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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1

公告编号:2020-053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裕镜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张弘先生、游仲华先生因不在公司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总经理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副总经理黄仁杰先生、财务负责人沈飞先生列席会议。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并形成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5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并形成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的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5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的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公司根据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以及公司2020年度的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5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19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的财务预算报告。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5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5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5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6)。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0-053同意股数56,5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0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上海市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0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0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0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公司研发总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5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公司研发总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无。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孙晋恩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孙晋恩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1,660,082.6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7,820,861.8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5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浦发银行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0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镭、荣雪姣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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