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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在监事会主席的召集和主持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换届选举、利润分配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1、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9年4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19年6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和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6、2019年8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9年10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运行状况,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及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及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执行力度,并采取电子化的手段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极大提高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管理运行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91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

则。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事项的实际情况,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4、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未出现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诚信勤勉地履行相关义务,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相关运作,深入贯彻执行各项决议,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及时深入了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强化勤勉尽责的履职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监督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履行监督义务,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提高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将定期对公司财务情况、用印登记记录、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往来款情况进行核查,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3、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监督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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