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说明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智慧”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贵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的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编制后附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如实编制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过程。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9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资金占用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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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零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