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开晓胜因多个诉讼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开晓胜因(2019)皖0881执414号、(2019)沪0115执恢336号、(2019)粤0391执1819号、(2019)苏0903执1459号、(2019)浙0127执1823号、(2019)粤0391执2686号、(2019)浙0102执2435号、(2019)粤03执3958号、(2019)冀01执1300号、(2020)沪74执127号、(2020)皖0102执1727号 及(2020)皖0111执2078号案件被桐城市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晓胜现未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开晓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无明显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