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uzhou Shiji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4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行人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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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3,333,334股,本次发行的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
预计发行日期 | 【】年【】月【】日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133,333,334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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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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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重大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如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发行上市日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风险
2020年1月在武汉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扩散,为控制疫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对企业的复工、复产造成了一定影响。虽然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发行人开工情况已基本恢复正常,但如果疫情后期仍呈持续状态,并对国民经济产生进一步的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对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的不利影响加剧,甚至出现全年利润下滑的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政府对环保行业的日趋重视、国家不断加大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不断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未来公司在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正确研判和准确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或者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以及技术进步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以提高自身竞争实力,公司将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经营业绩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回收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45,203.86万元、48,248.15万元和66,115.81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3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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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68,477.33万元和73,455.92万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随之增加。如果下游行业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导致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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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1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
二、特别风险提示 ...... 1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7
一、普通术语 ...... 7
二、专业术语 ...... 10
第二节 概览 ...... 12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2
二、本次发行基本概况 ...... 1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4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8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0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0
九、本次募投资金主要用途 ...... 2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1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1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1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 23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4
一、创新风险 ...... 24
二、技术风险 ...... 24
三、市场风险 ...... 25
1-1-4四、经营风险 ...... 26
五、财务风险 ...... 27
六、法律风险 ...... 29
七、发行失败风险 ...... 29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2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31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资产重组情况 ...... 45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情况 ...... 46
五、发行人子公司简要情况 ...... 47
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1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5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88
九、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102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02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06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106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20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63
四、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76
五、公司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 182
六、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 ...... 183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95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6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情况 ...... 196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96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 199
四、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 199
1-1-5五、发行人协议控制情况 ...... 199
六、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 199
七、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00
八、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资金拆借的情况 ...... 200
九、独立持续经营情况 ...... 200
十、同业竞争 ...... 202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03
十二、关联交易 ...... 209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 212
十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1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15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215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 220
三、关键审计事项 ...... 220
四、影响公司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因素及其变化趋势 ........ 222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 ...... 224
六、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24
七、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25
八、主要税项 ...... 268
九、分部信息 ...... 270
十、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71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272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 274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 307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31
十五、对发行人未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造成影响的或有事项等重要事项 35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5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56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 360
1-1-6三、项目所履行的核准、备案程序 ...... 387
四、项目所涉及的环保情况 ...... 387
五、项目实施用地情况 ...... 388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389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389
八、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 ...... 390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94
一、投资者保护制度 ...... 394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396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 400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 400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00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02
一、重大合同 ...... 402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10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10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涉及的守法情况 ...... 410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12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1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1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1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1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19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20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21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22
第十三节 附件 ...... 423
一、备查文件 ...... 423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 424
附件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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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仕净环保 | 指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仕净有限 | 指 | 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
控股股东 | 指 | 朱叶 |
实际控制人 | 指 | 董仕宏、朱叶、叶小红 |
合银投资 | 指 | 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荻溪文化 | 指 | 苏州荻溪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相城高新创投 | 指 | 苏州市相城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盈创兴科 | 指 | 成都盈创兴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朋锦中和 | 指 | 成都朋锦中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兴太实业 | 指 | 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埭溪创投 | 指 |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汇和成长 | 指 | 广东汇和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优顺创投 | 指 | 苏州优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诣创投 | 指 | 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嘉睿万杉 | 指 | 苏州嘉睿万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昊君华兴 | 指 | 苏州昊君华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凯创投 | 指 | 苏州上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河青秀 | 指 | 佛山长河青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鼎至创投 | 指 | 上海鼎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汇石鼎慧 | 指 | 嘉兴汇石鼎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诚隆飞越 | 指 | 珠海市诚隆飞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诚道天华 | 指 | 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细水投资 | 指 | 上海细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苏迪罗 | 指 | 苏州苏迪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苏迪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宁国环创 | 指 | 宁国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顺泽环境 | 指 | 盘锦顺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顺泽检测 | 指 | 苏州顺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仕诚环保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仕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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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转让说明书》 | 指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
晶科能源 | 指 |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晶澳太阳能 | 指 | 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天合光能 | 指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阿特斯 | 指 | 加拿大阿特斯太阳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隆基股份 | 指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龙净环保 | 指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永清环保 | 指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奥福环保 | 指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雪浪环境 | 指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林科技 | 指 |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协鑫集团 | 指 |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东方日升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正泰太阳能 | 指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无锡尚德 | 指 |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欧菲光 | 指 |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兆驰股份 | 指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国家电投 | 指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LG化学 | 指 | 株式会社LG化学及其下属公司 |
富士康 | 指 | 富士康科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长安汽车 | 指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汽车 | 指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巴德士 | 指 | 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沙钢集团 | 指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宏昌钢板 | 指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济源钢铁 | 指 | 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云铝股份 | 指 |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农垦集团 | 指 |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中建材 | 指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台泥水泥 | 指 | 台湾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中联水泥 | 指 |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华润协鑫 | 指 | 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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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滨轮胎 | 指 | 日本横滨橡胶株式会社及其下属公司 |
世宗半导体 | 指 | 苏州世宗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原为韩资企业,现已被中资收购,更名为苏州天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英利集团 | 指 | 英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天威新能源 | 指 | 天威新能源(扬州)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向日葵 | 指 |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后羿制药 | 指 | 河南后羿制药有限公司 |
建龙特钢 | 指 | 唐山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士兰微电子 | 指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REC Solar | 指 | REC Solar Pte. Ltd. |
润阳悦达 | 指 | 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灵宝华鑫 | 指 | 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深南电路 | 指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名硕电脑 | 指 |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
住友橡胶 | 指 | 住友橡胶(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正新橡胶 | 指 | 正新橡胶(中国)有限公司 |
横滨轮胎 | 指 | 日本横滨橡胶株式会社及其下属公司 |
奇美化工 | 指 | 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长春化工 | 指 | 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 |
信阳钢铁 | 指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圣戈班 | 指 | 法国圣戈班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华新水泥 | 指 |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江南化纤 | 指 |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汇达热力 | 指 | 天津汇达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华能 | 指 | 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 |
霍宁碳素 | 指 | 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能源集团 | 指 |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威孚高科 | 指 |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青海诺德 | 指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欧众益 | 指 | 安徽宁国中欧众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1-1-10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A股 | 指 | 每股面值1.00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 指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华商、律师 | 指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致同所、致同、会计师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师、国融兴华 | 指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不超过33,33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 | 指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报告期、最近三年、报告期各期 | 指 |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 |
募投项目 | 指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超低排放 | 指 | 通过多污染物高效协同控制技术,使燃煤机组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
泛半导体 | 指 | 半导体是指常温下导电性介于导体和绝缘体之间的材料,半导体在照明、显示、能源、集成电路等领域的应用构成了泛半导体产业,并最终应用在光电、光伏等行业中。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 指 | 持续处理在泛半导体(光电、光伏等)、精细化工、汽车制造等精密制造业的产品制造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各类复杂污染物的环保设备。 |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 指 | 在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重工业企业的生产环节末端集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的环保设备。 |
良率 | 指 | 良品率,是指某一批合格的产品数量占该批产品投入原材料数量的比率。 |
“十三五”规划 | 指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
1-1-11
NOX | 指 | 氮氧化物(nitrogen oxides)包括多种化合物,如一氧化二氮(N2O)、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三氧化二氮(N2O3)、四氧化二氮(N2O4)和五氧化二氮(N2O5)等。除二氧化氮以外,其他氮氧化物均极不稳定,遇光、湿或热变成二氧化氮及一氧化氮,一氧化氮又变为二氧化氮。因此,职业环境中接触的是几种气体混合物常称为硝烟(气),主要为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并以二氧化氮为主。氮氧化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 |
脱硝(脱氮) | 指 | 从废气中去除氮氧化物,使之排放符合要求。 |
SOX | 指 | 硫化物包括多种硫化合物,如二氧化硫(SO2)、三氧化硫(SO3)、三氧化二硫(S2O3)、七氧化二硫(S2O7)等。在大气中比较常见的是SO2和SO3,其混合物用SOx表示。SOx是大气污染、环境酸化的主要污染物,与水滴、粉尘并存于大气中,由于颗粒物(包括液态的与固态的)中铁、锰等起催化氧化作用,从而形成硫酸雾,或造成酸性降雨。 |
脱硫 | 指 | 去除硫化物,使之排放符合要求。 |
VOCs | 指 |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产生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污染等。VOCs的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利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
集尘/除尘 | 指 | 从含尘气体中去除颗粒物以减少其向大气排放的技术措施。 |
N2 | 指 | 氮气 |
NH3 | 指 | 氨气 |
HAPS | 指 | 有害性空气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包括铬Cr、铅Pb、镉Cd、汞Hg、磷P、镍Ni、锰Mn等。 |
CEMS | 指 | 烟气自动监控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是指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的装置。 |
DCS | 指 | 分布式控制系统(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是以微处理器为基础,采用控制功能分散、显示操作集中、兼顾分而自治和综合协调的设计原则的新型计算机控制系统。 |
SNCR | 指 | 一种不使用催化剂,在850-1100℃温度范围内还原NOx的脱硝方法。脱硝效率低,目前已基本淘汰。 |
SCR | 指 | 一种炉后脱硝方法,目前全球通用的主要是利用氨对NOx的还原功能,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将NOx(主要是NO)还原为对大气没有多少影响的N2和水,还原剂为NH3。一般存在催化剂二次污染。 |
RTO | 指 | 蓄热式有机废气焚烧炉(Regener-ative Thermal Oxidizer),主要用于处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CDS | 指 | 化学品输送系统(Chemical Delivery Systems),主要用于泛半导体产品制造工艺流程中添加、输送有机溶剂、稀释剂、显影液、漂洗液、蚀刻液、剥离液等超净高纯试剂。 |
mg/m3 | 指 | 表示气体排放物浓度的一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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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中文名称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5年04月11日 |
英文名称 | Suzhou Shiji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12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朱叶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4楼 | ||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4楼 | ||
控股股东 | 朱叶 | 实际控制人 | 董仕宏、朱叶、叶小红 |
行业分类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 股转系统(已摘牌)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 |||
保荐人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其他承销机构 | 无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股数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3,333,334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不低于25%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3,333,334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不低于25% |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发行后总股本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3,333,334股 |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1-1-13
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7.65元/股(根据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0.72元/股(根据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股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股 | |
发行市净率 |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且符合创业板投资条件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对象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
募集资金总额 | 【*】亿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亿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 | 20,057.31 | 20,057.31 | ||
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 | 6,295.00 | 6,295.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46,352.31 | 46,352.31 |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其他【*】万元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 【*】年【*】月【*】日 | |||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年【*】月【*】日 | |||
股票上市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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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 2019年末/ 2019年度 | 2018年末/ 2018年度 | 2017年末/ 2017年度 |
资产总额(万元) | 147,120.84 | 133,762.70 | 92,255.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76,477.29 | 53,241.46 | 38,005.0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5.57 | 55.89 | 57.34 |
营业收入(万元)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净利润(万元) | 6,817.46 | 6,003.25 | 3,871.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6,478.34 | 5,528.62 | 3,738.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6,234.43 | 5,123.40 | 3,941.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72 | 0.69 | 0.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72 | 0.69 | 0.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8 | 11.91 | 11.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6,263.85 | 6,140.30 | -6,740.40 |
现金分红(万元) | - |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26 | 3.12 | 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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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环保设备 | 72,457.47 | 98.73 | 67,529.40 | 98.73 | 39,179.81 | 99.78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 59,320.34 | 80.83 | 59,345.99 | 86.77 | 32,381.09 | 82.46 |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 12,744.38 | 17.37 | 7,869.20 | 11.50 | 6,363.45 | 16.21 |
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 392.74 | 0.54 | 314.22 | 0.46 | 435.27 | 1.11 |
2、环保增值服务 | 929.26 | 1.27 | 869.11 | 1.27 | 87.32 | 0.22 |
托管运维 | 174.51 | 0.24 | 101.18 | 0.15 | 87.32 | 0.22 |
第三方检测 | 754.76 | 1.03 | 767.93 | 1.12 | - | - |
合计 | 73,386.73 | 100.00 | 68,398.51 | 100.00 | 39,267.1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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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设计、专用设备生产和系统安装调试等三个环节。
在具体项目确定后,由设计管理部以项目为单位设计有针对性的工艺技术方案,生产中心根据方案完成专用设备的生产,电气部完成电气控制系统的制作;项目管理部根据方案完成设备的系统安装、调试。设备整体完工后,由质量部按照设计要求对设备进行成品检验。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设计,其中:核心设备均为自主生产,少量材料的初加工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公司建立了委外厂商质量控制制度,对委外厂商及其工作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和商务谈判方式实现销售。
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接的项目,公司需要同时准备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就生产过程中的工艺选用和环保安全要求与客户沟通技术方案,在技术方案和商务条款均中标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通过商务谈判承接的项目,公司通过技术资料介绍、案例展示等方式向目标客户进行推介,并针对客户的工艺需求进行分析,设计整体污染治理解决方案,与客户就方案设计、材料选用、工期、价格等事项进行商务谈判,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并执行。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基于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产品结构等因素,在长期经营实践中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符合行业发展特点及公司业务现状。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市场供求状况、行业竞争状况、技术发展水平、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内部资源条件和实施状况等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也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期。
(三)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发展成为集制程污染防控、末端污染治理、托管运维、远程在线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于一体的工业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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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已形成从方案设计、设备制造、系统安装到增值服务的较为完整的业务链条,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环保服务。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3亿、6.85亿元和7.35亿元,收入增长趋势明显。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环境污染协同处理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以泛半导体产业为市场切入点,在该领域积累起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以此为基础,公司逐步拓展产品在汽车制造、精细化工等高端精密制造业以及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重工业领域的应用,跨行业应用能力得以充分体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多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服务的客户涵盖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阿特斯、隆基股份、东方日升、正泰太阳能、无锡尚德、协鑫集团、欧菲光、兆驰股份、LG化学、长安汽车、长城汽车、巴德士、花王涂料、沙钢集团、中建材、云铝股份、台泥水泥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2017年至2019年全球市场前十大厂商光伏组件出货量排名如下:
数据来源:IHS Markit
2017年、2018年、2019年,光伏组件领域全球市场前十大出货厂商中,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阿特斯、隆基股份、东方日升、正泰太阳能、无锡尚德、协鑫集团等都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公司在光伏行业的制程污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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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领先的市场地位。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和在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
发行人所处的节能环保行业属于成熟行业,受国家政策鼓励和上下游产业链驱动的影响,行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变化。发行人作为深耕节能环保行业十多年的专业化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始终注重自身研发技术的发展和工艺设计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向智能化、绿色环保、高效节能方向发展。在技术创新方面,发行人在长期研究及实践摸索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不断改进和创新,取得了较多创新性成果,如开发了低温液体催化脱硝技术,具有脱硝效率高、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双低、无二次污染等突出优势,兼具可远程中央操控、占用空间小,操作简单、运行安全等特点;开发了污染协同处理技术,在方案的定制化设计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协同处理包括废气、废水在内的多种污染物,同时满足不同生产环节的设备联动协同,既简化了污染处理工艺流程,也节省了投资成本和运行费用,兼具处理效率高、无二次污染等优点。
在科技创新方面,发行人注重将新兴的信息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有效地融合到污染防控技术中,有效提升环保装备的控制智能化、自动化,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环保监测效率;改变传统环保装备处理方法单一的模式,实现脱硫脱硝一体化处理、多污染协同处理等模式,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所处的节能环保行业为国家政策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同时也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节能环保行业逐步与下游制造业深度融合,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性的环保企业,经营范围更加广泛,污染处理能力更加强大,逐步掌握了不同领域的核心技术,能够针对不同行业客户的环保需求,提供多种类的环保解决方案。尤其是电力石化、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传统行业急需新旧产业融合,提高整体污染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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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耕工业污染治理市场十多年,掌握了先进的工艺设计和核心技术,在新旧产业融合的市场环境下,发行人逐步提高自身的污染协同处理能力,以泛半导体产业为切入点,在光电、光伏、精细化工、汽车制造等制程污染防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储备。随着国家环保监管日趋严格、各行业排放标准不断提升、非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迎来重大市场机遇,公司在电力石化、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传统行业逐步开展技术应用,公司技术得到了沙钢集团、济源钢铁、中建材、台泥水泥、中联水泥等合作客户的认可。
(三)未来发展战略
1、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将继续专注于工业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坚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价值取向,通过技术创新和产能扩张,持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拓展下游应用行业、扩大经营规模,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成为下游用户满意、合作伙伴信赖、员工得到提升的一流环境污染防治综合服务商。
2、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在上述整体战略规划的基础上,未来三年,公司将根据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环保需求,提升产品性能,扩充产品范围,抓住国家环保要求提高、国民环保意识增强、下游行业快速发展和环保升级建设需要的机会,积极技改提升公司产品的品质和性能,充分发挥公司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品牌、质量优势,巩固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扩大现有生产规模,迅速做优、做强、做大企业。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利用自身与高校、科技机构的研发能力,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和长期持续发展的后劲,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努力吸引国内外优秀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不断完善吸引人才的环境和机制,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还将不断完善和发展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稳定质量的基础上扩大产能,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在客户拓展方面,公司将有重点地对知名品牌客户进行拓展,引导客户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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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公司产品的过程中积极传播公司品牌,扩大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及行业知名度。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2.1.2条中第一套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
九、本次募投资金主要用途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项目备案 | 项目环评 |
1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 | 20,057.31 | 20,057.31 | 相发改投备[2018]49号 | 苏相环建 [2017]68号 |
2 | 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 | 6,295.00 | 6,295.00 | 相发改投备[2018]50号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 - |
合计 | 46,352.31 | 46,352.3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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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3,333,334股,本次发行的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7.65元/股(以经审计的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股(以经审计的【*】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市净率 |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符合创业板投资条件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对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亿元、净额【*】亿元 |
发行费用概算 | 保荐及承销费用:【*】元 |
审计费用:【*】元 | |
律师费用:【*】元 | |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元 |
公司名称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朱叶 |
住所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4楼 |
联系人 | 杨宝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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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2-6957 8288 |
传真 | 0512-6599 7039 |
公司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冯鹤年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
保荐代表人 | 李娟、万晓乐 |
项目协办人 | 刘祺林 |
其他项目组成员 | 林雄辉、许力、张晶、谈睿 |
联系电话 | 021-6045 3962 |
传真 | 021-6087 6732 |
名称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高树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A-3、22A、23A、24A层 |
经办律师 | 张燃、丁琳、周洁枝、陈旸 |
联系电话 | 0755-8302 5555 |
传真 | 0755-8302 5068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徐华 |
住所 |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经办会计师 | 范晓红、戴志燕 |
联系电话 | 010-8566 5588 |
传真 | 010-8566 5120 |
公司名称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向阳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3层2507室 |
1-1-23
经办评估师 | 张文新、王永义 |
联系电话 | 010-5166 7811 |
传真 | 010-8225 3743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
联系电话 | 0755-2189 9999 |
传真 | 0755-2189 9000 |
名称 | 上海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
户名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账号 | 030 034 60974 |
名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
联系电话 | 0755-8866 8888 |
传真 | 0755-8208 3500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 【*】年【*】月【*】日 |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年【*】月【*】日 |
股票上市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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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材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创新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创新,研发技术成果已从脱硫、脱硝的处理,拓展到酸雾废气、特气危气、工业废水的协同处理和多种污染物检测、环境监测等,并成功实现了相关装备的开发和产品销售。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内变化做出前瞻性判断、快速响应与精准把握市场,不能及时觉察到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方向,将使公司在新技术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或服务的方案等方面不能及时做出准确决策,公司将存在技术创新失败、新产品或服务的开发无法获得市场认可、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升级迭代和市场应用风险
公司参与竞争的工业污染治理领域为高度市场化的技术密集型领域,技术门槛较高,对技术创新的能力及投入、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具有较高要求。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技术不断升级迭代,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不能及时将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公司可能会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如果公司未来获得的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不具排他性,未来掌握的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都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优势,面临市场应用失败的风险。
(二)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导致的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为技术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技术开拓、产品研发以及研发团队的建设。通过不断实践和积累,公司现已研发并储备多项工艺污染治理领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养、积累一批高素质技术人员。
公司在工艺污染治理新领域的技术研发,以及现有产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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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技术研发方面,需要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因此,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公司的发展十分重要。公司在研发流程中采取流程分段等控制措施,同时公司与主要技术骨干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以确保技术秘密的安全性。如果未来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技术人才大量流失的情况,导致相关技术泄密,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风险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风险
2020年1月在武汉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扩散,为控制疫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对企业的复工、复产造成了一定影响。虽然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发行人开工情况已基本恢复正常,但如果疫情后期仍呈持续状态,并对国民经济产生进一步的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对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的不利影响加剧,甚至出现全年利润下滑的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和扶持的节能环保产业,经营业绩受环保政策的影响较大。为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支持环保行业发展的政策。考虑到未来国家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出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前期各项政策执行力度是否减弱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未来如果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管理政策及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环保产业市场空间下降,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政府对环保行业的日趋重视、国家不断加大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不断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未来公司在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正确研判和准确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或者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以及技术进步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以提高自身竞争实力,公司将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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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四)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是多行业领域的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服务的客户主要分布于泛半导体、精细化工、汽车制造、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行业,上述行业的景气度会受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波动的影响。当宏观经济景气度上升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下游行业对工业污染治理的需求可能随之增大;当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萎缩,下游行业对工业污染治理的需求可能随之减少。因此,如果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将会对公司市场开拓、款项回收及盈利水平等产生一定影响。
四、经营风险
(一)规模扩张和快速发展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壮大,公司的资产、人员规模将大幅增长,由于公司内部管理层级增加、管理幅度扩大,可能导致管理效率降低,管理费用大幅上升。如果公司不能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充实管理团队,完善管理体系和加强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可能存在因管理能力不足而影响公司规模扩张和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二)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322.85万元、68,477.33万元和73,455.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38.25万元、5,528.62万元和6,478.34万元,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但是如果未来出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下游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等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扩大销售规模及提高产品毛利率,可能导致公司后续经营业绩不能持续增长或出现下滑的风险。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前五名客户(按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公司的合并口径统计)的收入分别为25,178.22万元、40,313.12万元及46,197.6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03%、58.87%及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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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主要与下游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公司采取的发展战略、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公司是多行业领域的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合作客户主要为各行业内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单个客户收入占当年收入比例较高,导致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虽然公司客户分布广泛,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未来如果主要客户需求不足而公司不能持续的开发新客户、获取新订单,将会对公司的长期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资产权利受限的风险
公司对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主要资产设置了抵押等他项权利,用作银行借款的担保。若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偿还银行借款,则公司将面临被债权人主张担保债权而导致资产被折价抵偿或拍卖、变卖的风险,从而给公司带来财产上的损失,并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同时,由于公司主要资产均已设置了他项权利,继续进行债权融资的能力受到限制。
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回收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45,203.86万元、48,248.15万元和66,115.81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322.85万元、68,477.33万元和73,455.92万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随之增加。如果下游行业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导致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40.40万元、6,140.30万元和-16,263.85万元,波动较大。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定制化产品,生产结算周期相对较长,会形成较大的应收账款、存货和预付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和销售收入的增加,公司将可能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按合同分阶段付款、货币资金与票据结合的付款方式、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等方式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若未来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筹措资金或合理规划资金的收付、应收账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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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及时收回,将可能造成经营性现金流的大幅波动,从而将面临经营资金短缺和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三)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采取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存货均有相应的销售订单与之对应,存货余额主要为原材料及未完工的在产品。公司主要产品环保设备从生产到交货验收周期较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订单增长迅猛,导致存货金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8,888.66万元、16,685.80万元和9,718.68万元,占公司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3%、12.47%及
6.61%。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8、3.86和4.10。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余额可能会继续增加。持续增加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可能发生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4.27%、27.95%和26.28%,呈现下降的趋势。一方面,公司主要产品为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和末端污染治理设备,均为定制化产品,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和生产,导致毛利率波动;另一方面,受下游应用领域景气度和发展状况的影响,导致毛利率变动。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保持竞争优势,不能维持合理价格及有效控制成本,将会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仕净环保于2019年11月2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2102,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果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增加纳税负担,将会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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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风险
(一)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朱叶,实际控制人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其中,朱叶直接持有本公司22,604,850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2.6048%;叶小红直接持有本公司6,167,050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1671%。上述三人已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进一步巩固了其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8.7719%。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三位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下降为21.5789%(假设按照本次发行33,333,334股新股计算)。由于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使得公司有可能在发行上市后成为被收购对象,存在一定的控制权变更风险;同时,公司三位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否稳固,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达成股权、表决权等的协议安排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尽管发行人通过实际控制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安排、其他持股1%以上的股东出具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等方式予以应对,有助于保证公司控制权及股权结构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可预期期限内稳定、有效,但若上市后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动,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及人员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经营业绩、投资者对本次发行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如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或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上市条件,或存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中止发行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业务、产品与技术基础上进行的深度扩张,是实现公司技术产业化和既定经营战略的必要投入,公司为此进行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市场调研以及回报论证,并且针对新增产能消化制定了营销管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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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拓展等一系列措施。但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在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量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仍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将大幅增加公司的净资产。但是由于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募投项目经营效益将逐步显现,且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因此,发行人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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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uzhou Shiji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朱叶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5年04月11日 |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 2015年10月12日 |
公司住所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4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773222051M |
邮政编码 | 215137 |
联系电话 | 0512-6957 8288 |
传真号码 | 0512-6599 7039 |
互联网地址 | http://www.sz-sjef.com |
电子邮箱 | sjef@163.com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 | 证券事务部 |
部门负责人 | 杨宝龙 |
联系电话 | 0512-6957 8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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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商登记情况
2005年4月11日,仕净有限在苏州市相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20507210600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仕净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朱海林 | 20.00 | 40.00 |
2 | 叶小红 | 15.00 | 30.00 |
3 | 叶峰 | 15.00 | 30.00 |
合计 | 5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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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商登记情况
2015年10月12日,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73222051M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朱叶 | 23,999,850 | 68.5710 |
2 | 叶小红 | 6,000,050 | 17.1430 |
3 | 荻溪文化 | 3,000,200 | 8.5720 |
4 | 相城高新创投 | 1,999,900 | 5.7140 |
合计 | 35,000,000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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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或其他处分;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摘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2018年8月15日,仕净环保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上述公告。2018年8月15日,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仕净环保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转让日内,本人或者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以积极的态度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2018年8月31日,仕净环保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2018年11月15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792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20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2018年12月6日起,公司股份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综上,发行人股票终止挂牌申请已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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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因摘牌事项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发行人摘牌程序合法、合规。
3、期间信息披露与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公开披露信息与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存在部分差异,具体如下:
(1)财务数据差异
2017年度,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合并财务数据与新三板挂牌合并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元
报表科目 | 申报招股说明书数据 | 新三板挂牌 数据 | 差异 |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政策变更 |
应收账款 | 452,038,565.84 | 367,097,736.09 | 84,940,829.75 | 84,940,829.75 | - |
预付款项 | 22,573,703.93 | 21,847,448.22 | 726,255.71 | 726,255.71 | - |
其他应收款 | 5,103,560.05 | 5,259,933.98 | -156,373.93 | -156,373.9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497,619.79 | 5,452,621.77 | 3,044,998.02 | 3,044,998.02 | - |
短期借款 | 220,300,000.00 | 120,3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预收款项 | 32,349,576.80 | 32,351,576.80 | -2,000.00 | -2,000.00 | - |
应交税费 | 45,133,443.51 | 45,024,505.15 | 108,938.36 | 108,938.36 | - |
盈余公积 | 7,872,181.81 | 9,102,888.80 | -1,230,706.99 | -1,230,706.99 | - |
未分配利润 | 69,816,287.93 | 80,136,706.19 | -10,320,418.26 | -10,320,418.26 | - |
管理费用 | 19,350,434.05 | 33,180,500.59 | -13,830,066.54 | - | -13,830,066.54 |
研发费用 | 13,830,066.54 | - | 13,830,066.54 | - | 13,830,066.54 |
财务费用 | 10,598,654.51 | 11,324,910.22 | -726,255.71 | -726,255.71 | - |
资产减值损失 | -23,590,153.26 | -11,986,938.62 | -11,603,214.64 | -11,603,214.64 | - |
所得税费用 | 9,355,919.99 | 11,750,270.03 | -2,394,350.04 | -2,394,350.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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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同》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协议》,基于保理业务无追索权的判断,公司认为与该保理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相关风险与报酬已经全部转移,在收到保理融资款后, 公司对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予以终止确认。2018年5月,基于保理应收账款回款进度原因,经公司与苏州农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延长原保理合同保理期限至全部应收账款收回之日。综合判断,公司认为前述的保理业务合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与该保理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风险和报酬并未完全转移,追溯调整2017年度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因追溯调整导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如下:
对保理应收账款不予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增加99,998,000.00元,短期借款增加100,000,000.00元,预收款项减少2,000.00元。
因调增应收账款,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64,120.94元,相应减少应收账款6,964,120.94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6,964,120.94元。
因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044,618.14元,相应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1,044,618.14元。
将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的保理手续费予以分摊,导致财务费用减少726,255.71元,预付款项增加726,255.71元。
因调整财务费用导致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增加108,938.36元,应交税费-所得税增加108,938.36元。
B、2018年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为了保证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公司按同一口径对前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追溯调整导致新三板挂牌数据与申报财务报表数据差异如下:
因累计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093,049.31元,导致应收账款减少8,093,049.31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532,155.07元。
因累计补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7,991.17元,导致其他应收款减少147,991.17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00,157.74。
因累计补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36,156.07元,相应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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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846.92元。
C、盈余公积减少1,230,706.99元,系调整利润表科目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减少1,230,706.99元。
D、未分配利润减少11,076,362.87元,系调整利润表科目相应调整未分配利润减少11,076,362.87元。
E、管理费用减少13,830,066.54元,研发费用增加13,830,066.54元,系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将“研发费用”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减少管理费用13,830,066.54元,增加研发费用13,830,066.54元。
② 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申报财务报表与新三板挂牌数据的2017年度合并数差异主要是母公司报表差异,除此,还包括以下事项:
A、其他应收款减少8,382.76元,系子公司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补提坏账准备8,382.76元所致。
B、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64,223.81元,包括:
子公司其他应收款补提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095.69元。
因合并报表层面存在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导致因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62,128.12元。
C、资产减值损失增加-6,780.89元,系子公司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补提坏账准备6,780.89元,相应增加资产减值损失-6,780.89元。
D、所得税费用减少763,823.34元,包括:
因子公司补提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1,695.22元。
因合并报表层面存在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导致因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762,128.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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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未分配利润增加755,944.61元,系调整利润表科目相应调整未分配利润增加755,944.61元。
(2)除财务数据差异外的其他主要差异
序号 | 内容 | 挂牌期间 披露信息 | 本次招股说明书 披露信息 | 差异说明 |
1 |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 董仕宏、朱叶 | 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 |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如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除非有相反证据,原则上应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增加认定叶小红为实际控制人。 |
2 | 员工人数 | 挂牌期间年度报告披露:2017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分别为310人。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307人。 | 挂牌期间披露的人数包含实习生。 |
3 | 核心技 术人员 | 董仕宏、吴倩倩 | 董仕宏、吴倩倩、卞骏、陆寿江、叶浩荣 | 公司不断吸纳和培养技术人才,在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补充认定卞骏、陆寿江、叶浩荣3人为核心技术人员。不属于实质性差异。 |
4 | 董监高简历 | 《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简历 | 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了现任董监高的简历 | 更新披露了现任董监高的简历 |
5 | 委托持股 | 挂牌期间未披露股东委托持股情形 | 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了委托持股情况 | 补充披露委托持股情况 |
6 | 对赌协议 | 挂牌期间未披露对赌协议情形 | 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了对赌协议情况 | 补充披露对赌协议情况 |
7 | 关联方 | 《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定期报告披露的关联方 | 招股说明书披露了最新的关联方情况 | 更新披露了完整的关联方情况 |
8 | 前五大 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 | 新三板挂牌期间年度报告披露的2017年度前五大 客户信息 |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7年度前五大客户信息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和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公司,2017年年报中销售金额未合并计算;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协鑫集团公司,2017年年报中销售金额未合并计算。 |
9 |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 | 新三板挂牌期间年度报告披露的2017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信息 |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7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信息 | 湖北顶裕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公司,2017年年报中采购金额未合并计算。 |
10 | 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类信息 | 新三板挂牌期间年度报告中,按“废气处理、废水处理、粉尘处理、零配件及其他、维 | 招股说明书按环保设备、环保增值服务两大类及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远程在线监测系 | 新三板挂牌期间年度报告,主营业务类型分类标准不统一、不明确,对外部投资者来说不易理解,亦不能反映公司的业务内容,故在本次申请文件中按照发行人的业务内容进行了重分类,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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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挂牌期间 披露信息 | 本次招股说明书 披露信息 | 差异说明 |
护保养及在线监控”五类披露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 统、托管运维、第三方检测五小类披露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 后更能反映公司的业务实质,可以使公司外部投资者等更好理解公司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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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资者姓名/名称 | 认购方式 | 认购数量(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埭溪创投 | 货币资金 | 3,750,000 | 30,000,000.00 |
2 | 汇和成长 | 货币资金 | 2,250,000 | 18,000,000.00 |
3 | 优顺创投 | 货币资金 | 2,000,000 | 16,000,000.00 |
4 | 马琳 | 货币资金 | 2,000,000 | 16,000,000.00 |
5 | 李让 | 货币资金 | 1,000,000 | 8,000,000.00 |
6 | 宋允前 | 货币资金 | 1,000,000 | 8,000,000.00 |
合计 | 12,000,000 | 96,000,000.00 |
序号 | 投资者姓名/名称 | 认购方式 | 认购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江诣创投 | 货币资金 | 7,500,000 | 77,250,000.00 |
2 | 田志伟 | 货币资金 | 1,000,000 | 10,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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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资者姓名/名称 | 认购方式 | 认购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3 | 嘉睿万杉 | 货币资金 | 950,000 | 9,785,000.00 |
合计 | 9,450,000 | 97,3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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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意终止挂牌的函之后,受让了部分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具体受让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份转让方 | 股份受让方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转让股份比例(%) | 转让价格(元) |
1 | 盈创兴科 | 陈国诗 | 1,400,000 | 1.6600 | 10.10 |
2 | 赵俊喜 | 朱叶 | 32,000 | 0.0380 | 10.00 |
3 | 薛林 | 15,000 | 0.0178 | 11.00 | |
4 | 闫耀东 | 5,000 | 0.0059 | 9.40 | |
5 | 江霞 | 2,000 | 0.0024 | 9.80 | |
6 | 荆明 | 1,000 | 0.0012 | 8.914 |
序号 | 投资者姓名 | 认购方式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高尚 | 货币资金 | 900,000 | 9,900,000.00 |
2 | 吴瑕 | 货币资金 | 270,000 | 2,970,000.00 |
3 | 何浩 | 货币资金 | 500,000 | 5,500,000.00 |
4 | 廖厥椿 | 货币资金 | 140,000 | 1,540,000.00 |
合计 | 1,810,000 | 19,9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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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3)验资
致同所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6月26日,仕净环保已收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股份款项1,991.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1.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8,081,132.00元,各股东均已货币出资。
(4)工商登记
2019年6月28日,仕净环保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5、2019年8月,仕净环保摘牌后第二次增资
(1)审批程序
2019年7月20日,仕净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关于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1元/股;其中江诣创投认购公司500万股股份、长河青秀认购公司410万股股份、上凯创投认购公司380万股股份及昊君华兴认购公司100万股股份。2019年8月8日,仕净环保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2019年8月,仕净环保分别与昊君华兴、江诣创投、上凯创投及长河青秀签署《投资协议》或《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增资投资者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认购方式 | 认购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江诣创投 | 货币资金 | 5,000,000 | 55,000,000.00 |
2 | 长河青秀 | 货币资金 | 4,100,000 | 45,100,000.00 |
3 | 上凯创投 | 货币资金 | 3,800,000 | 41,800,000.00 |
4 | 昊君华兴 | 货币资金 | 1,000,000 | 11,000,000.00 |
合计 | 13,900,000 | 152,9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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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认购价格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前次增资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3)验资
致同所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2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8月16日,仕净环保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股份款项15,29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9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34,653,774.00元,各股东均已货币出资。
(4)工商登记
2019年8月20日,仕净环保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73222051M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9年8月-9月,仕净环保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2019年8月至9月之间,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 受让方 |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间 | 对应股数 (股) | 转让金额 (万元) | 每股价格(元/股) | 税费缴纳情况 |
优顺创投 | 陈静智 | 2019.8.31 | 263,000 | 263.00 | 10.00 | 已缴纳 |
鼎至创投 | 2019.8.16 | 737,000 | 700.15 | 9.50 | 已缴纳 | |
汇石鼎慧 | 2019.9.9 | 1,000,000 | 1,000.00 | 10.00 | 已缴纳 | |
侯杰 | 岳云 | 2019.9.23 | 300,000 | 300.00 | 10.00 | 已缴纳 |
李东游 | 2019.9.23 | 260,000 | 260.00 | 10.00 | 已缴纳 | |
田志伟 | 王旭刚 | 2019.8.21 | 1,000,000 | 1,100.00 | 11.00 | 已缴纳 |
陆继军 | 2019.9.24 | 300,000 | 330.00 | 11.00 | 已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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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9月30日,股权转让双方通过仕净环保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办理了股份过户登记。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了顺泽环境51%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8月,盘锦顺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仕净环保及嘉兴华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顺泽环境之股权转让协议》,盘锦顺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顺泽环境的51%的股权转让给仕净环保、9%的股权转让给嘉兴华逸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8]第01-384号资产评估报告,该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顺泽环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773.00万元,增值
703.34万元,增值率65.75%。
本次股权转让参考上述评估价值,双方经协商确认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765.00万元。仕净环保分别于2018年8月21日及2018年9月11日向盘锦顺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382.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经支付完毕。
2018年9月5日,顺泽环境在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顺泽环境主营业务为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检测服务,与公司目前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协同效应。根据发行人和顺泽环境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数据,相关财务指标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顺泽环境 | 仕净环保 | 占比情况 |
资产总额 | 385.58 | 92,255.39 | 0.42% |
资产净额 | 331.97 | 40,138.82 | 0.83% |
营业收入 | 257.51 | 39,322.85 | 0.65% |
利润总额 | 174.02 | 4,807.57 | 3.62% |
1-1-46
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收购完成后,发行人通过向顺泽环境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加强了对子公司的领导和控制,加强了对顺泽环境经营计划和发展方向的指导,并将顺泽环境研发、产品、市场等方面整合纳入发行人业务体系,达到整体统筹、协同发展。被收购前顺泽环境与发行人并非处于同一控制下、业务具有相关性,且顺泽环境被收购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财务指标的比例均低于5%,上述业务重组情况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会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2.6048%6.1671%
兴太实业等
名机构股东
朱叶
叶小红
江诣创投
田志伟
长河青秀上凯创投
埭溪创投
荻溪文化
倪明汇和成长
马琳相城高新创投
吴二媛等
名自然人
14.0000%4.1000%3.7500%2.2980%2.0000%10.5000%3.8000%3.0002%2.25%1.9999%
18.2090%5.3210%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00%60%顺泽环境宁国环创苏迪罗顺泽检测100%
(二)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1-1-47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长总经理生产中心
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
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战投与法务部
采购管理部
客户服务部
项目管理部财务部
销售管理部
设计研发中心
内控管理中心
人事行政部
证券事务部审计部
五、发行人子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1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各子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苏迪罗 | 100% | 托管运维服务、远程在线监测系统销售 | 环保增值服务,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宁国环创 | 60% | 环保设备的生产 | 环保设备生产,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顺泽环境 | 51% | VOCs检测与修复服务 | 环保增值服务,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顺泽检测 | 顺泽环境持股100% | 环境污染检测服务 | 环保增值服务,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项目 | 内容 |
公司全称 | 苏州苏迪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5年11月12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世忠 |
1-1-48
项目 | 内容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仕净环保持股100% |
注册地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8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8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12月 |
总资产 | 551.12 |
净资产 | 355.60 |
净利润 | 64.64 |
项目 | 内容 |
公司全称 | 宁国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8日 |
法定代表人 | 董仕宏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仕净环保持股60%,宁国市金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 |
注册地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泰顺路东侧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泰顺路东侧 |
1-1-49
项目 | 内容 |
经营范围 | 脱硫、脱硝、废气、废水、粉尘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环保系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系统工程的信息数据开发应用,远程在线监测系统的集成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12月 |
总资产 | 25,387.07 |
净资产 | 6,221.67 |
净利润 | 854.22 |
项目 | 内容 |
公司全称 | 盘锦顺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7年4月14日 |
法定代表人 | 朱叶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仕净环保持股51%,盘锦顺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嘉兴华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 |
注册地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前进街道总部花园A区2组团17#楼1-1室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前进街道总部花园A区2组团17#楼1-1室 |
经营范围 | 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12月 |
总资产 | 1,969.15 |
净资产 | 1,812.60 |
净利润 | 297.49 |
1-1-50
3、顺泽环境少数股东的间接股东为工会委员会的情形
发行人设立以来是不存在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的情况。发行人子公司顺泽环境少数股东的间接股东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2000年3月13日,辽河石油勘探局发布《关于印发《辽河油田计提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辽油发【2000】第31号),通知条件成熟的单位要抓紧全面组织实施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选1-2个企业进行试点。
2002年2月21日,辽河石油勘探局石化工程技术处向辽河石油勘探局提出《关于辽河油田大力实业总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辽油石工发【2002】8号),申请对辽河油田大力实业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按“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类型进行登记注册。
2002年3月5日,辽河石油勘探局多种经营部发布《对《关于辽河石油大力实业总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的批复》,同意辽河油田大力实业总公司按照勘探局现行政策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5月10日,盘锦辽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辽河油田大力实业总公司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书》(盘辽会评报字(2002)第33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顺泽环境的少数股东的间接股东盘锦辽河油田大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存在工会持股的情况。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盘锦辽河油田大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系因盘锦辽河油田大力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历史形成,改制已取得主管单位的批准,并进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发行人于2018年9月受让盘锦顺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顺泽环境51%的股权已经审计、评估,发行人以及盘锦顺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就股权转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上述股权转让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发行人子公司顺泽环境存在工会间接持股的情形不构成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
1-1-51
(四)顺泽检测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顺泽检测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内容 |
公司全称 | 苏州顺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8年8月21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继红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顺泽环境持股100% |
注册地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路98号11层07—12室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路98号11层07—12室 |
经营范围 | 水质检测(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工业废水、城市污水、海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环境空气、污染源废气、居住区大气);职业卫生(工作场所)环境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公共场所环境检测;土壤、沉积物(污泥)检测、固体废物检测;噪声、震动检测;企业排污许可证例行检测项目;环保税例行检测项目;涉VOCS污染源检测、排查与核算项目;在线监测数据比对检测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12月 |
总资产 | 818.27 |
净资产 | 128.59 |
净利润 | -302.74 |
1-1-52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国籍 | 境外永久居留权 | 持股比例(%) |
1 | 朱叶 | 320586198308****** | 中国 | 无 | 22.6048 |
2 | 田志伟 | 410422196902****** | 中国 | 无 | 10.5000 |
3 | 叶小红 | 320524196106****** | 中国 | 无 | 6.1671 |
股东名称 | 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 | 14,000,000股 |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 14.0000% |
成立时间 | 2010年8月12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87,367.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 |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9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1号B座 |
法定代表人 | LI JIANG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及咨询、管理服务,不存在从事与仕净环保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仕净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 |
股东构成 | 山东金海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77%;烟台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23%。 |
1-1-53
340802197608******,现任公司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董仕宏先生的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1、董事简介”。
(2)朱叶
朱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586198308******,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叶女士的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1、董事简介”。
(3)叶小红
叶小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524196106******,现任公司董事。叶小红女士的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1、董事简介”。
2、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1)自2008年6月起,董仕宏、朱叶一直系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叶小红是朱叶的直系亲属,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超过5%
2008年6月至2012年3月期间,董仕宏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成为发行人前身仕净有限的第一大股东。截至2012年3月,董仕宏直接持有仕净有限60%股权。2012年3月,朱叶受让董仕宏、朱海林持有的仕净有限80%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董仕宏不再持有仕净有限的股权。自2012年3月至今朱叶始终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朱叶持有发行人22.6048%的股份。董仕宏与朱叶于2006年12月登记结婚,双方婚后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朱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为夫妻共同财产。故自2008年6月起,董仕宏、朱叶一直系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
叶小红是朱叶的母亲,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叶小红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为6.1671%,超过5%。
(2)董仕宏、朱叶和叶小红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1-1-5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朱叶持有发行人22.6048%的股份,叶小红持有发行人6.1671%的股份。董仕宏、朱叶与叶小红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三方在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董事、股东权利和履行董事、股东义务时采取一致行动,共同行使权利,三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以朱叶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因此,董仕宏、朱叶和叶小红共同控制了发行人28.7719%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发行人第二大股东江诣创投系于2018年5月认购发行人定向发行股份成为公司股东,目前持有发行人14%的股份。第三大股东田志伟系于2016年7月认购发行人定向发行股份成为公司股东,目前持有发行人10.5%的股份。该两名股东认购发行人股份目的系获取投资收益,其不谋求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且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较为分散,不足以在股东大会中形成支配地位。
为降低控制权变更的风险,保持发行人经营管理的连续性,持有发行人股份1%以上的股东已出具《不谋求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承诺“本企业(本人)不直接或间接谋求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在本企业(本人)实施增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认股权证等方式)时,应确保该等增持行为不会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控制权的状态造成重大影响,并承诺该等增持行为后,本企业(本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权比例不超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权比例。本企业(本人)独立行使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且不实施如下行为:主动放弃、限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提案权;通过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征集投票权、投票权委托、对外让渡对应表决权等方式谋求或协助他人谋求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因此,董仕宏、朱叶和叶小红共同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8.7719%,并通过上述安排使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3)董仕宏、朱叶和叶小红对发行人经营决策及具体管理的重大影响
1-1-55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董仕宏、朱叶以及叶小红始终担任公司董事。董仕宏、董仕宏任发行人董事长、副总经理,朱叶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发行人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仕宏或朱叶提名并任免。从董仕宏、朱叶以及叶小红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情况来看,三人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和具体管理足以产生重大影响。
(4)仕净环保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运作规范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且运行良好。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共同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综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充分、结论准确,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而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的情形。
3、针对保持控制权稳定所采取的相关安排或措施
(1)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持股的稀释情况
按本次发行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测算,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持股的稀释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朱叶 | 22,604,850 | 22.6048 | 22,604,850 | 16.9536 |
2 | 叶小红 | 6,167,050 | 6.1671 | 6,167,050 | 4.6253 |
合计 | 28,771,900 | 28.7719 | 28,771,900 | 21.5789 |
1-1-56
大事项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董事、股东权利和履行董事、股东义务时采取一致行动,共同行使权利,三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以朱叶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 持股1%以上的其他股东出具承诺
发行人持股1%以上的其他股东承诺如下:
“本企业/本人不直接或间接谋求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在本企业/本人实施增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认股权证等方式)时,应确保该等增持行为不会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控制权的状态造成重大影响,并承诺该等增持行为后,本企业/本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权比例不超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权比例。
本企业/本人独立行使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且不实施如下行为:主动放弃、限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提案权;通过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征集投票权、投票权委托、对外让渡对应表决权等方式谋求或协助他人谋求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外,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有争议的情况。
1-1-57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3,333,334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3,333,334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 姓名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朱叶 | 22,604,850 | 22.6048 | 22,604,850 | 16.9536 |
2 | 江诣创投 | 14,000,000 | 14.0000 | 14,000,000 | 10.5000 |
3 | 田志伟 | 10,500,000 | 10.5000 | 10,500,000 | 7.8750 |
4 | 叶小红 | 6,167,050 | 6.1671 | 6,167,050 | 4.6253 |
5 | 长河青秀 | 4,100,000 | 4.1000 | 4,100,000 | 3.0750 |
6 | 上凯创投 | 3,800,000 | 3.8000 | 3,800,000 | 2.8500 |
7 | 埭溪创投SS | 3,750,000 | 3.7500 | 3,750,000 | 2.8125 |
8 | 荻溪文化 | 3,000,200 | 3.0002 | 3,000,200 | 2.2502 |
9 | 倪明 | 2,298,000 | 2.2980 | 2,298,000 | 1.7235 |
10 | 汇和成长 | 2,250,000 | 2.2500 | 2,250,000 | 1.6875 |
11 | 马琳 | 2,000,000 | 2.0000 | 2,000,000 | 1.5000 |
12 | 相城高新 创投 | 1,999,900 | 1.9999 | 1,999,900 | 1.4999 |
13 | 吴二媛 | 1,500,000 | 1.5000 | 1,500,000 | 1.1250 |
14 | 兴太实业 | 1,500,000 | 1.5000 | 1,500,000 | 1.1250 |
15 | 严建花 | 1,449,000 | 1.4490 | 1,449,000 | 1.0868 |
16 | 李聪 | 1,422,000 | 1.4220 | 1,422,000 | 1.0665 |
17 | 陈国诗 | 1,400,000 | 1.4000 | 1,400,000 | 1.0500 |
18 | 李铁 | 1,170,000 | 1.1700 | 1,170,000 | 0.8775 |
19 | 李让 | 1,055,000 | 1.0550 | 1,055,000 | 0.7913 |
20 | 汇石鼎慧 | 1,000,000 | 1.0000 | 1,000,000 | 0.7500 |
21 | 昊君华兴 | 1,000,000 | 1.0000 | 1,000,000 | 0.7500 |
22 | 王旭刚 | 1,000,000 | 1.0000 | 1,000,000 | 0.7500 |
23 | 宋允前 | 1,000,000 | 1.0000 | 1,000,000 | 0.7500 |
24 | 嘉睿万杉 | 950,000 | 0.9500 | 950,000 | 0.7125 |
1-1-58
序号 | 股东名称或 姓名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
25 | 高尚 | 900,000 | 0.9000 | 900,000 | 0.6750 |
26 | 鼎至创投 | 737,000 | 0.7370 | 737,000 | 0.5528 |
27 | 陶晶晶 | 700,000 | 0.7000 | 700,000 | 0.5250 |
28 | 李东游 | 660,000 | 0.6600 | 660,000 | 0.4950 |
29 | 岳云 | 560,000 | 0.5600 | 560,000 | 0.4200 |
30 | 侯杰 | 535,000 | 0.5350 | 535,000 | 0.4013 |
31 | 何浩 | 500,000 | 0.5000 | 500,000 | 0.3750 |
32 | 戴煜中 | 330,000 | 0.3300 | 330,000 | 0.2475 |
33 | 苏晓东 | 300,000 | 0.3000 | 300,000 | 0.2250 |
34 | 陆继军 | 300,000 | 0.3000 | 300,000 | 0.2250 |
35 | 吴瑕 | 270,000 | 0.2700 | 270,000 | 0.2025 |
36 | 陈静智 | 263,000 | 0.2630 | 263,000 | 0.1973 |
37 | 张秋霞 | 250,000 | 0.2500 | 250,000 | 0.1875 |
38 | 闵帅奇 | 250,000 | 0.2500 | 250,000 | 0.1875 |
39 | 沈鑫志 | 201,000 | 0.2010 | 201,000 | 0.1508 |
40 | 刘慧 | 200,000 | 0.2000 | 200,000 | 0.1500 |
41 | 张建东 | 200,000 | 0.2000 | 200,000 | 0.1500 |
42 | 杨进 | 200,000 | 0.2000 | 200,000 | 0.1500 |
43 | 吕爱民 | 200,000 | 0.2000 | 200,000 | 0.1500 |
44 | 廖厥椿 | 140,000 | 0.1400 | 140,000 | 0.1050 |
45 | 王甜 | 138,000 | 0.1380 | 138,000 | 0.1035 |
46 | 林伟成 | 110,000 | 0.1100 | 110,000 | 0.0825 |
47 | 盈创兴科 | 100,000 | 0.1000 | 100,000 | 0.0750 |
48 | 王艳 | 100,000 | 0.1000 | 100,000 | 0.0750 |
49 | 王海波 | 100,000 | 0.1000 | 100,000 | 0.0750 |
50 | 吴倩倩 | 100,000 | 0.1000 | 100,000 | 0.0750 |
51 | 张世忠 | 100,000 | 0.1000 | 100,000 | 0.0750 |
52 | 黄晓慧 | 66,000 | 0.0660 | 66,000 | 0.0495 |
53 | 董佩兰 | 65,000 | 0.0650 | 65,000 | 0.0488 |
54 | 严焱 | 60,000 | 0.0600 | 60,000 | 0.0450 |
55 | 杨凤英 | 55,000 | 0.0550 | 55,000 | 0.0413 |
56 | 陶陈灵 | 46,000 | 0.0460 | 46,000 | 0.0345 |
1-1-59
序号 | 股东名称或 姓名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
57 | 胡慧婷 | 44,000 | 0.0440 | 44,000 | 0.0330 |
58 | 雷鹏 | 30,000 | 0.0300 | 30,000 | 0.0225 |
59 | 辛建英 | 30,000 | 0.0300 | 30,000 | 0.0225 |
60 | 孟金娣 | 30,000 | 0.0300 | 30,000 | 0.0225 |
61 | 孙秀兵 | 30,000 | 0.0300 | 30,000 | 0.0225 |
62 | 诚隆飞越 | 21,000 | 0.0210 | 21,000 | 0.0158 |
63 | 王悦晞 | 19,000 | 0.0190 | 19,000 | 0.0143 |
64 | 黄荣平 | 15,000 | 0.0150 | 15,000 | 0.0113 |
65 | 赵艳玲 | 10,000 | 0.0100 | 10,000 | 0.0075 |
66 | 诚道天华 | 10,000 | 0.0100 | 10,000 | 0.0075 |
67 | 施朝晖 | 10,000 | 0.0100 | 10,000 | 0.0075 |
68 | 顾宗英 | 10,000 | 0.0100 | 10,000 | 0.0075 |
69 | 赵宝龙 | 10,000 | 0.0100 | 10,000 | 0.0075 |
70 | 陆乃将 | 8,000 | 0.0080 | 8,000 | 0.0060 |
71 | 匡泽仙 | 6,000 | 0.0060 | 6,000 | 0.0045 |
72 | 刁晓东 | 6,000 | 0.0060 | 6,000 | 0.0045 |
73 | 汪一春 | 6,000 | 0.0060 | 6,000 | 0.0045 |
74 | 刘毅 | 6,000 | 0.0060 | 6,000 | 0.0045 |
75 | 马钊 | 5,000 | 0.0050 | 5,000 | 0.0038 |
76 | 苏志军 | 5,000 | 0.0050 | 5,000 | 0.0038 |
77 | 陆彩玲 | 4,000 | 0.0040 | 4,000 | 0.0030 |
78 | 池伟明 | 3,000 | 0.0030 | 3,000 | 0.0023 |
79 | 商泽民 | 3,000 | 0.0030 | 3,000 | 0.0023 |
80 | 郭伯亮 | 3,000 | 0.0030 | 3,000 | 0.0023 |
81 | 细水投资 | 3,000 | 0.0030 | 3,000 | 0.0023 |
82 | 章晓虎 | 3,000 | 0.0030 | 3,000 | 0.0023 |
83 | 骆杰 | 2,000 | 0.0020 | 2,000 | 0.0015 |
84 | 张良坡 | 2,000 | 0.0020 | 2,000 | 0.0015 |
85 | 林亚君 | 2,000 | 0.0020 | 2,000 | 0.0015 |
86 | 刘彪 | 2,000 | 0.0020 | 2,000 | 0.0015 |
87 | 杨永幸 | 2,000 | 0.0020 | 2,000 | 0.0015 |
88 | 朱从 | 2,000 | 0.0020 | 2,000 | 0.0015 |
1-1-60
序号 | 股东名称或 姓名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
89 | 刘卫红 | 1,000 | 0.0010 | 1,000 | 0.0008 |
90 | 黄龙辉 | 1,000 | 0.0010 | 1,000 | 0.0008 |
91 | 徐力新 | 1,000 | 0.0010 | 1,000 | 0.0008 |
92 | 贾玉仙 | 1,000 | 0.0010 | 1,000 | 0.0008 |
93 | 尹维民 | 1,000 | 0.0010 | 1,000 | 0.0008 |
94 | 李曦 | 1,000 | 0.0010 | 1,000 | 0.0008 |
社会公众股 | - | - | 33,333,334 | 25.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00 | 133,333,334 | 100.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朱叶 | 自然人股东 | 22,604,850 | 22.6048 |
2 | 江诣创投 | 法人股东 | 14,000,000 | 14.0000 |
3 | 田志伟 | 自然人股东 | 10,500,000 | 10.5000 |
4 | 叶小红 | 自然人股东 | 6,167,050 | 6.1671 |
5 | 长河青秀 | 有限合伙企业 | 4,100,000 | 4.1000 |
6 | 上凯创投 | 有限合伙企业 | 3,800,000 | 3.8000 |
7 | 埭溪创投 | 法人股东 | 3,750,000 | 3.7500 |
8 | 荻溪文化 | 有限合伙企业 | 3,000,200 | 3.0002 |
9 | 倪明 | 自然人股东 | 2,298,000 | 2.2980 |
10 | 汇和成长 | 有限合伙企业 | 2,250,000 | 2.2500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
1 | 朱叶 | 22,604,850 | 22.6048 | 董事、总经理 |
2 | 田志伟 | 10,500,000 | 10.5000 | - |
3 | 叶小红 | 6,167,050 | 6.1671 | 董事 |
1-1-61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
4 | 倪明 | 2,298,000 | 2.2980 | - |
5 | 马琳 | 2,000,000 | 2.0000 | - |
6 | 吴二媛 | 1,500,000 | 1.5000 | - |
7 | 严建花 | 1,449,000 | 1.4490 | - |
8 | 李聪 | 1,422,000 | 1.4220 | - |
9 | 陈国诗 | 1,400,000 | 1.4000 | - |
10 | 李铁 | 1,170,000 | 1.1700 | - |
1-1-62
2020年2月14日,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20】5号),批复如下:仕净环保如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埭溪创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标注“SS”。发行人股东兴太实业由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持股100%。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10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兴太实业持有仕净环保150万股,持股比例为1.5%。2016年7月15日,兴太实业董事会决议通过认购仕净环保定向增发的股份150万股,投资金额1050万元。2016年7月23日,太平街道党政办出具《相城区太平街道办事处会议纪要》(【2016】8号)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兴太实业董事会的决议。兴太实业认购发行人定向发行的股票事宜已由兴太实业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审议通过,作出了(【2016】8号)相城区太平街道办事处会议纪要;兴太实业增资入股时股权变动符合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1、高尚、吴瑕、何浩及廖厥椿
2019年4月30日,仕净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29.00万元增至人民币8,610.00万元,其中高尚认购公司90万股股份、何浩认购公司50万股股份、吴瑕认购公司27万股股份及廖厥椿认购公司14万股股份。2019年6月21日,仕净环保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2019年6月,仕净环保分别与高尚、何浩、吴瑕及廖厥椿签署《认购合同》。
(1)高尚、吴瑕、何浩及廖厥椿基本情况
1-1-63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高尚 | 320823197706****** | 中国 | 无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 |
2 | 何浩 | 342301196107****** | 中国 | 无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 |
3 | 吴瑕 | 342921198503****** | 中国 | 无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
4 | 廖厥椿 | 350526198308****** | 中国 | 无 | 上海市普陀区*** |
公司名称 | 苏州昊君华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 SGA190 |
成立日期 | 2018年9月19日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7室-010工位(集群登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64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及咨询、管理服务,不存在从事与仕净环保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仕净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800 | 32.000 |
2 | 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20.000 |
3 | 苏州市创客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20.000 |
4 | 李峰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6.667 |
5 | 陈曦 | 有限合伙人 | 500 | 3.333 |
6 | 曹永忠 | 有限合伙人 | 500 | 3.333 |
7 | 孙俊生 | 有限合伙人 | 500 | 3.333 |
8 | 花根荣 | 有限合伙人 | 500 | 3.333 |
9 | 杨慧 | 有限合伙人 | 500 | 3.333 |
10 | 程忠 | 有限合伙人 | 300 | 2.000 |
11 | 宋强 | 有限合伙人 | 200 | 1.334 |
12 |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00 | 1.334 |
合计 | / | 15000 | 100.000 |
公司名称 |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9月11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德都路月浦六村88号B306室 |
法定代表人 | 赵颖文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65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赵颖文 | 820.00 | 82.00 |
2 | 胡汉渝 | 100.00 | 10.00 |
3 | 李峰 | 70.00 | 7.00 |
4 | 上海昊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总计 | 1,000.00 | 100.00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李峰 | 140311198011****** | 中国 | 无 | 杭州市西湖区**** |
2 | 陈曦 | 321025196910****** | 中国 | 无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
3 | 曹永忠 | 321025196807****** | 中国 | 无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
4 | 孙俊生 | 321085196310****** | 中国 | 无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
5 | 花根荣 | 321025195403****** | 中国 | 无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
6 | 杨慧 | 429001198211****** | 中国 | 无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
7 | 程忠 | 330106196809****** | 中国 | 无 | 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 |
8 | 宋强 | 420400197407****** | 中国 | 无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
公司名称 | 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7月24日 |
注册资本 | 23097.6万元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25号星虹大厦1幢801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茜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
1-1-66
公司名称 | 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13日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17楼17-22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市相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
公司名称 | 苏州市创客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7月6日 |
注册资本 | 38135万元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 |
法定代表人 | 严东升 |
经营范围 | 项目、资产与资金受托经营管理;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税顾问服务。 |
1-1-67
如下:
公司名称 | 苏州上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 SEM164 |
成立日期 | 2018年6月21日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044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家港市上凯创投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孙力生) |
经营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课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不存在从事与仕净环保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仕净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鲍蕾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0 | 20.00 |
2 | 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9,500.00 | 19.50 |
3 | 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开元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10.00 |
4 | 姜虹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10.00 |
5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10.00 |
6 | 长兴丰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6,000.00 | 6.00 |
7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顾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0 | 5.00 |
8 | 江苏联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500.00 | 3.50 |
9 | 张家港市上凯创投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3,000.00 | 3.00 |
10 | 德清金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00 | 3.00 |
11 | 耿悦 | 有限合伙人 | 3,000.00 | 3.00 |
12 | 居虹 | 有限合伙人 | 3,000.00 | 3.00 |
13 | 夏军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2.00 |
14 | 深圳思通盛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2.00 |
总计 | / | 100,000.00 | 100.00 |
1-1-68
上凯创投的普通合伙人为张家港市上凯创投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张家港市上凯创投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8年4月24日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038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力生)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孙力生 | 有限合伙人 | 1,470.00 | 49.00 |
2 | 杨芳 | 有限合伙人 | 1,050.00 | 35.00 |
3 | 吉虹俊 | 有限合伙人 | 450.00 | 15.00 |
4 | 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30.00 | 1.00 |
总计 | / | 3,000.00 | 100.00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鲍蕾 | 230102197608****** | 中国 | 无 | 上海市闵行区**** |
2 | 姜虹 | 310103196709****** | 中国 | 无 | 上海市黄浦区*** |
3 | 耿悦 | 321102199008****** | 中国 | 无 | 上海市普陀区*** |
4 | 居虹 | 321088197310****** | 中国 | 无 | 江苏省江都市邵伯镇**** |
5 | 夏军 | 310221196711****** | 中国 | 无 | 上海市闵行区**** |
1-1-69
公司名称 | 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14日 |
注册资本 | 120亿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富郎中巷20号、22号、24号及26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 |
公司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开元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27日 |
注册资本 | 1355757.58万元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工业园区开元国创承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从事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等业务。 |
公司名称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29日 |
注册资本 | 726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号楼 |
法定代表人 | 朱龙友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构商务代理服务,商务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 |
公司名称 | 长兴丰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8年2月12日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A楼12层1204-13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金伯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
1-1-70
公司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顾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2月13日 |
注册资本 | 80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梅中路35号北楼A102 |
法定代表人 | 罗叶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
公司名称 | 江苏联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9年7月9日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 |
法定代表人 | 吴耀芳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管理、收益。 |
公司名称 | 张家港市上凯创投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8年4月24日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038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
公司名称 | 德清金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5年8月4日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塔山街901号1幢(地理信息产业园服务中心)6楼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浙江金禾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 |
公司名称 | 深圳思通盛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1-71
成立日期 | 2014年6月10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CHEN QIUMING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公司名称 | 佛山长河青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 SS3320 |
1-1-72
成立日期 | 2017年3月24日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11号腾大时代广场B座414室A区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不存在从事与仕净环保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仕净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1 | 李海泉 | 有限合伙人 | 1,200.00 | 18.703 |
2 | 左廷江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15.586 |
3 | 冼国信 | 有限合伙人 | 605.00 | 9.430 |
4 | 朱先明 | 有限合伙人 | 600.00 | 9.352 |
5 | 唐锡威 | 有限合伙人 | 505.00 | 7.871 |
6 | 罗仕配 | 有限合伙人 | 505.00 | 7.871 |
7 | 冼祥湛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7.793 |
8 | 杨帆 | 有限合伙人 | 400.00 | 6.234 |
9 | 深圳汇信达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00.00 | 6.234 |
10 | 张鹤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4.676 |
11 | 王玲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3.117 |
12 | 高小妹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559 |
13 | 曾永强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559 |
14 | 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016 |
总计 | / | 6,416.00 | 100.000 |
公司名称 | 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6年1月6日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涂海川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1-1-73
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
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涂海川 | 571.429 | 36.00 |
2 | 左廷江 | 396.825 | 25.00 |
3 | 唐锡威 | 238.095 | 15.00 |
4 | 罗仕配 | 158.73 | 10.00 |
5 | 冼国信 | 158.73 | 10.00 |
6 | 曾永强 | 63.492 | 4.00 |
总计 | 1,587.301 | 100.00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李海泉 | 440622197205****** | 中国 | 无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2 | 左廷江 | 320721198006****** | 中国 | 无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3 | 冼国信 | 440622196901****** | 中国 | 无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4 | 朱先明 | 222404196804****** | 中国 | 无 | 长春市南关区*** |
5 | 唐锡威 | 440682199207****** | 中国 | 无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
6 | 罗仕配 | 440622197005****** | 中国 | 无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7 | 冼祥湛 | 440622195503****** | 中国 | 无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8 | 杨帆 | 420103197902****** | 中国 | 无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
9 | 张鹤 | 421182197510****** | 中国 | 无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
10 | 王玲 | 510203197307****** | 中国 | 无 | 北京市海淀区*** |
11 | 高小妹 | 430922198309****** | 中国 | 无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1-1-74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2 | 曾永强 | 440301198201****** | 中国 | 无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公司名称 | 深圳汇信达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4年10月30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邓愚 |
经营范围 | 从事保付代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非融资性担保);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 |
公司名称 | 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6年1月6日 |
注册资本 | 1587.301万元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涂海川 |
经营范围 |
(4)引入新股东的原因
仕净环保为优化股权结构,同时长河青秀看好仕净环保的行业地位和发展前景,故仕净环保于2019年8月引入新股东长河青秀。
(5)定价依据及实际支付情况
长河青秀增资价格为11元/股,增资总金额为4,510.00万元。本次增资系在前次增资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致同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8月16日,仕净环保已收到长河青秀缴纳的增资价款。
5、上海鼎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8月16日,优顺创投与鼎至创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优顺创投将其持有的仕净环保73.7万股以9.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鼎至创投。
1-1-75
(1)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鼎至创投持有发行人0.7370%股份,鼎至创投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上海鼎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 ST6597 |
成立日期 | 2016年2月29日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4幢Y158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创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存在从事与仕净环保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仕净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施志刚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66.67 |
2 | 胡汉渝 | 有限合伙人 | 900.00 | 30.00 |
3 |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0 | 3.33 |
总计 | / | 3,000.00 | 100.00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施志刚 | 310226197804****** | 中国 | 无 | 上海市奉贤区**** |
2 | 胡汉渝 | 420400197511****** | 中国 | 无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 |
1-1-76
公司名称 |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9月11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德都路月浦六村88号B306室 |
法定代表人 | 赵颖文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
公司名称 | 嘉兴汇石鼎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 SW8614 |
成立日期 | 2017年7月5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02室-93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汇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存在从事与仕净环保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仕净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 |
1-1-77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李越伦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8.47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宸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8.47 |
3 | 邹戟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8.47 |
4 | 上海泰特实业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8.47 |
5 | 高丕宁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8.47 |
6 | 程丽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8.47 |
7 | 赵君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5.08 |
8 | 董杨波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3.38 |
9 | 单艳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3.38 |
10 | 施劲楠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3.38 |
11 | 姜武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3.38 |
12 | 关玉婵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3.38 |
13 | 上海汇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0 | 1.69 |
14 | 毋予东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15 | 陈康露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16 | 陈凯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17 | 叶荣琴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18 | 黄栋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19 | 杜振锋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20 | 林天恩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21 | 李丽娟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22 | 贾红梅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23 | 陈斌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24 | 吴梓文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25 | 谢晓岚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26 | 张友才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27 | 王瑞娟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28 | 胡继军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9 |
总计 | / | 5,900.00 | 100.00 |
1-1-78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上海汇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12月14日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玉兰路8号1101室 |
法定代表人 | 陆仁杰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陆仁杰 | 600.00 | 60.00 |
2 | 岑岗崎 | 200.00 | 20.00 |
3 | 杨剑 | 100.00 | 10.00 |
4 | 崔文哲 | 50.00 | 5.00 |
5 | 王晋勇 | 50.00 | 5.00 |
总计 | 1,000.00 | 100.00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李越伦 | 330102196202****** | 中国 | 无 | 杭州市西湖区**** |
2 | 邹戟 | 310104197005****** | 中国 | 无 | 上海市徐汇区**** |
3 | 高丕宁 | 210105196004****** | 中国 | 无 | 沈阳市铁西区******* |
4 | 程丽 | 232102197012****** | 中国 | 无 | 山东省胶州市******* |
5 | 赵君 | 420102197506****** | 中国 | 无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6 | 董杨波 | 330102198802****** | 中国 | 无 | 杭州市上城区*** |
7 | 单艳 | 320219197704****** | 中国 | 无 | 上海市闸北区**** |
8 | 施劲楠 | 350581198911****** | 中国 | 无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
1-1-79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9 | 姜武 | 420102196503****** | 中国 | 无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
10 | 关玉婵 | 440111196706****** | 中国 | 无 | 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 |
11 | 毋予东 | 410822196209****** | 中国 | 无 | 河南省博爱县*** |
12 | 陈康露 | 320125199105****** | 中国 | 无 | 南京市高淳区**** |
13 | 陈凯 | 330682199012****** | 中国 | 无 | 浙江省上虞市**** |
14 | 叶荣琴 | 332522198702****** | 中国 | 无 | 浙江省青田县**** |
15 | 黄栋 | 339011197411****** | 中国 | 无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
16 | 杜振锋 | 440106196902****** | 中国 | 无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17 | 林天恩 | 350582196605****** | 中国 | 无 | 福建省晋江市永和镇*** |
18 | 李丽娟 | 130105197810****** | 中国 | 无 | 河北省石家庄裕华区*** |
19 | 贾红梅 | 130102196809****** | 中国 | 无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
20 | 陈斌 | 440106197709****** | 中国 | 无 | 广州市越秀区**** |
21 | 吴梓文 | 440105197704****** | 中国 | 无 | 广州市海珠区**** |
22 | 谢晓岚 | 440105196906****** | 中国 | 无 | 广州市东山区**** |
23 | 张友才 | 420704197509***** | 中国 | 无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24 | 王瑞娟 | 350127196507***** | 中国 | 无 | 福建省福清市*** |
25 | 胡继军 | 110108197702****** | 中国 | 无 | 北京市海淀区**** |
公司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宸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14日 |
注册资本 | 61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J0183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公司名称 | 上海泰特实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7年1月16日 |
1-1-80
注册资本 | 550万元 |
注册地址 | 青浦区金泽镇莲湖路53号 |
法定代表人 | 汤卫民 |
经营范围 | 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橡塑制品、汽摩配件、商务咨询,机电设备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 |
公司名称 | 上海汇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12月14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玉兰路8号1101室 |
法定代表人 | 陆仁杰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王旭刚 | 330725197409****** | 中国 | 无 | 上海市长宁区**** |
1-1-81
保的股份。
(3)定价依据及实际支付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股11元。本次股权转让系在前次增资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2019年8月24日,王旭刚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足额支付了股转价款。
8、陈静智
2019年8月31日,优顺创投与陈静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优顺创投将其持有的仕净环保263,000.00股股份以10元/股转让给陈静智。
(1)陈静智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陈静智 | 330921197210****** | 中国 | 无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岳云 | 410422197011****** | 中国 | 无 | 上海市长宁区 **** |
1-1-82
(2)引入新股东的原因
岳云看好仕净环保的行业地位和发展前景,故于2019年9月受让仕净环保的股份。
(3)定价依据及实际支付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股10元。本次股权转让系在前次增资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2019年9月26日,岳云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足额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10、陆继军
2019年9月24日,田志伟与陆继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田志伟将其持有的仕净环保300,000.00股股份以11元/股转让给陆继军。
(1)陆继军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国籍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住所 |
1 | 陆继军 | 310101197103****** | 中国 | 无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朱叶 | 自然人股东 | 22604850 | 22.6048% |
1-1-83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2 | 田志伟 | 自然人股东 | 10500000 | 10.5000% |
3 | 叶小红 | 自然人股东 | 6167050 | 6.1671% |
4 | 倪明 | 自然人股东 | 2298000 | 2.2980% |
5 | 马琳 | 自然人股东 | 2000000 | 2.0000% |
6 | 吴二媛 | 自然人股东 | 1500000 | 1.5000% |
7 | 严建花 | 自然人股东 | 1449000 | 1.4490% |
8 | 李聪 | 自然人股东 | 1422000 | 1.4220% |
9 | 陈国诗 | 自然人股东 | 1400000 | 1.4000% |
10 | 李铁 | 自然人股东 | 1170000 | 1.1700% |
11 | 李让 | 自然人股东 | 1055000 | 1.0550% |
12 | 王旭刚 | 自然人股东 | 1000000 | 1.0000% |
13 | 宋允前 | 自然人股东 | 1000000 | 1.0000% |
14 | 高尚 | 自然人股东 | 900000 | 0.9000% |
15 | 陶晶晶 | 自然人股东 | 700000 | 0.7000% |
16 | 李东游 | 自然人股东 | 660000 | 0.6600% |
17 | 岳云 | 自然人股东 | 560000 | 0.5600% |
18 | 侯杰 | 自然人股东 | 535000 | 0.5350% |
19 | 何浩 | 自然人股东 | 500000 | 0.5000% |
20 | 戴煜中 | 自然人股东 | 330000 | 0.3300% |
21 | 苏晓东 | 自然人股东 | 300000 | 0.3000% |
22 | 陆继军 | 自然人股东 | 300000 | 0.3000% |
23 | 吴瑕 | 自然人股东 | 270000 | 0.2700% |
24 | 陈静智 | 自然人股东 | 263000 | 0.2630% |
25 | 张秋霞 | 自然人股东 | 250000 | 0.2500% |
26 | 闵帅奇 | 自然人股东 | 250000 | 0.2500% |
27 | 沈鑫志 | 自然人股东 | 201000 | 0.2010% |
28 | 刘慧 | 自然人股东 | 200000 | 0.2000% |
29 | 张建东 | 自然人股东 | 200000 | 0.2000% |
30 | 杨进 | 自然人股东 | 200000 | 0.2000% |
31 | 吕爱民 | 自然人股东 | 200000 | 0.2000% |
32 | 廖厥椿 | 自然人股东 | 140000 | 0.1400% |
33 | 王甜 | 自然人股东 | 138000 | 0.1380% |
34 | 林伟成 | 自然人股东 | 110000 | 0.1100% |
1-1-84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35 | 王艳 | 自然人股东 | 100000 | 0.1000% |
36 | 王海波 | 自然人股东 | 100000 | 0.1000% |
37 | 吴倩倩 | 自然人股东 | 100000 | 0.1000% |
38 | 张世忠 | 自然人股东 | 100000 | 0.1000% |
39 | 黄晓慧 | 自然人股东 | 66000 | 0.0660% |
40 | 董佩兰 | 自然人股东 | 65000 | 0.0650% |
41 | 严焱 | 自然人股东 | 60000 | 0.0600% |
42 | 杨凤英 | 自然人股东 | 55000 | 0.0550% |
43 | 陶陈灵 | 自然人股东 | 46000 | 0.0460% |
44 | 胡慧婷 | 自然人股东 | 44000 | 0.0440% |
45 | 雷鹏 | 自然人股东 | 30000 | 0.0300% |
46 | 辛建英 | 自然人股东 | 30000 | 0.0300% |
47 | 孟金娣 | 自然人股东 | 30000 | 0.0300% |
48 | 孙秀兵 | 自然人股东 | 30000 | 0.0300% |
49 | 王悦晞 | 自然人股东 | 19000 | 0.0190% |
50 | 黄荣平 | 自然人股东 | 15000 | 0.0150% |
51 | 赵艳玲 | 自然人股东 | 10000 | 0.0100% |
52 | 施朝晖 | 自然人股东 | 10000 | 0.0100% |
53 | 顾宗英 | 自然人股东 | 10000 | 0.0100% |
54 | 赵宝龙 | 自然人股东 | 10000 | 0.0100% |
55 | 陆乃将 | 自然人股东 | 8000 | 0.0080% |
56 | 匡泽仙 | 自然人股东 | 6000 | 0.0060% |
57 | 刁晓东 | 自然人股东 | 6000 | 0.0060% |
58 | 汪一春 | 自然人股东 | 6000 | 0.0060% |
59 | 刘毅 | 自然人股东 | 6000 | 0.0060% |
60 | 马钊 | 自然人股东 | 5000 | 0.0050% |
61 | 苏志军 | 自然人股东 | 5000 | 0.0050% |
62 | 陆彩玲 | 自然人股东 | 4000 | 0.0040% |
63 | 池伟明 | 自然人股东 | 3000 | 0.0030% |
64 | 商泽民 | 自然人股东 | 3000 | 0.0030% |
65 | 郭伯亮 | 自然人股东 | 3000 | 0.0030% |
66 | 章晓虎 | 自然人股东 | 3000 | 0.0030% |
67 | 骆杰 | 自然人股东 | 2000 | 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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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有总量(股) | 持股比例 |
68 | 张良坡 | 自然人股东 | 2000 | 0.0020% |
69 | 林亚君 | 自然人股东 | 2000 | 0.0020% |
70 | 刘彪 | 自然人股东 | 2000 | 0.0020% |
71 | 杨永幸 | 自然人股东 | 2000 | 0.0020% |
72 | 朱从 | 自然人股东 | 2000 | 0.0020% |
73 | 刘卫红 | 自然人股东 | 1000 | 0.0010% |
74 | 黄龙辉 | 自然人股东 | 1000 | 0.0010% |
75 | 徐力新 | 自然人股东 | 1000 | 0.0010% |
76 | 贾玉仙 | 自然人股东 | 1000 | 0.0010% |
77 | 尹维民 | 自然人股东 | 1000 | 0.0010% |
78 | 李曦 | 自然人股东 | 1000 | 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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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持股方式。
(3)委托持股的解除
2019年1月14日,叶小红与邹强签署了《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协议书》,约定叶小红以9.2元/股的价格购回上述4万股股票;并确认双方对上述委托持股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且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上述委托持股关系。2019年1月22日,叶小红向邹强支付36.8万元股票转让价款。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邹强与仕净环保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代持关系已经合法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且该委托持股数量较小,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条件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自然人共78人,相关自然人股东股权变动真实、所履行程序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八)发行人已解除的对赌协议情况
1、对赌协议的形成
2015年12月31日,盈创兴科、朋锦中和及闵帅奇(以下统称乙方)与朱叶、董仕宏(以下统称甲方)签署了《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甲方承诺仕净环保在2015年、2016年两个会计年度的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及3300万元。若仕净环保的考核净利润未达上述承诺的净利润,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现金补偿或者股份补偿。
2、对赌协议的终止
2017年8月16日,朱叶、董仕宏与朋锦中和签署《现金补偿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签订后朋锦中和同意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朋锦中和支付现金补偿款140万元。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前述《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甲方应尽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补偿协议终止。2017年8月17日,朱叶向朋锦中和支付业绩补偿款140万元。
2017年9月4日,朱叶、董仕宏与盈创兴科签署《现金补偿和解协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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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本协议签订后,盈创兴科同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向盈创兴科支付现金补偿款248万元。在盈创兴科收到上述款项后,前述《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甲方应尽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补偿协议终止。2017年9月14日,朱叶向盈创兴科支付业绩补偿款248万元。
2017年9月5日,朱叶、董仕宏与闵帅奇签署了《终止协议》,约定本协议签订后,闵帅奇同意《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下的有关补偿给予甲方全部免除,前述《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终止履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已终止,各方就《业绩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以及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发行人的不利影响。
(九)私募基金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78名自然人股东,16名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其中发行人共有14名股东为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备案日期 |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 私募基金 管理人 | 登记日期 | 管理人登记编码 |
1 | 长河青秀 | 2017/6/7 | SS3320 | 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17/2/22 | P1061494 |
2 | 上凯创投 | 2018/9/12 | SEM164 | 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4/5/20 | P1002098 |
3 | 埭溪创投 | 2016/7/17 | SK9044 | 苏州市相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4/6/4 | P1002881 |
4 | 荻溪文化 | 2015/9/15 | SD6867 | 苏州市相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4/6/4 | P1002881 |
5 | 汇和成长 | 2016/12/20 | SM7919 | 广东汇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6/6/8 | P1031620 |
6 | 相城高新创投 | 2014/11/3 | SD2999 | 苏州市相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4/6/4 | P1002881 |
7 | 汇石鼎慧 | 2018/5/31 | SW8614 | 上海汇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4/4/17 | P1000845 |
8 | 昊君华兴 | 2019/7/16 | SGA190 |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5/12/2 | P1028546 |
9 | 嘉睿万杉 | 2018/2/8 | SCC572 | 广东君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7/7/12 | P1063526 |
10 | 鼎至创投 | 2017/9/19 | ST6597 |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 | 2015/12/2 | P1028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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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备案日期 | 私募基金备案编号 | 私募基金 管理人 | 登记日期 | 管理人登记编码 |
有限公司 | ||||||
11 | 盈创兴科 | 2015/4/3 | SD6024 | 成都盈创兴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5/4/2 | P1009870 |
12 | 诚隆飞越 | 2017/2/17 | SR8588 | 深圳市诚道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4/5/4 | P1001898 |
13 | 诚道天华 | 2016/7/7 | SJ9884 | 深圳市诚道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4/5/4 | P1001898 |
14 | / | / | / | 细水投资 | 2015/3/25 | P1009597 |
序号 | 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关联关系 |
1 | 朱叶 | 22,604,850 | 22.6048 | 叶小红为朱叶的母亲 |
2 | 叶小红 | 6,167,050 | 6.1671 | |
3 | 诚隆飞越 | 21,000 | 0.0210 |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杨金文 |
4 | 诚道天华 | 10,000 | 0.0100 | |
5 | 荻溪文化 | 3,000,200 | 3.0002 | 兴太实业为荻溪文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6 | 兴太实业 | 1,500,000 | 1.5000 | |
7 | 昊君华兴 | 1,000,000 | 1.0000 | 昊君华兴及鼎至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 | 鼎至创投 | 737,000.00 | 0.7370 | |
9 | 埭溪创投 | 3,750,000 | 3.7500 | 苏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埭溪创投20%的股权,持有荻溪文化20%的合伙份额,持有相城高新创投19%的股权 |
10 | 荻溪文化 | 3,000,200 | 3.0002 | |
11 | 相城高新 创投 | 1,999,900 | 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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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得超过6年。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提名人 | 任职期间 |
1 | 董仕宏 | 董事长 | 朱叶 | 2018.9.17至2021.9.16 |
2 | 朱叶 | 董事 | 朱叶 | 2018.9.17至2021.9.16 |
3 | 杨健 | 董事 | 相城高新创投、荻溪文化、埭溪创投 | 2018.9.17至2021.9.16 |
4 | 叶小红 | 董事 | 叶小红 | 2018.9.17至2021.9.16 |
5 | 朱海林 | 董事 | 朱叶 | 2018.9.17至2021.9.16 |
6 | 张世忠 | 董事 | 朱叶 | 2018.9.17至2021.9.16 |
7 | 张仲仪 | 独立董事 | 朱叶 | 2018.9.17至2021.9.16 |
8 | 马亚红 | 独立董事 | 田志伟 | 2018.9.17至2021.9.16 |
9 | 罗超 | 独立董事 | 江诣创投 | 2018.9.17至202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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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健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任苏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任苏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苏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苏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任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黄桥街道招商中心主任;2015年9月至今任仕净环保董事;兼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盛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相城高新创投监事。
(4)叶小红女士: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7年8月至1983年1月,在太平供销社任营业员;1983年1月至2003年1月,从事个体经营;2003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黎明村任协理员;2015年9月至今,担任仕净环保董事。
(5)朱海林先生:195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3年1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苏州锻造厂,担任销售科长;2005年4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仕净有限,担任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仕净有限,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仕净环保董事。
(6)张世忠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7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仕净有限,历任广告策划、设计师、项目经理、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仕净环保,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至今,任仕净环保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在仕净环保任董事、副总经理。
(7)张仲仪先生:194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环境保护管理高级工程师。1970年3月至2002年10月,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历任实验室技术员、助理、环保专员、环保工程师、环保高级工程师;2013年10月,张仲仪先生被国联资源网认定为国联资源网行业专家库专家;2015年1月,张仲仪先生被聘为重庆市环境技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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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聘期至2018年1月;2015年5月,张仲仪先生被聘为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专家,聘期5年; 2015年10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向张仲仪先生颁发专家证书;2016年7月,深圳市工业表面处理行业协会聘请张仲仪先生为深圳市工业表面处理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2017年5月至今,担任仕净环保独立董事。
(8)马亚红女士: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兰州机电设备总公司金昌供应站,担任财务科长;2000年10月至2006年4月,就职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6年5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宝鸡天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18年2月至今,任仕净环保独立董事。
(9)罗超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就职于中国法制出版社,任编辑;2008年2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3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担任仕净环保独立董事。
2、监事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提名人 | 任职期间 |
1 | 吕爱民 | 监事会主席 | 朱叶 | 2018.9.17至2021.9.16 |
2 | LI JIAYI | 监事 | 江诣创投 | 2019.8.27至2021.9.16 |
3 | 卞骏 | 监事 | 朱叶 | 2018.9.17至2021.9.16 |
4 | 李朗 | 职工代表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18.9.17至2021.9.16 |
5 | 付小兵 | 职工代表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18.9.17至202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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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吕爱民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安徽省宁国市耐磨材料总厂(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担任财务经理;199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宁国市沃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仕净环保监事;2016年5月至今,就职于仕净环保,担任内控总监。
(2)LI JIAYI女士:1984年1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烟台金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山东金海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2年8月至今,任山东金海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0月至今,任江诣创投董事;2019年8月,任仕净环保监事。
(3)卞骏先生: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宜兴市华亚化纤有限公司,担任动力部工程师;2003年6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远纺工业(无锡)有限公司,担任公用部科长;2008年9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担任设施部经理;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仕净环保,担任总工程师;2017年1月至今,担任仕净环保监事。
(4)李朗先生:199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仕净有限,历任实习生,技术设计员;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仕净环保,担任设计部工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仕净环保监事。
(5)付小兵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10年1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仕净有限,担任生产中心制造二部科长;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仕净环保,担任监事、生产中心制造二部科长。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聘任7名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3年,可以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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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期间 |
1 | 朱叶 | 总经理 | 2018.9.17至2021.9.16 |
2 | 董仕宏 | 副总经理 | 2018.9.17至2021.9.16 |
3 | 张世忠 | 副总经理 | 2018.9.17至2021.9.16 |
4 | 吴倩倩 | 副总经理 | 2018.9.17至2021.9.16 |
5 | 彭剑 | 副总经理 | 2019.9.16至2021.9.16 |
6 | 秦金金 | 财务总监 | 2019.8.12至2021.9.16 |
7 | 杨宝龙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18.9.17至202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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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学历。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历任项目部工程师、总经办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仕净环保,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2月至今,就职于仕净环保,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今,就职于仕净环保,担任副总经理。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董仕宏、吴倩倩、卞骏、陆寿江、叶浩荣,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1 | 董仕宏 | 副总经理 |
2 | 吴倩倩 | 副总经理 |
3 | 卞骏 | 总工程师 |
4 | 陆寿江 | 总监 |
5 | 叶浩荣 | 副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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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分厂,担任巡检工、窑操作员;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昌兴矿业(中国)有限公司杭州代表处,担任设计技术部工艺技术主管;2011年5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新台泥(杭州)企业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设计技术部工艺技术主管;2012年10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杭州港昌科贸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部长;2017年2月至今,就职于仕净环保,担任研发管理部副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在兼职单位 担任职务 | 兼职单位与公司 的关联关系 |
1 | 董仕宏 | 董事长、 副总经理 | 宁国环创 | 董事长 兼总经理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顺泽环境 | 董事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
2 | 朱叶 | 董事、 总经理 | 宁国环创 | 董事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顺泽环境 | 董事长、经理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
3 | 张世忠 | 董事、 副总经理 | 苏迪罗 | 执行董事 兼任经理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宁国环创 | 董事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
顺泽环境 | 董事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
4 | 杨健 | 董事 | 苏州盛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兼总经理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相城高新创投 | 监事 | 现公司持股1.9999%的股东,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 |||
5 | 罗超 | 独立董事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北京看理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6 | 马亚红 | 独立董事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苏州尚锐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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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在兼职单位 担任职务 | 兼职单位与公司 的关联关系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相城区元和福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 | 经营者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7 | 吕爱民 | 监事会主席 | 宁国市沃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安徽省宁国市恒瑞物资回收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公司监事吕爱民控股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 |||
8 | LI JIAYI | 监事 | 山东金海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LI JIAYI的父亲李建军担任董事长、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
烟台恒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江诣创投 | 董事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烟台金海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9 | 吴倩倩 | 副总经理 | 宁国环创 | 董事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顺泽环境 | 监事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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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学习并知悉《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了解其所承担的相应法定义务责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或 亲属关系 | 直接持股数 量(股) | 间接持股数 量(股) | 合计持股数 量(股) | 合计持股比 例(%) |
1 | 朱叶 | 董事、总经理 | 22,604,850 | - | 22,604,850 | 22.6048 |
2 | 叶小红 | 董事 | 6,167,050 | - | 6,167,050 | 6.1671 |
3 | 吕爱民 | 监事会主席 | 200,000 | - | 200,000 | 0.2000 |
4 | 张世忠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000 | - | 100,000 | 0.1000 |
5 | 吴倩倩 | 副总经理 | 100,000 | - | 100,000 | 0.1000 |
姓名 | 公司职务 | 被投资企业情况 | |||
企业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与本公司关系 | ||
朱叶 | 董事、 总经理 | 苏州九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00万元 | 14.29% | 无关联关系 |
吕爱民 | 监事会主席 | 宁国市沃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20万元 | 4.00% | 无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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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恒瑞物资回收贸易有限公司 | 208万元 | 80.62% | 公司监事吕爱民控股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 ||
LI JIAYI | 监事 | 山东金海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20.00% | LI JIAYI的父亲李建军担任董事长、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薪酬总额(万元) | 597.68 | 478.27 | 353.99 |
利润总额(万元) | 8,272.85 | 7,043.17 | 4,807.57 |
占比 | 7.22% | 6.79% | 7.36% |
1-1-99
序号 | 姓名 | 在公司职务 | 2019年度薪酬收入(万元/税前) |
1 | 董仕宏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117.04 |
2 | 朱叶 | 董事、总经理 | 86.71 |
3 | 杨健 | 董事 | - |
4 | 叶小红 | 董事 | 4.20 |
5 | 朱海林 | 董事 | 4.20 |
6 | 张世忠 | 董事、副总经理 | 54.99 |
7 | 张仲仪 | 独立董事 | 5.00 |
8 | 马亚红 | 独立董事 | 5.00 |
9 | 罗超 | 独立董事 | 5.00 |
10 | 吕爱民 | 监事会主席 | 29.56 |
11 | 李朗 | 职工代表监事 | 19.39 |
12 | LI JIAYI | 监事 | - |
13 | 卞骏 | 监事 | 38.76 |
14 | 付小兵 | 职工代表监事 | 16.37 |
15 | 彭剑 | 副总经理 | 20.28 |
16 | 吴倩倩 | 副总经理 | 42.53 |
17 | 秦金金 | 财务总监 | 23.01 |
18 | 杨宝龙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3.02 |
19 | 陆寿江 | 总监 | 53.08 |
20 | 叶浩荣 | 副总监 | 33.46 |
1-1-100
(八)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上述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情况及履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董事、监事分别签署了《独立董事聘任协议》、《董事聘任协议》及《监事聘任协议》;在发行人处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除此之外,未签署其他协议。自上述协议签署之日起,协议双方均按协议的规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未出现违反相关协议的情况。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18年1月31日,张晓荣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位;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马亚红为新任独立董事。
2018年4月10日,张丽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的职位,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世忠为公司董事。
2018年9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仕宏、朱叶、杨健、叶小红、朱海林、张世忠、张仲仪、马亚红、罗超为公司董事,其中张仲仪、马亚红、罗超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仕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最近两年,公司的董事会有两名成员发生变动。其中董事张丽华及独立董事张晓荣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位,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补选张世忠及马亚红为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其余董事会成员保持稳定。最近两年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保
1-1-101
持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监事变动情况
2018年9月1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同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吕爱民、卞骏、徐晴为监事;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朗、付小兵为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吕爱民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徐晴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会议选举LI JIAYI为公司监事。最近两年,监事会成员徐晴变更为LI JIAYI,除此之外,其他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更。最近两年,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宝龙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任职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8年9月17日,公司第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到期;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朱叶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董仕宏、张世忠、吴倩倩、杨宝龙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宝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秋霞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19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张秋霞由于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秦金金为公司的财务总监的议案,任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彭剑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任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最近两年,公司增聘杨宝龙及彭剑为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张秋霞变更为秦金金;除此之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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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两年内所发生的变化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含子公司)的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员工总数(人) | 405 | 386 | 307 |
专业 | 人数 | 占员工总数比例 |
管理人员 | 50 | 12.35% |
销售人员 | 14 | 3.46% |
研发人员 | 37 | 9.14% |
生产及技术人员 | 270 | 66.67% |
采购人员 | 12 | 2.96% |
财务人员 | 22 | 5.43% |
总计 | 405 | 100.00% |
文化程度 | 人数 | 占员工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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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 6 | 1.48% |
本科 | 71 | 17.53% |
大专 | 99 | 24.44% |
大专以下 | 229 | 56.54% |
总计 | 405 | 100.00% |
年龄 | 人数 | 占员工总数比例 |
30岁及以下 | 130 | 32.10% |
31-40岁 | 137 | 33.83% |
41-50岁 | 108 | 26.67% |
50岁以上 | 30 | 7.41% |
总计 | 405 | 100.00%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应缴人数 | 实缴人数 |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396 | 388 |
基本养老保险费 | 396 | 388 |
失业保险费 | 396 | 388 |
工伤保险 | 396 | 388 |
生育保险费 | 396 | 388 |
住房公积金 | 396 | 376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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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人数 | 实缴人数 |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373 | 366 |
基本养老保险费 | 373 | 366 |
失业保险费 | 373 | 366 |
工伤保险 | 373 | 366 |
生育保险费 | 373 | 366 |
住房公积金 | 373 | 343 |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缴人数 | 实缴人数 |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296 | 275 |
基本养老保险费 | 296 | 275 |
失业保险费 | 296 | 275 |
工伤保险 | 296 | 275 |
生育保险费 | 296 | 275 |
住房公积金 | 296 | 261 |
未缴纳原因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当月入职次月申报 | 13 | 6 | 14 |
当月离职但当月仍缴纳社保 | 6 | - | - |
自己缴社保 | 1 | - | - |
未交社保 | 0 | 1 | 7 |
未缴纳原因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当月入职次月申报 | 8 | 6 | 14 |
当月离职当月仍缴纳公积金 | 3 | - | - |
自己缴公积金 | 1 | - | - |
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 14 | 24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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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则发行人可能需要补缴的金额及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所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社会保险 | 7.90 | 8.67 | 22.32 |
住房公积金 | 5.14 | 7.47 | 8.54 |
需补缴金额合计 | 13.05 | 16.14 | 30.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78.34 | 5,528.62 | 3,738.25 |
补缴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 0.20% | 0.29% | 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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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环境污染协同处理技术应用为核心,根据多行业客户的不同处理需求,针对各类复杂污染物提供定制化、精细化的工业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多行业领域的工业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泛半导体、精细化工和汽车制造等需要对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污染控制的精密制造业,以及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对生产末端污染治理需求量大的传统制造业。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是针对精细化制造工艺流程的定制环保系统装备,主要处理工艺流程中持续产生的各类复杂污染物,其与制程工艺主体设备紧密连接,同步进行污染物收集、处理及排放,既是解决制程企业达标排放的环保装备,也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产品良率的重要辅助设备,是制程企业生产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多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服务的客户涵盖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阿特斯、隆基股份、东方日升、正泰太阳能、无锡尚德、协鑫集团、REC Solar、欧菲光、兆驰股份、国家电投、LG化学、富士康、比亚迪、长安汽车、长城汽车、巴德士、花王涂料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主要处理重工业企业在生产环节末端集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随着国家环保监管趋严、排放标准不断升级,重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治理已无法延续过往粗放式处理方式,传统环保技术经验积累也难以满足新监管环境下的环保治理需求。公司凭借先进的NOx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公司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在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末端污染领域的推广应用,服务的客户包括沙钢集团、济源钢铁、信阳钢铁、云铝股份、农垦集团、中建材、台泥水泥、中联水泥、华润协鑫等大型重工业企业。
依托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积累的优质客户和项目经验,公司不断提升环保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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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包括远程在线监测、环保工程服务、托管运维以及第三方检测在内的环保增值产品及服务,实现了公司产品服务链的纵向延伸。整体而言,公司已形成从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设备制造到增值服务的业务闭环,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环保综合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产品技术实力已获得多行业客户认可,积累了数量可观的用户群,为公司设备销售业务和环保服务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1、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和末端污染治理设备。在制程污染防控领域,需要处理的污染物主要包括NOx、酸碱废气、特气危气、VOCs、粉尘和废水等;在末端污染治理领域,需要处理的污染物主要包括NOx、硫化物、粉尘等。公司的主要产品类型如下:
(1)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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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主要处理种类 | 产品构成 | 图例 |
酸碱废气处理设备 | 酸碱废气 | 逆流式酸碱废气处理塔、动力系统、除雾装置、中央供药系统、DCS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氮氧化物处理设备 | 氮氧化物 | 高效多级氮氧化物处理塔、干式吸附塔、动力系统、除雾装置、催化剂系统、DCS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危险气体处理设备 | 危险气体、特殊气体、有害气体 | 硅烷燃烧塔、三甲基铝燃烧塔、氨气氢气处理塔、净化器、动力系统、DCS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 | 有机废气 | 活性炭吸附装置、紫外光催化分解装置、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
RTO系统、沸石转轮系统、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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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主要处理种类 | 产品构成 | 图例 |
粉尘处理设备 | 粉尘颗粒物 | 防爆系统、干式/湿式粉尘处理装置、中央集尘机、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废水处理设备 | 工业废水 | 废水反应装置、动力系统、中央供药系统、DCS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纯水处理设备 | 工业原水、自来水 | 纯水反渗透装置、过滤系统、动力系统、DCS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CDS处理设备 | 供输送高纯度化学品 | 化学品调配输送系统、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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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在知名客户的应用案例如下:
① 光电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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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主要产品 | 主要处理种类 | 产品构成 | 图例 |
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 | 氮氧化物、硫化物 | 脱硫脱硝双子塔、高效除雾除尘装置、脱白装置、催化剂系统、动力系统、DCS控制系统、CEMS监测系统等 |
氮氧化物处理设备 | 氮氧化物 | 脱硝处理塔、高效除雾除尘装置、脱白装置、催化剂系统、动力系统、DCS控制系统、CEMS监测系统等 |
硫化物处理设备 | 硫化物 | 逆流式湿法烟气脱硫塔、高效除雾除尘装置、中央供药系统、动力系统、DCS控制系统、CEMS监测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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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主要处理种类 | 产品构成 | 图例 |
粉尘处理设备 | 粉尘颗粒物 | 高效管束旋转除雾除尘器、集尘机、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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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水泥建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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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依托现有存量客户的良好基础进入了工业废水处理工程领域,目前已签署了“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污水处理站(一期)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在执行中。
(3)托管运维服务
公司在多行业领域积累了庞大的客户群体,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有选择的为客户提供环保设施的托管运维服务。客户在约定的托管运营期限内,将其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营、指标监测监管、设备维护、催化剂调配等委托给公司,公司提供环保系统一站式服务,并按约定收取托管运维服务费。
(4)第三方检测服务
公司拥有江苏省和辽宁省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立了专业的检验检测实验室,能够对环境污染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成分实施检验检测,为环保需求方出具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可提供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服务。
(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环保设备 | 72,457.47 | 98.73 | 67,529.40 | 98.73 | 39,179.81 | 99.78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 59,320.34 | 80.83 | 59,345.99 | 86.77 | 32,381.09 | 82.46 |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 12,744.38 | 17.37 | 7,869.20 | 11.50 | 6,363.45 | 16.21 |
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 392.74 | 0.54 | 314.22 | 0.46 | 435.27 | 1.11 |
2、环保增值服务 | 929.26 | 1.27 | 869.11 | 1.27 | 87.32 | 0.22 |
托管运维 | 174.51 | 0.24 | 101.18 | 0.15 | 87.32 | 0.22 |
第三方检测 | 754.76 | 1.03 | 767.93 | 1.12 | - | - |
合计 | 73,386.73 | 100.00 | 68,398.51 | 100.00 | 39,267.1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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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根据多行业客户的不同处理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精细化的工业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项目定制化采购模式,在具体项目确定后,根据设计管理部制定的采购请购单,结合项目工期、材料需求量、供货周期等因素安排和实施采购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跟踪更新。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金属型材、塑料型材、风机、电气材料、泵、过滤器件、仪器仪表等,该等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供应渠道稳定,不存在单个供应商绝对垄断的情形。公司建立了优选供应商名录,在进行采购时,通过目录内多家供应商质量、价格综合比较后确定最终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公司质量部对采购的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公司已制定了《采购控制制度》、《供应商管理规定》、《产品质量控制制度》、《仓储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了原材料采购、检验、质量控制等流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项目为核心的定制化生产模式,公司的主要生产过程包括技术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生产和系统安装调试等三个环节。
在具体项目确定后,由设计管理部以项目为单位设计有针对性的工艺技术方案,生产中心根据方案完成专用设备的生产,电气部完成电气控制系统的制作;项目管理部根据方案完成设备的系统安装、调试。设备整体完工后,由质量部按照设计要求对设备进行成品检验。
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设计,其中:核心设备均为自主生产,少量材料的初加工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公司建立了委外厂商质量控制制度,对委外厂商及其工作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和商务谈判方式实现销售。
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接的项目,公司需要同时准备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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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过程中的工艺选用和环保安全要求与客户沟通技术方案,在技术方案和商务条款均中标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通过商务谈判承接的项目,公司通过技术资料介绍、案例展示等方式向目标客户进行推介,并针对客户的工艺需求进行分析,设计整体污染治理解决方案,与客户就方案设计、材料选用、工期、价格等事项进行商务谈判,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并执行。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基于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产品结构等因素,在长期经营实践中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符合行业发展特点及公司业务现状。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市场供求状况、行业竞争状况、技术发展水平、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内部资源条件和实施状况等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也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期。
(五)主营业务发展历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历程如下:
第一阶段:2005年-2008年,系公司技术积累和业务初创期。
这一阶段,公司主要聚焦于处理酸碱废气,围绕废气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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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销售开展业务,客户集中在精密电子、橡胶、半导体、光伏等行业。该时期,因苏州及周边地区外资企业较多,形成了泛半导体行业的产业集群,周边企业处理制程污染和酸碱废气的需求较多,公司立足于苏州,不断探索制程污染防控领域的业务机会,坚持自主研发酸碱废气处理技术,培养核心技术团队,开拓了多家泛半导体行业客户,积累了行业经验与信誉,为后续的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一阶段,公司的代表客户有横滨轮胎、世宗半导体、无锡尚德、正泰太阳能等。第二阶段:2009年-2012年,系公司技术突破期和业务成长期。这一阶段,公司通过初创期的技术积累,围绕制程污染防控处理,不断加强对新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开始为客户提供工业污染治理的整体解决方案。在这一阶段,公司敏锐地把握住国家发展泛半导体产业的决心和对环保产业的重视,将业务重点聚焦于光伏产业,并抓住光伏产业高速发展的契机,公司逐步建立起在光伏行业的市场优势,盈利能力和行业地位显著提升。在这一阶段,公司代表客户有协鑫集团、天合光能、英利集团、晶澳太阳能、向日葵等光伏知名企业。第三阶段:2013-2015年,系公司技术成熟和产业延伸期。这一阶段,随着国家相继制定和出台多项环保政策和措施,在大气、水、土壤的综合防治方面提出新的任务,公司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业务领域不断延伸和拓展。该阶段公司经受住下游光伏行业剧烈波动的严峻考验,逐步建立了可服务多个下游行业的业务体系,持续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公司凭借在光伏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经验,开始向光电显示、汽车制造、精细化工等精密制造业拓展业务,巩固和夯实制程污染防控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NOx处理技术、污染协同处理技术等核心技术,加大在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末端污染治理市场的开拓力度,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与业务结构。这一阶段,公司业务呈现客户行业多元化的特点,多行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代表客户有欧菲光、晶科能源、巴德士、长城汽车、台泥水泥、华润协鑫等。
第四阶段:2016年-至今,系公司快速发展期。这一阶段,公司依托多行业战略布局并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开始进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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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逐步做大做强。2016年1月,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引入投资者和充实公司资本金;2016年8月,公司自主研发的环保设备远程在线监测系统投产运行,公司开始进入远程在线监测业务领域;2016年12月,公司新设生产中心,提升了制造能力;2018年9月,完成收购顺泽环境和设立顺泽检测,进军第三方检测业务领域。这一阶段,公司围绕环境污染治理业务,逐步实现了产品服务链的延伸,能够为客户提供先进环保治理装备开发、制造与整体解决方案,成为国内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环保企业之一。
(六)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公司生产的制程污染防控设备主要包括酸碱废气处理设备、氮氧化物处理设备、危险气体处理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设备、粉尘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设备、纯水处理设备和CDS处理设备等,是制程污染防控领域的关键设备,主要应用在光电显示、太阳能光伏、精细化工和汽车制造等需要对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制程污染控制的精密制造业。以光伏电池片制造为例,公司产品的工艺应用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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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汽车制造为例,公司产品的工艺应用流程图如下:
2、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公司生产的末端污染治理设备主要包括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氮氧化物处理设备、硫化物处理设备、粉尘处理设备等,是末端污染治理领域的关键设备,主要应用在对工业污染防控需求量大的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重工业企业。以钢铁冶金行业为例,公司产品的工艺应用流程图如下: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重污染企业。公司在研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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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行政管理等办公环节产生的垃圾及写字楼生活污水,通过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及生活污水排放系统处理。宁国环创作为公司主要生产基地,生产制造环节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相关建设项目均通过了当地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生产经营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发生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未受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处行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和末端污染治理设备,主要应用于制程污染防控领域和末端污染治理领域,并最终应用在泛半导体、汽车制造、精细化工、钢铁冶金和水泥建材等行业中,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和扶持的节能环保产业。
主要污染物 | 污染物构成 | 处理设施/处理措施 | 处理能力 |
大气污染物 | PP板焊接废气、金属焊接废气、喷漆及晾干废气等 | ①PP板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 ②金属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③喷漆及晾干废气经过滤棉处理后,再经光催化氧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再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 ④生产车间加强通风,通风口增设过滤棉。 | 充足 |
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达到纳管标准,经接入市政管网进入宁国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 充足 |
固体废弃物 | 边角料等一般固废 |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充足 |
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 | 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 充足 |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充足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对噪声值较大的设备安装减震、消声、隔声措施,车间靠近厂界的一侧墙壁不开设门窗,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内的机械设备。 | 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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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C3591)”。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目前,节能环保行业实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宏观调控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对公司所属行业影响较大的行业主管部门有: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环保设备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通过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提出中长期产业发展导向和指导性意见等履行宏观调控、宏观管理职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
(2)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全国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分,组织制定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对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包括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的工程设计咨询与总承包业务归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
(4)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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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5)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环保产业的自律组织,负责制定环境保护产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开展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环境保护技术评价与验证,参与制定国家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的产品认证、技术评估、鉴定与推广。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下设脱硫脱硝委员会、废气净化委员会、袋式除尘委员会及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施行时间 | 颁布 单位 | 法律法规 | 主要相关内容 |
2019年4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 | 国家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规划。 |
2018年10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缴纳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均为应税污染物,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税。 |
2018年10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 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建立征收排污费制度;强调源头治理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推广信息公开化的模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
2018年10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
2018年1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 制订了国家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制定了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保障饮用水安全,明确了水污染事故的处置和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
2015年1月 | 全国人大常务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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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时间 | 颁布 单位 | 法律法规 | 主要相关内容 |
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发布时间 | 颁布 单位 | 产业政策 | 主要相关内容 |
2020年3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 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2019年7月 | 生态环境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 到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
2019年4月 | 生态环境部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
2019年4月 | 生态环境部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制药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
2019年4月 | 生态环境部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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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颁布 单位 | 产业政策 | 主要相关内容 |
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 |||
2019年4月 | 生态环 境部 |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 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
2019年3月 | 国务院 | 《政府工作报告》 | 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快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广绿色建筑。改革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培育一批专业化环保骨干企业,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
2018年11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 |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强产业转移承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防止跨区域污染转移。对于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坚决贯彻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政策导向,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
2018年6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进展顺利,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
2018年6月 | 国务院 |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
2017年10月 | 工信部 | 《关于加快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要求到2020年,主要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际竞争明显增强,培育十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创建百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规范企业,打造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若干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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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颁布 单位 | 产业政策 | 主要相关内容 |
带动效应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0亿元。 | |||
2017年8月 | 原环境保护部 |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 围绕加快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现环境质量改善,以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制订。 |
2016年12月 | 国务院 |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
2016年12月 | 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加快发展先进环保产业。大力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区域与流域污染防治整体联动,海陆统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环保装备产业发展, 推动主要污染物监测防治技术装备能力提升,加强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环保产品,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先进环保产业产值规模力争超过2万亿元。 |
2016年12月 | 国务院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针对钢铁、建材、工业锅炉(石化、有色)提出明确要求。如针对钢铁提出“未纳入淘汰计划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全部实施全烟气脱硫”、针对水泥提出“水泥窑全部实施烟气脱硝”等。 |
2016年10月 | 国务院 |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 对“十三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发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
2016年9月 | 发改委、原环境保护部 |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 | “十三五”期间,绿色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要达到15%以上,到2020年,环保产业产值超过2.8万亿元;培育50家以上产值过百亿的环保企业,打造一批技术领先、管理精细、综合服务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国际化的环保公司。 |
2016年3月 | 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提高环境质量,提出对SO2和NOx继续实施总量控制,增加细颗粒物为约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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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进入“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节能减排综合方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意见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壮大,包括公司在内的一批技术先进、机制灵活的市场化环保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公司所处环保行业的发展概况
(1)环保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市场发展空间广
近年来,受国家经济发展、环保政策导向、行业技术创新等因素影响,我国环保行业整体发展迅速。“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环保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法律法规、行业政策、行业标准相继出台,为环保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坚持源头治理,加快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改革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化环保骨干企业,提升绿色发展能力。自2013年启动“大气十条”目标以来,全国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总额不断增加,体现了中央以及各地方政府对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和行动力,有力地促进了环保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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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总额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2)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快速增长
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的目标。2018年10月,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要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从源头开始抑制污染物的排放,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这一高标准、重任务的驱动下,未来大气污染治理领域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
自2011年以来,随着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环保监管趋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总体呈上升趋势,2011年至2017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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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7年我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强劲市场需求带动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业快速增长
近年来,在我国高端制造业快速发展以及环保治理趋严的大环境下,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业整体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培育市场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研发、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2017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主要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际竞争明显增强,培育十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创建百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规范企业,打造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若干个带动效应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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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9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产量(万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4)非电领域迎来广阔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
目前,非电领域大气污染控制的进展相对较为缓慢,非电领域大气治理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随着2017年“大气十条”取得阶段性胜利,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未来我国将进入非电领域大气治理的关键时期。非电行业主要包括钢铁、水泥、工业锅炉、玻璃、陶瓷、砖瓦等行业,与排放标准极为严格的电力行业相比,非电行业的排放标准相对宽松,各项指标未来具备改造空间。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提出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钢铁行业的排放政策正式拉开了非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的序幕。
随着非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政策的陆续出台,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将从传统火电领域逐步转向其他非电领域,非电领域有望成为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新的增长点,相关技术的进步也将推动非电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市场的发展。
2、公司产品在制程污染防控领域应用的市场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制程污染防控设备主要应用于泛半导体、精细化工、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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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等需要对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污染控制的精密制造业。
(1)泛半导体行业
半导体是指常温下导电性介于导体和绝缘体之间的材料,半导体在照明、显示、能源、集成电路等领域的应用构成了形形色色的泛半导体产业。与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重工业企业不同,泛半导体产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朝着精密化、微型化方向发展,其制程中的工艺精细控制、作业环境的清洁度、污染防范控制是其生产工艺的关键环节。
在泛半导体产品的制造工艺流程中会持续产生各类复杂污染物,主要包括NOx、酸碱废气、特气危气、VOCs、粉尘和废水等;经过制程污染防控系统的高效处理:首先,能够防止生产工艺设备被腐蚀、污染,保持作业机台的洁净度,降低杂质掺入对产品的不良影响,保障并提升产品生产良率;其次,最大程度的杜绝因特殊气体、危险气体的使用可能引发的生产事故(爆炸、中毒、失火等),保障生产安全、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后,实现制程污染物的排放达标,符合行业标准的排放要求。
以光伏电池片生产为例,其制造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制绒清洗、扩散、刻蚀、PECVD、丝网印刷、检测封装等,各个环节均有不同种类的污染物排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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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因此,制程污染防控系统对泛半导体产业而言,既是解决企业达标排放的环保装备,也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产品良率的重要辅助设备,是企业生产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与厂房动力设备、原辅料输送设备共同构成了泛半导体企业的厂务系统,为该行业内企业核心生产工艺设备运转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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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细化工行业
与基础化工行业相比,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精细化学品,即在基础化学品的基础上进行深加工而制取的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用途的系列化工产品,如有机胺类、醇类、酚酮类、增塑剂、中间体、稳定剂等,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电子材料等领域。精细化工行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具有精细度更高,针对性更强,科技含量更大,附加值更高等特点。精细化工行业属于高排放工业污染物的行业,其产品制造工艺流程中往往具有生产技术复杂、废气种类繁多、废气无规则排放、多点大量排放、存在较多有毒废气等特点。以制药企业为例,从原料到产品的形成,各个生产工艺环节都会产生不同的污染物,其中相当一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管理不当容易造成安全事故,降低生产车间洁净度,更可能影响药品的纯度和品质。因此,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和高效处理,是化学药生产中至关重要的工艺环节。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包括医药化工、涂料化工在内的精细化工行业提出了具体的污染排放要求。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作为精细化工领域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多点连续监控、污染实时控制、尾气集中处理等环保工序,能够确保企业整个生产工艺流程全程近乎零污染,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汽车制造行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发展报告(2019)》,2018年中国汽车销售2808万辆,占全球市场份额达到30.6%,产销规模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销售2371万辆,已连续十年销量位居全球榜首;新能源汽车销售125.6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总量的60%,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市场。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9月,我国汽车制造业企业数量已达到152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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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制造业包括整车生产和零部件生产,属于高端精密制造业。汽车制造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染物,主要为SO?、NOx、VOCs、颗粒物、苯、甲苯、油雾、氨、氯化氢、氰化氢、硫酸雾等。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汽车制造业属于重点监测监控行业。
汽车制造主要生产工序及主要污染物情况如下:
要素 | 生产工序 | 主要污染物 |
有组织废气(正常工况) | 下料 | 颗粒物 |
锻造 | 颗粒物 | |
机械加工 | 颗粒物、油雾、VOCs | |
焊接 | VOCs | |
粉末冶金 | 颗粒物、油雾、VOCs | |
粘接 | VOCs | |
树脂纤维加工 | VOCs、颗粒物 | |
热处理 | 油雾、氨、氰化氢、氯化氢、硫酸雾等 | |
预处理 | 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等 | |
涂装 | 颗粒物、VOCs、苯、甲苯、二甲苯、SO?、NOx | |
检测检验 | NOx、VOCs、颗粒物 | |
工业炉窑 | SO?、NOx、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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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金属等行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行业 | 主要内容 |
钢铁 | 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不同类型的废水应分别进行预处理。未纳入淘汰计划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全部实施全烟气脱硫,禁止设置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烧结机头、机尾、焦炉、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除尘等设施实施升级改造,露天原料场实施封闭改造,原料转运设施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收尘装置。 |
水泥 建材 | 原料破碎、生产、运输、装卸等各环节实施堆场及输送设备全封闭、道路清扫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水泥窑全部实施烟气脱硝,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进行高效除尘改造;平板玻璃行业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等劣质原料,未使用清洁能源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烟气脱硫,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烟气高效除尘、脱硝;建筑卫生陶瓷行业使用清洁燃料,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炉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喷雾干燥塔采取脱硝措施。 |
有色 金属 | 加强富余烟气收集,对二氧化硫含量大于3.5%的烟气,采取两转两吸制酸等方式回收。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规范冶炼企业废气排放口设置,取消脱硫设施旁路。 |
生产工序 | 生产设施 | 污染物项目 | ||
颗粒物 | SO? | NOx | ||
烧结 (球团) | 烧结机机头球团竖炉 | 10 | 35 | 50 |
链篦机回转窑带式球团焙烧机 | 10 | 35 | 50 | |
烧结机机尾其他生产设备 | 1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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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序 | 生产设施 | 污染物项目 | ||
颗粒物 | SO? | NOx | ||
炼焦 | 焦炉烟囱 | 10 | 30 | 150 |
装煤、推焦 | 10 | - | ||
干法熄焦 | 10 | 50 | - | |
热风炉 | 10 | 50 | 200 | |
炼铁 | 高炉出铁场、高炉矿槽 | 10 | - | - |
炼钢 | 铁水预处理、转炉(二次烟气)、电炉、石灰窑、白云石窑 | 10 | - | - |
轧钢 | 热处理炉 | 10 | 50 | 200 |
自备电厂 | 燃气锅炉 | 5 | 35 | 50 |
燃煤锅炉 | 10 | 35 | 50 | |
燃气轮机组 | 5 | 35 | 50 | |
燃油锅炉 | 10 | 3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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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鼓励水泥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深度减排,协同推进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河北、山西、河南等省份相继出台了更为严格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地方性排放标准。
单位:mg/m
生产过程 | 生产设备 | 主要污染物 | |||||
颗粒物 | SO2 | NOX | 氟化物 | 汞及其化合物 | 氨 | ||
矿山开采 | 破碎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 10 | - | - | - | - | - |
水泥制造 |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 | 10 | 30 | 100 | 3 | 0.05 | 8 |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 10 | 50 | 150 | - | - | 8 | |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 10 | - | - | - | - | - | |
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 | 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 10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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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近58%,亚洲将是增速最快的市场,智能手机消费将继续主导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消费,而我国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也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
随着消费市场需求旺盛以及我国工业转型升级步伐的不断加快,电子信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也不断加快。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13年-2018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复合增长率达16.56%,其中,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3万亿元。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为消费电子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010-2018年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
数据来源:工信部
电子信息制造业承担着大量电子产品的生产和制造,其飞速发展为人们带来了许多的便利,极大提升了生产和生活的效率。但与此同时不容忽视的是电子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伴随着的污染问题。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创造高经济产值的同时会产生大量的污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工业污染物,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含氨废水、含氟废水、含磷废水、有机废水和酸碱废水等,主要污染物涵盖了悬浮物、石油类、氰化物、氟化物、磷酸盐等;废气污染物则包括酸性废气和碱性废气、有机废气、苯类废气、含尘废气等,这些废气在车间内的浓度如果超标会对操作人员造成极大伤害,而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的二次污染更是会导致雾霾的产生。因此,随着电子信息制造行业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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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持续增长,相应的制程污染防控设备需求也将不断加大。
②光伏
光伏产业是我国新能源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光伏市场的发展对于优化我国能源结构、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光伏产业链大致包括晶体硅原料生产、硅棒与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制造、组件封装、光伏产品生产和光伏发电系统等环节,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酸洗过程中产生的酸雾,刻蚀阶段排放及产生的少量氟化物,制绒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扩散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氯气,氮化硅薄膜过程产生的硅烷、氨气,丝网烧结阶段挥发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以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烟废气以及使用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等,这类废气、粉尘如果回收、处理不当,有害物质大量外溢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强对于光伏行业的环保治理,对有关标准进行修订,提出了更加严苛的标准。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对包括光伏在内的电池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做了明确的要求,新标准大幅提高了光伏电池生产领域的废气、粉尘排放标准,推动光伏企业更新改造现有环保设施或以更高标准新建环保设施。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已连续六年新增装机排名第一。2019年,我国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0.1GW,累计光伏并网装机量达到204.3GW,新增和累计光伏装机容量保持全球第一。全年光伏发电量224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占我国全年总发电量的3.1%,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未来随着清洁能源的进一步普及,预计光伏产业仍将保持迅猛发展的态势,新增装机容量仍将持续增加,并带来该领域持续增长的环保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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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9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累计容量(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公司在光伏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领先地位,与包括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阿特斯、隆基股份、协鑫集团、东方日升、正泰太阳能、无锡尚德、REC Solar等众多大中型光伏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突出的业绩和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
(2)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精细化学品,是在基础化学品的基础上深加工的产物,行业内产品覆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涂料、电子、油墨、医药、造纸、食品添加剂等,到航空航天、汽车、机械、建筑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等高新技术方面均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精细化工产业在国民经济、国家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其发展程度也被视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
随着环保排放标准不断提高,精细化工行业面临的环境生态保护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庞大的市场规模带来了更多的处理需求。《石化与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行业的发展原则为“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广新型、高效、低碳的节能节水工艺,积极探索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加强重点污染物的治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出的发展目标为“十三五末,万元GDP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5%,重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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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
在精细化工行业,公司的客户主要涉及涂料化工和医药化工企业,如巴德士化工、花王涂料、后羿制药等,以处理酸碱废气、VOCs为主。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O
和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环保部数据显示,我国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重点地区的臭氧浓度呈上升趋势,因此控制VOCs至关重要。从2010年国家正式将VOCs列为防控重点污染物至今,VOCs的治理一直是难点。2017年,我国首次出台VOCs专项防治五年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彰显政府重视和决心。随着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VOCs治理不断落实。
VOCs主要来自建筑装饰、有机化工、石油石化、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产生环节主要包括VOCs产品的使用、以VOCs为原料的工艺过程、VOCs的生产、有机物的储存和运输等。2016年,工信部和财政部出台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提出到2018年,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以上,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助剂使用量20%以上,低(无)VOCS的绿色农药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和轮胎产品比例分别达到70%、60%、70%、85%和40%以上。
(3)汽车制造
汽车工业具有市场规模巨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庞大、对产业上下游的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广阔等特征,目前已成为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的支柱产业。根据中汽协的统计数据,全球汽车工业已步入成熟发展期,全球汽车产量从2011年的7,988.09万辆增长至2016年的9,497.66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52%,保持持续平稳增长的趋势。受益于我国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鼓励汽车消费等一系列利好政策,我国汽车产销量近年来实现高速增长,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汽车生产和销售国家,汽车产销量多年占据世界第一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7年我国汽车产量已达2,901.81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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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8年我国汽车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在汽车制造的生产环节当中,冲压、焊接、涂装、总装以及检验、发车等都有废气、废水、废渣的产生。涂装车间是汽车制造过程最大的污染物排放环节和能耗环节,汽车制造过程污染物排放的90%以上来自涂装车间。汽车车身涂装线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VOCs、CO
、污水、有害物质(HAPS,如Cr、Pb、Cd、Hg、P、Ni、Mn等)、工业废弃物(如废渣、废容器、废过滤材料等)等。虽然,我国汽车生产和销售势头均良好,但实际上我国汽车制造过程中废气、废液、粉尘等污染处理技术较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全国各地相继出现由于汽车制造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液和粉尘未得到及时合理地处理,导致环境污染、人身伤害等事件。由此可见,随着我国汽车产需量的迅速攀升,汽车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已不容忽视,急需对其进行系统性的治理和规划。
公司在汽车制造行业,与比亚迪、长城汽车、长安汽车等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突出的业绩和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
2、末端污染治理领域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环保政策的有力推动,末端污染治理领域发展迅速,钢铁冶金、水泥建材作为末端污染排放的重点监控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1)钢铁冶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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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国防建设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3年以来,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受下游建筑、机械制造、汽车、造船、铁道、石油及天然气、家电、集装箱等行业增长的拉动,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世界最大的钢铁生产国和消费国。
钢铁行业工艺流程长、产污环节多,污染物排放量大,是我国大气污染主要排放源之一。近年来,通过采取结构优化、重点地区企业异地搬迁、强化末端污染治理等措施,我国积极推进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由于钢铁行业总产量巨大,排放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总排放量依然居高不下。随着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以来,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下降,2017年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成为工业部门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来源。
进入“十三五”时期,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国家及各地方关于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改造方案等纷纷出台,对钢铁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提出钢铁行业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河北、山东、湖北、江苏、浙江等省份相继出台地方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和方案。因此,未来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将会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阶段性重点任务,钢铁行业深度治理有望提速,市场空间广阔。
与燃煤发电行业不同的是,钢铁行业烟气成分更加复杂,技术和经济性上存在挑战。目前,脱硫、除尘的工艺已经十分成熟,也能够实现超低排放相应的指标,钢铁行业烟气治理最大的难点是脱硝。在氮氧化物控制方面,电力行业烟气温度相对稳定,而钢铁行业由于温度、湿度和烟气的组成比较复杂,会影响到工艺的操作条件。公司定制化液态脱硝催化剂配方技术,可以实现在钢铁行业的低温脱硝,并且不存在还原剂二次污染和催化剂中毒问题,目前也已在沙钢集团、济源钢铁、建龙特钢等钢铁企业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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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泥建材行业
中国是全球水泥产销龙头,并且水泥主要用于国内建设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8年全球水泥产量约为39.5亿吨,其中中国水泥产量为22.1亿吨,占比高达55.95%。水泥作为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混凝土建筑的重要材料,在国内外建筑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水泥的需求端主要来自于地产的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等,所以水泥的需求和城镇化率的关系密切。从发达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看,在城镇化率水平达到72%以上,水泥行业的需求才达到峰值水平。而当前我国的城镇化率水平仅有58.52%,较发达国家70%以上的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的人均水泥消费水平较高,这和国内习惯钢混建筑,而对于木质等其他建筑材料使用较少有关,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提升,未来10年水泥行业仍将存在着巨大的需求空间。
水泥行业与钢铁行业一样,是非电领域大气污染主要排放源之一。水泥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染物,包括粉尘、SO?、NOx等,其中粉尘在各个环节都会产生,如原料、燃料及成品的储运环节,还有物料的破碎、煅烧、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固体颗粒物;而SO?、NOx、CO?等主要产生于熟料煅烧过程,由窑尾烟囱排入大气。
与钢铁脱硫类似,水泥脱硝虽然设备安装率也很高,但是由于监管机制等因素,目前达标企业并不多。目前我国水泥行业90%的企业能实现脱硫达标,而仅10%的企业能满足脱硝达标。目前水泥脱硝虽然已制定了有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但相应的监管机制还不完善;此外,水泥行业较常使用的SNCR技术在水泥行业脱硝领域的应用尚需完善。
水泥生产过程中本身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不易超标,因此不需要新建除尘以及脱硫设施,只需稍加改造即可。而脱硝设施则需要新建以及改造设施双管齐下。伴随着水泥行业景气度的上升、国家环保政策的陆续出台、非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的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不断升级,水泥行业的环保新建及改造需求预计将迎来较大的发展空间。
3、环保增值服务领域
环境监测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政策推动下,监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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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快速发展,但是在整个环保行业中,监测行业的体量还是相对比较小。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统计数据,2018年环境监测行业销售额为227亿元,只相当于水务处理的8%,固废处理的15%。在当前环保强监管环境下,环境监测行业将进入加速成长期。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执行,明确提出“建立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信息体系”;同时,新环保法增加了按日计罚,上不封顶、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强调违法处罚和环保执法力度,提升了监测数据的重要性和排污企业的安装动力。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环境监测,是实施新环保法的核心环节。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提出全面建设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于2020年初步建成。
201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颁布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将成为排污企业缴纳环保税的重要依据,企业自主安装环境监测设备的需求会持续增长。随着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环境保护税等工具的逐步完善,环境监测指标未来将从单一指标监测发展到多指标、多维度水平、指标限值、监测范围将更加严格,监测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的新契机。
此外,国家调整了环境质量监测的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思路,将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回收,实行国家考核、国家监测的模式,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并开始鼓励环境监测的第三方运营,环境监测体制不断完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将加速环境监测市场发展,未来自动检测、第三方运维领域将会出现快速增长。
(五)发行人在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以及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和在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
发行人所处的节能环保行业属于成熟行业,受国家政策鼓励和上下游产业链驱动的影响,行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变化。发行人作为深耕节能环保行业十多年的专业化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始终注重自身研发技术的发展和工艺设计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向智能化、绿色环保、高效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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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发展。在技术创新方面,发行人在长期研究及实践摸索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不断改进和创新,取得了较多创新性成果,如开发了低温液体催化脱硝技术,具有脱硝效率高、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双低、无二次污染等突出优势,兼具可远程中央操控、占用空间小,操作简单、运行安全等特点;开发了污染协同处理技术,在方案的定制化设计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协同处理包括废气、废水在内的多种污染物,同时满足不同生产环节的设备联动协同,既简化了污染处理工艺流程,也节省了投资成本和运行费用,兼具处理效率高、无二次污染等优点。在科技创新方面,发行人注重将新兴的信息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有效地融合到污染防控技术中,有效提升环保装备的控制智能化、自动化,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环保监测效率;改变传统环保装备处理方法单一的模式,实现脱硫脱硝一体化处理、多污染协同处理等模式,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供有效的保障。
2、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所处的节能环保行业为国家政策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同时也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节能环保行业逐步与下游制造业深度融合,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性的环保企业,经营范围更加广泛,污染处理能力更加强大,逐步掌握了不同领域的核心技术,能够针对不同行业客户的环保需求,提供多种类的环保解决方案。尤其是电力石化、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传统行业急需新旧产业融合,提高整体污染治理水平。公司深耕工业污染治理市场十多年,掌握了先进的工艺设计和核心技术,在新旧产业融合的市场环境下,发行人逐步提高自身的污染协同处理能力,以泛半导体产业为切入点,在光电、光伏、精细化工、汽车制造等制程污染防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储备。随着国家环保监管日趋严格、各行业排放标准不断提升、非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迎来重大市场机遇,公司在电力石化、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传统行业逐步开展技术应用,公司技术得到了沙钢集团、济源钢铁、中建材、台泥水泥、中联水泥等合作客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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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属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
1、行业的竞争格局
我国环保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环保政策的重心息息相关。在发展初期,火电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因此火电领域的污染治理发展较早,企业数量众多,而背靠国有电力集团的国有环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先天优势。
大气污染环保治理行业过去主要集中于火电领域市场,而在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钢铁、石化、水泥等非电领域进展缓慢,随着近年来我国环保监管的加强及排放标准的提高,钢铁、水泥、玻璃、光伏、半导体、化工等行业的大气排放治理需求日益强烈,带动了一批中小型环保企业的成长。从竞争格局看,非电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企业数量众多,且分布极为分散,尚处于群雄逐鹿的初步发展阶段,以龙净环保、永清环保等为代表的一些行业布局早、技术水平较高的上市公司已经取得了一些显著业绩,但是总体来看,行业尚未形成具有显著垄断优势的龙头企业,市场竞争逐步加剧。
未来,环保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逐渐由分散向集中过渡,全产业链发展成为趋势。全产业链龙头公司的优势突出,越来越多全产业链的公司意图打造综合环境服务商。行业龙头企业将持续对市场的整合,通过并购和战略合作进一步拓展产业链,加大对各细分领域和其他公司的黏度,协同发展,拉大竞争优势。
2、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发展成为集制程污染防控、末端污染治理、托管运维、远程在线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于一体的工业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具有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已形成从方案设计、设备制造、系统安装到增值服务的较为完整的业务链条,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环保服务。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3亿、6.85亿元和7.35亿元,收入增长趋势明显。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环境污染协同处理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以泛半导体产业为市场切入点,在该领域积累起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以此为基础,公司逐步拓展产品在汽车制造、精细化工等高端精密制造业以及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重工业领域的应用,跨行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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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力得以充分体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多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服务的客户涵盖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阿特斯、隆基股份、东方日升、正泰太阳能、无锡尚德、协鑫集团、欧菲光、兆驰股份、LG化学、长安汽车、长城汽车、巴德士、花王涂料、沙钢集团、中建材、云铝股份、台泥水泥等国内外知名企业。2017年至2019年全球市场前十大厂商光伏组件出货量排名如下:
数据来源:IHS Markit
2017年、2018年、2019年,光伏组件领域全球市场前十大出货厂商中,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阿特斯、隆基股份、东方日升、正泰太阳能、无锡尚德、协鑫集团等都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公司在光伏行业的制程污染防控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领先的市场地位。环保产业市场容量巨大,公司产品行业应用范围覆盖较广,有能力根据下游行业的不同景气周期,提前灵活布局产品的市场主攻方向,进而可有效降低对个别行业或客户的依赖,减少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影响,抗风险能力较强。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制程污染防控领域
在制程污染防控领域,精密制造业的行业发展相对起步较晚,对环保装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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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计和技术方案要求较高,同时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周期性特点,因此,早期的光伏、光电、半导体等产业的环保处理市场主要由掌握先进技术的大型跨国企业占有。随着精密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形成产业集群,国内掌握制程污染防控技术的环保公司在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公司在制程污染防控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美国维朗帝斯(Verantis)、美国唐纳森(Donaldson)等跨国企业,也包括常州恒威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等国内企业。制程污染防控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美国唐纳森公司(Donaldson)
成立于1915年,总部位于美国,是全球工业粉尘过滤系统的领导者,除尘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化工、金属加工、医药等行业。其在国内的主要主体包括唐纳森(无锡)过滤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和唐纳森(徐州)过滤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
②美国维朗帝斯公司(Verantis)
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美国,是全球领先的工程服务和环境系统供应商,专注于各种基础工业和高科技流程中的流程改进,致力于将高科技产品与高性能系统相结合,为全球客户提供具有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Verantis在国内设有维朗帝斯环境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服务领域包括用于微电子和太阳能板的氯硅烷和多晶硅产业、化工工艺产业、金属冶炼及铸造、制药业、纸浆和造纸业、废水处理厂等。主要产品有焚烧/回转窑、湿式洗涤塔(化学和生物)、干法净化设备、静电除尘设备以及工业废水处理设备。
③常州恒威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580万元,是国内一家主要生产制造玻璃钢酸雾净化塔、玻璃钢离心风机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客户主要分布于半导体、线路板、太阳能、冶金等行业。
(2)末端污染治理领域
在末端污染治理领域,环保设备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国内生产和销售末端污染治理设备产品的企业较多。随着国家环保监管趋严、排放标准大幅提升,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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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领域对环保企业的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凭借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和技术实力,在末端污染治理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主要竞争对手包括龙净环保、永清环保、雪浪环境等上市公司。
末端污染治理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8年,于2000年上市,专注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环保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主要产品包括除尘、脱硫、脱硝、物料环保输送、电控设备等五大系列产品,其客户主要分布于电力、建材、钢铁冶金行业。
②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4年,于2011年上市,是为高污染、高耗能工业企业提供烟气排放综合解决方案的环保工程公司。其业务涉及钢铁、有色、电力、石油、化工、建材六大高耗能行业,工程总包业务国内领先。
③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于2014年上市,是一家环境工程系统设备集成商和环境治理整体方案提供商,业务领域涉及环保项目投资、运行管理、工程设计、设备集成以及工程建设。其掌握了污泥焚烧处置、金属污泥的资源化利用、飞灰稳定化处理、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等完整的工艺流程,能够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干法、半干法、湿法、SCR”等多种组合工艺技术的整体解决方案。
4、发行人与竞争对手的对比情况
公司与竞争对手在产品经营、应用领域等方面各有侧重,其中部分产品及市场与发行人存在交集。
(1)经营情况比较
根据公开市场披露的信息,公司与竞争对手营业收入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唐纳森(无锡) | 1997年 | 4,100万美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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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维朗帝斯(上海) | 2006年 | 50万美元 | - | - | - |
常州恒威 | 2004年 | 1,580.00 | - | - | - |
龙净环保 (600388.SH) | 1998年 | 106,905.00 | 1,093,502.76 | 940,229.84 | 811,269.20 |
永清环保 (300187.SZ) | 2004年 | 64,450.0165 | 67,161.18 | 95,108.95 | 122,893.90 |
雪浪环境 (300385.SZ) | 2001年 | 20,821.6208 | 124,252.97 | 95,972.56 | 81,803.53 |
发行人 | 2005年 | 10,000.00 | 73,386.73 | 68,398.51 | 39,26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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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迫使企业进一步加大对于环保的投入;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常态化使得环境约束成为工业企业能否持续经营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
②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需求不断加大
“十二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3.4万亿元,以每年15%至20%的速度增长,比“十一五”期间增长了62%。环保行业作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到的重点发展行业,投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预计“十三五”期间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我国环保治理持续扩大投入,是环保装备产业蓬勃发展的强劲动力。
③技术研发推动行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我国的环保技术不断创新,各种先进技术不断研发并应用到实际中去。2014年,科技部和环境保护部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评估出89项大气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和130余项相应案例成果;2017年,科技部和工业部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详解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技术指标和适用范围;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推动相关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成果的全社会共享和应用转化。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促使环保装备效率不断提升,能耗不断下降,有利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④环保法律法规日趋严格,排放标准提高
我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法律基础,相关国务院指令、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已逐步完善,形成了日趋严格的制度体系,并制定了更为严苛的各行业排放标准,强制推动各大污染行业新建或更新环保设施,为环保装备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庞大的市场需求。
(2)面临的挑战
①市场竞争尚不规范
在环境污染防治领域,市场参与主体的技术水平、产品成本、服务质量存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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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高质高价和低质低价竞争激烈,市场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部分企业仅追求短期利润的发展目标,以及地方保护主义、“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维惯性,使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好的环保装备企业在竞争中并不能占有绝对优势。
②环保行业政策依赖性较强
环保行业发展对政策的依赖性较强,行业市场规模与利润水平易受政策的影响。例如,“十二五”以前,国家未对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做出严格规定,因此工业企业如火电厂、化工厂及钢铁厂等对脱硝需求较小。此外,“十二五”期间与“十一五”期间由于政策引导,脱硫市场需求爆发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局部产能过剩以及行业内恶意竞争的现象,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降低。因此,环保行业与国家政策及政策执行力度相关性高,对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风险。
(七)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1)高效全面的大气污染防控技术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大气污染防控领域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技术优势,公司拥有并正常使用的专利有64项,包括3项发明专利和61项实用新型专利,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掌握了高效全面的大气污染防控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脱硝脱硫一体化技术、污染协同处理技术、特气危气处理技术、粉尘防爆系统技术、重金属粉尘治理技术、VOCs树脂吸附脱附加催化燃烧技术等技术已经成功应用于光伏、光电、半导体、精细化工、汽车制造、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电力等多个行业,能够使得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大气污染治理集成系统和整体解决方案具备排放效果良好、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较低、占用面积较小并可实现实时监测、与企业的生产控制系统有效衔接等众多优点。
部分公司核心技术应用案例情况如下:
项目 时间 |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所处行业 | 主要 污染物 | 技术难点 | 项目特点 |
2019.01 | 年产5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废气治理项目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 | NOX、HF、HCL、CL、 VOCs、硅烷、氨气 | 项目污染物种类多,规模大,其中NOX处理属于高 | 公司掌握光伏行业各类型废气处理工艺及设备专利,尤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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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时间 |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所处行业 | 主要 污染物 | 技术难点 | 项目特点 |
浓度脱硝类,要求严格,硅烷尾气为易燃易爆危险型尾气。 | 对高浓度NOX处理及硅烷尾气处理技术和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
2018.03 | NE1铸造厂房及发动机H五期生产线废气及除尘治理项目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汽车制造 | 焊接、铸造烟尘 | 系统含有高温及油烟等粉尘,处理系统防火要求严格。 | 除尘系统配套惰性气体自动灭火装置,除尘器设有火花捕集及探测器,内部设有自动喷粉装置防止油烟堵塞滤芯,除尘器处理效率高达99.9%。 |
2019.06 | 4×220t/h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脱白除尘项目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钢铁 | NOX、SO2、 烟尘、水气 | 烟气温度低(不能满足传统处理工艺的条件要求),NOX、SO2浓度高,改造项目现场空间等施工难点多。 | 公司自主研发的脱硫脱硝脱白除尘一体化系统,利用公司脱硝专利产品与现有成熟的脱硫脱白除尘工艺组合而成,设备占地面积小,处理效率高,达到国家最新环保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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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定制解决方案应用场景如下:
以沙钢集团污染治理项目为例,其在生产环节末端主要产生氮氧化物、硫化物、有机废气、粉尘和废水等污染物,公司针对该项目设计的整体定制解决方案应用场景如下:
公司依托多年技术积累形成的研发设计优势和生产制造能力,能够根据多行业客户的不同工艺要求,实现快速、精准的个性化方案设计,满足客户生产安全、排放达标的综合需求;同时,公司多年行业应用经验的积累、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以及贯穿全流程的项目质量管控,能够确保项目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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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丰富的多行业领域项目经验
基于公司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公司的产品具备较强的多行业应用能力。目前,公司客户广泛分布于泛半导体产业(光电、光伏等)、精细化工和汽车制造等需要对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制程污染控制的精密制造业,以及对大气污染防控需求量大的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公司具备丰富的多行业领域项目经验,避免了客户行业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周期,选择市场容量较大、竞争较少、利润率较高的行业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领域,推动公司快速发展。公司技术和产品的跨行业适用性强,有利于公司开拓新行业,扩大业务范围。目前,公司的主要下游应用行业及代表性客户如下:
产品应用领域 | 代表性客户 |
泛半导体 | 光电:欧菲光、兆驰股份、士兰微电子、三星电子 光伏: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阿特斯、隆基股份、东方日升、正泰太阳能、无锡尚德、协鑫集团、REC Solar、润阳悦达; 精密电子:灵宝华鑫、LG化学、深南电路、富士康、比亚迪、名硕电脑 |
汽车制造 | 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住友橡胶、正新轮胎、横滨轮胎 |
精细化工 | 巴德士、花王涂料、奇美化工、长春化工、后羿制药 |
钢铁冶金 | 沙钢集团、云铝股份、中钢集团、建龙特钢、济源钢铁、信阳钢铁、信阳钢铁、圣戈班 |
水泥建材 | 中建材、台泥水泥、中联水泥、华新水泥 |
其他行业 | 华润协鑫、江南化纤、汇达热力、山东华能、霍宁碳素、广东能源集团、威孚高科、青海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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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争劣势
(1)高端人才储备不足
近年来,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大量优秀的专业及管理人才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现人才市场上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面临人才不足的困境,尤其是高端人才较为缺乏。因此,对公司而言,能否引进、培养和储备足够多的优秀人才,是影响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公司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外部人才吸引和内部人才培养的节奏可能赶不上业务扩张的速度,人才储备略显不足。
(2)发展资金相对不足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随着单个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合同金额越来越高,尤其是承担一些大型污染治理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此外,为了保持技术优势和稳定的市场地位,公司也需要在技术研发方面持续地投入大量资金。公司近年来发展迅速,并快速成长为国内环保污染治理装备制造行业的领先企业,但总体而言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仍相对较小,融资渠道相对有限,资本实力相对不足。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缺乏会制约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八)行业发展趋势
1、国家环保监管日趋严格
随着我国对环境污染问题重视程度的增强,近年来国家推出了若干环保政策,环保监管日趋严格。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成立,开始对全国31个省(区、市)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全覆盖式的督察,2018年、2019年,生态环境部启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点督察各地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将环保督察工作不断推进,环境监管进入常态化;2018年1月,生态环境部颁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以总量控制为目的,多种污染物综合管理”的排污许可制度,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实现重大变革;2018年10月,《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明确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列为应税污染物,取代以往的排污费实现“费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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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趋严的国家环保监管形势下,环保行业景气度有望保持并持续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也将持续受益并迎来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随着环保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方式不断创新,法律层面上的监督、管制将倒逼企业更加强守法意识,更加主动地去寻找办法减排污染物,有利于环保设备企业和环保服务机构的发展与推广。
2、各行业排放标准不断提升
随着国家环保监管日趋严格,各行业排放标准不断提升。首先,污染物重点监测、防治种类不断增加,从粉尘、SO
等重点防治污染物,逐渐扩大到NOx、VOCs等多种大气污染物,实现对大气污染物主要种类的全面监控;其次,重点防治行业不断扩大,从火电到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逐步全面扩大到光伏、光电、化工、橡胶、包装印刷、汽车等产业;最后,对污染物制定更加严苛的排放限值,以氮氧化物为例,2019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钢铁企业在烧结、炼焦、炼铁、轧钢、自备电厂等生产环节将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降低到50mg/m3、150mg/m3、200mg/m3、200mg/m3、50mg/m3。
在不断趋严的政策标准强制推动下,环保装备公司一方面可以受益于污染排放企业环保设施的新建工程;另一方面,对现有环保设施实施提标改造,也是环保装备公司的市场机会。
3、污染协同治理技术逐步发展
随着国家对于环保产业的重视以及国内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内相关技术不断发展创新。以VOCs治理技术为例,我国VOCs治理技术已经开发和应用的种类较多,包括RTO沸石转轮处理技术、微波催化氧化技术、活性炭纤维治理技术、生物治理技术、纳米材料净化技术、膜基吸收净化技术等。这些技术在实践中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取得获得了较好的效果,有效克服传统VOCs治理技术的弊端。
污染物综合治理能够有效降低环保设施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从而成为行业趋势。各行业排放的污染物中,往往多种污染物并存,比如存在多种复杂气体、粉尘以及废液废水,传统做法是针对各类污染物,分别使用不同的环保设备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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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存在占地面积大、设备复杂、投资和运行费用高、副产品利用价值低、有二次污染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以及企业环保一站式服务的需求。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多重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逐步出现。比如钢铁行业锅炉尾气治理,其污染物种类包括了硫化物、氮氧化物、粉尘以及二噁英等,传统方法一般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进行分别处理,设备复杂、投资额大,处理效率不高;比如光电产业制程污染处理,其污染物包括各类酸碱废水、废气、VOCs等,分别处理难以控制杂质浓度对制程工艺的不良影响,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而采用一体化技术,可以将各种处理技术糅合为一套工艺流程,产生协同效应,既简化了工艺和设备,也节省了成本,还具备较高的处理效率。因此,发展经济有效的污染协同治理技术,已成为环保产业技术升级趋势。
4、非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将成主战场
相比煤电行业,非电行业对我国大气污染排放贡献越来越大。非电行业主要包括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行业。我国的钢铁产量占世界50%左右,水泥占60%,平板玻璃占50%,2017年全国全年共产43万台工业锅炉。因此与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指标的火电行业相比,非电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启动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全面排查整治。虽然我国非电行业的发展尚处初期阶段,相关技术也处在研发阶段,但是随着非电行业排放标准的出台以及政策的陆续落地,非电行业将成为大气治理的下一个主战场。
(九)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所涉及的技术主要包括脱硫技术、脱硝技术、除尘技术及有机废气处理技术等。
1、脱硫技术
烟气脱硫技术按其脱硫方式以及脱硫反应产物的形态可分为湿法烟气脱硫技术、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干法烟气脱硫技术三大类。
(1)湿法烟气脱硫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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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法烟气脱硫是指采用液体吸收剂洗涤烟气以去除其中二氧化硫的脱硫工艺。湿法烟气脱硫技术的优点是脱硫效率高、适应范围广、钙硫比低、技术成熟、副产物石膏可做商品出售,缺点是占地面积大、设备繁杂、技术要求高,同时会产生工业废水。由于湿法烟气脱硫技术需要液体吸收剂,故广泛应用于水资源丰富的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
(2)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
半干法烟气脱硫是指使用的吸收剂以浆液状态进入吸收塔(洗涤塔),产生的脱硫副产物呈干态的脱硫工艺。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的优点是高循环率、干燥迅速、反应器尺寸小,低投资、占地面积小,缺点是脱硫效率较低、操作弹性较小、钙硫比较高。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主要适用于低硫煤质、中小型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二氧化硫排放指标要求不高的地区。
(3)干法烟气脱硫技术
干法烟气脱硫是指采用干态脱硫剂去除烟气中二氧化硫的节水脱硫技术。早期干法烟气脱硫技术的优点是投资小、占地面积小、维护成本低、整体能耗低、设备腐蚀性小、不易发生结垢及堵塞,缺点主要是钙硫比稍高、脱硫副产物不易商品化。
2、脱硝技术
燃烧烟气中去除氮氧化物的过程就是对烟气进行脱硝的过程。按照脱硝过程是否加水和脱硝产物的干湿形态,脱硝技术可分为干法烟气脱硝技术和湿法烟气脱硝技术。
(1)干法烟气脱硝技术
干法烟气脱硝技术中应用最广泛的是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SCR是一种炉后脱硝方法,是利用还原剂(NH
,尿素)在催化剂作用下,选择性地与NOx反应生成N
和H
O。行业内广泛应用的SCR工艺主要分为氨法SCR和尿素法SCR两种。这两种方法都是利用氨对NOx的还原功能,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将NOx(主要是NO)还原为N
和水。在SCR技术中,催化剂大多以TiO
为载体,以V
O
或V
O
-WO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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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O
-MoO
为活性成分,制成蜂窝式、板式或波纹式三种类型。应用于烟气脱硝中的SCR催化剂可分为高温催化剂(345℃-590℃)、中温催化剂(260℃-380℃)和低温催化剂(80℃-300℃),不同的催化剂适宜的反应温度不同。如果反应温度偏低,催化剂的活性会降低,导致脱硝效率下降,且如果催化剂持续在低温下运行会使催化剂发生永久性损坏;如果反应温度过高,NH
容易被氧化,NOx生成量增加,还会引起催化剂材料的相变,使催化剂的活性退化。国内外SCR系统大多采用高温,反应温度区间为315℃-400℃。
(2)湿法烟气脱硝技术
湿法脱硝技术的原理是用水以外的溶解介质,如硝酸,将NO氧化为易溶于水或碱的N?O?和NO?,再进行吸附或吸收。
湿法脱硝符合未来脱硝技术的发展趋势,具有设备、工艺流程简单,操作容易,投资、能耗、运行维护费用较少等优点,是脱硝及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研究方向的热点,具有很大的工业应用潜力。
3、除尘技术
除尘行业经过长期的发展,除尘技术品牌众多,目前市场上应用最广泛的为电除尘技术、布袋除尘技术、电袋除尘技术,此外综合抑尘技术也不断发展应用。
(1)电除尘技术
静电除尘是在接有直流高压电的阴极与阳极板之间电场通过烟尘气体,电离烟尘气体。负电气体离子向阳板运动过程中与烟尘结合使其带负电向阳极运动并沉积于阳极板上。通过这种原理,从而达到除尘的效果。烟气通过电除尘器主体结构前的烟道时,使其烟尘带正电荷,然后烟气进入设置多层阴极板的电除尘器通道。由于带正电荷烟尘与阴极电板的相互吸附作用,使烟气中的颗粒烟尘吸附在阴极上,定时打击阴极板,使具有一定厚度的烟尘在自重和振动的双重作用下跌落在电除尘器结构下方的灰斗中,从而达到清除烟气中的烟尘的目的。
电除尘器的优点是净化效率高;阻力损失小,设备阻力小、总能耗低;烟气处理量大;允许操作温度高;可以完全实现操作自动控制,其缺点是设备比较复杂,要求设备调运和安装以及维护管理水平高;对粉尘比电阻有一定要求;受气体温、温度等的操作条件影响较大;一次投资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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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布袋除尘技术
布袋除尘技术是使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布袋除尘器是一种干式除尘装置,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滤袋采用纺织的滤布或非纺织的毡制成,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体进入布袋除尘器,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布袋除尘器的优点:除尘效率高,出口排放能达到30mg/Nm3左右;通过滤料提高处理细微烟尘的能力;适于净化带有火花的烟尘气体;除尘效率与运行时间成正比关系。布袋除尘器的缺点是运行阻力大,容易造成布袋堵塞,导致缩短使用寿命。需要吸风机配套,能耗高;更换滤袋导致使用成本提高,增加了工作量;滤料和滤袋大多不能经受高温烟气。
(3)电袋除尘技术
电袋除尘技术是对电除尘和布袋除尘技术的综合,其核心装置为电袋除尘器。电袋除尘器工作原理是烟尘气体在气流分布板的作用下均匀进入除尘器,电场使烟尘大部分带负电荷,并在电场力作用下向阳极移动并沉积于阳极板上,经过电除尘处理后含有少量烟尘的烟气少部分通过多孔板进入滤袋收尘区,其余大部分烟气向下部,然后由下而上进入布袋除尘区,烟尘被滞留在滤袋表面上,经过两次除尘的纯净烟气经提升阀进入烟道排出。电袋除尘提高了除尘效率,进一步降低了除尘成本。
(4)综合抑尘技术
综合抑尘技术主要包括生物纳膜抑尘技术、云雾抑尘技术及湿式收尘技术等关键技术。生物纳膜是层间距达到纳米级的双电离层膜,能最大限度增加水分子的延展性,并具有强电荷吸附性;将生物纳膜喷附在物料表面,能吸引和团聚小颗粒粉尘,使其聚合成大颗粒状尘粒,自重增加而沉降;该技术的除尘率最高可达99%以上,平均运行成本为0.05-0.5元/吨。云雾抑尘技术是通过高压离子雾化和超声波雾化,可产生1μm-100μm的超细干雾;超细干雾颗粒细密,充分增加与粉尘颗粒的接触面积,水雾颗粒与粉尘颗粒碰撞并凝聚,形成团聚物,团聚物不断变大变重,直至最后自然沉降,达到消除粉尘的目的;所产生的干雾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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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粒径在2.5μm以下,对大气细微颗粒污染的防治效果明显。湿式收尘技术通过压降来吸收附着粉尘的空气,在离心力以及水与粉尘气体混合的双重作用下除尘;独特的叶轮等关键设计可提供更高的除尘效率。综合抑尘技术适用于散料生产、加工、运输、装卸等环节,如矿山、建筑、采石场、堆场、港口、火电厂、钢铁厂、垃圾回收处理等场所。
4、有机废气处理技术
有机废气处理技术主要包括燃烧法、生物过滤法、吸附法等,同时科技的发展也促使有机废气处理技术不断发展创新。
(1)燃烧法
利用燃烧法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燃烧法是利用VOCs的可燃性,在一定的温度下,将它们通入到焚烧炉中进行燃烧,生成CO
和H
O排放到空气中。根据燃烧温度和燃烧方式的不同,燃烧法一般可以分成直接燃烧法、热力燃烧法和催化燃烧法三种形式。
利用直接燃烧法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直接燃烧法,就是使VOCs直接燃烧,其方法就是将VOCs直接通入到焚烧炉中,使VOCs在高温中燃烧。如果VOCs的浓度高,它们在炉中就可以很好的燃烧,生成CO
和H
O。但当VOCs浓度低时,此时的燃烧由于不充分,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加入辅助燃料等使VOCs燃烧完全,最终使VOCs完全生成CO
和H
O排入空气。催化燃烧法是在反应系统加入某种催化剂,在催化剂的作用下,使VOCs能够完全反应,生成CO2和H2O,然后将它们排入到空气中的方法。这种催化剂的作用机理,主要是可以降低VOCs的燃点。目前使用的这种催化剂的类型较多,这些催化剂主要是贵金属催化剂(如Pt、Pd)和非贵金属催化剂(如V、Ti、Fe、Cu等)。
(2)生物过滤法
生物过滤法是为了治理恶臭气体提出的,但随着科学的发展,研究人员发现这种处理方法对处理VOCs也有较好的效果。生物过滤法可以处理较低浓度的VOCs,核心处理设备是生物滤床,在滤床内装有能形成生物膜的填料,VOCs在滤床里被生物膜上的生物经过吸附作用,分解成CO
和H
O,使它们排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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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得到净化。
(3)吸附法
吸附法是利用具有微孔结构的吸附剂,将空气中的吸附质吸附在吸附剂的表面上,从而将有机物从主体中分离,这样就可以处理有机废气。目前常用的吸附剂有活性炭和沸石分子筛等。其中活性炭的性能较好,主要是由于活性炭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和较高的吸附容量,能使VOCs得到较大的处理;而沸石分子筛凭借其均匀的微孔结构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因而在吸附VOCs的过程中具有较高的去除效率。此外,近年来科技的发展,促使微波催化氧化技术、活性炭纤维治理技术、生物治理技术、纳米材料净化技术在有机废气处理方面不断应用和发展,有机废气处理技术不断创新和进步。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生产与销售情况
1、最近三年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环保设备 | 72,457.47 | 98.73 | 67,529.40 | 98.73 | 39,179.81 | 99.78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 59,320.34 | 80.83 | 59,345.99 | 86.77 | 32,381.09 | 82.46 |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 12,744.38 | 17.37 | 7,869.20 | 11.50 | 6,363.45 | 16.21 |
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 392.74 | 0.54 | 314.22 | 0.46 | 435.27 | 1.11 |
2、环保增值服务 | 929.26 | 1.27 | 869.11 | 1.27 | 87.32 | 0.22 |
托管运维 | 174.51 | 0.24 | 101.18 | 0.15 | 87.32 | 0.22 |
第三方检测 | 754.76 | 1.03 | 767.93 | 1.12 | - | - |
合计 | 73,386.73 | 100.00 | 68,398.51 | 100.00 | 39,267.1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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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生产模式下公司的产能具备一定的弹性。
2、报告期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所处应用行业 |
2019年度 | 1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24,403.13 | 33.22% | 光电 |
2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9,397.84 | 12.79% | 钢铁冶金 | |
3 | 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194.69 | 8.43% | 光伏 | |
4注1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3,281.67 | 4.47% | 光电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
5 |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920.35 | 3.98% | 光伏 | |
合计 | 46,197.69 | 62.89% | / | ||
2018年度 | 1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21,295.21 | 31.10% | 光电 |
2 | 南昌文和贸易有限公司 | 5,411.44 | 7.90% | 光电 | |
3 | REC Solar Pte. Ltd. | 4,897.02 | 7.15% | 光伏 | |
4 | 南昌市东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4,645.83 | 6.78% | 光电 | |
5 |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63.63 | 5.93% | 光伏 | |
合计 | 40,313.12 | 58.87% | / | ||
2017年度 | 1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13,344.93 | 33.94% | 光电 |
2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4,094.78 | 10.41% | 钢铁冶金 | |
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 | |||||
3 | 成都成发科能动力工程有限公司 | 3,680.77 | 9.36% | 精密制造 | |
4注2 | 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 2,405.35 | 6.12% | 精细化工 | |
成都巴德士涂料有限公司 | |||||
广东花王涂料有限公司 | |||||
山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 |||||
上海巴德士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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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所处应用行业 |
5注3 | 扬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652.39 | 4.20% | 光伏 | |
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25,178.22 | 64.03% | / |
年份 | 客户 名称 | 成立时间 | 订单和业务获取方式 | 合作历史 | 新增原因 | 与该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
2019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2002-07-15 | 招投标 | 自2016年开始合作 | 沙钢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目前拥有总资产2900亿元,职工4万余名,年产钢能力超4000万吨,位居全球钢企第六位。宏昌钢板为沙钢集团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的制造和销售,属于重污染行业,存在较大的环保需求,公司2016年开始加大钢铁冶金行业的开拓力度并与宏昌钢板建立合作关系,持续合作至今。 | 公司与沙钢集团及其子公司自2016年开始合作,宏昌钢板为公司2017年、2019年第二大客户,具有业务连续性。 基于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及宏昌钢板对公司技术设计能力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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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客户 名称 | 成立时间 | 订单和业务获取方式 | 合作历史 | 新增原因 | 与该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
目前双方正在持续合作中。 | ||||||
2019 | 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02-12-25 | 商务谈判 | 自2019年开始合作 | 龙海建设是一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区域性龙头建筑企业。龙海建设作为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GW高效PERC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一期的总包方,需采购环保设备,发行人与其进行商务谈判后签署合同 | 公司与龙海建设历史上曾有合作,目前双方正在持续合作中。未来订单的持续性主要取决于下游客户的扩产、改造需求以及龙海建设的项目承揽情况。 |
2019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1983-12-28 | 招投标、商务谈判 | 自2010年开始合作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围绕高科技产业提供工程设计、建设、设备运行维护、材料制造等服务,是国内最早从事洁净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的企业,2019年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业务收入达200亿元,细分领域规模排名国内第一。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2019年在海宁正泰、兆驰股份南昌项目等多个项目进行了业务合作。 | 发行人与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从2010年开始连续合作,具有业务连续性,未来订单的持续性主要取决于下游客户的扩产、改造需求以及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中标情况。 |
2019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1986-06-28 | ||||
2019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2003-05-30 | ||||
2019 |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989-12-16 | 招投标 | 自2019年开始合作 | 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股份(601012)的全资子公司,计划在西安实施5GW单晶光伏电池产业园项目。中铁十二局作为该项目总包方,需采购废气系统设备,发行人作为隆基股份长期合作的设备供应商参与了招投标,中标后与中铁十二局签订合同,并于2019年完成项目验收。 | 发行人与隆基股份自2010年开始合作,2019年隆基股份在西安投资新项目,公司作为其长期合作的设备供应商参与了项目,公司与隆基股份体系内公司平煤隆基、银川隆基等在多个项目上正在持续合作中。 |
2018 | REC Solar Pte. Ltd. | 2007-12-19 | 商务谈判 | 自2017年开始合作 | REC是一家位于新加坡的太阳能面板制造企业,于2014年11月被中国化工集团旗下中国蓝星集团收购。REC2017年有废气处理系统采购需求,发行人经商务谈判后签订合同,并于2018年完成项目验收。 | 公司与REC于2017年开始合作,未来订单的持续性主要取决于REC的扩产、改造需求。 |
2018 |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52-04-01 | 招投标 | 自2017年开始合作 |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国有建筑企业之一,曾为南通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2004年整体改制为股份制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3.6亿元,总资产超过100亿元,现拥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苏民新能源拥有位于南通苏民和阜宁苏民的两块生产基地,发行人与其连续合作。未来订单的持续性主要取决于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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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客户 名称 | 成立时间 | 订单和业务获取方式 | 合作历史 | 新增原因 | 与该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
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拥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项资质。 南通苏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效电池的研发和生产,计划在南通通州湾示范区内投资兴建5GW光伏电池项目,由南通建工承建,项目需采购废气处理系统,发行人参与招标后中标,并于2018年完成验收。 | 客户的扩产、改造需求。 | |||||
2018 | 南昌文和贸易有限公司 | 2017-5-5 | 招投标 | 自2017年开始合作 | 2016年以来,南昌市政府为吸引企业投资,加速企业“拎包入驻”,落地投产,在南昌市通过政府代建方式建设一批产业园,建成后交付企业使用。产业园以产业集群的方式吸引了包括华勤通讯、兆驰股份、努比亚、欧菲光、国电投等多家优质企业及其配套厂商入驻。 南昌当地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南昌凯华、洪宇建设作为总包方中标了南昌地区多个产业园建设项目,发行人凭借多年在泛半导体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丰富经验及良好口碑,在参与总包方的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并中标后,与总包方指定的采购管理方南昌茂吉、南昌文和、南昌东弘等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 发行人已与总包方、管理方自2017年开始连续合作,已签署总金额为15亿元的框架协议,截至目前已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为80,960.41万元,待执行的合同金额为69,039.59万元。 |
2018 | 南昌市东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16-05-04 | 招投标、商务谈判 | 自2017年开始合作 | ||
2017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2017-5-5 | 招投标、商务谈判 | 自2017年开始合作 | ||
2017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2002-07-15 | 招投标、商务谈判 | 自2016年开始合作 | 沙钢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目前拥有总资产2900亿元,职工4万余名,年产钢能力超4000万吨,位居全球钢企第六位。宏昌钢板、荣盛特钢为沙钢集团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的制造和销售,属于重污染行业,存在较大的环保需求,公司2016年开始加大钢铁冶金行业的开拓力度,并与之建立合作关系。 | 公司与沙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宏昌钢板、荣盛特钢自2016年开始合作,宏昌钢板为公司2017年、2019年第二大客户,具有业务连续性。 基于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及客户对公司技术设计能力的认可,目前双方正在持续合作中。 |
2017 | 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 | 2003-1-3 | ||||
2017 | 成都成发科能动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11-12-28 | 商务谈判 | 自2016年开始合作 | 成都成发科能动力工程有限公司,始隶属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属于央属企业,依托航空发动机技术优势,致力于工业动力设备的研制和节能工程服务,形成以工业装备制造和能源综合利用两大业务板块。发行人经商务谈判后获取订单,签订发动机测试台废气处理设备供货项目合同,并于2017年完成供货。 | 公司与成都成发科能动力工程有限公司自2016年开始合作,未来订单的持续性主要取决于成都成发科能动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扩产、改造需求。 |
1-1-168
年份 | 客户 名称 | 成立时间 | 订单和业务获取方式 | 合作历史 | 新增原因 | 与该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
2017 | 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 1998-11-16 | 商务谈判 | 自2009年开始合作 | 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涂料于一体的大型民营高科技企业集团,在广东中山、广东江门、上海金山、山东济南、四川成都、江西赣州建有六个大型涂料生产基地。公司与巴德士及其子公司自2009年开始合作,2017年为其多个生产基地提供环保设备及配件,并于2017年完成验收。 | 发行人与巴德士及其子公司自2009年开始连续合作,具有业务连续性,目前正在持续合作中。 |
2017 | 成都巴德士涂料有限公司 | 2007-10-17 | ||||
2017 | 广东花王涂料有限公司 | 2009-01-04 | ||||
2017 | 山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 2011-10-19 | ||||
2017 | 上海巴德士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0-03-29 | ||||
2017 | 扬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11-4-7 | 招投标、商务谈判 | 自2009年开始合作 | 协鑫集团业务类型涵盖电力、光伏、天然气、新能源汽车、智慧城市等五大领域,旗下拥有保利协鑫、协鑫集成、协鑫新能源等多家上市公司,作为中国企业500强,协鑫集团连续多年位列新能源行业榜首,2017年全球新能源500强排名第三。 协鑫集团子公司由于扩产及更新改造,需采购废气处理系统,发行人参与招投标、商务谈判中标后,分别与协鑫集团多家子公司签订合同,2017年完成项目验收。 | 发行人与协鑫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自2009年开始持续合作,具有业务连续性,未来订单的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协鑫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扩产、改造需求。 |
2017 |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15-9-24 | ||||
2017 | 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15-05-28 | ||||
2017 | 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5-12-11 |
1-1-169
(二)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1、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和价格变动趋势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物料类别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
金属型材及 设备 | 23,407.59 | 59.98 | 28,519.18 | 59.84 | 6,207.30 | 29.89 |
塑料型材及 设备 | 5,490.31 | 14.07 | 10,718.23 | 22.49 | 5,769.17 | 27.78 |
风机 | 3,089.43 | 7.92 | 3,095.85 | 6.50 | 2,780.82 | 13.39 |
电气材料 | 2,799.41 | 7.17 | 2,582.19 | 5.42 | 2,288.01 | 11.02 |
泵 | 1,105.62 | 2.83 | 774.48 | 1.63 | 995.98 | 4.80 |
过滤器件 | 1,014.60 | 2.60 | 477.15 | 1.00 | 584.68 | 2.82 |
仪器仪表 | 703.45 | 1.80 | 363.91 | 0.76 | 187.77 | 0.90 |
其他 | 1,413.91 | 3.62 | 1,126.90 | 2.36 | 1,950.06 | 9.39 |
原材料采购额 合计 | 39,024.31 | 100.00 | 47,657.89 | 100.00 | 20,763.79 | 100.00 |
原材料类别 | 原材料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单价 | 变动比例 | 单价 | 变动比例 | 单价 | ||
金属型材 | SUS304板(规格:1500*6000*4mm,单位:元/张) | 3,602.08 | -5.77% | 3,822.81 | -1.96% | 3,899.38 |
碳钢板(规格:Q235,1500*6000*4mm,单位:元/张) | 1,041.48 | -7.14% | 1,121.53 | 9.44% | 1,024.76 | |
塑料型材 | PP板(规格:3000*1500*5mm,单位:元/张) | 249.71 | -0.71% | 251.50 | 8.95% | 230.84 |
PP管(成型管)(规格:Ф200*4.5mm,单 | 48.24 | 0.57% | 47.96 | 0.35% | 47.80 |
1-1-170
原材料类别 | 原材料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单价 | 变动比例 | 单价 | 变动比例 | 单价 | ||
位:元/米) | ||||||
风机 | 玻璃钢离心风机(规格:55KW-40000CMH-2800Pa,单位:元/台) | 35,131.64 | -17.06% | 42,355.56 | 1.64% | 41,671.32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电力(万元) | 56.49 | 40.35 | 31.20 |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 54,149.36 | 49,337.67 | 25,848.33 |
占比 | 0.10% | 0.08% | 0.12% |
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重 |
2019年度 | 1 | 安徽至臻科技有限公司 | 4,610.62 | 10.14 |
2 | 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4,027.79 | 8.86 | |
3注1 | 苏州日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198.59 | 7.04 |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
4注2 | 苏州千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2,944.79 | 6.48 | |
苏州千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
5注3 | 江苏飓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41.52 | 4.93 | |
苏州利圣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17,023.31 | 37.45 |
1-1-171
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重 |
2018 年度 | 1 | 苏州日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290.20 | 16.87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
2 | 苏州千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7,373.31 | 13.39 | |
苏州千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
3 | 南昌市耀和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4,695.97 | 8.53 | |
4 | 南昌市诺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890.62 | 5.25 | |
5 | 南昌市欣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398.32 | 4.36 | |
合计 | 26,648.43 | 48.39 | ||
2017 年度 | 1注4 | 常州众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18.99 | 8.77 |
常州众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2注5 | 湖北顶裕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91.04 | 5.89 | |
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
3 | 苏州工业园区龙跃环保设备厂 | 1,163.47 | 4.60 | |
4 | 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886.14 | 3.50 | |
5 | 扬州同创化工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813.81 | 3.21 | |
合计 | 6,573.45 | 25.97 |
1-1-172
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采购和结算方式 | 合作 历史 | 新增原因 | 与该供应商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
2019 | 安徽至臻科技有限公司 | 2017-08-31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8年开始合作 | 安徽至臻主营纯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设备等环保设备和自动化设备,其核心管理及技术团队在水处理设备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技术经验、渠道供应能力和下游客户资源,公司基于此考虑,经考察合格后向其采购相关设备及组件。 | 自2018年开始持续合作 |
2019 | 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1998-09-21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09年开始合作 | 协力化工主要从事搪玻璃设备、碳钢和有色金属压力容器、轨道交通用压力容器和脱硫脱硝装置,在化工、环保、制药、交通等领域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公司基于此考虑向其采购环保设备及材料。 | 自2009年开始持续合作 |
2019 | 江苏飓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6-10-08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6年开始合作 | 飓风环保、利圣辉主营风机、玻璃钢制品、洗涤塔等,综合考虑性价比、供货速度及服务等各方面因素后,2019年公司加大向江苏飓风、利圣辉的采购。 | 自2016年开始持续合作 |
2019 | 苏州利圣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6-03-22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
2018 | 苏州日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14-06-05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5年开始合作 | 日哂电子、曦龙净化主营纯水设备、废水设备、化学品系统、机电设备等,骨干人员均来自半导体及光伏技术团队,在半导体及光伏行业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公司基于此考虑,经考察合格后向其采购相关设备及材料。 | 自2015年开始持续合作 |
2018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2014-06-05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
2018 | 苏州千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2018-04-11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8年开始合作 | 千卓设备主营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制冷设备等产品,千卓安装主营环保设备的施工安装,其业务骨干在环保行业具有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渠道资源丰富,公司基于此考虑,经考察合格后向千卓设备采购相关设备、材料,向千卓安装采购安装服务。 | 自2018年开始持续合作 |
2018 | 苏州千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2017-09-25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
2018 | 南昌市耀和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017-12-15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8年开始合作 | 耀和设备为安徽至臻在南昌地区的代理商,南昌产业园项目需采购废气及管道系统等,发行人就近向其采购,采购金额较大 | 自2018年开始持续合作 |
2018 | 南昌市诺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17-12-18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8年开始合作 | 南昌产业项目需采购废气及管道系统,发行人就近向其采购,采购金额较大 | 自2018年开始持续合作 |
1-1-173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采购和结算方式 | 合作 历史 | 新增原因 | 与该供应商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
2018 | 南昌市欣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016-05-03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8年开始合作 | 欣鼎建材主营政府项目的建材、设备的代理采购。南昌产业园项目需采购过滤设备、净化设备,发行人就近向其采购,采购金额较大 | 自2018年开始持续合作 |
2017 | 常州众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6-08-30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6年开始合作 | 常州众行主营机电设备、环保材料、风管等产品,常州众创主营机电施工安装、风管装配,在光伏光电业有良好的经验,公司综合比价后向其进行采购 | 自2016年开始连续合作 |
2017 | 常州众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12-09-14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
2017 | 湖北顶裕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1-12-21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4年开始合作 | 湖北顶裕、苏州顶裕均主营风机、洗涤塔、玻璃钢风管等产品。顶裕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因此公司多年均从顶裕采购风机等设备。 | 自2014年开始持续合作 |
2017 | 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08-06-25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
2017 | 扬州同创化工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2001-08-06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 自2015年开始合作 | 扬州同创主营机电设备、管道及配件销售安装,在精细化工行业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公司基于此考虑主要向扬州同创采购安装劳务及相关材料。 | 自2015年开始持续合作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
2019 | 2018 | 2017 | |||
1 | 上海鸿骞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预处理+蒸发结晶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及其组件、配件 | 160.55 | - | 1,003.76 |
采购:废气系统管道 | 442.48 | - | - | ||
2 | 林内河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新兴铸管制芯车间废气处理系统 | - | 60.68 | - |
采购:除尘器、槽钢、管道等 | 8.00 | 72.22 | 100.06 | ||
3 | 苏州千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销售:废气处理设备 | - | 14.36 | - |
采购:纯水系统、废水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控制柜等 | 1,347.58 | 1,829.88 | - |
1-1-174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
2019 | 2018 | 2017 | |||
4 | 无锡市宏佳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废料、边角料 | - | 14.72 | 12.08 |
采购:PP板、PP焊条、PVC板、PVC焊条、PVC透明板 | 171.94 | 335.62 | 533.7 | ||
5 | 太仓鼎宇环保设备厂 | 销售:废料、边角料 | 30.48 | 30.20 | 40.80 |
采购:PP填充料(花环) | 11.15 | 33.3 | 39.99 |
1-1-175
报告期内,公司向林内河北合计采购180.28万元,采购内容为除尘器、槽钢、管道等设备、材料等,主要用于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钢渣处理、矿渣微粉车间新上除尘设施等项目。由于林内河北和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均位于河北省,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运输条件和设备体积、用途、便利性等因素,公司经过对林内河北的考察后决定就近采购。2018年,公司向林内河北销售60.68万元,销售内容为废气洗涤塔等专用设备,用于河北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制芯车间废气处理系统项目。主要原因系2017年公司与林内河北建立合作关系后,由于公司在制程污染防控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林内河北主动向公司采购废气洗涤塔等专用设备。
(3)苏州千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苏州千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卓安装”)主要从事机电工程、水处理环保工程设计、安装、维护。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千卓安装采购的主要系机电安装服务。发行人向苏州千卓销售的主要系用于其承接的废水池改造项目的废气处理设备。
(4)无锡市宏佳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市宏佳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佳华”)是一家专注于PP板材的生产厂家,主要产品包括PP阻燃板、PP槽体板、PPH定制板、实验室瓷白PP板、光伏乳白PP板、半导体米灰PP板、抗紫外线PP板、PP彩色板、PP制品加工、PVC板/管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环保、电器、电力、新能源、五金工具等多个领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宏佳华采购PP板、PP焊条、PVC板、PVC焊条、PVC透明板等,系宏佳华生产的主要产品。发行人主要向宏佳华销售废料、边角料等,系宏佳华生产用材料。
(5)太仓鼎宇环保设备厂
太仓鼎宇环保设备厂(以下简称“太仓鼎宇”)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塑料件、模具、五金件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太仓鼎宇采购PP填充料(花环),系太仓鼎宇所生
1-1-176
产的主要产品;发行人向太仓鼎宇销售的主要系废料、边角料等,系太仓鼎宇生产所用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单位之间的购销业务均是基于各自主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市场化行为,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上述单位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发行人供应商的具有合理性。
四、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9,559.22 | 9,344.85 | 97.76 |
机器设备 | 828.42 | 694.01 | 83.78 |
运输设备 | 677.63 | 372.37 | 54.95 |
办公设备 | 278.59 | 77.12 | 27.68 |
合计 | 11,343.86 | 10,488.36 | 92.46 |
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1 |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 | 141.86 | 108.17 | 76.25 |
2 | 气相色谱质谱仪 | 78.45 | 71.00 | 90.50 |
3 | 气相色谱仪 | 58.62 | 53.05 | 90.50 |
4 | 行车 | 42.27 | 24.60 | 58.20 |
5 | 等离子体光谱仪 | 36.21 | 32.77 | 90.50 |
6 | 离子色谱仪 | 25.86 | 23.41 | 90.50 |
7 | 雕刻机 | 24.09 | 13.90 | 57.70 |
8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20.04 | 18.14 | 90.50 |
9 | 喷涂设备 | 19.32 | 18.40 | 95.25 |
1-1-177
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10 | 空气污染物采样器 | 19.28 | 17.44 | 90.50 |
11 | 焊机 | 16.27 | 7.61 | 46.79 |
12 | 折弯机 | 15.11 | 9.70 | 64.16 |
13 | 剪板机 | 10.83 | 7.02 | 64.82 |
14 | 烟气分析仪 | 7.18 | 5.59 | 77.83 |
15 |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 6.66 | 6.02 | 90.50 |
16 | 焊枪 | 5.16 | 2.74 | 52.98 |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 坐落 | 面积 (m2) | 用途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 | 皖(2017)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1489号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泰顺路东侧 | 18,961.41 | 生产楼、综合楼 | 出让 | 抵押 |
2 | 辽(2018)大洼区不动产权第0011035号 | 盘锦市大洼区前进街道总部花园A区2组团17#楼1-1、2-1、3-1、4-1室 | 547.64 | 办公 | 出让 | 无 |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面积(m2) | 租赁期限 | 备案 情况 |
1 | 仕净 环保 | 苏州阳澄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88幢4楼401、403、405、407室,5楼504、506、508、510室 | 办公 | 804.00 | 2020.01.01 -2020.12.31 | 已备案 |
2 | 仕净 环保 | 苏州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园投资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路98号1号楼14F | 办公 | 1,196.50 | 2018.01.01 -2020.12.31 | 已备案 |
3 | 苏迪罗 | 苏州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园投资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路98号1号楼14F | 办公 | 950.00 | 2018.01.01 -2020.12.31 | 已备案 |
4 | 苏迪罗 | 苏州阳澄湖网络科技有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8-1号3楼 | 办公 | 457.00 | 2020.01.01 -2020.12.31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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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面积(m2) | 租赁期限 | 备案 情况 |
限公司 | 8305、8306室 | ||||||
5 | 顺泽 检测 | 苏州达博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路98号1号楼11层07-12室 | 办公 实验 | 1,004.54 | 2018.09.20 -2023.09.19 | 已备案 |
序号 | 权利人 | 商标标识 | 注册号 | 注册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制 |
1 | 仕净环保 | 7667326 | 第7类 | 2010.11.28-2030.11.27 | 原始 取得 | 无 | |
2 | 宁国环创 | 29423972A | 第40类 | 2019.03.21-2029.03.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 | 顺泽检测 | 35074900 | 第42类 | 202.04.07-2030.04.06 | 原始 取得 | 无 |
1-1-179
2、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并正常使用的专利有64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申请日 | 保护期限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 | 仕净环保 | 一种用于酸雾废气处理的回旋反应水喷淋塔 | 发明专利 | ZL201810086605.5 | 2018.01.30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 | 仕净环保 | 一种脱硫脱硝尾气处理塔 | 发明专利 | ZL201610672363.9 | 2016.08.1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 | 仕净环保 | 一种电厂废气净化设备 | 发明专利 | ZL201510282549.9 | 2015.05.2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 | 仕净环保 | 硅烷燃烧塔 | 实用新型 | ZL201220378089.1 | 2012.07.3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 | 仕净环保 | 高浓度氮氧化物三级尾气净化塔系统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220378087.2 | 2012.07.3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 | 仕净环保 | 组合式双级粉尘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220378088.7 | 2012.07.3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 | 仕净环保 | 湿式粉尘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220378090.4 | 2012.07.3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8 | 仕净环保 | 活性炭纤维箱 | 实用新型 | ZL201220378116.5 | 2012.07.3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 | 仕净环保 | 有机废气吸附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220378117.X | 2012.07.3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 | 仕净环保 | 横流式废气净化塔 | 实用新型 | ZL201220482117.4 | 2012.09.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 | 仕净环保 | 一种新型高浓度氮氧化物尾气净化塔 | 实用新型 | ZL201220482118.9 | 2012.09.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 | 仕净环保 | 一种二级NOX废气净化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839368.7 | 2015.10.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 | 仕净环保 | 一种废气回收净化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847889.7 | 2015.10.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 | 仕净环保 | 一种新型高效废气净化塔 | 实用新型 | ZL201520877395.3 | 2015.11.0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 | 仕净环保 | 一种新型VOC废气处理净化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877416.1 | 2015.11.0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6 | 仕净环保 | 一种锅炉烟气脱硝塔 | 实用新型 | ZL201620490782.6 | 2016.05.2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 | 仕净环保 | 一种柴油机烟气脱硫脱硝双子塔 | 实用新型 | ZL201520839411.X | 2015.10.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8 | 仕净环保 | 一种四级NOX废气处理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839972.X | 2015.10.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9 | 仕净环保 | 一种可移动压板式收灰桶 | 实用新型 | ZL201620490770.3 | 2016.05.2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0 | 仕净环保 | 湿式电除尘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720808411.2 | 2017.07.0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1 | 仕净环保 | 自动供药系统及废气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721827672.5 | 2017.12.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2 | 仕净环保 | 湿式防爆除尘器 | 实用新型 | ZL201721829257.3 | 2017.12.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3 | 仕净环保 | 硅烷排废气处理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721827478.7 | 2017.12.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4 | 仕净环保 | 一种多种废气在线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821118111.2 | 2018.07.1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180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申请日 | 保护期限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25 | 仕净环保 | 一种高炉冲渣水消白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821145138.0 | 2018.07.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6 | 仕净环保 | 一种具有自动加药装置的高浓度NOx废气处理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1821005561.0 | 2018.06.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7 | 仕净环保 | 一种MGGH消白烟节水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005591.1 | 2018.06.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8 | 仕净环保 | 一种工业油烟三级废气处理系统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1821005850.0 | 2018.06.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9 | 仕净环保 | 一种氮氧化物废气处理塔 | 实用新型 | ZL201821040295.5 | 2018.07.0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0 | 仕净环保 | 环保废气处理装置的加药自动控制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97338.X | 2018.0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1 | 仕净环保 | 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监控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97361.9 | 2018.0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2 | 仕净环保 | 一种顶部设置冷凝段的吸收塔 | 实用新型 | ZL201821005621.9 | 2018.06.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3 | 仕净环保 | 混合翅片式换热器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38515.7 | 2018.09.2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4 | 仕净环保 | 火花捕集器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97317.8 | 2018.0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5 | 仕净环保 | 脱硫雾化喷嘴及设置有该喷嘴的脱硫塔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97340.7 | 2018.0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6 | 仕净环保 | 汽车焊接用废气火花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98331.X | 2018.0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7 | 仕净环保 | 具有自动喷淋灭火装置的活性炭吸附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97339.4 | 2018.0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8 | 仕净环保 | 一种湿法脱硝废水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821007037.7 | 2018.06.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9 | 仕净环保 | 氨水循环吹脱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98332.4 | 2018.0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0 | 仕净环保 | 废气预处理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98333.9 | 2018.09.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1 | 仕净环保 | 湿法脱硫氧化风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994720.4 | 2018.11.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2 | 仕净环保 | 低温脱硫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821994428.2 | 2018.11.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3 | 仕净环保 | 湿电绝缘箱 | 实用新型 | ZL201822176569.X | 2018.12.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4 | 仕净环保 | 检测气体预处理成套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920151313.5 | 2019.01.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5 | 仕净环保 | 具有液位调节装置的水箱及湿式洗涤塔 | 实用新型 | ZL201822176570.2 | 2018.12.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6 | 仕净环保 | 移动式油漆搅拌净化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822177861.3 | 2018.12.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7 | 仕净环保 | 惯性与介质过滤一体式高真空除尘器 | 实用新型 | ZL201920139299.7 | 2019.01.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8 | 仕净环保 | 废气冷却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920119373.9 | 2019.01.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9 | 仕净环保 | 涂装废气综合处理机组 | 实用新型 | ZL201920118857.1 | 2019.01.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0 | 仕净环保 | 一种有害气体的吸附催化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921015551.X | 2019.07.0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1 | 仕净环保 | 一种立体式孔板及带有该立体式孔板的集尘器 | 实用新型 | ZL201920872403.3 | 2019.06.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2 | 仕净环保 | 一种具有双通道液体分布器的喷淋塔 | 实用新型 | ZL201920869549.2 | 2019.06.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181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申请日 | 保护期限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53 | 仕净环保 | 一种应用于烟道废气的电子束辐照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921020058.7 | 2019.07.0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4 | 仕净环保 | 一种污染气源的高效处理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921015562.8 | 2019.07.0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5 | 仕净环保 | 一种工业废气净化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920869918.8 | 2019.06.1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6 | 仕净环保 | 一种脱除硫化物气体的工业净化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920820738.0 | 2019.06.0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7 | 仕净环保 | 一种分段式处理的尾气净化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920743834.X | 2019.05.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8 | 仕净环保 | 一种废气分级处理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921273803.9 | 2019.08.0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9 | 仕净环保 | 一种燃烧锅炉用脱硫脱硝反应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921212898.3 | 2019.07.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0 | 仕净环保 | 一种火力发电厂废气处理用脱硫脱硝塔 | 实用新型 | ZL201921212335.4 | 2019.07.3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1 | 仕净环保 | 复合材料套筒型填料 | 实用新型 | ZL201920631331.3 | 2019.05.0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2 | 仕净环保 | 一种基于排放浓度监测的双层式废气处理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921407692.6 | 2019.08.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3 | 仕净环保 | 一种联合脱硫脱硝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921407351.9 | 2019.08.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4 | 仕净环保 | 一种双塔式脱硫脱硝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921407319.0 | 2019.08.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序号 | 权利人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取得方式 | 开发完成 日期 | 权利限制 |
1 | 仕净环保 | 仕净环保设备远程在线监控系统软件[简称:EPERMS]V1.0 | 2017SR464498 | 原始取得 | 2017.04.12 | 无 |
2 | 苏迪罗 | 环保设备数据采集软件V1.0 | 2017SR035461 | 原始取得 | 2016.06.28 | 无 |
3 | 苏迪罗 | 实时数据监控软件V1.0 | 2018SR003698 | 原始取得 | 2016.08.10 | 无 |
4 | 顺泽环境 | VOCs管理系统V1.0 | 2019SR0764834 | 原始取得 | 2017.10.25 | 无 |
5 | 顺泽检测 | 顺泽室外环境噪音便携式检测系统V1.0 | 2020SR0034998 | 原始取得 | 2019.03.06 | 无 |
6 | 顺泽检测 | 顺泽汽车尾气污染检测管理系统V1.0 | 2020SR0034991 | 原始取得 | 2019.08.02 | 无 |
7 | 顺泽检测 | 顺泽城市污水污染监测系统V1.0 | 2020SR0034359 | 原始取得 | 2019.09.19 | 无 |
8 | 顺泽检测 | 顺泽城市污水处理自动化监控系统V1.0 | 2020SR0035261 | 原始取得 | 2019.01.10 | 无 |
9 | 顺泽检测 | 顺泽工业废水废气监控数据平台V1.0 | 2020SR0038083 | 原始取得 | 2019.06.06 | 无 |
10 | 顺泽检测 | 顺泽土壤污染源智能分析平台V1.0 | 2020SR0036975 | 原始取得 | 2019.07.03 | 无 |
11 | 顺泽检测 | 顺泽在线监测数据比对分析系统V1.0 | 2020SR0034985 | 原始取得 | 2019.09.06 | 无 |
12 | 顺泽检测 | 顺泽危险废气浓度智能化探测系统V1.0 | 2020SR0035005 | 原始取得 | 2019.03.06 | 无 |
1-1-182
4、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3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证号 | 座落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期限 | 权利 限制 |
1 | 宁国 环创 | 皖(2017)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1489号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泰顺路东侧 | 33,330 | 工业 用地 | 出让 | 2062.08.13 | 抵押 |
2 | 仕净 环保 | 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08033号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元春路南 | 13,260 | 工业 用地 | 出让 | 2067.03.05 | 抵押 |
3 | 顺泽 环境 | 辽(2018)大洼区不动产权第0011035号 | 盘锦市大洼区前进街道总部花园A区2组团17#楼1-1、2-1、3-1、4-1室 | 共有宗地面积136,260m2 | 其他商服用地 | 出让 | 2052.12.25 | 无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证书内容 | 授予机构 | 有效期至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苏)JZ安许证字[2017]900318 | 建筑施工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6.06 |
2 |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 D232134350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5.20 |
3 |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 D332231298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2024.03.26 |
4 | 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评价证书(乙级) | SJ-19471 | 大气污染治理(工业废气治理) | 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2022.12.02 |
5 | 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甲级) | SZ-Q-19164 | 大气污染治理(工业废气治理) | 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2022.12.02 |
6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1809981 | / | / | / |
7 |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205963619 | 进出口货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海关 | 长期 |
8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顺泽环境) | 17061205L034 | /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09.13 |
9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顺泽检测) | 191012340162 | /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08.27 |
10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1932002102 | /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2022.11.22 |
1-1-183
者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亦不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二)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六、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表现
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技术积累,在长期研究及实践摸索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不断改进和创新,公司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能够根据多行业客户的不同处理需求,针对各类复杂污染物提供精细化、差异化的工业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主要体现如下:
(1)公司的相关核心技术在制程污染防控领域和末端污染治理领域得到了充分体现,公司自主研发的低温液体催化脱硝技术、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等具有脱硝效率高、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双低、无二次污染等突出优势,兼具可远程中央操控、占用空间小,操作简单、运行安全等特点,获得了多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
(2)公司深耕工业污染治理市场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和工艺设计优势,能够根据客户需求与项目特点,开展定制化系统方案设计,并在方案设计框架下进行专用设备设计、生产、系统集成,形成成套环保技术装备,从而为客户提供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环境污染防控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3)公司已建立了科研生产一体化的完整业务和研发体系,建有“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苏州市工业废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平台,在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取得了重大创新与成果,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7项,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1项,苏州市名牌产品1项。鉴于公司多年来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研发、生产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公司先后被授予“苏州市专精特新百强企业”、“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等荣誉。
1-1-184
(4)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取得显著成绩,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较快,2017年、2018年
和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3亿、6.85亿元和7.35亿元,收入增长趋
势明显。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项目覆盖国内23个省份,同时在泰国、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均有项目,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业务覆盖范围较大。
综上,公司长期坚持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的自主研发,不断突破创新,公司的技术实力已经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二)核心技术情况介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1、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
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氮氧化物处理技术。该技术以定制化液态脱硝催化剂配方为核心,针对客户项目的废气排放所含物质,使用定制化液态脱硝催化剂配方,以专有设备的方式进行整体处理。
公司自主掌握的脱硝催化剂的定制化配方技术,能够根据不同用户污染物的种类、含量、排放浓度、温度、工况等基本参数,经自有数据库采用机密算法进行参数设置、模拟运算,最终形成由多种物质元素组成的A剂和B剂配方,A剂和B剂混配调制而成用户可使用的定制化液态脱硝催化剂,以此配方为基础制定个性化整体解决方案。
在公司自主掌握的催化剂配方技术中,A剂是脱硝催化还原的功能主剂,负责将NO、NO
、N
O、N
O
、N
O
、N
O
等复杂氮氧化物气体或物质,以物理吸收、化学反应、催化还原反应等方式生成无污染的氮气和水;B剂属于反应温度调节剂,能够针对废气排放温度的不同,有效调节A剂的可工作温度范围,使催化还原反应达到最优。
定制化液态脱硝催化反应原理如下:
1-1-185
与其他脱硝技术相比,公司自主研发的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具有脱硝效率高、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双低、无二次污染等突出优势,兼具可远程中央操控、占用空间小,操作简单、运行安全等特点。传统固态重金属催化剂一般最佳工作温度在320-400摄氏度,在此温度下的脱硝效率最高在85%左右,低于此温度,催化剂效率将大幅降低,高于此温度,催化剂将可能失效,催化剂效率还会随着使用时间递减,定期更换后的催化剂属于危险固废,易造成二次污染。在公司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应用的泛半导体、精细化工以及汽车制造等精密制造业领域,氮氧化物排放一般为常温,且该领域对氮氧化物污染浓度指标控制极为严苛,传统催化剂较低的脱硝效率基本无法有效处理;在公司末端污染治理设备应用的钢铁、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温度一般在一百多摄氏度,需要将排放气体升温至300摄氏度以上,传统催化剂方可有效工作,相比公司的专有催化剂配方,势必导致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的增加。公司自主掌握的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与常规脱硝技术对比情况如下:
对比项目 | SNCR | SCR | 公司技术 |
还原剂 | 氨水、液氨、尿素 | 氨水、液氨、尿素 | A、B剂 |
对锅炉有腐蚀且影响粉煤灰品质及除尘效率 | 对锅炉有腐蚀且影响粉煤灰品质及除尘效率 | 无 | |
反应温度区 | 850-11000C | 320-4000C | 无特定要求 |
适应性很差 | 适应性差 | 适应性很好 | |
脱硝效率 | 设计效率最高可达55% | 设计效率最高可达85% | 设计效率最高可达99% |
1-1-186
对比项目 | SNCR | SCR | 公司技术 |
催化剂类型 | 不使用催化剂 | TIO2、V2O5、WO3等重金属氧化物(形成二次污染) | 液态(无二次污染) |
占地空间 | 大 | 大 | 小 |
投资成本 | 约相当于SCR系统投资的25-30% | 投资高 | 比SCR低20%以上 |
主要运行成本 | 还原剂消耗、雾化介质消耗 | 催化剂消耗、还原剂消耗、雾化介质消耗 | 电费及药剂 |
运行成本 | 最低 | 比SNCR高80-120% | 比SCR低30-50% |
脱硝指标 | 200mg/Nm3(10%O2) | 35-100mg/Nm3(10%O2) | 5-20mg/Nm3(10%O2) |
应用领域 | 主要应用于电力 | 主要应用于大型火力发电、钢铁冶金 | 适用范围广 |
1-1-187
公司掌握的污染协同处理技术综合多种污染物处理工艺,通过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精细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在方案的定制化设计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协同处理包括废气、废水在内的多种污染物,同时满足不同生产环节的设备联动协同,既简化了污染处理工艺流程,也节省了投资成本和运行费用,兼具处理效率高、无二次污染等优点。随着非电领域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掌握的污染协同处理技术的应用空间将更加广阔。
4、酸雾废气处理技术
泛半导体行业在制造工艺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酸雾废气,这些废气通常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在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会对人体产生较大危害,因此需要采用废气处理塔对所产生的酸雾废气进行处理。现有的废气处理塔中多半采用喷淋方式进行处理,虽然有一定的成效,但是处理效果并不显著,废气和喷淋水混合不充分,导致水淋效果较差,影响废气处理效果。
公司掌握的酸雾废气处理技术通过旋转喷淋头在旋转水喷淋室内与废气充分混合,有效提高水淋效果,回旋反应装置减少气液两相在填料层中分布不均,填料层为两段,用以防止出现壁流效应,同时填料可以去除不溶于喷淋水的污染物,有效提高酸雾废气净化效果。该发明产品实用性强,可广泛用于各类工业酸雾废气治理。
5、特气危气处理技术
在泛半导体等精密制造领域,制程环节中往往存在硅烷、硼烷、磷烷等烷类气体以及氢气、笑气等特气危气。硅烷是硅、氢系列化合物的总称,一定浓度的硅烷超低温下与空气接触也会发生燃烧爆炸反应,属于自燃易爆特殊气体;氢气可在氧气和氯气中燃烧爆炸,在制程中产生的静电等,极易引发一定浓度氢气的燃烧爆炸,属于易燃易爆危险气体。
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特气危气处理技术,使用燃烧桶初级燃烧、燃烧塔二次净化的综合处理系统确保特气危气的安全处理。
6、粉尘防爆系统技术
当悬浮在空气或其他氧化剂的可燃固体颗粒浓度在一定范围内,无论颗粒大小或者形状,可燃固体颗粒均存在燃烧或爆燃的危险。在汽车制造、石化制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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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等生产制程中,一般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如控制不好,则容易产生爆炸的危险,根据要求,生产过程需要进行抽风以达到负压要求。抽风过程即是集尘的过程,在这过程中抽风运输管道存在粉尘沉积现象,如果管道内出现烟雾或火星,必须在达到爆炸条件前识别并自动采取防范措施。公司的粉尘防爆系统技术可在抽风运输管道内设置烟雾和火星探测器,及时识别烟雾和火星,自动报警并向管道及设备释放氮气,启动水喷淋系统,同时采取泄爆预防措施。与其他传统粉尘处理技术相比,公司该技术的优势是:无爆炸死角,粉尘无沉积(无粉尘则无爆炸),有泄爆及防爆处理系统,车间、系统、排放口有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同时有显示与报警系统,所有电气及设备均进行防爆设置,运营成本及投资成本低,空间紧凑,废气排放少,操作运营方便,并且可中央控制。
7、重金属粉尘治理技术
公司的重金属粉尘治理技术,主要根据用户项目处理风量、使用温度以及入口含尘浓度定制化处理。处理风量是指除尘设备在单位时间内所能净化气体的体积量,设计合理的处理风量指标、选定合适的集尘机设备以确定具体的产品方案,往往需要根据工艺情况综合设计,这需要具备丰富的应用经验积累。与其他传统粉尘处理技术相比,公司该技术的优势是:中央集中控制,实时监测、显示及报警,粉尘排放浓度可低至0.2mg/m
以下。
8、VOCs树脂吸附脱附加催化燃烧技术
该技术将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排气风机进入吸附塔底部,通过空气分配器,使废气均匀分配,向上穿透一连串的筛状拖盘,流体化的珠状活性炭均匀分布在筛状拖盘上,逆向接触废气,有效去除废气中有机溶剂蒸气;吸附饱和的活性炭自吸附塔最底层的拖盘掉落至底部的收集槽中,经过输送系统输送至脱附塔的顶部,由脱附塔顶部向下流,以螺旋移动的方式穿过脱附塔中段之加热区,通过加热区时,废气自活性炭孔洞中脱附出来,热气被引进脱附塔内部,向上逆流过活性炭层,携带已被脱附的废气到氧化炉被高温净化。已经再生完成的活性炭,经由输送系统送回到吸附塔顶部,流过吸附塔顶部的冷却区段,被冷却后继续使用。
与其他传统VOCs处理技术相比,公司该技术的优势是:处理效率更高,排放浓度可控制在1mg/m
以下,具备在线监测和运行管理,可中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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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多种废气在线检测技术
公司掌握的多种废气在线检测技术通过泵吸式采集气体方式将气体引至设备平台成套监测仪,就地监测,对被测气体进行预处理去除其中的粉尘和水汽,再通入在监测仪表传感器,这样会防止腐蚀现象的发生保证测量精度和使用寿命。相比普通的在线检测技术,公司的多种废气在线检测技术方便了气体的现场监测,集成多种气体数据显示提高了空间的利用率和运行人员工作效率;降低了现场施工难度,减少了现场信号电缆敷设的工作量,提高了现场施工效率;最主要的是有效解决了传感器腐蚀的问题,大大提升了传感器的使用寿命同时解决了由于传感器腐蚀造成数据测量失真的问题,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各类成分复杂的废气监测。10、远程在线监测技术公司的远程在线监测技术体现为“环保远程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该系统是基于“共性平台+应用子集”的构建模式,对环境要素、污染排放要素及环境风险要素进行全面感知和动态监控,建设全向互联的新型环境监测监控物联网体系和环保大数据处理平台。公司的环保在线监测中心和环保大数据平台系统由污染源现场监控站点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污染源监控中心、污染源在线远程监管系统和监测大数据处理平台等组成。采用了计算机、通讯和自动化领域最新的产品和技术,构建新一代的污染源在线自动智能监控(监测)系统。
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以覆盖多个污染源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为监测要素,对污染源处理设施实时运行数据进行统一采集、传输、存储、整合、共享及大数据处理、挖掘分析,形成编码规范、标识统一的环保监测数据信息流和各类模块化应用,组成一整套全新的系统性产品,即“智慧在线环保监测”综合解决方案。环保在线监测中心及环保大数据平台系统建立的目的是旨在通过对重点污染源排放状态的智新监控,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发展趋势,为污染处理设施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环境评价提供客观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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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技术的技术来源、专利对应关系及市场应用情况
序号 | 主要核心技术 | 技术来源 | 与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 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 |
1 | 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 | 集成创新 | 形成7项专利 | 已实现量产,在主营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
2 | 脱硝脱硫一体化技术 | 集成创新 | 形成4项专利,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 已实现量产,在主营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
3 | 污染协同处理技术 | 集成创新 | 核心非专利技术 | 已实现量产,在主营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
4 | 酸雾废气处理技术 | 集成创新 | 形成2项专利 | 已实现量产,在制程污染防控设备中得到广泛应用 |
5 | 特气危气处理技术 | 集成创新 | 形成1项专利 | 已实现量产,在制程污染防控设备中得到广泛应用 |
6 | VOCs树脂吸附脱附加催化燃烧技术 | 集成创新 | 形成3项专利 | 已实现量产,在主营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
7 | 粉尘防爆系统技术 | 集成创新 | 形成2项专利 | 已实现量产,在主营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
8 | 重金属粉尘治理技术 | 集成创新 | 形成1项专利 | 已实现量产,在主营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
9 | 多种废气在线检测技术 | 集成创新 | 形成1项专利 | 已实现量产,在主营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
10 | 远程在线监测技术 | 集成创新 | 形成1项软件著作权 | 在日常工艺设计中广泛应用,已形成具有特色、高效的数据监测平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内容及目标 | 进度情况 | 行业技术水平 |
1 | 电池N-PERT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制绒刻蚀废气塔设备的研发 | 电池行业废气新工艺的设计开发,升级产品性能,提高废气处理效率。 | 产品试制、试验阶段 | 行业先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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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内容及目标 | 进度情况 | 行业技术水平 |
2 | 新型VOCs有机系统吸附回收装置的设计开发 | 针对有机废气的新型处理装置的开发,达到提高废气净化效率,节约生产成本及设备运行成本。 | 产品试制、试验阶段 | 行业先进水平 |
3 | 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硫脱硝系统的设计研发 | 通过喷淋层覆盖比优化、气流均布器,孔径孔型调整,药剂的合理配比,自动化编程等方式提高净化效率,利用水泥厂处理垃圾产生的费滤液(氨气)进行废气处理工作,达到废物利用、减少运行成本。 | 新产品方案评估、确认阶段 | 行业先进水平 |
4 | 工艺废气多级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 | 工业废气设备的多级净化处理工艺、设备的改进,形成一台新设备、新装置 | 产品试制、试验、定型阶段 | 行业先进水平 |
5 | NE1系列发动机气缸盖铸造Ⅱ线制芯升级改造项目 | 针对汽车行业发动机制造排放的废气进行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达到汽车行业废气排放要求。 | 生产技术准备阶段,现场勘查和客户沟通中 | 行业先进水平 |
6 | 脱硫脱硝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的设计开发 | 针对锅炉的废气排放所含物质,使用脱硝塔进行整体治理,且在温度15℃~200℃的范围内不受影响,达到在不改造原有布袋除尘器的情况下,粉尘排放浓度达到5mg/Nm3的超低要求。 | 系统开发与优化阶段 | 行业先进水平 |
7 | 硅烷尾气处理系统项目的优化设计开发 | 针对硅烷尾气等特气通过增加防爆措施、除尘设备及脱氨塔优化现有设备,使其排烟除尘功能最大化,同时达到除尘、除废气的功能 | 工艺设计阶段 | 行业先进水平 |
8 | 具有快速处理功能的高效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的设计研发 | 设计开发出具有高效、快速净化废水功能的处理装置,提高产品效率 | 立项决议与筹划阶段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研发费用(万元) | 2,393.68 | 2,133.26 | 1,383.01 |
营业收入(万元)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占比(%) | 3.26 | 3.12 | 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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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重视对技术和研发的投入,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分别为1,383.01万元、2,133.26万元和2,393.6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2%、3.12%和3.26%,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逐年上升。
(六)发行人的科研实力和成果荣誉情况
凭借着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公司得到了行业内各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公司获得的主要成果荣誉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授予机构 | 时间 |
1 |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2017.01 |
2 | 苏州市名牌产品 | 苏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 | 2017.01 |
3 | 苏州市专精特新百强企业 | 苏州市人民政府 | 2017.06 |
4 | 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16.12 |
5 | 企业技术中心 | 苏州市人民政府 | 2016.12 |
6 | 苏州市工业废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5 |
7 |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 |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 2018.10 |
8 | 高质量发展创新奖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 2019.02 |
9 | 高新技术企业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2019.11 |
10 | 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19.12 |
11 | 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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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 | 合作内容 | 权利义务/成果归属 | 保密措施 | 合作期限 |
东南大学、李垣江(进站博士后) | 联合招收博士后从事“基于云平台的废气处理在线监测系统研究”项目研究工作 | ①发行人负责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经费和工作条件; ②校方负责指派教授指导本项目课题研究; 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相关专利归发行人所有。 | 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技术机密应当保密。 | 2018.12-2020.12 |
江苏科技大学 | 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合作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 ①项目申报:双方积极配合,协作开展项目申报,共享技术成果; 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联合申报各类产学研研发机构; ③人才培养:发行人为校方建设实习基地,校方为发行人提供人才培养; ④技术合作:联合进行技术开发,校方承担技术研发任务,发行人承担产业化任务并协商承担相关费用,成果双方共享。 | 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 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 2018.08.15-2021.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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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研发中心
研发管理部设计管理部
自动化控制与数字模拟
实验室
理化实验室
项目研发室
设计一部
设计二部
电气部
招标办公室
公司设计研发中心主要从事工业污染治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相关新产品的研发。设计研发中心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展开合作,形成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发展模式。
(九)研发机制及技术保密措施
公司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自主技术及产品研发能力,经多年积累,公司已完成对工业企业主要废气成分的数据定量分析工作,并据此形成了一些列工艺设计模型,通过优化产品结构设计、优化系统处理效率、改进生产工艺节省投资成本,达到减少运营成本,不产生二次污染的产品使用效果。在产品开发流程上,公司首先进行市场考察,根据欧美标准、国标及地方排放最高标准要求、客户需求和相关环保法规的明确要求,由市场和研发人员提出开发建议,进而组织相关技术理论论证与财务投资方面人员进行技术及市场商务可行性论证评审,之后进行理论及数据论证,从化学组分、压力测试、机械设计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设计,再小试到终试,制作功能性样机,并开展样品验证;根据样品验证的情况,综合机械设计、自控电气匹配、制作、安装、调试的内部意见,结合客户使用及投资运行成本、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外部意见,评审后进一步改良并最终固化,形成更新换代新型定制系统。
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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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制定《研发设计管理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技术保密制度,技术管理部严格遵守数据保密原则,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与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心,并与知悉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争性业务限制协议。该等协议约定知悉核心技术的员工应严格保守公司的核心技术秘密,不得透露公司核心技术,不得向他人提供载有核心技术信息的资料和其他物品。对公司核心技术有重要影响的有关人员,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公司内兼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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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制定并实施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建立了相互协调和制衡机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有效运作。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对股东大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作了具体规范。
2、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共召开了35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东大会机制的建立和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情况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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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对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等做了详细规定。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共召开了44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情况
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对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等做了详细规定。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共召开了19次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各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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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情况
2017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仲仪、罗超、吴传刚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其中,吴传刚为会计专业人士。
2017年6月14日,吴传刚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位;2017年7月14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晓荣为新任独立董事;2018年1月31日,张晓荣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位;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马亚红为新任独立董事。
2018年9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仲仪、马亚红、罗超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其中,马亚红为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为9人,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并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发行人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后,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前,向独立董事提供足够的材料,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公司促进规范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的确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情况
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宝龙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杨宝龙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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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杨宝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情况
董事会秘书聘任以来,有效履行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赋予的职责,按照法定程序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协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各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成员包括董事朱叶,独立董事马亚红和罗超,由马亚红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了相应职责,运作情况良好。
四、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五、发行人协议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情况。
六、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基本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上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并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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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
2020年5月19日,致同所出具“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657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结论性意见如下:“仕净环保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七、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独立持续经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等方面均遵循了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为生产型企业。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备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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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公司分权管理与监督职能,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和销售业务体系,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及管理人员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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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主要资产及核心技术权属清晰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除控制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未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曾持有仕诚环保35%的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加工生产环保废气处理设备;销售:环保设备及零配件、电子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与发行人业务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2007年9月5日,仕诚环保因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告期内,仕诚环保未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亦未开展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并于2017年12月19日经核准注销,故不存在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事宜,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作出不可撤销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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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的规定向发行人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本人将不会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关联方与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名称 | 持股比例 | 关联关系 |
1 | 董仕宏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之配偶 |
2 | 朱叶 | 22.6048%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1-1-204
序号 | 姓名/名称 | 持股比例 | 关联关系 |
3 | 叶小红 | 6.1671% | 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之母 |
4 | 田志伟 | 10.5000% | 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5 | 江诣创投 | 14.0000% | 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1 | 烟台恒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江诣创投持股100%的企业 |
2 | 合银投资 | 田志伟持股90%且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 |
3 | 北京联合德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田志伟持股25%且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
4 | 常德合银湘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田志伟持股90%且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合银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5 | 常德合银百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田志伟持股90%且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合银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备注 |
1 | 苏迪罗 | 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
2 | 宁国环创 | 发行人持有其60%股权 |
3 | 顺泽环境 | 发行人持有其51%股权 |
4 | 顺泽检测 | 顺泽环境持有其100%股权 |
1-1-205
(五)其他关联方
1、其他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其他关联法人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法人包括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成年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1 | 威海心悦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父亲李建军持股30%且担任董事的公司 |
2 | 招远金创置业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父亲李建军持股71.53%的公司 |
3 | 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父亲李建军担任董事的公司 |
4 | 烟台金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司 |
5 | 烟台江诣能源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董事长兼经理的公司 |
6 | 烟台恒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7 | 山东金海集团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父亲李建军担任董事长的公司且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
8 | 山东金海可建科技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副董事长的公司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1-1-206
1 | 千惠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田志伟担任董事的企业 |
2 | 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田志伟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变化原因 |
历史关联自然人 | |||
1 | 徐晴 | 曾任公司监事 | 2019年8月徐晴辞去监事职务。 |
2 | 张秋霞 | 曾任公司财务总监 | 2019年8月张秋霞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
3 | 张丽华 | 曾任公司董事 | 2018年4月张丽华辞去董事的职务。 |
4 | 张晓荣 |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 2018年1月张晓荣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5 | 吴传刚 |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 2017年6月吴传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6 | 刘敏华 | 曾任公司监事 | 2017年1月刘敏华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
7 | 刘太玉 | 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2016年12月刘太玉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
历史关联法人 | |||
1 | 苏州市迪丰纺机有限公司 | 公司原监事徐晴持股52%的企业 | 2019年8月徐晴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
2 | 苏州市必丰纺机有限公司 | ||
3 | 相城高新创投 | 报告期内曾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企业 | 仕净环保增资导致其持股比例被稀释至5%以下 |
4 | 荻溪文化 | ||
5 | 盈创兴科 | ||
6 | 上海合银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志伟曾持有21.28%财产份额的企业。 | 2018年9月注销 |
7 | 上海合银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志伟曾间接持股并担任董事长、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2018年8月注销 |
8 | 中海油(上海)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志伟曾经间接持股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 田志伟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
9 | 中海油金工(上海)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志伟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 | 2018年田志伟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2019年3月注销 |
10 | 点点看(上海)网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志 | 2017年田志伟辞去执行董事兼总 |
1-1-207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变化原因 |
络科技有限公司 | 伟曾经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经理 | |
11 | 陕西思迈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志伟曾持股25%的公司 | 2017年田志伟将持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 |
12 |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志伟曾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 2020年田志伟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
13 | 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杨健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 | 2018年杨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
14 | 苏州湘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市湘园特种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杨健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 | 2017年杨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
15 | 苏州市相宁永赢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董事杨健曾经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2018年杨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
16 | 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杨健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 | 2018年杨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
17 | 苏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董事杨健曾经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2018年杨健辞去该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
18 | 苏州众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任董事张丽华之兄张忠华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2018年4月张丽华辞去仕净环保董事职务 |
19 | 苏州华算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任董事张丽华之兄张建华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
20 |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张晓荣担任董事的企业 | 2018年1月张晓荣辞去仕净环保独立董事职务 |
21 | 上海旭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2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张晓荣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
23 | 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4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5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26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27 |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8 | 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29 | 上海广联环境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30 | 苏州涵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董事张世忠的母亲持股100%的公司 | 2017年9月注销 |
1-1-208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变化原因 |
31 | 苏州市维也诺贸易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原监事刘敏华持股40%的公司 | 2017年11月注销 |
32 | 仕诚环保 | 报告期内朱叶曾持有35%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2017年12月注销 |
33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惠普电脑店 | 报告期内原监事刘敏华为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2017年1月刘敏华辞去仕净环保监事职务 |
34 | 苏州市相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杨健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 2020年杨健辞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
35 | 苏州市相城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杨健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 2020年杨健辞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
36 | 苏州市相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杨健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 2020年杨健辞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
37 | 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杨健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 2020年杨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
38 | 埭溪创投 | 杨健曾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2020年杨健辞去该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
39 | 苏州黑盾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杨健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 2020年杨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变化原因 |
增加的关联自然人 | |||
1 | 李朗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6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2 | 卞骏 | 监事 | 2017年1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卞骏为公司监事。 |
3 | LI JIAYI | 监事 |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LI JIAYI为公司监事 |
4 | 马亚红 | 独立董事 | 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马亚红为独立董事。 |
5 | 张世忠 | 董事 | 2018年4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张世忠为公司董事。 |
6 | 秦金金 | 财务总监 | 2019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秦金金女士为公司的财务总监。 |
7 | 彭剑 | 副总经理 |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总经理提名聘请彭剑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 |
增加的关联法人 |
1-1-209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变化原因 |
1 | 顺泽环境 | 仕净环保控股子公司 | 2018年9月收购 |
2 | 顺泽检测 | 顺泽环境全资子公司 | 2018年8月设立 |
3 | 宁国环创 | 仕净环保控股子公司 | 2016年12月设立 |
4 |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LI JIAYI担任董事的公司 |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LI JIAYI为公司监事 |
5 | 威海心悦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父亲李建军持股30%且担任董事的公司 | |
6 | 招远金创置业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父亲李建军持股71.53%的公司 | |
7 | 烟台金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司 | |
8 | 烟台江诣能源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董事长兼经理的公司 | |
9 | 烟台恒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
10 | 山东金海集团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父亲李建军担任董事长的公司且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 |
11 | 山东金海可建科技有限公司 | LI JIAYI的弟弟LI JIANG担任副董事长的公司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是否持续 |
经常性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 | 公司向其支付薪酬 | 是 |
偶发性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为保证公司获得银行授信而为公司提供担保,属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1-1-210
理人员支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511.13 | 422.49 | 328.17 |
银行名称 | 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 | 关联 担保人 | 最高担保余额 (万元) | 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 是否已经执行完毕 |
中国农业银行 | 32100520150004786 | 董仕宏、朱叶、叶小红 | 1,300.00 | 2015.8.7-2018.8.6 | 是 |
32100520160003039 | 董仕宏、朱叶、叶小红 | 2,400.00 | 2016.8.9-2017.8.8 | 是 | |
32100520170003852 | 董仕宏、朱叶、叶小红 | 4,050.00 | 2017.8.10-2020.8.10 | 否 | |
32100520180004309 | 董仕宏、朱叶、叶小红 | 8,100.00 | 2018.6.8-2021.6.7 | 否 | |
32100520190008073 | 董仕宏、叶小红、朱叶 | 18,000.00 | 2019.6.6-2021.6.5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 | XXC-2014-ZGDY-0349A | 董仕宏、朱叶、朱羿钒 | 400.13 | 2014.9.16-2017.9.15 | 是 |
XXC-2014-ZGDY-0349B | 朱海林、叶小红 | 342.45 | 2014.9.16-2017.9.15 | 是 | |
XXC-2016-ZGBZ-3750 | 董仕宏、朱叶、朱海林、叶小红 | 1,400.00 | 2016.7.19-2019.7.18 | 是 | |
XXC-2017-1230-1408B | 董仕宏、朱叶 | 3,000.00 | 2017.6.12-2020.6.11 | 否 | |
上海银行 | ZDB30816052501 | 董仕宏、朱叶 | 6,000.00 | 2016.8.9-2017.8.9 | 是 |
ZDB308170442 | 董仕宏、朱叶 | 5,000.00 | 2017.7.28-2019.1.20 | 是 | |
DB30818012302 | 董仕宏、朱叶 | 5,000.00 | 2018.2.8-2023.2.8 | 否 | |
ZDB308180515 | 董仕宏、朱叶 | 3,000.00 | 2018.9.13-2019.8.31 | 是 | |
ZDB308190676 | 董仕宏、朱叶 | 3,500.00 | 2019.9.27-2020.9.26 | 否 | |
浦发银行 | ZB8910201600000070 | 董仕宏、朱叶 | 800.00 | 2016.11.2-2017.11.2 | 是 |
ZB8910201700000067 | 董仕宏、朱叶 | 3,000.00 | 2017.11.29-2018.11.29 | 是 | |
ZB8910201800000052 | 董仕宏、朱叶 | 3,000.00 | 2018.12.17-2019.12.17 | 是 | |
ZB8910201900000053 | 董仕宏、朱叶 | 3,000.00 | 2019.12.24-2022.12.24 | 否 | |
招商 | 2016年苏招银保字第Z0101161108 | 董仕宏 | 2,000.00 | 2016.11.24-2017.11.23 | 是 |
1-1-211
银行名称 | 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 | 关联 担保人 | 最高担保余额 (万元) | 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 是否已经执行完毕 |
银行 | 2016年苏招银保字第Z0101161108 | 朱叶 | 2,000.00 | 2016.11.24-2017.11.23 | 是 |
中信银行 | 2017苏银最保字第XC028238号 | 朱叶 | 1,000.00 | 2017.11.2-2018.11.2 | 是 |
2017苏银最保字第XC028238-1号 | 董仕宏 | 1,000.00 | 2017.11.2-2018.11.2 | 是 | |
2018苏银最保字第XC038572号 | 董仕宏 | 1,200.00 | 2018.11.14-2019.11.14 | 是 | |
2018苏银最保字第XC038573号 | 朱叶 | 1,200.00 | 2018.11.14-2019.11.14 | 是 | |
光大银行 | 苏光苏保T(2018)033 | 董仕宏、朱叶 | 3,000.00 | 2018.8.21-2019.8.21 | 是 |
苏光苏保T(2019)035 | 董仕宏、朱叶 | 3,000.00 | 2019.9.24-2020.9.24 | 否 | |
浙商银行 | (320503)浙商银高保字(2018)第00007号 | 董仕宏、朱叶 | 4,400.00 | 2018.2.26-2019.2.6 | 是 |
广发银行 | 36600(16)X综合授信保003号-01 | 董仕宏、朱叶 | 500.00 | 2016.6.23-2017.6.20 | 是 |
36600(16)X综合授信保003号-02 | 朱海林、叶小红 | 500.00 | 2016.6.23-2017.6.20 | 是 | |
宁波银行 | 07500KB20199093 | 董仕宏、朱叶 | 2,000.00 | 2019.6.3-2022.6.3 | 否 |
项目 名称 | 关联方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吴倩倩 | 38,400.00 | 1,290.24 | 204,700.00 | 2,047.00 | - | - |
其他应收款 | 叶小红 | 4,742.00 | 159.33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李朗 | 108,492.82 | 3,645.36 | - | - | - | - |
1-1-212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其他应付款 | 叶小红 | - | 9,167.00 | - |
其他应付款 | 卞骏 | 82,859.83 | 129,523.51 | - |
其他应付款 | 杨宝龙 | 112,320.83 | 51,304.00 | 22,253.00 |
其他应付款 | 吕爱民 | 3,210.70 | 6,327.23 | - |
其他应付款 | 李朗 | - | 8,534.00 | - |
1-1-213
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采取的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采取了以下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各项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2、公司建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赋予独立董事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1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4、在未来生产经营中,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并尽可能逐步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包括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本人/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或控股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或控股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
1-1-214
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通过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正式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或控股企业、本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的实际利益。本人/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将立即停止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本企业对违反上述承诺所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1-1-215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致同出具的“致同审字(2020)第110ZA6652号”《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非经特别说明,各种数据与指标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公司披露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参考以下标准:
1、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5%,或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具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负债。
2、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利润总额5%,或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具有重要影响的利润表科目。
3、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营业收入5%,或对发行人现金流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现金流量表科目。
投资者若欲详细了解本公司报告期的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378.53 | 43,093.72 | 25,486.67 |
应收票据 | 1,864.66 | 2,311.51 | 3,683.93 |
应收账款 | 66,115.81 | 48,248.15 | 45,203.86 |
预付款项 | 8,634.36 | 10,886.06 | 2,257.37 |
其他应收款 | 963.90 | 884.19 | 510.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存货 | 9,718.68 | 16,685.80 | 8,888.66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519.46 |
1-1-216
项目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其他流动资产 | 312.60 | 77.70 | 201.13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988.54 | 122,187.15 | 86,751.43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10,488.36 | 3,033.55 | 2,320.22 |
在建工程 | - | 6,100.69 | 771.67 |
无形资产 | 1,027.07 | 1,039.56 | 1,047.23 |
商誉 | 237.83 | 237.83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9.77 | 69.92 | 61.8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89.28 | 1,058.29 | 849.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35.72 | 453.2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132.31 | 11,575.55 | 5,503.96 |
资产总计 | 147,120.84 | 133,762.70 | 92,255.3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957.75 | 23,900.00 | 22,030.00 |
应付票据 | 14,427.49 | 22,079.10 | 3,483.03 |
应付账款 | 17,755.72 | 15,719.37 | 15,114.24 |
预收款项 | 340.40 | 1,815.94 | 3,234.96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9.11 | 1,182.81 | 745.70 |
应交税费 | 1,765.44 | 4,828.27 | 4,513.34 |
其他应付款 | 317.75 | 1,053.58 | 87.01 |
其中:应付利息 | - | 689.63 | - |
应付股利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74.57 | 283.16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00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488.23 | 70,862.22 | 49,208.2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536.67 | 3,444.00 | - |
长期应付款 | 181.44 | 235.79 | - |
递延收益 | 25.00 | 37.25 | 151.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17.37 | 2,827.13 | 2,756.8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60.47 | 6,544.17 | 2,908.28 |
1-1-217
项目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负债合计 | 67,448.70 | 77,406.39 | 52,116.57 |
股本 | 10,000.00 | 8,429.00 | 7,484.00 |
资本公积 | 46,788.48 | 31,514.99 | 22,752.24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1,847.61 | 1,227.85 | 787.22 |
未分配利润 | 17,841.20 | 12,069.62 | 6,981.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477.29 | 53,241.46 | 38,005.09 |
少数股东权益 | 3,194.85 | 3,114.86 | 2,133.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9,672.14 | 56,356.31 | 40,138.8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 147,120.84 | 133,762.70 | 92,255.3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减:营业成本 | 54,149.36 | 49,337.67 | 25,848.33 |
税金及附加 | 478.01 | 629.98 | 550.94 |
销售费用 | 1,924.45 | 1,821.71 | 1,129.89 |
管理费用 | 3,405.29 | 3,427.63 | 1,935.04 |
研发费用 | 2,393.68 | 2,133.26 | 1,383.01 |
财务费用 | 851.43 | 2,180.19 | 1,059.87 |
其中:利息费用 | 1,194.45 | 2,529.00 | 1,064.31 |
利息收入 | 401.76 | 317.44 | 22.86 |
加:其他收益 | 421.88 | 85.85 | 56.5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45.74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2,350.08 | -2,359.02 |
1-1-218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 | 306.96 | -7.0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331.30 | 6,989.63 | 5,106.25 |
加:营业外收入 | 33.04 | 145.82 | 27.17 |
减:营业外支出 | 91.48 | 92.28 | 325.8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272.85 | 7,043.17 | 4,807.57 |
减:所得税费用 | 1,455.39 | 1,039.92 | 935.5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17.46 | 6,003.25 | 3,871.9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17.46 | 6,003.25 | 3,871.98 |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78.34 | 5,528.62 | 3,738.25 |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9.12 | 474.63 | 133.73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817.46 | 6,003.25 | 3,871.9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478.34 | 5,528.62 | 3,738.2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9.12 | 474.63 | 133.7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2 | 0.69 | 0.5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2 | 0.69 | 0.52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071.34 | 54,448.88 | 16,749.2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6.49 | 208.02 | 82.13 |
1-1-219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0.71 | 1,601.68 | 725.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838.54 | 56,258.58 | 17,557.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519.78 | 36,355.14 | 15,755.3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57.84 | 3,966.81 | 2,197.8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171.08 | 6,074.38 | 3,797.3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53.68 | 3,721.96 | 2,547.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102.39 | 50,118.29 | 24,297.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3.85 | 6,140.30 | -6,740.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5 | 328.83 | 497.5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5 | 328.83 | 497.58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77.92 | 6,163.06 | 3,506.2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65.7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7.92 | 6,328.77 | 3,506.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1.37 | -5,999.93 | -3,008.6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281.00 | 9,733.50 | 11,6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183.92 | 54,533.46 | 25,43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1-1-220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6.51 | - | 2,7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901.43 | 64,266.96 | 39,73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541.30 | 45,063.46 | 11,03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58.66 | 1,784.78 | 1,099.36 |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 254.00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2.22 | 16,742.52 | 2,207.61 |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92.19 | 63,590.76 | 14,336.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09.23 | 676.20 | 25,393.0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71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60.31 | 816.56 | 15,643.9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189.16 | 23,372.59 | 7,728.6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749.47 | 24,189.16 | 23,372.59 |
1-1-221
仕净环保公司主要从事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92,671,363.71元、683,985,145.95元、733,867,294.30元。在仕净环保公司销售的制程污染防控及末端污染治理设备中,对于合同约定需安装调试的,在完成合同约定安装调试且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合同约定不需安装调试及设备零配件销售,在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仕净环保公司销售的远程在线监测系统则在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调试且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由于销售收入是仕净环保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致同会计师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019年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仕净环保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739,090,977.46元,坏账准备余额为77,932,886.68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致同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2017年度、2018年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止,仕净环保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1,635,238.11元、491,131,030.49元,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59,153,705.55元、39,092,464.65元。由于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计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及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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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致同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四、影响公司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因素及其变化趋势
1、国家行业政策的影响
我国环保行业具有鲜明的政策引导性,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与国家的政策法律、行业标准息息相关,政策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着市场需求的释放。作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性产业,国家对环保产业发展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近两年在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体系构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环保产业化等方面的政策出台速度加快。进入“十三五”时期,政策支撑力度将持续增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明确污染防治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并首次将生态文明列为重点工作内容,重视程度空前。随着我国工业端环保税、排污许可、碳排放交易等长效机制全面推广,环保成本将全面纳入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过程中,迫使企业进一步加大对于环保的投入;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常态化使得环境约束成为工业企业能否持续经营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国家政策的出台均对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三五”期间,2016年至2018年,我国每年的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总额分别为4,439.33亿元、5,266.77亿元和5,870.0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4.99%。《“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推广节能环保产品,促进节能环保行业发展壮大;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研发、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主要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际竞争明显增强,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0亿元。我国环保财政支出持续扩大投入,是环保装备产业蓬勃发展的强劲动力。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的影响
公司下游客户行业涵盖泛半导体、精细化工、汽车制造、钢铁冶金、水泥建
1-1-223
材等,如客户所在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将对公司盈利稳定性产生影响。下游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公司的发展与下游行业的景气周期、国家的环保政策、下游用户和公民的环保意识高度相关,下游行业分布也会影响公司的收入分布。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公司具备丰富的多行业领域项目经验。公司在光伏、光电等泛半导体行业已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和领先的行业地位,且在不断拓展新的下游行业,新的下游行业的投资周期,将对公司未来收入规模和收入结构产生较大影响。
3、公司产品服务链纵向延伸的影响
依托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积累的优质客户和项目经验,公司不断提升环保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包括远程在线监测、托管运维以及第三方检测在内的环保增值产品及服务,实现了公司产品服务链的纵向延伸,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品种,增加了盈利来源。未来随着环保监管方式的升级以及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发展,公司的环保增值产品及服务将对公司的收入规模和收入结构产生影响。
4、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的波动
上游的原材料和人力资源的价格直接影响公司的成本,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全球能源、大宗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工人工资水平的提高,都会增加公司营运成本,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期间费用的变化
公司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业务规模提高较快,公司相关费用中与业绩相关的变动费用随之增长;管理费用随着公司管理人员的增加及通货膨胀等影响,随之增加;财务费用与借款、票据贴现直接相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展,营运资金的需求随之加大,通过融资解决营运资金的需求的方式是影响财务费用的主要因素。
除上述因素外,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补贴等因素亦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些影响。有关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变动情况的分析详见本节“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1-1-224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管理层及主要核心业务人员保持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六、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股东构成 | 主营业务 |
1 | 苏迪罗 | 2015年 11月12日 | 6,000万元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8号 | 仕净环保 持股100% | 环保相关软件系统开发 |
2 | 宁国环创 | 2016年 12月8日 | 5,000万元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泰顺路东侧 | 仕净环保 持股60% | 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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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股东构成 | 主营业务 |
3 | 顺泽环境 | 2017年4月14日 | 1,000万元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前进街道总部花园A区2组团17#楼1-1室 | 仕净环保 持股51% | 环境保护监测与第三方检测服务 |
4 | 顺泽检测 | 2018年8月21日 | 500万元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路98号11层07-12室 | 顺泽环境持股100% | 环境污染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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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4、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
①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对于合同约定需安装调试的,在完成合同约定安装调试且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合同约定不需安装调试及设备零配件销售,在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②远程在线监测系统:公司在完成在线监测系统调试且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①托管运维服务: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平均确认收入。
②第三方检测服务: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平均确认收入或在完成服务并向客户提供报告等成果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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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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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1-1-229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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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1)2017年度-2018年度适用的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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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见本节(八)应收款项内容)。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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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2)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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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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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1)2017年度-2018年度适用的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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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2017年度-2018年度适用的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详见本节“七、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七)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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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资产减值
(1)2017年度-2018年度适用的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C.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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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③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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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2)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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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企业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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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B.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C.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D.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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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⑦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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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七)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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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八)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2017年度-2018年度适用的与应收款项有关的会计政策适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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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关联方(合并范围内) | 资产类型 | 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票据组合 | 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 |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 | 1 |
1-2年 | 5 | 5 |
2-3年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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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十)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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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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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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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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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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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详见本节“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详见本节“七、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七)资产减值”。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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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5 | 5 | 4.75-2.11 |
机器设备 | 10 | 5 | 9.50 |
办公、电子设备 | 3-5 | 5 | 31.67-19.00 |
运输设备 | 4 | 5 | 2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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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三)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详见本节“七、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七)资产减值”。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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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系统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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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软件系统 | 3-10年 | 直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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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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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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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
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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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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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贴息冲减借款费用。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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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二十三)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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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2、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二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在合并利润表和个别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 持续经营净利润、终止经营净利润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终止经营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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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 | 影响金额 |
其他收益 | 增加565,384.43元 | |
财务费用 | 减少79,600.00元 | |
营业外收入 | 减少644,984.43元 | |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修订后的营业外收支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资产处置收益 | 减少70,384.45元 | |
营业外支出 | 减少70,384.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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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对本公司2017年度无影响。
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对本公司2017年度无影响。
(3)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财会[2017]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财会[2017]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财会[2017]1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财会[2017]19号)【统称解释9-12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除了解释第9号要求追溯调整之外,解释第10-12号不要求追溯调整。解释第9-12号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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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七、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项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23,115,138.00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23,115,138.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482,481,532.56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481,462,088.37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841,872.36 | 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759,597.94 |
1-1-265
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账款 | 482,481,532.56 | -1,019,444.19 | 481,462,088.37 | |
其他应收款 | 8,841,872.36 | -82,274.42 | 8,759,597.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582,923.02 | 180,526.49 | 10,763,449.51 | |
股东权益: | ||||
盈余公积 | 12,278,466.97 | -80,638.28 | 12,197,828.69 | |
未分配利润 | 120,696,193.69 | -789,341.61 | 119,906,852.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31,148,555.19 | -51,212.23 | 31,097,342.96 |
计量类别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59,153,705.55 | 1,019,444.19 | 60,173,149.74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467,166.63 | 82,274.42 | 549,4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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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回款进度原因,经公司与苏州农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延长原保理合同保理期限至全部应收账款收回之日。综合判断,公司认为前述的保理业务合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与该保理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风险和报酬并未完全转移,追溯调整2017年度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因追溯调整导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如下:
(1)对保理应收账款不予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增加99,998,000.00元,短期借款增加100,000,000.00元,预收款项减少2,000.00元。
(2)因调增应收账款,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64,120.94元,相应减少应收账款6,964,120.94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6,964,120.94元。
(3)因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044,618.14元,相应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1,044,618.14元。
(4)将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的保理手续费予以分摊,导致财务费用减少726,255.71元,预付款项增加726,255.71元。
(5)因调整财务费用导致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增加108,938.36元,应交税费-所得税增加108,938.36元。
(6)因上述调整损益事项,调减未分配利润4,771,966.91元,调减盈余公积530,218.55元。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调整
2018年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为了保证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公司按同一口径对前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017年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因累计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093,049.31元,导致应收账款减少8,093,049.31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532,155.07元。
(2)因累计补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6,373.93元,导致其他应收款减少156,373.93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06,938.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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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累计补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38,251.76元,相应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696,542.14元。
(4)因上述调整事项,累计调减未分配利润6,310,579.47元,累计调减盈余公积700,488.44元。
3、合并报表层面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调整
因2017年合并报表层面存在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因调整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62,128.12元,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762,128.12元。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17年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应收账款 | 452,038,565.84 | 367,097,736.09 | 84,940,829.75 |
预付款项 | 22,573,703.93 | 21,847,448.22 | 726,255.71 |
其他应收款 | 5,103,560.05 | 5,259,933.98 | -156,373.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497,619.79 | 5,452,621.77 | 3,044,998.02 |
短期借款 | 220,300,000.00 | 120,300,000.00 | 100,000,000.00 |
预收款项 | 32,349,576.80 | 32,351,576.80 | -2,000.00 |
应交税费 | 45,133,443.51 | 45,024,505.15 | 108,938.36 |
盈余公积 | 7,872,181.81 | 9,102,888.80 | -1,230,706.99 |
未分配利润 | 69,816,287.93 | 80,136,706.19 | -10,320,418.26 |
财务费用 | 10,598,654.51 | 11,324,910.22 | -726,255.7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590,153.26 | -11,986,938.62 | -11,603,214.64 |
所得税费用 | 9,355,919.99 | 11,750,270.03 | -2,394,350.04 |
净利润 | 38,719,780.66 | 47,202,389.55 | -8,482,608.89 |
1-1-268
八、主要税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税种、税率情况
1、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仕净环保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
苏迪罗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20%计缴 |
宁国环创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顺泽环境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顺泽检测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20%计缴 |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增值税 | 按6%、9%、10%、11%、13%、16%、17%等税率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
出口商品名称 | 出口商品代码 | 退税率(%) |
其他气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 | 84213990 | 13 |
1-1-269
出口商品名称 | 出口商品代码 | 退税率(%) |
本章其他税号未列名机器零件 | 84798999 | 13 |
其他过滤或净化水的装置 | 84212199 | 13 |
塑料制的管子附件 | 39174000 | 13 |
其他电力控制或分配的装置 | 85371090 | 13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 | 980.23 | 789.27 | 680.41 |
1-1-270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利润总额 | 8,272.85 | 7,043.17 | 4,807.57 |
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11.85% | 11.21% | 14.15% |
1-1-271
(一)按产品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环保设备 | 72,457.47 | 98.73 | 67,529.40 | 98.73 | 39,179.81 | 99.78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 59,320.34 | 80.83 | 59,345.99 | 86.77 | 32,381.09 | 82.46 |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 12,744.38 | 17.37 | 7,869.20 | 11.50 | 6,363.45 | 16.21 |
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 392.74 | 0.54 | 314.22 | 0.46 | 435.27 | 1.11 |
2、环保增值服务 | 929.26 | 1.27 | 869.11 | 1.27 | 87.32 | 0.22 |
托管运维 | 174.51 | 0.24 | 101.18 | 0.15 | 87.32 | 0.22 |
第三方检测 | 754.76 | 1.03 | 767.93 | 1.12 | - | - |
合计 | 73,386.73 | 100.00 | 68,398.51 | 100.00 | 39,267.14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境内业务 | 67,354.40 | 91.78 | 62,415.91 | 91.25 | 38,178.10 | 97.23 |
华东地区 | 58,297.16 | 79.44 | 49,756.49 | 72.74 | 27,930.85 | 71.13 |
其他地区 | 9,057.24 | 12.34 | 12,659.42 | 18.51 | 10,247.24 | 26.10 |
2、境外业务 | 6,032.33 | 8.22 | 5,982.60 | 8.75 | 1,089.04 | 2.77 |
合计 | 73,386.73 | 100.00 | 68,398.51 | 100.00 | 39,267.14 | 100.00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5 | 306.96 | -7.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 421.12 | 202.97 | 64.50 |
1-1-27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的政府补助除外)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32.70 | 1.6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45 | -69.96 | -298.6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77 | 6.38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364.89 | 479.05 | -239.59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71.30 | 72.29 | -35.92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93.59 | 406.76 | -203.67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 49.68 | 1.54 | 0.04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43.91 | 405.21 | -203.71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2.18 | 1.72 | 1.76 |
速动比率(倍) | 2.02 | 1.49 | 1.5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5.57 | 55.89 | 57.3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28 | 1.47 | 1.09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4.10 | 3.86 | 2.98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9,902.00 | 9,843.35 | 6,077.24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478.34 | 5,528.62 | 3,738.25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6,234.43 | 5,123.40 | 3,941.96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6.72 | 3.61 | 5.5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1.63 | 0.73 | -0.90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86 | 0.10 | 2.09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65 | 6.32 | 5.08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9 | 0.11 | 0.12 |
1-1-273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会计期间 | 计算口径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19年度 | 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0.38 | 0.72 | 0.72 |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9.99 | 0.69 | 0.69 | |
2018年度 | 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1.91 | 0.69 | 0.69 |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1.03 | 0.64 | 0.64 | |
2017年度 | 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1.07 | 0.52 | 0.52 |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1.67 | 0.55 | 0.55 |
1-1-274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SS=S
+S
+Si×Mi÷M
-Sj×Mj÷M
-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
+S
+Si×Mi÷M
-Sj×Mj÷M
-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成果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7.27 | 68,477.33 | 74.14 | 39,322.85 | 49.74 |
营业毛利 | 19,306.55 | 0.87 | 19,139.66 | 42.04 | 13,474.52 | 63.47 |
营业利润 | 8,331.30 | 19.20 | 6,989.63 | 36.88 | 5,106.25 | 64.22 |
利润总额 | 8,272.85 | 17.46 | 7,043.17 | 46.50 | 4,807.57 | 47.20 |
净利润 | 6,817.46 | 13.56 | 6,003.25 | 55.04 | 3,871.98 | 37.02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6,478.34 | 17.18 | 5,528.62 | 47.89 | 3,738.25 | 32.29 |
1-1-27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营业收入由2017年的39,322.85万元增长至2019年的73,455.92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6.68%;营业毛利由2017年的13,474.52万元增长至2019年的19,306.55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9.70%。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由2017年的3,738.25万元增长至2019年的6,478.3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1.64%,盈利能力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态势。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73,386.73 | 99.91 | 68,398.51 | 99.88 | 39,267.14 | 99.86 |
其他业务收入 | 69.19 | 0.09 | 78.82 | 0.12 | 55.71 | 0.14 |
合计 | 73,455.92 | 100.00 | 68,477.33 | 100.00 | 39,322.85 | 100.00 |
1-1-276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环保设备 | 72,457.47 | 98.73 | 67,529.40 | 98.73 | 39,179.81 | 99.78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 59,320.34 | 80.83 | 59,345.99 | 86.77 | 32,381.09 | 82.46 |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 12,744.38 | 17.37 | 7,869.20 | 11.50 | 6,363.45 | 16.21 |
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 392.74 | 0.54 | 314.22 | 0.46 | 435.27 | 1.11 |
2、环保增值服务 | 929.26 | 1.27 | 869.11 | 1.27 | 87.32 | 0.22 |
托管运维 | 174.51 | 0.24 | 101.18 | 0.15 | 87.32 | 0.22 |
第三方检测 | 754.76 | 1.03 | 767.93 | 1.12 | - | - |
合计 | 73,386.73 | 100.00 | 68,398.51 | 100.00 | 39,267.14 | 100.00 |
1-1-277
增幅83.27%,主要是由于随着光伏、光电等泛半导体产业投资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订单需求旺盛,在泛半导体领域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所致。2019年,公司制程污染防控设备销售收入与2018年基本持平,主要系光伏、光电等泛半导体领域销售收入保持稳定所致。
②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主要处理重工业企业在生产环节末端集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目前主要应用于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末端污染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末端污染治理设备分别实现销售收入6,363.45万元、7,869.20万元和12,744.38万元,销售规模呈增长趋势。2017年,公司大力开发钢铁冶金领域客户,引进沙钢集团展开合作,当年末端污染治理设备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公司与济源钢铁、建龙特钢等大型钢铁企业均建立了业务关系,末端污染治理设备收入进一步提高;2019年,末端污染治理设备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宏昌钢板、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烟气治理项目于当年完工验收并确认收入所致。
③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公司自主研发的远程在线监测系统主要是对环保设备运行、排放检测等数据实时采集,经监测平台技术分析、处理,获取目标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及废气排放达标情况的相关数据。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远程在线监测系统分别实现销售收入435.27万元、314.22万元和392.74万元。
④环保增值服务
随着公司客户群体、设备销售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的环保增值服务业务也实现逐年增长,服务种类不断丰富,报告期内目前公司实现收入的环保增值服务主要包括托管运维和第三方检测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增值服务合计实现销售收入87.32万元、869.11万元和
929.26万元。2018年的环保增值服务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18年9月收购了顺泽环境51%股权,自收购完成之日起将顺泽环境及其全资子公司
1-1-278
顺泽检测的收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顺泽环境主要从事VOCs检测与修复服务,顺泽检测主要从事环境污染检测服务。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境内业务 | 67,354.40 | 91.78 | 62,415.91 | 91.25 | 38,178.10 | 97.23 |
华东地区 | 58,297.16 | 79.44 | 49,756.49 | 72.74 | 27,930.85 | 71.13 |
其他地区 | 9,057.24 | 12.34 | 12,659.42 | 18.51 | 10,247.24 | 26.10 |
2、境外业务 | 6,032.33 | 8.22 | 5,982.60 | 8.75 | 1,089.04 | 2.77 |
合计 | 73,386.73 | 100.00 | 68,398.51 | 100.00 | 39,267.14 | 100.00 |
1-1-279
单位:万元、%
主要行业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泛半导体 | 58,037.86 | 79.08 | 55,616.04 | 81.31 | 25,081.67 | 63.87 |
精细化工 | 235.18 | 0.32 | 3,219.89 | 4.71 | 2,512.70 | 6.40 |
汽车制造 | 909.59 | 1.24 | 538.63 | 0.79 | 1,068.82 | 2.72 |
钢铁冶金 | 10,334.32 | 14.08 | 4,759.36 | 6.96 | 4,206.57 | 10.71 |
水泥建材 | 2,351.29 | 3.20 | 1,080.20 | 1.58 | 2,035.90 | 5.18 |
其他 | 1,518.49 | 2.07 | 3,184.39 | 4.66 | 4,361.48 | 11.11 |
合计 | 73,386.73 | 100.00 | 68,398.51 | 100.00 | 39,267.14 | 100.00 |
1-1-280
期性,收入季节性变动特征与发行人所处行业、业务模式、客户需求相匹配。
(6)客户委托付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客户委托付款金额及占收入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客户委托付款金额 | 510.40 | 44.96 | 244.23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69 | 0.07 | 0.62 |
1-1-281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现金销售合计 | 6.22 | 34.91 | 3.30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1% | 0.05% | 0.01%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现金采购合计 | - | 0.05 | 28.33 |
采购总额 | 45,461.05 | 55,070.46 | 25,314.77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 | 0.00% | 0.11% |
1-1-282
户,发行人将持续规范销售收款及采购付款途径,减少或避免现金交易。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成本 | 54,149.36 | 100.00 | 49,337.67 | 100.00 | 25,848.33 | 100.00 |
其他业务成本 | - | - | - | - | - | - |
合计 | 54,149.36 | 100.00 | 49,337.67 | 100.00 | 25,848.33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环保设备销售 | 53,816.91 | 99.39 | 49,167.48 | 99.66 | 25,757.89 | 99.65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 43,717.80 | 80.74 | 42,905.03 | 86.96 | 21,422.30 | 82.88 |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 9,844.56 | 18.18 | 6,070.26 | 12.30 | 4,150.79 | 16.06 |
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 254.54 | 0.47 | 192.19 | 0.39 | 184.81 | 0.71 |
2、环保增值服务 | 332.45 | 0.61 | 170.19 | 0.34 | 90.43 | 0.35 |
托管运维 | 108.08 | 0.20 | 65.61 | 0.13 | 90.43 | 0.35 |
第三方检测 | 224.38 | 0.41 | 104.58 | 0.21 | - | - |
合计 | 54,149.36 | 100.00 | 49,337.67 | 100.00 | 25,848.33 | 100.00 |
1-1-28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36,547.23 | 83.60 | 34,028.69 | 79.31 | 16,677.56 | 77.85 |
外购劳务 | 2,822.69 | 6.46 | 4,678.45 | 10.90 | 2,454.50 | 11.46 |
直接人工 | 1,996.03 | 4.57 | 1,761.87 | 4.11 | 809.85 | 3.78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351.86 | 5.38 | 2,436.03 | 5.68 | 1,480.39 | 6.91 |
总计 | 43,717.80 | 100.00 | 42,905.03 | 100.00 | 21,422.30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7,153.90 | 72.67 | 4,316.38 | 71.11 | 3,024.21 | 72.86 |
外购劳务 | 2,525.17 | 25.65 | 1,292.51 | 21.29 | 932.38 | 22.46 |
直接人工 | 71.04 | 0.72 | 192.81 | 3.18 | 131.36 | 3.16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94.45 | 0.96 | 268.56 | 4.42 | 62.83 | 1.51 |
总计 | 9,844.56 | 100.00 | 6,070.26 | 100.00 | 4,150.79 | 100.00 |
1-1-284
材等行业,这些行业尤其钢铁冶金行业的设备安装难度及工作量相对较高,故外购劳务占比与制程污染防控设备相比较高。2019年,外购劳务成本占比同比增加,主要系宏昌钢板锅炉烟气处理设备项目的施工安装工作量较大,而公司自身人力、产能不足,故通过外购施工安装劳务予以解决,导致外购劳务成本有所增加。
(2)外购劳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各期,劳务外包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如下:
单位:小时、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外购劳务采购额 | 5,705.64 | 6,344.15 | 3,942.88 |
营业成本 | 54,149.36 | 49,337.67 | 25,848.33 |
占营业成本比 | 10.54 | 12.86 | 15.25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占营业收入比 | 7.77 | 9.26 | 10.03 |
1-1-285
现场进行简单加工。第四,公司自身研发的重心在于整体方案设计,在整体方案下公司将部分环保设备组件的工艺流程、内部构造、管路设计等方面的设计采用外购设计咨询服务完成,以提高效率,满足项目工期及交货要求。因此,综合项目需要、生产效率及成本控制等多方面的考量,同时为确保向客户供货的及时性,公司外购劳务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龙净环保、国林科技、雪浪环境均有较大金额的外购劳务;永清环保由于上市时间较早,未查阅到其公告中关于外购劳务的相关信息披露。因此,公司外购劳务金额较大的情况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劳务的采购定价系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工作量及综合单价测算总价款进行报价。公司在参考市场价的基础上,结合供应商的合作历史、供应能力、交货及时性、完成质量等综合实力及成本控制等多方面考虑,通过询价、比价后与供应商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劳务供应商均不是公司关联方,公司外购劳务金额定价公允,外购劳务成本对公司财务数据不存在较大影响。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主营业务毛利 | 19,237.37 | 19,060.84 | 13,418.81 |
其他业务毛利 | 69.19 | 78.82 | 55.71 |
综合毛利 | 19,306.55 | 19,139.66 | 13,474.52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6.21 | 27.87 | 34.17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综合毛利率 | 26.28 | 27.95 | 34.27 |
1-1-286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环保设备销售 | 18,640.56 | 96.90 | 18,361.93 | 96.33 | 13,421.92 | 100.02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 15,602.54 | 81.11 | 16,440.96 | 86.26 | 10,958.80 | 81.67 |
末端污染处理设备 | 2,899.82 | 15.07 | 1,798.94 | 9.44 | 2,212.66 | 16.49 |
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 138.20 | 0.72 | 122.03 | 0.64 | 250.46 | 1.87 |
2、环保增值服务 | 596.81 | 3.10 | 698.92 | 3.67 | -3.11 | -0.02 |
托管运维 | 66.43 | 0.35 | 35.57 | 0.19 | -3.11 | -0.02 |
第三方检测 | 530.38 | 2.76 | 663.35 | 3.48 | - | - |
合计 | 19,237.37 | 100.00 | 19,060.84 | 100.00 | 13,418.81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1、环保设备销售 | 25.73 | 98.73 | 27.19 | 98.73 | 34.26 | 99.78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 | 26.30 | 80.83 | 27.70 | 86.77 | 33.84 | 82.46 |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 22.75 | 17.37 | 22.86 | 11.50 | 34.77 | 16.21 |
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 35.19 | 0.54 | 38.84 | 0.46 | 57.54 | 1.11 |
2、环保增值服务 | 64.22 | 1.27 | 80.42 | 1.27 | -3.56 | 0.22 |
托管运维 | 38.07 | 0.24 | 35.16 | 0.15 | -3.56 | 0.22 |
第三方检测 | 70.27 | 1.03 | 86.38 | 1.12 | - | - |
合计 | 26.21 | 100.00 | 27.87 | 100.00 | 34.17 | 100.00 |
1-1-287
现出下降趋势。具体各产品的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1)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制程污染防控设备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3.84%、27.70%和
26.30%,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制程污染防控设备销售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公司所处环保行业竞争加剧,环保行业毛利率整体呈现下滑趋势,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总体情况一致;第二,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应用于不同下游行业的毛利率也存在一定差异,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属于定制化产品,公司根据不同下游行业客户的需求制定项目方案,报告期各期不同项目对设备性能、排放标准、现场工况条件等要求不同,在工艺设计、设备材料、人员配备等方面也存在差异,从而导致毛利率的变化。公司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应用主要下游行业毛利率及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
下游行业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毛利率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毛利率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毛利率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
泛半导体 | 26.30 | 78.88 | 26.90 | 81.20 | 33.33 | 63.66 |
精细化工 | 10.98 | 0.32 | 43.24 | 4.67 | 34.27 | 6.40 |
汽车制造 | 19.39 | 1.15 | 32.54 | 0.79 | 34.52 | 2.72 |
1-1-288
较高的泛半导体行业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
(2)末端污染治理设备毛利率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末端污染治理设备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4.77%、22.86%和
22.75%,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公司该产品下游应用行业结构调整所致。
公司末端污染治理设备应用主要下游行业毛利率及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
下游行业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毛利率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毛利率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毛利率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
钢铁冶金 | 20.02 | 14.08 | 25.07 | 6.96 | 35.37 | 10.71 |
水泥建材 | 35.96 | 3.20 | 35.38 | 1.58 | 36.55 | 5.18 |
1-1-289
大,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化导致销售单价下降所致。2017年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系2017年公司在线监测系统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苏州市升降机械协会,平均单价约5.83万元/台(套);2018年在线监测系统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家具、塑胶等中小型企业,平均单价约3.61万元/台(套),单价降幅同比超过38.08%。2019年毛利率同比小幅下降,主要系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因客户需求不同,采购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4)环保增值服务毛利率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扩大环保增值服务业务范围,逐步形成包括托管运维、第三方检测在内的环保增值服务产业链,环保服务具有轻资产的特点,主要成本为人工支出、相关维保材料的采购成本等,故环保服务毛利率整体上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受销售定价影响较大。
① 托管运维业务
报告期内,托管运维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6%、35.16%和38.07%。2017年托管运维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公司为长期合作客户天合光能提供后期维护保养服务,为提升客户黏度,增值服务收费较低,故导致2017年托管运维业务的毛利率为负。
② 第三方检测业务
2018年、2019年,第三方检测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86.38%、70.27%。2018年公司切入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当期第三方检测业务毛利率为86.38%,主要系顺泽环境业务发展迅速所致。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取标准
公司主营业务为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C3591)”。公司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为:同处环保行业且主要产品为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或服务的上市公司。
公司梳理了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行业的公司情况,并结合与公司主营业务、主
1-1-290
要产品的可比性,最终选择龙净环保(600388)、永清环保(300187)、国林科技(300786)、雪浪环境(300385)、奥福环保(688021)五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主营业务 | 主要产品 | 最近一年主要收入构成 | 应用领域 |
龙净环保 | 大气污染治理设备销售及工程服务 | 除尘器及配套设备,烟气脱硫脱硝系统,水处理环保设备,脱硝催化剂 | 脱硫、脱硝、除尘器及配套设备及安装收入合计占比为91.72% | 电力、建材、冶金等末端污染治理领域 |
永清环保 |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服务、土壤污染修复、清洁能源发电及环境咨询服务 | EPC、PPP及BOT等工程业务为主 | 大气净化工程项目及运营收入占比为52.67% | 造纸、冶金等末端污染治理领域 |
国林科技 |
以大型臭氧发生器为主,涵盖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集成设备 | 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及配套收入占比为86.71% | 烟气脱硝处理、市政给水深度处理、市政污水和中水处理、各类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 | ||
雪浪环境 | 烟气净化处理设备销售、灰渣处理设备销售、危险废弃物处置运营 | 烟气净化系统设备、灰渣处理设备等环保设备,以及废物处理、油污处理等其他业务 | 烟气净化系统设备收入占比为70.15% | 垃圾焚烧发电、钢铁冶金等末端污染治理领域 |
奥福环保 | 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及以蜂窝陶瓷为核心部件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 | 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 | 蜂窝陶瓷载体、VOCs废气处理设备收入合计占比为98.56% | 汽车尾气处理、石化、印刷、医药、电子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 |
发行人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以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和末端污染治理设备销售为主 |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和末端污染治理设备收入合计占比为98.20% | 泛半导体、精细化工、汽车制造等对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污染控制的精密制造业,以及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对生产末端污染治理需求量大的传统制造业 |
1-1-291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方面具有相似性,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存在部分重合,综合来看具有可比性。
(2)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龙净环保 | 22.24 | 24.08 | 24.69 |
永清环保 | 25.87 | 20.62 | 25.52 |
国林科技 | 40.84 | 40.72 | 42.37 |
雪浪环境 | 24.24 | 24.66 | 29.9 |
奥福环保 | 50.32 | 47.47 | 59.89 |
行业平均 | 32.70 | 31.51 | 36.47 |
发行人 | 26.28 | 27.95 | 34.27 |
1-1-292
用领域等方面相似的产品;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与公司末端污染防控设备相似的产品,具有可比性。
报告期内,公司末端污染治理设备与可比公司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产品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龙净环保 | 脱硫、脱硝工程项目,除尘器及配套设备及安装 | 22.26 | 24.00 | 24.55 |
永清环保 | 大气净化工程及运营服务 | 30.74 | 23.12 | 24.61 |
国林环保 | 大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 备及配套 | 37.58 | 37.77 | 38.93 |
雪浪环境 | 烟气净化系统设备 | 22.62 | 27.82 | 27.62 |
奥福环保 | VOCs废气处理设备 | 14.73 | 23.79 | 32.03 |
平均值 | 25.59 | 27.30 | 29.55 | |
发行人 | 末端污染治理设备 | 22.75 | 22.86 | 34.77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销售费用 | 1,924.45 | 2.62 | 1,821.71 | 2.66 | 1,129.89 | 2.87 |
管理费用 | 3,405.29 | 4.64 | 3,427.63 | 5.01 | 1,935.04 | 4.92 |
研发费用 | 2,393.68 | 3.26 | 2,133.26 | 3.12 | 1,383.01 | 3.52 |
财务费用 | 851.43 | 1.16 | 2,180.19 | 3.18 | 1,059.87 | 2.70 |
1-1-293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费用合计 | 8,574.85 | 11.67 | 9,562.78 | 13.96 | 5,507.81 | 14.01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 | 68,477.33 | / | 39,322.85 | /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差旅费 | 515.97 | 26.81 | 434.72 | 23.86 | 288.82 | 25.56 |
业务招待费 | 650.38 | 33.80 | 545.47 | 29.94 | 275.06 | 24.34 |
职工薪酬 | 391.64 | 20.35 | 275.55 | 15.13 | 272.20 | 24.09 |
售后维保费 | 191.70 | 9.96 | 168.97 | 9.28 | 131.82 | 11.67 |
广告宣传费 | 62.73 | 3.26 | 311.68 | 17.11 | 34.93 | 3.09 |
办公费 | 9.34 | 0.49 | 7.17 | 0.39 | 19.42 | 1.72 |
其他 | 102.70 | 5.34 | 78.16 | 4.29 | 107.64 | 9.53 |
合计 | 1,924.45 | 100.00 | 1,821.71 | 100.00 | 1,129.89 | 100.00 |
1-1-29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龙净环保 | 2.47 | 2.34 | 2.19 |
永清环保 | 3.49 | 3.57 | 3.71 |
国林科技 | 7.55 | 6.90 | 7.54 |
雪浪环境 | 3.09 | 2.82 | 3.09 |
奥福环保 | 4.57 | 4.56 | 4.04 |
行业平均 | 4.23 | 4.04 | 4.11 |
仕净环保 | 2.62 | 2.66 | 2.87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1,587.68 | 46.62 | 1,413.06 | 41.23 | 832.76 | 43.04 |
业务招待费 | 576.08 | 16.92 | 468.67 | 13.67 | 410.50 | 21.21 |
中介服务费 | 275.59 | 8.09 | 875.86 | 25.55 | 217.56 | 11.24 |
差旅费 | 93.74 | 2.75 | 65.52 | 1.91 | 79.01 | 4.08 |
折旧及摊销费 | 320.90 | 9.42 | 196.68 | 5.74 | 152.52 | 7.88 |
车辆使用费 | 118.21 | 3.47 | 70.84 | 2.07 | 58.25 | 3.01 |
办公会议费 | 82.52 | 2.42 | 32.37 | 0.94 | 46.71 | 2.41 |
其他 | 350.57 | 10.29 | 304.63 | 8.89 | 137.75 | 7.12 |
1-1-295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合计 | 3,405.29 | 100.00 | 3,427.63 | 100.00 | 1,935.04 | 100.00 |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龙净环保 | 5.28 | 5.31 | 5.45 |
永清环保 | 17.47 | 12.73 | 6.27 |
国林科技 | 4.95 | 4.30 | 5.22 |
雪浪环境 | 7.76 | 8.22 | 7.82 |
奥福环保 | 9.08 | 9.59 | 8.98 |
行业平均 | 8.91 | 8.03 | 6.75 |
仕净环保 | 4.64 | 5.01 | 4.92 |
1-1-296
水平,是由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所处的业务发展阶段不同,所采取薪酬政策也不同所致,公司现阶段的管理费用率具有业务合理性。
3、研发费用
(1)公司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1,702.09 | 71.11 | 1,627.03 | 76.27 | 997.95 | 72.16 |
职工薪酬 | 654.41 | 27.34 | 493.66 | 23.14 | 366.38 | 26.49 |
其他费用 | 37.18 | 1.55 | 12.57 | 0.59 | 18.68 | 1.35 |
合计 | 2,393.68 | 100.00 | 2,133.26 | 100.00 | 1,383.01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研发费用 | 2,393.68 | 2,133.26 | 1,383.01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6,478.34 | 5,528.62 | 3,738.25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 3.26 | 3.12 | 3.52 |
研发费用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重 | 36.95 | 38.59 | 37.00 |
1-1-297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预算金额 | 实际金额 | 实施进度 |
1 | 1GW光伏项目废气设备升级改造研发 | 414.50 | 412.46 | 已完成 |
2 | 酸洗废气处理设备研发 | 294.50 | 301.04 | 已完成 |
3 | 自动加药系统升级研发 | 164.50 | 166.32 | 已完成 |
4 | 光伏组件生产废气处理设备的研发 | 334.50 | 336.18 | 已完成 |
5 | 2GW光伏项目废气系统研发 | 184.50 | 184.22 | 已完成 |
6 | 高浓度NOX废气处理系统升级研发 | 174.50 | 173.76 | 已完成 |
7 | 铜箔废气处理系统研发 | 254.50 | 254.46 | 已完成 |
8 | 酸碱及VOC废气综合治理系统研发 | 194.50 | 200.47 | 已完成 |
9 | 光伏废气NOX系统加药装置升级研发 | 184.50 | 183.85 | 已完成 |
10 | 油雾处理系统改造研发 | 134.50 | 136.24 | 已完成 |
11 | 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连续在线监测技术的研发 | 20.00 | 21.98 | 已完成 |
12 | 基于在线监测的高效除尘系统的研究 | 23.00 | 22.71 | 已完成 |
小计 | 2,393.68 |
序号 | 项目 | 预算金额 | 实际金额 | 实施进度 |
1 | 氮氧化物废气处理系统的设计开发 | 184.50 | 187.23 | 已完成 |
2 | 酸碱排废气处理系统的研发设计 | 284.50 | 288.13 | 已完成 |
3 | 光伏产业小型废气处理塔的设计开发 | 334.50 | 339.46 | 已完成 |
4 | 黑硅工程废气处理系统的研究开发 | 264.50 | 258.70 | 已完成 |
5 | 酸雾抽风设备的研发设计 | 329.50 | 326.35 | 已完成 |
6 | 尾气处理设备的研发设计 | 224.50 | 225.98 | 已完成 |
7 | 小型氨气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 | 234.50 | 229.37 | 已完成 |
8 | 坩埚粉尘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 | 284.50 | 278.04 | 已完成 |
小计 | 2,133.26 |
序号 | 项目 | 预算金额 | 实际金额 | 实施进度 |
1 | 机站小型除尘器研发 | 107.50 | 105.57 | 已完成 |
1-1-298
序号 | 项目 | 预算金额 | 实际金额 | 实施进度 |
2 | 大型动力电池用电解铜箔废气处理项目的设计开发 | 262.50 | 266.59 | 已完成 |
3 | 光伏电池片行业700MW废气治理的技术研究 | 292.50 | 269.10 | 已完成 |
4 | 电池PERC废气提标改造技术的研发 | 262.50 | 264.74 | 已完成 |
5 | 汽车行业排烟除尘技术的研发 | 242.50 | 247.68 | 已完成 |
6 | 新型离心式除油风机及静电式除油除尘器的设计开发 | 232.50 | 229.32 | 已完成 |
小计 | 1,383.01 |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龙净环保 | 4.23 | 4.64 | 5.29 |
永清环保 | 3.36 | 3.25 | 3.04 |
国林科技 | 4.10 | 3.91 | 5.30 |
雪浪环境 | 3.91 | 3.57 | 3.23 |
奥福环保 | 10.81 | 6.52 | 6.01 |
行业平均 | 5.28 | 4.38 | 4.57 |
仕净环保 | 3.26 | 3.12 | 3.52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利息费用总额 | 1,409.57 | 165.55 | 2,653.03 | 121.69 | 1,064.31 | 100.42 |
1-1-299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减:利息资本化 | 215.13 | 25.27 | 124.03 | 5.69 | - | - |
利息费用 | 1,194.45 | 140.29 | 2,529.00 | 116.00 | 1,064.31 | 100.42 |
减:利息收入 | 401.76 | 47.19 | 317.44 | 14.56 | 22.86 | 2.16 |
汇兑损益 | 13.56 | 1.59 | -67.97 | -3.12 | 1.96 | 0.18 |
手续费及其他 | 45.19 | 5.31 | 36.61 | 1.68 | 16.46 | 1.55 |
合 计 | 851.43 | 100.00 | 2,180.19 | 100.00 | 1,059.87 | 100.00 |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龙净环保 | 1.27 | 0.76 | 0.34 |
永清环保 | 2.28 | 0.30 | -1.04 |
国林科技 | 0.28 | 2.69 | 4.26 |
雪浪环境 | 4.11 | 3.22 | 1.82 |
奥福环保 | 2.73 | 0.60 | 1.02 |
行业平均 | 2.13 | 1.51 | 1.28 |
仕净环保 | 1.16 | 3.18 | 2.70 |
1-1-300
(五)其他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2.53 | 312.68 | 274.15 |
教育费附加 | 95.37 | 134.01 | 120.41 |
地方教育附加 | 63.58 | 89.34 | 77.47 |
印花税 | 35.28 | 31.28 | 29.09 |
房产税 | 16.67 | 15.63 | 18.19 |
土地使用税 | 17.03 | 28.33 | 27.82 |
车船税 | 1.06 | 0.58 | 0.50 |
水利基金 | 26.48 | 18.13 | 3.32 |
合计 | 478.01 | 629.98 | 550.94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36 | -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264.59 | -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7.79 | - | - |
合计 | -2,345.74 | - | - |
1-1-301
提的坏账损失。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坏账准备 | - | -2,036.44 | -1,979.61 |
存货跌价准备 | - | -313.64 | -379.40 |
合计 | - | -2,350.08 | -2,359.02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处置利得 | - | 306.96 |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45 | - | -7.04 |
合计 | 1.45 | 306.96 | -7.04 |
1-1-302
公司据此将房屋及附属物补偿金额与房屋账面价值的差额306.96万元计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0.77 | 6.38 | - |
政府补助 | 421.12 | 79.47 | 56.54 |
合计 | 421.88 | 85.85 | 56.54 |
序号 | 补助内容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招商引资奖励 | 207.83 | 与收益相关 |
2 | 2019年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第四批) | 109.20 | 与收益相关 |
3 | 2018年度企业博士后工作资助经费 | 29.00 | 与收益相关 |
4 | 苏州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金融专项)项目经费 | 21.00 | 与收益相关 |
5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8.65 | 与收益相关 |
6 | 苏州市2017年度第二十批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产业化及联合创新)项目及经费 | 12.25 | 与收益相关 |
7 | 太平街道2018年度优秀企业奖励资金 | 10.00 | 与收益相关 |
8 | 稳岗补贴 | 4.39 | 与收益相关 |
1-1-303
序号 | 补助内容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9 | 2019年宁国市第一批职业培训补贴 | 3.50 | 与收益相关 |
10 | 宁国市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费返还 | 1.86 | 与收益相关 |
11 | 2019年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第三批) | 1.00 | 与收益相关 |
12 | 2018年度相城区科技创新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0.80 | 与收益相关 |
13 | 2019年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第一批) | 0.52 | 与收益相关 |
14 | 2018年度阳澄湖紧缺专技人才计划“企业技术人才”获评企业一次性奖励 | 0.50 | 与收益相关 |
15 | 增值税进项加计扣除10% | 0.32 | 与收益相关 |
16 | 2018年度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0.20 | 与收益相关 |
17 | 2019年度知识产权省级专项资金 | 0.1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21.12 | / |
序号 | 补助内容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1 | 2018年第二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5.00 | 与收益相关 |
2 | 太平街道2017年度优秀企业-纳税贡献奖励 | 4.00 | 与收益相关 |
3 | 太平街道2017年度优秀企业-发展潜力奖 | 4.00 | 与收益相关 |
4 | 厂房搬迁费补偿款 | 5.09 | 与收益相关 |
5 | 2017年度相城区第二批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科技)经费 | 0.30 | 与收益相关 |
6 | 苏州市2017年度第二十批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产业化及联合创新)项目及经费 | 36.75 | 与收益相关 |
7 | 2018年度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专项经费(科技第三批) | 1.20 | 与收益相关 |
8 | 苏州市2018年度第十四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金融专项)项目经费 | 11.51 | 与收益相关 |
9 | 2018年度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0.80 | 与收益相关 |
10 | 稳岗补贴 | 3.44 | 与收益相关 |
11 | 2017年省级商务发展切块资金预算指标 | 7.38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79.47 | / |
序号 | 补助内容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1 | 2015年度获评市、区两级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 | 0.50 | 与收益相关 |
1-1-304
序号 | 补助内容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2 | 相城区用人单位吸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0.83 | 与收益相关 |
3 | 2017相城区第一批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科技)经费 | 6.20 | 与收益相关 |
4 | 2017年度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0.00 | 与收益相关 |
5 | 2016年度实施品牌战略政府奖励资金计划 | 5.00 | 与收益相关 |
6 | 2017年省财政促进金融创新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非切块部分) | 30.00 | 与收益相关 |
7 | 稳岗补贴 | 3.51 | 与收益相关 |
8 | 2016年度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 0.30 | 与收益相关 |
9 | 2017年度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 | 0.2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56.54 | /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政府补助 | - | 123.50 | - |
其他 | 33.04 | 22.32 | 27.17 |
合计 | 33.04 | 145.82 | 27.17 |
序号 | 补助内容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1 | 厂房拆迁停产停业补助 | 100.01 | 与收益相关 |
2 | 厂房拆迁规定期限内签约及腾空房屋奖励 | 23.49 | 与收益相关 |
1-1-305
序号 | 补助内容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23.50 | /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50.00 | 20.00 | 5.00 |
税收滞纳金 | 1.25 | - | 253.23 |
其他 | 40.24 | 72.28 | 67.61 |
合计 | 91.48 | 92.28 | 325.85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1,668.33 | 1,223.13 | 1,430.5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2.94 | -183.21 | -494.96 |
合计 | 1,455.39 | 1,039.92 | 935.59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5 | 306.96 | -7.04 |
1-1-306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1.12 | 202.97 | 64.5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32.70 | 1.6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45 | -69.96 | -298.6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77 | 6.38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364.89 | 479.05 | -239.59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71.30 | 72.29 | -35.92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93.59 | 406.76 | -203.67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 49.68 | 1.54 | 0.04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43.91 | 405.21 | -203.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78.34 | 5,528.62 | 3,738.25 |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 3.76% | 7.33% | -5.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234.43 | 5,123.40 | 3,941.96 |
报告期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应交税额 | 本期已交税额 | 期末余额 |
2019年度 | 3,311.05 | 2,976.37 | 5,051.93 | 1,235.49 |
2018年度 | 2,938.80 | 4,507.95 | 4,135.70 | 3,311.05 |
2017年度 | 2,075.03 | 3,503.97 | 2,640.20 | 2,938.80 |
1-1-307
2、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应交税额 | 本期已交税额 | 期末余额 |
2019年度 | 1,100.60 | 1,658.80 | 2,381.63 | 377.77 |
2018年度 | 1,153.80 | 1,232.67 | 1,285.87 | 1,100.60 |
2017年度 | 521.75 | 1,430.55 | 798.50 | 1,153.8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利润总额 | 8,272.85 | 7,043.17 | 4,807.5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40.93 | 1,056.48 | 721.1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77.09 | 140.11 | 54.14 |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 20.02 | -55.46 | 75.0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7.77 | 91.52 | 173.88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8.55 | 0.66 |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 | -208.97 | -193.38 | -88.63 |
所得税费用 | 1,455.39 | 1,039.92 | 935.59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133,988.54 | 91.07 | 122,187.15 | 91.35 | 86,751.43 | 94.03 |
非流动资产 | 13,132.31 | 8.93 | 11,575.55 | 8.65 | 5,503.96 | 5.97 |
资产合计 | 147,120.84 | 100.00 | 133,762.70 | 100.00 | 92,255.39 | 100.00 |
1-1-308
91.07%,主要由于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等流动资产随之增长所致;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比重逐年增加,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程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46,378.53 | 34.61 | 43,093.72 | 35.27 | 25,486.67 | 29.38 |
应收票据 | 1,864.66 | 1.39 | 2,311.51 | 1.89 | 3,683.93 | 4.25 |
应收账款 | 66,115.81 | 49.34 | 48,248.15 | 39.49 | 45,203.86 | 52.11 |
预付款项 | 8,634.36 | 6.44 | 10,886.06 | 8.91 | 2,257.37 | 2.60 |
其他应收款 | 963.90 | 0.72 | 884.19 | 0.72 | 510.36 | 0.59 |
存货 | 9,718.68 | 7.25 | 16,685.80 | 13.66 | 8,888.66 | 10.25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 519.46 | 0.60 |
其他流动资产 | 312.60 | 0.23 | 77.70 | 0.06 | 201.13 | 0.23 |
流动资产 合计 | 133,988.54 | 100.00 | 122,187.15 | 100.00 | 86,751.43 | 100.00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库存现金 | 3.59 | 0.01 | 3.11 | 0.0072 | 0.16 | 0.0006 |
银行存款 | 32,745.88 | 70.61 | 24,407.78 | 56.64 | 23,372.44 | 91.70 |
其他货币资金 | 13,629.06 | 29.39 | 18,682.84 | 43.35 | 2,114.07 | 8.29 |
合计 | 46,378.53 | 100.00 | 43,093.72 | 100.00 | 25,486.67 | 100.00 |
1-1-309
资金主要包括定期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等。
2018年末货币资金较2017年末增加了17,607.05万元,同比增长69.08%,主要是由本期增资扩股吸收投资、取得银行贷款以及销售回款增多所致。
2019年末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增加了3,284.8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增资扩股吸收投资、新增银行贷款导致银行存款相应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68.02 | - | 1,768.02 | 2,311.51 | - | 2,311.51 | 3,683.93 | - | 3,683.93 |
其中: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 | -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 | 3.36 | 96.64 | - | - | - | - | - | - |
其中: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 | 3.36 | 96.64 | - | - | - | - | - | - |
合计 | 1,868.02 | 3.36 | 1,864.66 | 2,311.51 | - | 2,311.51 | 3,683.93 | - | 3,683.93 |
1-1-310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663.76 | - | 4,649.32 | - | 3,642.78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100.00 | - | - | - | - |
合计 | 3,663.76 | 100.00 | 4,649.32 | - | 3,642.78 | - |
类型 | 2019年12月31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后兑付金额 |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663.76 | - | 3,427.59 |
商业承兑汇票 | - | 100.00 | 100.00 |
合计 | 3,663.76 | 100.00 | 3,527.59 |
类型 | 2018年12月31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后兑付金额 |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4,649.32 | - | 4,649.32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计 | 4,649.32 | - | 4,649.32 |
1-1-311
③2017年末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7年12月31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后兑付金额 |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642.78 | - | 3,642.78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计 | 3,642.78 | - | 3,642.78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73,909.10 | 54,163.52 | 49,113.10 |
坏账准备 | 7,793.29 | 5,915.37 | 3,909.25 |
应收账款净额 | 66,115.81 | 48,248.15 | 45,203.8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 ||
金额 | 变动比例 | 金额 | 变动比例 | 金额 | |
应收账款 | 66,115.81 | 37.03 | 48,248.15 | 6.73 | 45,203.86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7.27 | 68,477.33 | 74.14 | 39,322.85 |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 | 90.01 | - | 70.46 | - | 114.96 |
1-1-312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8.49 | 0.13 | 98.49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810.60 | 99.87 | 7,694.80 | 10.43 | 66,115.81 |
其中: 应收其他企业客户 | 73,810.60 | 99.87 | 7,694.80 | 10.43 | 66,115.81 |
合计 | 73,909.10 | 100.00 | 7,793.29 | 10.54 | 66,115.81 |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3,604.29 | 98.97 | 5,356.14 | 9.99 | 48,248.1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59.23 | 1.03 | 559.23 | 100.00 | |
合计 | 54,163.52 | 100.00 | 5,915.37 | 10.92 | 48,248.15 |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48,521.17 | 98.79 | 3,403.31 | 7.01 | 45,117.8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91.93 | 1.21 | 505.93 | 85.47 | 86.00 |
合计 | 49,113.10 | 100.00 | 3,909.25 | 7.96 | 45,203.86 |
1-1-313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期末余额 | 计提理由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
安阳市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3.89 | 53.8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丰球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10 | 28.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尚源实业有限公司 | 16.50 | 16.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8.49 | 98.49 | 100.00 | - |
客户 | 期末余额 | 计提理由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浙江丰球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10 | 28.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尚源实业有限公司 | 16.50 | 16.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阳市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3.89 | 53.8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四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60.38 | 60.3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 | 49.20 | 49.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威新能源(成都)电池有限公司 | 16.50 | 16.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6.66 | 286.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苏州昊卓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0 | 4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59.23 | 559.23 | 100.00 |
客户 | 期末余额 | 计提理由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浙江丰球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10 | 28.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尚源实业有限公司 | 16.50 | 16.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阳市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3.89 | 53.8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四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60.38 | 60.3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 | 69.20 | 69.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1-1-314
客户 | 期末余额 | 计提理由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天威新能源(成都)电池有限公司 | 29.20 | 29.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6.66 | 200.66 | 7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苏州昊卓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0 | 4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 计 | 591.93 | 505.93 |
账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损失率 | |
1年以内 | 48,731.16 | 1,637.37 | 3.36 |
1至2年 | 11,469.55 | 999.00 | 8.71 |
2至3年 | 6,558.90 | 941.20 | 14.35 |
3至4年 | 3,638.36 | 1,606.34 | 44.15 |
4至5年 | 1,934.23 | 1,032.49 | 53.38 |
5年以上 | 1,478.40 | 1,478.40 | 100.00 |
合计 | 73,810.60 | 7,694.80 | 10.43 |
账龄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411.17 | 284.11 | 1 | 26,300.72 | 263.01 | 1 |
1至2年 | 12,178.72 | 608.94 | 5 | 15,115.33 | 755.77 | 5 |
2至3年 | 9,029.60 | 1,805.92 | 20 | 5,359.61 | 1,071.92 | 20 |
3至4年 | 2,419.39 | 1,209.69 | 50 | 683.64 | 341.82 | 50 |
4至5年 | 589.70 | 471.76 | 80 | 455.38 | 364.31 | 80 |
5年以上 | 975.72 | 975.72 | 100 | 606.49 | 606.49 | 100 |
合计 | 53,604.29 | 5,356.14 | 9.99 | 48,521.17 | 3,403.31 | 7.01 |
1-1-315
项目质保期通常为验收后1-2年,所以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长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内,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公司账龄在2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5.36%、75.72%和81.56%,公司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
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对比
2019年度,公司采用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按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占账面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龙净环保 | 永清环保 | 国林科技 | 雪浪环境 | 奥福环保 |
按组合计提: |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363,404.23 | 38,419.50 | 21,008.72 | 76,241.43 | 12,983.33 |
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 38,195.30 | 2,963.87 | 3,115.48 | 7,609.88 | 924.13 |
按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占账面余额的比例 | 10.51% | 7.71% | 14.83% | 9.98% | 7.12% |
平均值 | 10.03% | ||||
发行人 | 10.43% |
账龄 | 发行人 | 龙净环保 | 永清环保 | 奥福环保 | 雪浪环境 | 国林科技 |
1年以内 | 1% | 1% | 1% | 5% | 5% | 5% |
1-2年 | 5% | 5% | 5% | 10%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30% | 30% | 20% | 30% |
3-4年 | 50% | 40% | 80% | 50% | 50% | 50% |
4-5年 | 80% | 60% | 80% | 80% | 5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100% |
1-1-316
④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 余额 | 计提坏账 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的比例 |
2019年 | 1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12,541.93 | 584.90 | 16.97 |
2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12,518.68 | 420.63 | 16.94 | |
3 |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300.00 | 110.88 | 4.46 | |
4 |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 2,603.00 | 87.46 | 3.52 | |
5 | 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48.70 | 258.62 | 3.45 | |
合计 | 33,512.31 | 1,462.49 | 45.34 | ||
2018年 | 1 | 南昌市东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4,880.44 | 48.80 | 9.01 |
2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3,921.37 | 156.27 | 7.24 | |
3 | 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038.73 | 150.87 | 5.61 | |
4 |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69.17 | 29.69 | 5.48 | |
5 | 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 | 2,630.00 | 83.50 | 4.86 | |
合计 | 17,439.70 | 469.14 | 32.20 | ||
2017年 | 1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7,806.80 | 78.07 | 15.90 |
2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3,524.83 | 129.55 | 7.18 | |
3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3,213.48 | 32.13 | 6.54 | |
4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2,395.43 | 84.37 | 4.88 | |
5 | 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 | 2,355.00 | 69.75 | 4.80 | |
合计 | 19,295.54 | 393.88 | 39.30 |
1-1-317
而未能及时回款的情形。对于公司主要客户,出于维系客户关系考虑,公司根据其信用情况,通常给予其12个月的信用期限,逾期是指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信用期限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逾期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信用期内 | 48,731.16 | 65.93 | 28,411.17 | 52.45 | 26,300.72 | 53.55 | |
逾期 应收 账款 | 1年以内 | 11,469.55 | 15.52 | 12,178.72 | 22.49 | 15,164.23 | 30.88 |
1至2年 | 6,558.90 | 8.87 | 9,078.50 | 16.76 | 5,359.61 | 10.91 | |
2至3年 | 3,638.36 | 4.92 | 2,419.39 | 4.47 | 1,058.98 | 2.16 | |
3年以上 | 3,511.13 | 4.75 | 2,075.75 | 3.83 | 1,229.57 | 2.50 | |
小计 | 25,177.94 | 34.07 | 25,752.35 | 47.55 | 22,812.38 | 46.45 | |
合计 | 73,909.10 | 100.00 | 54,163.52 | 100.00 | 49,113.10 | 100.00 |
客户 | 期末余额 | 计提理由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
安阳市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3.89 | 53.8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丰球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10 | 28.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尚源实业有限公司 | 16.50 | 16.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8.49 | 98.49 | 100.00 | - |
1-1-318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73,909.10 | 54,163.52 | 49,113.10 |
逾期应收账款金额 | 25,177.94 | 25,752.35 | 22,812.38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已收回款项金额 | 4,740.72 | 14,501.19 | 16,974.92 |
已收回款项占逾期金额的比例 | 18.83 | 56.31 | 74.41 |
2017年度 | |||
客户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冲回原因 |
昆山宜捷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 1.63 | 1.63 | 收回货款 |
合计 | 1.63 | 1.63 | |
2018年度 | |||
客户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冲回原因 |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收回货款 |
天威新能源(成都)电池有限公司 | 12.70 | 12.70 | 收回货款 |
合计 | 32.70 | 32.70 |
1-1-319
以及采购周期相关。2018年末,预付账款较2017年末增加了8,628.69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由于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正在执行的项目材料采购需求较大,为确保供货周期能满足客户要求,对项目关键设备、材料实施提前备货政策。公司在综合考虑项目预计进度和供应商交付周期后,针对项目制定具体采购计划,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从而导致2018年末预付款项大幅上升。2019年末,预付账款较2018年末减少了2,251.70万元,主要是一方面2018年末预付款项已在2019年入库结转存货,另一方面2019年当期采购入库较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预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7,995.33 | 92.60 | 10,505.46 | 96.50 | 1,966.88 | 87.13 |
1-2年 | 477.40 | 5.53 | 380.60 | 3.50 | 290.49 | 12.87 |
2-3年 | 161.63 | 1.87 | -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 | |
合计 | 8,634.36 | 100.00 | 10,886.06 | 100.00 | 2,257.37 | 100.00 |
年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预付金额 | 占预付账 款比例 | 账龄 | 性质 |
2019年 | 1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3,807.44 | 44.10 | 一年以内 | 货款 |
2 | 苏州千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936.31 | 10.84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3 | 石杰集成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391.77 | 4.54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4 | 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380.38 | 4.41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5 | 无锡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0.00 | 3.24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合计 | 5,795.90 | 67.13 | ||||
2018年 | 1 | 安徽至臻科技有限公司 | 2,350.00 | 21.59 | 一年以内 | 货款 |
1-1-320
年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预付金额 | 占预付账 款比例 | 账龄 | 性质 |
2 | 苏州日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342.04 | 12.33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3 | 常州众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38.48 | 11.38 | 一年以内 | 货款、劳务款 | |
4 | 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805.26 | 7.40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5 | 石杰集成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740.77 | 6.80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合计 | 6,476.55 | 59.50 | ||||
2017年 | 1 | 苏州日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11.23 | 13.79 | 一年以内、1-2年 | 货款 |
2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206.85 | 9.16 | 1年以内、1-2年 | 货款 | |
3 | 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35 | 4.45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4 | 深圳市纯水一号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98.40 | 4.36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5 | 苏州海特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0.81 | 4.02 | 一年以内 | 货款 | |
合计 | 807.63 | 35.78 |
1-1-321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 1,096.63 | 930.90 | 526.62 |
坏账准备 | 132.73 | 46.72 | 16.26 |
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 | 963.90 | 884.19 | 510.3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押金和保证金 | 864.98 | 89.74 | 772.52 | 87.37 | 450.46 | 88.26 |
备用金 | 98.92 | 10.26 | 111.67 | 12.63 | 59.89 | 11.74 |
合计 | 963.90 | 100.00 | 884.19 | 100.00 | 510.36 | 100.00 |
类别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96.63 | 132.73 | 930.90 | 46.72 | 526.62 | 16.26 |
合计 | 1,096.63 | 132.73 | 930.90 | 46.72 | 526.62 | 16.26 |
1-1-322
类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6.63 | 12.10 | 132.73 |
押金和保证金 | 991.31 | 12.74 | 126.34 |
备用金 | 105.32 | 6.07 | 6.40 |
合计 | 1,096.63 | 12.10 | 132.73 |
账龄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713.88 | 7.14 | 378.92 | 3.79 |
1至2年 | 70.07 | 3.50 | 134.38 | 6.72 |
2至3年 | 133.81 | 26.76 | 6.55 | 1.31 |
3至4年 | 6.38 | 3.19 | 3.25 | 1.63 |
4至5年 | 3.25 | 2.60 | 3.52 | 2.82 |
5年以上 | 3.52 | 3.52 | - | - |
合计 | 930.90 | 46.72 | 526.62 | 16.26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比例 | 账龄 | 性质 |
1 | 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2.50 | 13.91 | 1年以内,1-2年 | 保证金 |
2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131.70 | 12.01 | 2-3年、3-4年 | 保证金 |
3 | 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127.54 | 11.63 | 1-2年 | 保证金 |
4 | 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 | 80.00 | 7.3 | 1年以内 | 保证金 |
1-1-323
序号 | 客户名称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比例 | 账龄 | 性质 |
5 |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50.00 | 4.56 | 1年以内 | 保证金 |
6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50.00 | 4.56 | 1-2年 | 保证金 |
合计 | 591.74 | 53.97 | / |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原值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原值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原值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62.93 | - | 1,262.93 | 1,297.02 | - | 1,297.02 | 1,004.50 | - | 1,004.50 |
在产品 | 8,769.39 | 313.64 | 8,455.75 | 16,281.83 | 893.04 | 15,388.79 | 8,463.57 | 579.40 | 7,884.16 |
合计 | 10,032.32 | 313.64 | 9,718.68 | 17,578.84 | 893.04 | 16,685.80 | 9,468.06 | 579.40 | 8,888.66 |
1-1-324
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原值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
存货 | 10,032.32 | 17,578.84 | 9,468.06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66 | 25.67 | 24.08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原材料 | - | - | - | - | - | - |
在产品 | 313.64 | 100.00 | 893.04 | 100.00 | 579.40 | 100.00 |
合计 | 313.64 | 100.00 | 893.04 | 100.00 | 579.40 | 100.00 |
1-1-325
提跌价准备。2019年8月,由于江苏四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预计该部分成本无法收回,故将累计计提的跌价准备579.40万对应的存货冲销。
③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171.45 | 1,252.42 | 896.72 |
1年以上 | 91.48 | 44.60 | 107.78 |
合计 | 1,262.93 | 1,297.02 | 1,004.50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 | 85.05 | 68.17 | 201.13 |
预缴所得税 | - | 9.53 | - |
IPO中介机构费 | 227.55 | - | - |
合计 | 312.60 | 77.70 | 201.13 |
1-1-326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固定资产 | 10,488.36 | 79.87 | 3,033.55 | 26.21 | 2,320.22 | 42.16 |
在建工程 | - | - | 6,100.69 | 52.70 | 771.67 | 14.02 |
无形资产 | 1,027.07 | 7.82 | 1,039.56 | 8.98 | 1,047.23 | 19.03 |
商誉 | 237.83 | 1.81 | 237.83 | 2.05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9.77 | 0.68 | 69.92 | 0.60 | 61.87 | 1.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89.28 | 9.82 | 1,058.29 | 9.14 | 849.76 | 15.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35.72 | 0.31 | 453.21 | 8.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132.31 | 100.00 | 11,575.55 | 100.00 | 5,503.96 | 100.00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房屋建筑物 | 9,344.85 | 89.10 | 1,930.32 | 63.63 | 2,008.88 | 86.58 |
机器设备 | 694.01 | 6.62 | 543.87 | 17.93 | 161.35 | 6.95 |
运输工具 | 372.37 | 3.55 | 456.29 | 15.04 | 44.64 | 1.92 |
办公设备 | 77.12 | 0.74 | 103.06 | 3.40 | 105.34 | 4.54 |
合计 | 10,488.36 | 100.00 | 3,033.55 | 100.00 | 2,320.22 | 100.00 |
1-1-327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初始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进行了评估,对于那些毁损、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按其评估值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一、账面原值 | 11,343.86 | 3,573.27 | 2,659.37 |
房屋及建筑物 | 9,559.22 | 2,061.78 | 2,064.93 |
机器设备 | 828.42 | 596.65 | 184.80 |
运输设备 | 677.63 | 661.06 | 205.77 |
办公设备 | 278.59 | 253.77 | 203.87 |
二、累计折旧 | 855.50 | 539.72 | 339.16 |
房屋及建筑物 | 214.37 | 131.46 | 56.05 |
机器设备 | 134.41 | 52.78 | 23.45 |
运输设备 | 305.25 | 204.77 | 161.13 |
办公设备 | 201.47 | 150.71 | 98.53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 | - | - |
机器设备 | - | - | - |
运输设备 | - | - | - |
办公设备 | - | - | - |
四、账面净值 | 10,488.36 | 3,033.55 | 2,320.22 |
房屋及建筑物 | 9,344.85 | 1,930.32 | 2,008.88 |
机器设备 | 694.01 | 543.87 | 161.35 |
运输设备 | 372.37 | 456.29 | 44.64 |
办公设备 | 77.12 | 103.06 | 105.34 |
成新率 | 92.46 | 84.90 | 87.25 |
1-1-32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固定资产中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新建生产中心 | 5,947.38 | 正在办理 |
新建设计研发中心 | 1,270.83 | 正在办理 |
项目 | 仕净环保 | 龙净环保 | 永清环保 | 奥福环保 | 雪浪环境 | 国林科技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5 | 15-40 | 30-50 | 20 | 20 | 20-30 |
机器设备 | 10 | 5-20 | 8-12 | 5-15 | 10 | 10-8 |
运输设备 | 4 | 5-15 | 4-8 | 5 | 4-5 | 5-8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3-5 | 3-10 | 4-8 | 3-5 | 3-5 | 3-5 |
其他设备 | - | - | 4-8 | - | 10 | 3-5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新建生产中心 | - | - | 4,830.00 | 79.17 | 636.84 | 82.53 |
新建设计研发中心 | - | - | 1,031.39 | 16.91 | 134.83 | 17.47 |
盘锦购置办公楼 | - | - | 239.30 | 3.92 | - | - |
合计 | - | - | 6,100.69 | 100.00 | 771.67 | 100.00 |
1-1-329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土地使用权 | 957.46 | 93.22 | 978.96 | 94.17 | 1,000.46 | 95.53 |
软件系统 | 69.60 | 6.78 | 60.60 | 5.83 | 46.77 | 4.47 |
合计 | 1,027.07 | 100.00 | 1,039.56 | 100.00 | 1,047.23 | 100.00 |
项目 | 取得方式 | 原值 | 累计摊销 | 期末余额 |
土地使用权 | 转让/出让 | 1,018.37 | 60.91 | 957.46 |
软件系统 | 外购 | 107.25 | 37.65 | 69.60 |
合计 | / | 1,125.62 | 98.56 | 1,027.07 |
1-1-330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装修款 | 89.77 | 100.00 | 69.92 | 100.00 | 61.87 | 100.00 |
合计 | 89.77 | 100.00 | 69.92 | 100.00 | 61.87 | 100.00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243.02 | 1,235.69 | 6,855.13 | 1,027.98 | 4,504.91 | 676.20 |
递延收益 | 25.00 | 3.75 | 37.25 | 5.59 | 151.43 | 22.71 |
可抵扣亏损 | 367.58 | 18.38 | 91.45 | 22.8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 利润 | 4.65 | 0.70 | 12.42 | 1.86 | 508.09 | 76.21 |
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 | 192.74 | 30.77 | ||||
预收拆迁补偿款 | - | - | - | 497.58 | 74.64 | |
合计 | 8,832.99 | 1,289.28 | 6,996.24 | 1,058.29 | 5,662.01 | 849.7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中介机构费 | - | - | - | - | 453.21 | 100.00 |
预付设备款 | - | - | 35.72 | 100.00 | - | - |
合计 | - | - | 35.72 | 100.00 | 453.21 | 100.00 |
1-1-331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61,488.23 | 91.16 | 70,862.22 | 91.55 | 49,208.29 | 94.42 |
非流动负债 | 5,960.47 | 8.84 | 6,544.17 | 8.45 | 2,908.28 | 5.58 |
负债合计 | 67,448.70 | 100.00 | 77,406.39 | 100.00 | 52,116.57 | 100.00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23,957.75 | 38.96 | 23,900.00 | 33.73 | 22,030.00 | 44.77 |
应付票据 | 14,427.49 | 23.46 | 22,079.10 | 31.16 | 3,483.03 | 7.08 |
应付账款 | 17,755.72 | 28.88 | 15,719.37 | 22.18 | 15,114.24 | 30.71 |
预收账款 | 340.40 | 0.55 | 1,815.94 | 2.56 | 3,234.96 | 6.57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9.11 | 1.87 | 1,182.81 | 1.67 | 745.70 | 1.52 |
应交税费 | 1,765.44 | 2.87 | 4,828.27 | 6.81 | 4,513.34 | 9.17 |
其他应付款 | 317.75 | 0.52 | 1,053.58 | 1.49 | 87.01 | 0.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74.57 | 2.72 | 283.16 | 0.40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00 | 0.16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488.23 | 100.00 | 70,862.22 | 100.00 | 49,208.29 | 100.00 |
1-1-332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22,000.00 | 17,900.00 | 12,030.00 |
保理借款 | - | 6,000.00 | 10,000.00 |
应收票据贴现 | 1,957.75 | - | - |
合计 | 23,957.75 | 23,900.00 | 22,030.00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14,427.49 | 22,079.10 | 3,483.03 |
银行承兑汇票 /流动负债总额 | 23.46% | 31.16% | 7.08% |
1-1-33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采购款 | 16,877.86 | 15,284.63 | 14,219.45 |
工程款 | 312.82 | - | 708.89 |
其他 | 565.04 | 434.74 | 185.91 |
合计 | 17,755.72 | 15,719.37 | 15,114.24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277.97 | 69.15 | 9,939.01 | 63.23 | 12,795.21 | 84.66 |
1至2年 | 2,622.57 | 14.77 | 4,108.27 | 26.14 | 1,202.05 | 7.95 |
2至3年 | 1,561.52 | 8.79 | 611.78 | 3.89 | 813.87 | 5.38 |
3年以上 | 1,293.65 | 7.29 | 1,060.31 | 6.75 | 303.12 | 2.01 |
合计 | 17,755.72 | 100.00 | 15,719.37 | 100.00 | 15,114.24 | 100.00 |
年份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应付款项比例 |
2019年 | 1 | 湖北顶裕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66.17 | 7.13 |
2 | 江苏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28.21 | 5.23 | |
3 | 中兴莲花建筑(苏州)有限公司 | 880.73 | 4.96 | |
4 | 南通益宝德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 647.85 | 3.65 | |
5 | 苏州工业园区龙跃环保设备厂 | 638.92 | 3.60 | |
合计 | 4,361.88 | 24.57 | ||
2018年 | 1 | 湖北顶裕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50.99 | 7.96 |
2 | 苏州工业园区龙跃环保设备厂 | 914.88 | 5.82 | |
3 | 江苏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56.65 | 4.81 |
1-1-334
年份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应付款项比例 |
4 | 昆山益宝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484.61 | 3.08 | |
5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449.55 | 2.86 | |
合计 | 3,856.68 | 24.53 | ||
2017年 | 1 | 苏州工业园区龙跃环保设备厂 | 1,182.60 | 7.82 |
2 | 江苏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56.65 | 5.01 | |
3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建筑有限公司 | 708.89 | 4.69 | |
4 | 湖北顶裕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26.52 | 3.48 | |
5 | 常州众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23.08 | 3.46 | |
合计 | 3,697.74 | 24.47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
江苏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56.65 | 尚未结算 |
湖北顶裕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2.39 | 尚未结算 |
苏州工业园区龙跃环保设备厂 | 490.15 | 尚未结算 |
扬州同创化工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267.90 | 尚未结算 |
无锡齐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56.15 | 尚未结算 |
小计 | 2,323.23 | / |
账龄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274.81 | 80.73 | 1,406.80 | 77.47 | 3,234.96 | 100.00 |
1-1-335
账龄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2年 | 65.58 | 19.27 | 409.14 | 22.53 | - | - |
2-3年 | - | - | -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 | - |
合计 | 340.40 | 100.00 | 1,815.94 | 100.00 | 3,234.96 | 100.00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1,235.49 | 3,311.05 | 2,938.80 |
企业所得税 | 377.77 | 1,100.60 | 1,153.80 |
房产税 | 3.91 | 3.91 | 5.20 |
土地使用税 | 5.50 | 5.83 | 8.95 |
个人所得税 | 22.70 | 27.43 | 25.7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92 | 213.84 | 214.08 |
教育费附加 | 44.24 | 153.47 | 153.64 |
其他税费 | 14.91 | 12.13 | 13.13 |
合计 | 1,765.44 | 4,828.27 | 4,513.34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 | 689.63 | - |
1-1-336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其他应付款 | 317.75 | 363.96 | 87.01 |
合计 | 317.75 | 1,053.58 | 87.01 |
借款时间 | 借款金额 |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 |
2019/5/14 | 500.00 | 2019/5/24 | 60.00 |
2019/6/5 | 60.00 | ||
2019/6/6 | 380.00 | ||
2019/5/15 | 200.00 | 2019/6/6 | 200.00 |
2019/7/22 | 300.00 | 2019/7/26 | 300.00 |
合计 | 1,000.00 | 合计 | 1,000.00 |
借款单位 | 汇入时间 | 借款金额 |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 |
苏州恒辉科技有限公司 | 2017-4-19 | 40.00 | 2017-4-21 | 40.00 |
2018-5-2 | 200.00 | 2018-5-11 | 200.00 | |
2018-6-19 | 100.00 | 2018-6-20 | 100.00 | |
2018-6-29 | 200.00 | 2018-7-2 | 200.00 | |
2018-7-30 | 100.00 | 2018-8-2 | 100.00 | |
2018-8-27 | 300.00 | 2018-9-4 | 300.00 | |
合计 | 940.00 | 合计 | 940.00 | |
苏州市苏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18-6-6 | 480.00 | 2018-6-12 | 200.00 |
2018-11-22 | 100.00 | |||
2018-12-20 | 100.00 |
1-1-337
借款单位 | 汇入时间 | 借款金额 |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 |
2019-1-21 | 76.00 | |||
2019-1-25 | 4.00 | |||
合计 | 480.00 | 合计 | 480.00 | |
苏州安易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7-4-11 | 95.00 | 2017-6-12 | 95.00 |
2019-4-11 | 500.00 | 2019-4-16 | 500.00 | |
合计 | 595.00 | 合计 | 595.00 | |
江苏海洲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2016-1-11 | 50.00 | 2017-10-9 | 100.00 |
2016-1-12 | 50.00 | |||
合计 | 100.00 | 合计 | 100.00 | |
姜峰 | 2017-4-28 | 200.00 | 2017-5-4 | 100.00 |
2017-5-5 | 100.00 | |||
合计 | 200.00 | 合计 | 200.00 | |
戚应其 | 2017-3-2 | 350.00 | 2017-4-27 | 15.75 |
2017-5-5 | 334.25 | |||
合计 | 350.00 | 合计 | 350.00 | |
赵根男 | 2017-3-2 | 200.00 | 2017-5-16 | 200.00 |
合计 | 200.00 | 合计 | 200.00 | |
唐国平 | 2017-2-24 | 100.00 | 2017-7-5 | 100.00 |
合计 | 100.00 | 合计 | 100.00 | |
郏磊磊 | 2018-5-2 | 394.00 | 2018-5-11 | 394.00 |
2018-8-27 | 30.00 | 2018-9-4 | 30.00 | |
合计 | 424.00 | 合计 | 424.00 | |
邹海珍 | 2018-2-1 | 100.00 | 2018-4-10 | 100.00 |
2019-1-28 | 40.00 | 2019-4-16 | 100.00 | |
2019-3-20 | 100.00 | 2019-6-5 | 40.00 | |
合计 | 240.00 | 合计 | 240.00 | |
吴其荣 | 2019-3-29 | 300.00 | 2019-6-6 | 300.00 |
合计 | 300.00 | 合计 | 300.00 | |
苏州宝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19-4-2 | 470.00 | 2019-4-8 | 470.00 |
合计 | 470.00 | 合计 | 470.00 | |
苏州市恒顺纸塑有限公司 | 2018-5-2 | 50.00 | 2018-5-11 | 50.00 |
合计 | 50.00 | 合计 | 50.00 |
1-1-338
借款单位 | 汇入时间 | 借款金额 |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 |
张志达 | 2019-4-20 | 950.00 | 2019-4-24 | 950.00 |
合计 | 950.00 | 合计 | 950.00 | |
盘锦顺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19-04-24 | 100.00 | 2019-04-01 | 210.00 |
2019-05-13 | 250.00 | 2019-06-11 | 140.00 | |
合计 | 350.00 | 合计 | 350.00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07.33 | 156.00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79.32 | 127.16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
安徽宁国中欧众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及利息 | 687.92 | - | - |
合计 | 1,674.57 | 283.16 | - |
1-1-339
债及其变化/(1)长期借款&(2)长期应付款&(4)其他非流动负债”。
(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 | - | - |
合计 | 100.00 | - |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3,536.67 | 3,444.00 | - |
合计 | 3,536.67 | 3,444.00 |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460.76 | 362.95 | - |
小计 | 460.76 | 362.95 |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279.32 | 127.16 | |
合计 | 181.44 | 235.79 | - |
1-1-340
京分公司的融资租赁款项。2018年9月,公司向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购置运输设备。
2019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系应付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和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款项。2019年10月,将一批检测设备转让给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回设备。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厂房搬迁费补偿款 | - | - | 3.07 |
厂房拆迁停产停业补助 | - | - | 60.22 |
厂房拆迁规定期限内签约及腾空房屋奖励 | - | - | 14.14 |
苏州市2017年度第二十批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产业化及联合创新)项目及经费 | - | 12.25 | 49.00 |
2017年度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25.00 | 25.00 | 25.00 |
合计 | 25.00 | 37.25 | 151.43 |
补助项目 | 种类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苏州市2017年度第二十批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产业化及联合创新)项目及经费 | 财政 拨款 | 12.25 | - | 12.25 | -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1-1-341
2017年度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财政 拨款 | 25.00 | - | - | - | 25.00 | -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 | 37.25 | - | 12.25 | - | 25.00 | / | / |
补助项目 | 种类 | 2018年1月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厂房搬迁费补偿款 | 财政拨款 | 3.07 | - | 3.07 | -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 相关 |
厂房拆迁停产停业补助 | 财政拨款 | 60.22 | - | 60.22 | - | - | 营业 外收入 | 与收益 相关 |
厂房拆迁规定期限内签约及腾空房屋奖励 | 财政拨款 | 14.14 | - | 14.14 | - | - | 营业 外收入 | 与收益 相关 |
苏州市2017年度第二十批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产业化及联合创新)项目及经费 | 财政拨款 | 49.00 | - | 36.75 | - | 12.25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 相关 |
2017年度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25.00 | - | - | - | 25.00 | - | 与资产 相关 |
合计 | / | 151.43 | - | 114.18 | - | 37.25 | / | / |
补助项目 | 种类 | 2017年1月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17年12月31日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厂房搬迁费补偿款 | 财政拨款 | 3.07 | 3.07 | - | 与收益相关 | |||
厂房拆迁停产停业补助 | 财政拨款 | 60.22 | 60.22 | - | 与收益相关 | |||
厂房拆迁规定期限内签约及腾空房屋奖励 | 财政拨款 | 14.14 | 14.14 | -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度第二十批 | 财政拨款 | 49.00 | - | 49.00 | - | 与收益相关 |
1-1-342
补助项目 | 种类 | 2017年1月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17年12月31日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经费 | ||||||||
2017年度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25.00 | - | 25.00 | -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 | 151.43 | - | 151.43 | / |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安徽宁国中欧众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 2,700.00 | 2,700.00 | 2,700.00 |
安徽宁国中欧众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利息 | 205.28 | 127.13 | 56.85 |
小计 | 2,905.28 | 2,827.13 | 2,756.85 |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687.92 | - | - |
合计 | 2,217.37 | 2,827.13 | 2,756.85 |
1-1-343
借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降1个百分点计算(1-5年期),每笔借款偿还时同时偿还该笔借款对应的利息;剩余借款800.00万元为无息借款,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还清,不计利息。宁国环创须将所购房产、土地抵押给中欧众益作为本次借款担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宁国环创已将上述房产、土地抵押给中欧众益。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
流动比率(期末数) | 2.18 | 1.72 | 1.76 |
速动比率(期末数) | 2.02 | 1.49 | 1.5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5.57 | 55.89 | 57.34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9,902.00 | 9,843.35 | 6,077.24 |
利息保障倍数 | 6.72 | 3.61 | 5.52 |
1-1-3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 公司简称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流动比率 | 龙净环保 | 1.20 | 1.18 | 1.34 |
永清环保 | 1.21 | 1.07 | 1.34 | |
奥福环保 | 3.70 | 1.72 | 2.05 | |
雪浪环境 | 1.28 | 1.64 | 1.49 | |
国林科技 | 3.86 | 2.20 | 2.13 | |
上述公司均值 | 2.25 | 1.56 | 1.67 | |
仕净环保 | 2.18 | 1.72 | 1.76 | |
速动比率 | 龙净环保 | 0.65 | 0.62 | 0.64 |
永清环保 | 0.85 | 0.77 | 0.91 | |
奥福环保 | 2.99 | 1.03 | 1.33 | |
雪浪环境 | 0.81 | 1.23 | 1.17 | |
国林科技 | 2.84 | 1.30 | 1.32 | |
上述公司均值 | 1.63 | 0.99 | 1.08 | |
仕净环保 | 2.02 | 1.49 | 1.58 | |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 龙净环保 | 74.36 | 69.84 | 71.48 |
永清环保 | 57.24 | 68.24 | 47.30 | |
奥福环保 | 16.89 | 32.73 | 28.26 | |
雪浪环境 | 57.74 | 48.89 | 47.16 | |
国林科技 | 21.75 | 35.24 | 34.84 | |
上述公司均值 | 45.60 | 50.99 | 45.81 | |
仕净环保 | 45.57 | 55.89 | 57.34 |
1-1-345
水平,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同时,公司银行信用较好,间接融资能力逐步增强。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三)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28 | 1.47 | 1.09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4.10 | 3.86 | 2.98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52 | 0.61 | 0.56 |
指标 | 公司简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龙净环保 | 3.51 | 3.65 | 3.75 |
永清环保 | 1.82 | 2.61 | 3.23 | |
奥福环保 | 2.46 | 2.82 | 3.11 | |
雪浪环境 | 2.12 | 1.94 | 1.72 | |
国林科技 | 2.32 | 2.56 | 1.69 | |
上述公司均值 | 2.45 | 2.72 | 2.70 | |
仕净环保 | 1.28 | 1.47 | 1.09 |
1-1-346
指标 | 公司简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存货周转率 (次/年) | 龙净环保 | 1.12 | 1.02 | 0.95 |
永清环保 | 1.14 | 1.37 | 1.74 | |
奥福环保 | 0.93 | 1.13 | 1.20 | |
雪浪环境 | 1.67 | 1.93 | 2.29 | |
国林科技 | 1.11 | 1.20 | 1.12 | |
上述公司均值 | 1.20 | 1.33 | 1.46 | |
仕净环保 | 4.10 | 3.86 | 2.98 |
指标 | 公司简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龙净环保 | 0.54 | 0.56 | 0.56 |
永清环保 | 0.22 | 0.29 | 0.40 | |
奥福环保 | 0.33 | 0.47 | 0.48 | |
雪浪环境 | 0.42 | 0.40 | 0.43 | |
国林科技 | 0.47 | 0.59 | 0.45 | |
上述公司均值 | 0.39 | 0.46 | 0.46 | |
仕净环保 | 0.52 | 0.61 | 0.56 |
1-1-347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838.54 | 56,258.58 | 17,557.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102.39 | 50,118.29 | 24,297.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3.85 | 6,140.30 | -6,740.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5 | 328.83 | 497.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7.92 | 6,328.77 | 3,506.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1.37 | -5,999.93 | -3,008.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901.43 | 64,266.96 | 39,73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92.19 | 63,590.76 | 14,336.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09.23 | 676.20 | 25,393.0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71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60.31 | 816.56 | 15,643.9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189.16 | 23,372.59 | 7,728.6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749.47 | 24,189.16 | 23,372.5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071.34 | 54,448.88 | 16,749.25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 | 58.64 | 79.51 | 42.5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519.78 | 36,355.14 | 15,755.30 |
营业成本 | 54,149.36 | 49,337.67 | 25,848.3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营业成本(%) | 80.37 | 73.69 | 60.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3.85 | 6,140.30 | -6,740.40 |
净利润 | 6,817.46 | 6,003.25 | 3,871.98 |
1-1-348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238.56 | 102.28 | -174.0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1-1-349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净利润 | 6,817.46 | 6,003.25 | 3,871.98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2,345.74 | - | - |
资产减值准备 | - | 2,350.08 | 2,359.02 |
固定资产折旧 | 337.78 | 188.21 | 149.59 |
无形资产摊销 | 36.21 | 29.82 | 22.8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0.71 | 53.16 | 32.9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1.45 | -306.96 | 7.0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 - | - |
财务费用 | 1,194.45 | 2,529.00 | 1,064.31 |
投资损失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212.94 | -183.21 | -494.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 | - | - |
存货的减少 | 6,967.12 | -8,110.78 | -800.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23,952.75 | -16,088.72 | -23,507.1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9,856.18 | 19,676.46 | 10,554.76 |
其他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3.85 | 6,140.30 | -6,740.40 |
1-1-350
目增加较多。以上综合使得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水平。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263.85万元,当期净利润为6,817.46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1)随着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随之增加;(2)公司2018年向供应商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于2019年陆续到期解付,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金额有所减少。
综上,公司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且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收入规模和订单数量大幅增长,对资金需求量持续加大,应收账款和采购支出占用资金较多所致。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龙净环保 | 净利润 | 86,084.30 | 80,540.29 | 72,783.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1.85 | 41,396.07 | 34,198.06 | |
永清环保 | 净利润 | 5,287.22 | -17,313.33 | 14,538.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24.38 | 12,740.36 | -16,328.82 | |
国林科技 | 净利润 | 7,243.25 | 6,157.19 | 4,420.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6.33 | 1,499.09 | 4,028.98 | |
雪浪环境 | 净利润 | 9,994.73 | 3,811.36 | 7,605.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41.93 | 11,764.50 | 4,015.81 | |
奥福环保 | 净利润 | 5,162.29 | 4,676.40 | 5,562.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5.95 | 192.90 | -2,239.75 | |
仕净环保 | 净利润 | 6,817.46 | 6,003.25 | 3,871.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3.85 | 6,140.30 | -6,740.40 |
1-1-351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加:销项税额 | 9,525.25 | 9,896.25 | 6,641.23 |
加:应收票据余额变动的影响 | 446.86 | 1,372.42 | -3,540.36 |
加: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影响 | -19,745.57 | -5,050.42 | -20,120.09 |
加:与经营性销售相关的预收账款余额变动影响 | -1,475.54 | -921.43 | 573.07 |
减:应收票据背书终止确认金额 | 12,327.40 | 15,101.07 | 5,978.16 |
减:应收账款抵应付账款 | 281.58 | 215.83 | 61.26 |
减:应收账款抵短期借款-保理借款 | 6,000.00 | 4,000.00 | - |
减:应收账款核销 | 488.62 | - | 80.28 |
减:其他 | 37.97 | 8.36 | 7.75 |
合 计 | 43,071.34 | 54,448.88 | 16,749.2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071.34 | 54,448.88 | 16,749.25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成本 | 54,149.36 | 49,337.67 | 25,848.33 |
研发领料 | 1,702.09 | 1,627.03 | 997.9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对应的进项税额(考虑采购相关进项转出) | 6,169.18 | 5,226.90 | 3,267.07 |
加:存货的增加(期末-期初) | -6,967.12 | 8,110.78 | 800.77 |
减:列入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中的职工薪酬 | 2,103.70 | 2,227.12 | 1,244.96 |
减:列入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中的未付现部分(折旧费、摊销) | 95.94 | 63.00 | 43.52 |
加:应付票据的减少(期初-期末) | 7,651.61 | -18,596.07 | -3,118.03 |
加:与经营性采购相关的应付账款余额减少(期初-期末) | -1,816.90 | -914.68 | -3,581.54 |
加:与经营性采购相关的预付账款余额增加(期末-期初) | -2,314.10 | 8,648.81 | -1,131.34 |
减:应收账款抵应付账款 | 281.58 | 215.83 | 61.26 |
减:应收票据背书支付购买商品款 | 12,351.40 | 14,801.07 | 5,978.16 |
加:其他 | -221.73 | 221.73 | |
合 计 | 43,519.78 | 36,355.14 | 15,755.30 |
1-1-3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519.78 | 36,355.14 | 15,755.3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5 | 328.83 | 497.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5 | 328.83 | 497.5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77.92 | 6,163.06 | 3,506.2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65.7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7.92 | 6,328.77 | 3,506.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1.37 | -5,999.93 | -3,008.65 |
1-1-35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281.00 | 9,733.50 | 11,6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183.92 | 54,533.46 | 25,43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6.51 | - | 2,7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901.43 | 64,266.96 | 39,73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541.30 | 45,063.46 | 11,03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58.66 | 1,784.78 | 1,099.3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2.22 | 16,742.52 | 2,207.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92.19 | 63,590.76 | 14,336.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09.23 | 676.20 | 25,393.03 |
1-1-354
支出,主要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长期资产支出 | 1,477.92 | 6,163.06 | 3,506.24 |
合计 | 1,477.92 | 6,163.06 | 3,506.24 |
1-1-355
(四)担保及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担保及诉讼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1-35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8年6月29日,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33,333,3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询价对象的询价情况确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拓展公司现有业务,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项目备案 | 项目环评 |
1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 | 20,057.31 | 20,057.31 | 相发改投备[2018]49号 | 苏相环建 [2017]68号 |
2 | 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 | 6,295.00 | 6,295.00 | 相发改投备[2018]50号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 - |
合计 | 46,352.31 | 46,352.31 | - | - |
1-1-357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
3、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4、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和末端污染治理设备,并为客户提供包括远程在线监测、环保工程服务、托管运维以及第三方检测在内的环保增值产品及服务。本
1-1-358
次募投项目将投资于本公司主营业务,助力主营业务发展,项目具体包括:“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为坚持规模化、专业化的公司战略,在巩固和扩大现有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公司未来将对所属行业内的前瞻性课题进行研究和开发。通过新建产能及升级生产线,提升生产技术,有助于增强公司产品供应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继续做大做强现有主营业务。通过新建设计研发中心,引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和技术人才,对公司所属行业内的前瞻性课题进行研究和开发,加强公司项目管理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提升公司产品技术附加值,为公司带来持续的经济效益。基于公司现有的业务、技术和行业积累,进行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将为公司长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技术储备,是公司现有及未来业务的基础和延伸。“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通过租赁场地、引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建设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平台,实现对环保设施设备的实时监控,同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向企业提供监控数据信息服务、设备异常运行预报预警和设备运营维护服务。依托公司在市场优势和营销网络优势,继续扩大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保业务市场,不断完善公司业务结构,有助于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围绕发展战略目标实施,有利于加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生产效率、丰富产品的多样性,进而实现对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发展的支持作用。
(五)募投项目的内部授权及批准情况
2018年6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用于“环保项目系统集成工程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6月29日,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实施。
1-1-359
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来的两个项目“环保项目系统集成工程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项目的总投资、建设方案、效益测算等均不变。2019年8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议案》,公司根据2016-2018年财务数据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总投资进行了调整,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六)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9,322.85万元、68,477.33万元及73,455.92 万元,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871.98万元、6,003.25万元、6,817.4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盈利情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存在进一步扩充产能、增强研发的现实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7,120.8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6,352.31万元,占最近一年末总资产的31.5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多行业领域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始终视技术研发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一贯重视对各类污染物处理技术的研究,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开展了多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64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脱硝脱硫一体化技术、污染协同处理技术、酸雾废气处理技术、特气危气处理技术、粉尘防爆系统技术、重金属粉尘治理技术、VOCs树脂吸附脱附加催化燃烧技术、多种废气在线检测技术、远程在线监测技术等,这些技术在工业污染物治理的项目案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国内外众多客户的广泛认可,是公司拓展市场的核心所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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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立的十多年来,公司管理团队一直专注于工业污染治理领域,并不断总结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在产品设计制造、生产管理等方面经验尤为突出,从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运营,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实施后不会构成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一)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0,057.3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800.00万元、设备投资7,782.49万元、预备费729.1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745.70万元。本项目包括新建生产中心和新建研发设计中心两部分,具体如下:
(1)新建生产中心概况
新建生产中心计划总投资12,726.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600.00万元、设备投资2,475.49万元、预备费403.7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247.70万元。新建生产中心主要为公司现有细分产品废气处理设备、粉尘处理设备等的扩产,通过新建生产车间扩充产能,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建设自动化生产线,提升产品生产技术。生产中心顺利实施后,一方面将新增产品产能,提高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推动主营业务增长;另一方面通过升级生产线,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制造水平,完善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已具备技术、管理、市场、品牌等方面的多年积累。在实施方案设计上,充分利用了公司现有的技术和人才便利条件,采纳合理的、成熟可靠的、高精度的设备以及运营模式,保证生产中心建设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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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建设计研发中心概况
新建设计研发中心计划总投资7,330.3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00.00万元、设备投资5,307.00万元、预备费325.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98.00万元。通过建设流场实验室及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试验等软硬件设备,吸引行业内高端技术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设计研发平台建设,从而提高公司原有系统产品的性能与治理效果,以便于研发更高于行业标准的新产品,缩短公司新产品开发周期。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①新建生产中心的必要性分析
1)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近年来,受益于我国对污染防治重视程度的提高,工业污染治理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公司作为业内知名的环保综合服务商,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公司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等环保设备销售规模的迅速扩张,现有生产场地已不能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要,制约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急需新增产能以解决公司产能瓶颈的问题。公司将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建设具备自动、智能化的产品生产线,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更灵活地满足公司环保设备产品的生产需求,进一步发挥公司生产经济优势,解决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满足广阔的市场需要,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2)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较为成熟的设备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得到众多客户的认可,随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以及下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产品性能要求不断提高,公司需不断改进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以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公司生产的环保设备,包括了各类酸碱废气、VOCs废气、氮氧化物废气、粉尘防爆等多种制程污染物、末端污染物的处理设备,可广泛应用于泛半导体、汽车制造、精细化工、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诸多领域。不同行业对污染的治理均有其个性化需求,这要求公司产品也需针对各行业、各类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化设计、定制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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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随着国家对工业污染治理要求的标准提高,以及下游客户需求的深化,公司有必要提升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在符合国家对环保设备的“高标准、严要求”下,更有助于公司提高生产效率,快速精准的满足公司下游客户的定制多样化需求,进而更好的满足行业和市场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水平。3)引入先进仪器设备,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目前,公司产品制造中人工操作环节较多,生产效率有待提高,生产过程精确控制程度亦存在提升空间。因此,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是公司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生产中心以技术高起点和产品质量高档次为目标,结合生产规模扩大的需要及自动化生产工艺的需求,购进镭射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液压弯头机、砂轮机、电脑裁板锯、精密推台锯、自动等离子切割、机器人系统等生产设备,建设自动化的环保装置生产线,实现对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过程精确化检测,确保公司产品性能的稳定性。顺利实施后,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将得以明显改善,可显著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成品率,减少材料消耗,进而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②新建设计研发中心的必要性分析
1)优化技术研发平台,满足规模扩大需求
近年来,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电力、冶金、化学化工、非金属矿物质制造业、石油加工业、造纸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随着我国环保政策越趋严格,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因自身工业生产而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因而公司需不断对现有产品及服务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大气环境治理及工业废水治理领域的发展,并不断研究开发新产品来巩固自身竞争能力;同时面对客户对其工业“三废”排放标准的不同要求,公司需要具备高效快速的并更具针对性的新产品开发能力,进而不断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此外,半导体、显示器、光纤等领域的蓬勃发展催生超纯水市场的广阔需求空间,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纯水设备技术水平,支撑公司水处理业务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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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已经通过苏州市工业废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能够充分利用行业技术资源及自身技术优势在相对较短的研发周期内研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但随着公司产品种类的增加,生产规模的扩大,客户数量的增多,以及客户个性化的产品需求导致研发需求的持续扩大,现有设计研发中心资源将不能充分满足客户开发新产品的需求,公司急需通过扩大研发规模、增加研发人员、改善研发环境等方式来优化设计研发平台,确保公司能在更迅速及效率的基础上,充分满足众多客户对新产品的差异化研发需求。通过建设新的设计研发中心、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增加专业的技术研发人员,优化公司现有设计研发平台,如:流场实验室的建设将有效的改善公司现有实验室环境,为公司的技术研发提供了坚实保障,从而进一步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研发资源满足众多客户的多元化新产品开发需求,使公司能在客户增加及规模扩大的情况下保持新产品开发速度,巩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2)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巩固公司技术地位始终保持对行业前沿技术的研究,是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同时也是保障其行业领先地位的基础。一方面,企业针对现有产品及服务进行不断的技术升级,拓展自身业务链条,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提升其产品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对潜在客户的深度挖掘以及新技术的研究能够推动企业不断推出高出行业标准的新产品,提升配套能力,强化产品核心竞争力。
多年来,公司一直专注于环境污染防治系统集成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及应用,拥有一批长期从事环境污染防治系统设计及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研发的专家,并且通过与客户的长期合作积累了大量用于进一步研发的关键资源。目前,公司已经拥有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然而随着工业污染防治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对工业污染防治系统要求日益提高,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需要拓展工业污染防治系统的应用,在原有的生产基础上优化生产工艺,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并提升公司产品配套能力。
通过新建设计研发中心,增加先进的设备、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完善研发机制,对液相低温高效抗毒化催化剂关键技术应用、低成本、高效率中小型工业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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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多相流系统仿真技术的脱硝塔结构、微生物在活体嗜体细菌高盐污水处理中的应用、水中微量金属离子脱除吸附等技术课题,进行关键性、前瞻性研究,在提高公司原有系统产品性能的同时不断强化公司新型系统产品供应能力,从而逐步完善公司业务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并强化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核心产品优势。
3)优化公司研发资源,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持续动力,而技术人才则是保障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保证。技术人才对企业的选择通常会考虑其现有研发实力,包括企业在行业内的领先性、行业技术顶尖人才的拥有数量、行业研发条件及环境的优劣性等方面。因此,对于行业内高端的技术人才通常会选择人员齐备、设备先进、办公条件优良的企业。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已经聚集了一批优秀的技术人才,以确保公司技术研发能满足客户需求。然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以及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必须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证公司的竞争能力。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研发人员数量增加,现有研发设备、研发场地将难以满足新增研发项目及研发人员的需求,公司需要继续增加先进设备、扩大研发办公场地,改善研发人员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吸引更多高端的技术人才,为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奠定人才基础。
设计研发中心将购进先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新建研发试验场地,为技术研发人员提供良好的研究开发环境,为吸引优秀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随着高端技术人才的持续引进及内部人员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未来公司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的研发及检测实力将不断增强,技术储备将更加雄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将持续提升。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①新建生产中心的可行性分析
1)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为新建生产中心的实施提供了市场基础
当前中国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部分区域和城市大气灰霾现象突出,许多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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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仅占35.8%;21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64.2%。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控制的情况下,以臭氧、细颗粒物(PM2.5)和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循环发展,重点预计将落实在“大气十条”,环保部门预测“大气十条”的投资或达到1.84万亿。在具体领域上,各地的火电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有望加大脱硫塔设备、脱硝设备和除尘市场的需求,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工业污染治理的企业,脱硝、除尘市场的良好发展为公司带来广阔成长空间。在脱硫脱硝治理方面,2014年9月,发改委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到2020年,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因此,火电系统未来几年现有安装以及新火电机组将带来脱硫脱硝市场快速发展。在颗粒物治理方面,由于近年雾霾天气的不断加剧,近年来,各行业颗粒物治理新政陆续出台,我国最新政策内容中最大亮点为颗粒物排放标准普遍大幅提高,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在达标时限上亦要求严格。2013年9月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但即使严格执行该方案,2017年达到规划目标,全国空气质量依然远落后于国外水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2011年数据,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PM2.5普遍在10-20之间,即使《计划》目标实现,2017年北京地区该指标仍超过60以上,全国平均水平更是超过100。我国大气治理兼具急迫性、长期性的特点,其治理必然是一个长期艰苦卓绝的过程,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都将成为环保行业的重点内容。
在VOCs污染治理方面,VOCs是形成PM2.5的重要前体物,若不得到妥善治理,空气质量难言提高。我国VOCs排放量位居世界第一,其绝对排放量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都要高,每年超过2,000万吨。2015年8月29日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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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提出要引导排污企业从源头开始控制。2015年6月《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出台,政府征收排污费然后支付治理公司治污费用并加以一定的补贴,能够有力推动VOCs的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VOCs市场规模将超过1,400亿元。
综上,未来随着我国环保政策力度的加大,环保投入仍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为生产中心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是生产中心实施的根本前提。2)公司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为产品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工业综合污染防治专家,始终视技术研发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一贯重视对各类污染物处理技术的研究,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开展了多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一方面,公司一贯鼓励技术创新并注重核心技术积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64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另一方面,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脱硝脱硫一体化技术、污染协同处理技术、酸雾废气处理技术、特气危气处理技术、粉尘防爆系统技术、重金属粉尘治理技术、VOCs树脂吸附脱附加催化燃烧技术、多种废气在线检测技术、远程在线监测技术等,这些技术在工业污染治理的工程案例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国内外众多客户的广泛认可,是公司拓展市场的核心所在。综上,技术创新是公司保持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公司较强的技术实力,是公司获取客户、拓展市场的核心,同时公司将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和下游需求,迅速开发更多污染物治理技术,满足现有客户需求和吸引潜在客户,为生产中心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3)公司丰富的工业污染治理经验和强大的市场拓展能力,为产品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以先进的研发技术和生产技术,为下游客户提供高效的工业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并先后获得了“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江苏省名牌产品”等众多荣誉。公司服务的客户涵盖阿特斯、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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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协鑫集团、东方日升、欧菲光、兆驰股份、国家电投、LG化学、富士康、比亚迪、长安汽车、长城汽车、巴德士、花王涂料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累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治理经验。对工业污染治理行业而言,领先的治理技术和治理工程经验,是不断开拓市场的有力保障。公司凭借多年来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工业污染治理经验,不断开拓市场,目前公司治理设施广泛应用于泛半导体、精细化工、汽车制造、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多个领域。综上,公司丰富的大气污染物治理工程经验和强大市场拓展能力,为产品消化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保障。4)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为新建生产中心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公司自成立的十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工业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并不断总结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尤其在产品设计制造、生产管理等方面经验尤为突出,从而为生产中心的顺利实施、运营,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产品设计制造方面,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产品制造及加工设备,形成了机械加工、精密加工等完备的系统制造环节,具备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自主生产能力,推动公司形成包括高效逆流式脱硝塔、脱硝脱硫双子塔、高效集尘机、高效脱硝塔、高效NOX治理系统、工业除尘/集尘系统、防爆集尘机、脉冲袋式集尘器、脉冲卡盘式集尘器、湿式防爆集尘机、废气处理系统、酸碱废气洗涤塔、有机废气吸附塔、特气尾气净化塔、特气净化系统、VOCs树脂吸附脱附加催化燃烧系统等多个产品系统,并促使产品广泛应用于泛半导体、精细化工、汽车制造、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行业。
生产管理方面,随着工业污染治理需求的不断扩大,公司不断强化自身产品供应能力,同时为了更好地实现内部统一管理,不断强化内部生产管理,并在设备操作、产品检验等方面均制定了详细的生产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公司生产管理效率;另外,根据多年产品经验及客户需求总结,公司还制定了一套完备的内部生产要求,推动公司产品的定制化生产。
综上,公司拥有丰富的工业污染治理经验,具备齐全的生产工艺环节、完善的产品体系、科学的生产体系,是新建生产中心实施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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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规范的管理制度,为新建生产中心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现已建立了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涵盖招标、研发设计、合同、采购、项目筹建策划、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售后服务等在内的管理制度,产品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公司还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以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绩效考核方面,公司不断鼓励创新精神,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与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方面,公司建立了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平衡薪酬规划在成本控制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中的杠杆作用,实行竞争上岗、多劳多得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促进技术人员和公司的共同发展,加强技术人员对企业的依存度,从而发掘人才、留住人才,保持公司技术人员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综上所述,规范的管理制度为公司市场开拓、客户挖掘、研发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可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地持续发展,为新建生产中心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②新建设计研发中心的可行性分析
1)丰富的技术积累,为新建设计研发中心的实施提供良好基础
在工业污染治理行业,技术的领先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在工业废气治理和工业粉尘处理领域,已经形成了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脱硝脱硫一体化技术、污染协同处理技术、酸雾废气处理技术、特气危气处理技术、粉尘防爆系统技术、重金属粉尘治理技术、VOCs树脂吸附脱附加催化燃烧技术、多种废气在线检测技术、远程在线监测技术等核心技术,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七、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
技术的发展是连续性的,技术创新的发展进程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足够积累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技术突破。公司目前已有的核心技术,以及在研发过程中的相关经验积累,将有效地为后续技术研发提供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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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为新建设计研发中心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公司作为科技型企业,十分重视对于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必要的保障,确保产品始终符合工业污染治理行业的排放标准,促使产品处理效率更高,耗能更低。近年来,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持续提高,持续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促使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加强,形成丰富的技术积累。目前,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64项。与此同时,公司具备主要污染废气废水的数据包并已转化成工艺包及模型,可快速依托其数据库,实现优化产品结构设计、系统处理效率优化,为后续技术研发提供有利条件。除了内部技术积累,公司积极运用外部研发资源,先后与东南大学、江苏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形成产学研合作,依靠高校资源,推动自身技术的进步,致力于液相高效脱硝催化剂、高浓度氮氧化物超低排放等技术的攻关与创新。通过内外部技术研发投入,促使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并将技术成果产业化。公司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氢氧化物净化塔(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编号120507G0798N)”,并广泛应用到公司下游中去。综上所述,公司多年来重视研发投入,积极与外部研发资源合作,通过优势互补、不断推进行业技术攻关和突破,有效提高了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效率,是公司未来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重要保障,可确保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为新建设计研发中心的实施提供充分支持技术研发是企业在长期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生存以及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品趋势、市场开拓、提高核心竞争力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提高创新能力,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管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研发管理制度。
在研发项目管理制度方面,公司为了使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研发项目成果的产出率和成果转化率,已经制定了完善的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评审、项目奖励及项目成果管理等流程,为项目预研、设计计划、设计开发、设计更改、开发检测、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在研发项目奖励管理制度方面,公司为最大限度的推出新技术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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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现有产品技术和实现工艺优化,已经建立《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从而极大调动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薪酬规划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平衡薪酬规划在成本控制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中的杠杆作用,并在薪酬激励上对研发人员倾斜;在职业规划管理制度方面,公司根据研发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促进研发人员和公司的共同发展,加强研发人员对企业的依存度,从而发掘人才、留住人才,保持公司研发人员的可持续性。综上所述,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可以规范公司研究开发流程,稳定专业人才队伍,进而提高公司新产品开发效率,为设计研发中心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支持。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20,057.31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总投资金额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6,800.00 | 33.90% |
2 | 设备投资 | 7,782.49 | 38.80% |
3 | 预备费 | 729.12 | 3.64%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4,745.70 | 23.66% |
总投资金额 | 20,057.31 | 100.00%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总投资金额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5,600.00 | 44.00% |
2 | 设备投资 | 2,475.49 | 19.45% |
3 | 预备费 | 403.77 | 3.17%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4,247.70 | 33.38% |
总投资金额 | 12,726.9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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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设计研发中心总投资为7,330.35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总投资金额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1,200.00 | 16.37% |
2 | 设备投资 | 5,307.00 | 72.40% |
3 | 预备费 | 325.35 | 4.44% |
4 | 研发费用 | 498.00 | 6.79% |
总投资金额 | 7,330.35 | 100.00%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生产中心 | ||||
1 | 镭射切割机 | 1 | 68 | 68 |
2 | 三轴卷板机 | 2 | 1.5 | 3 |
3 | 折弯机 | 1 | 12 | 12 |
4 | 激光切割机 | 1 | 105 | 105 |
5 | 便捷式切割机 | 2 | 0.3 | 0.6 |
6 | 数控相贯线切割机 | 1 | 75 | 75 |
7 | 摇臂钻床 | 1 | 4.8 | 4.8 |
8 | 剪板机 | 1 | 15.2 | 15.2 |
9 | 气保焊机 | 20 | 1.1 | 22 |
10 | 焊机 | 40 | 0.9 | 36 |
11 | 氩弧焊机 | 20 | 1.85 | 37 |
12 | 叉车 | 2 | 28.5 | 57 |
13 | 行车 | 2 | 36 | 72 |
14 | 行车 | 2 | 54 | 108 |
15 | 吊秤 | 1 | 1 | 1 |
16 | 地磅 | 1 | 3 | 3 |
17 | 工作钢平台 | 140 | 0.42 | 58.8 |
18 | 螺旋风管机 | 1 | 13.3 | 13.3 |
19 | 等离子切割机 | 1 | 4.7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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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20 | 液压卷板机 | 3 | 1.5 | 4.5 |
21 | 经济型缝焊机 | 4 | 1.9 | 7.6 |
22 | 液压弯头机 | 4 | 1.25 | 5 |
23 | 砂轮机 | 10 | 0.63 | 6.3 |
24 | 手提切割机 | 30 | 0.16 | 4.8 |
25 | 自动拼卷机 | 1 | 250 | 250 |
26 | 雕刻机 | 1 | 8.8 | 8.8 |
27 | 电脑裁板锯 | 2 | 23 | 46 |
28 | 小焊枪 | 90 | 0.3 | 26.55 |
29 | 大焊枪 | 5 | 2.4 | 12 |
30 | 手电钻 | 120 | 0.04 | 4.8 |
31 | 手电锯 | 30 | 0.14 | 4.2 |
32 | 冲击钻 | 40 | 0.11 | 4.2 |
33 | 磨光机 | 100 | 0.06 | 6 |
34 | 精密推台锯 | 2 | 2.6 | 5.2 |
35 | 分析仪 | 1 | 18.5 | 18.5 |
36 | 烟气除尘器 | 1 | 250 | 250 |
37 | 螺旋管加工机 | 1 | 247 | 247 |
38 | 漨焊机 | 3 | 20.3 | 60.9 |
39 | 自动等离子切割 | 1 | 77.7 | 77.7 |
40 | 机器人系统 | 5 | 120 | 600 |
小计 | 2,346.45 | |||
设计研发中心 | ||||
1 | 模拟填料吸收塔 | 1 | 40 | 40 |
2 | 烟气模拟风机 | 1 | 15 | 15 |
3 | 气体贮罐 | 2 | 2 | 4 |
4 | 混合器 | 1 | 9 | 9 |
5 | 电加热器 | 1 | 5 | 5 |
6 | 旋流器 | 4 | 40 | 160 |
7 | 真空皮带脱水系统 | 2 | 75 | 150 |
8 | 阀门 | 1 | 10 | 10 |
9 | 电气及控制设备 | 2 | 75 | 150 |
10 | 热控设备 | 1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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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1 | 管件 | 2 | 20 | 40 |
12 | 水泵 | 2 | 1 | 2 |
13 | CEMS检测仪器 | 2 | 75 | 150 |
14 | 激光粒度分析仪 | 2 | 40 | 80 |
15 | 电子天平 | 2 | 5 | 10 |
16 | 红外光谱仪 | 2 | 60 | 120 |
17 | X射线衍射仪 | 2 | 150 | 300 |
18 | 粉末性能测试仪 | 1 | 50 | 50 |
19 | 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 | 1 | 50 | 50 |
20 | 磁性材料分析光谱仪 | 2 | 36 | 72 |
21 | BET比表面分析仪 | 1 | 12 | 12 |
22 | 微电脑空气质量检测仪 | 1 | 0.5 | 0.5 |
23 | VOC气体测定仪 | 2 | 65 | 130 |
24 | 便携式粉尘颗粒物检测仪 | 1 | 10 | 10 |
25 | 恒温恒湿空调机组 | 2 | 130 | 260 |
26 | 净化工作台 | 10 | 4 | 40 |
27 | 冰箱 | 4 | 2 | 8 |
28 |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 2 | 1 | 2 |
29 | 气相色谱仪 | 2 | 68 | 136 |
30 | PH检测仪(实验室用) | 1 | 2.5 | 2.5 |
31 | ORP检测仪(实验室用) | 1 | 6 | 6 |
32 | COD检测仪(实验室用) | 1 | 5 | 5 |
33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2 | 78 | 156 |
34 | GC气相色谱 | 4 | 68 | 272 |
35 | 离子色谱仪 | 2 | 85 | 170 |
36 | BOD测定仪 | 1 | 8 | 8 |
37 | 红外测油仪 | 1 | 7 | 7 |
38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2 | 3 | 6 |
39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8 | 3 | 24 |
40 | 多动能声级计 | 3 | 2 | 6 |
41 | 超纯水模拟机 | 2 | 126 | 252 |
42 | 微量离子分析仪 | 1 | 38 | 38 |
43 | 细菌活性检测器 | 1 | 12 | 12 |
1-1-374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44 | 细菌培养池 | 1 | 27 | 27 |
45 | 载体筛选设备 | 1 | 36 | 36 |
46 | 计算机 | 2 | 15 | 30 |
47 | 反应器物理模拟及测试 | 2 | 210 | 420 |
48 | 测试仪器仪表 | 2 | 110 | 220 |
49 | 组合式粉尘处理测试装置 | 2 | 65 | 130 |
50 | 流场数值模拟软件 | 1 | 200 | 200 |
51 | 钢结构软件 | 1 | 120 | 120 |
52 | 工艺设计软件 | 5 | 180 | 900 |
53 | 设备设计软件 | 1 | 240 | 240 |
小计 | 5,307.00 | |||
总计 | 7,653.45 |
项目 | T | T+1 | 合计 |
建设投资 | 6,800.00 | - | 6,800.00 |
设备投资 | 7,782.49 | - | 7,782.49 |
预备费 | 729.12 | - | 729.12 |
铺底流动资金 | 249.00 | 4,496.70 | 4,745.70 |
总投资金额 | 15,560.61 | 4,496.70 | 20,057.31 |
项目 | T | T+1 | 合计 |
建设投资 | 5,600.00 | - | 5,600.00 |
设备投资 | 2,475.49 | - | 2,475.49 |
预备费 | 403.77 | - | 403.77 |
铺底流动资金 | - | 4,247.70 | 4,247.70 |
总投资金额 | 8,479.26 | 4,247.70 | 12,72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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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及培训、设备调试与试产。具体的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 | T | T+1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工程施工 | ||||||||
设备采购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设备调试、试产 |
项目 | T | T+1 | 合计 |
建设投资 | 1,200.00 | - | 1,200.00 |
设备投资 | 5,307.00 | - | 5,307.00 |
预备费 | 325.35 | - | 325.35 |
铺底流动资金 | 249.00 | 249.00 | 498.00 |
总投资金额 | 7,081.35 | 249.00 | 7,330.35 |
建设周期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建设及 装修 | ||||||||||||
设备采购 | ||||||||||||
人员招 聘及培训 |
序号 | 研发方向 | 研发内容 | 研发目标 |
1 | 液相低温高效抗毒化催化剂关键技术应用研发 | 通过纳米生长控制技术,开发出具有纳米异质结构的Ce-Mn-Fe多元体系的液相脱硝催化剂,在催化反应液中在合理调整催化氧化载体和催化还原载体比例的情况下,同时添加适量的NO吸收剂、催化剂表面激活剂,抗毒化剂、絮凝剂和悬浮剂等多成分的协同 | 重点拟解决目前国内传统用的催化剂需要在较高的温度下才能启动工作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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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研发方向 | 研发内容 | 研发目标 |
作用,提高催化反应液的使用寿命 | |||
2 | 低成本、高效率中小型工业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研发 | 通过小型化、低成本、高效率的脱硝装备研制,改善传统脱硝设备成本,降低目前中小型工业企业在脱硝技术使用上产生的高额成本 | 为工业废气深度净化与治理研发更先进的脱硝技术和集成设备 |
3 | 多相流系统仿真技术的脱硝塔结构优化设计研究 | (1)建立SCR脱硝系统的冷模试验系统,对不同负荷工况条件下的流场均匀性、NH3分布均匀性、煤灰沉积特性等SCR脱硝系统的关键参数进行测试。 (2)建立SCR脱硝系统的数学和物理模型,并利用CFD数值仿真工具对不同负荷下的流场进行计算。 | 研究找出多相流系统仿真技术的脱硝塔优化改进的方向,通过机械结构优化进一步提高氮氧化物处理效率 |
4 | 微生物在高盐污水处理中的应用研究 | 作为一类新型的、 极具应用前景的微生物资源,嗜盐菌具有极为特殊的生理结构和代谢机制,通过代谢作用适应其所处生存环境而得以存活。利用此类微生物的生物特性,可应用于盐份较高的工业废水处理中。 | 通过研究微生物比如嗜盐菌的嗜盐机理,开发利用嗜盐菌紫膜和耐盐酶,最终应用到高盐污水的处理 |
5 | 水中微量金属离子脱除吸附技术研究 | 研究水中微量金属离子脱除吸附技术,研究通过生物吸附法脱除水中微量金属离子 | 利用微生物富集水中重金属离子,通过物理化学机制去除污染物 ,减少工业发展带来的重金属危害,预防生态二次污染与恶性循环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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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提升公司产品技术附加值,为公司带来持续的经济效益。
(二)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29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42.50万元、设备投资3,868.00万元、预备费投资240.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43.97万元。项目将通过租赁场地、引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建设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平台,实现对污染处理设施设备的实时在线监控,同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向企业提供监控数据信息服务、设备异常运行预报预警和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将建设10个监测和维保中心,用于就近向客户提供监测设备安装、监测信息采集、监测信息展示、设备运营维护等服务。
本项目的建设将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监控采集、信息实时分析处理、信息实时发布、异常预警预报、实时紧急情况处理机制等功能的闭合回路,实现对污染处理设施、环境质量等一系列的环保数据的采集分析,并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环保设备运营维护等服务。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抢占环保监测市场发展先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①布局智慧环保监测产业,与母公司仕净环保形成产业协同效应
智慧环保监测产业是指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环保监测系统和环保大数据处理平台,实现环保质量实时监测、污染源实时监测、污染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实时监测、环保质量实时预警、全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共享等多方面功能。随着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要求的提升、环保执法监管的加强,以及我国环保一体化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第三方环保运营维护的引入,智慧环境监测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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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环保监测系统图
苏迪罗布局智慧环保监测产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对污染源排放企业的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形成实时监测并对监测获取的数据,进行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处理、数据挖掘,实现对监控企业设备运行异常预警预报,并提供设备异常应急处理服务、监控数据信息服务、设备运营维护服务、智慧决策等多方面的第三方监测环保服务。由于母公司仕净环保从事工业污染治理已有10多年,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积累了众多的客户,其供应的环保治理设备超过千套,有着广阔的资源共享基础。同时母公司仕净环保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有着良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可将这些资源用于进一步推动苏迪罗的市场拓展,形成良好的资源共享、市场互用格局。苏迪罗布局智慧环保监测产业,不仅可借助母公司仕净环保的市场资源打开市场,而且也会对母公司的发展起到相应的促进作用,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协同的市场拓展效应。综上,本项目公司通过建设环保在线监测中心和环保大数据平台,布局智慧环保监测产业,并通过母公司仕净环保丰富的市场资源打开市场,并进一步通过自身的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母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协同的发展效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综合实力。
②抢占环保监测市场先机,满足下游用户市场需求
2015年2月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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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扶持和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服务行为。该项政策标志着我国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同时我又相继发布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政策,为环境监测服务向市场开放铺路,在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在自动监测、第三方运营维护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不仅在政策上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服务性环保监测产业,在下游市场上也存在发展机遇。发行人在开展工业污染治理业务的市场对接过程中,发现下游污染源排放企业由于缺乏环保设备维护经验和环保设备维护人员,同时企业自己开展维护的成本相对较高,其有着强烈的需求将废气处理设备、集尘防爆设备的运营维护业务承包给专业的第三方环保运营监测维护企业的需求。鉴于此,公司积极布局环保监测产业,大力发展环保监测、环保数据处理、环保设备运营维护等业务,抢占监测市场全面放开的先机,满足下游市场发展需求。综上,公司通过建设环保在线监测中心和环保大数据平台,向用户提供监测数据信息和环保设备运营维护服多方面的服务,促进公司抢占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先机,满足污染物排放企业需求,为公司拓展市场奠定基础。
③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就环保监测市场而言,未来市场发展存在着两大产业发展趋势,一是服务性环保监测市场将主要由第三方企业来服务,这主要是因为国家全面放开服务性环保监测市场,同时国家调整了环境质量监测的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思路,将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回收,实行“国家考核、国家监测”的模式,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并开始鼓励环境监测的第三方运营,环境监测体制不断完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二是环保监测产业将同物联网和大数据不断融合,以传感物联形成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并对监测数据通过大数据系统进行挖掘分析,形成智慧、智能环保监测产业。公司建设环保在线监测和环保大数据平台项目正契合了产业发展趋势,融入行业发展大环境。
公司通过在污染源排放企业安装监测设备、传感设备,建立起环保在线监测网络,实现对监测企业处理设备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浓度等的实时监控,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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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环保大数据平台,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分析,对设备运行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预报。公司建立环保在线监测网络和环保大数据平台后,公司的在线监测精准度和大数据处理中心的数据处理分析能力将会得到显著提升,从而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核心技术能力,为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等奠定基础。
综上,本项目通过购买拼接屏、网络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引进系统开发和数据处理等技术人员,建立环保在线监测中心和环保大数据平台,不仅使公司的数据监测精准度和数据处理能力等核心技术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而且顺应了产业发展大趋势,为公司的进一步拓展环保监测市场奠定基础。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①市场需求的快速扩张,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政策推动下,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发展迅速。一方面,随着《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等多部环境监测政策的出台,我国环境监测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标志着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将不断强化。另一方面,由于环境监测的基础性,《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的出台,不仅释放了水、大气等领域的市场需求,也刺激了对环境监测行业的需求。“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监测扶持政策如“新环保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十三五”规划、“互联网+”绿色生态等政策陆续出台,环境监测原有的市场领域将进一步地拓展。此外,在我国,VOCs气体排放和监测,长期以来重视程度较低,随着国家各项法令的颁布,在VOCs指标体系下涵盖的各个细分指标都需要监测,空气监测市场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稳定的市场基础。
同时我国有广阔的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市场。以废气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市场为例,据《2015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显示可知,我国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调查工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已安装了众多的废气处理设施。由此可见,我国废气处理设施数量众多,下游运营维护市场广阔,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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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拥有的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数量
产业领域 | 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数量(家) | 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总数百分比 | 拥有废气治理设施(套) | 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总数百分比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3,476 | 2.2% | 18,572 |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1,946 | 19.8% | 84,365 | 29.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685 | 6.6% | 31,221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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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迪罗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以工作培养人,以事业激励人,以良好的薪酬吸引人,以科学的制度管理人,着力打造团队意识,活化人本激励,创造学习型组织,打造智慧型团队。公司人员结构分布合理,90%以上均从事相关研究及开发工作10年以上。同时公司通过平台搭建,精心规划,通过人才吸引,初步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技术人才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6,295.00万元,投资概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942.50 | 14.97% |
2 | 设备投资 | 3,868.00 | 61.45% |
3 | 预备费 | 240.53 | 3.82%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1,243.97 | 19.76% |
总投资金额 | 6,295.00 | 100.00%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拼接屏 | 10 | 套 | 60 | 600 |
2 | 防火墙 | 10 | 套 | 18 | 180 |
3 | 服务器 | 10 | 台 | 2 | 20 |
4 | 网络交换机 | 10 | 套 | 15 | 150 |
5 | 机房设备及网络监控 | 10 | 套 | 7 | 70 |
6 | 网络专线 | 10 | 套 | 7 | 70 |
7 | 存储阵列 | 10 | 套 | 20 | 200 |
8 | 监控终端计算机 | 200 | 台 | 0.4 | 80 |
9 | 其他办公设备 | 10 | 套 | 4 | 40 |
10 | 核心服务器 | 9 | 套 | 50 | 450 |
11 | 数据库服务平台 | 1 | 套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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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2 | 数据存储服务平台 | 1 | 套 | 490 | 490 |
13 | 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 1 | 套 | 90 | 90 |
14 | SAN交换机 | 2 | 套 | 20 | 40 |
15 | 系统数据备份 | 1 | 套 | 40 | 40 |
16 | 核心交换机 | 4 | 套 | 40 | 160 |
17 | 核心路由器 | 2 | 套 | 15 | 30 |
18 | 接入路由器 | 2 | 套 | 8 | 16 |
19 | 负载均衡交换机 | 2 | 套 | 20 | 40 |
20 | CWDM | 2 | 套 | 18 | 36 |
21 | 边界防火墙 | 2 | 套 | 18 | 36 |
22 | 入侵防御 | 2 | 套 | 20 | 40 |
23 | 存储器 | 4 | 套 | 50 | 200 |
24 | 实时数据监控软件 | 1 | 套 | 50 | 50 |
25 | 环保设备数据采集 | 1 | 套 | 50 | 50 |
26 | Vewell拼接屏软件 | 1 | 套 | 10 | 10 |
27 | 防火墙安全防护软件 | 10 | 套 | 10 | 100 |
28 | 数据处理系统 | 1 | 套 | 60 | 60 |
29 | 系统及办公软件授权 | 10 | 套 | 2 | 20 |
合计 | 3,868.00 |
项目 | T | T+1 | 合计 |
建设投资 | 462.50 | 240.00 | 702.50 |
设备投资 | 1,482.00 | 984.00 | 2,466.00 |
预备费 | 158.43 | - | 158.43 |
铺底流动资金 | 721.36 | - | 721.36 |
总投资金额 | 2,824.28 | 1,224.00 | 4,048.28 |
1-1-384
南昌、天津、西安、昆明这5个江苏省外城市建设5个环保在线监测及维护中心。如下表所示:
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计划表
实施时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合计 |
监测中心所在城市 | 苏州、无锡、常州、扬州 | 宁国、南昌、天津、西安、昆明 | |
环保在线监测及维护中心数 | 5 | 5 | 10 |
1-1-385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设备供应项目数量的增加,对资金需求量也逐年增加,这也必将对公司营运资金造成一定的压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增加借款来缓解营运资金的紧张情况,虽然公司资信良好,债务融资能力较强,但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仍使公司承受着较大的营运资金压力。因此公司迫切需要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2、资金需求测算过程
(1)测算方法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来自于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公司预测了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并分别计算了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差额)。公司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即为2022年末与2019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的差额,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2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19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2)主要测算依据
①计算2019年末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主要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并以此比重为基础,预测上述各科目在2020年末至2022年末的金额;
②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73,455.92 | 68,477.33 | 39,322.85 | 26,261.34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7.27% | 74.14% | 49.74% | - |
2017-2019年平均增长率 | 43.72% | |||
2017-2019年复合增长率 | 3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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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占比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73,455.92 | 100.00 | 88,147.10 | 105,776.52 | 126,931.82 |
应收票据 | 1,864.66 | 2.54% | 2,237.59 | 2,685.11 | 3,222.13 |
应收账款 | 73,909.10 | 100.62% | 88,690.92 | 106,429.10 | 127,714.92 |
预付款项 | 8,634.36 | 11.75% | 10,361.24 | 12,433.48 | 14,920.18 |
存货 | 9,718.68 | 13.23% | 11,662.42 | 13,994.90 | 16,793.88 |
经营性流动资产 | 94,126.80 | 128.14% | 112,952.16 | 135,542.59 | 162,651.11 |
应付票据 | 14,427.49 | 19.64% | 17,312.98 | 20,775.58 | 24,930.70 |
应付款项 | 17,755.72 | 24.17% | 21,306.86 | 25,568.24 | 30,681.88 |
预收款项 | 340.40 | 0.46% | 408.48 | 490.17 | 588.21 |
经营性流动负债 | 32,523.60 | 44.28% | 39,028.32 | 46,833.99 | 56,200.79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61,603.20 | 83.86% | 73,923.83 | 88,708.60 | 106,450.32 |
2022年营运资金需求较2019年增加 | 44,84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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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库存,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5、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持续成长阶段,面临较多的市场机会。随着公司逐步发展壮大,保持较强的资金实力,可有助于公司项目承揽和客户关系维护,加快技术资源、客户资源等向经济效益的转化速度,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项目所履行的核准、备案程序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相关的核准、备案程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 | 项目环评 |
1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 | 相发改投备[2018]49号 | 苏相环建[2017]68号 |
2 | 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 | 相发改投备[2018]50号 | 无需进行环评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需进行项目备案 | 无需进行环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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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产生少量的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发行人将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废水
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食堂、设备及车辆洗涤用水等含有一定的油污,需经隔油池初步处理后才能排入污水管,再统一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产生水污染。
2、噪声
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有便携式切割机、摇臂钻床、液压卷板机、砂轮机等。上述设备全部置于室内,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布局、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到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对项目及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废磨砂粉、废次品,收集后统一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金属渣、以及设备清洁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含油废抹布等,经收集、分类存储后,定期交具有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经上述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直接影响。
(二)“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环保投资为50.00万元。
五、项目实施用地情况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用地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元春路南,土地面积为13,260平米,属于工业用地性质,系出让所得。公司已于2017年5月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08033号”。
“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通过租赁场地、引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建设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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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无论从政策导向、市场环境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产品都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因此,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产品的质量、技术先进性都将得到大幅度提高,不但有利于巩固和深化公司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关系,而且有利于开拓新的客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产品在目标市场的占有率将会持续上升,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大幅提升,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货币资金和股东权益将大幅增加,净资产总额与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会下降,这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在现有基础上将大幅增长。从短期来看,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会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出现下降的情形;从中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项目的实施投产,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得到有效提升;从长期来看,募集资金到位不仅使公司自有资本规模扩大,而且增强了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实现规模经济,增强竞争优势。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文件、环评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的说明等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不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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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八、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
(一)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将继续专注于工业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坚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价值取向,通过技术创新和产能扩张,持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拓展下游应用行业、扩大经营规模,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成为下游用户满意、合作伙伴信赖、员工得到提升的一流环境污染防治综合服务商。
(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在上述整体战略规划的基础上,未来三年,公司将根据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环保需求,提升产品性能,扩充产品范围,抓住国家环保要求提高、国民环保意识增强、下游行业快速发展和环保升级建设需要的机会,积极技改提升公司产品的品质和性能,充分发挥公司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品牌、质量优势,巩固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扩大现有生产规模,迅速做优、做强、做大企业。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利用自身与高校、科技机构的研发能力,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和长期持续发展的后劲,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努力吸引国内外优秀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不断完善吸引人才的环境和机制,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还将不断完善和发展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稳定质量的基础上扩大产能,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在客户拓展方面,公司将有重点地对知名品牌客户进行拓展,引导客户在体验公司产品的过程中积极传播公司品牌,扩大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及行业知名度。
(三)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推进技术创新,巩固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科技型企业,十分重视对于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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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提供了必要的保障。近年来,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持续提高,持续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促使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加强,形成丰富的技术积累。目前,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64项。与此同时,公司具备主要污染废气废水的数据包并已转化成工艺包及模型,可快速依托其数据库,实现优化产品结构设计、系统处理效率优化,为后续技术研发提供有利条件。
除了内部技术积累,公司积极运用外部研发资源,先后与东南大学、江苏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形成产学研合作,依靠高校资源,推动自身技术的进步,致力于液相高效脱硝催化剂、高浓度氮氧化物超低排放等技术的攻关与创新。通过内外部技术研发投入,促使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并将技术成果产业化。
2、积极开拓业务,市场反响良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多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服务的客户涵盖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阿特斯、隆基股份、东方日升、正泰太阳能、无锡尚德、协鑫集团、REC Solar、欧菲光、兆驰股份、国家电投、LG化学、富士康、比亚迪、长安汽车、长城汽车、巴德士、花王涂料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3亿元、6.85亿元、7.35亿元。公司已成为泛半导体、精细化工、汽车制造、钢铁冶金、水泥建材等行业企业重要的环保设备供应商。
(四)实现上述发展规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1、加大技术和业务拓展力度
公司将在目前技术储备和客户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技术投入,形成企业标准,建立并不断丰富标准模块库,对标准模块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做好项目产业化的前期准备工作,使其具备批量生产的条件。
公司将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成为以智能化、信息化和柔性化为主要特色的环保装备提供商,积极探索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2、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公司将秉承“先公后私、团队协作、工匠精神、开拓拼搏”的价值观,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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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使公司充满活力和竞争力。公司将坚持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多策并举,以人文关怀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凝聚力,致力于为优秀人才发挥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从业平台。
3、提升管理能力
公司将在目前的企业管理系统基础上,加大在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投入力度,实现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全方位的信息化全覆盖。此外,针对采购、生产和销售三大核心领域,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改善内部管理:
在采购管理上,继续拓展多渠道原材料来源,在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充足的前提下,通过批量采购等形式尽量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
在生产管理上,坚持定制化与标准化相结合,继续提高装配效率和工艺水平,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生产安全。
在销售管理上,加强与现有优质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维护,并积极开发新的应用领域、新的客户资源。
4、实施多种筹资计划
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募集资金。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选择银行贷款、增发、配股或可转债等再融资方式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以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回报股东和社会。
(五)拟定的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发展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无重大改变;
(2)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发展;
(3)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能够成功,募集资金顺利到位;
(4)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5)公司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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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7)未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抗因素。
(六)实施上述发展规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人才困难
公司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以及资本市场运作等,均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持,虽然公司已经储备了一定的高素质人才,但短时间内可能仍旧难以满足企业迅速发展的需要。
2、资金困难
目前,公司正处于持续成长阶段,需要加大在人才引进、市场开发、场地投入、设计研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以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等竞争对手相比,公司资金实力相对较弱,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仅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需要,不利于快速做大做强。
(七)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公司在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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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保护制度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从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规定。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法务部负责具体承办和落实。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1、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公司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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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等对待投资者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
(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2)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3)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等;
(4)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5)企业文化建设;
(6)公司可依法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3、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2)股东大会;(3)公司网站、信息披露指定媒体;(4)一对一沟通;(5)邮寄资料;(6)电话咨询、电子邮箱、传真咨询;(7)广告;(8)路演;(9)现场参观;(10)分析师说明会;(11)业绩说明会;(12)投资者说明会;(13)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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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1)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2)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3)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4)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在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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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
②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③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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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五)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研究论证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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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 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② 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③ 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④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七)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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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八)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条确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相对于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增加了现金分红及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决策机制及程序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如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发行上市日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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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征集投票权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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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大于1,000.00万元的销售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合同签署年份 | 卖方 | 买方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万元) | 是否已履行完毕 |
1 | 2016年 | 仕净环保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系统设备 | 2,098.00 | 是 |
2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系统设备 | 2,510.00 | 是 |
3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 | 维护保养及新建低氮燃烧装置项目 | 2,400.00 | 是 |
4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 | 除尘设备采购 | 1,020.00 | 是 |
5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水处理系统设备 | 3,275.73 | 是 |
6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水处理系统设备 | 3,298.91 | 是 |
7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水系统 | 4,579.63 | 是 |
8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CDS脱硝系统 | 4,459.30 | 是 |
9 | 2016年 | 仕净环保 | 成都成发科能动力工程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设备 | 4,306.50 | 是 |
10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CDS化学品供应系统 | 4,459.30 | 是 |
11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气系统 | 5,754.00 | 是 |
12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系统 | 4,729.17 | 是 |
13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东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设备系统 | 4,700.00 | 是 |
14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纯水系统 | 2,864.80 | 是 |
15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文和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气设备 | 2,775.00 | 是 |
16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水设备系统 | 2,760.00 | 是 |
17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文和贸易有限公司 | 纯水设备 | 2,642.25 | 是 |
18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CDS化学品供应系统 | 2,449.50 | 是 |
19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系统 | 2,080.00 | 是 |
20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脱白 | 1,998.00 | 是 |
21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治理项目 | 1,019.70 | 是 |
22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系统 | 1,690.00 | 是 |
23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 | 废气处理系统 | 1,593.77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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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签署年份 | 卖方 | 买方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万元) | 是否已履行完毕 |
公司 | ||||||
24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唐山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脱硫脱硝消白一体化改造设备材料 | 1,072.50 | 是 |
25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盐城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系统工程设备 | 1,060.00 | 是 |
26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江苏鑫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系统设备 | 1,000.00 | 是 |
27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 脱硫脱氟改造项目 | 1,380.00 | 是 |
28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REC Solar Pte.Ltd | 设备采购一期 | 698.57万美元 | 是 |
29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系统 | 4,500.00 | 是 |
30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纯水系统 | 3,920.00 | 是 |
31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设备 | 3,500.00 | 是 |
32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宁波德伟州立进出口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系统设备 | 3,200.00 | 是 |
33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纯水处理设备 | 3,200.00 | 是 |
34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超纯水制备及输送系统 | 2,799.70 | 是 |
35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设备及远程在线监控系统 | 2,447.34 | 是 |
36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系统及远程在线监控系统 | 1,007.00 | 是 |
37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高效PERC项目设备 | 7,000.00 | 是 |
38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水处理设备 | 3,700.00 | 是 |
39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水设备 | 2,799.70 | 是 |
40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纯水系统 | 2,450.00 | 是 |
41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江苏安博威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系统 | 1,170.00 | 是 |
42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 | 废气系统 | 1,000.00 | 是 |
43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设备供货、修配改及安装 | 1,580.00 | 是 |
44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产业园项目设备 | 2,605.04 | 是 |
45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常州方硕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设备 | 1,380.00 | 是 |
46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 烟气脱硫脱硝系统 | 2,603.00 | 是 |
47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锅炉烟气处理项目 | 7,420.00 | 是 |
48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水系统 | 2,580.00 | 是 |
49 | 2017年 | 丙方:仕净环保 |
设备供应框架协议 | 100,000.0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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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签署年份 | 卖方 | 买方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万元) | 是否已履行完毕 |
50 | 2017年 | 丙方:仕净环保 | 甲方:南昌市东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昌市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南昌文和贸易有限公司;乙方: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设备供应框架协议 | 50,000.00 | 否 |
51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锅炉烟气处理项目 | 6,800.00 | 否 |
52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水系统 | 2,980.00 | 否 |
53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纯水系统 | 3,250.00 | 否 |
54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茂吉贸易有限公司 | 纯水系统 | 2,740.00 | 否 |
55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站(一期) | 1,400.00(不含税) | 否 |
56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改造项目 | 250,000.00 | 否 |
57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 水泥生产线上新及改造 | 760,000.00 | 否 |
58 | 2020年 | 仕净环保 |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 LCR脱硝脱硫除尘一体化项目设备 | 2,650.00 | 否 |
59 | 2020年 | 仕净环保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废气系统设备 | 2,450.00 | 否 |
60 | 2020年 | 仕净环保 | 江苏鑫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水处理系统、集中自动加药及监控系统 | 1,100.00 | 否 |
61 | 2020年 | 仕净环保 | 江苏鑫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超纯水系统 | 2,700.00 | 否 |
62 | 2020年 | 仕净环保 | 江苏鑫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系统和集中自动供药装置、集中自动检测及控制加药系统 | 2,200.00 | 否 |
序号 | 合同签署年份 | 买方 | 卖方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 (万元) | 是否已履行完毕 |
1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除尘塔体 | 696.52 | 是 |
2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常州众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排风系统 | 510.00 | 是 |
3 | 2017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欣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过滤设备 | 505.00 | 是 |
4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欣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过滤设备 | 1,226.10 | 是 |
5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欣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净化设备 | 1050.95 | 是 |
6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苏州千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超纯水设备 | 528.00 | 是 |
7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苏州日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CDS设备 | 500.00 | 是 |
1-1-405
序号 | 合同签署年份 | 买方 | 卖方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 (万元) | 是否已履行完毕 |
8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苏州千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超纯水设备 | 520.00 | 是 |
9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气设备 | 550.00 | 是 |
10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石杰集成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药液输送及稀释浓度管理设备 | 930.00 | 是 |
11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设备安装调试 | 500.00 | 是 |
12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石杰集成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药液输送及稀释浓度管理设备 | 553.53 | 是 |
13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石杰集成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设备供应框架协议 | 不超过2800万元 | 否 |
14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诺鼎贸易有限公公司 | 废气治理设备 | 1159.44 | 是 |
15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诺鼎贸易有限公公司 | 废气治理设备 | 1192.67 | 是 |
16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南昌市诺鼎贸易有限公公司 | 废气治理设备 | 751.00 | 是 |
17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石杰集成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CDS设备 | 531.82 | 是 |
18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常州众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风管管路 | 848.40 | 是 |
19 | 2018年 | 仕净环保 | 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焊管 | 885.00 | 是 |
20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超纯水/过滤设备 | 673.00 | 是 |
21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安装服务 | 790.00 | 是 |
22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设备施工安装 | 580.00 | 是 |
23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常州康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设备 | 550.63 | 是 |
24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中兴莲花建筑(苏州)有限公司 | 外包安装 | 960.00 | 是 |
25 | 2019年 | 仕净环保 | 中易建设有限公司 | 设备供货 | 1,435.33 | 否 |
26 | 2020年 | 仕净环保 | 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施工 | 500.00 | 否 |
27 | 2017年 | 宁国环创 | 江西川丰实业有限公司 | 空调风柜机 | 598.00 | 是 |
28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日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CDS设备 | 650.00 | 是 |
29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石杰集成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药液输送及稀释浓度管理设备 | 629.30 | 是 |
30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南昌市耀和贸易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系统 | 1,224.60 | 是 |
31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千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超纯水设备 | 1,260.00 | 是 |
32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千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水设备 | 2,800.00 | 是 |
33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南昌市耀和贸易有限公司 | 管道 | 1,139.63 | 是 |
34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千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气设备 | 1,290.00 | 是 |
35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常州众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风管系统 | 530.92 | 是 |
36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南昌市耀和贸易有限公司 | 纯水系统设备 | 2,523.20 | 是 |
37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常州众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风管系统 | 645.44 | 是 |
1-1-406
序号 | 合同签署年份 | 买方 | 卖方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 (万元) | 是否已履行完毕 |
38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水设备 | 1,982.91 | 是 |
39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气系统处理设备 | 770.00 | 是 |
40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安徽至臻科技有限公司 | 纯水设备 | 3,150.00 | 是 |
41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电气控制设备 | 957.00 | 是 |
42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纯水设备 | 1,880.34 | 是 |
43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气净化设备 | 645.00 | 是 |
44 | 2019年 | 仕净环保、宁国环创 | 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设备塔体装置 | 不超过5500万元 | 否 |
45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千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自控设备 | 520.00 | 是 |
46 | 2018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日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处理设备 | 831.50 | 是 |
47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气设备 | 2,750.00 | 是 |
48 | 2019年 | 仕净环保、宁国环创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水、纯水净化系统 | 不超过5500万元 | 否 |
49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安徽至臻科技有限公司 | 水处理设备 | 不超过5750万元 | 否 |
50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上海弗川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气瓶设备、阀门设备 | 670.00 | 是 |
51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上海阗邦机电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空调、新风系统设备 | 695.00 | 是 |
52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焊管 | 600.00 | 是 |
53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千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超纯水系统 | 不超过1000万元 | 否 |
54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安徽至臻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纯水、废气净化系统 | 不超过2250万元 | 否 |
55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无锡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烟气升温器、烟气降温器、稳压水箱 | 775.00 | 否 |
56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安徽至臻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设备 | 1,805.00 | 是 |
57 | 2019年 | 宁国环创 | 苏州曦龙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废水设备 | 1,250.00 | 否 |
1-1-407
序号 | 合同签署时间 | 借款银行 | 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金额(万元) | 借款期限 | 是否履行完毕 |
1 | 2017/3/16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70003398 | 1,070.00 | 2017/3/16- 2018/1/15 | 是 |
2 | 2017/5/2 |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 | 2017苏银贷字第XC024076号 | 1,000.00 | 2017/5/2- 2017/11/2 | 是 |
3 | 2017/5/12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70006729 | 1,000.00 | 2017/5/16- 2018/3/16 | 是 |
4 | 2017/6/13 | 建设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XXC-2017-1230-1408 | 1,600.00 | 2017/6/13- 2018/6/12 | 是 |
5 | 2017/9/19 | 上海银行苏州分行 | 308170442003 | 1,380.00 | 2017/9/19- 2018/9/19 | 是 |
6 | 2017/11/2 |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 | 2017苏银贷字第XC028238号 | 1,000.00 | 2017/11/2- 2018/5/2 | 是 |
7 | 2017/12/19 |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 89102017280349 | 2,200.00 | 2017/12/19- 2018/12/19 | 是 |
8 | 2018/1/8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80000229 | 1070 | 2018/1/8- 2018/11/8 | 是 |
9 | 2018/2/8 | 上海银行苏州分行 | 308180123 | 5000 | 2018/2/8- 2023/2/8 | 否 |
10 | 2018/3/9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80003001 | 1000 | 2018/3/9- 2019/1/8 | 是 |
11 | 2018/5/2 |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 | 2018苏银贷字第XC032435号 | 1000 | 2018/5/10- 2018/11/10 | 是 |
12 | 2018/6/22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80009040 | 2000 | 2018/6/22- 2019/4/21 | 是 |
13 | 2018/8/1 | 恒丰银行上海分行 | / | 20,060 | 2018/6/29- 2018/12/31 | 是 |
14 | 2018/8/23 | 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行 | 苏光苏贷(2018)039 | 2000 | 2018/8/23- 2019/8/23 | 是 |
15 | 2018/9/10 | 建设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HTWBTZ322997400201800128 | 1550 | 2018/9/10- 2019/9/9 | 是 |
16 | 2018/9/25 | 上海银行苏州分行 | 308180515002 | 1380 | 2018/9/25- 2019/9/25 | 是 |
17 | 2018/11/2 | 农业银行相城支行 | 32010120180016863 | 1000 | 2018/11/2- 2019/9/1 | 是 |
18 | 2018/11/9 | 农业银行相城支行 | 32010120180017427 | 1070 | 2018/11/12- 2019/9/11 | 是 |
19 | 2018/11/14 |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 | 2018苏银贷字第XC038572号 | 1000 | 2018/11/14- 2019/5/14 | 是 |
20 | 2018/12/21 |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 89102018280302 | 2100 | 2018/12/21- 2019/12/21 | 是 |
21 | 2019/1/7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90000348 | 1,470.00 | 2019/1/7- 2020/1/6 | 是 |
22 | 2019/4/23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90006641 | 1,150.00 | 2019/4/23- 2020/4/22 | 是 |
23 | 2019/6/6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90009173 | 3,000.00 | 2019/6/6- 2020/6/5 | 是 |
1-1-408
序号 | 合同签署时间 | 借款银行 | 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金额(万元) | 借款期限 | 是否履行完毕 |
24 | 2019/7/8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90011607 | 1,000.00 | 2019/7/8- 2020/7/7 | 否 |
25 | 2019/7/15 | 建设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HTZ322997400LDZJ201900287 | 1,550.00 | 2019/7/15- 2020/7/14 | 否 |
26 | 2019/9/16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90015731 | 1,070.00 | 2019/9/16- 2020/9/15 | 否 |
27 | 2019/9/25 | 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行 | 苏光苏贷(2019)039 | 2,000.00 | 2019/9/25- 2020/9/25 | 是 |
28 | 2019/9/27 | 上海银行苏州分行 | 308190676001 | 1,380.00 | 2019/9/27- 2020/9/25 | 否 |
29 | 2019/11/14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90019609 | 1,000.00 | 2019/11/14- 2020/11/13 | 否 |
30 | 2019/11/27 | 上海银行苏州分行 | 308190676002 | 1,000.00 | 2019/11/27- 2020/11/27 | 否 |
31 | 2019/12/11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190021610 | 1,000.00 | 2019/12/11- 2020/12/10 | 否 |
32 | 2019/12/24 |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 89102019280388 | 3,000.00 | 2019/12/24- 2020/12/24 | 否 |
33 | 2020/1/3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200000160 | 1,000.00 | 2020/1/3- 2021/1/2 | 否 |
34 | 2020/1/9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200000598 | 1,470.00 | 2020/1/9- 2021/1/8 | 否 |
35 | 2020/3/5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200002940 | 1,000.00 | 2020/3/5- 2021/3/4 | 否 |
36 | 2020/3/27 | 中国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2020年苏中新贷字第104号 | 4,000.00 | 2020/3/30- 2021/3/29 | 否 |
37 | 2020/4/20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200006044 | 1,150.00 | 2020/4/20- 2021/4/19 | 否 |
38 | 2020/4/24 | 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32010120200006304 | 1,000.00 | 2020/4/24- 2021/4/23 | 否 |
序号 |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 | 抵押担保金额 | 主债权借款期限 |
1 | 宁国环创 | 安徽宁国中欧众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皖(2017)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1489号 | 2,700.00 | 2017/3/1- 2022/12/31 |
2 | 仕净环保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08033 | 5,000.00 | 2018/2/8- 2023/2/8 |
1-1-409
1、宁国环创土地及厂房抵押合同
宁国环创于2017年2月17日、2017年9月15日与安徽宁国中欧众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用于向宁国市泰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支付《房地产转让协议》项下的房地产转让款。根据《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宁国环创向安徽宁国中欧众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700.00万元。宁国环创将其受让宁国市泰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抵押给安徽宁国中欧众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借款的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担保债务履行期限为2017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仕净环保土地及厂房抵押合同
2018年2月8日,仕净环保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5,000.00万元用于新建生产厂房项目。同时,仕净环保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将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元春路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上述主债权的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担保期限为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23年2月8日止。
(五)票据池、资产池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票据池、资产池合同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合同当事人 | 银行 名称 | 合同 名称 | 签署 日期 | 票据池 相关额度 | 有效期 |
1 | 仕净 环保 | 宁波银行 | 票据池开票直通车总协议 | 2019年8月26日 | / | 有效期1年 |
2 | 票据池合作及票据池质押协议 | 1亿元人民币 | 有效期1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可多次顺延 | |||
3 | 宁国 环创 | 宁波银行 | 票据池开票直通车总协议 | 2019年8月26日 | / | 有效期1年 |
4 | 票据池合作及票据池质 | 5,000万元 人民币 | 有效期1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 |
1-1-410
序号 | 合同当事人 | 银行 名称 | 合同 名称 | 签署 日期 | 票据池 相关额度 | 有效期 |
押协议 | 自动顺延一年,可多次顺延 | |||||
5 | 仕净 环保 | 浙商银行 | 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 | 2018年3月20日 | 敞口占用利率1.5%(年化),两合同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终止要求,协议可自动顺延,每次顺延一年次数不限 |
6 | 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 | |||||
7 | 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 2020年1月14日 | 1.5亿元人民币 | 1年 |
1-1-411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412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
董仕宏 | 朱 叶 | 杨 健 | ||||
叶小红 | 朱海林 | 张世忠 | ||||
张仲仪 | 马亚红 | 罗 超 |
吕爱民 | LI JIAYI | 卞 骏 | ||||
李 朗 | 付小兵 |
吴倩倩 | 彭 剑 | 秦金金 | ||||
杨宝龙 | ||||||
1-1-413
1-1-41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朱 叶
实际控制人:
董仕宏 叶小红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 ||||||
李 娟 | 万晓乐 | |||||
项目协办人: | ||||||
刘祺林 | ||||||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 ||||||
杨卫东 | ||||||
保荐业务负责人: | ||||||
杨卫东 | ||||||
保荐机构总经理: | ||||||
冯鹤年 | ||||||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冯鹤年 |
1-1-416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
1-1-417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冯鹤年 |
1-1-41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燃 | 周洁枝 | |||||
丁琳 | 陈旸 |
高树 |
1-1-41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范晓红 戴志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2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80045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张文新 | 王永义 |
赵向阳 |
1-1-421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范晓红 戴志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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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范晓红 戴志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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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承诺应充分披露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承诺事项主要包括: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如有);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8.其他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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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报告(如有);
(九)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三)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4楼联系电话:0512-6957 8288传真:0512-6599 7039联系人:杨宝龙
2、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法定代表人:冯鹤年电话:021-6045 3962传真:021-6087 6732联系人:万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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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如有)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如有)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如有)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如有)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实际减持时,严格遵守有权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数量、期限、程序等。
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不因本人离职、职务变化等原因而终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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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其他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外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世忠、吕爱民、吴倩倩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如有)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如有)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实际减持时,严格遵守有权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数量、期限、程序等。
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不因本人离职、职务变化等原因而终止。本人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除前述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承诺期限及法规要求的限售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机关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上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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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和转让;相关股东在实际减持时应严格遵守有权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数量、期限、程序等。
2、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其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的股份。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在其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遵守以下承诺:
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减持条件且不违反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减持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②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③ 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④ 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减持价格: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具体确定。
减持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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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则上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
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田志伟、江诣创投作为财务投资者,将在锁定期满后自主决定减持数量、价格及时机。田志伟、江诣创投承诺在其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遵守以下承诺:
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减持条件且不违反本人/本公司在公司本次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本人/本公司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减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本公司减持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②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③ 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④ 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减持价格: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具体确定。
减持期限: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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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人/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本公司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则上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本公司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要求,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应当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①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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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条件。
② 公司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
③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④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⑤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回购结果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模不符合上市条件。回购期间,如遇除权除息,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⑥ 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⑦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且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前,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①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后,自增持股票行为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增持前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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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股票。
③ 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稳定股价;
④ 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法方式;
⑤ 增持股份数量、比例及价格: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1%,但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2%;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⑥ 其他事项: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则归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公司所有。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依法不能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下同)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回购股票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该情形出现5个交易日内,依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数量、方式和期限,对外公告,并于30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计划。
① 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法方式;
② 增持股份数量、比例及价格: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下同)的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 其他事项: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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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对未来公司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归属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3、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本预案的要求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执行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限期履行增持义务,如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执行的增持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或应付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执行增持计划。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本预案的要求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执行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要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限期履行增持义务,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公司有权将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执行的增持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或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相关人员执行增持计划。但作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求履行增持计划的,则无需再履行本项所述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上述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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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已了解并知悉《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
(2)愿意遵守和执行《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将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买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如有),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买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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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买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如有),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买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本人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回购事项。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本人买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情形,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仕净环保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若仕净环保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情形,本人将自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仕净环保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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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有效配置资本,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未能保持目前的资本经营效率,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
2、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但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加强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①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品牌建设,强化产品销售管理,在合理保证销售利润率水平的前提下,努力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利润;
② 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并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
③ 公司将实行科学严格的成本费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增强采购、生产、质控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空间。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做到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前,为把握市场机会以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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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股东回报。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上市后公司全体股东依法享有的现金分红等资产收益权利,提升公司未来回报能力。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摊薄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修改或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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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修改或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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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
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为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现金分红的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情况,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本支出计划等因素,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应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弥补亏损后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政策时,可以同时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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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①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制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②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③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④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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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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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
4、保荐机构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如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先行赔付义务。
5、律师事务所承诺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而发表的法律意见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因此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事实或情形依法定程序被认定且本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被确定后,本所将严格按照上述经认定的责任范围履行司法机关或行政部门确认本所应当履行的赔付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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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致同所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致同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评估机构承诺
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评估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其他承诺事项
1、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
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履行,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③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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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朱叶,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及叶小红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判、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 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④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⑤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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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继承、司法裁判、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 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④ 可以变更公司职务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⑤ 主动申请公司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⑥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⑦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个人及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个人所得税相关事项的承诺
公司自然人发起人朱叶、叶小红承诺:
如因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本人补缴仕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仕净环保时,以净资产折股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本人将无条件履行由此产生的任何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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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仕净环保其他发起人未能按时缴纳仕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仕净环保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纳税义务,本人将代其先行缴纳,保证仕净环保及仕净环保上市后的公众股东不因上述纳税义务的履行遭受任何损失。若因本人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纳税义务而导致仕净环保及仕净环保上市后的公众股东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按时、足额向仕净环保及仕净环保上市后的公众股东赔偿其所发生的与此有关的所有损失。
3、关于承担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三)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说明/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部分。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十、同业竞争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部分。
5、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十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部分。
6、关于不占用资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仕净环保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除为履行在仕净环保的职务所需,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仕净环保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仕净环保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如出现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仕净环保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仕净环保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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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为履行在仕净环保的职务所需,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仕净环保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仕净环保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如出现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仕净环保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本企/本人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仕净环保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除为履行在仕净环保的职务所需,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仕净环保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仕净环保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如出现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仕净环保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