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审计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20]36010091号)。公司董事会同意瑞华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认为上述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已就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6月24日