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勤上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20]36010091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3及十四、4、(1)所述,自2016年12月开始,勤上股份公司筹划以现金形式收购NIT Education Group(以下简称“爱迪教育”)100%股权(以下简称“爱迪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明创业”) 支付了交易成本费及诚意金人民币15,000万 元、预付款人民币64,000万元合计79,000万元,勤上股份公司确认相关交易损失20,924.73万元。我们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前述收购已经支付的交易成本费及诚意金、预付款的可收回性及勤上股份公司确认相关交易损失的合理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4、(2)所述,勤上股份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煜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光照明”)于2019年11月吸收新股东增资,并于2019年11月2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勤上股份公司持有煜光照明29.15%股份,煜光照明成为勤上股份公司的联营公司,自2019年12月起改为权益法核算,不再合并煜光照明财务报表,并按照签定的出资协议和章程约定按实缴的出资比例40.68%确认相关权益。煜光照明于2019年12月累计支付40,0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我们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款项的性质、会计计量的恰当性以及可收回性。
3、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及诉讼事项”、“十四、2、(3)本公司与股东业绩补偿合同纠纷事项”、“十四、2、(4)本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事项”、“十
四、2、(5)案外人执行异议及诉讼纠纷事项”法院均尚未判决,该事项未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勤上股份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3及十四、4、(1)所述,自2016年12月开始,勤上股份公司筹划以现金形式收购NIT Education Group(以下简称“爱迪教育”)100%股权(以下简称“爱迪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明创业”) 支付了交易成本费及诚意金人民币15,000万 元、预付款人民币64,000万元合计79,000万元,勤上股份公司确认相关交易损失20,924.73万元。我们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前述收购已经支付的交易成本费及诚意金、预付款的可收回性及勤上股份公司确认相关交易损失的合理性。
2、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4、(2)所述,勤上股份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煜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光照明”)于2019年11月吸收新股东增资,并于2019年11月2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勤上股份公司持有煜光照明29.15%股份,煜光照明成为勤上股份公司的联营公司,自2019年12月起改为权益法核算,不再合并煜光照明财务报表,并按照签定的出资协议和章程约定按实缴的出资比例40.68%确认相关权益。煜光照明于2019年12月累计支付40,0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我们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款项的性质、会计计量的恰当性以及可收回性。
3、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仍至关重要。且根据我们审计工作,该部分所述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强调事项段。
三、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勤上股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上述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可能对勤上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具有广泛性。上述事项主要影响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等,由于我们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该些事项对勤上股份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对勤上股份公司2019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争取尽快消除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20]36010091号)和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表示的审计意见。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我们将敦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所涉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事项内容,针对审计报告中的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于2020年06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收购爱迪教育100%股权的议案》,决定终止收购爱迪教育100%股权事项,拟与交易对方签署《DEEDOF RELEASE AND SETTLEMENT》(以下简称“解除与和解契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公司就本次收购爱迪事项实际支付7.9亿元,协议终止后交易对方将按照《解除与和解契据》约定全额分批退回至公司,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积极与煜光照明现有管理层沟通,要求加强对信托产品投后风险管理,督促煜光照明现有管理层将信托产品到期赎回。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