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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房A: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1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30日下午2:30;

3、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刘征宇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3,358,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9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3,358,76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3.59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7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7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884,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2%;反对4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0.0000%;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何祚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43,358,762股

2.02.候选人:选举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43,358,762股

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2.01.候选人:选举何祚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500股

2.02.候选人:选举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5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何祚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500股

2.02.候选人:选举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500股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2.01.候选人:选举何祚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500股

2.02.候选人:选举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5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吴涛。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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