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受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129号)。
深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