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会议通知以微信及短信的方式于2020年6月27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胜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吴新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 2020年7月1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吴新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7月1日
附件:
简历吴新胜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2年11月在休宁县五城中心粮站任会计经理;2002年11月至2008年1月在天海集团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在世纪华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房产版块财务总监;2010年6月至2020年1月在中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2月- 至今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新胜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