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030 股票简称:达安基因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达安基因股票代码:0020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座26层2601-2624号房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座26层2601-2624号房权益变动性质:权益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2、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5、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7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0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3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4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5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6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达安基因、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集团 | 指 |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生物工程公司 | 指 | 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生物工程中心 | 指 | 广州生物工程中心 |
中大控股 | 指 | 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股权划转 | 指 |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大控股100%股权,导致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达安基因合计16.63%的股份 |
《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中山大学与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
教育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广州市国资委 | 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座26层2601-2624号房 |
法定代表人 | 李舫金 |
注册资本 | 776827.6472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97354980N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15日 |
经营期限 | 长期 |
经营范围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100%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座26层2601-2624号房 |
邮政编码 | 510630 |
联系电话 | 020-3808116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金控集团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
广州市人民政府直接持有广州金控集团100%的股权,系广州金控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财经〔2020〕7号)相关要求,2020年7月1日起广州金控集团划归广州市财政局管理,广州市财政局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00/12/28 | 177,001.40 | 100% | 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停车场经营。 |
2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1/08/23 | 595,426.40 | 直接49.10% 间接26.89%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
3 |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1/07/05 | 110,000 | 100% |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投资咨询服务;风险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4 | 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 2016/12/22 | 100,000 | 100% | 再担保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为准);融资性担保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为准);开展个人置业贷款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工程项目担保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外);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服务;企业信用咨询服务;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 |
5 |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2013/10/21 | 100,000 | 59% | 小额再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 |
6 |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 2003/06/13 | 80,000 | 直接82.17% 间接 16.69%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
7 |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1/05/14 | 20,000 | 87.50% | 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
8 | 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99/01/21 | 60,000 | 100% | 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受委托依法从事清算事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资产评估服务。 |
9 |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993/05/03 | 100,000 | 100%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0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96/09/11 | 1,177,571.7082 | 直接 22.58% 间接 19.72%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11 | 广州金控(香港)有限公司 | 1992/02/07 | 868,858.81 | 100% | 控股投资、物业投资及财务借贷 |
12 | 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5/12/11 | 249,504.95 | 59.92% | 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营业务情况
广州金控集团成立于2006年12月15日,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为适应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按照把广州建设成为区域金融中心的战略规划而成立的,旨在建立和发展有综合竞争优势、能提供综合服务、具备综合经营能力的金融控股集团,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整合市属金融产业的平台。
目前,广州金控集团通过控股、参股多家金融企业,业务范围涵盖证券、银行、信托、期货、基金、保险、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典当、小额贷款、小额再贷款、融资租赁、股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航运金融等主要金融领域,是广州市金融牌照门类齐全的国有金融控股集团。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广州金控集团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
资产合计 | 63,832,641.89 | 59,267,510.49 | 50,723,626.60 |
负债合计 | 58,303,085.51 | 54,144,792.28 | 47,933,261.89 |
所有者权益 | 5,529,556.38 | 5,122,718.22 | 2,790,364.71 |
资产负债率 | 91.34% | 91.36% | 94.50% |
营业收入 | 1,516,216.64 | 1,342,541.07 | 1,066,684.61 |
利润总额 | 414,311.61 | 407,678.83 | 407,225.24 |
净利润 | 342,369.63 | 334,089.86 | 325,202.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 | -1,909,657.20 | -5,681,860.60 | -6,097,280.58 |
净资产收益率 | 6.43% | 8.44% | 12.49% |
注:1、2017-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审计机构均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金控集团最近5年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金控集团未决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对方当事人名称 | 案由 | 标的额/诉求 | 类型 |
1 |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被告:珠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合同款、经济损失等暂合计51,915.41万元 | 诉讼 |
2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合同款、违约金、违约处置费及律师费等暂合计1.20亿元人民币 | 诉讼 |
3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合同款、违约金、违约处置费及律师费等暂合计2.49亿元人民币 | 诉讼 |
4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李建新、张彤; 第三人:颐和黄金制品有 | 合同纠纷 | 16秋林01和16秋林02债券本金及利息暂合计人民币约9,484.30万元,逾期罚息、律师费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费用 | 诉讼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对方当事人名称 | 案由 | 标的额/诉求 | 类型 |
限公司、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 | |||||
5 |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广州天河立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严炎象、翁华银、何琳、江德湖、英伟文、韩瑞英、翁华才、广州行盛集团有限公司、翁雅云 | 借款合同纠纷 | 本金8,000万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担保费暂共计8,479.06万元 | 诉讼 |
6 |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李二虎、莫秋梅、吴翠平、汪晶晶、陈超超、尚方舒、杨佳静、土红波、韩洁、卢飞、朱序、许晶、范茜、李绮、张朋起、宋雪云、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包括14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每个案子标的额约为500万元,合计金额约7,000万元 | 诉讼 |
7 | 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被告: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合同纠纷 | 租金、咨询服务费及保证金违约金等合计约14,764.36 万元 | 诉讼 |
8 | 广州市公恒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乌拉特后旗凯宇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叶兆平、杨敏、邹伟、张强、李逸飞 | 借款合同 纠纷 | 当金3,865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暂共计6,826.21万元 | 诉讼 |
9 |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邱茂星、邱茂国、邱茂期、陆娜、蔡婉琪、广州茂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朗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7,500.00万元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及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合计8,491.28万元 | 诉讼 |
注:上述未决诉讼、仲裁系指未取得生效判决、裁定、仲裁判决书等裁判文书的重大(标的额5,000万元及以上)诉讼或仲裁案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金控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年龄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李舫金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男 | 中国 | 58 | 广州 | 无 |
梁宇 | 总经理、副董事长 | 男 | 中国 | 51 | 广州 | 无 |
马智彬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 男 | 中国 | 54 | 广州 | 无 |
李明智 | 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55 | 广州 | 无 |
彭壁玉 | 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54 | 广州 | 无 |
邢益强 | 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58 | 广州 | 无 |
安劲松 | 监事会主席 | 男 | 中国 | 55 | 广州 | 无 |
苏榕梅 | 监事 | 女 | 中国 | 51 | 广州 | 无 |
史秋华 | 监事 | 男 | 中国 | 44 | 广州 | 无 |
梁伟健 | 职工监事 | 男 | 中国 | 51 | 广州 | 无 |
张曦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45 | 广州 | 无 |
林清伟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51 | 广州 | 无 |
袁笑一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40 | 广州 | 无 |
吴立扬 | 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 | 女 | 中国 | 39 | 广州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38%的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广州市政府党组会议同意将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辖属单位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含所持有的达安基因15.00%股份)整体划拨至广州金控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集团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万联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2001/08/23 | 595,426.40 | 直接49.10% 间接26.89%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
2 | 广州金控 期货有限 公司 | 2003/06/13 | 80,000 | 直接82.17% 间接16.69%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
3 | 大业信托 有限责任 公司 | 1992/12/18 | 100,000 | 38.33% | 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许可证或核发批文为准) |
4 | 珠江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 2012/09/26 | 670,000 | 8.5% |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 |
5 | 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 1996/09/11 | 1,177,571.7082 | 42.30%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在中央全面深化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山大学依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将达安基因控股股东中大控股在教育部批准后对外无偿划转。
广州金控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所在地综合实力强大的金融服务类非上市公司,接收中山大学本次无偿划转的校属企业中大控股,通过持有中大控股100%股权而间接持有达安基因16.63%股权。本次权益变动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子公司生物工程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接收生物工程中心持有的上市公司15%股权。上述无偿划转尚需取得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具的调拨通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达安基因股份或处置已拥有的达安基因股份。
未来12个月内若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达安基因于2019年10月11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中山大学已与广州市属国有企业就中大控股股权变更达成初步意向;
2019年11月18日,教育部作出《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山大学所属企业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教财函〔2019〕121号),同意中山大学将中大控股在内的24家校办企业整体无偿划转给广州金控集团;2019年12月31日,广州金控集团与中山大学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框架协议》;2020年4月24日,广州市国资委作出《关于广州金控接收中山大学下属企业股权相关事项的批复》(穗国资批〔2020〕51号),同意广州金控集团接收中山大学无偿划转的相关企业股权(含达安基因16.63%股权);
2020年4月29日,广州金控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划转事宜,同意接收中大控股无偿划转资产,并与中山大学签署相关协议;
2020年6月30日,广州金控集团与中山大学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根据适用的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程序;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需报中山大学、教育部、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履行国有产权调拨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股权划转实施前,达安基因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股权划转将中山大学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控股的100%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广州金控集团名下,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中大控股100%的股权,中大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达安基因合计145,869,997股股份,占达安基因股份总额的16.63%。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达安基因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中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中山大学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以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权划转实施前,中山大学持有中大控股100%股权。由于中大控股持有达安基因145,869,997股股份,占达安基因已发行股份的16.63%,本次股权划转实施完成后,广州金控集团将通过中大控股间接持有达安基因145,869,997股股份,占其已发行股份的16.63%。
本次股权划转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不变,仍为中大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中山大学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之“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主体
甲方(划出方):中山大学
乙方(划入方):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划转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划转的标的资产为甲方所持有的中大控股100%股权。
(三)划转基准日及划转内容
以2019年6月30日为划转基准日,以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适用于本次划转审批的《审计报告》所审计数据为划转依据进行账务处理,将甲方所持有中大控股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乙方,中大控股下属二级及以下企业的产权链条关系保持不变。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于本次划转已取得甲方、乙方有权主管部门批准时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A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不涉及资金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达安基因主营业务或者对达安基因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业务发展和公司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业务整合或调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达安基因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达安基因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今后发生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事项,将按照证券交易所以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未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如上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关调整,或者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若未来拟进行上市公司章程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并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并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拟进行相关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大范围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拟推进该等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集团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就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将继续按照A股上市公司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法定义务,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机构、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本公司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上市公司是一家以分子诊断技术为主导的,集临床检验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全国连锁医学独立实验室临床检验服务为一体的生物医药高科技企业,主要从事荧光PCR检测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以及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的生产和销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广州金控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集团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金融控股集团,业务范围主要涉及金融领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避免本次交易后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及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问题,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公司确认,截至本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函之目的,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现有或未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营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3、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或其计划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应于发现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与广州金控集团之间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重大关联交易。如广州金控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新的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广
州金控集团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2、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将按照原有的生产经营战略继续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会对上市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交易的情形。
三、拟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达安基因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8]第1472号”、“中喜审字[2019]第0834号”、“中喜审字[2020]第010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广州金控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合并口径)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22,922.68 | 6,467,697.04 | 5,955,563.58 |
结算备付金 | 201,494.00 | 165,542.12 | 172,225.17 |
拆出资金 | 1,488,217.58 | 650,541.01 | 305,402.8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17,161.41 | 3,694,602.27 | 430,181.3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08,635.67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450.91 |
应收票据 | 1,503.55 | - | - |
应收账款 | 6,432.22 | 47,030.22 | 44,670.26 |
预付款项 | 212,990.58 | 6,572.54 | 11,416.68 |
应收利息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255,865.42 | 594,699.18 | 460,347.9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08,197.38 | 1,785,019.47 | 561,863.86 |
存货 | 12,818.34 | 15,926.23 | 2,944.4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67,611.73 | 439,372.26 | 534,532.56 |
其他流动资产 | 867,958.69 | 828,591.84 | 771,476.97 |
流动资产合计 | 18,171,809.26 | 14,695,594.16 | 9,251,076.6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8,772,853.19 | 23,427,777.59 | 16,435,230.26 |
项目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债权投资 | 9,126,801.50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33,373.77 | 5,332,264.71 | 3,911,439.37 |
其他债权投资 | 4,990,163.94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1,690.96 | 6,653,342.94 | 6,293,717.77 |
长期应收款 | 717,854.40 | 645,363.63 | 574,233.25 |
长期股权投资 | 147,709.87 | 143,945.77 | 141,916.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8,641.65 | 158,541.78 | 172,552.86 |
固定资产 | 391,489.28 | 405,365.59 | 265,118.24 |
在建工程 | 28,232.68 | 14,944.46 | 2,450.30 |
无形资产 | 163,412.74 | 164,170.89 | 166,415.06 |
开发支出 | - | 57.33 | 31.18 |
商誉 | 10,073.59 | 259.81 | 259.81 |
长期待摊费用 | 7,779.62 | 9,261.82 | 12,618.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4,295.03 | 153,899.92 | 121,027.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3,460.39 | 7,462,720.09 | 13,375,539.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660,832.63 | 44,571,916.33 | 41,472,550.00 |
资产总计 | 63,832,641.89 | 59,267,510.49 | 50,723,626.6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38,218.60 | 1,074,198.72 | 897,058.8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643,284.22 | 581,634.57 | 100,000.00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40,660,647.14 | 37,146,786.54 | 33,397,473.13 |
拆入资金 | 205,137.58 | 458,781.29 | 247,654.1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2,610.92 | 132,519.5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8,429.00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5.66 | 1.89 |
应付票据 | 36,711.67 | 14,286.00 | 9,995.00 |
项目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应付账款 | 13,889.61 | 7,849.49 | 1,105.81 |
预收款项 | 19,144.15 | 20,296.99 | 12,391.92 |
卖出赎回金融资产款 | 2,823,565.34 | 3,108,472.25 | 3,023,401.22 |
应付职工薪酬 | 153,982.57 | 134,499.92 | 120,118.48 |
应交税费 | 67,371.47 | 71,055.85 | 53,188.09 |
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537,708.02 | 1,845,922.13 | 1,596,590.69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697,203.15 | 448,988.51 | 517,271.3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5,814.34 | 791,759.13 | 457,199.52 |
其他流动负债 | 6,561,564.60 | 5,710,013.44 | 4,153,877.06 |
流动负债合计 | 54,822,671.46 | 51,417,161.42 | 44,719,846.5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13,430.42 | 609,365.47 | 1,312,514.23 |
应付债券 | 2,428,044.41 | 2,007,473.05 | 1,819,505.79 |
长期应付款 | 81,287.52 | 41,763.43 | 41,590.10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预计负债 | 84,537.62 | 3,032.10 | 931.38 |
递延收益 | - | 152.61 | 6.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778.45 | 37,295.38 | 19,533.1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4,335.62 | 28,548.81 | 19,333.8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80,414.04 | 2,727,630.85 | 3,213,415.31 |
负债合计 | 58,303,085.51 | 54,144,792.28 | 47,933,261.89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76,827.65 | 642,095.65 | 637,095.65 |
其他权益工具 | 598,920.00 | 449,190.00 | - |
资本公积 | 939,710.09 | 863,921.21 | 735,390.66 |
项目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其他综合收益 | -31,886.09 | -101,962.75 | -39,550.93 |
盈余公积 | 6,190.48 | 6,190.48 | 6,190.48 |
一般风险准备 | 259,420.34 | 224,703.70 | 181,406.34 |
未分配利润 | 301,900.39 | 356,139.03 | 304,895.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51,082.86 | 2,440,277.32 | 1,825,427.24 |
少数股东权益 | 2,778,473.53 | 2,682,440.90 | 964,937.4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29,556.38 | 5,122,718.22 | 2,790,364.7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3,832,641.89 | 59,267,510.49 | 50,723,626.60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16,216.64 | 1,342,541.07 | 1,066,684.61 |
其中:营业收入 | 278,910.42 | 239,323.54 | 157,615.87 |
利息收入 | 1,099,791.06 | 1,018,278.29 | 660,666.27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137,515.16 | 84,939.24 | 248,402.47 |
二、营业总成本 | 787,051.72 | 715,331.23 | 616,860.81 |
其中:营业成本 | 149,308.51 | 104,203.53 | 63,752.68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811.23 | 1,577.64 | 392.20 |
税金及附加 | 20,348.13 | 17,420.88 | 12,729.40 |
销售费用 | 5,692.31 | 5,941.96 | 5,372.13 |
管理费用 | 507,123.36 | 439,645.12 | 386,765.99 |
研发费用 | - | 194.77 | 343.08 |
财务费用 | 103,768.20 | 146,347.33 | 147,505.33 |
加:其他收益 | 3,609.55 | 1,636.93 | 597.6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6,327.17 | 151,774.92 | 123,381.67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40.95 | 1,369.38 | 83.57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441.82 | -27,549.39 | -10,819.0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5,028.4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4,925.54 | -355,126.49 | -166,631.1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970.59 | 4,335.32 | 106.50 |
三、营业利润 | 429,801.00 | 403,650.53 | 396,542.92 |
加:营业外收入 | 3,553.64 | 6,375.84 | 15,032.29 |
减:营业外支出 | 19,043.02 | 2,347.54 | 4,349.97 |
四、利润总额 | 414,311.61 | 407,678.83 | 407,225.24 |
减:所得税费用 | 71,941.99 | 73,588.97 | 82,023.02 |
五、净利润 | 342,369.63 | 334,089.86 | 325,202.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8,058.88 | 154,356.63 | 238,458.38 |
少数股东损益 | 244,310.75 | 179,733.23 | 86,743.8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9,250.32 | -36,687.39 | -38,401.22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9,343.52 | -62,411.82 | -29,313.53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41 | -642.22 | 663.28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9,367.92 | -61,769.60 | -29,976.81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906.80 | 25,724.43 | -9,087.6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31,619.94 | 297,402.47 | 286,801.00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 167,402.40 | 91,944.81 | 209,144.85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264,217.55 | 205,457.66 | 77,656.15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14,658.23 | 931,421.02 | 1,025,785.8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 - | 61,488.35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2,937,761.21 | 3,680,345.39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1,040,027.67 | 481,634.57 | 100,000.00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605,720.15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974,166.58 | - | 271,476.42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484,370.67 | 1,644,327.38 | 1,229,192.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9.94 | 170.19 | 94.93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34,8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425,474.76 | 219,799.12 | 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5,183.04 | 261,646.05 | 487,737.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51,712.09 | 7,280,832.08 | 3,754,806.8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23,595.30 | 702,120.68 | 999,894.9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5,642,302.75 | 7,193,228.53 | 3,453,040.55 |
存放央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570,471.9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 - | - | 2,442,599.03 |
回购业务净减少额 | - | - | 11,710.53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970,179.22 | 913,460.83 | 1,077,271.88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882,976.68 | 454,317.32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253,781.29 | 32,207.88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6,066.74 | 273,507.86 | 187,583.3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0,298.74 | 211,003.44 | 144,706.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2,168.59 | 3,182,846.12 | 964,808.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61,369.30 | 12,962,692.67 | 9,852,087.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9,657.20 | -5,681,860.60 | -6,097,280.5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962,852.73 | 29,098,428.97 | 52,656,379.3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78,406.82 | 1,092,900.23 | 1,108,252.1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 35,999.83 | 11,992.53 | 23,032.2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32.96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421.37 | 284,941.25 | 200,669.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43,680.76 | 30,488,262.99 | 53,988,365.9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1,730.09 | 366,470.19 | 106,731.9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557,474.66 | 24,744,859.03 | 49,250,047.86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16,788.60 | 99,882.02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000.00 | - | 564.2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612.89 | 26,447.70 | 44,265.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90,606.25 | 25,237,658.94 | 49,401,609.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3,074.51 | 5,250,604.05 | 4,586,756.7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9,253.08 | 1,223,267.54 | 492,766.28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008,788.60 | 2,333,791.87 | 3,065,459.97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9,920,769.90 | 10,532,745.32 | 13,449,120.5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778.69 | 258,980.56 | 8,412.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72,590.26 | 14,348,785.30 | 17,015,759.51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1,186,289.01 | 11,807,806.26 | 15,215,239.3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440,594.26 | 302,338.38 | 321,097.2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8,856.26 | 248,416.21 | 89,442.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75,739.53 | 12,358,560.85 | 15,625,779.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6,850.73 | 1,990,224.44 | 1,389,980.16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71.79 | 5,524.19 | -4,129.7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2,103.75 | 1,564,492.09 | -124,673.4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81,915.66 | 2,417,423.74 | 2,541,344.6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19,812.08 | 3,981,915.84 | 2,416,671.25 |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金控集团的工商营业执照;
2、广州金控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广州金控集团与中山大学签订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4、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及相关批复:
(1)广州金控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山大学所属企业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教财函〔2019〕121号);
(3)《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金控接收中山大学下属企业股权相关事项的批复》(穗国资批〔2020〕51号);
5、广州金控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6、广州金控集团及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关于本人及直系亲属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7、广州金控集团就本次交易所做出的承诺:
(1)广州金控集团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2)广州金控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广州金控集团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8、广州金控集团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广州金控集团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
10、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达安基因主要办公地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李舫金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李舫金
年 月 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股票简称 | 达安基因 | 股票代码 | 002030.SZ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座26层2601-2624号房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1家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其中无限售0股) 持股比例:0.00%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变动数量:145,869,997股 变动比例:16.63%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6月30日 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得教育部、广州市国资委审批通过,尚需根据适用的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程序,尚需报中山大学、教育部、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履行国有产权调拨程序。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否√ |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李舫金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