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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膜科技:股价异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2

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码:2020-054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特别提示:

1、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634.17万元,同比下降24.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09.56万元,同比下降7,125.95%。2020年第一季度,因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并不顺利,与年度经营目标相差较大,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955.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9.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78%;

2、公司股票2020年7月2日市盈率TTM(动态)为负值,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专业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42.74,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

300334,证券简称:津膜科技)2020年6月30日、7月1日和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通过电话问询方式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2020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度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就2019年度年报相关问题给予了回复。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司收到河北省无极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冀0130民初810号]以及传票等,公司(第二被告)与吕宝明(原告)因无极县制革废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集中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存在工程款纠纷,被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定第一被告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19299642.5元,利息1581364.42元(自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4月13日)及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在未支付被告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2020年5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度年报问询函补充回复的公告》,就年报问询函中“问题 11”进行补充回复。同时还披露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3、2020年5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原告)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津03民初361号],就津膜科技与江苏山泉津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存在借款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支付津膜科技借款本金19200000元及相应利息(自2016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7%计算)

4、2020年6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工业大学以及华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沟通核实,就相关问题给予了回复。

5、2020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披露了《关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等公告。2020年一季度,公司对西安市临潼区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临潼项目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经核对相关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2019年末并未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一季度该项应收账款不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2020年6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18)浙0502民初6723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旺能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6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公司收到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7、2020年6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宜春津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2.25%的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对外转让。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反馈的结果,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征集1名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名称: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管理层与意向受让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细节等内容正在商讨中,待具体交易方案确定后双方将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2020年7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天津市财政局同意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批复文件暨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工业大学收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的《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天津工业大学所属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批复》,同意津膜工程的增资方案。由华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平台昆明国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环基金”)以现金方式对津膜工程进行单方增资,增资完成后国环基金将持有津膜工程51%股权,本次增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9、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0、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3、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就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与交易对方正在积极沟通相关增资协议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正式增资协议等交易文件,故通过相关审批后仍存在着未能签署相关协议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

3、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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