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中信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上市公司聘请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刘堃 | 王翔 | 李查德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