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循环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进行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期限单笔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2020年7月2日,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深圳分行”)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 | 东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00214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方 |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约银行 | 东莞银行深圳分行 |
认购资金 | 人民币3,000万元整 |
产品期限 | 167天 |
产品起息日 | 2020年7月2日 |
产品到期日 | 2020年12月16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95%-3.45% |
资金来源 |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关联关系确认 | 公司与东莞银行深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二)产品风险揭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东莞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您应充分认识利息不确定的风险。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存款人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存款的浮动利率与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挂钩,利息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存款人。
5、信息传递风险:本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存款人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存款的相关信息。东莞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存款的信息公告。存款人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向东莞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存款人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存款人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并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另外,存款人预留在东莞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东莞银行。如存款人未及时告知东莞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东莞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存款人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6、存款不成立风险:如自存款人签暑结构性存款协议至存款起息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东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存款人提供本存款,则东莞银行有权决定
本存款不成立。
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东莞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存款人自行承担,东莞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投资,可以充分盘活自有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的同
时,为公司、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表: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银行深圳分行理财产品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7月4日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止日期 | 产品类型 | 预计或实际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1 | 招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3,000万元 | 2019年8月7日-2019年11月7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80% | 是 |
2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七十八期产品3 | 人民币2,000万元 | 2019年8月7日-2019年11月7日 | 保证收益型 | 3.75% | 是 |
3 | 宁波银行 深圳分行 | 存利盈B款存款产品 | 美元 300 万元 | 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2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5% | 提前赎回 |
4 | 中行深圳市分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 人民币3,000万元 | 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16日 | 保证收益型 | 2.75% | 是 |
5 | 招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Z03126 | 人民币3,000万元 | 2020年3月31日-2020年5月6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30% | 是 |
6 | 广发银行深圳红桂支行 | “物华添宝”W款2020年第7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人民币5,000万元 | 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29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3.45% | 否 |
7 | 东莞银行深圳分行 | 东莞银行结构性存款20200214 | 人民币3,000万元 | 2020年7月2日-2020年12月16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95%-3.45%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