时性周转等因素的考虑,部分客户货款由该客户委托第三方或同一控制下企业代为支付。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委托第三方付款-0.311,123.8932.96
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支付-40.55242.75421.86
第三方回款金额合计-40.861,366.64454.82
总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15%5.57%2.07%
剔除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支付后金额00.311,123.8932.96
剔除后总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0.001%4.58%0.15%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454.82万元、1,366.64万元、40.86万元和0万元,剔除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支付后,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32.96万元、1,123.89万元、0.31万元和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5%、4.58%、0.001%和0%。

(2)发行人对于第三方回款的内控制度程序

针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公司制定了内控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在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后,发行人要求其提供开票信息等相关资料,对其设立客户档案,在系统中为其分配核算编码,并将开票信息中列示的银行账号录入系统作为其主要结算账户进行管理。

2、财务部门对收款记录进行逐笔登记,由销售部门相关人员对付款人信息进行确认。财务定期发送货款状态信息提醒销售部门相关人员追踪货款,由销售部门相关人员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

报告期内,公司对销售回款逐步进行规范,2020年1-3月无第三方回款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具备真实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2、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具备商业合理性;3、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4、发行人的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保持?致。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56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436.8299.97%17,410.8499.99%17,161.1799.84%14,537.0699.96%
其他业务成本0.620.03%1.440.01%26.660.16%6.290.04%
合计2,437.43100.00%17,412.28100.00%17,187.83100.00%14,543.3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9.96%、99.84%、

99.99%和99.97%,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匹配。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1,224.8150.26%9,042.2351.93%9,638.1556.16%7,694.8452.93%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238.089.77%1,902.0410.92%1,728.9810.07%2,020.8913.90%
小计1,462.8960.03%10,944.2762.86%11,367.1266.24%9,715.7266.83%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528.7521.70%1,945.2711.17%1,895.5411.05%1,498.9110.31%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104.514.29%712.834.09%662.453.86%679.504.67%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43.321.78%867.044.98%1,394.318.12%1,422.549.79%
小计676.5927.77%3,525.1420.25%3,952.3023.03%3,600.9524.77%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51.566.22%681.553.91%812.684.74%807.055.55%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88.873.65%218.771.26%239.071.39%283.561.95%
小计240.449.87%900.325.17%1,051.756.13%1,090.617.50%
精密注塑模具6.250.26%1,782.1610.24%139.140.81%--
其他50.662.08%258.951.49%650.853.79%129.770.89%
合计2,436.82100.00%17,410.84100.00%17,161.17100.00%14,537.0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成本构成,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9.11%、96.21%、98.51%和97.92%。

2、主营业务成本按要素构成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57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005.4482.30%13,877.2479.70%14,271.4283.16%11,918.8381.99%
直接人工158.866.52%1,286.057.39%1,070.576.24%901.996.20%
制造费用253.9710.42%1,656.859.52%1,474.138.59%1,347.969.27%
外协加工费18.540.76%590.703.39%345.062.01%368.282.53%
合计2,436.82100.00%17,410.84100.00%17,161.17100.00%14,537.0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构成,其中直接材料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1.99%、83.16%、79.70%和82.30%。

3、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因素分析

(1)直接材料成本中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为尼龙、聚丙烯等石油衍生品及根据客户需求添加的辅料和助剂。

①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材料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尼龙6新料989.1732.37%3,156.9522.31%2,080.7814.15%2,336.2117.94%
副牌料204.496.69%1,619.3711.45%2,801.8419.06%1,714.3513.17%
再生料165.335.41%1,268.148.96%1,482.7010.09%1,591.6612.22%
小计1,358.9944.47%6,044.4642.72%6,365.3243.30%5,642.2143.33%
尼龙66新料43.931.44%698.764.94%539.423.67%427.383.28%
副牌料86.612.83%379.062.68%638.274.34%345.562.65%
再生料21.900.72%154.431.09%113.760.77%152.151.17%
小计152.444.99%1,232.258.71%1,291.458.78%925.107.10%
尼龙合计1,511.4349.46%7,276.7251.43%7,656.7752.08%6,567.3150.44%
聚丙烯共聚PP207.246.78%808.595.71%807.675.49%559.594.30%
均聚PP301.849.88%628.434.44%821.935.59%558.864.29%
其他PP50.361.65%526.993.72%303.782.07%589.474.53%

1-1-258小计

小计559.4418.31%1,964.0013.88%1,933.3813.15%1,707.9213.12%
玻纤220.657.22%1,148.158.11%1,239.498.43%1,159.758.91%
合金塑料原料115.893.79%538.353.80%686.574.67%851.826.54%
其他塑料119.163.90%722.915.11%827.745.63%1,036.227.96%
助剂267.618.76%994.237.03%1,073.677.30%905.916.96%
模胚63.282.07%592.224.19%118.680.81%--
其他198.226.49%912.156.45%1,165.077.92%791.706.08%
合计3,055.68100.00%14,148.73100.00%14,701.37100.00%13,020.62100.00%

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总额分别为13,020.62万元、14,701.37万元、14,148.73万元和3,055.68万元,其金额变化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和精密注塑件业务规模及原材料价格变动相关;报告期内尼龙、聚丙烯原料二者合计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为63.55%、65.23%、65.31%和67.77%。其中尼龙原料可进一步细分为新料、副牌料和再生料,副牌料与新料相比在外观和性能上略有瑕疵,价格一般较新料低,再生料为对回收的塑料制品等进行加工处理后得到的原料,价格最低。

②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如下:

原材料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
尼龙 (元/吨)尼龙6新料9,530.98-17.77%11,590.93-17.56%14,060.499.34%12,859.73
副牌料9,088.36-14.41%10,618.03-12.76%12,171.4222.48%9,937.82
再生料7,689.77-9.37%8,485.16-4.42%8,877.447.66%8,245.90
小计9,195.73-12.62%10,524.38-9.86%11,675.1013.23%10,311.06
尼龙66新料19,877.47-12.64%22,753.98-16.71%27,317.5642.20%19,210.43
副牌料18,503.514.23%17,752.33-1.96%18,107.7140.56%12,882.14
再生料11,419.27-6.64%12,231.18-1.73%12,446.8522.40%10,168.65
小计17,305.54-9.15%19,049.18-5.40%20,136.5539.39%14,446.69
合计9,651.92-15.24%11,387.35-9.38%12,565.7016.95%10,744.32
聚丙烯 (元/吨)共聚PP7,170.96-10.65%8,026.09-7.36%8,663.4011.37%7,779.06
均聚PP6,298.25-15.03%7,411.99-11.25%8,351.3210.63%7,548.74
其他PP7,351.47-15.36%8,686.064.22%8,333.965.77%7,879.01
小计6,685.89-16.19%7,977.24-5.89%8,476.109.57%7,735.70
玻纤(元/吨)3,988.05-10.73%4,467.16-8.12%4,861.91-2.01%4,961.76
合金塑料原料(元/吨)13,989.9018.68%11,787.55-7.76%12,779.837.16%11,925.66
其他塑料(元/吨)13,389.1412.08%11,945.64-18.72%14,696.686.96%13,739.80
助剂(元/吨)18,465.3811.60%16,546.35-6.20%17,639.524.23%16,923.55
模胚(元/个)22,599.271.51%22,264.0080.09%12,362.61--

由上表可知,除玻纤外2017-2019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呈“先升后降”趋势。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尼龙、聚丙烯等石油衍生品,该类原材料价格与石油价格相关度较高,市场价格相对透明。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及主要原材料尼龙和聚丙烯价格

1-1-259

波动情况如下:

A.国际原油价格及其波动

单位:美元/桶

数据来源:Wind

如上图所示,2018年度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为69.78美元/桶,较2017年增加17.35美元/桶,增幅为33.09%;2019年度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为64.04美元/桶,较2018年度下降5.74美元/桶,降幅为8.23%;2020年1-3月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为51.39美元/桶,较2019年度下降12.65美元/桶,降幅19.75%。综上,报告期内国际原油平均价格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与公司主要原材料尼龙、聚丙烯等石油衍生品采购均价变动趋势一致。

B.尼龙价格变动情况

a.PA6市场价格及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PA6市场价格及采购价格变动趋势如下图:

单位:元/吨

采购均价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各月原材料采购的加权平均价格。

数据来源:Wind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公司PA6新料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副牌料与新料相比在外观或性能上略有瑕疵,价格一般低于新料价格,但变动趋势和市场均价变动趋势一致。其中2018年11月副牌料和2019年12月新料采购均价较高,主要原因为当月采购的副牌料和新料均为透明料,其价格相较其他副牌料和新料高。

再生料价格除受新料市场价格影响外,还与国家废旧塑料回收政策、回收成本直接相关,故其价格变动相对较小,但总体趋势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一致,另近年由于尼龙新料价格下降,与再生料的价差空间逐步缩小,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尼龙6采购单价和市场均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1-1-260

原材料

原材料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
尼龙6新料9,530.98-17.77%11,590.93-17.56%14,060.499.34%12,859.73
副牌料9,088.36-14.41%10,618.03-12.76%12,171.4222.48%9,937.82
再生料7,689.77-9.37%8,485.16-4.42%8,877.447.66%8,245.90
小计9,195.73-12.62%10,524.38-9.86%11,675.1013.23%10,311.06
市场均价10,281.26-14.71%12,055.13-19.65%15,003.372.34%14,660.53

数据来源:Wind

b.PA66市场价格及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由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公司PA66新料和副牌料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再生料价格变动相对要小,但总体趋势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一致。随着2019年新料价格的下降,副牌料、再生料与新料采购价差逐步减少。报告期内尼龙66采购单价和市场均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1-1-261

原材料

原材料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
尼龙66新料19,877.47-12.64%22,753.98-16.71%27,317.5642.20%19,210.43
副牌料18,503.514.23%17,752.33-1.96%18,107.7140.56%12,882.14
再生料11,419.27-6.64%12,231.18-1.73%12,446.8522.40%10,168.65
小计17,305.54-9.15%19,049.18-5.40%20,136.5539.39%14,446.69
市场均价19,903.19-15.43%23,534.59-20.00%29,418.8851.04%19,477.60

数据来源:Wind

C.聚丙烯价格变动情况公司采购的主要聚丙烯PP原料可细分为均聚PP和共聚PP两类,均聚PP是单一丙烯单体的聚合物,共聚PP是丙烯单体与少量其他单体(乙烯、丁烯)聚合而成的聚合物。报告期内,公司聚丙烯采购情况如下:

a.共聚PP市场价格及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由上图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共聚PP新料的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共聚PP采购单价和市场均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1-1-262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
共聚PP7,170.96-10.65%8,026.09-7.36%8,663.4011.37%7,779.06
市场均价7,318.87-10.99%8,222.11-7.27%8,866.2513.72%7,796.60

数据来源:Wind

b.均聚PP市场价格及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由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均聚PP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其中2017年6月-8月和2019年6月均聚PP采购均价高于市场价格,主要原因

为上述月份采购的PP材料主要为高溶均聚PP原料,高溶均聚PP占采购量比例为74.55%,高溶均聚PP流动性较一般均聚PP好,价格较一般均聚PP原料高。

报告期内均聚PP采购单价和市场均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1-1-263

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
均聚PP6,298.25-15.03%7,411.99-11.25%8,351.3210.63%7,548.74
市场均价6,804.84-13.39%7,856.86-4.88%8,259.9311.92%7,379.90

数据来源:Wind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均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与其市场均价及国际原油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③主要产品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以公司2019年度采购成本、采购数量、原材料采购价格为基准,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序号原材料原材料采购均价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10%-5%5%10%
1尼龙12.22%6.11%-6.11%-12.22%
2聚丙烯3.30%1.65%-1.65%-3.30%
3玻纤1.93%0.96%-0.96%-1.93%
4合金塑料原料0.90%0.45%-0.45%-0.90%
5其他塑料1.21%0.61%-0.61%-1.21%
6助剂1.67%0.84%-0.84%-1.67%
7模胚0.99%0.50%-0.50%-0.99%

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大的为尼龙和聚丙烯等,主要是由公司各原材料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决定。

(2)直接人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职工薪酬15,600.1781,582.4873,148.3970,655.19
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521.0058,258.0053,347.00

注: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职工薪酬分别为70,655.19元、73,148.39元、81,582.48元和15,600.17元,2017-2019年度发行人生产人员工资水平高于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无压低员工工资的情况。

(3)制造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64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4.609.69%310.4918.74%342.9123.26%256.9719.06%
水电费70.2727.67%527.9331.86%432.2229.32%403.9729.97%
折旧费104.3041.07%505.6830.52%352.4523.91%294.1021.82%
物料消耗30.2611.91%193.9411.71%245.8016.67%291.3221.61%
资产维护6.092.40%26.561.60%44.283.00%22.641.68%
其他18.457.26%92.255.57%56.463.83%78.975.86%
合计253.97100.00%1,656.85100.00%1,474.13100.00%1,347.9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分别为1,347.96万元、1,474.13万元、1,656.85万元和253.97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水电费、折旧费和物料消耗组成。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256.97万元、342.91万元、

310.49万元和24.60万元。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85.94万元,增幅33.44%的主要原因:2018年各月平均人数为40人,2018年各月平均人数较2017年增加14人,增幅53.85%;2019年度较2018年度下降32.42万元,降幅9.45%的主要原因:为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公司2018年12月采购24台机械手并相应减少了人员,2019年各月平均人数较2018年各月平均人数减少7人,降幅17.50%。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中平均职工薪酬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职工薪酬24,177.69107,435.05100,758.2199,387.84
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521.0058,258.0053,347.00

注: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中平均职工薪酬分别为99,387.84元、100,758.21元、107,435.05元和24,177.69元,2017-2019年度发行人制造费用中的平均职工薪酬高于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无压低员工工资的情况。

②水电费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中水电费分别为403.97万元、432.22万元、527.93万元和70.27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较同期增加28.25万元和95.71万元,增幅分别为6.99%和22.14%,主要原因是:随着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增加及产销量变动,能源消耗量相应增加。

A、能源消耗与产量的匹配性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水。随着生产规模扩大,耗用电力逐年增加。公司生产过程中耗电较多的主要产品为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中的水电费与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产量和精密模具产量情况如下:

1-1-265

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项目项目增幅项目增幅项目
水电费(万元)70.27527.9322.14%432.226.99%403.97
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产量(吨)2,832.6514,717.38-2.59%15,108.657.80%14,015.69
精密注塑模具产量(套)47284259.49%79--

注:上表中改性复合材料制品数据包含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改性复合材料注塑件部位,不包含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装配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水电费耗用量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产量变动趋势一致。其中2019年度公司水电费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公司于2018年12月采购了机械手等机器设备并减少了注塑机操作人员,该部分设备增加能源消耗但不直接增加产量,导致2019年度能源消耗增加;二是2019年公司精密注塑模具产量为284套,较上年度增加205套,增幅259.49%,精密注塑模具产量的增加导致能源消耗增加。

B.水电价格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能源价格情况如下:

能源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均价(元/度)均价(元/度)均价(元/度)均价(元/度)
0.640.620.620.61
能源均价(元/吨)均价(元/吨)均价(元/吨)均价(元/吨)
3.563.633.603.51

a.电价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均价分别为0.61元/度、0.62元/度、0.62元/度和0.64元/度,用电均价未发生重大变化。

b.水价波动分析

2018年度,公司用水均价为3.60元/吨,较2017年增加0.09元/吨,增幅

2.56%,主要原因为:2016年12月19日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山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的决定》,该决定批准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1.08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中山邦塑污水处理费自2017年6月起,每立方米上升0.32元,导致2018年度公司用水均价上升。

(4)外协加工费变动分析

外协加工费主要包括模具委外加工、注塑产品加工、注塑产品移印和布套委外加工等,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1-266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模具委外加工5.10389.8016.51-
注塑产品加工6.1759.1839.4883.22
注塑产品移印2.1338.2329.6756.15
布套委外加工5.14103.48259.40228.91
合计18.54590.70345.06368.28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分别为368.28万元、345.06万元、590.70万元和18.54万元。

2018年公司外协加工费为345.06万元,较2017年减少23.22万元,降幅

6.31%,主要原因为:2018年公司改性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收入较2017年度减少

816.60万元,降幅11.86%,公司相应减少了注塑产品加工和移印等工序的外协加工。

2019年公司外协加工费为590.70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245.63万元,增幅71.19%,主要原因为:2019年公司精密注塑模具销售收入较2018年度增加2,680.00万元,增幅1411.24%,带动模具委外加工费较上年增加373.29万元,增幅22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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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67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697.0263.20%5,058.5853.14%4,344.5159.01%4,081.2454.89%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158.7014.39%1,360.1814.29%776.2510.54%1,308.3817.60%
小计855.7277.58%6,418.7667.43%5,120.7669.55%5,389.6272.49%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190.0417.23%765.578.04%631.788.58%617.048.30%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20.781.88%240.742.53%124.821.70%142.391.92%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5.440.49%470.094.94%1,077.2214.63%935.5312.58%
小计216.2519.61%1,476.4015.51%1,833.8324.91%1,694.9722.80%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36.093.27%254.582.67%160.582.18%228.523.07%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2.921.17%105.051.10%64.120.87%91.031.22%
小计49.014.44%359.633.78%224.703.05%319.554.30%
精密注塑模具1.360.12%1,087.7411.43%50.760.69%--
其他-19.40-1.76%176.231.85%132.591.80%30.690.41%
合计1,102.95100.00%9,518.77100.00%7,362.65100.00%7,434.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7,434.82万元、7,362.65万元、9,518.77万元和1,102.95万元,主要由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以及精密注塑模具的毛利构成,四者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9.59%、98.20%、98.15%和101.76%;上述产品是公司主要盈利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84%、30.02%、35.35%和31.16%,具有一定的波动,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产品价格调整、客户类型以及工艺改进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①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及产品结构的影响

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会直接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由于各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各主要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变动亦会对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率及其销售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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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9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 贡献率收入占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36.27%19.69%54.29%35.87%18.78%52.36%31.07%17.72%57.02%34.66%18.57%53.60%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40.00%4.48%11.21%41.69%5.05%12.11%30.99%3.17%10.22%39.30%5.95%15.15%
小计36.91%24.17%65.50%36.97%23.84%64.48%31.06%20.88%67.23%35.68%24.53%68.75%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26.44%5.37%20.31%28.24%2.84%10.07%25.00%2.58%10.31%29.16%2.81%9.63%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16.58%0.59%3.54%25.25%0.89%3.54%15.86%0.51%3.21%17.33%0.65%3.74%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11.15%0.15%1.38%35.16%1.75%4.97%43.59%4.39%10.08%39.67%4.26%10.73%
小计24.22%6.11%25.22%29.52%5.48%18.57%31.69%7.48%23.59%32.01%7.71%24.10%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19.23%1.02%5.30%27.20%0.95%3.48%16.50%0.65%3.97%22.07%1.04%4.71%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2.69%0.37%2.88%32.44%0.39%1.20%21.15%0.26%1.24%24.30%0.41%1.70%
小计16.93%1.38%8.18%28.54%1.34%4.68%17.60%0.92%5.20%22.66%1.45%6.42%
精密注塑模具17.88%0.04%0.22%37.90%4.04%10.66%26.73%0.21%0.77%---
其他-62.07%-0.55%0.88%40.50%0.65%1.62%16.92%0.54%3.19%19.13%0.14%0.73%
合计31.16%31.16%100%35.35%35.35%100%30.02%30.02%100%33.84%33.84%1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毛利率分别为35.68%、

31.06%、36.97%和36.91%,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8.75%、67.23%、64.48%和

65.50%;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毛利率分别为32.01%、31.69%、29.52%和

24.22%,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4.10%、23.59%、18.57%和25.22%;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毛利率分别为22.66%、17.60%、28.54%和16.93%,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42%、5.20%、4.68%和8.18%;精密注塑模具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3月毛利率分别为26.73%、37.90%和17.88%,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0.77%、

10.66%和0.22%,上述四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99.27%、96.81%、98.38%和99.12%,因此上述四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决定了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整体变动趋势,注塑加工服务毛利率和销售收入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小。

②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产品价格调整

公司改性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尼龙(PA)、聚丙烯(PP)等石油衍生品,占成本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81.99%、83.16%、79.70%和82.30%,平均为81.79%,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尼龙原料采购均价分别为10,744.32元/吨、12,565.70元/吨和11,387.35元/吨和9,651.92元/吨,聚丙烯采购均价分别为7,735.70万元/吨、8,476.10万元/吨和7,977.24万元/吨和6,685.89元/吨,呈先升后降趋势,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改性尼龙或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品毛利率影响较大。

公司可以根据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现有产品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以传导成本压力,但产品销售价格调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单位成本和单位售价变动不完全同步,最终对产品毛利率变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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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下游客户结构占比的变化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等下游领域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以及防护用品领域的改性聚丙烯熔喷专用料,下游客户收入结构的变化及毛利率差异导致对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分行业客户的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71

客户领域

客户领域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婴童出行用品1,359.1438.40%32.20%11,975.2644.47%36.40%12,447.8250.76%32.31%13,210.0960.12%35.32%
运动器材308.358.71%39.14%2,988.9811.10%36.31%3,033.7612.37%33.50%2,491.7711.34%32.91%
汽车配件321.169.07%26.06%3,060.2211.36%37.74%1,983.048.09%28.98%1,017.294.63%42.77%
家用电器608.4917.19%35.27%3,836.9714.25%36.67%2,743.6811.19%25.06%2,035.029.26%30.77%
办公家具348.709.85%29.08%2,235.448.30%31.44%2,191.148.93%24.79%2,248.9110.24%28.53%
电子及机电产品206.125.82%14.98%977.233.63%26.22%686.992.80%18.93%576.502.62%23.32%
防护用品186.885.28%33.51%---------
其他200.935.68%25.59%1,855.506.89%29.84%1,437.385.86%27.07%392.291.79%28.49%
合计3,539.77100%31.16%26,929.61100%35.35%24,523.81100%30.02%21,971.88100%33.84%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和家用电器行业,其中婴童出行用品行业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0.12%、50.76%、44.47%和38.40%,且毛利率保持相对较高水平;另一方面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行业收入占比呈逐年增长趋势。

④工艺优化与配方改进

公司通过以销定产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改性复合材料产品,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的产品创新与降本需求,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研发团队通过工艺优化和配方改进,在响应绿色环保趋势及保持产品性能指标稳定的基础上,调整新料、副牌料、再生料投入比例以及玻纤、其他助剂比例进行生产,降低了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具体过程如下:

通常副牌料与再生料较新料存在性能差异,故采用常规改性方法,无法满足产品要求的性能指标;公司通过对外购的副牌料和再生料,根据外观、颜色、机械性能、熔流指数等指标分级,然后将分级后的材料搭配不同比例新料、助剂等,并运用自身的核心改性技术如高性能纳米交联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高含量玻纤增强尼龙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进行改性复合材料生产。

对于部分无法直接配比生产使用的再生料,公司在抽样分析后,利用自身的核心改性技术,如“一种脲醛树脂的再生工艺及含有再生脲醛树脂的复合材料(发明专利号:ZL201310624252.7)” 和“一种阻燃高韧增强的再生A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对同一批次的再生料进行初步改性,并使其主要指标接近新料标准再用于产品生产,保证最终产品质量稳定。

生产过程中对于新料和分级归类的副牌和再生料的使用配比原则如下:

1-1-272序号

序号主要产品要求类型再生料使用比例范围
1颜色要求为半透明,不能有任何黑点,指标要求严格全部使用新料
2颜色为浅色,不能有任何黑点添加部分副牌料
3深颜色,且对黑点无要求添加一定比例再生料

总体而言,新料、副牌料和再生料添加比例会基于客户产品结构、性能要求而定,其中以公司主要产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为例,其尼龙新料、副牌料、再生料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吨)占比数量(吨)占比数量(吨)占比数量(吨)占比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主营业务成本中尼龙原料耗用量847.94100.00%5,762.85100.00%5,761.94100.00%5,118.48100.00%
其中:尼龙新料510.8560.25%2,663.6446.22%1,558.8927.05%1,675.6332.74%
尼龙副牌料158.2618.66%1,629.1428.27%2,529.6843.90%1,697.5233.16%
尼龙再生料178.8321.09%1,470.0725.51%1,673.3629.04%1,745.3434.10%

1-1-273相比新料单位成本节约(元/吨)

相比新料单位成本节约(元/吨)306.88962.142,122.422,070.45
对毛利率影响1.90%5.75%12.65%12.87%

注:1、单位成本节约为根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副牌料、再生料与新料的单位成本差计算得出,单位成本节约=(每吨新料价格-每吨副牌料价格)*副牌料数量/总数量+(每吨新料价格-每吨再生料价格)*再生料数量/总数量,毛利率影响=单位成本节约/单位产品价格。

2、2019年及2020年1-3月因主要原材料尼龙采购价格下降,新料使用占比有所上升。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因为副牌料、再生料改性后的有效使用,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毛利率较全部使用新料情形下增加12.87%、12.65%、5.75%和

1.90%。

此外,基于塑胶成型一体化的优势,对于精密注塑环节形成的边角废料,公司可以回收改性后重复使用,有效节约材料成本,提高毛利率水平。

(2)各分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该等产品使公司形成了从改性复合材料到改性复合材料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塑胶成型一体化商业模式,业务协同效益较强,主要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从事改性复合材料的生产,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和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后续为提高公司的产品技术服务能力,为下游客户提供专业的一体化塑胶成型服务,以提升改性复合材料客户黏度,于2017年增加改性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并于2018年进一步拓展至精密注塑模具行业,形成了从改性复合材料到改性复合材料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塑胶成型一体化商业模式。

公司从客户产品设计阶段即参与服务,在客户的模具设计、材料选择、试模打样、测试变更和制品优化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塑胶成型服务,对客户后续改性材料准备及注塑工艺要求提供专业建议,并基于前端已获知的客户材料和注塑业务需求,可向客户快速提供定制化材料,输出改性复合材料制品,缩短客户新品开发周期,减少新品开发成本,提高客户良品率,提升了客户黏度。

目前,公司塑胶成型一体化商业模式以及公司产品主要聚焦于下游产品中高端细分市场,如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和办公家具等的

关键结构件或功能部件,使公司产品享有更高的议价权,毛利率较高,具体分析如下:

①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

A、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主要产品为高性能玻纤增强尼龙、高性能增韧耐寒尼龙和高性能阻燃增强尼龙等,主要应用在儿童推车关键结构件(前叉、关节、轮组、踏板等),汽车安全座椅关键部件(安全扣、底盘旋转支持件等),汽车零部件中性能要求高的部件(后视镜基座、旋转骨架、发动机罩盖等),运动器材重要零部件(复健鞋壳体、滑板车底座、运动船桨、齿轮等),高端家电重要零部件(电机齿轮、电源相关配件、电机风轮、厨房电器壳体、电热水器防电墙等)等,该类产品要求高强度、高刚性和高尺寸稳定性,对材料的强度、韧性等指标要求较高。该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尼龙原料,且使用了一定比例尼龙副牌料和再生料,毛利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该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4.66%、31.07%、35.87%和36.27%,单位成本料工费和毛利率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a、单位成本料工费分析

单位:元/吨

1-1-274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比例金额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9,581.8393.22%10,149.7594.66%10,950.1194.70%9,893.4994.14%
其中:尼龙新料4,798.3346.68%4,077.7638.03%2,906.1725.13%3,144.1229.92%
尼龙副牌料1,530.5814.89%2,247.6320.96%3,891.4133.66%2,388.8322.73%
尼龙再生料1,328.8012.93%1,534.8014.31%1,821.7115.76%2,000.8419.04%
玻纤986.489.60%1,092.3910.19%1,158.1910.02%1,159.7411.04%
助剂676.886.59%910.078.49%969.108.38%1,005.049.56%
单位人工166.171.62%130.331.22%134.711.17%139.231.32%
单位制造费用530.985.17%442.244.12%477.674.13%476.584.53%
单位成本合计10,278.99100.00%10,722.33100.00%11,562.48100.00%10,509.30100.00%

由上表可知,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主要成本为原材料,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94.14%、94.70%、94.66%和93.22%,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该类产品成本影响较大。

b、毛利率具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1-275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36.27%35.87%31.07%34.66%
毛利率增减变动0.39%4.80%-3.59%-
价格变动因素销售均价(元/吨)16,128.5716,720.8216,774.4016,083.30
价格变动比例-3.54%-0.32%4.30%-
成本变动因素单位成本(元/吨)10,278.9910,722.3311,562.4810,509.30
成本变动比例-4.13%-7.27%10.02%-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销售均价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均价波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①-2.26%-0.20%2.96%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②2.65%5.01%-6.55%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幅度0.39%4.80%-3.59%

注:①=(本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本年销售均价-(上年销售均价-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②=(上年单位成本-本年单位成本)/上年销售均价,下同。

2018年度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毛利率为31.07%,较2017年度下降3.5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升,带动生产成本上升。2018年度主要原料PA6、PA66采购均价分别为11,675.10元/吨、20,136.55元/吨,较上年上升13.23%、39.39%,但公司通过核心改性技术增加副牌料使用量,单位产品中副牌料的使用金额从上年的2,388.83元/吨上升至3,891.41元/吨,新料使用金额从上年的3,144.12元/吨下降至2,906.17元/吨,部分抵消了尼龙原料价格上升的影响,最终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单位成本上升10.02%;二是随着生产成本的上升,公司上调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销售价格,增幅4.30%,但因销售均价上升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3.59%。2019年度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毛利率为35.87%,较2018年度上升4.8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19年度主要材料PA6、PA66采购均价分别为10,524.38万元/吨、19,049.18元/吨,较上

年下降9.86%、5.40%,同时尼龙原料市场价格的下降导致新料、副牌料之间的价差逐步缩小,故单位产品中新料的使用金额从上年2,906.17元/吨上升至4,077.76元/吨,副牌料的使用金额下降,最终该产品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下降

7.31%;此外,随着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生产规模上升,基于规模效应原因,单位产品的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略有下降,综合因素导致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单位总成本下降7.27%;二是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下调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销售价格,降幅为0.32%,但因销售均价下降幅度远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上升4.80%。

2020年1-3月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毛利率为36.27%,较上年变动较小。B、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是公司在自产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基础上进一步注塑加工形成的制品,如婴童车关键结构部件、汽车风轮、电器风轮、工业风轮等和办公家具核心配件(如承重部件、椅脚等)。由于该类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具有产业链成本优势,能有效降低客户注塑设备投入及生产管理和时间成本,且产品定位于技术要求高或结构复杂的改性尼龙注塑件产品,毛利率相对更高,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39.30%、30.99%、41.69%和

40.00%,该产品单位成本料工费和毛利率具体分析如下:

a、单位成本料工费分析

单位:元/吨

1-1-276

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比例金额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8,064.9243.88%8,483.8346.49%8,955.0347.61%7,637.8653.23%
其中:尼龙原料6,383.3834.73%6,891.9037.77%7,320.4838.92%5,671.4739.53%
玻纤974.675.30%985.965.40%1,043.555.55%1,448.4910.10%
助剂590.963.22%331.221.82%426.802.27%364.132.54%
单位人工4,523.9024.61%4,253.4823.31%4,505.7523.96%2,662.2618.56%
单位制造费用5,271.5728.68%4,591.2325.16%4,644.1324.69%3,226.5822.49%
单位委外加工费用519.772.83%918.775.04%704.243.74%820.925.72%
单位成本合计18,380.16100.00%18,247.32100.00%18,809.15100.00%14,347.62100.00%

由上表可知,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的主要生产成本为材料成本、人工和制造费用,但材料成本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分别为53.23%、47.61%、46.49%和

43.88%,报告期内平均为47.80%,原材料价格变动是影响该类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

b、毛利率具体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1-277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40.00%41.69%30.99%39.30%
毛利率增减变动-1.70%10.71%-8.31%-
价格变动因素销售均价(元/吨)30,632.5231,296.2427,253.8023,636.69
价格变动比例-2.12%14.83%15.30%-
成本变动因素单位成本(元/吨)18,380.1618,247.3218,809.1514,347.62
成本变动比例0.73%-2.99%31.10%-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销售均价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均价波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①-1.27%8.65%10.56%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②-0.42%2.06%-18.88%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幅度-1.70%10.71%-8.31%

2018年度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为30.99%,较2017年度下降

8.3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升及重要客户收入下降,导致单位生产成本上升。2018年度尼龙原料采购均价为12,565.70元/吨,较上年上升

16.95%,导致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增加1,317.17元/吨,增幅17.25%;二是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主要客户是乐瑞集团,2018年乐瑞集团产品线调整导致对该类产品采购金额从上年的2,304.37万元下降至1,034.49万元,降幅

55.11%,故单位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需分摊的厂房和机器设备等制造费用较上年增加1,417.56元/吨,增幅为43.93%,单位人工较上年增加1,843.49元/吨,增幅69.25%,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单位成本上升4,461.53元/吨,增幅31.10%;三是2018年度随着生产成本的上升,公司上调该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幅度为

15.30%,但销售均价上升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8.31%。

2019年度,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为41.69%,较2018年度上升

10.7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19年度尼龙原料采购均价为11,387.35元/吨,较上年下降9.38%,导致单位产品

成本较上年减少561.84元/吨,降幅2.99%;二是因为2019年部分客户如中山市硕森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特凯斯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工序流程增加,如需进一步包胶、加五金件、卡扣等,单价相对较高,导致单位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增加14.83%,鉴于单位产品价格上升同时单位成本下降,毛利率最终上升10.71%。2020年1-3月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为40.00%,较上年下降

1.70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C、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专注开发用于中高端下游客户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并采用塑胶成型一体化商业模式等多重优势,使得公司客户黏度高、毛利高、成本转嫁能力强,故毛利率较高,其中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34.66%、

31.07%、35.87%和36.27%,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分别为39.30%、30.99%、

41.69%和40.0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a、产品品质稳定、性能优异公司生产的高性能尼龙复合材料产品在环保、耐高温、阻燃以及力学性能方面均表现出优异性能,具有稳定的产品品质,与国外竞争对手生产的同类先进产品已处于同等水平,由于国外同类进口产品价格相对较高,公司产品议价能力相对较强。经查询赛百库数据库(www.ulprospector.com)找出与公司部分主要产品型号、性能相近的进口产品,并通过WIND查找该类进口产品的市场价格,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1-1-278

序号

序号分类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PA6某型号1朗盛(拜耳)B30S24,984.2025,408.6025,764.8524,521.58
奇德N5120R系列16,979.3117,417.2416,980.2016,204.87
价格差异8,004.897,991.368,784.658,316.71
价格差异率47.14%45.88%51.73%51.32%
2PA6某型号2巴斯夫B3EG617,699.1219,032.9322,189.1622,147.52
奇德N6130G系列15,294.4116,206.7917,502.7516,653.31
价格差异2,404.712,826.144,686.415,494.21
价格差异率15.72%17.44%26.78%32.99%
3PA6德国巴斯夫B35EG329,985.7830,298.1529,500.6129,487.18

1-1-279

某型号3

某型号3奇德N6115SG、N6115G19,228.6622,363.7520,402.8219,732.52
价格差异10,757.127,934.409,097.799,754.66
价格差异率55.94%35.48%44.59%49.43%
4PA66某型号1陶氏杜邦70G33L26,145.7028,815.1730,725.8027,439.02
奇德N6230G、N6233G23,637.2925,846.6720,943.8020,548.25
价格差异2,508.412,968.509,782.006,890.77
价格差异率10.61%11.49%46.71%33.53%
5PA66某型号2陶氏杜邦ST80146,017.7048,372.6049,747.0948,624.14
奇德N6220R、N6120R19,247.7919,328.3023,071.6521,538.26
价格差异26,769.9129,044.3026,675.4427,085.88
价格差异率139.08%150.27%115.62%125.76%

注:1、对比进口产品如朗盛(拜耳)B30S、巴斯夫B3EG6等的性能指标来自上述公司在赛百库(www.ulprospector.com)数据库登记的产品性能数据;2、朗盛(拜耳)B30S、巴斯夫B3EG6等进口产品价格数据来自WIND;3、价格差异为对比产品与奇德产品的价格差;

4、价格差异率为价格差与奇德产品的比值。

由上表可知,公司在保证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性能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销售均价低于同类进口产品市场价格,因此公司产品具有较大的议价空间,保证了产品的高毛利率。

b、产品聚焦改性尼龙工程塑料的功能件和结构件

公司主要产品高性能尼龙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在细分类别属于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性能指标高于传统改性通用塑料及制品,主要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汽车和运动器材的关键功能件或结构件上,如婴童车和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轮组和折弯关节、汽车发动机罩盖和后视镜底座支架件等,在安全性、可靠性、功能性方面有较高要求,客户对材料技术和质量要求更为严格。

随着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产品性能优异,有效避免了低端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改性尼龙产品的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拉伸模量、弯曲强度、弯曲模量等指标上,与国内外同类先进产品已处于同等水平,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以经SGS检测的公司两款高玻纤产品为例,具体性能对比如下:

项目奇德PA6高玻纤产品进口PA6高玻纤产品奇德PA66高玻纤产品进口PA66高玻纤产品
拉伸强度/MPa205193199192
断裂伸长率/%2.93.22.12.2
拉伸模量/MPa17,10016,00016,80016,100
弯曲强度/MPa318296319308

1-1-280弯曲模量/MPa

弯曲模量/MPa15,00013,40014,80014,000
IZOD/KJ/m226282121
HDT/℃211210251251

表1:高玻纤产品性能对比情况(来源于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检测)

c、优异的工艺与配方公司生产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的原材料,主料包括PA6、PA66原料(含副牌料),辅料包括玻纤、增韧剂等,同时含有一定比例的PA再生料。以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为例,报告期内因副牌料、再生料改性后的有效使用,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毛利率较全部使用新料情形下增加12.87%、12.65%、5.75%和1.90%。此外,基于塑胶成型一体化的优势,对于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精密注塑环节形成的边角废料,公司可以回收改性后重复使用,有效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d、品牌客户效应公司在改性尼龙复合材料领域经营十多年,凭借品质稳定性和研发持续性优势,在下游行业中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该等客户较多是行业内知名生产企业,产品定位高端,基于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原因,对于供应商产品质量要求严格,认证周期较长,一旦认证通过,将形成一定的进入壁垒,故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产品高毛利率的重要保证。在中高端婴童出行用品领域,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婴童车品牌生产商美国DOREL(乐瑞集团)、乐美达集团、贯新幼童、妈咪宝、福贝贝、福建欧仕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汽车用改性材料领域,公司与国内汽车主机厂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开展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主要通过向一级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供货,进入国内外汽车行业主机厂的供应链体系。公司与麦格纳、东箭、诗兰姆、恒勃等主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合作,并通过其将产品应用于广汽传祺、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的部分车型上。在其他领域:如家电行业的格兰仕、万和电器等,办公家具行业的美国赫比特等,泳池设备行业的意万仕等,公司与该等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e、塑胶成型的一体化商业模式

公司塑胶成型一体化的商业模式,从产品的模具设计环节开始提供服务和定制化材料,缩短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周期和沟通成本,在服务客户提升客户黏性的同时使公司拥有更高的议价权,因此能够维持较高的产品毛利率水平。

②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

A、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毛利率具体变动情况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的主要产品为高性能玻纤增强聚丙烯、高性能矿纤增强聚丙烯、低温耐寒复合聚丙烯、高熔指熔喷专用聚丙烯等,应用在泳池设备功能件(水泵壳体、沙缸底座等)、运动器材功能件(高尔夫球车轮毂、运动船桨等)、汽车安全座椅(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壳体、底座、装饰盖等)、口罩用无纺布和熔喷布生产等。报告期内,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毛利率分别为29.16%、25.00%、

28.24%和26.44%,较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的毛利率要低,主要原因为改性尼龙的材料性能及要求更为优异,故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毛利率高于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该产品单位成本料工费和毛利率变动分析具体如下:

a、单位成本料工费分析

单位:元/吨

1-1-281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比例金额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6,966.3891.08%7,547.1393.03%8,221.1293.05%7,723.2292.42%
其中:聚丙烯原料6,084.5579.55%6,102.0175.22%6,213.9770.33%6,106.3773.07%
玻纤198.812.60%457.745.64%562.776.37%623.587.46%
助剂454.135.94%716.628.83%1,014.3011.48%642.327.69%
单位人工149.391.95%135.711.67%140.821.59%145.701.74%
单位制造费用533.186.97%429.435.29%473.595.36%488.095.84%
单位成本合计7,648.95100.00%8,112.26100.00%8,835.53100.00%8,357.01100.00%

注:聚丙烯原料包括共聚PP、均聚PP及其他PP。

由上表可知,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主要生产成本为材料成本,报告期内,单位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92.42%、93.05%、93.03%和91.08%,平均为92.39%,原材料价格变动是影响该类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单位人工因产量上升的规模效应略有下降。

b、毛利率具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1-282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26.44%28.24%25.00%29.16%
毛利率增减变动-1.80%3.24%-4.16%-
价格变动因素销售均价(元/吨)10,398.0611,304.8711,780.4111,797.24
价格变动比例-8.02%-4.04%-0.14%-
成本变动因素单位成本(元/吨)7,648.958,112.268,835.538,357.01
成本变动比例-5.71%-8.19%5.73%-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销售均价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均价波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①-5.90%-2.90%-0.11%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②4.10%6.14%-4.06%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幅度-1.80%3.24%-4.16%

2018年度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毛利率为25.00%,较2017年度下降4.1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升以及阻燃类产品销量上升,带动生产成本上升。2018年度主要原材料聚丙烯采购均价为8,476.10元/吨,较上年上升9.57%,导致单位产品聚丙烯成本上升了107.59元/吨,涨幅1.76%,助剂2018年采购均价为17,639.52元/吨,较上年上升4.23%,以及阻燃类产品的销量上升导致助剂使用上升,单位产品助剂成本增加371.98元/吨,增幅为57.91%,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单位成本上升478.52元/吨,增幅5.73%;二是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销售均价较上年略有下降,销售均价下降而单位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

4.16%。

2019年度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毛利率为28.24%,较2018年度上升3.2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成本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下降。2019年度主要原材料聚丙烯采购均价较上年下降5.89%,导致单位产品聚丙烯原料成本减少

111.95元/吨,降幅1.80%,主要原材料玻纤采购均价较上年下降8.12%,导致单位产品玻纤成本减少105.03元/吨,降幅18.66%,同时助剂成本因阻燃剂使用比例下降,单位助剂成本较上年减少297.68元/吨,降幅29.35%;上述因素导致单位成本下降723.27元/吨,降幅8.19%;二是随着单位成本的下降,公司下调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产品销售价格,降幅为4.04%,但因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上升3.24%。

2020年1-3月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毛利率为26.44%,变动较小。B、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为食品级的儿童推车功能件(如餐盘、前扶手等)、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配件、智能家居或家具配件等,其较多原料为直接外购聚丙烯,少部分使用公司自产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故毛利率不高,低于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毛利率,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17.33%、15.86%、25.25%和16.58%,该产品料工费和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分析如下:

a、单位成本料工费分析

单位:元/吨

1-1-283

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比例金额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7,171.2743.82%7,410.9248.57%7,997.9849.58%7,322.7257.94%
其中:聚丙烯原料6,903.3542.19%7,016.5145.98%6,863.4242.55%6,479.0951.26%
玻纤62.960.38%132.460.87%331.492.05%342.502.71%
助剂151.150.92%207.371.36%597.463.70%352.802.79%
单位人工4,262.8326.05%3,896.6525.54%4,117.6725.53%2,367.7518.73%
单位制造费用4,683.9628.62%3,935.1325.79%3,948.0124.47%2,630.5120.81%
单位委外加工费用245.911.50%16.180.11%68.090.42%317.872.51%
单位成本合计16,363.97100.00%15,258.89100.00%16,131.75100.00%12,638.84100.00%

由上表可知,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主要生产成本为材料成本、人工和制造费用,但材料成本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分别为57.94%、49.58%、48.57%和

43.82%,报告期内平均为49.98%。

b、毛利率具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16.58%25.25%15.86%17.33%
毛利率增减变动-8.66%9.39%-1.47%-
价格变动因素销售均价(元/吨)19,617.0820,412.2719,171.4315,287.40
价格变动比例-3.90%6.47%25.41%-
成本变动因素单位成本(元/吨)16,363.9715,258.8916,131.7512,638.84
成本变动比例7.24%-5.41%27.64%-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销售均价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如下:

1-1-284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均价波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①-3.25%4.84%21.38%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②-5.41%4.55%-22.85%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幅度-8.66%9.39%-1.47%

2018年度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为15.86%,较2017年度下降

1.4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升及生产规模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上升。2018年度聚丙烯原料采购均价为8,476.10元/吨,较上年上升9.57%,导致单位产品中聚丙烯原料成本较上年上升384.33元/吨,增幅5.93%,且单位助剂成本较上年上升244.66元/吨,增幅69.35%,导致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增加

675.26元/吨,增幅9.22%;二是当年因乐瑞集团产品线调整导致公司注塑业务产销率下降,单位产品需分摊的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分别较上年增加1,749.92元/吨和1,317.51元/吨,增幅分别为73.91%和50.09%;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单位总成本上升3,492.90元/吨,增幅27.64%;三是随着生产成本上升公司相应上调了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的价格,且当年单价较高的家具配件产品占比上升,故销售均价增幅为25.41%,但略低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1.47%。

2019年度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为25.25%,较2018年上升

9.3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一是2019年玻纤及助剂采购价格下降,导致单位玻纤和助剂成本分别较上年减少199.03元/吨和390.08元/吨,导致单位产品成本较上年减少872.86元/吨,降幅为5.41%;二是公司通过对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客户进行优化调整,剔除了部分单价较低的客户,故整体销售均价较上年上升6.47%;因销售均价上升的同时单位成本下降5.41%,故最终毛利率较上年上升9.39%。

2020年1-3月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为16.58%,较2019年下降8.6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产销量较同期下降,需分摊的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较上年分别增加366.18元/吨和

748.83元/吨,导致单位总成本上升1,105.08元/吨,增幅为7.24%;二是受市场外部环境影响,单位价格较上年下降3.90%;因销售均价下降的同时单位成本上升7.24%,故最终毛利率较上年下降8.66%。

C、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公司基于自身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产品方面的技术和资源积累,在生产改性聚丙烯汽车安全座椅配件基础上,进一步外购五金、布套或布料等材料组装成汽车安全座椅成品。因汽车安全座椅配件为公司自产,基于产业链的优势,故整体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毛利率分别为39.67%、43.59%、35.16%和11.15%。该类产品料工费和毛利率变动分析具体如下:

a、单位成本料工费分析

单位:元/套

1-1-285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比例金额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243.9544.65%181.9950.30%168.1352.10%187.4256.00%
其中:布套或布料58.2410.66%30.438.41%32.7910.16%45.9613.73%
五金件88.1116.13%86.5323.92%81.2425.18%88.8226.54%
注塑件97.6017.87%65.0217.97%54.1016.76%52.6415.73%
单位人工67.4012.34%62.0417.15%47.0614.58%45.3613.55%
单位制造费用170.1631.15%74.6020.62%47.4714.71%48.0414.35%
单位委外加工费用64.8111.86%43.1811.93%60.0318.60%53.8616.09%
单位成本合计546.32100.00%361.81100.00%322.70100.00%334.68100.00%

由上表可知,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主要生产成本为材料成本、人工、制造费用和委外加工费用,但原材料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分别为56.00%、52.10%、50.30%和44.65%,报告期内平均为50.76%,原材料价格变动是影响该类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同时布套或布料单位成本下降导致儿童安全座椅单位成本下降,报告期内单位产品中布套或布料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公司主要向外部采购布套用于安全座椅生产,2018年公司逐步改为采购布套原料并委外加工布套,2019年新增由ODM客户直接提供布套供公司生产安全座椅。

b、毛利率具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11.15%35.16%43.59%39.67%
毛利率增减变动-24.01%-8.43%3.91%-
价格变动因素销售均价(元/套)614.88557.98572.01554.77
价格变动比例10.20%-2.45%3.11%-
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元/套)546.32361.81322.70334.68

1-1-286因素

因素成本变动比例51.00%12.12%-3.58%-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销售均价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均价波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①9.06%-1.59%1.75%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②-33.07%-6.84%2.16%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幅度-24.01%-8.43%3.91%

2018年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毛利率为43.59%,较2017年度上升3.9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材料成本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下降。随着公司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规模的上升,2018年公司由原主要采购布套改为采购布套原料并委外加工生产布套,导致单位产品中布套成本较上年下降13.17元/套,降幅28.65%,单位五金成本较上年下降7.58元/套,降幅8.53%,综合因素导致单位成本较上年减少11.98元/套,降幅3.58%;二是基于公司产品技术和质量优势进行产品升级换代,销售均价上调3.11%,产品均价上升且产品单位成本下降,毛利率上升3.91%。

2019年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毛利率为35.16%,较2018年度下降8.4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公司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销量较上年下降44.54%,导致单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分别上升14.97元/台和27.14元/台,综合因素导致单位产品成本较上年上升39.11元/套,增幅12.12%;二是因客户提供布套材料情形增多导致单位产品价格较上年减少2.45%,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大于单位价格下降幅度,毛利率下降8.43%。

2020年1-3月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毛利率为11.15%,较2019年度下降24.0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以及产品款式更新换代慢原因,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大幅下降,导致单位材料、单位制造费用和单位委外加工费用较上年分别增加61.97元/套、95.56元/套和21.63元/套,增幅分别为34.05%、128.08%和50.09%,导致单位产品成本较上年增加184.51元/台,增幅51.00%;公司基于生产成本的上升提高了销售均价,增幅10.20%,但增幅低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较上年下降24.01%。

③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

A、其他改性复合材料

公司生产的其他改性复合材料主要有改性PBT合金、改性PC/ABS合金、改性PPS合金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领域,如电烤炉配件、把手、咖啡机壳体、后视镜外壳等。报告期内其他改性复合材料毛利率分别为22.07%、16.50%、27.20%和19.23%,该类产品料工费和毛利率具体变动分析如下:

a、单位成本料工费分析

单位:元吨

1-1-287

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比例金额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15,227.1493.56%11,232.0194.74%15,039.9596.03%13,526.5095.30%
其中:其他复合材料原料11,701.6571.90%8,631.7872.81%12,344.1778.82%11,258.2879.32%
玻纤667.514.10%595.675.02%636.854.07%511.733.61%
助剂2,729.9816.77%1,921.2116.20%1,969.5012.57%1,674.1811.80%
单位人工364.152.24%145.611.23%143.890.92%153.441.08%
单位制造费用683.844.20%478.244.03%478.243.05%513.903.62%
单位成本合计16,275.13100.00%11,855.86100.00%15,662.08100.00%14,193.84100.00%

注:新料包括合金原料和其他塑料原料。

由上表可知,其他改性复合材料主要生产成本为材料成本,报告期内,单位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95.30%、96.03%、94.74%和93.56%,平均为94.91%,原材料价格变动是影响该类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

b、毛利率具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其他改性复合材料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19.23%27.20%16.50%22.07%
毛利率增减变动-7.96%10.70%-5.57%-
价格变动因素销售均价(元/吨)20,150.9116,284.4018,756.8618,212.92
价格变动比例23.74%-13.18%2.99%-
成本变动因素单位成本(元/吨)16,275.1311,855.8615,662.0814,193.84
成本变动比例37.28%-24.30%10.34%-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其他改性复合材料销售均价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均价波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①19.18%-9.60%2.49%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②-27.14%20.29%-8.06%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幅度-7.96%10.70%-5.57%

2018年度其他改性复合材料毛利率为16.50%,较2017年度下降5.5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主要原材料合金塑料原料采购均价为12,779.83元/吨,较上年增幅7.16%,其他塑料原料采购均价为14,696.68元/吨,较上年增幅6.96%,导致单位总成本增加1,468.24元/吨,增幅10.34%;二是随着生产成本的上升,公司上调了其他改性复合材料销售价格,上升幅度为2.99%,但销售均价上升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毛利率下降5.57%。

2019年度公司其他改性复合材料毛利率为27.20%,较2018年度上升10.7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主要原材料如合金塑料原料采购均价为11,787.55元/吨,较上年下降7.76%,其他塑料采购均价为11,945.64元/吨,较上年下降18.72%,最终导致该产品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3,806.23元/吨,降幅24.30%;二是2019年度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下调了该类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为13.18%,但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毛利率上升

10.70%。

2020年1-3月公司其他改性复合材料毛利率为19.23%,较2019年度下降

7.9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新开发的PC/ASA产品材料成本较高,导致单位原料成本较上年增加3,069.86元/吨,增幅35.56%,单位助剂成本较上年增加808.77元/吨,增幅42.10%,综合导致单位成本较上年增加4,419.27元/吨,增幅37.28%;二是防火材料产品和新开发的PC/ASA产品单价较高,导致单位价格较上年增幅为23.74%;因单位成本上升幅度高于销售均价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7.96%个百分点。

B、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主要是家用电器及汽车重要零部件,如暖风机上下风口、暖风机面板、电动车电池外壳等。该类产品主要是通过公司自产的其他改性复合材料进一步注塑加工形成,同时还存在少量直接外购合金原料加入助剂后生产制品的情况,基于产业链优势,因此该类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24.30%、21.15%、32.44%和12.69%,该类产品料工费和毛利率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a、单位成本料工费分析

单位:元/吨

1-1-289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比例金额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16,207.7863.10%13,024.5560.10%11,046.2355.90%10,257.2364.08%
其中:塑料原料14,503.8656.46%12,540.7757.86%10,865.4554.99%10,019.2162.59%
玻纤310.861.21%114.500.53%44.170.22%55.720.35%
助剂1,393.065.42%369.281.70%136.610.69%182.301.14%
单位人工4,622.3017.99%4,258.9919.65%4,380.5022.17%2,545.9615.91%
单位制造费用4,857.3718.91%4,301.0519.85%4,200.0221.25%2,828.5017.67%
单位委外费用-0.00%88.130.41%133.920.68%375.362.34%
单位成本合计25,687.45100.00%21,672.73100.00%19,760.66100.00%16,007.06100.00%

由上表可知,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的主要生产成本为材料成本、人工和制造费用,但材料成本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分别为64.08%、55.90%、60.10%和

63.10%,报告期内平均为60.79%,原材料价格变动是影响该类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

b、毛利率具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12.69%32.44%21.15%24.30%
毛利率增减变动-19.75%11.29%-3.15%-
价格变动因素销售均价(元/吨)29,421.8032,079.7125,060.5921,145.48
价格变动比例-8.29%28.01%18.52%-
成本变动因素单位成本(元/吨)25,687.4521,672.7319,760.6616,007.06
成本变动比例18.52%9.68%23.45%-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销售均价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均价波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①-7.23%18.92%14.60%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②-12.51%-7.63%-17.75%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幅度-19.75%11.29%-3.15%

2018年度公司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为21.15%,较2017年度下降

3.1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升及生产规模下降,带动生产成本上升。2018年度主要原材料如合金塑料原料采购均价为12,779.83元/吨,较上年增幅7.16%,其他塑料采购均价为14,696.68元/吨,较上年增幅6.96%,导致单位材料成本上升789.00元/吨,增幅7.69%;二是公司当年因乐瑞集团产品线调整导致公司注塑业务产销率下降,单位产品需分摊的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分

别较上年增加1,834.53元/吨和1,371.51元/吨,增幅分别为72.06%和48.49%,综合因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3,753.60元/吨,增幅23.45%;三是因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公司上调了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销售均价,从2017年21,145.48元/吨上升至25,060.59元/吨,涨幅18.52%,但销售均价上涨幅度低于单位成本上涨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3.15%。

2019年度,公司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为32.44%,较2018年度上升

11.2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主要原材料如合金塑料原料采购均价为11,787.55元/吨,较上年下降7.76%,其他塑料原料采购均价为11,945.64元/吨,较上年下降18.72%,但因2019年公司向客户伊仕莱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高端出口空调用材料如阻燃类的PBT和ABS产品形成收入115.66万元,其材料成本较高,单位产品成本为28,404.19元/吨,且其收入占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比例为35.72%,综合因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1,912.06元/吨,增幅9.68%;二是因伊仕莱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端空调用料单位价格为44,741.36元/吨,且其收入占比为35.72%,拉高了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整体销售收入单价,综合导致销售均价增幅28.01%,因销售均价上涨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上涨幅度,毛利率上升11.29%。

2020年1-3月,公司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为12.69%,较2019年度下降19.7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客户泛仕达的风轮产品收入占该类产品销售收入比例为41.27%,毛利率低,因此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平。

④精密注塑模具

公司生产的精密注塑模具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塑料零部件模具、婴童出行用品零部件模具和其他模具,具体应用领域为汽车配件、婴童出行用品(婴童推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和其他领域(包括高端家电、包装等),其中以汽车配件模具为主,其主要为汽车配件行业中知名的配件供应商,对模具的外观和尺寸精度要求较高,故单套价格较高,毛利率较高。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精密注塑模具毛利率分别为26.73%、37.90%和17.88%,该类产品料工费和毛利率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a、单位成本料工费分析

单位:元/套

1-1-291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比例
单位材料成本12,047.6638.55%36,026.8750.54%12,646.6230.90%
其中:模胚5,929.2118.97%17,768.4024.93%6,661.1816.28%
模仁681.082.18%3,735.715.24%1,633.193.99%
热流道-0.00%6,606.209.27%380.420.93%
石墨电极1,047.793.35%3,114.064.37%1,617.133.95%
单位人工8,916.1928.53%10,975.7015.40%11,255.5327.50%
单位制造费用7,375.8023.60%8,691.8012.19%12,165.7629.73%
单位委外加工费用2,908.389.31%15,592.0921.87%4,857.0011.87%
单位成本合计31,248.03100.00%71,286.47100.00%40,924.91100.00%

由上表可知,精密注塑模具的主要生产成本为材料成本、委外加工费、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但材料成本占比最高,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3月分别为30.90%、50.54%和38.55%,平均为40.00%,原材料价格变动是影响该类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其中2019年因模具复杂程度上升导致单位材料成本占比增加。

b、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精密注塑模具毛利率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17.88%37.90%26.73%-
毛利率增减变动-20.02%11.17%--
价格变动因素销售均价(元/套)38,053.10114,796.2355,854.16-
价格变动比例-66.85%105.53%--
成本变动因素单位成本(元/套)31,248.0371,286.4740,924.91-
成本变动比例-56.17%74.19%--

2019年度精密注塑模具销售均价波动及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
销售均价波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①-54.90%65.53%
单位成本变动使毛利率变动的幅度②34.88%-54.36%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幅度-20.02%11.17%

2018年度精密注塑模具毛利率为26.73%,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单套模具的价格为55,854.16元,销量仅为34套,数量相对较少致使单位制造费用较高,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

2019年度精密注塑模具毛利率为37.90%,较上年增加11.17%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随着公司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发展,公司生产的模具规格、精密度以及技术难度提高,且主要为汽车配件模具,故单价较上年增加58,942.07元/套,增幅105.53%。以2019年公司前十名精密注塑模具客户为例,其收入合计为2,262.99万元,占精密注塑模具收入比例为78.85%,平均单价为128,578.74元/套,较上年平均单价58,942.07元/套增长118.14%,拉高了整体模具的平均单价。具体情况如下表: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93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主要产品
收入(万元)单价(元/套)毛利率收入(万元)单价(元/套)毛利率
1中山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436.16101,431.9650.17%41.30103,250.0026.90%各类汽车发动机功能件/新能源电池盒,模具精度要求非常高
2广东佛山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86.28321,902.6643.26%---酒瓶瓶盖,要求外观/精度都高
3柳州市富英华工贸有限公司362.45190,763.3838.60%---用于汽车内外饰件及功能件的塑胶制品生产,模具要求高
4乐瑞集团204.14136,093.3360.16%11.7129,268.9612.78%用于其安全座椅部件的塑胶制品生产
5柳州正远机电有限公司201.43335,723.5728.64%---用于汽车内外饰件的塑胶制品生产,模具要求高
6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174.7067,191.9729.14%---用于其汽车部件内饰件的塑胶制品生产,模具精度要求高
7广东万博电气有限公司167.26209,070.8030.92%---采购用于制品生产,外观和尺寸精度要求高
8泛仕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37.9472,601.1025.99%70.0953,912.4731.22%采购用于风轮等功能件制品注塑生产
9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97.8648,929.8939.99%---用于保温箱部件
10Monahan Products, LLC94.76118,453.8361.26%---用于其婴童车部件的塑胶制品生产
合计2,262.99128,578.7441.63%123.0958,614.2928.02%

第二,基于公司从材料到模具、制品的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公司原有的改性复合材料客户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亿龙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山玛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广东万博电气有限公司、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公司开展模具业务往来;上述客户黏度强、忠诚度高,单价较高,拉高了整体模具的平均单价;故综合产品结构性变化和产业一体化优势等因素影响带动精密注塑模具平均单价较上年上升105.53%;

第三,原材料价格上升及材料耗用数量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精密注塑模具的主要原料模胚2019年采购均价为22,264.00元/个,较上年上涨80.09%,且2019年新增较多为汽车配件模具,结构相对复杂,单套模具所耗用的钢胚数量增加,导致单位模胚、单位热流道成本分别增加11,107.21元/套、6,225.78元/套,增幅分别为166.75%、1,636.55%,最终导致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增加23,380.25元/套,增幅184.87%;且2019年因模具业务量增大,公司将部分模胚委外进行切割、钻孔等加工,委外加工费用较上年增加10,735.10元/套,增幅221.02%,但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单位制造费用下降3,473.97元/套,降幅

28.56%;上述因素综合导致精密注塑模具单位成本较上年增加30,361.56元/套,增幅74.19%,因销售均价上涨幅度快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2019年精密注塑模具毛利率上升11.17%。

2020年1-3月受春节假期延长及疫情因素影响,模具业务收入规模仅为7.61万元,业务规模较小,导致毛利率为17.88%,较上年下降20.02个百分点。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鉴于塑料种类繁多,不同改性塑料分类不同,隶属的范畴也不同,市场规模、物性、附加值等指标也各不相同。根据各种塑料不同的使用特性,主要分为通用塑料、五大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

1-1-294序号

序号塑料类别特点类别
1通用塑料产量大、用途广、影响面宽,其产量占整个塑料产量的90%以上,单价低,毛利率低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苯乙烯(PS)、ABS(丙烯酸-丁二烯-苯乙烯)为五大通用塑料。
2工程塑料性能较通用塑料佳,更能适用于工业用途,价格较高,产量较少,毛利率高聚酰胺(尼龙PA)、聚甲醛(POM)、聚碳酸酯(PC)、聚苯醚(PPO)和热塑性聚酯(PET或PBT)为五大工程塑料

1-1-295序号

序号塑料类别特点类别
3特种工程塑料比工程塑料物理化学性能更强,技术标准更严,附加值更高如PBS、LCP、PPS、PI、PEEK、PSF等

公司主要产品是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产品涵盖了从材料到精密注塑件、精密注塑模具的塑胶成型一体化业务体系,且以工程塑料改性尼龙(PA)及制品为主,报告期内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8.75%、67.23%、

64.48%和65.50%。

目前上市公司中多以通用塑料为主,毛利率较低,且上市公司产品多以材料为主,较少有从材料到精密注塑件、精密注塑模具的业务体系,故直接比较业务的可比性不强。因此公司在选择同行业可比公司时,选取标准主要是:在原材料、主营业务产品、应用领域方面存在类似的上市公司,具体按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制品、精密注塑模具和汽车安全座椅成品四大类别进行直接对比,具体如下:

(1)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

公司生产的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具体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其他改性复合材料三大系列,其中属于改性工程塑料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报告期平均为54.32%,为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的主要构成部分。可比公司产品有南京聚隆改性尼龙产品和沃特股份的改性工程塑料产品,具体如下表: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类别下游具体应用情况
南京聚隆(300644)高性能改性尼龙产品(以PA66、PA6为主)轨道交通领域铁路轨道紧固部件(轨距块、轨距挡板、预埋套管)以及减震部件(调高垫板、轨道基板)
汽车领域汽车发动机舱部件(进气歧管、气缸罩盖等)、动力系统部件(油门踏板、换档器等)、散热系统部件(冷却风扇、水室等)
电子电气领域电子部件(接线盒、充电桩等)以及结构部件(前端框架、座椅等)
沃特股份(002886)改性工程塑料(PC、PC/ABS、PPO、PBT、PA、PPS、LCP等)家用电器、IT设备、通讯设备、光伏、电子元器件、LED照明、汽车、建筑电器等的内外部结构件
公司高性能改性尼龙为主,其中尼龙以PA6为主婴童出行用品领域儿童推车关键结构件:前叉、关节、轮组、踏板等;汽车安全座椅关键部件:安全扣、骨架、底盘旋转支持件
运动器汽车零部件中性能要求高的部件:后视镜基

1-1-296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类别下游具体应用情况
座、旋转骨架、散热系统、碳管、车用扎带、发动机罩盖、转向油壶、门把手基座、行李支架等
汽车配件运动器材重要零部件:复健鞋壳体、滑板车底座、运动船桨、齿轮、高尔夫球车配件等

报告期内,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南京聚隆(300644)-18.04%15.34%22.38%
沃特股份(002886)-23.47%23.53%24.45%
平均值-20.76%19.44%23.42%
本公司32.64%34.25%29.38%33.00%
其中:改性尼龙复合材料36.27%35.87%31.07%34.66%
剔除副牌料和再生料影响后改性尼龙复合材料34.37%30.12%18.42%21.79%

注:1、沃特股份选取其工程塑料合金业务的毛利率;2、南京聚隆选取其高性能改性尼龙毛利率,其2015-2016年改性尼龙毛利率分别为31.04%和32.63%,但近年主要由于尼龙原料PA66和PA6成本急剧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2、2020年1-3月可比公司未披露分产品毛利率数据。由上表可知,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2017年和2018年度均高于行业平均毛利率,主要和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原材料选择存在差异有关,具体分析如下:

沃特股份的改性工程塑料毛利率低于公司,原因为其细分产品虽属于改性工程塑料,但具体工程塑料类别以及下游应用行业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公司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在环保、耐高温、阻燃以及力学性能方面均表现出优异性能,具有稳定的产品品质,与国外竞争对手生产的同类先进产品已处于同等水平,由于国外同类进口产品价格相对较高,公司产品议价能力相对较强,毛利率较高,该部分产品拉高了公司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整体毛利率;此外公司在生产中,将价格相对较低的副牌料、再生料在改性后使用,较全部使用新料情况下节省单位成本,拉高整体毛利率。另2019年公司毛利率高于沃特股份较多的原因:2019年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沃特股份当期采购成本下降的同时销售价格下降,故毛利率较为稳定,而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下游客户多为婴童车行业和运动器材等行业的国际品牌厂商或代工厂商,价格敏感度不高,但对产品的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强度性能指标等要求较高,产品成本下降后销售价格调整幅度较小,故当期毛利率上升并高于沃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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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的产品与公司较为接近,但其尼龙原料主要以PA66、PA6为主,而公司尼龙原料以PA6为主,PA66的市场价格远高于PA6,且近年价格波动幅度也高于PA6,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元/吨

1-1-297项目

项目类别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
南京聚隆高性能尼龙产品单位价格--19,587.86-3.39%20,274.5013.75%17,824.265.39%16,912.14-7.21%18,226.07
单位成本--16,054.10-6.47%17,164.2324.05%13,836.0121.43%11,394.36-9.35%12,569.29
PA66尼龙原料市场价格19,903.19-15.43%23,534.59-20.00%29,418.8851.04%19,477.6032.77%14,670.01-1.98%14,967.00
PA6尼龙原料市场价格10,281.26-14.71%12,055.13-19.65%15,003.372.34%14,660.5342.42%10,294.04-9.91%11,426.57
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单位价格16,128.57-3.54%16,720.82-0.32%16,774.434.30%16,083.30----
单位成本10,278.99-4.13%10,722.33-7.27%11,562.4810.02%10,509.30----
PA6尼龙原料市场价格10,281.26-14.71%12,055.13-19.65%15,003.372.34%14,660.5342.42%10,294.04-9.91%11,426.57

注:1、南京聚隆2015年及2016年单位价格及单位成本来自其招股说明书;2、尼龙PA66和PA6原料的市场价格来自WIND。

南京聚隆在2015-2016年的改性尼龙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1.04%和32.63%,但由于原料尼龙PA66市场价格在2017年及2018年分别上升32.77%和51.04%,原料尼龙PA6市场价格在2017年上涨42.42%,其高性能改性尼龙产品因下游客户以轨道交通轨道紧固部件和减震部件等为主,与公司产品主要以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等的关键结构件和功能件存在差异,其产品调价有一定滞后,未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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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向下游传导,故单位价格上涨低于单位成本涨幅,其中2017年及2018年单价仅分别上涨5.47%和13.75%,导致毛利率在2017年、2018年分别下降至22.38%和15.34%。

最近五年尼龙PA6原料仅在2017年上涨较大,增幅为42.42%,但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定位高端,下游客户多为婴童车行业国际品牌厂商如乐瑞集团或代工厂商,以及知名运动品牌美国米高等的国内代工厂商,客户产品定位高,对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强度性能指标等要求较高,产品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并符合欧美等国家环保限令,价格敏感度较低,故毛利率较高,且公司可利用自身核心改性技术优势,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调整新料、副牌料和再生料投入比例,以降低产品成本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故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毛利率相对保持稳定。

(2)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制品

公司生产的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制品,具体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三大系列,其中属于改性工程塑料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占其制品收入为主(未包括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成品收入),改性工程塑料制品可比公司有日盈电子、兆威机电和肇民科技,具体如下:

1-1-299

主营业务产品

主营业务产品可比公司名称可比公司部分与公司类同产品应用领域
复合材料制品日盈电子(603286)以POM、PPO等改性工程塑料注塑形成注塑件用于各类车用结构件及外观件。
兆威机电采用高性能工程塑料如PA6T、PA9T、PA66、PBT、POM等增强型复合材料注塑形成的精密注塑件用于汽车发动机节气门执行器中的耐高温齿轮零部件,用于5G通讯基站的振子塑胶组件,以及用于各类微型传动系统的齿轮、蜗杆、齿轮箱箱体等部件,以通信设备、汽车电子领域为主
肇民科技采用塑料粒子(包括 PA、PPS、PEEK、ABS、 PBT 等)以精密注塑方式加工成型的注塑件汽车发动机周边部件、汽车传动系统部件、汽车制动系统部件、智能座便器功能部件、家用热水器功能部件、家用净水器功能部件、精密工业部件、新能源车部件等。
公司以工程塑料改性尼龙PA注塑形成的精密注塑件为主婴童车关键结构部件、汽车风轮、电器风轮、工业风轮等和办公家具核心配件(如承重部件、椅脚等)

注:1、日盈电子为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3286;2、兆威机电、肇民科技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

报告期内,上述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日盈电子(603286)-30.28%35.18%42.34%
兆威机电-39.78%43.72%46.65%
肇民科技-39.39%36.89%37.73%
平均值-36.48%38.60%42.24%
本公司30.62%39.48%27.17%33.91%

1、兆威机电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选取其精密注塑件毛利率,另2019年为其1-6月的毛利率数据;

2、肇民科技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选取其精密注塑件毛利率;

3、2020年1-3月可比公司未披露分产品毛利率数据。

由上表可知,2017及2018年公司改性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是:产品的下游应用细分领域存在差异,日盈电子的产品用于各类车用结构件及外观件,兆威机电的产品下游行业为汽车电子及移动通信领域,公司的改性复合材料制品主要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办公家具、运动器材等领域的关键功能件或结构件,以及防护用品领域的改性聚丙烯熔喷专用料,此外还有部分产品如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制品为通用改性塑料,较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低,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故公司的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低于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毛利率。

2019年公司改性复合材料制品毛利率与兆威机电、肇民科技较为一致。

(3)精密注塑模具

公司生产的精密注塑模具产品主要包括婴童出行用品零部件模具、汽车塑料配件模具和其他模具,且以汽车配件模具为主,与公司模具产品较为接近的公司有上海亚虹、昌红科技、祥鑫科技和肇民科技。

1-1-300主营业务产品

主营业务产品可比公司名称可比公司部分与公司类同产品应用领域
精密注塑模具上海亚虹 (603159)塑料注塑模具国内中高端汽车仪表板盘、微波炉面(门)板、汽车座椅以及电子设备产品
昌红科技(300151)注塑模具应用于汽车,医疗耗材
祥鑫科技(002965)精密冲压模具汽车、通信、办公及电子设备等行业客户为主
肇民科技精密注塑模具汽车和家用电器行业客户为主
公司婴童出行用品零部件模具、汽车塑料零部件模具和其他模具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重要零部件、性能要求较高的汽车零部件。

报告期内,上述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度
上海亚虹(603159)-35.48%37.41%
昌红科技(300151)-27.94%32.98%
祥鑫科技(002965)-40.12%41.59%
肇民科技54.00%57.54%
平均值-39.39%42.38%
本公司17.88%37.90%26.73%

注:1、肇民科技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选取其精密注塑模具毛利率;

2、2020年1-3月可比公司未披露分产品毛利率数据。

公司精密注塑模具2018年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司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单套模具的价格以及毛利率相对要低。

2019年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较为接近,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发展,公司生产的模具规格、精密度以及技术难度提高,且公司客户主要为汽车配件行业企业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对模具的外观和尺寸精度要求较高,故单套价格及毛利率较高,且基于公司从材料到模具、制品的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公司原有的改性复合材料客户如广东万博电气有限公司、意万仕(中山)泳池设备有限公司等对公司一体化技术优势的认可,与公司新开展模具业务往来,故毛利率逐步接近同行业公司水平。

(4)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公司生产的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制品中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制品之一为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其可比公司如下:

1-1-301

主营业务产品

主营业务产品可比公司名称可比公司部分与公司类同产品
汽车安全座椅麦凯智造(834735)主要生产及销售多用性、ISOFIX系统接口、旋钮式、轨式、卡槽式儿童汽车椅、集成式及婴儿汽车摇篮、推车等各种系列婴童产品
鸿贝科技(834931)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童车等儿童出行用品
惠尔顿(832186)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公司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报告期内,上述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麦凯智造(834735)---37.46%
鸿贝科技(834931)---39.58%
惠尔顿(832186)-39.51%31.26%32.07%
平均值-39.51%31.26%36.37%
本公司11.15%35.16%43.59%39.67%

注:1、鸿贝科技2017年为1-6月毛利率;2、麦凯智造、鸿贝科技已从股转系统摘牌退市,故无法获取2018年、2019年数据。

由上表可知,2017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汽车安全座椅毛利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小;2018年公司产品毛利率高于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公司由原

主要采购布套改为采购布套原料并委外加工生产布套,导致单位布套成本下降,且产品在升级换代后略提高了销售价格,导致当年毛利率有所上升。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02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250.817.08%1,138.414.23%1,039.654.23%954.444.34%
管理费用287.418.12%1,122.264.17%1,062.054.33%1,487.586.77%
研发费用291.808.24%1,435.125.33%1,140.764.65%972.904.43%
财务费用-31.37-0.89%-129.82-0.48%-128.96-0.53%12.460.06%
合计798.6522.56%3,565.9713.24%3,113.5112.68%3,427.3715.59%
营业收入3,540.13100.00%26,930.59100.00%24,551.42100.00%21,980.3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3,427.37万元、3,113.51万元、3,565.97万元和798.65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59%、12.68%、

13.24%和22.56%,主要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组成。

2018年度,公司期间费用较2017年度减少313.86万元,降幅9.16%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51.17万元,导致2017年度管理费用相对较高;二是2018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141.41万元。

2019年度,公司期间费用较2018年度增加452.46万元,增幅14.53%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294.37万元,增幅25.8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变化情况如下图: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1-1-303项目

项目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间费用率南京聚隆30064415.16%13.57%11.68%11.08%
沃特股份00288615.13%14.96%12.85%11.47%
日盈电子60328629.88%17.10%19.61%20.84%
兆威机电--10.39%16.61%26.10%
上海亚虹60315918.28%14.14%13.71%12.56%
昌红科技30015113.36%17.99%15.93%20.89%
祥鑫科技00296511.82%13.24%12.58%12.81%
肇民科技--14.81%16.29%21.82%
平均值17.27%14.53%14.91%17.20%
本公司22.56%13.24%12.68%15.59%

注: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计算,肇民科技、兆威机电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其中兆威机电2019年度数据为2019年1-6月数据。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5.59%、12.68%、13.24%和22.56%,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17.20%、14.91%、14.53%和

17.27%,其中2017年-2019年公司期间费用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理费用”。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41.9656.60%566.9449.80%498.9347.99%407.0842.65%
运输费44.1417.60%210.5518.50%188.6418.14%193.3220.25%
差旅费15.186.05%70.846.22%79.877.68%158.7316.63%
广告费0.580.23%52.104.58%46.654.49%13.681.43%
折旧费5.682.27%15.801.39%51.694.97%50.765.32%
办公费1.950.78%5.750.51%2.970.29%0.990.10%
业务招待费28.4011.33%122.3910.75%81.807.87%59.126.19%
其他12.915.15%94.048.26%89.128.57%70.767.41%
合计250.81100.00%1,138.41100.00%1,039.65100.00%954.4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954.44万元、1,039.65万元、1,138.41万元和250.81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差旅费、运输费用和业务招待费,上述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85.73%、81.68%、85.27%和91.58%。

2018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17年度增加85.21万元,增幅8.93%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同期增加2,551.94万元,增幅11.61%,带动职工薪酬增加91.85万元,增幅22.56%;

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18年度增加98.76万元,增幅9.50%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同期增加2,405.79万元,增幅9.81%,带动职工薪酬增加68.01万元,增幅13.63%。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1-1-304项目

项目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费用率南京聚隆3006445.22%4.67%3.84%3.67%
沃特股份0028863.84%4.02%3.34%3.25%
日盈电子6032865.71%3.55%4.11%4.59%
兆威机电--2.28%3.95%4.30%
上海亚虹6031594.10%3.82%3.80%3.58%
昌红科技3001512.21%3.42%3.04%3.00%
祥鑫科技0029652.54%2.94%3.02%2.88%
肇民科技--2.46%2.50%2.93%
平均值3.94%3.39%3.45%3.53%
本公司7.08%4.23%4.23%4.34%

注: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计算,肇民科技、兆威机电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其中兆威机电2019年度数据为2019年1-6月数据。

如上表所示,2017-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可比公司。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份支付------351.1723.61%
职工薪酬176.1661.29%762.9567.98%662.8162.41%573.8138.57%
办公费15.455.38%40.933.65%47.214.45%61.684.15%
折旧及摊销20.046.97%98.208.75%66.156.23%69.674.68%
差旅费2.810.98%37.853.37%31.452.96%30.442.05%
业务招待费1.480.51%30.762.74%11.391.07%9.160.62%
中介服务费54.0718.81%45.354.04%116.5810.98%203.0313.65%
其他17.406.05%106.229.46%126.4511.91%188.6212.68%
合计287.41100.00%1,122.26100.00%1,062.05100.00%1,487.58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487.58万元、1,062.05万元、1,122.26万元和287.41万元,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中介服务费、办公费和股份支付,上述费用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4.66%、84.06%、84.42%和

92.45%。

2018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17年度减少425.52万元,降幅28.61%,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引入相关高管及员工持股,在2017年度确认了股份支付351.17万元。

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18年度增加60.21万元,增幅5.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同期增加2,405.79万元,增幅9.81%,带动职工薪酬增加100.14万元,增幅15.11%。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1-1-305项目

项目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管理费用率南京聚隆3006444.93%4.45%3.64%3.36%
沃特股份0028864.46%4.43%3.18%3.41%
日盈电子60328612.47%7.66%9.49%9.92%
兆威机电--2.43%4.44%13.61%
上海亚虹6031598.51%6.37%5.44%5.07%
昌红科技3001517.62%10.50%9.64%11.03%
祥鑫科技0029656.07%6.97%6.49%6.21%
肇民科技--7.92%8.82%14.58%
平均值7.34%6.34%6.39%8.40%
本公司8.12%4.17%4.33%6.77%
剔除日盈电子、昌红科技和肇民科技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平均值5.99%4.93%4.64%6.33%

注: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计算,公式为当期管理费用/当期营业收入*100%,肇民科技、兆威机电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其中兆威机电2019年度数据为2019年1-6月数据。

2017-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为上市公司人员薪酬相对较高,同时管理人员人数相对较多。其中日盈电子2017年-2019年各年末平均管理人员人数为157人,其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

3.44%;昌红科技和肇民科技注册地分别为深圳市和上海,其管理人员薪酬相对较高,其中昌红科技各年末平均管理人员人数为215人,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

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5.89%,肇民科技各年末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4.79%。

剔除日盈电子、昌红科技和肇民科技后,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平均水平相当,整体上不存在重大差异。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及占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06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职工薪酬147.53736.20560.78326.80
折旧及摊销21.9876.4971.2657.56
直接投入111.25518.90428.20511.58
其他费用11.04103.5380.5176.96
研发费用合计291.801,435.121,140.76972.90
营业收入3,540.1326,930.5924,551.4221,980.30
占比8.24%5.33%4.65%4.43%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972.90万元、1,140.76万元、1,435.12万元和291.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3%、4.65%、5.33%和8.24%。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研发项目相关支出均计入研发费用科目,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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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按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07

序号

序号研发项目预算金额研发费用实施进度备注
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纳米高温导电材料的研制450--125.14123.95结题该项目2016年有投入
2黑磷阻燃性能的研究134--40.0438.19结题该项目2016年有投入
3陶瓷基纳米复合聚丙烯材料研发项目立项报告70---65.06结题-
4增强尼龙再生材料的研究65---65.94结题-
5增韧及阻燃再生尼龙的研究及制备64---63.81结题-
6自修复尼龙的研究与制备194--70.40122.71结题-
7复合相纳米阻燃尼龙的研制122--51.2670.54结题-
8高耐电击穿尼龙材料的研制135---135.03结题-
9增强阻燃PC/ABS电表材料的制备54--53.95-结题-
10再生AS材料的研究与制备30--30.73-结题-
11低VOC PA汽车内饰件的制备116--115.36-结题-
12尼龙合金代替硅胶在复合绝缘子的应用与研究260-101.95155.35-结题-
13长玻纤增强PP的制备89--88.47-结题-
14长玻纤增强尼龙合金的制备30028.26189.19--在研-
15长效抗静电复合材料的制备与应用研究25053.30125.40--在研-
16无卤阻燃增强聚邻苯二酰胺复合材料的制备35034.80222.92--在研-
17一种具有导热高灼热丝无卤阻燃聚丙烯复合物的制备16014.5289.05--在研-
18绿色环保免喷涂聚合物复合材料及制备方法30044.40120.17--在研-
19一种透明耐汽油PMMA合金材料的制备801.39---在研-
20一种无锑的阻燃增强聚邻苯二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1505.72---在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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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8

21超轻量化PP复合材料的制备1202.17---在研-
22高强度、耐冲击婴儿童车承重关节部件及其模具的研发20---20.59结题-
23高加纤材料塑胶制品表面浮纤控制技术的开发和应用59---59.10结题-
24婴儿童车餐盘高光透明制品及其模具的研发28---28.38结题-
25可旋转调节婴儿童车座椅的研发19---18.90结题-
26背靠止斜机构及具有该背靠止斜机构婴儿童车的研发34---33.97结题-
27X形塑料加强筋的儿童安全座椅的研发32---32.54结题-
28带有五点式安全带安全座椅的研发56---54.32结题-
29特殊轨道装置的儿童安全座椅的研发40---39.88结题-
30调节机构带有卡位控制的儿童安全座椅的研发与制备58--53.96-结题-
31注塑机烘干输送装置的研发33--30.71-结题-
32注塑件的定型降温装置的研发49--52.23-结题-
33注塑件的定型卡装装置的研究与开发33--31.17-结题-
34注塑五金件回收装置的研究与开发55--57.33-结题-
35带有多自由度调节机构的儿童安全座椅的研发与制备43--46.08-结题-
36可调节注塑胶量的模具零件的研发与制备63-36.0028.34-结题-
37可解决软胶产品外观不良的进胶方式的研究与开发57-32.3025.90-结题-
38带有角度调节功能的头靠项目研究与开发56-56.83--结题-
39带有旋转锁定功能的安全座椅的研发与制备87-87.10--结题-
40产品五金件安装装置的研发75-75.56--结题-
41模具运水流量控制装置的研发66-66.14--结题-
42分切无纺布不同尺寸的刀架快速更换装置的研究与开发7519.17---在研-
43风轮注塑产品跳动不良修正装置的研究7021.65---在研-
44可满足不同客户需求无纺布快速分切机的研发582.00---在研-
45带有可拆卸式V字型上拉带(后向安装时)的儿童安全座椅的研究与制备601.67---在研-
46带有旋转功能的儿童安全座椅通用底座的研究与制备5515.43---在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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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9

47高精度后端部绝缘板注塑模具的研发20--21.08-结题-
48蜗壳底座注塑模具制备技术的研究23--22.09-结题-
49高精度胶轮内幅模具的研发22--21.33-结题-
50高精度翼子板裙板成型模具的研究20--19.83-结题-
51高精密风轮模具的制作方法的研究52-36.89--结题-
52高精密一体轴流风轮模具的研发68-40.83--结题-
53热熔水口自动精确剪切治具的研发49-25.48--结题-
54高精度汽车空调面板模具制备技术的研究43-27.31--结题-
55汽车模具高效节能冷却装置的研究34-22.80--结题-
56水口前端拉胶丝缺陷处理技术的研究59-39.84--结题-
57弯管注塑模具抽芯装置制备技术的研究67-39.37--结题-
58一体风轮控制技术的研究6014.22---在研-
59简易批量标准精密夹具的研究6213.16---在研-
60模内自动切除水口技术的研究5012.41---在研-
61关于新结构出模方式:滑块出滑块的研究457.55---在研-
合计291.801,435.121,140.76972.90-

注:实施进度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状态。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研发项目相关支出均计入研发费用科目,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不存在实际支出远低于预算金额的情形。公司制定了《研发立项管理制度》《研究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研发中心规范性管理制度》,明确了研发项目预算制定、执行及管理过程。

(3)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1-1-310项目

项目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率南京聚隆3006444.45%3.87%3.67%3.42%
沃特股份0028865.05%4.69%3.97%4.07%
日盈电子6032869.17%5.04%5.65%5.39%
兆威机电--5.47%7.56%7.06%
上海亚虹6031595.61%3.77%4.22%3.59%
昌红科技3001514.34%4.81%4.94%5.69%
祥鑫科技0029653.33%3.43%3.14%3.05%
肇民科技--4.12%4.81%4.37%
平均值5.33%4.40%4.75%4.58%
本公司8.24%5.33%4.65%4.43%

注: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计算,肇民科技、兆威机电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其中兆威机电2019年度数据为2019年1-6月数据。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相比,2017年度和2018年度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9年度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整体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基本保持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利息支出33.1239.91-44.28%71.631674.46%4.04
减:利息收入53.11234.587.67%217.876803.71%3.16
加:汇兑损益-13.817.37-124.08%-30.605054.27%-0.59
加:其他支出2.4457.4820.04%47.89293.43%12.17
合计-31.37-129.820.67%-128.96-1135.07%12.4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12.46万元、-128.96万元、-129.82万元和-31.3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06%、-0.53%、-0.48%和-0.89%。

2018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128.96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14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公司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217.87万元,较2017年利息收入增加214.72万元,增幅6803.71%。

2019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129.82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0.86万元,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1-1-311项目

项目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财务费用率南京聚隆3006440.56%0.59%0.53%0.62%
沃特股份0028861.78%1.83%2.37%0.75%
日盈电子6032862.52%0.86%0.36%0.94%
兆威机电--0.21%0.66%1.13%
上海亚虹6031590.05%0.18%0.26%0.32%
昌红科技300151-0.82%-0.74%-1.69%1.16%
祥鑫科技002965-0.12%-0.09%-0.06%0.68%
肇民科技--0.32%0.16%-0.06%
平均值0.66%0.39%0.32%0.69%
本公司-0.89%-0.48%-0.53%0.06%

注: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计算,肇民科技、兆威机电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其中兆威机电2019年度数据为2019年1-6月数据。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经营成果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3.2382.3475.4872.78
教育费附加1.6239.7333.5633.23
地方教育费附加1.0826.4922.3722.15
印花税0.697.509.8112.02
房产税-24.4221.5518.13
城镇土地使用税-11.994.516.63
车船税-0.040.21-
合计6.61192.51167.49164.93

公司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64.93万元、167.49万元、

192.51万元和6.61万元,2017-2019年度波动较小。

2、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12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510.5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7.09-116.3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22-3.86
合计37.36-119.67--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0万元、0万元、-119.67万元和37.36万元,主要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构成。

3、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39.36-60.88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8.49-23.53-56.84-39.5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5.59-
合计-38.49-23.53-111.79-100.3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00.39万元、-111.79万元、-23.53万元和-38.49万元,主要由存货跌价损失和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对一台全自动塑料注吹中空成型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情形,该设备主要用于LED球泡产品生产,因设备闲置且无预期恢复使用计划,公司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损失,并于2020年6月处置完毕。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4.40

1-1-313合计

合计----4.4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4.40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政府补助173.21287.52177.08174.28
合计173.21287.52177.08174.28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七)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6、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0.13-1.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32.75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6.1092.0096.16181.48
合计5.9790.3296.16214.23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参赛奖励--30.00-
豁免应付款-1.83-11.65
其他5.211.410.521.67
合计5.213.2430.5213.32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3.32万元、30.52万元、3.24万元和5.21万元,金额较小。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14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6.972.24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6.972.24
赞助款2.3338.455.209.30
定制化样品报废2.346.019.95-
其他0.000.340.050.35
合计4.6744.8022.1611.9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赞助款和定制化样品报废构成。

9、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91.03744.68604.99655.23
递延所得税费用10.578.79-14.09-30.92
所得税费用合计101.60753.48590.90624.30
利润总额476.035,952.914,252.414,129.81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21.34%12.66%13.90%15.12%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12%、13.90%、

12.66%和21.34%,所得税费用变化情况与公司利润总额变化情况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本年合并利润总额476.035,952.914,252.414,129.8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16.55889.91670.22705.5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2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4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0911.4330.4147.7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3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76-144.01-109.73-129.04
所得税费用101.60753.48590.90624.30

(六)利润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315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3,540.1326,930.5924,551.4221,980.30
营业利润475.495,994.464,244.054,128.39
利润总额476.035,952.914,252.414,129.81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99.89%100.70%99.80%99.97%
净利润374.435,199.433,661.513,505.51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97%、99.80%、100.70%和

99.89%,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为营业利润,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七)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非经常性损益

(1)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52.2436.59%283.085.53%234.706.35%513.2215.48%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6.09100.00%5,122.68100.00%3,693.53100.00%3,316.2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分别为513.22万元、

234.70万元、283.08万元和152.24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5.48%、6.35%、5.53%和36.59%,2017-2019年度占比逐年下降。2017-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净利润呈增长趋势,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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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1-1-316序号

序号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江门市经促局拔付款161.50---
2江门社会保险基金返还1.27---
3江海区科技技术局省科技专项资金9.00---
4个税返还0.54---
5人力资源局企业稳岗返还补贴0.90---
6经促局税收增长补助-80.00--
7科技局补贴-15.00--
8江海区人民政府经费收入-0.30--
9财政局补贴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补贴款-82.00--
10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发展补助资金-10.00--
11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5.00--
12江门高新开发区财政局补贴-4.50--
13知识产权奖补收入款-0.50--
14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题)项目拟资助补助-69.62--
1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资金-20.00--
16中山市科学技术局补贴-0.60--
172017年省企业研究开发补助奖金--31.62-
18江门市科技创新券—环境友好型高强度、高性能、轻量化特种汽车工程塑料研发中心--8.28-
19代征个税手续费返还--5.670.84
20区级2018年研发费补助--2.08-
21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奖励申请--0.50-
22江海区授权专利补贴:种脲醛树脂的再生工艺及含有再生脲醛树脂的复合材料--0.50-
23科技创新券申报奖励--0.430.85
24高新技术产品补贴--0.200.20
252018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财政补贴(支持工作母机)--65.80-
26中山市第三批科技创新券兑现资金--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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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7

272018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10.00-
28经信局规模企业补助--2.00-
29嵌入式高强度纳米尼龙材料研发与制备---80.00
302016年省级创新大赛三等奖(纳米功能型环保尼龙复合材料)---20.00
31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补贴2017年度专利申请奖励---2.60
322017年度江门市市级研发费后补助款---2.37
33财政局研发费补助资金---1.85
342016年江门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吴财政局江海区科技奖二等奖的奖金---1.00
35科学技术局2017年专利贷款评估费补贴---3.96
36高企培育入库补贴---30.00
37财政局补贴-鼓励购买---23.65
38财政补贴---3.66
39财政补贴-规模企业---3.00
40中山科发高薪产品补贴---0.30
合计173.21287.52177.08174.28

报告期各期,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74.28万元、177.08万元、287.52万元和173.21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将政府补助相关的收益均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18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投资收益5.971.25%90.321.52%96.162.26%214.235.19%
利润总额476.03100.00%5,952.91100.00%4,252.41100.00%4,129.81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总额分别为214.23万元、96.16万元、90.32万元和5.97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5.19%、2.26%、1.52%和1.25%,呈逐期下降趋势。2017-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利润呈较快增长趋势,投资收益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投资损益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

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五)经营成果其他项目分析”之“6、投资收益”。

(八)公司纳税情况

1、增值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未交207.19204.76139.8139.86
本期应交128.80850.94872.00893.55
本期已交278.61848.51807.04793.61
期末未交57.38207.19204.76139.81

2、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未交314.9651.39103.79143.62
本期应交91.03744.68604.99655.23
本期已交351.64481.11657.39695.06
期末未交54.35314.9651.39103.7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编号“XYZH/2020GZA30217”的《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六、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主要税种、法定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之“(四)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九)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报告期内,未出现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行业且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发行人具有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建立了可以保证发行人持续成长的业务模式,具备有效管理体系和成熟的管理团队,制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发行人具备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19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23,425.1565.71%23,796.6667.38%19,030.1868.63%19,166.0074.40%
非流动资产12,221.5134.29%11,522.5332.62%8,697.7731.37%6,593.5325.60%
资产总计35,646.66100.00%35,319.19100.00%27,727.96100.00%25,759.5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9,166.00万元、19,030.18万元、23,796.66万元和23,425.1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4.40%、68.63%、67.38%和65.71%,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593.53万元、8,697.77万元、11,522.53万元和12,221.5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60%、31.37%、32.62%和34.29%,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稳定,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69.03%,反映了公司资产良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变现能力。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呈逐年上涨趋势,2018年末较2017年末增加1,968.42万元,增幅为7.64%;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7,591.23万元,增幅为27.38%;2020年3月末较2019年末增加327.47万元,增幅0.9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增长主要是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以及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所致。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20

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1,115.2947.45%12,522.9752.62%7,427.1939.03%7,165.3737.39%
交易性金融资产1,023.004.37%------
应收票据250.351.07%131.610.55%460.282.42%221.941.16%
应收账款5,774.6824.65%7,644.4332.12%6,083.3131.97%5,036.9726.28%
应收款项融资535.932.29%555.662.34%----
预付款项569.442.43%251.581.06%267.871.41%173.450.90%
其他应收款59.120.25%49.690.21%87.190.46%103.230.54%
存货3,841.2516.40%2,568.6410.79%2,854.7415.00%2,509.8813.10%

1-1-321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56.101.09%72.080.30%1,849.599.72%3,955.1620.64%
流动资产合计23,425.15100.00%23,796.66100.00%19,030.18100.00%19,166.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7.40%、

95.72%、95.85%和89.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现金6.410.06%14.120.11%33.120.45%9.920.14%
银行存款10,265.0092.35%11,516.8291.97%6,929.6293.30%6,224.2086.86%
其他货币资金843.877.59%992.037.92%464.446.25%931.2613.00%
合计11,115.29100.00%12,522.97100.00%7,427.19100.00%7,165.37100.00%
其中:存放在港澳台的款项总额226.652.04%186.371.49%47.440.64%0.210.00%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165.37万元、7,427.19万元、12,522.97万元和11,115.2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39%、39.03%、52.62%和47.45%。

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7,427.19万元,较2017年末增加261.82万元,增幅3.65%,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472.27万元;二是本期偿还债务1,781.59万元。

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522.97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5,095.78万元,增幅为68.61%,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规模进一步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931.45万元;二是江门奇德工业园项目开工建设,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1,144.88万元。

2020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1,115.29万元,较2019年末下降1,407.69万元,降幅11.24%,主要原因: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4.9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分别为931.26万元、464.44万元、992.03万元和843.87万元,主要是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和贷款保证金,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及行业地位的提高,公司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22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23.00---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1,023.00---
合计1,023.00---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323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188.7775.40%128.6197.72%436.8494.91%221.9410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承兑汇票45.0017.97%3.002.28%4.791.04%--
商业承兑汇票16.586.62%--18.654.05%--
合计250.35100.00%131.61100.00%460.28100.00%221.9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21.94万元、460.28万元、

131.61万元和250.35万元,应收票据金额较小且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银行承兑汇票占比分别为100%、94.91%、97.72%和75.40%。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2020.3.31商业承兑汇票17.096.81%0.513.00%16.58
2019.12.31商业承兑汇票-----
2018.12.31商业承兑汇票19.224.17%0.583.00%18.65
2017.12.31商业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结算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分别为0万元、

19.22万元、0万元和17.09万元,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但发行人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应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53.17-616.30-2,140.41-1,342.47-
商业承兑汇票----7.52--
合计153.17-616.30-2,147.94-1,342.47-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

153.17万元,无用于质押应收票据,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客户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193.60万元、6,278.02万元、7,955.52万元和6,038.6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63%、25.57%、29.54%和170.5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1-1-32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0年3月末/2020年1-3月2019年末/2019年度2018年末/2018年度2017年末/2017年度
南京聚隆300644-29.55%27.41%28.47%
沃特股份002886-27.81%34.58%33.23%
日盈电子603286-36.39%30.15%29.63%
兆威机电--29.34%25.87%23.85%
上海亚虹603159-24.25%21.06%23.00%
昌红科技300151-22.99%27.07%24.61%
祥鑫科技002965-32.12%26.43%21.93%
肇民科技-39.31%31.63%34.17%
平均值-30.22%28.03%27.36%
本公司170.58%29.54%25.57%23.63%

注:1、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计算,公式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当期营业收入*100%;2、肇民科技、兆威机电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其中兆威机电2019年度数据为2019年1-6月数据。2017-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保持在较为合理水平,销售回款能力良好。

②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25

项目

项目2020年3月末 /2020年1-3月2019年末 /2019年度2018年末 /2018年度2017年末 /2017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6,038.68-24.09%7,955.5226.72%6,278.0220.88%5,193.60
营业收入3,540.13-26,930.599.69%24,551.4211.70%21,980.30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分别为20.88%和26.72%,营业收入同期增长率分别为11.70%和9.69%,2017-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呈增长趋势,2020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

A、2018年末应收账款变动原因分析

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1,084.42万元,增幅20.88%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同期增加2,571.12万元,增幅

11.70%,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二是受近年来整体宏观经济增速趋缓的影响,部分客户存在延期支付货款情况,但该等客户的款项已基本收回,截至2019年6月末上述应收账款已回款5,878.26万元,回款比例为93.63%。

B、2019年末应收账款变动原因分析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1,677.51万元,增幅26.72%的主要原因:

一是公司现有客户中多为知名婴童、运动器材品牌在中国的工厂或代工厂,中美贸易政策变化对其有一定影响,2019年第四季度中美贸易争端有所缓和,上述客户业务回升导致订单数量增加,故2019年第四季度除精密注塑模具外的主营业务收入较同期增加1,293.62万元,增幅为20.52%。

二是2019年公司新承接模具订单3,600.19万元,其中第3季度承接订单金

额为1,601.50万元,占全年比例为44.48%,因精密注塑模具生产周期一般需2-3个月,且模具收入需客户验收后才能确认,因此第3季度承接的模具订单较多在第4季度确认收入,2019年四季度的模具收入为1,147.11万元,占全年模具收入比例为39.97%,占比较高,导致2019年末模具业务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增加1,058.30万元。C、2020年3月末应收账款变动原因分析2020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1,916.85万元,降幅

24.09%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1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715.62万元,降幅32.64%,导致2020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1,916.85万元。

③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和防护用品等行业知名制造商。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规模、资本实力、采购规模及合作情况,公司对不同的客户施行具有一定差别的信用政策,一般为月结30-60天。

④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政策

为了规范公司销售与回款的全过程,防范销售和回款过程中的差错和失误,控制坏账风险和减少坏账损失,加强对销售与回款的内部控制,公司制定《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其中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容有:

A、客户信用政策管理

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规模、资本实力、采购规模及合作情况,公司对不同的客户施行具有一定差别的信用政策,主要客户信用期限为30天到60天不等。

报告期内,公司对所有客户均实行信用政策管理,对于新客户应先由营销部业务人员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包括客户资产、生产、经营、财务、客户、供应商、技术等方面,以便充分了解客户经营实力和财务状况,控制销售风险。必要时可委托外部中介机构开展对客户资料的收集和评价。

B、销售与发货控制公司对销售业务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机制,制定销售目标,建立销售管理责任制。公司根据不同的客户制定不同的销售和信用政策,定期评估并严格执行。公司在选择客户时,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防范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公司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程序。

C、收款控制公司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对于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30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组织联系客户清收;客服部应于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业务经理、业务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营销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⑤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A、应收账款类别明细情况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按种类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1-1-327

类别

类别2020年3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0.590.84%50.5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988.0999.16%213.413.56%5,774.68
合计6,038.68100.00%264.004.37%5,774.68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7.640.72%57.6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897.8999.28%253.453.21%7,644.43
合计7,955.52100.00%311.093.91%7,644.43
类别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000.10%6.0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272.0299.90%188.703.01%6,083.31

1-1-328合计

合计6,278.02100.00%194.703.10%6,083.31
类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193.60100.00%156.633.02%5,036.97
合计5,193.60100.00%156.633.02%5,036.97

B、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3月31日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广东顺德毅丰新材料有限公司38.5838.58100.00已起诉,管理层估计收回可能性很低
东莞市沛昶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1.4611.46100.00已起诉法院判决胜诉,管理层估计收回可能性很低
安徽省舒城三乐童车有限责任公司0.540.54100.00已起诉法院判决胜诉,管理层估计收回可能性很低
合计50.5950.59100.00-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安徽省舒城三乐童车有限责任公司6.006.00100.00已起诉法院判决胜诉,管理层估计收回可能性很低
东莞市沛昶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0613.06100.00已起诉法院判决胜诉,管理层估计收回可能性很低
广东顺德毅丰新材料有限公司38.5838.58100.00已起诉,管理层估计收回可能性很低
合计57.6457.64100.00-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安徽省舒城三乐童车有限责任公司6.006.00100.00已起诉,管理层估计收回可能性很低
合计6.006.00100.00-

2017年末,公司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3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安徽省舒城三乐童车有限责任公司6.00-5.46-0.54

报告期内,公司仅2020年第一季度存在一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冲回,主要为收回该客户欠款金额5.46万元,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冲回具有合理性,对公司财务数据影响较小。

C、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292020.3.31

2020.3.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5,764.0496.26%172.925,591.12
1-2年204.393.41%30.66173.73
2-3年19.660.33%9.839.83
合计5,988.09100.00%213.415,774.68
2019.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7,763.3198.30%232.907,530.41
1-2年133.521.69%20.03113.49
2-3年1.050.01%0.530.53
合计7,897.89100.00%253.457,644.43
2018.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6,267.5099.93%188.036,079.48
1-2年4.520.07%0.683.84
合计6,272.02100.00%188.706,083.31
2017.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5,186.7899.87%155.605,031.18
1-2年6.820.13%1.025.80
合计5,193.60100.00%156.635,036.97

从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是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9.87%、99.93%、98.30%和96.26%,账龄较短,应收账款安全性高,回收风险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56.63万元、188.70万元、253.45万元和213.41万元。

D、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1-3301年以内(含,下同)

1年以内(含,下同)3
1-2年15
2-3年50
3-4年80
4-5年80
5年以上100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账龄?改性复合材料?对比公司?改性复合材料制品对比公司?精密注塑模具对比公司?公司?
南京?聚隆?沃特?股份?日盈电子?兆威?机电?上海?亚虹?昌红?科技?祥鑫科技?肇民?科技?
6个月以内8%3%5%5%3%0%、5%5%5%3%
6个月-1年8%3%5%5%3%5%5%5%3%
1-2年15%10%10%20%10%20%20%20%15%
2-3年80%20%20%60%20%50%50%50%50%
3-4年100%40%50%80%50%100%100%100%80%
4-5年100%80%80%100%80%100%100%100%8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

注:昌红科技3个月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为0%,4-12个月坏账计提比例为5%。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接近,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

⑥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3.31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1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500.108.28%
2福州英孚婴童用品有限公司352.315.83%
3中山市特凯斯婴童用品有限公司311.415.16%
4广东佛山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05.555.06%
5中山市天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237.323.93%
合计1,706.7028.26%
2019.12.31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1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634.307.97%
2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466.565.86%
3中山市特凯斯婴童用品有限公司342.594.31%
4福州英孚婴童用品有限公司334.404.20%
5广东佛山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05.553.84%
合计2,083.4126.18%
2018.12.31

1-1-331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1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465.617.42%
2中山市赫比特家具有限公司409.046.52%
3广东乐美达集团有限公司368.665.87%
4ROADMATE TRADING(HONG KONG) LIMITED368.215.87%
5福州英孚婴童用品有限公司245.913.92%
合计1,857.4229.59%
2017.12.31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1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577.2611.11%
2福州英孚婴童用品有限公司320.816.18%
3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284.475.48%
4ROADMATE TRADING(HONG KONG) LIMITED252.074.85%
5中山市赫比特家具有限公司223.024.29%
合计1,657.6431.92%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均为公司长期合作的重点客户。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92%、29.59%、26.19%和

28.26%,受近年客户类型拓宽及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影响,2017年-2019年比例持续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⑦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期后回款情况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后第一季度回款金额2,694.2044.62%4,981.9262.62%4,648.6774.05%4,300.9582.81%
期后半年回款金额--6,019.8875.67%5,878.2693.63%5,011.2596.49%
期后一年回款金额----6,123.3597.54%5,113.9498.46%
应收账款余额6,038.687,955.526,278.025,193.60

注:2019年末期后半年回款、2020年3月末期后一季度回款截止日均为2020年5月31日。

2017年末及2018年末,发行人期后半年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占比平均值超过95%,期后回款情况良好;2019年末期后三个月回款比例为62.62%,回款比例略低于2017年和2018年期后第一季度回款的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客户回款有所延迟。

⑧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A、应收账款逾期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1-1-332

截止日

截止日逾期应收 账款金额逾期3个月以内逾期3-6个月逾期6-12个月逾期1年以上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0.3.313,036.402,429.1480.00%498.9116.43%49.71.64%58.651.93%
2019.12.313,265.152,613.1980.03%326.8910.01%169.875.20%155.214.75%
2018.12.312,448.232,102.0485.86%183.217.48%151.346.18%11.650.48%
2017.12.311,824.631,287.4970.56%521.4528.58%9.690.53%6.000.33%

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逾期时间主要在3个月以内,逾期时间相对较短。

B、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逾期应收账款截至2018.12.31截至2019.12.31截至2020.5.31
回款金额比例回款金额比例回款金额比例
2020.3.313,036.40----1,219.2140.15%
2019.12.313,265.15----2,552.5278.17%
2018.12.312,448.23--2,262.8992.43%2,337.3695.47%
2017.12.311,824.631,749.9695.91%1,783.0097.72%1,812.4999.34%

公司2017年末和2018年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一年回款比例及2019年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5个月比例分别为95.91%、92.43%和78.17%,回款比例较高。

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的情形,逾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信用状况总体良好,发行人针对信用或财务状况出现大幅恶化的客户单项全额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⑨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财务指标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513.784.285.36

应收账款周转率取决于当年营业收入金额和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36次、4.28次、3.78次和0.51次。2018年度和2019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增幅分别为20.88%和26.72%,高于营业收入增幅,

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原因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分析”之“(4)应收账款”之“②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1-1-333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南京聚隆300644-3.403.573.55
沃特股份002886-3.403.033.56
日盈电子603286-3.453.543.51
兆威机电--7.194.634.96
上海亚虹603159-4.164.794.71
昌红科技300151-4.064.144.13
祥鑫科技002965-3.544.214.93
肇民科技--2.983.413.20
平均值-4.023.914.07
本公司0.513.784.285.36

注: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计算,公式为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肇民科技、兆威机电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其中兆威机电2019年度数据为2019年1-6月数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2017年和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5)应收款项融资

根据2019年实施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应收票据中预计将用于背书、贴现的承兑行是大型商业银行和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535.93555.66--
合计535.93555.66--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535.93万元,无用于质押应收票据,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中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34

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375.68-2,794.07-----
合计2,375.68-2,794.07-----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1年以内554.05250.65267.87173.45
1-2年14.460.93--
2-3年0.93---
合计569.44251.58267.87173.45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电费、货款、设备款和中介费用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73.45万元、267.87万元、251.58万元和

569.4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0%、1.41%、1.06%和2.43%,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

2018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上年增加94.42万元,增幅为54.44%,主要是2018年采购尼龙原料预付给常德市海力新材料有限公司137.19万元货款所致。

2020年3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较上年增加317.86万元,增幅126.3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货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对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总额比例
1中山市强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0.9612.46%
2南京诺达鑫业挤出装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67.9911.94%
3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67.3211.82%
4中山市东升镇众所模具加工厂非关联方55.509.75%
5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3.595.90%
合计295.3651.87%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1-335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保证金、押金47.1337.3121.0518.32
员工备用金4.90-62.2528.38
职工社保、公积金20.3620.349.6861.54
关联公司往来(非合并范围内)2.081.69-0.06
其他3.51---
合计77.9959.3492.97108.30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1年以内39.591.1938.161.1469.792.09104.583.14
1至2年17.222.586.330.9522.933.44--
2-3年6.333.1714.607.30--3.471.74
3-4年14.6011.68------
4-5年------0.250.20
5年以上0.250.250.250.250.250.25--
合计77.9918.8759.349.6492.975.78108.305.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08.30万元、92.97万元、

59.34万元和77.99万元,其中1年以内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占比分别为96.56%、

75.07%、64.31%和50.76%;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合作的客户和电商平台的押金保证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2020年3月31日余额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1应扣公积金代付款项10.0412.88%0.301年以内
2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12.82%1.501-2年
3京东质保金押金保证金10.0012.82%6.502-3年、3-4年
4应扣社保代付款项9.9312.73%0.301年以内
5李少华押金保证金9.8212.59%0.291年以内
合计49.7963.84%8.8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项。

(8)存货

①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09.88万元、2,854.74万元、2,568.64万元和3,841.2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10%、15.00%、

10.79%和16.4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36

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
原材料1,714.5044.05%907.5135.01%1,381.8047.46%1,319.3851.75%
低值易耗品14.590.37%14.310.55%----
在产品547.6314.07%187.867.25%267.789.20%16.850.66%
委托加工物资----17.360.60%11.490.45%
库存商品1,035.5726.60%843.1432.53%949.2932.60%1,085.4842.58%
发出商品517.9213.31%569.8421.98%238.548.19%85.043.34%
自制半成品62.351.60%69.502.68%56.801.95%31.151.22%
存货账面余额合计3,892.55100.00%2,592.17100.00%2,911.58100.00%2,549.39100.00%
存货跌价准备51.31-23.53-56.84-39.51-
存货账面价值合计3,841.25-2,568.64-2,854.74-2,509.88-

公司存货以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存货比重比分别为98.33%、97.45%、96.77%和98.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构成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②存货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37

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原材料1,714.5088.92%907.51-34.32%1,381.804.73%1,319.38
低值易耗品14.591.91%14.31----
在产品547.63191.51%187.86-29.84%267.781488.93%16.85
委托加工物资----17.3651.17%11.49
库存商品1,035.5722.82%843.14-11.18%949.29-12.55%1,085.48
发出商品517.92-9.11%569.84138.88%238.54180.52%85.04
自制半成品62.35-10.29%69.5022.36%56.8082.35%31.15
合计3,892.5550.17%2,592.17-10.97%2,911.5814.21%2,549.39

由上表可知,存货构成变动较大的主要是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A、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分别为1,319.38万元、1,381.80万元、

907.51万元和1,714.50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75%、47.46%、35.01%和44.05%。

2018年末原材料金额较2017年末增长62.42万元,增幅为4.73%,变动较小;2019年末原材料金额较2018年末减少474.29万元,降幅为34.32%,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减少了期末原材料库存;2020年3月末原材料较2019年末增加806.99万元,增幅88.92%,主要原因是:随着石油价格下跌,尼龙原料价格相应下降,公司适当增加了尼龙原料采购,且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料需求快速增加,公司结合订单情况增加了聚丙烯原材料库存。

B、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主要为改性复合材料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余额分别为16.85万元、267.78万元、187.86万元和547.63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6%、9.20%、7.25%和14.07%。

2018年末在产品较2017年末增加250.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公司新开展精密注塑模具生产业务,精密注塑模具生产周期较改性复合材料及其制品要长,导致期末精密注塑模具在产品增加111.08万元;二是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同期增加2,571.12万元,增幅11.70%,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在产品余额增加。

2019年末在产品金额较2018年末减少79.92万元,降幅29.84%,主要原因是:2020年春节放假较早,公司需完成交货的改性复合材料制品订单相对减少。

2020年3月末在产品金额较2019年末增加359.77万元,增幅191.51%,主要原因是: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精密注塑模具在手订单为1,963.39万元,精密注塑模具在手订单较多且其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导致期末在产品增加。

C、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1,085.48万元、949.29万元、

843.14万元和1,035.57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58%、32.60%、32.53%和26.60%。

2018年末库存商品金额较2017年末减少136.19万元,降幅为12.55%,2019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2018年末进一步减少106.15万元,降幅为11.1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库存管理,导致期末库存商品减少。

2020年3月末库存商品金额较2019年末增加192.42万元,增幅为22.82%,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客户货物交收日期有所推迟,导致期末库存商品增加。

D、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85.04万元、238.54万元、569.84万元和517.92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4%、8.19%、21.98%和13.31%。

2018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2017年末增加153.51万元,增幅180.52%,主要原因:2018年公司开始开展精密注塑模具业务,期末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发出商品金额增加122.54万元。

2019年末发出商品较上年增加331.29万元,增幅138.88%,主要原因:精密注塑模具业务规模增加,期末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发出商品金额较同期增加

300.55万元。

2020年3月末发出商品较2019年末减少51.91万元,变动金额较小。

E、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金额分别为11.49万元、17.36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45%、0.60%、0%和0%。公司委托加工物资占比较小,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主要是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和公司产能,协调安排委外加工生产所致。

F、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主要为公司办公耗材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低值易耗品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4.31万元和14.59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55%和0.37%,占比较小。

G、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主要为公司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半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自制半成品金额分别为31.15万元、56.80万元、69.50万元和62.35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2%、1.95%、2.68%和1.60%,占比较小。

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A、原材料、库存商品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库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1-3392020.3.31

2020.3.31
存货类别1年以内1年以上合计存货跌价金额计提比例
原材料1,613.03101.471,714.50--
库存商品978.8156.761,035.5750.614.89%
合计2,591.84158.232,750.0750.61-
2019.12.31
存货类别1年以内1年以上合计存货跌价金额计提比例
原材料799.56107.95907.51--
库存商品796.4246.72843.1423.532.79%

1-1-340合计

合计1,596.00154.661,750.6623.53-
2018.12.31
存货类别1年以内1年以上合计存货跌价金额计提比例
原材料1,367.9513.851,381.80--
库存商品920.5528.74949.2956.845.99%
合计2,288.5042.592,331.0956.84-
2017.12.31
存货类别1年以内1年以上合计存货跌价金额计提比例
原材料1,308.8210.561,319.38--
库存商品1,080.435.051,085.4839.513.64%
合计2,389.2615.612,404.8739.51-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库龄情况良好,大部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库龄在1年以内。库龄超过1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一些备料,不属于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所致;库龄超过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是生产产生的备货尾数以及少量前期销售退回尚未重新销售的产品。具体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项目金额
2020.3.31原材料塑料原料/改性复合材料99.66
其他1.81
小计101.47
库存商品改性复合材料15.58
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9.14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17.20
其他4.84
小计56.76
合计158.23
2019.12.31项目金额
原材料塑料原料/改性复合材料107.76
其他0.19
小计107.95
库存商品改性复合材料15.58
改性复合材料制品11.74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19.40
小计46.72
合计154.66
2018.12.31项目金额
原材料塑料原料/改性复合材料13.85
库存商品改性复合材料0.97
改性复合材料制品2.72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25.04
小计28.74
合计42.59
2017.12.31项目金额

1-1-341原材料

原材料塑料原料/改性复合材料10.56
库存商品改性复合材料1.24
改性复合材料制品3.81
小计5.05
合计15.61

B、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原材料为用于生产而持有,未发生减值,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金额23.5356.8439.51-
本期计提37.7923.5356.8439.51
本期转回或转销10.7256.8439.51-
期末金额50.6123.5356.8439.51

公司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系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具体如下:

对于库存商品,公司区分有相应订单的部分和正常备货的部分,对于有订单对应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以订单价格为基础计算,对超出部分正常备货的库存商品,以最近的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按销售合同约定价格或近期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对于原材料、半成品,均为公司用于生产而持有,将其未来转换成的产品的销售合同约定价格或近期销售价格减去在产品至转换成产成品所需成本及产成品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发行人对上述库龄较长的库存商品已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计提减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④存货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财务指标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0.756.336.296.29

存货周转率取决于当年营业成本金额和存货平均余额,2017-2019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29次、6.29次和6.33次,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有所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1-1-342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南京聚隆300644-4.845.915.70
沃特股份002886-2.853.434.45
日盈电子603286-4.473.663.79
兆威机电--5.424.734.37
上海亚虹603159-4.524.814.76
昌红科技300151-4.244.794.42
祥鑫科技002965-4.055.156.35
肇民科技--4.214.124.22
平均值-4.334.584.76
本公司0.756.336.296.29

注:1、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是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计算,公式为当期营业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2];2、肇民科技、兆威机电尚处于IPO申请审核中,其中兆威机电2019年度数据为2019年1-6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存货运营效率良好。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3,955.16万元、1,849.59万元和

72.08万元和256.10万元,其中2017年和2018年主要为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056.8212.62-
待认证进项税额139.235.8356.2715.16
上市费用34.279.43--
银行理财产品--1,780.703,940.00
合计256.1072.081,849.593,955.16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23.570.19%23.700.21%----

1-1-343

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6,391.0752.29%6,561.5656.95%4,693.1353.96%3,826.8058.04%
在建工程2,590.3321.19%1,922.4416.68%1,435.0716.50%453.016.87%
无形资产2,133.6217.46%2,145.7018.62%2,191.2325.19%510.587.74%
长期待摊费用631.455.17%656.875.70%21.260.24%--
递延所得税资产53.520.44%64.090.56%72.890.84%58.800.89%
其他非流动资产397.953.26%148.181.29%284.193.27%1,744.3526.46%
非流动资产合计12,221.51100.00%11,522.53100.00%8,697.77100.00%6,593.53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9.11%、

98.92%、93.54%和94.20%。2017-2019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子公司中山邦塑和孙公司邦塑模具进行厂房建设并购买生产设备,以及奇德科技园(新厂房)建设投入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3,106.1548.60%3,155.9948.10%2,543.0954.19%1,992.0252.05%

1-1-344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3,042.2347.60%3,152.3948.04%1,936.9541.27%1,608.0442.02%
运输工具77.971.22%86.431.32%80.201.71%159.284.16%
办公及电子设备164.712.58%166.742.54%132.892.83%67.471.76%
合计6,391.07100.00%6,561.56100.00%4,693.13100.00%3,826.8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826.80万元、4,693.13万元、6,561.56万元和6,391.0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04%、53.96%、

56.95%和52.29%,逐年增长,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长的趋势一致。

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长866.33万元,增幅

22.64%,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中山邦塑和孙公司邦塑模具进行了新厂房建设并购买部分生产设备,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和生产设备金额较同期分别增加551.07万元和328.91万元。

2019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长1,868.43万元,增幅

39.81%,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为扩展模具和精密注塑件业务新购置一批模具加工设备和注塑机,导致生产设备增加1,215.44万元;二是中山邦塑新建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导致房屋建筑物期末较同期增加612.90万元。

2020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减少170.49万元,降幅2.60%,变动较小。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4,014.85908.69-3,106.1577.37%
生产设备4,532.431,474.6115.593,042.2367.12%
运输工具398.76320.79-77.9719.55%
办公及电子设备305.67140.96-164.7153.88%
合计9,251.712,845.0615.596,391.0769.08%

②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加权原值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机器设备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原值原值增长率原值增长率原值
造粒机478.281,416.6013.23%1,251.1039.93%894.08

1-1-345注塑机

注塑机158.53634.1228.78%492.4028.13%384.31
加工中心163.28385.271,025.53%34.23----

注:加权平均数根据购置月份,按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情况如下:

产品单位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产能产能增长率产能增长率产能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3,918.7515,67518.68%13,207.509.72%12,037.50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机器工时90,450301,0507.21%280,80033.91%209,700
精密注塑模具数控加工中心理论可用工时7,02022,464433.33%4,21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2,828.2817,747.781.51%17,483.2417.12%14,927.61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623.854,539.6126.25%3,595.69-20.55%4,525.75
精密注塑模具7.612,869.911,411.27%189.90----

造粒机主要用来生产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报告期内,造粒机设备原值增幅分别为39.93%和13.23%,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产能增幅分别为9.72%和

18.68%,销售收入增幅分别为17.12%和1.51%,均呈增长趋势,主要机器设备原值和产品产能、销售收入相匹配。

注塑机主要是用来生产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报告期内,注塑机设备原值增幅分别为28.13%和28.78%,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产能增幅分别为

33.91%和7.21%,销售收入增幅分别为-20.55%和26.25%;2018年销售收入下降主要是因为部分产品线调整,导致订单业务量阶段性下降所致。除2018年销售收入下降以外,其他均呈增长趋势,主要机器设备原值和产品产能、销售收入相匹配。

加工中心主要是用来生产精密注塑模具,报告期内,加工中心设备原值增幅分别为0%和1,025.53%,公司精密注塑模具产能增幅分别为0%和433.33%,销售收入增幅分别为0%和1,411.27%,均呈增长趋势,主要机器设备原值和产品产能、销售收入相匹配。

综上所述,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公司产能、产品的销售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较为匹配。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46

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奇德科技园(新厂房)2,589.4699.97%1,922.3499.99%40.132.80%--
模具----155.8210.86%--
新厂房2017------450.8699.53%
新厂房2018----471.2332.84%--
业务办公室装修----40.492.82%--
三楼饭堂装修----59.254.13%--
机器设备----642.0744.74%--
零星工程0.870.03%0.100.01%26.081.82%2.150.47%
合计2,590.33100.00%1,922.44100.00%1,435.07100.00%453.0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453.01万元、1,435.07万元、1,922.44万元和2,590.3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7%、16.50%、16.68%和

21.19%。

2018年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增加982.06万元,增幅216.79%,主要是子公司中山邦塑和孙公司邦塑模具新购买生产设备及厂房建设所致。

2019年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增加487.37万元,增幅33.96%,主要是2019年奇德科技园(新厂房)建设等导致在建工程增加2,974.98万元,同时原有厂房建设和购置生产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1,853.73万元,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在建工程期末较上年增加。

2020年3月末在建工程较2019年末增加667.89万元,增幅34.74%,主要是奇德科技园(新厂房)建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息费用资本化情况,且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47

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2,133.62100.00%2,145.70100.00%2,191.23100.00%510.58100.00%
合计2,133.62100.00%2,145.70100.00%2,191.23100.00%510.58100.00%

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开发支出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10.58万元、2,191.23万元、2,145.70万元和2,133.6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74%、25.19%、18.62%和

17.46%。

2018年末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了1,680.65万元,增幅329.17%,主要原因是:公司2017年购置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与彩虹路交界东南侧地段土地,预付土地款项1,700.00万元,该预付款项前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后续2018年该土地交付给公司后,将该土地从其他非流动资产结转到无形资产核算,导致当期新增土地使用权1,700.0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4)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模具、办公室和厂房装修费。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21.26万元、656.87万元和631.4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24%、5.70%和5.17%,占比较小。

2019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增加635.60万元,增幅2989.49%,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公司长期待摊模具增加482.46万元。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48

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信用减值准备38.2671.49%43.8868.47%----
资产减值准备10.0318.75%5.879.16%41.3256.69%38.9666.26%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5.239.77%14.3422.38%31.5743.31%19.8433.74%
合计53.52100.00%64.09100.00%72.89100.00%58.80100.00%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其中资产减值准备为因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形成的,随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而变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58.80万元、72.89万元、64.09万元和53.5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9%、0.84%、0.56%和0.44%,占比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397.95100.00%148.18100.00%284.19100.00%44.352.54%
预付土地款------1,700.0097.46%
合计397.95100.00%148.18100.00%284.19100.00%1,744.3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44.35万元、284.19万元、

148.18万元和397.9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46%、3.27%、1.29%和3.26%。

2018年末较上年末减少1,460.16万元,降幅为83.71%,主要是公司2017年购置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与彩虹路交界东南侧地段土地,预付土地款项1,700.00万元,因该土地尚未交付,土地购买的预付款项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后续2018年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将该土地交付给公司,公司将该预付款项从其他非流动资产结转到无形资产核算。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49项 目

项 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51-0.58-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4.00311.09194.70156.6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8.879.645.785.07
存货跌价准备51.3123.5356.8439.5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5915.5915.59-
合 计350.27359.86273.49201.21

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该政策符合稳健性和公允性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述会计政策足额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综合以上分析,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流动性强,结构较为合理,整体资产优良,与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相适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资产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足额、合理。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6,948.64100.00%7,123.76100.00%4,304.12100.00%5,463.58100.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6,948.64100.00%7,123.76100.00%4,304.12100.00%5,463.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5,463.58万元4,304.12万元、7,123.76万元和6,948.6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为100%,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构成。

2、流动负债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000.0014.04%--1,809.2433.11%

1-1-350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3,944.5056.77%2,591.7136.38%1,227.3028.51%--
应付账款1,828.9826.32%2,248.8731.57%1,795.9041.73%2,830.0951.80%
预收款项--291.044.09%440.9810.25%154.892.83%
合同负债656.369.45%------
应付职工薪酬296.134.26%365.835.14%472.4910.98%300.175.49%
应交税费118.901.71%563.437.91%294.406.84%290.005.31%
其他应付款103.771.49%62.870.88%73.051.70%79.201.45%
流动负债合计6,948.64100.00%7,123.76100.00%4,304.12100.00%5,463.58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流动负债合计金额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55%、98.30%、99.12%和98.5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质押借款---809.24
抵押借款-1,000.00-1,000.00
合计-1,000.00-1,809.24

公司短期借款为向银行借入的款项,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809.24万元、0万元、1,000.00万元和0万元,占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11%、0%、14.04%和0%。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银行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支付的情形,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参见“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三)融资及担保合同”。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1-1-351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3,944.502,591.711,227.30-
合计3,944.502,591.711,227.30-

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0万元、1,227.30万元、2,591.71万元和3,944.50万元,均为向银行申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的增强和商业信誉的提高,公司2018年开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导致2018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17年末增加1,227.30万元;2019年末较上年增加1,364.41万元,增幅为

111.17%;2020年3月末较2019年末增加1,352.79万元,增幅为52.20%,主要为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扩大,更多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导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持续增长。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采购商品及劳务1,444.6678.99%2,204.8898.04%1,727.9096.21%2,320.7382.00%
采购长期资产384.3121.01%43.991.96%68.003.79%509.3618.00%
合计1,828.98100.00%2,248.87100.00%1,795.90100.00%2,830.0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830.09万元、1,795.90万元、2,248.87万元和1,828.98万元,主要为采购商品及劳务应付账款。

2018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较2017年末下降1,034.19万元,降幅为

36.54%,主要原因是:公司2018年度开始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故期末应付账款相应减少。

2019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较2018年末增加452.97万元,增幅为25.22%,主要原因是:2019年模具类应付账款有所增加,且该类账款的信用期普遍较材料类应付账款信用期长,导致期末应付账款总额增加。

2020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较2019年末减少419.89万元,降幅

18.67%,主要原因是:公司更多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导致期末应付账款总额减少。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52

序号

序号供应商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应付账款 总额比例
1湖南春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工程款186.701年以内10.21%
2PT MULTI SARANA PLASINDO非关联方货款159.861年以内8.74%
3江门市江海区华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工程款159.521年以内8.72%
4上海朗特实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105.161年以内5.75%
5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85.251年以内4.66%
合计696.48-38.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中无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4)预收账款

公司预收款项主要是收到的模具客户预付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金额分别为154.89万元、440.98万元、291.04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2.83%、10.25%、4.09%和0%,账龄均为1年以内。

公司预收款项2018年末较上年增加286.10万元,增幅184.71%,主要原因是:精密注塑模具业务一般在签署合同后预收30%左右的模具订金,2018年公司已签署较多的模具客户合同,但因模具为当年新开展业务,故年末交付给客户且完成终验的模具合同较少,导致期末预收账款增加286.10万元。

公司预收款项2019年末较上年减少149.94万元,降幅为34.00%,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精密注塑模具业务开展,相关模具订单逐步交付客户并最终验收确认收入,预收账款结转增加,故期末预收账款减少。

(5)合同负债

公司合同负债主要是收到的模具客户预付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0万元和656.3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0%、0%、0%和9.45%。

公司2020年3月末合同负债较2019年末预收账款增加365.31万元,增幅

125.5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料市场需求快速增加,公司收到该类客户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末,合同负债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53项 目

项 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收货款656.36---
合计656.36---
其中:1年以上38.4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合同负债总额比例
1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66.441年以内10.12%
2广州维思车用部件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63.151年以内9.62%
3镇江朝阳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57.551年以内8.77%
4江苏同庆车辆配件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43.351年以内6.60%
5广东鸿力氢动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40.551年以内6.18%
合计271.04-41.29%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单位的合同负债。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300.17万元、472.49万元、365.83万元和296.1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5.49%、10.98%、5.14%和4.26%。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2018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172.32万元,增幅为57.41%,主要为生产规模扩张,员工人数增加导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增加;2019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106.66万元,降幅为22.57%,主要为业务人员销售

提成奖金由年底发放改为月度发放,导致期末余额减少;2020年3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2019年末减少69.70万元,降幅19.05%,主要为2020年一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715.62万元,降幅32.64%,导致应付职工薪酬有所下降。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54税费种类

税费种类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增值税57.38207.19204.76139.81
城市维护建设税2.5518.508.585.80
企业所得税54.35314.9651.39103.79
个人所得税1.846.295.3512.36
教育费附加1.339.073.682.55
地方教育费附加0.886.052.451.70
其他0.561.3818.1924.00
合计118.90563.43294.4029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290.00万元、294.40万元、563.43万元和118.9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1%、6.84%、7.91%和1.71%。

2018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17年末增加4.40万元,增幅为1.52%,变动较小。

2019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18年末增加269.03万元,增幅为91.38%,主要原因是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263.57万元。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利息-1.66-0.86
其他应付款103.7761.2173.0578.33
合计103.7762.8773.0579.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9.20万元、73.05万元、62.87万元和103.77万元,主要是应付中介服务费、差旅费和水电费等。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55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本6,312.0021.99%6,312.0022.39%6,252.0026.69%4,168.0020.54%
资本公积13,401.9046.70%13,401.9047.53%12,951.9055.29%12,951.9063.82%
其他综合收益-1.90-0.01%-0.060.00%-0.010.00%0.030.00%
盈余公积1,120.073.90%1,120.073.97%716.233.06%362.681.79%
未分配利润7,403.6825.80%6,987.5924.78%3,206.5413.69%2,784.1513.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8,235.7698.39%27,821.5098.67%23,126.6698.73%20,266.7699.86%
少数股东权益462.271.61%373.931.33%297.181.27%29.200.14%
股东权益合计28,698.02100.00%28,195.43100.00%23,423.83100.00%20,295.96100.00%

1、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2018年末股本变动系当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公司股本总额由4,168万元变更为6,252万元;2019年末股本变动系珠海邦塑和珠海奇德以货币增资510万元,其中60万元计入股本总额。

2、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公司资本公积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450万元,主要原因:珠海邦塑和珠海奇德于2019年11月对公司增资60万元,新增资本公积450万元;

3、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公司盈余公积变动原因为每年以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4、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6,987.593,206.542,784.15-257.3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16.095,122.683,693.533,316.2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3.84353.55274.77
应付普通股股利-937.79833.59-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2,084.00-
期末未分配利润7,403.686,987.593,206.542,784.15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最近一期末主要借款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长短期借款。公司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持续盈利的资金积累和股东的投入。

2、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3、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负债金额及利息金额

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需偿还的负债主要为浦发银行中山分行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11,890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将来会根据经营及建设需要向银行新增借款。借款具体情况参见“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三)融资及担保合同”。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5.53万元、2,472.27万元、5,931.45万元和821.31万元,具备持续获取经营现金流的能力。同时,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和浦东银行中山分行等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且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可通过银行借款渠道获取资金。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以及银行债务融资渠道为公司偿还负债提供了保障。

4、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1-1-356项目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3.373.344.423.51
速动比率(倍)2.822.983.763.0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0.53%13.32%10.15%18.1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31.336,697.534,841.914,520.95
利息保障倍数(倍)15.37150.1460.371,024.06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51倍、4.42倍、3.34倍和3.3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3.05倍、3.76倍、2.98倍和2.82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1,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18%、10.15%、13.32%和

10.53%,基本保持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能力强;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4,520.95万元、4,841.91万元、6,697.53万元和731.33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24.06倍、60.37倍、150.14倍和15.37倍。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规模快速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提高,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内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

(3)偿债能力同行业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①流动比率

1-1-357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南京聚隆3006442.362.342.601.58
沃特股份0028861.641.551.952.11
日盈电子6032861.561.661.702.14
兆威机电--1.311.311.12
上海亚虹6031592.912.442.272.16
昌红科技3001513.263.314.675.01
祥鑫科技0029652.672.391.461.30
肇民科技--2.192.521.73
行业平均值2.402.152.312.14
本公司3.373.344.423.51

注:兆威机电2019年为2019年6月末数据。

②速动比率

项目股票代码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南京聚隆3006441.741.792.071.20
沃特股份0028860.971.021.391.62
日盈电子6032861.211.311.281.72
兆威机电--0.800.940.73
上海亚虹6031591.961.701.531.45
昌红科技3001512.592.573.944.20
祥鑫科技0029652.091.901.070.97

1-1-358肇民科技

肇民科技--1.751.891.22
行业平均值1.761.601.761.64
本公司2.822.983.763.05

注:兆威机电2019年为2019年6月末数据。

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项目股票代码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南京聚隆30064426.20%26.87%26.45%45.67%
沃特股份00288639.88%43.53%38.32%38.62%
日盈电子60328644.95%41.04%29.69%24.42%
兆威机电--57.05%51.94%54.87%
上海亚虹60315913.14%16.39%19.31%20.25%
昌红科技30015113.97%14.82%14.55%11.33%
祥鑫科技00296523.17%25.71%39.98%45.43%
肇民科技--34.56%26.98%39.54%
行业平均值26.89%32.50%30.90%35.02%
本公司10.53%13.32%10.15%18.18%

注:兆威机电2019年为2019年6月末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良好,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行业水平,资产负债率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质量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但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未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仍需拓宽融资渠道。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4月27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4,168万股为基数,按照股东的股份比例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33.59万元(含税);同时,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公司股本总额由4,168万元变更为6,252万元。

2019年1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6,252万股为基数,按照股东的股份比例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937.79万元(含税)。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59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1.315,931.452,472.271,205.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4.96-1,486.91969.38-7,701.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8.11-981.87-2,713.9411,16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3.233,460.41729.194,602.6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5.53万元、2,472.27万元、5,931.45万元和821.31万元,2017-2019年度呈逐年上升趋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01.58万元、969.38万元、-1,486.91万元和-1,364.9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中山邦塑进行新厂房建设、购买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2019年和2020年1-3月新建奇德科技园项目所形成的现金流出较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股东增资款、银行借款、收到的票据保证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利息、支付票据保证金以及现金分红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变化情况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项目的内容、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

1-1-3601-3月

1-3月
金额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181.9927,324.019.84%24,875.1518.47%20,996.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2.96958.0119.35%802.67116.25%371.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14.9528,282.0210.14%25,677.8220.17%21,367.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339.9314,947.50-8.46%16,329.8120.12%13,594.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57.503,770.0625.93%2,993.7419.98%2,495.25
支付的各项税费800.641,970.73-15.03%2,319.2214.26%2,029.8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5.561,662.276.37%1,562.79-23.48%2,042.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3.6422,350.57-3.68%23,205.5515.10%20,161.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1.315,931.45139.92%2,472.27105.08%1,205.53
营业收入3,540.1326,930.599.69%24,551.4211.70%21,980.3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202.87%101.46%-101.32%-95.52%
营业成本2,437.4317,412.281.31%17,187.8318.18%14,543.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178.05%85.84%-95.01%-93.48%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项目的变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21,367.33万元、25,677.82万元、28,282.02万元和7,414.95万元,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371.17万元、802.67万元、

958.01万元和232.96万元,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存款利息。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的变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20,161.80万元、23,205.55万元、22,350.57和6,593.64万元,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其中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042.21万元、1,562.79万元、1,662.27万元和595.56万元,主要包括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等费用性支出。

(3)经营活动现金流与经营成果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95.52%、101.32%、101.46%和202.87%,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生产经营相匹配;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公司营业成本之比分别为93.48%、

95.01%、85.84%和178.05%,2017年和2018年的经营性现金流出与营业成本相匹配,2019年度二者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存货周转管理,存货账面余额较同期减少319.41万元;二是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分别较上年增加1,364.41万元、452.97万元,综合因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1,382.31万元,进而经营性现金流出与公司营业成本之比下降。

(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1-1-361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374.435,199.433,661.513,505.51
加:资产减值准备1.13143.21111.79100.3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84.21602.29496.05373.54
无形资产摊销12.0848.3119.3513.5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5.8954.112.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9.3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4.0435.48-52.46-16.66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5.97-90.32-96.16-214.23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10.578.79-14.09-30.9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1,272.61286.11-344.86-434.5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3,265.37-4,365.15-3,328.66-3,337.7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1,767.924,009.252,017.371,237.24
其他-1.83-0.05-0.05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1.315,931.452,472.271,205.53
差异446.88732.02-1,189.24-2,299.98

注:差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5.53万元、2,472.27万元、5,931.45万元和821.31万元,与同期净利润差异分别为-2,299.98万元、-1,189.24万元、732.02万元和446.88万元,上述差异主要受到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应付项目及存货等的影响。

2017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低2,299.98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所致。

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低1,189.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增加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3,328.66万元以及存货增加344.86万元,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017.37万元,但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大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所致。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存货变动的具体原因参见本节“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分析”。

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高732.02万元。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情况如下:

1-1-363项目

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净利润(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公司名称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南京聚隆1,300.863,191.28-2,509.96379.33506.002,920.162,245.685,615.292.571.09-1.120.07
沃特股份1,806.7711,966.74-11,601.84-8,337.85395.915,122.503,504.774,036.144.562.34-3.31-2.07
日盈电子898.395,314.663,588.643,379.95125.322,808.652,208.773,373.907.171.891.621.00
兆威机电-23,176.7519,582.608,318.52-11,863.3812,726.624,923.56-1.951.541.69
上海亚虹3,122.488,402.725,560.693,112.17253.072,279.184,292.604,490.0212.343.691.300.69
昌红科技-808.4912,026.876,013.305,312.241,732.406,037.745,561.853,457.89-0.471.991.081.54
祥鑫科技6,050.345,608.577,945.0511,537.764,002.0615,124.7314,087.2713,906.831.510.370.560.83
肇民科技-5,649.643,732.794,380.03-7,158.125,155.962,940.53-0.790.721.49
平均值1,546.299,417.154,038.913,510.27876.846,664.316,222.945,343.021.761.410.650.66
公司821.315,931.452,472.271,205.53374.435,199.433,661.513,505.512.191.140.680.34

注:兆威机电2019年度为2019年1-6月数据。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较低,主要是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变动趋势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整体上不存在重大差异。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差异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方式、定价方式等销售政策以及采购模式、采购定价方式等采购政策基本未发生变化。

公司的收款方式、收款信用期等信用政策整体上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收款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并给予主要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公司与客户就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进行约定。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规模、资本实力、采购规模及合作情况,公司对不同的客户施行具有一定差别的信用政策,一般为月结30-60天。2017-2019年末,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主要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宏观经济增速趋缓以及模具业务订单周期等原因,2017-2019年末应收账款呈上升趋势。

公司的付款方式、付款信用期等信用政策整体上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尼龙、聚丙烯等石油衍生品及根据客户差异化需求添加的辅料和助剂,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时间,主要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的增强和商业信誉的提高,公司2018年开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并随着营业规模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逐步增加。

综上,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差异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情况相匹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01.58万元、

969.38万元、-1,486.91万元和-1,364.96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19,325.84万元、24,586.91万元、24,277.28万元和5,866.26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回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利息。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27,027.43万元、23,617.53万元、25,764.20万元和7,231.23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子公

司中山邦塑和邦塑模具建设新厂房、购买相关生产设备以及奇德科技园(新厂房)建设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63.08万元、-2,713.94万元、-981.87万元和-718.1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股东增资投入资金、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现金以及收回的票据保证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及银行利息、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票据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834.14万元、310.00万元、

510.00万元和130.00万元,为公司股东增资、外部投资者投资和实施股权激励等收到的款项;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853.99万元、0万元、2,073.73万元和0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00.00万元、1,781.59万元、1,073.73万元和1,001.51万元;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5.05万元、786.02万元、859.56万元和1.06万元。

(四)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关内容。

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公司无可预见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

(五)公司流动性已经或可能产生的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以及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措施

1、待偿还借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长短期借款。

2、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66项目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1.315,931.452,472.271,205.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4.96-1,486.91969.38-7,701.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8.11-981.87-2,713.9411,16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3.233,460.41729.194,602.64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5.53万元、2,472.27万元、5,931.45万元和821.31万元,主要是公司盈利情况较好,为公司带来了持续的现金流量。公司的盈利能力是保持良好流动性的重要基础。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01.58万元、

969.38万元、-1,486.91万元和-1,364.9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中山邦塑进行新厂房建设、购买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2019年新建奇德科技园项目所形成的现金流出较多,对公司流动性会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63.08万元、-2,713.94万元、-981.87万元和-718.1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股东增资款、银行借款、收到的票据保证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利息、支付票据保证金以及现金分红等,股权融资以及银行借款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流动性。

综上,鉴于公司截至期末无长短期借款,且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活动能为公司带来持续的流动性,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高;同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51倍、4.42倍、3.34倍和3.3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3.05倍、3.76倍、2.98倍和2.82倍,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18%、

10.15%、13.32%和10.53%,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24.06倍、60.37倍、150.14倍和15.37倍,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指标良好,说明公司流动性情况较好,未产生重大变化或出现流动性风险。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专业从事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行业且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公司具有自主技术创新能

力,建立了可以保证持续成长的业务模式,具备有效管理体系和成熟的管理团队,制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971.88万元、24,523.81万元、26,929.61万元和3,539.77万元,2018年和2019年分别较上年增长11.61%和9.81%;报告期各期净利润分别为3,505.51万元、3,661.51万元、5,199.43万元和374.43万元,2018年和2019年分别较上年增长4.45%和42.0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呈持续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根据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四、报告期存在的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投资事项如下:

2017年8月,公司受让饶德生、珠海邦塑、陈卫明、陈云峰、刘明涛、姜晓春所持有中山邦塑全部出资额共计2,250.00万元,中山邦塑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收购中山邦塑”。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876.23万元、2,149.83万元、3,294.70万元和350.23万元,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以及土地等。公司通过中山邦塑和邦塑模具的新厂房建设和设备购买等以开展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注塑模具业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塑胶成型一体化服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公司于2017年购置了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与彩虹路交界东南侧地段土地,该土地拟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促进产能提升,完善产业链,增强了对客户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的一体化服务能力,为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四)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股权收购事项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收购中山邦塑”。

十五、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通过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本项议案于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完成之日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拟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的议案,本项议案于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0年3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在银行开设专门的募集资金管理账户,专户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督与责任追究等。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章节对三方监管协议应当约定的内容做出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章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应用范围、预先投入资金置换、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募资金管理、项目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管理等做出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包括各种情形下的审批程序、报告和披露义务、公司内外部监督机制等。

3、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公司募集资金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章节对募投项目发生不同情形的变更时应履行的审批程序、报告和披露义务以及公司内外部监督机制进行了详细和明确的要求。

4、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督与责任追究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督与责任追究”章节对公司针对募集资金管理应履行的报告和披露义务,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做出了详细和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本次计划实施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均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缓解现有产品产能不足的瓶颈,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新产品投放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募集资金对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项目投产后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有效推动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升级,同时增强公司的研发和创新能力,促使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工艺水平、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的市场空间,此外可大幅改善公司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将有所提升,对巩固公司现有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起到积极作用。

(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发行人目前的创新业务模式为从改性材料到精密注塑件、精密注塑模具的塑胶成型一体化业务模式。其业务覆盖了行业的完整产业链,在外观设计环节就已参与其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材料,缩短了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周期,体现了较强

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得公司客户黏度高、成本转嫁能力强、毛利率较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均为塑胶成型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缓解现有产品产能不足的瓶颈,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使公司的塑胶成型一体化创新业务模式更具市场竞争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具备独立经营能力,能够进行独立经营。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已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确认,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104万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募集资金将运用于以下项目:

1-1-371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万元)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
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17,146.1417,146.14奇德新材2年
2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11,178.6111,178.61奇德新材2年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301.754,301.75奇德新材2年
合 计32,626.5032,626.5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和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1-1-372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证编号环评批复
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2019-44074-29-03-081021江江环审【2020】29号
2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2019-44074-29-03-081022江江环审【2020】30号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19-44074-29-03-081023江江环审【2020】28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规的规定。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和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1)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

公司作为国内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知名企业之一,凭借塑胶成型一体化服务的竞争优势,已在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近年来,凭借领

先的产品研发技术,一站式的解决方案服务平台,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因此,扩大生产规模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募投项目通过扩大生产场地和增加先进设备来扩大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产能进而促进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

(2)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国内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的高端市场,长期被巴斯夫、郎盛、杜邦等国外企业占据。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高研发技术和生产规模,占据未来多个高端应用领域市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巩固和提升公司在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的优势地位,逐步替代进口高端产品,打破高端产品被国外公司垄断的局面。

(3)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实现节能环保生产消费的新趋势

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消费者对单位产品能耗、回收利用程度等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与金属制品相比,生产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所需能耗更少且排放更低;与木材制品相比,生产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可减少树木被砍伐,而且部分塑料可回收再利用。基于以上优点,高分子复合材料将逐渐替代金属以及木材成为未来汽车、家电、运动器材等制造业原材料的主流。公司作为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以满足节能环保的生产消费新趋势。

(4)提升公司智能化及自动化水平,提高效率和品质

随着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需要通过提升自身产品品质与生产效率来加强市场竞争力。自动化以及智能化生产能大幅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降低单位成本,从而扩大公司的价格竞争优势。帮助企业在行业中加强市场竞争水平。

募投项目将新增进口双螺杆智能挤出机组系统、自动喂料系统、全自动包装线、自动上料系统等智能自动化设备,有利于减少人力并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实现单位产品的高生产效率、低管理成本的生产目标,同时本项目的实施符

合行业整体生产技术向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为企业拓展未来市场进一步奠定基础。

(5)发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和精密注塑件的产业协同优势近年来公司抓住国家消费升级及产业转型升级机遇,定位高端市场,持续聚焦动态型产品领域,深挖优势产品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在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领域,对功能部件材料进行技术攻关和突破,拓展新能源汽车及其他动态型精密注塑件产品,形成了从功能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到精密注塑件产品协同发展的产业链优势。

鉴于公司的产业链协同优势赋予了公司精密注塑件产品质量可靠、成本较低、竞争力强等优势,扩建相关精密注塑件产品生产线,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与精密注塑件的产业链协同优势。

2、研发中心项目

(1)完善研发条件,提升研发实力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行业竞争加剧,为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及高端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增强自身研发实力。公司现有的研发设备及场地不能很好满足公司未来高端产品研发需求,为提高客户资源的配置度以及开发新产品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配套先进的研发和检测设备,提高公司研发的产出效率。

(2)顺应行业趋势,提升技术能力

随着环保、节能减排等政策措施的持续颁布,客户对高分子复合材料的性能、寿命、可靠性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和更严格的要求。同时,行业内技术创新步伐不断加快,高性能尼龙复合材料等特殊性能的产品将给高分子复合材料行业带来较大的市场变革,对企业技术研发实力的要求将大幅提高。

为应对行业内日益提高的材料品质需求、日益严苛的品质标准以及市场对高端材料产品的需求,公司需通过建设研发中心项目来提高自身的技术实力,使研

发能力、生产工艺与高端产品及行业标准匹配,以满足高品质、高质量、高标准的产品生产需求。

(3)完善产品结构,推动业务增长

目前公司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领域,主要为高性能尼龙复合材料和高性能聚丙烯复合材料等。

伴随着行业发展与经济水平的提高,市场对高分子复合材料的需求日益旺盛,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结构、承重、关节等部位对高分子复合材料的需求增加,对产业的生产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有充裕的技术实力支撑更高端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并向汽车工业、电子电器等领域拓展,完善和升级公司现有的产品结构,以充分满足市场的新需求,推动公司业务跨越式增长。

(4)引进优秀人才,提升研发实力

高分子复合材料的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将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需要基础扎实、技术过硬的技术团队进行持续性研究。同时,公司除部分下游产品出口国外,海外市场作为下游行业重要的市场组成部分,产品需满足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标准及工艺技术,对技术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通过硬件设备、人才的投入以及课题的研究,将聚集并培养一批熟悉欧美主要国家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技术情况与市场准入标准,且拥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高素质专业技术团队,对于改善研究工作环境、提高技术研究能力具有显著作用,对促进公司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巩固和突显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务院及各相关主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将改性塑料行业列为重点发展领域,具体政策如下: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围绕重点基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建设对新材料的重大需求,加快新材料技术突破和应用。发展先进结构材料技术,重点是高温合金、高品质特殊钢、先进轻合金、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玻璃与陶瓷等技术及应用,其实施对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带来巨大影响,以改性塑料为代表的环境友好型、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因其生产节能、使用节能、回收便利等特点将获得快速发展机会。

《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指出,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新晋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技术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积极发展军民共用特种新材料,加快技术双向转移转化,促进新材料产业军民融合发展。同时,加快推进落实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制造业绿色化水平。

上述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划的出台,有利于促进改性塑料行业的快速发展。

2、领先的生产技术及严格的质量管理为公司产品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目前拥有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明显,多项专利技术已经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公司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突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获得了16项发明专利和12项实用新型专利。产品配方是改性材料生产企业的核心技术,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100个配方。公司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生产工艺及销售市场方面已有较多累积和沉淀。公司十分重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制定了一系列与产品质量控制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将为募投项目的产品品质提供有力保障。

3、下游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随着制造业行业标准的升级和完善,对高分子复合材料的需求和要求不断提高,高分子复合材料逐渐被运用到更多下游行业,代替现有的普通塑料以及金属、木材,如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等领域。未来随着各行业的发展及产品技术更替、环保意识的深入,其所应用的下游行业及产品将大幅增加。因此,未来市场对高分子复合材料的需求将随之增加。目前,公司所生产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主要应用于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领域。公司所生产的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在国内婴童车制造领域已占据了重要地位,与行业高端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国家对新材料创新以及绿色环保制造的政策支持,下游领域对高分子复合材料的需求将继续增加。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的产能,一方面能满足婴童车对高分子复合材料需求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能提高公司高分子复合材料在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领域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并提高公司行业地位。

4、良好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公司在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十多年的经营,凭借公司良好的信誉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公司在下游行业中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该等客户较多是行业内知名的生产企业,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中高端婴童车领域,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婴童车品牌生产商美国DOREL(乐瑞集团)、乐美达集团、贯新幼童、妈咪宝、福贝贝、福建欧仕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汽车用改性材料领域,公司与国内汽车主机厂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开展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主要通过向一级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供货,进入国内外汽车行业主机厂的供应链体系,公司与麦格纳、东箭、诗兰姆、恒勃等主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长期合作,并通过其将产品应用于广汽传祺、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的部分车型上。

在其他领域如家电行业的格兰仕、万和电器等,办公家具行业的美国赫比特等,泳池设备行业的意万仕等,公司与该等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5、优秀的管理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

公司拥有一支有着丰富的行业运作经验的管理团队,培养和储备一大批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与研发人才、专业制造人才和营销人才。董事长、副总经理等中高层以上的人员,均有十年以上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领域的从业经历,在业务开拓、品牌形象、团队建设、市场营销、内部控制等公司运营环节层层把关,形成了有效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强化了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拥有的专业性强、知识结构丰富的技术人才及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为本项目成功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本次计划实施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均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核心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项目投产后,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新产品快速投放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和盈利水平的提升,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董事会对实施募投项目可行性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募投项目设计的合理性、相关产品的市场前景、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及发展目标相匹配,与公司市场开拓能力和营销渠道相适应,拟投入的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顺应行业及市场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拟利用新建的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加强生产管理来实现产品生产线升级。本项目达产后的产品新增生产能力如下:

1-1-379序号

序号产品系列名称单位年生产能力
1高性能复合材料25,000.00

(2)产品技术来源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且成熟的技术。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7,146.1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297.38万元,包含工程费14,355.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3.55万元和预备费728.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1,848.75万元,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
建设投资15,297.3889.22%
1工程费用14,355.3883.72%
1.1建筑工程费9,617.7856.09%
1.2设备购置安装费4,512.0026.31%

1-1-380

1.3

1.3安装工程费225.601.32%
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13.551.25%
3预备费728.454.25%
铺底流动资金1,848.7510.78%
项目总投资17,146.14100.00%

(2)项目设备购置

根据项目方案,为满足项目设计规模和质量,拟购进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生产设备购置
1双螺杆智能挤出机组1265.00780.00
2双螺杆智能挤出机组(进口)1700.00700.00
3切料系统(进口)1330.00390.00
4自动喂料系统1320.00260.00
5全自动包装线530.00150.00
6自动上料系统1320.00260.00
7叉车225.0050.00
8拌料系统126.0072.00
9真空除湿干燥系统820.00160.00
合计金额2,822.00
配套设备
1智能化生产系统295.00190.00
2电缆电气设备1220.00220.00
3其他辅助设施1230.00230.00
4消防配套1350.00350.00
5智能仓库运营系统1300.00300.00
6环保设备系统1200.00200.00
7中央冷却控制系统2100.00200.00
合计金额1,690.00
总计4,512.00

(3)项目经济效益概算

根据方案测算,本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项目建设期2年,完全达产年份可实现销售收入38,019.97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27.34%(所得税后),净现值为18,812.96万元(所得税后,折现率按10%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5.78年(所得税后),项目的经济效益较好。

3、项目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分2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通过18个月时间完成基建工程;第二阶段,通过6个月完成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同时进行生产、管理、行政人员招聘培训及试生产。本项目预计第三年即可顺利实现投产,当年达产30%。第四年达产80%,第五年开始产能完全释放。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如下:

1-1-381

序号

序号项目建设期投产期达产期
T+1T+2T+3T+4T+5
Q1-Q2Q3-Q4Q1-Q2Q3-Q4
1前期工程与基建工程
2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新员工培训、生产准备及试生产
3投产释放30%产能
4释放80%产能
5释放100%产能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计划通过24个月时间完成基建和设备购置,第一年计划投入5,273.57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10,023.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T+3合计
建设投资5,273.5710,023.82-15,297.38
1工程费用4,808.899,546.49-14,355.38
1.1建筑工程费4,808.894,808.89-9,617.78
1.2设备购置费-4,512.00-4,512.00
1.3安装工程费-225.60-225.60
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13.55--213.55
3预备费251.12477.32-728.45
铺底流动资金--1,848.751,848.75
合计5,273.5710,023.821,848.7517,146.14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和噪声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符合我国环保法规所规定的污染物经处理后的排放标准。

本项目于2020年2月28日获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江江环审【2020】29号”《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6、项目选址及建设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与彩虹路交界东南侧地段。本项目将建设42,745.70平方米仓库与厂房。公司已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9)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6027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33,115.52㎡。

(二)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拟利用新建的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加强生产管理来实现产品生产线的升级。公司本项目达产后的产品新增生产能力如下:

1-1-382序号

序号产品系列名称单位年生产能力
1精密注塑件7,000.00

(2)产品技术来源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且成熟的技术。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1,178.6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412.04万元,包含工程费9,749.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99万元,预备费495.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766.58万元,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1-1-383序号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
建设投资10,412.0493.14%
1工程费用9,749.2487.21%
1.1建筑工程费4,622.0941.35%
1.2设备购置安装费4,883.0043.68%
1.3安装工程费244.152.18%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991.49%
3预备费495.814.44%
铺底流动资金766.586.86%
项目总投资11,178.61100.00%

(2)项目设备购置

根据项目方案,为满足项目设计规模和质量,拟购进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精密注塑件件生产线
1精密注塑机(150-350吨)2525.00625.00
2精密注塑机(350-600吨)2550.001,250.00
3精密注塑机(600-1000吨)680.00480.00
4精密注塑机(1000吨以上)2130.00260.00
5自动化均化系统620.00120.00
6供料系统3012.00360.00
7五轴伺服横走式机械手3015.00450.00
8中央冷却控制系统1200.00200.00
9注塑件半成品组装线490.00360.00
10其他辅助设备1185.00185.00
11智能制造系统195.0095.00
12电缆电气设备188.0088.00
13消防配套1160.00160.00
14环保装置1250.00250.00
总计4,883.00

(3)项目经济效益概算

根据方案测算,本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项目建设期2年,完全达产年份可实现销售收入16,240.00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7.70%(所得税后),净现值为4,658.52万元(所得税后,折现率按10%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89年(所得税后),项目的经济效益良好。

3、项目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分2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通过18个月时间完成基建工程;第二阶段,通过6个月完成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同时进行生产、管理、行政人员招聘培训及试生产。本项目预计第三年即可顺利实现投产,当年达产40%。第四年达产80%,第五年开始产能完全释放。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如下:

1-1-384

序号

序号项目建设期投产期达产期
T+1T+2T+3T+4T+5
Q1-Q2Q3-Q4Q1-Q2Q3-Q4
1基建工程
2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新员工培训、生产准备及试生产
3投产释放40%产能
4释放80%产能
5释放100%产能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计划通过24个月时间完成基建和设备购置,第一年计划投入3,727.56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6,684.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T+3合计
建设投资3,727.566,684.47-10,412.04
1工程费用3,466.566,282.67-9,749.24
1.1建筑工程费3,466.561,155.52-4,622.09
1.2设备购置费-4,883.00-4,883.00
1.3安装工程费-244.15-244.15
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3.5083.50-166.99
3预备费177.50318.31-495.81
铺底流动资金--766.58766.58

1-1-385

合计

合计3,727.566,684.47766.5811,178.61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从建设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简单,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和噪声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排污量较小.本项目于2020年2月28日获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江江环审【2020】30号”《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6、项目选址及建设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与彩虹路交界东南侧地段。本项目将建设20,542.6平方米厂房。公司已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9)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6027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33,115.52㎡。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技术部基础上,通过新建研发楼层、引进一批先进的研发、试产、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个部门更完善、研发测试能力更高的研发中心,建成后将成为集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并应用、产品验证为一体的专业研发中心。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4,301.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费用3,171.75万元,占比73.73%。具体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86序号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
建设投资3,171.7573.73%
1工程费用3,110.1072.30%
1.1建筑工程费用1,517.2535.27%
1.2设备购置费用1,517.0035.26%
1.3设备安装调试费用75.851.76%
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1.651.43%
研究开发费用1,000.0023.25%
各项认证费130.003.02%
项目总投资4,301.75100.00%

(2)项目设备购置

本项目新增设备主要是为公司现有技术中心增配实验和试验车间,并为测试分析室补充研发与检测设备,提升研发试验技术水平,具体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1平板模压机120.0020.00
2LFA激光导热仪190.0090.00
3差热分析仪(DTA)195.0095.00
4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FTIR)125.0025.00
5JSW电动注塑机1150.00150.00
6粘度计25.0010.00
7熔融指数仪28.0016.00
8万能拉力试验机220.0040.00
9冲击试验机210.0020.00
10耐老化试验箱215.0030.00
11烟密度测试箱110.0010.00
12全自动智能高温氧指数测定仪120.0020.00
13热释放速率测试仪130.0030.00
14转矩流变仪130.0030.00
15IOP-A 进口绝缘油击穿测试仪120.0020.00
16高温摩擦磨损试验机120.0020.00
17氙灯耐气候试验箱、氙灯老化试验箱110.0010.00
18淋雨试验箱/淋雨试验装置150.0050.00
19微波(高频)介电常数测试仪116.0016.00
20针焰试验仪110.0010.00
21五指刮摖测试仪器120.0020.00
22精雕机260.00120.00
231.6M高速机1200.00200.00
242.1M火花机165.0065.00

1-1-387

25400MM精密火花机275.00150.00
2630吨翻模机130.0030.00
27电气设备150.0050.00
28消防设施配套150.0050.00
29双螺杆挤出打样机240.0080.00
30注塑打样机220.0040.00
总计1,517.00

3、项目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分2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通过18个月时间完成基建工程;第二阶段,通过6个月完成场地装修及研发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第三年进行研发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并试运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内容T+1年T+2年T+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1前期工作
2场地建筑
3场地装修及硬件、软件采购与安装
4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5系统流程建立
6试运行
7鉴定验收
8课题研究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计划通过24个月时间完成基建和设备购置,其中第一年的基建投资为

599.79万元,第二年的投入为2,571.96万元。同时,公司将在现有研发体系的基础上开始推进项目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T+3合计
建设投资599.792,571.96-3,171.75
1工程费用568.972,541.13-3,110.10
1.1建筑工程费568.97948.28-1,517.25
1.2设备购置费-1,517.00-1,517.00
1.3安装工程费-75.85-75.85
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0.8330.83-61.65

1-1-388

研究开发费300.00300.00400.001,000.00
各项认证费30.0050.0050.00130.00
合计929.792,921.96450.004,301.75

5、研发中心概况

目前公司下设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产品总体研发规划及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研发符合市场及客户的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客户满意度。公司通过优化研发环境、投入先进的研发设备及引进优秀研发人才,建设技术研发中心,使发行人在革新原有产品技术的同时,通过课题合作、技术交流、独立研发等手段,研发新产品,扩大业务规模,从而实现经营快速发展,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巩固行业地位并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6、项目研究方向

研发中心将对行业内相关新技术应用成果和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总结,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对行业前沿技术进行预研和储备,不断研究开发出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做好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综合集成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核心技术。同时还将继续加强与相关研究院、高校的技术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促进公司产品创新度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为了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依据行业发展态势和国家对本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公司对研发工作制定了中长期发展目标,为公司研发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科学规划。结合当前阶段公司经营及市场情况,公司确定了部分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
1耐高温纳米聚酰胺工程塑料聚合物的树枝化-架设分子与分子纳米材料联接,利用纳米材料作为驻点,起到位阻和保护的效果,夹住铵端的两个部位,类似耐温材料PA6T里的苯环,从而导致尼龙材料起到耐高温效果。本项目利用长链二胺的纳米蒙脱土填充到聚合物中,克服了传统填料含量高、 加工性能差、各种性能不能兼顾的缺点。
2低气味低挥发汽车内饰件改性塑料的制备在用POE等增韧剂、滑石粉对PP进行改性的基础上,探讨聚丙烯基料、滑石粉、增韧剂、偶联剂对聚丙烯复合材料的强度、气味、VOC(Volatile Orgnic Compounds)等的影响,以得到一种高强度、低

1-1-389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
与应用研究气味、低VOC的PP合金,主要应用在汽车内饰产品中。
3高性能长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制备使用石墨烯复配无作为交联剂,提高复合材料的机械性能,制备的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性能和冲击性能。对环境无污染,符合欧盟ROHs指令。长玻纤复合材料材料在家电、汽车领域都有较好的应用。要应用于汽车配件、儿童座椅,手推车,健身器材,器材周边配件,电子电器外壳,结构件,脚轮,以塑代钢等领域等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从建设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简单,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和噪声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排污量较小,生产中使用的除尘器等装置收集处理效率高,既减小了污染物产生量,又实现了原料、半成品的循环利用,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

本项目于2020年2月28日获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江江环审【2020】28号”《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8、项目选址及建设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与彩虹路交界东南侧地段。本项目将建设5,057.50㎡实验、测试及办公场地。公司已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

粤(2019)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6027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33,115.52㎡。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这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间接融资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后,由于净资产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被摊薄,每股收益也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预计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水平将会显著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快速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逐步提高。

(三)对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下降,资产流动性将明显提高,偿债风险将降低,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

六、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定高速成长,聚焦于动态型产品领域,专注于中高端市场婴童出行用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防护用品等行业的深度开发,打造优势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的塑胶成型一体化服务。在人才储备与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培养行业专才,开拓国际市场,建造国际水平的现代化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推动企业成为中国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领先企业。

(二)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将坚持把创新技术、优化管理、开拓市场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手段,充分整合上下游资源,努力发展成为代表行业一流水平、可持续发展、自主创新、快速成长和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未来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如下:

在技术创新方面,本公司将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培养和吸引一流技术专业人才,逐步实现与国际一流企业在高分子材料技术领域的接轨。

在管理优化方面,本公司将建立起一支较强创新意识与市场开拓能力的管理团队,通过科学、精细的管理模式实现同行业管理领先。公司将从组织体系、质量、成本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管理体系、管理方法的优化,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效益。

在市场开拓方面,本公司将依托对中国国情和各领域用户的深入了解,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赢得更多国内市场份额;同时加强与上下游专业厂商的全面协作,逐步建设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和成品销售渠道。

本公司将抓住下游行业消费升级和需求增长带动高分子复合材料用量快速增长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吸收引进先进技术,丰富产品结构和种类,生产研制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成为该行业国内领先乃至国际一流的企业。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实现战略目标采取的措施包括持续加强科技研发创新投入、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开拓品牌客户等,通过上述措施夯实了发行人的发展基础,形成阶段性的战略发展成果,为实现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基础。具体如下:

1-1-391采取的主要措施

采取的主要措施实施效果
加强科技研发创新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972.90万元、1,140.76万元、1,435.12万元和291.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3%、4.65%、5.33%和8.24%。呈持续增长之势。伴随研发投入增加,发行人研发团队规模持续壮大,研发实力持续增强。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驱动力。公司目前拥有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突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获得了16项发明专利和12项实用新型专利。
制定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严格执行环保限令的相关规定,产品不仅达到国家标准,且符合欧美等国家法规限令,产品已经通过FDA、CHCC、ROSH、REACH、EN71等认证标准,产品环保性能和科技含量较高,品质稳定性强,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公司制定了《采购与供应商管理程序》、《进料检验控制程序》、《产品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客户信息反馈控制程序》等一系列保证品质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成品入库、发货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测与控制,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客户及市场的需要。同时,努力培养全体员工产品质量保证意识,并将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贯穿在公司的整个业务运行体系,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据以有效运作,规范了产品质量控制流程,确保了优异的产品质量。
开拓品牌客户经过公司在改性塑料领域十多年的经营,凭借公司良好的信誉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公司在下游行业中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该等客户较多是行业内知名的生产企业,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证。

1-1-392

在中高端婴童车领域,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婴童车品牌生产商美国DOREL(乐瑞集团)、乐美达集团、贯新幼童、妈咪宝、福贝贝、福建欧仕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汽车用改性材料领域,公司与国内汽车主机厂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开展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主要通过向一级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供货,进入国内外汽车行业主机厂的供应链体系。公司与麦格纳、东箭、诗兰姆、恒勃等主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长期合作,并通过其将产品应用于广汽传祺、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的部分车型上。在其他领域:家电行业,如格兰仕、万和电器等,办公家具行业,如美国赫比特等,泳池设备行业,如意万仕等,公司与该等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未来公司实现发展目标的计划与措施

公司在现有技术与业务基础上,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拟定以下具体计划和措施,旨在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增强成长性。

1、技术与产品研发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自成立至今,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理念,与各供应商及客户、高等院校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通过巩固公司改性尼龙复合材料等产品在动态型产品领域的领先优势,聚焦改性尼龙复合材料产品,扩大产品应用领域。

随着销售收入的不断增长,公司计划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确保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保持先进水平。

(2)加强研发团队建设

公司将以技术中心为平台,引进高水平、复合型技术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形成层次合理、人员精干的技术研发队伍,全面增强公司自主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团队的建设力度,通过建立合理的人才储备和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力,从而保持公司在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的先进水平。

2、市场策略与市场开发

(1)市场策略

公司将专注“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行业发展趋势,深入研究目标客户群体轻量化、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材料需求,重点挖掘动态型产品领域的替代需求。在高端婴儿推车领域,公司将在继续保持自身先进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优势的同时,抓住国内消费升级,国家开放二胎政策等机会,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高自身市场占有率,争做国际品牌及国内一线品牌的首选供应商。

公司也将抓住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全面及深入与各大主机厂互动,进入各主流汽车主机厂体系,扩大汽车行业份额。对汽车功能部件,发动机周边零部件的尼龙材料需求,进行深入研究及重点开发。

同时,公司根据当前国家工业发展策略及重大投资部署,全面研究及开发5G行业专用材料及制品运用,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专用材料及制品运用,医疗防护行业专用材料及制品运用。

(2)市场拓展计划

公司将巩固华南地区领先优势,扩大华东地区市场投入,布局东北及西南地区的市场开发,根据国家汽车工业生产基地布局,进行市场布局,配置完善的开发和售后团队,加快发展步伐。

在国外市场开发方面,随着东南亚国家工业的发展,上游原材料供应链需求也逐渐扩大。公司将通过丰富的开发与行业应用经验,逐步打入东南亚市场。

3、提升组织效率与管理水平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与规划

公司将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营造适应企业发展壮大和员工个人成长需要的文化氛围。挖掘和弘扬企业精神内涵,通过全员参与,共同塑造企业文化精神,形成全体员工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规范和完善企业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使之进入科学化、人性化管理轨道,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推进和提高员工行为素质,制定员工行为规范,促进员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并逐步形成有效的学习型组织。

(2)深化组织架构调整

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行为。在保证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制度,深入分配制度改革,尊重员工个人的劳动成果和创造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随着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借鉴优秀上市公司的先进经验和监管部门颁布的各项规定、指引,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平稳、业务运转高效。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等制度,对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取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上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批程序:

“1、提供信息的部门以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披露信息申请;

2、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3、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对拟披露信息核查并签发;

4、监事会有关信息披露文件由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草拟,监事会主席审核并签发;

5、董事会秘书向指定媒体发布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与证券监管部门联系,解答投资者的有关问题。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陈云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陈云峰(董事会秘书)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联系电话:0750-3870755联系传真:0750-3870303互联网网址:http://www.qide.cn电子邮箱:zqb@qide.cn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计划。

1、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管理理念;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2)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3)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4)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5)企业文化建设;

(6)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具体分配方式

(1)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发生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以上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1、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次发行前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

现金分配股利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8年4月27日,奇德新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41,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33.59万元(含税);同时,奇德新材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公司股本总额由4,168万元变更为6,252万元。此次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自然人股东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

2019年1月23日,奇德新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62,5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937.79万元(含税)。此次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自然人股东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

根据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投票机制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累积投票机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中确定的地点。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饶德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及减持意向情况承诺如下: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4)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5)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6)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1)奇德控股、邦德投资承诺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控制的公司,公司股东奇德控股、邦德投资承诺:

①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②如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最高可至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③若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④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⑤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票。

(2)粤科汇盛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粤科汇盛承诺:

①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最高可至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50%(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③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3)陈云峰承诺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股5%以上股东陈云峰承诺:

①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最高可至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④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⑤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⑥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

⑦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陈栖养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栖养承诺:

①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②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最高可至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③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④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

(5)珠海奇德、珠海邦塑承诺

公司股东珠海奇德、珠海邦塑承诺:

①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②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③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票。

(6)刘明涛、姜晓春承诺

公司股东刘明涛、姜晓春承诺:

①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7)黎冰妹、尧贵生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黎冰妹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的近亲属、公司董事尧贵生承诺:

①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④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⑤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⑥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

⑦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8)魏国光承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魏国光承诺:

①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④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⑤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

⑥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9)公司监事人员承诺

公司监事李剑英、许树东、陈若垠承诺:

①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③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按规定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④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⑤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

⑥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

1、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将启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①公司回购股票;

②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③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方式时的前提:

①不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②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措施的条件为:(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第三选择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措施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3)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

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①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及时提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披露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A、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B、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手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C、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回购金额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5%,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50%;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③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股份回购事宜。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回购的有关规定。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增持公告;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控股股东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其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80%。

③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可以终止股份增持事宜。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独立董事除外)

①触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起1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司该等人员上一年度实际领取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实际领取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

③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股份增持事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应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道歉。

(2)控股股东承诺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履行承诺为止。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

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公司回购股票事宜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回购股票议案投赞成票。

(3)公司非独立董事承诺

①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现金分红的100%或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公司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②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③如本人届时作为公司董事,本人将在审议公司回购股票事宜的董事会中就相关回购股票议案投赞成票。

④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公司回购股票事宜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回购股票议案投赞成票。

(4)公司高管承诺

①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现金分红的100%或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公司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②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公司回购股票事宜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回购股票议案投赞成票。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控制的股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江门市邦德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奇德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本次公开发行后遇到不可预测的情形,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既定计划贡献利润,公司原有业务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制订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并就此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为了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①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②扩大业务规模,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客户和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未来进一步加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

③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严格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考核,以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公司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

④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该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②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⑤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

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⑦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参见本节“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据此,发行人承诺:公司将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严格执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方案,充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承诺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审计、复核验资机构信永中和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验资机构中审亚太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资产评估机构联信评估承诺

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针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均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依法予以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做出的承诺,除遵守具体承诺的约束措施外,约束措施如下:

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2)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同时公司有权扣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导致公司及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4)若本人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其他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邦德投资、粤科汇盛、陈栖养、陈云峰、奇德控股、珠海奇德、珠海邦塑、刘明涛、姜晓春承诺: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2)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本人/本企业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同时公司有权扣留本人/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导致公司及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

(4)若本人/本企业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2)在本人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不得主动要求离职/辞职,且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如有),同意公司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本人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4)若被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赔偿责任,则本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关内容。

(九)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一、发行人关于确保关联交易公允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采用订单形式,同时与部分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的具体销售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重大销售合同主要包括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签署的销售框架合同,已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主要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1-1-424

序号

序号销售方客户名称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履行情况
1奇德新材ROADMATE TRADING(HONG KONG) LIMITED具体销售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6.1.5签订合同至双方终止协议为止正在履行
广东乐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市特凯斯婴童用品有限公司2016.6.10签订合同,今后发生的交易可不另签书面合同,供需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执行
2奇德新材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具体销售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8.4.15签订合同,今后发生的交易可不另签书面合同,供需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执行正在履行
3奇德新材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具体销售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6.1.20签订合同,销售方欲终止与买方合作,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正在履行
中山邦塑2019.11.25签订合同,销售方欲终止与买方合作,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4奇德新材Hong Kong Margo Sports Requisites Co Limited具体销售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8.4.1签订合同,今后发生的交易可不另签书面合同,供需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执行正在履行
5奇德新材中山市赫比特家具有限公司具体销售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8.4.1签订合同,今后发生的交易可不另签书面合同,供需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执行正在履行

(二)重大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采用订单形式,同时与部分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的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重大采购合同主要包括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签署的采购框架合同,已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主要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1-1-425序号

序号采购主体供应商名称合同价款合同有效期履行情况
1奇德新材上海朗特实业有限公司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7.6.1-2019.5.31 (双方未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出解除通知,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履行完毕
2020.6.1-2022.5.31 (双方未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出解除通知,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签次数不限)正在履行
2奇德新材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7.6.1-2019.5.31履行完毕
2019.6.1-2021.5.31正在履行
3奇德新材东莞市众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8.3.1-2019.3.1 (双方未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出解除通知,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签次数不限)正在履行
4奇德新材中山市强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7.1.1-2019.3.30 (双方未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出解除通知,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签次数不限)正在履行
5奇德新材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7.1.1-2019.1.1 (双方未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出解除通知,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履行完毕
2020.1.1-2022.1.1 (双方未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出解除通知,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签次数不限)正在履行
6奇德新材合肥圆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20.6.1-2022.5.31 (双方未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出解除通知,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正在履行
7奇德新材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订单为准2019.7.1-2021.7.1 (双方未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出解除通知,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正在履行

(三)融资及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借款、承兑、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授信合同

1-1-426序号

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融资方融资银行签订日期期间合同金额 (万元)
1《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江门190175号奇德新材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2019.7.152019.7.15-2020.7.151,000.00
2《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19)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5号奇德新材广发银行江门分行2019.9.262019.9.26-2020.9.251,000.00(敞口最高限额1,000.00)
《资金交易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19)江银综授额字第000125号-01100.00
3《授信额度协议》 编号:ZED4750220190062奇德新材中国银行江门分行2019.12.192019.12.19-2020.12.31200.00
4《融资额度协议》编号:15012020280063奇德新材浦发银行中山分行2020.3.252020.3.24-2021.3.2413,800.00
5《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授信合同》编号:(2020)江银授额字第000030号奇德新材广发银行江门分行2020.2.182020.2.18-2020.9.255,000.00

2、借款合同

2020年4月1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15012020280104),贷款金额为11,89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按季结息,本次贷款具体用途用于公司“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浦发银行中山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之补充合同》(编号:1501202028010401),约定贷款利率为每笔贷款发放时按贷款实际发放日的前一日日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分布的五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9.3BPS计算,本次贷款还款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1-1-427

12023年6月21日捌佰玖拾贰万伍仟元整
22023年12月21日捌佰玖拾贰万伍仟元整
32024年6月21日捌佰玖拾贰万伍仟元整
42024年12月21日捌佰玖拾贰万伍仟元整
52025年6月21日壹仟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62025年12月21日壹仟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72026年6月21日壹仟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82026年12月21日壹仟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92027年4月28日贰仟玖佰柒拾万元整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上述合同尚未发生借款。

3、银行承兑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承兑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申请人承兑人承兑额度 (万元)汇票期限
1《银行承兑协议》编号:公承兑字第江门190175号奇德新材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1,000.002019.7.15-2020.7.15
2《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编号:中交银承字第81930011号中山邦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234.232019.12.4-2022.12.2
3《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编号:中交银承字第81930013号中山邦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1,100.002019.12.4-2022.12.2
4《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编号:中交银承字第82030001号中山邦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138.762019.12.4-2022.12.2
5《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编号:中交银承字第82030002号中山邦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181.012019.12.4-2022.12.2
6《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编号:中交银承字第82030005号中山邦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28.042019.12.4-2022.12.2
7《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编号:中交银承字第82030007号中山邦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92.252019.12.4-2022.12.2

4、担保合同

(1)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

合同名称及编号担保人/担保权被担主债权期限最高担保担保物担保

1-1-428

出质人人/质权人保方额 (万元)方式
1《保证合同》编号:中交银保字第31730050号奇德新材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中山邦塑2017.12.28-2020.12.281,000.00-保证担保
2《保证合同》编号:中交银保字第31930034号奇德新材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中山邦塑2017.12.28-2024.12.311,500.00-保证担保
3《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DY4750220180130奇德新材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奇德新材2018.11.8-2028.12.314,046.27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3244号房地产抵押担保
4《抵押合同》编号:中交银抵字第21730018号中山邦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中山邦塑2017.12.22-2020.12.221,569.80不动产 (注1)抵押担保
5《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存单质押合同》编号:中交银质字第51930001号中山邦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中山邦塑2019.12.4-2022.12.21,100.00结构性存款(注2)质押担保
6《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1501202000000018中山邦塑浦发银行中山分行奇德新材2020.3.25-2021.3.2413,800.00-保证担保
7《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D1501202000000007奇德新材浦发银行中山分行奇德新材2020.3.25-2023.3.2413,800.00“粤(2019)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6027号”不动产抵押担保

注1:中山邦塑以“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0049366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0049358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0049368号”共计3处房产及“中府国用(2010)第易091325号”土地作为抵押物。注2:中山邦塑以存款单编号为“20191219686693”号的结构性存款作为质押物,存款单金额为1,100万元,为中山邦塑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编号“中交银承字第81930013号”)提供质押担保。

(2)正在履行的关联担保合同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之“3、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关联方担保情况”。

(四)重大建设工程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的建设工程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1-1-429

序号

序号合同名称建设方承包方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总价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蓬江建筑2019-8-8奇德新材江门市蓬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19.08.08承建奇德科技园-1#厂房、2#厂房、4#研发车间、5#行政办公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6,260.00

(五)其他重要合同

公司与东莞证券于2020年6月29日签署了《保荐协议》,公司委托东莞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东莞证券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人,负责公司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了结(尚未执行完毕)的、标的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的相关情况如下:

1、2019年12月30日,公司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公司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广东顺德毅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84,595元及利息,判令被告李亦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4月17日,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704民初4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广东顺德毅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384,595元及利息给原告奇德新材,被告李亦胜对本判决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告广东顺德毅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李亦胜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管理层预计无法收回该笔货款,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2014年6月27日,公司针对收到中山孟昌摄影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孟昌摄影”)虚假票据事件向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2014年7月22日,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对该次票据诈骗案进行侦查立案。

2016年6月17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孟昌摄影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6)粤2071民破9号】,并指定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孟昌公司的管理人,公司已按照债权管理人要求进行债权申报。

2019年12月24日,孟昌管理人出具了《破产债权审核确认通知书》(孟昌债权申报编号第23号),确认奇德新材债权总额为100万元,为普通债权。

2020年1月17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了“(2016)粤2071民破9号之九”《民事裁定书》,确认奇德新材债权总额为100万元,为普通债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2015年末,因孟昌摄影的实际经营者已相继潜逃,公司对孟昌摄影所欠货款已计提坏账准备的100万元予以核销,确认坏账损失。

上述案件标的金额所涉标的占发行人资产、净资产、收入等指标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诉讼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合法合规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受到刑事诉讼的情况。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监高的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1-1-432

饶德生陈云峰尧贵生
黎冰妹赵建青刘玉招
饶 莉

全体监事签字:

李剑英许树东陈若垠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饶德生陈云峰魏国光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43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饶德生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434

项目协办人签名: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李飞越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文 斌杨 娜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签名:
陈照星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及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435董事长、总经理签名:

董事长、总经理签名:
陈照星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436经办律师:

经办律师:
曹平生李 运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 炯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437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莹吴瑞玲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438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湘飞周 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郝树平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439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莹吴瑞玲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440

签字资产评估师:

签字资产评估师:
李小忠晏 帆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陈喜佟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三节 附件

一、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将置备于下列场所,投资者可于发行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前往查阅。

1-1-441发行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
电话:0750-3870755
传真:0750-3870303
联系人:陈云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话:0769-22119285

1-1-442传真:

传真:0769-22119285
联系人:文斌、杨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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