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49)。经事后审查发现,原公告部分内容需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财务报告附注”
更正前:
2.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公司以总股本146,028,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5,712,717.90元(含税)。
更正后:
2.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公司以总股本146,028,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5,712,717.90元(含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
公告编号:2020-066
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