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2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湖北宝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唐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广聚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源置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合计持有的湖北宝安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广聚源置业,交易总价款为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湖北宝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张德冠董事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根据提供审核材料作出的决策。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