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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19老窖01、20老窖0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19老窖01、20老窖0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2020年6月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3

第四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17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8

第六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9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1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22

第九章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动情况 ...... 23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24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12号文核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泸州老窖”)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

泸州老窖分别于2019年8月27日、2020年3月17日发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情况概要如下:

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老窖01,112959

3、发行总额:25.00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债券余额为25.00亿元。

4、发行利率:3.58%

5、发行期限:5年(附第3年末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2019年8月28日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无。

8、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8月2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到期日为2022年8月28日。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公司债券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1、担保情况:无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3、兑付兑息情况:无。

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老窖01,149062

3、发行总额:15.00亿元,截至本自查报告出具之日债券余额为

15.00亿元。

4、发行利率:3.50%

5、发行期限:5年。

6、起息日:2020年3月17日

7、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3月17日。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公司债券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担保情况: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2、兑付兑息情况:无

第二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酒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其他酒等);(以上项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经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发酵制品生产及销售;销售:汽车配件、建材及化工原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是具有400多年酿酒历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坚持以“全心全意酿酒、一心一意奉献”为宗旨,敬人敬业,创新卓越,努力实现市场占有领先、公司治理领先、品牌文化领先、质量技术领先、人才资源领先,酿造世界最好的白酒,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把泸州老窖建成全球酒类市场中的航空母舰,形成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型现代企业。

(二)公司经营模式及主要产品

公司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中的白酒细分行业,以专业化白酒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主营“国窖1573”“泸州老窖”等系列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综合指标位于白酒行业前列。

当前,中国白酒市场份额向品牌集中、向品质集中、向文化集中、向原产地集中,品牌和产品向年轻化、时尚化、健康化、国际化方向

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尤其是国家对白酒产业实施政策开放后,白酒市场的竞争将更为激烈,市场份额加速向头部企业集中。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坚定、管理、规模”的发展主题,强基固本,蓄势聚能,全面攻坚,推动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酒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酒类1,561,571.9198.731,285,952.3898.50
其他收入20,121.521.2719,594.191.50
合计1,581,693.43100.001,305,546.58100.00
科目2019年2018年同比变动
营业成本306,541.80293,400.194.48
税金及附加197,585.86160,583.5123.04
销售费用418,610.22339,272.1423.38
管理费用82,894.5072,244.9014.74
研发费用7,164.316,217.2215.23
财务费用-20,508.45-21,506.65-4.64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负,主要由于公司优化融资管理,利息收入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2019年2018年变动幅度备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4,161.92429,791.6012.65整体变动幅度不大,主要增长来源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政府补助的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5,069.71-146,541.60210.54相较2018年,2019年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43.54-191,666.71104.872019年由于收到募集资金24.90亿现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比起2018年有较大增长
产品2019年2018年同比增减
高档酒类859,585.53637,782.2934.78
中档酒类374,889.56367,496.712.01
低档酒类327,096.82280,673.3816.54
其他收入20,121.5219,594.192.69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情况

(一)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末2018年末变动幅度说明
总资产2,891,996.912,260,492.9627.94市场向好,产量规模持续扩大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940,684.571,696,467.1514.40净资产增加所致
2019年末2018年末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581,693.431,305,546.5821.15报告期内生产规模扩大,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净利润464,223.55351,046.5932.2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收入实现情况良好,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相应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198.89348,564.3033.17净利润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15,471.209,799.3657.88与合营、联营方合作开发项目实现的盈利增多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380542.54300039.5726.83利润总额增加,而息税及折旧摊销费用无明显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4,161.92429,791.6012.65整体变动幅度不大,主要增长来源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政府补助的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455,069.71-146,541.60210.54相较2018年,2019年构建固

项目

项目2019末2018年末变动幅度说明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43.54-191,666.71104.872019年由于收到募集资金24.90亿现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比起2018年有较大增长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75,226.65936,598.664.12几乎没有变动
项目2019年2018年变动幅度说明
流动比率(倍)2.402.86-16.08%变动幅度不大
速动比率(倍)1.872.26-17.26%变动幅度不大
资产负债率(%)32.3824.2533.53%2019年应付债券增加导致负债增加,进而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
利息保障倍数44.7273.01-38.75%2019年利息费用增加导致利息保障倍数降低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34.6866.43-47.79%2019年利息费用增加导致利息保障倍数降低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7.2646.38-41.22%2019年利息费用增加导致利息保障倍数降低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0.00%未发生波动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0.00%未发生波动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三)主要资产和负债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变动幅度说明
总资产2,891,996.912,260,492.9627.94%市场向好,产量规模持续扩大增加所致
流动资产1,631,373.871,549,446.845.29%变化幅度不大
货币资金975,366.65936,738.664.12%变化幅度不大
应收账款1,829.391,033.3777.03%本年订单增加,产量规模扩大
存货364,123.51323,041.5712.72%变化幅度不大
预付款项15,181.8413,724.3610.62%变化幅度不大
非流动资产1,260,623.04711,046.1277.29%主要由于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223,072.17209,110.336.68%变化幅度不大
在建工程725,739.31300,048.92141.87%主要由于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及薪酬影响所致
总负债936,523.81548,071.7070.88%主要由于应付债券增加所致
流动负债678,707.89541,548.3425.33%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等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186,862.40129,205.1044.62%本年内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224,444.26160,442.5239.89%报告期内订单增加且销售情况良好,使得预收款项大幅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34,202.5726,809.2227.58%报告期内订单及产量增加,人员增多,且销售情况良好,年末应付员工

项目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变动幅度说明
薪酬增加
其他应付款69,894.2460,288.7015.93%变化幅度不大
非流动负债257,815.916,523.353852.20%主要是应付债券大幅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249,088.370.00-2019年由于收到债券募集资金导致应付债券大幅增加
项目账面余额受限原因占总资产比例
其他货币资金140.00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旅游文化公司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存入指定银行、不得随意支取的旅游服务保证金0.005%
合计140.00-0.005%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19老窖01”:发行人于2019年8月27日公开发行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25.00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28日汇入发行人开设的账户内。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于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二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黄舣酿酒基地窖池密封装置购置项目及黄舣酿酒基地制曲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2、“20老窖01”:发行人于2020年3月17日公开发行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15.00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7日汇入发行人开设的账户内。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于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二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黄舣酿酒基地窖池密封装置购置项目及黄舣酿酒基地制曲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19老窖01”和“20老窖01”合计募集资金4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1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二期工程)407,347.00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2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71,690.32
3黄舣酿酒基地窖池密封装置购置项目28,260.00
4黄舣酿酒基地制曲配套设备购置项目10,000.00
合计517,297.32
日期(2019年)金额对手方备注
9月23日300,000,140.00-用于置换发行人前期垫资的自有资金
9月23日125,897,817.24-用于置换发行人前期垫资的自有资金
9月24日42,696,805.06中建一局(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工程款
9月24日15,123,606.82
9月24日50,000,001.00
9月24日50,000,001.00
9月24日50,000,001.00
9月27日30,767,708.58五冶集团(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工程款
9月27日50,000,200.00
9月29日7,853,051.87五冶集团(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工程款
9月29日50,000,000.00
10月23日31,903,266.48中建一局(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工程款
10月29日50,000,000.00中建一局(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工程款
10月29日39,118,985.95
11月1日50,000,000.00五冶集团(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工程款
11月1日50,000,000.00
11月1日18,266,230.66

日期(2019年)

日期(2019年)金额对手方备注
11月19日27,410,372.05五冶集团(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工程款
11月29日50,000,000.00中建一局(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工程款
11月29日21,282,750.92
11月29日23,888,546.61五冶集团(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工程款
11月29日24,483,927.42五冶集团(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工程款
11月29日50,000,200.00
12月5日50,000,000.00中建一局(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工程款
12月5日50,000,000.00
12月5日50,000,000.00
12月5日17,402,538.86
12月10日1,262,500.00泸州川油(农业银行)用于支付泸州老窖酿酒工程技改项目生活配套燃气工程工程款
12月18日6,360,874.47圣弘建设(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工程款
12月18日3,555,690.00五冶集团(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工程款
12月24日50,000,000.00中建一局(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工程款
12月24日50,000,000.00
12月24日50,000,000.00
12月24日50,000,000.00
12月24日23,221,212.00
12月26日2,074,380.00四川地平线(泸州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试验检测服务机构(三标段)工程款
12月27日50,000,000.00中建一局(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工程款
12月27日50,000,000.00
12月27日50,000,000.00
12月27日50,000,000.00
12月27日50,000,000.00
12月27日33,937,503.09
12月27日47,263,406.87五冶集团(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工程款

日期(2019年)

日期(2019年)金额对手方备注
12月30日50,000,000.00五冶集团(建设银行)用于支付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工程款
12月30日50,000,000.00
12月30日18,611,509.50
合计2,062,383,227.45

第四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按照募集说明的要求执行偿债保障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19老窖01、20老窖01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9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19老窖01、20老窖01的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对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中金公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未出现变更和补充的情况。

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就报告期内发生的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交易价格或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信息已发布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具体如下:

1、2020年3月24日,公司发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一》。2020年4月17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9老窖01、20老窖01的受托管理人就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相关事项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2015年1月10日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迎新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其中,公司与农行迎新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长沙存款案”)涉及到的刑事案件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涉案金额为14,942.50万元,后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于我公司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

由农行迎新支行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公司于上诉期内就前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公司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存款案《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截止2020年3月24日,公司已收回长沙存款案涉及合同纠纷款项2,023.99万元。

2、2020年5月6日,公司发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二》。2020年5月12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9老窖01、20老窖01的受托管理人就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相关事项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14年10月15日、2015年1月10日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其中,公司与工行南阳中州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南阳存款案”)涉及到的刑事案件,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涉案金额为1.5亿元。

2020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南阳存款案一审《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载明:由工行南阳中州支行对我公司通过全案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本金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由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沙支行对我公司的1.221亿本金通过全案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现该案处于上诉期,目前该判决暂未生效。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暂无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出具《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1954号),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老窖01和20老窖01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第九章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

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1、2020年3月24日,公司发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一》。2020年4月17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9老窖01、20老窖01的受托管理人就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相关事项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2015年1月10日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迎新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其中,公司与农行迎新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长沙存款案”)涉及到的刑事案件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涉案金额为14,942.50万元,后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于我公司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农行迎新支行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公司于上诉期内就前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公司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存款案《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截止2020年3月24日,公

司已收回长沙存款案涉及合同纠纷款项2,023.99万元。

2、2020年5月6日,公司发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二》。2020年5月12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9老窖01、20老窖01的受托管理人就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相关事项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14年10月15日、2015年1月10日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其中,公司与工行南阳中州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南阳存款案”)涉及到的刑事案件,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涉案金额为1.5亿元。

2020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南阳存款案一审《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载明:由工行南阳中州支行对我公司通过全案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本金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由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沙支行对我公司的1.221亿本金通过全案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现该案处于上诉期,目前该判决暂未生效。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泸州老窑股份有限公司19老窑01、20老窑0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

日期: 2020 年6 月 3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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