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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潘伟、曾春莲、卢志丹。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潘伟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为止。潘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7月1日

附件:潘伟先生简历

潘伟,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在南昌色织制造公司,江西华升电子设备公司任职;2000年6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西北油田服务中心主任,现任油田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监事。

潘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6,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潘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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